个人管理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个人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个人管理制度1
一、局机关每个工作人员全年出勤应保证在240天以上。特殊情况,因事请假,全年累计不超过15天以上。否则,扣除当月的奖金,同时按一个月平均扣除年终奖金。
二、认真执行上下班作息制度,严格考勤纪律。按照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实行上午、下午签到制,由本人负责签到,不准代签,否则,发现代签者,每次处以代签人10元罚款。签到时间为上班时间的半小时内,超过半小时签到,视为迟到;未签到者,视为缺勤;在规定下班时间半小时前离岗的.,视为早退(下乡、出差除外);在上班途中非工作未请假离岗的,视为脱岗。因公下乡或出差,原则上由各站所等负责人安排,告分管领导知晓,并通知办公室,否则以缺勤论处。
三、请假规定:一般工作人员请事假1天内由站所室负责人批准,2天内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需报局长批准。各站所室负责人请假2天内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由局长批准。各分管领导请假需报局长批准。请病假需持市以上医院证明,照上述规定报批。局干职工个人外出学习或函授请假,需由本人申请,经组织(单位)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学习或函授。请假一律用文字书写为准,经批准后,应交办公室登记。
四、考勤督查:考勤由办公室负责执行,并由局长和分管领导不定期实行督查,考勤情况每月公布一次。对于局内召开的各种会议,从严要求,各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到会。凡在规定时间迟到5分钟以内,罚款5元;迟到15分以内,罚款10元;迟到15分钟以上者,罚款20元;无故缺勤者罚款40元。罚款当场兑现,迟到者自动将款交办公室主任处;拒不执行者,处罚加倍,并由办公室开具处罚通知单交财务室,直接从该月工资中扣缴。
五、严格执行考勤纪律。以月为单位,凡该月考勤迟到、早退、脱岗累计达3次以上(包括3次,以下同),处以40元罚款;全年请假累计达15天以上(含15天),扣当月奖和年终奖平均数,30天以上扣年终奖两个月;非因公病假(病假见医院证明)累计达15天以上(含15天),扣半个月奖和年终奖平均数,30天以上扣一个月的奖金,以此类推(国家规定假期除外)。个人外出学习、函授,请假全年累计不超过一个月(指实际工作日30天),超过一个月者,按请假实际天数计算扣除年终奖。无故缺勤旷工半天,扣本人一天工资,无故缺勤旷工1天扣本人三天工资,以此类推,并写出书面检查;缺勤旷工三天以上还应扣除当月奖金。迟到、早退、脱岗和缺勤(包括会议考勤在内)同时存在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并处。
个人管理制度2
为保证员工个人卫生符合药品经营的要求,结合药店实际,制定本制度。
1.储存、运输等岗位人员的着装应当符合劳动保护和产品防护的.要求,选定适宜的工作服;
2.在验收、储存场所及药店的营业场所内,企业工作人员应当穿着整洁、卫生的工作服;
3.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浓妆艳抹,不在工作场所梳理头发、修补装束;
4.员工应注意个人卫生,定期换洗工作服,不留长指甲,不在工作场所吃东西,不得随地吐痰,每次进入工作场所都要洗手.
个人管理制度3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根据《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xx)、《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和山东省颁发的《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db37/1922-20xx)及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1、为了保证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在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银宇煤矿专门安排了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
2、采购时选择质优价廉的产品,更要认真审查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的生产资质和经营资质,坚决杜绝'三无'产品进入企业。
3、采购人员在采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索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最近半年的《检验报告》的复印件;采购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索取《生产资格证》、《产品合格证》和最近半年内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在向经销商采购时,除索取上述证件复印件外,还要索取经销单位的《经营资格证》复印件。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la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禁止采购假冒伪劣和变质、失效、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
4、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xx),根据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实际需要制定和编制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
5、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应由仓库提出,经矿长审批后,报与供应科购进。
6、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专设机构统一组织采购。
7、采购劳动防护用品要遵循经济性、实用性、节约性的原则,在商品性能、质量相同相似的情况下,应就近采购价格合理、质量优良、检验合格、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产品。对采购假冒伪劣或失去效能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要及时扣压、上报、报废,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
1、采购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使用库管人员检查验收;验收分为质量和数量验收。要认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la标志、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生产许可证、生产资质、经营资质、检测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观察防护用品有无破损缺陷、各项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2、劳动防护用品验收要做好记录、参加验收人员要签字。
3、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数量不准确、证照不全、无la标志的,坚决不予接收入库,并责令采购部门退货。
4、加强验收稽核,发现验收程序和环节不齐全、不规范、不履行入库手续或手续不齐备,单位财务应拒绝支付货款。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
1、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制度,提高仓库科学管理水平,使劳动防护用品经常处于良好的环境中。库管人员要熟练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技术,库存劳动防护用品100%处于适用状态。
2、仓库安全要严格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仓库做到低温、干燥,劳动防护用品不要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和尖利的硬物,也不能暴晒,要搞好保管养护。仓库要做到“四无”,即:无霉烂变质、无损坏丢失、无隐患、无老鼠;“四防”即:防潮、防压、防火、防盗。
3、库存劳保用品要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4、科学堆码存放,及时记载账目卡片,经常检查核对库存,保持账、卡、物相符,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库存期间数量准确,不缺不少。
5、不得与酸、碱、油及腐蚀性物品放在一起,存放货架应距地面和墙壁2oomm以上,做好防火、防水、防盗、防潮、防蛀、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安全管理,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库存期间安全无事故。
6、严格劳动防护用品的出入手续,简化供应环节和程序,既要减少储备和积压,加快周转,又必须有10%的库存备用量,严禁劳动防护用品零库存。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制度与办法
㈠发放制度
1、为从业人员提供和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xx)、《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和山东省颁发的《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db37/1922-20xx),严禁少发、漏发或超期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防护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各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材质、式样和颜色必须符合有关工种操作安全的要求。
2、必须根据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要求,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免费配发给从业人员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发的实物劳动防护用品。
3、对从事多种作业或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应按其在工作时间内劳动条件中的最差的工种发放,发放品种必须保证安全生产需要。
4、对从事易燃、易爆及有静电危害发生场所作业的工种,必须配备防静电劳动防护用品。
5、备用部分劳动防护用品、供各种检查、参观、学习等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使用由总务科统一领取并管理。
6、备用部分劳动防护用品,供各种特殊情况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使用和特殊需要临时调用。
7、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缩减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降低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遇有下列情况需调整劳动防护用品标准的,可提出调整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
(1)由于生产条件、作业环境的变化需改变劳动防护用品的品种和使用期限的;
(2)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以及新单位、新工种的增强,标准中没有规定的;
(3)各工种在规定发放标准以外需增发劳动防护用品的。
8、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期限内,非个人原因受损或丢失,应及时予以补发。因个人原因损坏或丢失的,要及时补发,但要酌情收取一定比例费用。
9、对不按规定时间给职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部门,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因此而造成从业人员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要追究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10、工会组织要代表广大从业人员,参加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报废各环节的工作,依法维护广大工人的切身利益。
㈡具体发放办法
一、职工领用劳动防护用品时,由工区(单位)办事员统一领取,填写领料单,由劳资科按人填卡登记后进行审批,由物资办凭劳资科签章领料单进行发放。防寒用品发放时间每年十一月到次年三月底发放,其他时间一律不发。
二、对雨衣、各种防护鞋、胶靴和棉制品等部分专用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交旧换新。
三、职工调动工作或改变工种后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的有关规定:
1、本矿范围内部调动工作或变换工种时,劳资科按新工种防护用品标准增减。
2、本矿范围内职工调动工作时,应由调出单位办事员将该职工的劳动护品发放的情况写出证明与职工调令一起交到劳资科。劳保本由本人带到新单位,所领物品审批日期应上下衔接。
四、严格劳保用品审批制度,按一人一本建立台帐,做到:时间不到不批,工种不详不批,一人按多工种领取不批,改变工种没有有关单位证明不批,严禁虚报冒领,一经查出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各单位要把所领劳保用品如实按时发放到职工手中,严禁扣发职工劳保用品,一经发现对责任者加倍罚款,对单位职工当月所领用品要张贴公布。
五、职工必须爱惜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属于集体备用的要指定专人保管、登记,无故损坏或丢失的除按价赔偿外,情节严重的,严肃处理。
六、因本人不慎丢失或损坏保护品者,由本人设法解决,各工种岗位人员上岗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严禁变卖各种防护用品,一经发现将物品收回归矿。
七、职工因病伤休假在一个月以上及旷工、事假、学习、开会、探亲、产假、公假超过一个月以上者,原用劳动防护品相应延长其使用期限,属于按月发放的小护品当月不发。
八、各单位对已发放的防护用品均以发放之日起,按本标准执行,已超期的不准补发。
九、劳动保护用品审批时间为每月十二日至二十二日,过期不予审批。(特殊情况除外)。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1、使用防毒护具要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长期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效,并按国家规定,及时更换滤毒罐(盒)儿。
2、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对岗位的要求以及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要经常对从业人员开展劳动防护用品教育,提高从业人员防护意识,督促其自学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从业人员因各种原因脱离生产工作岗位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原领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相应延长使用期限。配发给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转卖。
5、安全监督部门要对从业人员的防护用品的佩带和使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未按规定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对不按规定佩带、使用的人员,除进行安全教育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6、从业人员有权依法向本单位提出配备所需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有权对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向当地安监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六、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
1、从业人员要熟练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技能,按规定正确使用、保管和维护好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在安全使用期内防护性能处于适用状态。
2、为保证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劳动防护用品原则上要执行交旧领新制度,不得超过期限使用。
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因工作不负责任,给从业人员配发过期和失效劳动防护用品的,安监部门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因此而造成从业人员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4、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强制报废:
(1)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2)防护性能未达到有关标准和规程要求的;
(3)在使用和保管期内遭到损坏,经检验未达到原规定的有效防护功能的;
(4)超过说明书载明使用或保存期限的。
5、报废程序:
(1)企业内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机构每年定期对在用和库存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需要技术鉴定的要送国家授权的劳动防护用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作出报废处理决定;
(2)采取必要的手段对报废的劳动防护用品作出妥善处理,报废后的劳动防护用品,禁止再次使用。
个人管理制度4
一、局长办公会议
1、主要内容
(1)研究上级有关重要指示、决策、决议和决定的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本局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及全局性工作部署。
(3)审定各站所室和下属单位提请研究的重要事项。
(4)研究局下属各站所室及基层站中层以上干部任免。
(5)讨论决定其它需要集体研究的事项。
2、参加人员
局长、各副局长、纪检组长、已明确领导分工的调研员、副科领导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
会议议题涉及下属单位工作时,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3、会议准备
(1)会务工作:安排会议时间和议程,通知参会人员按时参会。会务工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2)议题准备:需要提请研究的议题统一交办公室收集,并由办公室通知各参会人员并征求意见。
4、会议时间
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时间按议程多少确定。
二、局长碰头会
局长碰头会由局长主持,局长不在可委托副局长主持。局长碰头会主要研究急需解决的问题,可不定期召开,参会人员及研究事项,由主持会议的领导确定。
三、局务会
主要是汇报总结前一阶段或某项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或某项工作任务。
2、参会人员
局长、各副局长、纪检组长、已明确领导分工的调研员、其他副科级领导,各站所室(场)正、副职。必要时,某项工作的牵头人或参与者可以列席会议。
3、会议时间: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确定。
四、局党总支委员会议
1、会议内容
主要研究全局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研究落实上级党建工作的统一部署等。
2、参加人员
党总支部正、副书记,各总支委员。
3、会议时间
一般1—2个月召开一次。
各党支部支委会按照党总支委员会的`部署和党支部的要求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五、局党总支部大会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参加。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决定党总支重大工作部署和其它需要在党总支部大会上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
六、机关党支部大会
每季度召开一次,机关全体党员参加。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吸收先进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及其它需在党员大会上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机关党支部大会按照“三会一课”制度的要求抓好落实。
七、民主生活会
1、会议内容
交心通气,开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
2、参加人员
支委民主生活会由支委成员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由全体党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非党同志列席参加。
3、会议时间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八、机关干职工大会
机关干职工大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局机关全体干职工参加。
九、会议纪律
1、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召开,会前实行点名或签到制。
2、参会人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到会或不能及时列会的,应向分管领导和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说明情况,不得无故缺席或随意请人代替。
3、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勤,否则,按考勤制度会议考勤的有关规定处理。
4、为保持会场的严肃性,会议期间任何人不得找人、与会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或随意接待来客、来访者。非领导安排,不得借故处理其它工作事务而缺会。
5、严守保密制度。未经批准或未形成决议向外公布前不得泄漏会议的有关内容和重大事项。否则,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个人管理制度5
一、形式:
1、班级建立晨检制度,每天到校后由卫生委员负责检查个人卫生。
2、级部成立检查小组,由各班卫生委员组成,检查本级部各班个人卫生,每周检查一次。
3、学校卫生组不定期检查,每周抽查1—2次。
二、内容:
1、每天洗脸、洗手、刷牙。
2、常剪指甲,勤理发。
3、不吃零食,不喝生水,不吃腐烂变质事物。
4、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5、手绢要干净,衣服要整洁。
三、措施:
1、检查情况每周一汇总,作为班级评选优秀班级的重要条件之一。
2、建立班级卫生检查记录制度,校内情况由班主任填写,校外由家长填写,做到校内外结合。
3、把每周一定为“个人为生日”,各班要根据本班实际,每周“个人为生日”重点解决1—2个问题。
个人管理制度6
一、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不漏报,不搞冒名顶替。若确诊为“五病”患者,要服从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定期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和卫生法规教育,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卫生知识水平。
三、保持个人卫生。要严格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围裙。
四、工作期间应做到(1)穿戴工作衣帽,工作衣帽应保持清洁卫生;决不能用工作服擦手、擦鼻涕。(2)不得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3)不得戴戒指、手镯、手链、手表等饰物(4)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操作间。
五、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端饭菜时,手指不准接触饭菜;做饭、炒菜、处理食品时,不得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不得大声说笑。工作期间不用手挖鼻孔、掏耳朵、抓头、剔牙。
六、不能用炒菜勺直接入嘴品味,更不能把尝剩的食品再往锅里倒。
七、烹调好的菜,不得直接用手去抓。
八、有条件者应接受预防接种,尤其是注射乙型肝炎疫苗可有效地防止感染上乙型肝炎。
个人管理制度7
一、范围和对象
放射工作人员是指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2.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
3.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4.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二、放射人员上岗要求
1.放射人员在上岗前,预防保健科负责向市卫生监督部门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2.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均需参加放射防护条例上岗培训,并进行相关考核,取得培训合格证。
3.放射设备安装后,由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责的机构对机器和机房设施进行测试,做出评价报告证实符合防护要求,取得机器使用合格证之后,方可使用。
三、个人剂量监督管理
1.放射工作人员均需佩戴热释光个人测量仪,并按规定佩戴在左胸及左前领口。
2.个人剂量监测同期一般为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每两月定期送往疾控中心监测,并将监测结果通知个人。
3.医院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4.放射人员可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5.医院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人员工作证》中。
四、职业健康管理
1.放射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
2.放射工作人员定期参加上海放射研究所的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年,建立健康档案,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如有异常按有关条例及时处理。
3.放射工作人员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医院应当对其行离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4.对参加应急处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医院及时组织健康检查或者医疗救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医学随访观察。
5.医院在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7日内,如实告知放射工作健康检查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安排。
6.医院不得安排怀孕的妇女参与应急处理和有可能造成职业性内照射的工作。哺乳期妇女在其哺乳期间应避免接受职业性内照射。
7.医院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医院承担本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医疗救治和医学随访观察的费用。
10.放射工作人员的保健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放射工作人员每月给予一定的营养补贴,并普及营养知识,增强机体免疫力。
11.在国有统一的规定休假外,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可以享有保健休假2-4周。放射科要安排保证休息。
个人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员工和从业人员在施工生产作业活动中使用符合标准的合格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员工安全与健康,防止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个体特种防护用品采购、使用、检验和试验的管理工作。
三、规范性引用文本:
1、《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
2、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设施、标志标识标准化图册;
3、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基建工程项目公司管理文件-火电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手册-安全工器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四、职责
1、经理工作部负责公司本部人员人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工作。
2、安全质量部负责组织对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商进行评价;负责公司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特指安全帽)的登记、发放工作;负责监督项目实施全过程中,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个人防护用品、共用防护用品用具的管理与控制情况。
3、项目部监督分包单位个体防护用品、共用防护用品用具的'计划、采购、验收、使用、保管工作;负责为项目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相关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
4、分包单位负责为从业人员配备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用具及共用防护用品、用具;
负责对从业人员的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对自行采购的防护用品用具进行定期检验;
负责作业范围内所需共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验收、使用和保管。
五、管理内容和要求:
1、经理工作部对所购置的个体防护用品,按标准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检验。
定期检验、试验标准见附件。
2、分包单位对所购置的个体防护用品、用具及共用防护用品用具,按标准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检验。
3、安全质量部、项目部定期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现场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和共用防护用品用具的配备进行监督检查。
4、分包单位定期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本单位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和责任区域内共用防护用品、用具的配备进行监督检查。
5、公司安全质量部、分包单位还应对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商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所应具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销售防护用品用具的单位还应持有“特种防护用品经营许可证”。
6、在委托外部单位进行劳动防护用品检验试验前,委托单位应以适当方式评审,并确认受委托单位所应具有的资质能力。
7、名词解释:
⑴个体防护用品、用具: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人体而必须配戴的安全带、安全帽、速差自控器、电绝缘鞋、电绝缘手套、护听器(耳罩)、防尘口罩等。
⑵共用防护用品、用具:防护作业场所中作业人员和防护进入作业场所中人员的防护用品包括:安全网、安全绳、吊绳等。
六、相关文件:
1、工程项目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
2、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3、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个人管理制度9
第一条办公环境管理
1、各部门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制度,排定班次进行卫生打扫。
2、节约办公资源,办公纸张双面使用,做到节约使用纸张,并严格按照办公室规定使用办公设备,做到勤俭节约。
3、确保办公室的`环境整洁。不得在办公室内随意堆放杂物和垃圾,保持办公桌椅和设备、各式文具、日常用品、各类文件及报刊有序摆放,用完物品及时还原。
4、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5、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保持篓内套垃圾袋并及时清理垃圾,无溢满现象。
6、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文件等摆放整齐有序,保持桌面个人物品不超过3件,包和衣服统一存放位置,整齐,不摆放在桌面及座椅上。
7、桌面摆放的盆栽植物于每周三、六各浇水一次。
8、爱护所有办公设备,做到人走灯灭,关闭电源。
9、门禁是确保公司物品及资料的安全,为保证正常使用必须先刷卡后推门,关门时拉着扶手轻轻将门关闭。
第二条个人卫生
1、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办公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
3、禁止在办公区域和卫生间抽烟。
4、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放罢整齐。
5、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第三条质量检查
每周一次对各个办公区卫生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质量记录。检查结果将在ekp系统上进行通报。
个人管理制度10
一、每季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二、每年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全体人员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检查、排程及情况交流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到三次,对重大工作的落实情况,应及时进行检查、排程、通报、交流,不断加压促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开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
个人管理制度11
编号:
一、目的'
严格杜绝员工个人车辆占用上班时间修保活动.
二、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个人车辆.
三、要求
1.凡公司员工个人车辆需进行维修、保养事项的,必须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修理个人车辆。
2.严格杜绝员工个人车辆占用公司上班时间修保。
3.如果个人车辆确因大中小修或进行时间段,公里数等原因需要修理、保养,经接待员记录按正常维修、保养项目车辆安排本人或他人对车辆按要求进行修保,检验。完工报检后员工自觉到结算室结账。
4.凡公司员工个人车辆更换零部件、换油、加水统一执行进价加10%管理费用优惠价格进行结算。
5.敬告员工:凡自作主张,未经允许或经理批准私自拆修个人车辆的,经发现将对当事人一次性罚款50-100元。
6.员工对自己车辆未经允许私自更换零部件的,按物品价值的200%罚款,严重者按公司厂规厂纪处理。
7.对劝说不听指挥、顶撞领导不服从命令者,经发现对当事人停工反省,并处罚金100元。
8.员工下班夹带公司财物者,经发现将对当事人除名处理,并扣除当月和上月工资。
编制:
审核:
批准:
年月日
个人管理制度12
一、建立起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二、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两个文明做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股室和个人,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三、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执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四、建立精神文明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专职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五、建立精神文明建设保障机制,落实精神文明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个人管理制度13
员工个人车辆厂区内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公司所辖厂区内员工个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个人拥有的汽车、摩托车等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3、职责
3.1质量安全环保科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修订及监督实施。
3.2公司个人车辆驾驶员严格执行本规定。
4、文件内容
4.1个人车辆行驶规定
4.1.1个人车辆为员工私有财产,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指派个人车辆办理公事,员工也不得驾驶个人车辆办理公事。
4.1.2员工不得驾驶个人车辆到野外基地或施工现场。
4.1.3员工驾驶个人车辆不得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公司所辖区域。
4.1.4员工驾驶个人车辆在公司所辖区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km/h。
4.2个人车辆停放规定
4.2.1质量安全环保科划分公司所属各厂区内车辆停放区域,公、私车辆车位分开,标识清楚。
4.2.2员工个人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标识的私家车停放区域内,不得占用公车车位,其他区域不得停放。
4.2.3员工个人车辆停放时,必须停在标识线以内,车头方向一致,停车看齐。
4.3监督管理质量安全环保科、hse监督中心不定期地对公司所辖区域车辆停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4处罚乱停乱放的车辆责任人,按公司《违章处罚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5、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5.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5.3《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6、相关记录
个人管理制度14
1目的
本程序将建立个人防护用品有效管理方法,通过实施个人防护用品的选择、采购、发放、使用、保管、检查、维护保养及废弃更新等管理工作,使员工在工作中免遭伤害。
2使用范围
适用于众诚连锁-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及为其提供服务的承包商。
3应用领域
应用于众诚连锁-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里所有需要个人防护用品的员工。
4应用标准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号令)、《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
5术语和定义
个人防护用品(personalprotectiveequipment,简称ppe):
主要用于保护雇员免受由于接触化学辐射、电动设备、人力设备、机械设备或在一些危险工作场所而引起的工伤或疾病。
6职责
6.1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组织本程序的编制与修定,并负责本程序执行情况的跟踪和程序的更新。
6.2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提供个人防护用品的规范要求,并组织各部门对个人防护用品管理状态进行审核,保证所有的个人防护用品达到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6.3供应公司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颁布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有关规定负责采购劳动防护用品。
6.4供应公司向安全质量环保部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劳动防护安全标志、产品材料说明及检测等书面文件,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符合要求,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参见附录1)
6.5人力资源部负责岗位、工种作业人员数量组织本程序的培训,直线组织负责实施本程序的受众培训。
6.6特殊防护用品的配备依据生产实际由属地单位提出,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由主管经理审批。
7管理要求
7.1原则
1.公司应首先采用工程控制的措施来消除或尽量减低工艺上的危害因素。
2.员工在工作中不应只依赖个人防护用品防止危害,应采用安全的工作方法(操作规程、工作安全分析、作业许可等安全管理工具),事先消除安全隐患,避免自己和周围的人员受到伤害。
3.员工在每次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前要进行完好性检查,有缺陷或破损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得使用。
4.个人防护用品不能用于非工作目的的使用。
7.2个人防护用品的分类
1.个人保管的`个人防护用品
由个人进行保管、使用和维护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眼镜、耳塞、防毒面罩、线、帆布、皮手套、工作服、防化围裙、防化袖套、安全鞋等。
2.非个人保管的个人防护用品
除个人保管之外的劳动防护用品。非个人保管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部门主管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例如:防化用品、手套(乳胶,耐高压)、防酸碱手套、全罩眼镜、过滤式空气呼吸器、正压式呼吸器、防化服装、救生索、拦绳、消防服、面罩、阻燃工服、安全腰带、各类安全检测仪器等。
其中特种劳防用品参照附件2。
7.3个人防护用品选择的基本方法
依据以下因素来选择个人防护用品。
危险物质的性质:气体、蒸气、液体。
接触后的严重性:急性、慢性影响。
接触的频率和时间:多少次,持续多久。
接触危险时的工作性质。
环境条件。
采用它所带来的保护程度。
使用的容易度。
佩戴是否合体舒适。
设备的可靠性和耐久性。
是否容易采用,是否需要辅助设备
是否可多次使用或者有多次使用的部件
成本效益。
7.4主要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要求
7.4.1头部保护
1.适用场合
1)所有人员进入生产区时。
2)可能有坠落的物体或撞击带来伤害的工作场所,如高空作业、脚手架上的工作、上方有人操作的场合。
3)在头顶上方空间不足可能造成头部伤害的区域。
2.检查与保养
1)安全帽的所有部件,包括外壳、内衬、吸汗带及所有零配件都应每日对其完好性进行目测检查,如是否有缺损,破裂,穿透,或其它由于外来冲撞或使用不当导致的破坏等。
2)安全帽不可放置在温度过高或过低、过强紫外线、溶剂或腐蚀性液体的环境中。
3)不得自行改装安全帽。
7.4.2眼与面部保护
1.适用场合
涉及有物体撞击、腐蚀性或热烫液体溅泼危险等作业环境。
2.保护眼部的个人防护用品
带侧翼的安全眼镜、全覆盖的眼罩、面罩、防酸头罩、焊接护目罩等,应根据不同需要进行选用。
1)安全眼镜
除特别规定外,凡在生产车间、维修车间、实验室、货仓、建筑工地及正在进行工作和有可能伤害眼的其他区域必须配戴带侧翼的安全眼镜。
2)面罩和眼罩
当从事磨、削或处理热液体,或有泼溅危险存在时,应配戴面罩或全覆盖眼罩。当焊接时,应配戴焊接护目镜或焊接用头盔或焊接面罩。
3.检查与保养
1)目视是否有破损。
2)个人应负责妥善保管护目镜,防止护目镜摩擦、挤压、变形。
7.4.3足部保护
1.适用场合
1)进入工作岗位必须穿公司统一发放的安全鞋。
2)在进行可能接触到电流通过的工作时要穿绝缘安全鞋。
2.检查与保养
目视是否有破损
7.4.4呼吸保护用具
1.适用场合
从事的活动或所在区域有潜在的呼吸系统职业危害,如:粉尘、有害气体、有机溶剂存在时。
2.检查与保养
1)车间应保证呼吸保护用具适合工作环境,员工选择大小合适的呼吸器,每次使用前检查有无破损及是否过期。
2)呼吸保护用具的清洁、维护:
呼吸保护用具使用后,员工应清洁与皮肤接触的部件,确保过滤、密封部件的清洁。不用时要用专用的塑料保护袋包好,扎紧袋口以免过滤器失效,存放在指定的柜子里。
3)呼吸保护用具密合性测试:
佩戴呼吸保护用具的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密合性测试,确定员工的呼吸保护用具的尺寸适合。
4)呼吸保护用具佩戴者身体检查:
员工在上岗前和以后每年的体检中检查肺功能和呼吸系统,以确认其是否适合佩戴呼吸保护用具。
5)呼吸保护用具佩戴的培训:
新员工上岗前或老员工每年进行有关呼吸保护用具的种类、保护原理、选择、使用前检查、使用方法、维护和其他有关事项的培训。车间保存培训记录。
具体规定参见“呼吸保护用具管理办法”。
7.4.5听力保护
1.适用场合
噪音水平超过85分贝的工作区域。
2.检查及保养
佩戴后听到声音的响度以及外观的完整性。
7.4.6手和臂部保护
1.适用场合
1)所有手工操作都必须戴手套,除非戴手套带来安全上的危险或不能完成任务(如:车床加工、操作转动设备等);
2)某些操作可能引起手部受伤,需要选择合适的劳保手套,如割伤、划伤、磨破、烫伤及由皮肤接触化学品而引起的皮肤病或伤害;
3)进行一般的操作,如:搬弄有伤手危险的物件、使用手工工具、使用便携式工具、离锐边较近工作时,均需戴耐磨损手套;
4)工作中如可能接触高温表面或物料,具烫伤危险,则必须配戴相应耐热等级的防烫手套以保护手和臂部;
5)若工作中切割受伤可能性大,如清洁刀具、工件中有锐利边缘等情形,应戴防切割手套;
6)在某些情况下,无法使用手套或使用手套不安全,则车间的操作规程应对手的保护加以说明。
2.检查及保养
使用前后检查外观的完整性,必要时进行检测以确定防护程度。
7.4.7身体保护
1.适用场合
1)在存在跌落危险的2米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全身防护型安全带。
2)接触化学品的操作根据化学品的危害性配有相应的工作服,如化学防护服,耐酸围裙等。
3)在有化学品闪爆的区域,所有进入的人员都需要穿戴阻燃防护服。
2.检查及保养
目视及拉伸测试,对于有特殊要求的服装,根据供应商建议的频率和程序进行检查和保养。
3.化学防护的参考文件
化学防护技术复杂,在选择适当的保护用品时应参阅车间操作规程及物料安全数据说明书(msds)。另有软件在线提供防护面料抵抗化学品渗透的信息和供应商产品信息。
8复核、偏离、培训和沟通
8.1复核、更新与记录
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保留本程序各版本的留存记录和修改明细。本程序应定期评审,必要时修定,最低频次自上一次发布之日起不超过2年。
8.2偏离管理
对本程序的偏离必须经安全质量环保部授权。偏离必须文件化,内容必须包括支持偏离决定的相关事实。偏离授权必须每年定期更新一次。
8.3培训和沟通
各属地负责对有关员工进行本程序的培训,培训频率为每年一次,保存培训记录。
个人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更的的员工人事档案妥善管理,的保守机密;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档案资料,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办法。
二、档案管理内容
1、员工入职档案:个人简历
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审批、笔试试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离职证明、合同及协议。
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员工离职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三、档案规定
1、基础管理
1.1原则:分类标准、归档、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1.2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对人事档案的性、性核查,如有虚假,可不予录用和解聘。
1.3对人事档案按入职分类归档,按在职人员、离职人员整理,并登记于《入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一)《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二),并在档案前页填写人事资料的'名称及对档案编号,人事档案原则上是永久保存。
1.4当在职员工的资料有变动时(如学历变动、身份证号码变动、个人技术职称变动、婚姻情况变动等),应将资料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归档,原件当场查验。
1.5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在其报到新岗位前,对调入或新的档案都应登记。
1.6对员工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的材料要收集、整理档案的完整性,归档的材料鉴别,材料的、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审批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1.7员工离职档案每月清查,存档,档案保存原则上三年后方可销毁(高管及核心人员保留该员工离岗8年止)。
1.8人力资源部档案员要注意档案管理环境的清洁、整洁。
1.9档案应分类编号存放,员工编号,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档案交叉,制电子目录,以便查阅。
2、档案的查、借阅
2.1档案分为保密与非保密,保密档案禁止查阅,只能在档案室阅览,外借;非保密级档案因工作需要查、借阅,须填写《查、借阅人事档案单》(附件三),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查、借阅。
2.2任何垮查、借阅人事档案,下级员工查、借阅员工的人事档案。
2.3公司级、行政人力资源部可直接查、借阅员工人事档案。
2.4所有批准后借阅的人事档案需在三天内归还人力资源部(除特殊情况可延长),对借阅后到期未归还者、归还损坏、私自复印档案者、遗失者依照公司档案管理的规定。
2.5人力资源部查、借阅登记,并在《人事档案借阅登记本》签字登记(附件三)。
3、查、借阅档案注意
3.1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损坏档案材料。
3.2擅自复印、拍摄档案内容,如有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须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同意。
3.3查、借阅者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严重,予以惩处。
4、档案的销毁
4.1公司任何个人和非经同意销毁员工档案资料。
4.2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审批登记》(附表五),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销毁。
4.3经批准销毁的人事档案,人力资源部须核对,将批准的《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登记》和将要销毁的人事档案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四、制定、修订、废除与实施
本管理办法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实施,修订和废止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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