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17 08:00:50 制度 我要投稿

装饰装修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装饰装修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装饰装修管理制度

装饰装修管理制度1

  为了确保本工程的顺利进行,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装饰装修任务,公司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忘广大工友共同遵守,切实执行。

  第一条;工地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服从公司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第二条;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三条;坚决遵守工地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要提前请假,不得擅离职守。

  第四条;严禁打架斗殴、赌、若有违犯者,不论情由,均处以200元罚款\次,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五条;严禁抽烟、喝酒,抽烟一次罚款普通工友50元次,管理人员200元次,对喝酒后寻衅闹事、故意制造事端均处以200元罚款\次,其医药费自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六条;对工地材料、设备、机械、工具、用具等人人都得爱护,不得损坏和丢失(包括甲方及相邻单位的财物)。对有意损害公共财物者,赔偿原物价值的`2倍。

  第七条;工地用电要注意安全,所有用电线路、电器均应由工地电工专人负责;他人不得私自乱*接,否则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机械损坏及伤亡事故,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及赔偿。机械设备的操作应持证(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操作必须按照《机械操作规程》操作,他人不得随意乱开乱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第八条;工地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施工要求执行,确保安全施工。坚持预防为主原则。

  第九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及高跟鞋;严禁从高空抛扔东西,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若有违章操作,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伤亡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其医疗费、护理费及误工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第十条;工地应妥善保管好自己所携带物品。严禁在本工地、相邻单位及他人处盗窃财物,若有发现,不问情由均处以500元以上罚款或处以原价值2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第十一条;工地应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卫生良好,施工机械设备及现场材料布局井井有条,做好工地面貌及个人面貌,完全符合文明工地的标准。

  第十二条;各班组应保管、保养好其所用的一切财物(机具、用具、设备、生活用品、办公用品等),如有损坏、丢失等应照价赔偿。

  第十三条;为了公司荣誉和工友的利益、以上各条款,望广大工友切实执行、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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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管理制度2

  第一章目标管理

  第一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公司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二条制定安全目标,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后落实到部门,定期考核。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安保部和工程部负责各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四条与各施工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第五条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第七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安保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主管审批签字后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第八条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在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中应有专项的安全管理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式提交安保部和工程部负责人经审阅后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九条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

  第十条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第十二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管理者不得随意指挥,操作者不得随意作业,抵制随意指挥,制止他人随意作业。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各类标牌和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第十六条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室外堆料应遵守甲方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第十七条每月定期由安保部负责人和工程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八条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第十九条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四章临时用电、用水管理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3、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4、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5、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2、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

  3、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第二十二条施工用电必须符合用电操作规程,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第二十三条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第二十四条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第二十五条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第五章成品保护

  1、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2、材料运输使用电梯时,应对电梯采取保护措施。

  3、材料搬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户及楼道门。 4、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下列成品保护措施:

  5、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它工种的半成品、成品。

  6、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撤除。

  7、对邮箱、消防、供电、电视、报警、网络等公共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

  第六章装修改造工程现场安全管理

  1、装修改造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室外、幕墙装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确定相应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

  2、局部装修改造时,应将施工区与营业区进行隔离。

  3、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4、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必须使用低压照明设备;所有施工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住宿,必须到分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办理登记,领取出入证。

  5、因装修、改造设计需要而改变、挪动的消防设施,必须经过消防监督部门审批,严禁私自挪用、损害消防设备设施。

  6、施工现场禁止存放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险品,应与施工现场异地存放,设专人保管,领用不得超出当日使用量。

  7、施工现场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8、施工现场使用的变(配)电箱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有良好的绝缘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时要有专人看护,使用后必须立即断电。 9、开工前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安保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装饰装修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促进建筑装饰装修业的发展,保障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安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均适用本规定。

  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装饰装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

  本规定所称原有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已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

  第三条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建设监理单位、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等,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建筑装饰装修应当做到安全适用、优化环境、经济合理,并符合城市规划、消防、供电、环保等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县级别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第二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报建许可

  第六条新建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共同发包的,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可参照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

  第七条原有房屋的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并签订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装饰装修后的修缮、拆适和补偿等内容。

  第八条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应当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一)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早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二)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第十条对于未办理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为建设单位办理招标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第三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与承包

  第十一条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持审查,并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持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包工程。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不得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给无资质证书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承包。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或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装饰装修企业承包。

  第十三条下列大中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发包:

  (一)政府投资的工程;

  (二)行政、事业单位投资的工程;

  (三)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

  (四)国有企业控股的企业投资的工程;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程。

  前款规定范围内不宜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军事设施工程、保密设施工程、特殊专业等工程,可以采取议标或直接发包。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方式,由建设单位或房屋所有权人、房屋使用人自行确定。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统一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

  第十五条发包主不得损害承包方的利益,强迫承包购入合约定之外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第四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及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建筑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七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承接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任务。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

  第十八条原有房屋装饰装修需要拆改结构时,装饰装修设计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的安全。整栋危险房屋不得装饰装修。对严重损坏和有险情的房屋,应当先修缮加固,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第十九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饰装修防火规范。完成装饰装修施工图纸设计后,建设单位必须持〈〈施工施可证〉〉和施工设计图纸,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核准。

  第二十条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护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和身安全。

  第二十一条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质量和安全监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质量监督机构认证合格,否则不予验收。

  第二十二条实行初装饰的住宅工程,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验收评定。

  第二十三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生重大事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机的部门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介3以下的罚款;因责令停止施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报建的;

  (二)该招标的工程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标的;

  (三)未按照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

  (四)发包给无资质证书的或承包任务与资质证书等级不符的企业的;

  (五)使用未验收工程的。

  第二十五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六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施工、停业整顿、降低资质、吊销资质证书、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

  (一)擅自超越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包工程的;

  (二)未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的;

  (三)拒绝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验收的;

  (四)将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用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

  (五)破坏环境、危及人身安全的;

  (六)出卖、转让、出借、涂改、复制、伪造资质证书的。

  第二十六条对未按规定申请批准、未进行房屋安全性能鉴定、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对原有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责令修复或赔偿,并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工作人员不如实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性能出具结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因装饰装修损坏毗连房屋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二十九条因装饰装修原有房屋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有本规定的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所列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1995年9月1日起实施。

装饰装修管理制度4

  为加强xxx小区在装修期间的管理,保证小区内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维护公共环境、秩序,使业主拥有一个更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的权利与义务

  1、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依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补充协议》、《施工单位装修承诺书》和本协议对小区内所有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统一管理。

  2、如发现任何违规、违法行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责令其停止该行为。如行为人不听从管理,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如暂扣工具、下发装修整改通知单、违规搭建通知书,将行为人清离小区、联系相关行政部门等),情况紧急时保留采取一些特殊方法的权利。

  3、如以上违规、违法行为造成房屋内、毗邻房屋、公共设施设备、公共部位等损害,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责令行为人予以修复、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并联系相关行政部门予以处罚。

  4、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义务在装修管理期间为装修单位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及特约服务。

  5、如装修单位有任何疑问、质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义务提供相应咨询服务。

  二、业主的权利与义务

  1、业主有义务按照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所规定的装修流程配合装修单位办理装修手续、缴纳相关费用。

  2、业主在施工期间有义务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施工单位装修承诺书》及本协议的所有规定与内容。

  3、业主在施工期间有义务接受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的管理,如有任何违规、违法行为,需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相应损失。

  4、如装修单位提出任何违规、违法要求,业主有义务劝阻装修单位。

  三、装修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1、享受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所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及特约服务。

  2、依照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所规定的装修流程协同业主办理装修手续、缴纳相关费用。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补充协议》、《施工单位装修承诺书》及本协议的所有规定与内容。

  3、配合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在装修管理期间的各项工作。

  4、对业主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有效监管。

  5、业主有任何违规、违法行为,而装修单位接到物业管理服务中心通知后未能及时制止的,则装修单位需与业主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违约责任

  1、如果业主在装修施工期间,有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本协议和《施工单位装修承诺书》中之规定的行为,并对房屋、公共设施造成损害的,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制止,并要求业主限期恢复改正及赔偿,同时通知装修单位,装修单位有义务责令业主按照小区有关管理规定施工,逾期不恢复改正的,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业主承担。如业主无能力恢复,可书面申请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帮助恢复,所产生费用由业主预先交纳,多退少补。如装修单位在接到通知后,未能及时制止业主的违章行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追究装修单位责任。

  2、如因装修装饰造成房屋或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的损害已无法恢复或虽经整改但仍危及房屋和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性,或危及到其他物业的安全,或影响其他业主的使用,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向房地产或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市容综合执法部门报告,按有关部门做出的处理决定执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可同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其它业主的合法权益。

  五、相关支持性装修管理制度

  1、物业管理服务中心须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临时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补充协议》、及本制度的内容,认真审核装修方案,严格执行。

  2、对未办理装修手续或擅自拆改的,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让装修人员退场,并通知该装修业主,要求其补办手续,对不听规劝的施工单位和业主,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直至符合装修管理规定。

  3、装修施工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超时施工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责令停工,暂扣施工工具,无声响、无震动的施工作业可适当延长,但不得影响邻里的正常生活。

  4、装修单位装修施工前应与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一同对其卫生间进行闭水试验,确定其合格后装修单位应进行签字确认。如有渗漏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进行返修。如装修前未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申请进行闭水试验或试验后48小时未进行签字确认或提出异议的`,视为卫生间防水合格。卫生间地面严禁打眼开槽。因施工造成渗漏由业主和装修单位负责,并承担其造成的后果。

  5、装修单位装修过程中,若需拆改必须在《装修申请表》上填写清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擅自拆改,后果自负。钢筋混凝土梁板、构造墙及剪力墙、承重墙均为重要部位,严禁拆改。

  6、煤气管道应按煤气公司要求,不得封包,若未按规定装修发生安全事故及影响通气,后果自负。

  7、如需迁移室内燃气设施,请拨打29113337申请办理,业主和装修单位不得擅自拆改移动。

  8、采暖设施不得拆改移位,如拆改发生跑、冒、滴、漏等现象或造成经济损失由装修单位自行承担。

  9、自来水、下水道、电路、煤气、暖气、对讲门铃、有线电视、电话、网络系统及墙体内预埋管线等,未经许可不得自行拆改。擅自拆改造成系统损坏的由装修单位负责赔偿。

  10、厨房、卫生间下水管道如需封包,留出下水道检查孔的位置即可,厨房顶检查孔预留在管道集中处下方,预留尺寸为30CM×30CM,如封包过严不便检查维修,业主应无条件拆除装修给予配合解决。如不配合,出现问题业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1、室内供暖系统地埋管为PPR管,严禁在地面剔凿或钉钉子。

  室内采用了性能优越的采暖系统,墙角、部分地面有暖气管道处不能有剔凿等任何破坏行为。严禁私自增加移动暖气片及移动管路阀门,装修时阀门部位不得封死,进行可打开式装修,以便于日后的维修和调节。严禁将暖气片供暖设备改为地采暖。室内卫生间地面采用了1.5MM厚的聚氨酯防水,并上卷到墙体20CM高,禁止业主在装修过程当中破坏防水层、地面及基层。凡因装修造成结构损坏,跑、冒、滴、漏影响其他住户使用或造成他人装修损失等一切后果,由业主和装修单位负责。

  装修材料如:木地板、瓷砖、石材等避免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12、烟道分为主副烟道,且主副烟道之间夹壁很薄,严禁在烟道内埋线、走管、打孔、悬挂重物及拆改。

  13、框架结构的房屋室内墙面砌体部位采用了轻集料混凝土空心砌块,砖混结构的房屋室内墙面砌体部位采用了页岩砖。业主/住户在装修过程中避免在墙体部位钉钉子,建议使用专用涨管,装修过程中建议不要铲掉墙面腻子。

  14、首层地面铺设石材厚度不得超过12CM,二层(含二层)以上地面严禁铺装超过5CM以上的瓷砖、天然石材等过重材料;楼板、墙面钻孔打眼时应防止损坏暖气管道、穿线管及电线,并不损害相邻业主的利益,如因装修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15、严禁在外檐墙剔凿、加窗、设门。为了保障小区整体环境的美观,小区建筑物外墙或露台、阳台、小院禁止搭建及安装附属物,(例如:封建露台、阳台和一层小院;安装护栏;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卫星天线、雨蓬;展示、悬挂带有广告性质的招牌等)。禁止将装修材料、家具等物品从楼宇外檐运送至室内。

  16、因野蛮装修或装修不当造成装修单位及相邻业主上下水堵塞、渗漏、停电等一切损失,由业主自行修复,并负责连带赔偿责任。

  17、业主或装修单位必须将装修材料(沙子等)袋装,运往室内,不得随意堆放于小区内、楼门前、甬道、绿地、楼道内。对随意堆放者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将开具《装修整改通知单》责令整改,对不及时整改者,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扣除其装修保证金500元。随意堆放的建筑材料按无主物处理,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不负任何责任。

  18、装修施工场所只限房屋内部,不得在小区及楼道内架设施工器具等。一经发现,暂扣工具。

  19、运输装修材料过程中,如对墙面、公共设施、设备造成损失,应给予修复或照价赔偿。

  20、施工人员须把装修垃圾袋装封好后直接送到指定地点,如未送到指定地点的,将由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派专人清运,费用从业主的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1、装修过程中注意用电安全,严禁使用电炉、明火,如经发现予以暂扣。用电时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因为违反安全用电而造成的事故后果自负。

  22、装修过程中如需进行电焊施工,必须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23、装修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否则出现不良后果由业主自负。

  24、为保证全体业主利益,维护小区外观整齐统一,严禁对外檐墙进行任何装修、装饰,窗外不允许加装护栏、遮阳罩等。

  25、安装空调,必须严格按照空调预留位置安装,空调安装后缝隙应用防水材料封好以防漏水及室外部位须加装空调孔护套。如有特殊情况,应由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统一指定安装位置(外檐位置应做到“双顺线”,即空调外机顺线,空调眼顺线)。未按规定安装空调,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制止其违约安装行为,并令其将位置改正及补偿对楼宇外檐的损坏,因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装修单位负责。

  26、装修单位安装空调、抽油烟机等应经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同意后在指定位置安装,如擅自安装对外檐造成损坏,装修单位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27、装修完毕后,由装修单位通知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进行验收,业主交纳的装修保证金在装修验收合格后一年后装修无遗留问题,无息退还。

  28、业主、装修单位如违反上述规定,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暂扣保证金,待业主装修单位装修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按规定退款。

  29、在装修过程中,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的,由业主和装修单位负责赔偿,对拒不赔偿的扣除保证金,不足部分,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通过必要渠道催缴。

  30、装修施工前,业主应陪同装修单位对毛坯房基层,以及水、暖、电等使用功能项目进行检查,如未提出异议并进行装修,事后出现问题的由业主负责。

  31、因拆改震动会产生墙面开裂、空鼓、管道破损,出现此类问题带来的损失由业主负责。

  32、装修单位在装修前一定要自行对墙面起砂、空鼓、开裂检查(填充墙结构与混凝土受力结构交接处由于材料收缩容易出现裂缝,这种裂缝只会影响您的观感,不会造成任何结构安全问题),如果有以上问题,一定要提前通知物业管理服务中心,避免装修后出现墙皮脱落、开裂等问题,造成纠纷。

  33、业主与装修单位对卫生间闭水一定要检查,确保不漏水后在施工,铺完地砖后若出现漏水等问题由业主与装修单位负责。

  34、若因装修施工,给邻居造成了损失应由装修单位负责,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35、冬季供暖时,装修单位家中长期无人的情况下,一定避免经常开关造成冷热冻胀,因为热胀冷缩会使您的暖气管接头薄弱环节出现跑水现象,因装修单位家中长期无人居住的情况下,出现跑水漏水等带来的一切损失由装修单位自行负责。

装饰装修管理制度5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考勤制度,不准迟到、早退。衣着整洁,仪表端正;

  2.对客户文明、礼貌,不讲脏话;

  3.人员电脑应专人专用,如人为损坏,由当事人赔偿。上班期间不允许利用电脑玩电子游戏看视频等与工作无关事宜,影响本公司形象者;罚款最低500元;

  4.不允许无故到其它公司乱窜,泄露公司内部事项;违者罚款10000元;

  5.遵守与客户约定的时间,按时洽谈,出方案;

  6.按时参加公司的例会及各类活动,不允许迟到或无故不到;签到簿作为唯一迟到早退记载,迟到一次50元。月迟到超过3次者底薪、提成减半。设计师需互相监督,如发现存在包庇行为,重罚;

  7.未经公司允许,以低于公司标准报价签约者,由于设计造成失误者,设计师承担责任;并承担连带罚金

  8.私下不允许收取客户设计费或订金,不允许设计师以公司名义接私单; 不允许设计师代买主材,如被客户投诉属实者,承担处罚;如被公司发 现的,直接辞退,当月工资底薪清零;不许从事第二职业,不得擅用公司之名来谋取私利。

  9.上班无故迟到、旷工者,按公司考勤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严格遵守公司作息时间,旷工早退者,同第七条;

  10.每月休息3天,为串休工作日,上班请假须提前3天找公司经理批准后生效;并签写请假条上交,凡口头请假均视为无效;

  11.每天定时收拾各自办公区域,做到整洁明亮。如未达到标准者,罚款20元;如有异议,到会计部索要本月工资,自行离开;

  12.严守公司秘密,严禁私自将公司的`文件、技术资料带出。不允许私自挪用或私藏客户定金、工程款,违反者严肃处罚;

  13.设计师有责任对所设计的工程协助办理中期增减项并签字,如因设计师未签字的增项款,不计入提成范围;如因设计师原因,增项款未被收回或未达到公司标准。设计师承担处罚,提成减半;

  14.拖延不能办理中期增减项所造成的损失,设计师承担责任;

  15.不论任何原因、任何情况,在公司与客户与员工发生争执,承担处罚;

  16.以上日常工作行为规范,请各设计师严格遵守,违反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的罚款和警告;

装饰装修管理制度6

  装饰装修公司在运营中,管理模式大致都差不多。大致都是从客户咨询到设计师洽谈,再从量房到设计图纸,再从设计图纸交底到施工,验收到竣工的。很多管理者告诉我们说,公司内部的程序走的很好,但是还是不清楚每个员工,哪个时间段在做些什么,那么是否公司管理模式的步骤有问题呢?还是项目经理,设计师,项目监理在工作中出了问题?让我们来看看,大型装饰公司的管理运营模块。

  第一步:如何检验。

  客户逐步质量认定制,公司实施客户逐步质量认定制,工程从材料进场到竣工验收,均请客户共同参与,每一步均需有客户认定签字,每一道工序验收前,质检员或项目经理应教会客户如何进行检验。

  第二步:客户洽谈。

  客户咨询、电话咨询、客户上门咨询、设计师上门咨询。当客户拨打装饰公司电话时将会听到:您好,xx装饰!我是客户服务员xxx(或设计师xxx)。客服员每日接待新客户时,要与客户填写“客户洽谈单”,并对客户就公司情况做简单介绍。客服员根据客户的需求推荐合适的设计师为客户服务。客服员定期协同设计师电话回访填写“客户洽谈单”的客户,征求客户对公司的服务意见。

  第三步:参观再施工程。

  公司每周六、日为客户免费提供看房班车,参观工地,专人讲解。为客户提供方便,让客户感觉企业对他们的重视度。

  第四步:上门量房。

  客户要求设计师上门量房的要求,不能被拒绝。一般的装饰公司都会与客户签订《客户立项书》。然后设计师上门为客户量房。

  第五步:预算。

  绘制平面图为客户做初步预算,一般的装饰公司,看房子的大小来决定出预算的时间。一般量房在100平米以下会在3天左右为客户绘制出平面图、效果图和预算书,然后邀请客户与公司负责人见面,介绍初步设计思路及大概工程预算。

  第六步:客户确认。

  客户修改、认定后,公司应会充分了解客户需求,最大限度的贴切客户的意愿设计。

  第七步:绘制详细图纸。

  图纸、预算需经设计部主管审核、签字。合同签订后,两天之内会给客户出齐详细施工图。

  第八步:签订施工合同,客户交首期款。

  签订合同后,一般的公司会让客服员为客户培训《客户须知》及必要的家装知识。个别有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装修项目,如果客户执意要求施工,必须签订“客户授权施工责任书”。(暖气、煤气管路及设施不能改动的)公司与客户签定订的责任书一式两份,客户、设计部各一份。公司的设计部保留责任书及图纸原件。交给客户的施工合同、合同附件、报价单、图纸等资料应装订成册。并且图册应付公司专用标准首页。签约时客户需支付合同总造价的50%,工程过半或工期过半后支付合同总造价的45%,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其余尾款。

  第九步:建立客户工程档案。

  公司的工程统计员将把您的档案编号,建立客户工程档案,填写工程资料明细,向相关人员发放工程管理表格。客服员会及时完善《客户管理档案》,以便为客户做好服务。

  第十步:设计一次交底。

  从签订合同之时算起,两天以内进行设计一次交底,由客服员召集质检员或项目经理,在设计部与设计师进行一次交底。

  第十一步:设计现场交底。

  设计一次交底次日,进行设计现场交底,客服员召集设计师、客户、项目经理,进行现场交底。质检员或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进行查看,项目经理负责向客户说明现状,并填写“施工现场原状情况说明单”。可能客户在时间方面遇特殊紧迫原因,设计师经请示设计主管和工程部同意后,我们将直接进行现场交底。

  第十二步:施工领款、备料。

  施工队领款人员的照片应在财务部备案。项目经理持工程部签发的领料单,到公司指定材料部领料。

  第十三步:分阶段材料进场验收。

  项目经理填写“进场材料验收记录单”,并询问设计师是否有特殊材料,如有必须有设计师签名,进场材料验收记录单上须有客户与项目经理、质检员与施工负责人员的签字。

  第十四步:施工质量监督。

  质检员检查自己的责任工地时应填写“质检员工程自检情况汇报表”;检查他人责任工地时应填写“质检员工程互检情况汇报表”;工程部经理、企业管理人员检查工地时应填写“工程质量巡检情况汇报表”。

  第十五步:隐蔽工程及闭水试验。

  隐蔽工程包括水暖、电气、通风等系统。由项目经理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须有客户及项目经理签字。

  解析装修公司运营模式

  在过去和将来,零点建材配送都将坚持“诚信经营为本、顾客价值为先、员工利益为重”的经营理念,用诚实守信的经营行为,为消费者实现利益最大化,让消费者在网购的过程中体会到省心、省力、省钱;同时兼顾员工利益,为员工提供和谐、奋进的.工作环境和具有挑战性的上升空间。说得好不如做得好。零点建材配送始终认为,只有把消费者利益放在首位,处处为客户着想、时时为客户考虑,才能在服务消费者的同时,获得自身发展机遇。一路走来,零点装潢清包网人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我们的特色

  ★价格优势:零点建材配送在线销售的产品,全部由生产厂家直接供货,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同时,省去了中间众多的渠道环节和费用,节省成本,给消费者以实实在在的低价。零点建材配送所销售的产品中,绝大多数在价格上比家电卖场、超市等传统家电零售渠道低了10到25个百分点。★完善的售前售后服务★48小时送货上门

  1,我应该从哪儿开始下手,包括思路应该怎么捋清

  答:你要是不想把装修这个行业当终身(长期)工作和事业去做的话,从哪下手都行,只要钱能落到你的口袋就行。包括粗制滥造、偷工减料、坑蒙拐骗、卷工程款开溜、欠薪等等。要是想把装修这个行业当终身(长期)工作和事业去做的话,那就要你有锲而不舍、百折不挠的精神。有科学合理、准循渐进的可操作可实施的分步走的计划。

  2,开公司以后的规章制度应该怎么定,因为设计师倒是可以专业的,但是工人素质肯定不会很高,并且工人管理方面还有很多小问题,比如工资结算时按天算,还是按工作量算。答:公司没有成立前是“人治”,开公司以后才逐渐逐渐是“法制”。先别忙什么制度,到时候自然会有。先通过“人治”做

  3、5个工程赚个10万,8万,后面的事情好办。

  向你如果刚开始进入这个行业,不要说“因为设计师倒是可以专业的”。就算你公司开业了,专业的“好”设计师你未必能够请的到。呵呵。不光是设计师的原因,还有公司的原因。

  “工人素质肯定不会很高”关键是你要具有发现的眼光,能够扬长避短发挥每个人的长处啊,应为你是统帅啊。工资按天结算很常见,还有一个就是包工。

  3,给我推荐一个具体的装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我参考一下(按条列,清晰点的)

  答:我有一大堆装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我们深圳公司北京分公司的制度。精确到什么人每月用了多少打印纸,出了几张图,来了几个客户电话,汽车加了多少油,发了几张传真等等。不过你不要先忙着看,看了你头会发晕的。

  4,我应该具体准备什么东西,说的越细越好,并且说一下按目前市场,预算大概要多少钱。答:你没有开公司以前你不需要准备什么东西,你叔叔怎么干的呢就怎么干。市场预算,呵呵。问你叔叔啊。不过针对不同的施工队或者不同规模的公司,报价有一点浮动就可以了。有些时候还要参考一下北京的“定额价”。

  5,目前的工人都是老家的亲戚,他们可能觉得因为有亲戚关系,所以很多时候不听话,并且还不配合工作导致工作效率、质量都不行,我应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答:你目前还是人治,就是要事必躬亲,多做多说多学习多示范,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赏罚分明并对执行你的指令比较好的人给予物质精神奖励。慢慢的让这些人有更多的担当,给他们一定的责权。在他们中间慢慢建立你的核心管理团队。

  6,工资到底是按工作量发还是按天发,帮我分析一下,拿出个具体方案。

  答:如果长期做你的工程的施工队,同时又是你的老家人。如果彼此都很信任,只要有帐,什么时候发工资都无所谓。我的表妹的老公平常就发工人的生活费,年底才结清所有当年工资。不然的话,就按照一个工程一个工程结清。但是最多能结80%带90%工资。剩下的工资一般保修期结束才能发的。

  还有一种情况:

  1:你要是公司老板角色的话,施工队负责人(包工头)都要预付一定数量的保证金给你,你才能分发工程给他做的。

  2:你要是施工队负责人(包工头)角色的话,一般情况最多结80%带90%工资给工人。剩下的工资一般保修期结束才能发的。

装饰装修管理制度7

  一、装修规定

  1、业主/住户装修首先向物业公司申报装修项目,填写装修申请表,签订装修协议,安全消防责任书及装饰装修保证书,交纳装修保证金、装修管理费;携施工单位向物业公司提交施工方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签订装修协议,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出入证、车辆临时出入证等;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装修完毕后,经物业查验装修工程符合装修管理规定,方可退还保证金。

  2、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对下水口和其它设备管线采取保护措施。不得在楼梯、过道及其它公共部位加工和堆放材料、垃圾等物品。

  3、施工期间物业公司随时派工作人员抽查现场,严禁拆毁承重结构毁损设备管线和不按施工方案施工;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无损。对不听劝阻、违反规定的给予警告,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户门以外公共区域严禁加装防护设施;空调室外机安装在指定位置;对讲系统预留位置不能做更改。

  5、装修垃圾一律采用袋装后,按规定时间堆放在指定地点,由物业统一清运。

  6、装修建材和垃圾搬运不宜影响楼内其他居民的生活,不在电梯运行高峰期间运送。装修材料和垃圾装运不得遗洒,爱护电梯设施,保持轿厢整洁。

  7、运送装修垃圾时间:晚19:30至晚21:30

  8、施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其他时间不得噪音施工。节假日不得进行有噪声施工。

  9、因住宅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需要物业公司维修时(有偿服务),业主要积极配合,并自行拆除和恢复装修部分。

  10、装修人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物业公司依照装修协议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施工结束后,业主和装修单位共同申请查验。如有违反装修协议的酌情扣减保证金;物业公司有关部门查验合格,收回相关证件,结算相关费用。

  12、物业公司将装修有关资料归入小区住户档案管理。

  二、装修流程

  1、业主/住户及装修单位负责人带齐资料到物业公司办理装修申报手续。

  2、物业公司审批,业主/住户和装修公司交纳有关费用,办理入场手续。

  3、安全文明施工,业主/住户监督施工质量,物业管理人员巡查监督装修情况。

  4、装修完工后,业主/住户向物业公司申请查验,经查验符合装修方案,确认签字后办理退场手续。

  5、如无特殊情况,验收合格壹个月后,业主/住户可退领装修保证金。

  三、流程说明

  1、装修资料准备

  住户领取填写《装修申请表》,并详细列明装修范围、项目及内容。

  2、提供下列资料:

  ①装修设计图纸(包括建筑、水电)

  ②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装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2张,办理出入证及存档用。

  ④装修队电工、焊工上岗证复印件。

  四、装修审批

  1、业主/住户和装修公司到物业公司办理审批手续,确保无违章装修项目。

  2、审核同意后,交纳装修保证金、装修管理费。

  3、装修施工前,业主、住户及装修公司对房屋土建结构及配套管网等设施进行检验,并对卫生间进行闭水试验,将问题集中在《验房表》中反映到物业公司。否则,装修公司将可能承担应由建设单位保修的责任。

  五、装修进场

  1、装修公司负责人带齐施工人员身份复印件,一寸照片两张到物业公司办理装修出入证、装修许可证、车辆临时出入证。

  2、装修过程中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装修公司负责人或业主到物业公司补办入场手续。

  3、业主及施工人员应对管理人员的装修检查工作积极配合,服从监督管理。

  六、装修查验

  1、装修完毕,业主/住户到物业公司申请查验,对查验不合格的,责令其改正后再查验。

  2、查验合格后,可办理退场手续。

  七、装修退场

  1、施工单位征得业主同意方能退场,由业主在《装修验收表》上签字。

  2、因装修造成房屋设备、设施损坏、堵塞、裂、渗、漏等现象,由责任人负责。

  3、业主/住户在装修查验合格壹个月后,可办理退领装修保证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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