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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餐厅卫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餐厅卫生管理制度1
一、餐厅整洁明亮,餐桌上无灰尘,地面无垃圾,凳子无脏水、灰尘等。地面要求干净,每天至少要清扫、拖洗2—3次,餐桌要随时清理,保证餐厅整洁卫生。食堂门外无杂物、垃圾,每天最少清扫1—2次。食堂窗户要求每周至少擦拭一次,玻璃上无灰尘、无痕迹,保证清洁明亮。
二、食堂厨房保持整洁,地面保持干燥、无垃圾杂物;炊具、厨具每天使用后清洗干净,整齐有序地摆放,墙壁无灰尘。食堂所有碗、筷、汤匙用后要清洗干净,并及时放进消毒柜。
三、食品生熟要分开,保证生熟食品不交叉污染或串味。
四、蔬菜、肉类加工时,要先清洗干净方可进入蒸、炒、煮、爆等烹饪程序。
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对腐烂变质、生虫、生霉物质坚决做到采购不买,食品加工人员不加工。
六、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时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着装整齐、干净,仪容端正。要搞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工作时不允许戴戒指、手链等饰品。
七、食堂工作人员每年参加一次由卫生防疫部门组织的体检,持有健康证者方可上岗。
八、库房整洁、明亮,物资堆放有序,米、面及干杂品不得摆放在地上。
九、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适当维持买饭买菜时的`秩序,树立员工自觉排队打饭、打菜的习惯。
十、望各位员工大力支持食堂的工作,以保持餐厅内外的环境卫生。
学校餐厅卫生管理制度2
一、环境和器械卫生
1、食堂管理员要对食堂卫生进行分工,责任落实到人;要做到门窗玻璃明,活动地面净;桌子随时保持干净,地面全天保持清洁。
2、食堂内外要有防鼠防蝇措施,养成人人见到苍蝇都要打的好习惯,经常、有计划地消灭蟑螂。
3、各种炊具器械要有专人负责,专人保养,使用后要彻底打扫干净,用专用盖布盖好。冰箱内无血水,摆放有序,要定期除霜。
二、食品和炊具卫生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生、熟、半成品分开存放。冷荤间做到“五专”,任何人不得随便进入。
2、不买、不做、不卖、不吃腐烂变质和过期食品,隔顿剩菜剩饭必须热透。从采购员、保管员到每个炊事员都要严格把关,杜食物中毒的发生。
3、各种炊事用具要有固定的位置,码放整齐有序。
三、上班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和工作帽,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和外出。
1、养成勤洗澡、勤洗手、勤换工作服,饭前便后要洗手的好习惯。
2、工作中不准抽烟,不准戴戒指、耳环、项链、手表,不准化妆抹口红、染指甲,不准赤脚,不准留长发、长指甲。
3、凡个人遇有拉肚子、感冒发烧、皮肤病以及外伤等,要及时报告管理员,及时处理。
四、餐具消毒卫生
1、配餐盘使用“双消法”,药物和水的配比达到1:200,浸泡分钟,煮时要做到“沸进沸出”。
2、餐厅和冷荤间使用药物消毒时,药物和水的配比浓度达到1:200,浸泡10分钟。
3、冷荤制作前要用酒精(浓度为75%的酒精)涂抹手刀案板等。
4、冷荤间每天要定时用紫外线灯消毒。用消毒水擦洗柜台和地面。
5、消毒后应达到光、洁、涩、干,无消毒水味和酒精味,表明无白粉,符合防疫站检查化验的各种卫生指标。
学校餐厅卫生管理制度3
一、加强“安全第一”的意识,重视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将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由校长或副校长主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
二、建立健全食堂卫生管理制度,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三、依法办事,执证上岗,必须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许可证、培训证三证齐全。
四、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杜绝隐患,有防蝇、防霉变措施。食品操作间有专人负责,严防闲杂人员随便入内,非工作时间,食堂关门上锁。
五、食堂食品、食油必须是通过正规,采购的合格食品和食用油,定期检查食用油日期、色泽、气味,防止使用变质油。
六、保持餐具清洁卫生,配备消毒,定期消毒。
七、生食物与熟食物,清洁与不清洁食物必须分放,食品储藏间不得与杂物混放。
八、严格掌握食品有效期,保鲜期,定期清理储存食物,严防食物过期、霉变、鼠咬虫蛀。
九、食品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不得留长发和长指甲。
十、学校必须定期每月自查食堂卫生安全工作,并将自查结果由主管领导签名后存档。
学校餐厅卫生管理制度4
为加强食堂卫生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五四制度”,确保食堂饮食卫生安全,维护我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特制订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检查内容
1、“五四制度”的执行情况。
2、采购、索证、台账。
3、从业人员的健康证、身体外观以及着装(工作服、帽、口罩等)。
4、蔬菜残留农药测试执行情况,样菜的预留。
5、操作区、餐厅环境卫生,以及防蝇、防鼠、防蟑、防尘等设施。
6、各种食品、调味品的'放置、保质期、货源“三有”。
7、食品加工烹饪过程,成品成熟度。
8、凡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其他内容。
二、检查人员组成
1、由分管副校长组织政教处、总务处相关领导和师生代表进行不定期检查和工作指导。
2、由总务处负责人会同政教处进行每天的例行检查和工作指导。
3、由食堂负责人进行日常全过程的自检自查和督促。
三、检查人员工作责职
1、牢固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意识,认真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认真按时检查,严格把关。
2、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坚决杜绝走过场;做到“三不放过(问题原因不查明不放过、责任人不查明不放过、问题无整改措施不放过)”。
3、善于听取食堂工作人员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
4、认真做好台账。
5、积极协助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查工作,接受指导。
学校餐厅卫生管理制度5
为进一步办好食堂,提高质量,保证卫生,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学院、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大局观和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办好伙食,为学院的稳定和发展作贡献。
2、自觉服从后勤管理处和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从事不正当或非法的经营活动。
3、食堂从业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定,严禁出售假劣、腐烂变质食品和有病、害的`兽禽肉类。
4、食品采购员不得采购病死的任何肉类、变质蔬菜和食品,所采购回来的食品必须经管理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加工。
5、食堂人员要做到勤剪指甲、勤换衣服,上岗前必须整齐穿戴工作服,洗净手,不准戴任何手饰上岗。
6、食堂严禁加工油脂酸败、腐烂变质的食品,一经发现将处以重罚。
7、食堂人员必须做到餐具的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程序,餐桌、餐厅要随脏随抹随打扫,保持整个餐厅桌椅、地面明亮清洁。
8、加工食品的刀具案板应生熟分开,不得混用,冰柜应生熟分放。下生上熟。
9、加工场所要随时打扫,保持清洁卫生,地面要冲洗。
10、各食堂临时保管室存放物资必须上架并且要有标签,食品和非食品要分开,且要注意保质期,以防变质生虫,没用完的物资必须及时封口,防止老鼠和蟑螳。
11、凡在食堂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三证'齐全,否则不得使用。
本制度从二oXX年X月X日起实行。
学校餐厅卫生管理制度6
为了办好食堂,使食堂上等级,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和措施。
一、食堂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1、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
2、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要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物的设施和设备。
4、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5、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在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6、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二、食堂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1、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体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的.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5、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6、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荤菜食品。
7、食品的烹饪后至出售不得超过2小时。
8、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三、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害、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堂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手套,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厂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四、管理与监督
1、食堂实行分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2、分管校长负责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3、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卫生监督。
4、学校食堂要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5、学校要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6、学校要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食堂一切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
8、要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领导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领导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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