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日常巡查制度

时间:2023-03-07 19:21:58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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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日常巡查制度

  在现在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河道日常巡查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河道日常巡查制度

河道日常巡查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掌握和收集高速公路路况信息,维护公路路产路权,及时发现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情况,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促进公路日常养护巡查的规范化、标准化,结合我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巡查内容

  第二条日常巡查范围包括:公路路基、路面、桥隧构造物、沿线设施。

  第三条路基巡查内容:主要巡查路基稳定性,边坡水毁

  情况,路肩是否有杂物堆积,排水设施是否齐全畅通,挡土墙等路基构造物是否发生位移变形等。

  第四条路面巡查内容:主要巡查路面有无影响交通安全的堆积物、抛撒物、油污、积水、积雪等。路面是否有新出现影响交通安全的坑槽、拥包等明显病害。

  第五条桥隧构造物巡查内容:主要观测桥面铺装有无损坏,伸缩缝、泄水孔有无堵塞,上下部结构有无破损、变形,桥梁栏杆、桥头示警桩、桥名牌、限载标志等是否齐全整洁完好,桥下河道是否有非法挖砂取土等现象。检查隧道有无明显渗水、灯光设施是否完好,隧道洞口上方边坡是否存在落石、积冰、积水,圬工体是否破损,吊顶及内装是否清洁、脱落,突起标志是否损坏或表面脏污影响使用功能。

  第六条沿线设施巡查内容:主要检查护栏等防护设施有无缺少损坏,各种交通标志标线(含凸起路标)有无残缺、变形、歪斜、污染、颜色不鲜明,可变信息板有无故障,里程碑、百米桩、轮廓标、

  防撞桶等设施有无缺损、褪色、剥落和污染等情况。检查公路沿线绿化植物的抚育管理,记录新发现的缺株、死株、病虫害、妨碍视距、影响交通安全、遮挡标志牌等情况。

  第三章巡查要求

  第七条加强对巡查人员的培训,巡查人员应掌握巡查的内容和方法,具备一定的公路养护管理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八条巡查人员应本着全面、细致、负责的工作态度进行公路巡查,对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的人和事,坚持原则,大胆管理,及时上报。

  第九条高速公路巡查频率每周不少于2次,每月不少于10次,巡查时间要求每天不少于6小时,在汛期、冬季清雪防滑及重大活动期间,适当加大巡查频率和巡查时间。

  第十条巡查人员在进行巡查工作时,必须着安全标志服,携带米尺、相机、巡查记录等用品。

  第十一条巡查过程中应详细记录病害发生的具体位置,准确描述发现的问题,巡查结束后,及时做好交接工作,严禁伪造巡查记录。

  第十二条巡查中发现的堆积物、抛撒物、油污、积水、积雪等能清除的'必须立即清除,不能立即清除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清理。对路面坑槽、拥包、防撞护栏损坏等病害应按修复时限要求完成。

  第十三条巡查应由专人记录巡查情况,巡查结束后应尽快整理、汇总巡查记录,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养护措施

河道日常巡查制度2

  第一条:为及时依法对管理范围内水资源、河道、水土保持、水工程、水文设施及防汛设施进行水行政监察,及时发现、制止各类水事违法行为,结合我大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水政监察员在巡查时须2人以上,且每月巡查不少于六次。巡查中对发现的违章情况应及时向巡查责任人报告,责任人应当及时依法制止并向大队汇报。

  第三条:水政监察员对河道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水事违法案件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大队进行认真审查,符合立案的予以立案查处,对办案情况及处理结果要做好记录,并向领导汇报。

  第四条:建立巡查台帐制度和督察台帐制度,做到每次巡查时间、范围、人员和情况等内容有记录;建立巡查月报制度,每月31日前将当月的月报情况汇总上报市水政监察支队。

  第五条:巡回检查中,应积极宣传《水法》等水法规,提高公民爱护水利工程和保护水资源觉悟,自觉遵守水法规。

  第六条:巡查主要内容:

  1、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房、取土、爆破、开采、垦植、埋坟、建窑、挖窑、砍伐、损毁护堤护岸林草等违反水法规行为;

  2、在河道内设置引、排水障碍物,擅自建筑码头、坝埂,向河道内倾倒渣土、垃圾、尾矿,掩埋危及防洪堤安全物件等违反水法规行为;

  3、侵占水利工程设施,损毁防汛、水文、水土保持等工程设施;

  4、擅自取水、设置排污口和超标排放污水等违反水法规行为;

  5、其他违反水法规的行为。

  第七条:加强执法巡查责任区域内占用的管理,根据占用情况的变化建立完善“四个一”占用档案。

  第八条:水政监察员执行公务时应主动出示证件,注意仪表,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第九条: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三项承诺”和“六条禁令”和,水政监察员在执法巡查中,不得接受当事人宴请,不得收受当事人礼物、有价证券和现金,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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