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管理制度(精选20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标志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标志管理制度 1
1、目的
明确安全标志的管理职责和适用范围,规定安全标志采购、保管、设置、维护的程序和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
3、术语
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
禁止标志: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警告标志: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指令标志: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提示标志: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
4、职责
4.1采购部负责安全标志的采购工作。
4.2安全部负责汇总安全标志的采购计划,检查和监督安全标志的设置、管理和维护情况。
4.3电站现场负责安全标志的需求计划,负责安全标志的保管、设置、日常管理与维护,明确安全标志的设置、维护和保养人员。
5、资金来源
从公司安全生产费用中提取。
6、工作流程
6.1安全标志的采购
6.1.1电站现场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安全标志的'需求计划。
6.1.2安全部汇总、编制安全标志采购计划,提交采购部采购。
6.1.3采购部采购的安全标志应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的要求。
6.1.4采购的安全标志到货后,采购部会同现场验收后,交现场保管、使用。
6.1.5室外固定标志牌应使用轻便、耐久、不易变形、不易腐蚀、能经日晒的金属材料。
6.1.6临时使用的标志牌应使用轻便、不易变形、不易褪色的非金属材料。
6.2安全标志的设置
6.2.1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有关设施、设备上和其他有必要提醒员工或他人注意安全的场所,都应设置安全标志。
6.2.2安全标志由现场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标准《安全标志使用导则》进行设置。
6.2.3安全标志的设置应针对危险场所和传递安全信息的需求,正确选择相应的标志类型。
6.2.4安全标志的设置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一致。
6.2.5现场设置的安全标志应完整、清洁、内容齐全。
6.2.6安全标志不宜设置在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及影响人员视线的障碍物的后面。
6.2.7安全标志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并相距危险点适当的距离,以便相关人员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现的信息。
6.2.8同一地点设置多个安全标志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6.2.9安全标志的设置可多样化,但应遵循稳固、明显、有效的原则。
6.3安全标志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6.3.1安全标志由专人管理,并建立安全标志明细表,安全标志设置示意图。
6.3.2使用部门根据需要借用,并办理借用手续。工作结束后及时归还,所归还的安全标志应完整、清洁、内容齐全。
6.3.3现场设置的安全标志,由使用(设置)部门进行管理和维护。
6.3.4在危险场所设置的安全标志,当危险已消除时由设置部门及时收回。
6.3.5现场使用的安全标志,应经常清理,保持整洁,确保其表达的安全信息准确无误。
6.3.6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后,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6.3.7保护安全标志是每个员工的义务,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或随意改变安全标志所表示的信息,不得将安全标志挪作他用。
6.4安全标志牌的报废
6.4.1安全标志牌使用超过5年以上,已不能准确表达安全信息时向安全部申请报废。
6.4.2安全标志牌有破损、字迹模糊、严重褪色等情况时可向安全部申请报废。
6.4.3安全标志牌与新颁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有冲突时可向安全部申请报废。
7、检查和监督
7.1使用部门在日常安全巡查中应经常检查安全标志的整洁、完整。
7.2安全部定期对现场的安全标志的管理、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7.3安全标志破损,影响其安全信息的正确表达时,应由设置部门及时更换。
7.4安全标志发生位移,应由设置部门及时调正、恢复,防止相关人员不能迅速地注意安全标志所表达的安全信息而发生意外。
8、安全标志使用标准
8.1进入生产区域必须悬挂“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禁止吸烟”等标志牌。
8.2具有火灾危险物质场所,如油库,应悬挂“禁止吸烟”、“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禁止明火作业”等标志牌。
8.3高处作业场所、深基坑周边等场所应悬挂“禁止抛物”、“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8.4在各种需要动火、焊接的场所,应悬挂“必须戴防护眼镜”、“当心火灾”、“必须穿防护鞋”、“注意安全”等标志牌。
8.5在脚手架、高处平台、地面的深沟(坑、槽)等处应悬挂“当心坠落”、“当心落物”、“禁止抛物”等标志牌。
8.6旋转的机械加工设备旁应悬挂“禁止戴手套”、“禁止触摸”、“当心伤手”等标志牌。
8.7设备、线路检修、零部件更换,应在相应设施、设备、开关等附件悬挂“禁止合闸”、“禁止启动”等标志牌。
8.8有坍塌危险的建筑物、构筑物、脚手架、设备、龙门吊、井字架、外用电梯等场所,应悬挂“禁止攀登”、“禁止逗留”、“当心落物”、“当心坍塌”等标志牌。
8.9有危险的作业区如:起重吊装、交叉作业、爆破场所、高压试验区、高压线、输变电设备的附近,应悬挂“禁止通行”、“禁止靠近”、“禁止入内”的标志牌。
8.10专用的运输车道、作业场所的沟、坎、坑、洞等地方,应悬挂“禁止跨越”、“禁止靠近”、“当心滑跌”、“当心孔洞”等标志牌。
8.11在总配电房、总配电箱、各级开关箱等处应悬挂“当心触电”、“有电危险”等安全标志牌。
8.12龙门吊吊篮、外操作载货电梯框架,物料提升机等地,应悬挂“禁止乘人”、“禁止逗留”、“当心落物”等安全标志牌。
8.13在钢筋加工机械、电锯、电刨、砂轮机、绞丝机、打孔机等机械设备的旁边应悬挂“当心机械伤人”、“当心伤手”等标志牌。
8.14在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搅拌机、钢筋机械设备等旁边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等标志牌。
8.15在通向紧急出口的通道、楼梯口、消防通道口等地应悬挂“紧急出口”、“安全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安全标志牌。
8.16在出入通道口、基坑边沿等处设置对应的标志牌外,夜间还应设红灯警示,保证有充足的照明。
8.17在生产区域明显位置悬挂“文明卫生区域请勿随地吐痰”、“生产区域严禁吸烟”等标志牌。
标志管理制度 2
1.总则
1.1安全带适用于围杆、悬挂、攀登等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预防坠落伤亡的防护用品。
1.2为了防止高空作业人员坠落的危害,应使用安全带加以防护。
1.3为了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1.4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发挥安全监督机构和群众性的安全组织作用,严格监督本规定的贯彻执行。
1.5对违反本规定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并给予经济处罚。
1.6本规定适用于生产各单位,其他单位可参照执行。
2.管理
2.1安监部门监督检查物资部门必须购买有产品合格证和验证的产品,方准购买。
2.2物资部门购买后通知安监部门检查是否有生产合格证,并核对是否符合标准,必须有质量合格证。
2.3物资部门购买的安全带应符合如下要求:
2.3.1金属配件上应打上制造厂的代号。
2.3.2安全带的带体上应缝上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和验证。
2.3.3安全绳上应加色线代表生产厂,以便识别。
2.3.4合格证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年月、拉力试验4412.7N(450kgf),冲击重量100kg,制造厂名,检验员姓名等。
2.3.5每条安全带装在一个塑料袋内,袋上印有:产品名称、生产年月,静负荷4412.7N(450kgf),冲击重量100kg,制造厂名称及使用保管注意事项。
2.4各使用单位要有安全带清册:序号、编号(不能重复使用)、领用日期、定期试验时间、保管单位(人)、报废周期(安全带使用日期使用单位从领用日期计算,不超过5年,到5年后报废)。
2.5安全带在使用过程中,如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不合格。
2.5.1组件完整,无短缺破损。
2.5.2绳索,编织带无脆裂,断股或扭结。
2.5.3皮革配件完好,无伤残。
2.5.4金属配件无裂纹,焊接无缺陷,无严重锈蚀。
2.5.5挂钩的钩舌咬合口平整不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
2.5.6活梁卡子的活梁灵活,表面滚花良好,与边框间距符合要求。
2.5.7铆钉无明显偏位,表面平整。
2.5.8配备的防坠器应制动可靠。
2.6使用过程中,如不符合要求的和到期的安全带上交到安监部门,由安监部门统一处理报废,不能在使用。
3.检查、静负荷试验
3.1安全带每个月检查外观一次,由使用单位进行。
3.1.1安全带绳索无脆裂断股现象。
3.1.2无严重腐蚀磨损现象。
3.1.3安全带各部接扣及铆接处完整牢固。
3.2安全带每年进行一次静负荷试验,新领用的安全带不做试验,必须送安监部门统一编号,并做好记录。
3.3由生技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试验,安监部门对试验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3.4试验前的检查准备
3.4.1试验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拉力试验机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注意事项。
3.4.2试验前应检查拉力机油箱的液位计液面在油标面的'三分之一或三分之二之间,以免油泵空转。
3.4.3检查拉力机电机接地线良好。
3.4.4试验前应对试件外观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按报废处理。
3.4.5试验室应备有试验记录本,其内容有:序号、编号(不能重复使用)、送检单位、试验时间、试验拉力、操作人姓名、送检负责人、试验结果和拉力试验机打印的报告单。
3.5试验标准
3.5.1围杆带、围杆绳、安全绳试验静拉力2205N(225kgf),载荷时间5min,试验周期1年。
3.5.2护腰带试验静拉力1470N(150kgf),载荷时间5min,试验周期1年。
3.6试验程序
3.6.1选用合适的夹具安装好试件并盖好安全罩。
3.6.2合上电源,检查开关均在合位。
3.6.3根据试件测试要求输入试验数据,并进行试验拉伸速度为100mm/min,载荷时间为5min,如不变形或破断,则认为合格。
3.6.4在测试过程中发现异常,应立即按急停健,停止测试查明原因。
3.6.5试验过程中,人员不许靠近试验机,以免发生意外。
3.6.6试验完成后,卸下试件,应按加荷健使油缸缩进后再停油缸。
3.6.7试验完毕后要断电,拉下电源开关及拉力机开关。
3.6.8试件做完试验后,应做漆写编号,绿色调合漆写的为合格,红色的为不合格。
3.6.9试验全部完成后,操作人、送检人要在试验记录上签字,认可试验结果。
4.使用和注意事项
4.1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
4.2使用吊蓝工作时,应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拴在可靠处所。
4.3在软梯上工作的人员,衣着必须灵便,并应使用安全带。
4.4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4.5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米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
4.6缓冲器,速差式装置和自锁钩可以串联使用。
4.7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用。
4.8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4.9安全带使用后,要注意保管和维护,每次使用前做外观检查,必须详细检查安全带的缝制部分和挂钩部分是否完好,捻线是否断裂磨损,保证安全带经常保持完好状态,发现异常时应提前报废。
4.10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绳。
4.11安全带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和锐利坚硬的物体,也不准长期暴晒。
5.考核
5.1高空作业不系好安全带,按《安全管理标准》规定进行考核。
5.2不按要求挂好安全带,扣罚100元。
5.3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带,扣罚100元。
5.4物资部门购买的安全带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扣罚100元。
5.5有意损坏安全带者,扣罚150元。
5.6使用过程中自己保管不缮,将安全带丢失者,应自己购买。
6.参考资料
6.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安生(1994)227号。
6.2国家标准安全带GB6095-85。
6.3《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国电发(20xx)777号。
标志管理制度 3
为了规范安全标志的设置,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为认真执行安全标志标准,加强标志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发挥安全标志的警示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场所的安全标志的管理。
一、安全警示标志的含义与概念
1、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意思;
(2)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提醒人们注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
(4)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3、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1)禁止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2)警告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三角形边框;
(3)指令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圆形边框;
(4)提示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方形边框。
二、各部门职责
1、公司安技保卫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2、基层单位安保部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采购、发放、入库、使用、管理。
3、项目经理部负责提供安全标志使用的计划和日常管理。
4、施工现场安全员把安全警示标志挂贴到相应的存在危险因素的部位,并负责监督。
三、工作要求
1、基层单位安保部门应根据各项目经理部的施工现场需要,提出使用计划,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采购的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GB2894―1996)的要求。
2、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牌应由公司到安监站统一购置。
3、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应结合施工现场或不同生产、生活、办公场所具体情况悬挂标志。安全标志应按分部、分项(基础、主体、附属)绘制安全标志平面图,应有项目经理签字、有绘制人签字、有绘制日期,并填写《安全标志登记表》。
四、设置场所
1、线路施工时在土方开挖的'洞口四周设置警戒线,设置警时标识牌,晚间挂警示灯,施工点在道路上时,应根据交通法规在距离施工点一定距离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派人进行交通疏导。
2、场地施工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在高压线路,高压电线杆,高压设备,雷击高危区,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其它应设置安全标志的场所。
五、设置原则
1、现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必须相应地设置“安全通道”标志。在远离安全通道的地方,应将“安全通道”标志的指示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的方向。
2、在道路或其它非施工人员经常路过的地方施工时,应当依照相关交通法规设置恰当的安全警示标识,建筑中的临边洞口等应按《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设置。
3、施工现场布置应合理,根据施工安全平面布置图所标识的部位挂贴统一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对施工现场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增添统一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
4、临时用电的标准设置应符合用电有关规范的标准。
5、所有机械的标志设置应符合有关专门机械的规定。
6、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849-1996《安全标志》和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2893-20xx《安全色》的要求。
六、管理规定
1、因施工需要或工程竣工后,安全标志牌须移动或拆除时,由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组织将安全标志牌移动,或回收后,退交基层单位安保部门统一保管。
2、安全标志牌未经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
3、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应及时对变形、污损的安全标志牌进行整修和更换。如发现有损坏的,应报请公司,经公司核准后,将相同标志牌发放项目部,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按要求进行挂贴。
4、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安全标志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5、公司安技保卫部每季度、基层单位安保部门每月对项目经理部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如发现项目部不按公司统一要求进行挂贴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或相应的经济处罚。
标志管理制度 4
公司管理手册:认证证书、标志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为确保认证标志、证书的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管理体系证书、标志的使用和3c认证标志的申购、保管和使用。
3、职责
3.1质量保证负责人
a)负责根据工厂申请产品强制性认证的范围,指导正确使用ccc标志,符合国家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的要求。
b)负责ccc标志申请购买的审批;
c)负责ccc标志制作方案的审批;
d)负责对ccc标志正确使用的监督管理。
3.2技检部负责3c认证标志的申购,确定加贴的部位和数量。
3.3生产部负责3c认证标志领用并在合格品上加贴认证标志。
3.4办公室负责3c认证标志的保管和发放,对是否正确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3.5办公室负责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和管理
4、程序
4.1ccc标志的的使用范围
产品凡申请并取得中国强制性认证证书,在认证有效期内,符合认证范围的产品均可以使用ccc标志,并且在产品的适当位置加施ccc标志。
4.2ccc标志采用的形式规格
鉴于公司产品的具体情况,公司采用ccc标志标准规格形式中的3---5号,具体执行下页表格规定。
4.3ccc标志的申请
4.3.1生产部负责根据《强制性认证产品标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工厂取得产品强制性认证后,及时向指定的机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
4.3.2技检部负责持申请书和认证证书复印件向指定机构申请,申请采取函件或其它形式,注意函件的安全。
4.3.3当产品包装发生变化或根据顾客要求,需要采用其他认证标志时,由技检部负责人提出,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技检部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使用其他形式的认证标志和备案申请,并按规定要求缴纳工本费和标志监督管理费用。
4.3.4若需使用特殊式样的3c标志,或自行印刷、膜压等方式使用标志,则由技检部负责设计,经总经理批准后向标志发放管理中心申报,经核准后再进行制作。
4.4ccc标志的领取和使用
4.4.1ccc标志标签在获准使用购买回后,由办公室统一保管,设专人落实具体责任,建立标志领用保管台帐。
4.4.2凡是生产部门需要使用ccc标志,先填写ccc标志使用申请单,注明使用的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和班组责任人等信息,经质量负责人核实批准后,向办公室申请领用,并作好领用登记手续。
4.4.3生产部门在生产使用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未使用完标志的,应在当天下班前及时办理退库手续。
4.5ccc标志在使用过程中的防护
4.5.1ccc标志,是国家授予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的特殊标识,在使用过程中,使用人和操作人员应作好各种防护措施,确保标志不损坏、不丢失、不污染、不转让、不违规使用、不错贴,确保ccc标志按国家规定的.要求正确使用;
4.5.2技检部负责人切实作好监督管理工作,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质量保证负责人报告。
4.6ccc标志的管理
4.6.1ccc标志的日常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应对ccc标志的正确使用和防护组织指导和培训。
4.6.2当产品结构发生变更,或产品认证证书范围发生变更,质量保证负责人应及时和国家指定部门联络,重新申请认证和重新确定ccc标志的使用范围。
4.6.3生产部监督ccc标志的正确使用,确保不在申请范围产品不加施ccc标志,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不加施ccc标志。
4.6.4标志统一交办公室妥善保管,严格履行发放领用手续,明确标志的来源和去向,填写《3c标志进出台帐》
4.6.5工厂应按实施规则要求将强制性认证标志加施在最小销售包装、标签或产品上,在加施ccc认证标志的位置下方同时注明(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字样和工厂代码;同时,在其产品说明书或标签上应标注该涂料主要成膜物质的名称。
4.6.6认证产品的产品标识中产品基本信息描述(如产品系列、产品名称(型号)、施工配比)应在认证证书描述范围内。
4.6.7稀释剂、固化剂的包装上不能标注ccc认证标志。
4.6.8当获证产品配套销售(多种组分在一个外包装中)时,应在最小销售包装和或标签的明显位置加施ccc认证标志。包装内的主漆可一并加施ccc认证标志;包装内的稀释剂和或固化剂小包装上不可加施ccc认证标志。
4.6.9当年未年审或年审未通过或在认证暂停期间内,均不得使用认证标志或声称通过了相应的认证。
4.7营销部加强对加施ccc标志产品售后服务监督,对ccc标志在售后服务过程中的正常使用和违规行为的举报和配合查处工作。
4.8营销部、质量负责人应对伪造、变造、盗用、冒用、买卖和转让认证标志以及其他违反认证标志管理规定的行为开展积极的斗争,必要时及时向国家管理部门反映,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对上述不法活动实施有效打击,维护国家强制性认证的权威性。
5、相关文件
5.1《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管理办法》
5.2《认证证书、标志使用的公开文件》
6、相关记录
《3c标志进出台帐》
标志管理制度 5
为规范安全设施的管理,营造安全作业环境,确保在生产活动、管理活动过程中的安全装置及安全标志有效、可靠,保护现场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及设备财产安全,降低安全风险,结合生产实际,现对厂部所有安全警示标识及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运行、维护等控制管理予以规定。
一、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部所属生产作业区域的安全警示、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
二、职责
1、设备科负责安全警示标识、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现场配置标准制定及监督。
2、各使用单位负责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识的现场安装和验收。办理相关出库手续。负责对所辖生产现场区域现有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识的运行、维护和保养,并对需新增、更新安全防护、安全警示标识的统计和申报工作。
3、各车间责任范围按照《厂部5s管理制度》”各单位职责进行划分
三、术语
1、安全防护设施:是指生产作业(含施工作业)过程中,对容易造成人员伤害或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机电设备危险部位、危险作业区域、地段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统称。包括各类防护板、防护罩、护栏、防护平台、各类安全监测、报警仪器、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含本体固有装置)。
2、安全警示标识:是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图形(边框)或文字构成。安全警示标识分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四类。
四、工作程序
(一)申报/领用流程
1、各使用单位负责所辖现场安全设施、安全警示标识的检查、维护,对需要新增或破损失效需更新的,按正常工作程序提出申报计划。
2、设备科根据单位的申报计划申请,进行现场确认,提出核实意见,并报厂领导审批后,上报公司。
3、安全防护设施(含安全标识)到货后,各车间按照申报计划
开具领用单,到仓库办理出库手续,并负责现场安装。
(二)日常管理
1、各车间应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每半年检查一次,确保设施运行可靠、有效,安全标识清晰、干净,并定期进行检查予以确认。
2、因检修、施工作业,需临时拆除、移动安全防护设施,作业前向车间领导申请,经许可同意后方可进行;检修完毕必须及时予以恢复至初始状态,检修和使用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应进行现场确认。
3、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识因老化、破损,不能满足安全需要必须增加或更新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车间主任签字同意,报送设备科审查、确认,根据现场核查情况和厂领导审批意见,汇总上报公司进行办理。
4、厂部/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应将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识的完整性、有效性纳入安全检查项目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或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责任单位予以改正。
5、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危险作业区域或设备的明显位置,且醒目、清晰,各类标识应保持洁净,设置的高度应与人的视线基本保持一致。
6、危险作业区域的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提示标识牌,对危险因素、危害程度、事故类别、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予以明示。
7、在危险地段、高空作业区、受限作业地点均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装置),各类井、坑、沟、洞均应加装防护盖板或护栏。
8、在生产作业中,发现安全防护设施损坏、失效和安全标识破损、缺失的,现场作业人员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要求维修和恢复。
9、安全防护设施(含安全标识)未经同意,私自拆除、移动和破坏的,由各级安全部门予以制止、处理,对造成设备损坏或引发事故的,由肇事方承担经济损失赔偿和其他的法律责任。
五、检查与考核
1、检查
使用单位班组对本单位安全防护装置(产品)的安全性能的完好性、安全使用情况、维修保养、标定校验等工作开展日常性检查。
2、考核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厂部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1)因保管不善丢失的,处罚责任单位100~500元。
(2)人为损坏或擅自扩大报废范围的,处罚责任单位100~300元/个。
(3)未及时安排修复、标定、校验的,处罚责任单位100~500元/台。
(4)因安全防护装置配置不当、未按规定正确使用以及安全性能不符合标准而造成职工伤亡事故的,按《事故管理制度》进行追究。
六、相关纪录
1、安全警示标识台账
2、安全防护设施台账
标志管理制度 6
一、运行设备悬挂标志牌是预防事故和防止触电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加强运行管理的一种手段。
二、对风电场的`安全标志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及变电站部分
三、使用耐用性编号牌,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及其他设备标志用白底红字,接地刀闸用白底黑字。
四、主变压器本体应有明显编号。
五、主变压器冷却器及散热器应有编号。
六、断路器(开关)应有明显的调度双重编号。35kv开关柜前面应有明显的调度双重编号。
七、断路器(开关)位置应有明确的“分”“合”标志,断路器(开关)“合”位置用红色标识,“分”位置用绿色标识。
八、接地刀闸垂直连杆、接地操作把手用黑色标识。
九、二次端子箱、操作箱有明显的编号,照明箱应有标志。
十、电力电缆的端头顶部应标明相位,端头引线标明相位。
十一、配电盘上线路出线模拟线底部应标有个线路名称。
十二、配电盘正面顶部应有运行编号及名称,操作把手处应有明显的调度编号,盘后应有调度号。
十三、各种表计、继电器、连接片(压板)和空气断路器以及电压、电流端子、按钮、切换开关等,应在标签框内标明专用符号及名称,切换开关还应标明各切换位置名称。
十四、控制、保护盘背面每个元件应有元件编号及与图纸对应的专用符号。交直流空气断路器应有编号及名称。
十五、二次电缆(包括监控系统网格线)应有编号牌,编号牌应包括与图纸对应的编号名称、规范及电缆走向。
十六、全部设备均应有明显相位标志。
十七、全部设备的接地装置(外露部分)应涂为黄绿相间标示。
十八、风电场安全标志需按照以上要求执行。
标志管理制度 7
一、范围
1.1本标难规定了厂现场安全及设备标志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1.2本标堆适用于厂属生产区域安全及设备的标志管理工作。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淮,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推。
中电投集团公司《发电企业业绩目标和评估准则》
三、管理机构和职责
3.1为了进一步搞好文明生产工作,保证生产现场、生产设备标示整齐、规范,做到现场标示清晰,确保工作人员不误碰误动设备,不误入带电间隔,不出现因标示不清晰而出现的各种事故和异常。根据集团公司《发电企业业绩目标和评估准则》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以进一步加强标志的管理。
3.2本制度提出的`标志包括:指示性标志、警示标志、禁令标志、辅助标志、交通标志、消防标志、安全标志、设备标志等(以下总称各类标志);
3.3标志管理实行三级管理网络,厂部成立以生产副厂长为组长,安生部、计划与市场营销部、党群工作部、运行车间、检修公司、靖源公司为工作小组的管理机构。履行标志管理的领导职能。车间以及班组成立相应的管理小组,负责全厂相应标志的现场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管理内容和职责
4.1各标志的含义
4.1.1指示性标志包括各种门牌、橱柜标牌、料架标牌、各种定置线、模拟小母线、张贴的公开信息、办公用品的标示以及其他指示性标志;
4.1.2警示标志主要是指为了保证人身安全布置的警醒性的标志,在可能出现危险或出现危险趋势的场所均应布置适当、醒目的标志;
4.1.3禁令标志是指为了确保安全文明生产以及生产、工作秩序而布置的必须强制遵守或执行的警示标志;
4.1.4交通标志是指道路安全标志以及厂房内安全通道、交通廊道等的指示性标志:
4.1.5消防标志是指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消防区域以及火险等级划分等标志:
4.1.6安全标志是指为确保安全生产,依据行业有关规定、规程规定所布置的标志:
4.1.7设备标志是指为辨识生产设备,确保生产调度安全而根据设备名称以及设备编号所设置的标志;
4.1.8辅助标志是指除以上标志外,具有辅助说明的标志;
4.2各类标志管理范围的划分:
4.2.1指示性标志由厂长工作部负责管理;
4.2.2设备标志、警示标志、安全标志、交通标志、消防标志由安全生产部负责管理;
4.2.3辅助标志和禁令标志根据其内容和属性归相应归口部门负责管理。
4.3各类标志管理的主要内容
4.3.1各种标志的制作必须选择正规的专业厂家,其式样、内容应规范、合理、美观;
4.3.2各种标志的布置必须符合现场条件,能够满足现场需要,并且布置整齐、合理,色调一致,整体协调;
4.3.3各种标志的安装必须根据现场采用合适、恰当的固定方式,不宜采用铁丝或采用绳线绑扎的方式固定;
4.3.4各种标志的式样设计应符合《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以及集团公司的《中电投视觉系统》的有关规定;
4.3.5安全标志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程》以及相应安全法规、管理规定等的要求,确保日常生产以及现场作业的安全;
4.3.6设备标志应根据调度术语和设备双重编号统一布置。设备定货、技改、大修等应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调整设备标志,并将设备标志是否正确列入竣工验收的内容。
4.4管理职责
4.4.1各种标志的增加或撤除应经相应管理部门批准,特殊的应经生产副厂长批准。
4.4.2标志管理部门应建立各种标志的档案,并且及时记录标志变更情况。
4.4.3车间及相应班组应做好各种标志的日常管理和现场维护工作。车间和班组应将其管辖范围内的标志分解到人,落实责任。
五、监督检查和奖惩或责任
5.1本标准由相关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5.2相关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5.3本标准由相应管理部门负责检查,并根据厂《经济责任制考核管理标准》的有关部分进行考核。
六、附则
6.1本标准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6.2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标志管理制度 8
第一条为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名标志,是指为社会公众使用所设立标示地理实体名称的标志,包括
(一)行政区域名称标志。
(二)居民地、街(路、巷)名称标志。
(三)门(楼)编码名称标志。
(四)山、河、湖、岛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标志。
(五)具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和台、站、港、场名称标志。
(六)其他起导向作用的辅助地名标志。
第三条国家对地名标志实行分级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地名标志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地名标志产品由民政部门监制。
第四条地名标志是社会公益设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认真做好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各界交流交往服务。
第五条地名标志是国家法定标志物,各级民政部门应加强宣传,增强公民依法保护地名标志的意识。
第六条地名标志设置的具体方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制定。
第七条门(楼)编码可采用序数编码或量化编码(也称距离编码)进行。
采用序数编码的,从街(路、巷)起点起,每户一号,按照左单右双的原则编号。
采用量化编码的,以街(路、巷)起点到门户中心线距离量算,每2米为一个号,按照左单右双的'原则编号。
第八条地名标志设置一般应与城乡建设同步,做到统一规划,布局合理,位置明显,导向准确,坚固耐用,美观协调。
第九条地名标志设置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区域名称标志应设在位于主要交通道路的行政区域界线上。
(二)居民地名称标志应设在居民地的主要出、入口处。
(三)街(路、巷)名称标志应设在街(路、巷、胡同、里弄)的起止点、交叉口处。起止点之间设置地名标志的数量要适度、合理。
(四)楼、门编码名称标志应设在该建筑物面向主要交通通道的明显位置。
(五)山、河、湖、岛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标志,应设在所处的主要交通道路旁或该自然地理实体显著位置。
(六)具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名称标志,设在该建筑物面向主要交通道路的明显位置。
(七)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名称标志,设在该台、站、港、场面向主要交通道路的明显位置。
(八)其他具有导向作用的辅助地名标志,要按照方便、实用、清晰的原则设置。
第十条地名标志上的地名,必须使用标准名称和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自造字和简化字。地名标志的汉字书写使用等线体。
第十一条少数民族语地名的译写,以国家公布的《少数民族语地名汉语拼音字母音译转写法》作为统一规范。用少数民族文字书写地名,应执行国家规定的规范写法。
第十二条地名标志上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以国家公布的《汉语拼音方案》作为统一规范和国际标准,按国务院民政、语言文字部门制定的拼写规则执行。禁止用外文和“威妥玛式”等旧式拼法拼写中国地名。
第十三条地名标志的材质、规格、形式,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附设的图形文字,不得影响地名标志的使用功能。
第十四条地名标志的采购根据地方政府招标的有关规定进行。参与竞标的企业,应当提供其产品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授权的专门检测地名标牌产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第十五条国家对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制度。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对所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国务院民政部门对全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工作进行抽检。
第十六条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和抽检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符合国家和国务院民政部门制定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二)是否符合上级民政部门制定的地名标志设置方案。
(三)是否与城乡建设同步。
(四)密度是否适宜,布局是否合理。
(五)是否完好、整洁、规范。
第十七条对检查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上一级民政部门。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为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地名标志建立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地名标志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地名标志的设置办法和编码规则。
(二)地名标志检测报告。
(三)地名标志分布图。
(四)地名标志登记表。
(五)地名标志照片。
(六)地名标志的检查、维修、更换等有关资料。
(七)地名标志移动、拆除和查处损毁地名标志的有关资料。
(八)地名标志招投标有关资料。
(九)地名标志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九条地名标志要保持清晰完整,对字迹模糊不清、污损严重的,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二十条其他部门如需移动、拆除地名标志,应报请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二十一条地名标志设置、维护、监督等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不足部分可以通过市场运作筹集
第二十二条偷盗、损毁或擅自移动、遮盖、涂鸦地名标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
第二十三条各级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地名标志管理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予以行政处分。
标志管理制度 9
1、目的
为了对计量器具使用实施有效监督管理,控制计量器具在现场的正确使用。依据原国家计量局《关于在全国工业企业内推行计量器具彩色标志管理的通知》制定本制度。
1.1所有计量器具按分类管理要求使用标有a、b、c不同符号的标志。
1.2标志上应标明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日期、在有效日期和检运人员、器具编号。
1.3所使用的彩色标志必须与原始记录和合格证相符合,原始记录合格证保存在计量管理部门。
1.4影色标志贴在计量器具的位置,不影响表盘或仪器读数的正面,位置必须明显,便于检查。
2、使用规则
2.1彩色标志分为合格、准用、限用、禁用和计量标准五种。
2.2标志名称及边柜用的颜色规定为:
合格标志………绿色
准用标志………黄色
限用标志………兰色
禁用标志………红色
计量标准………紫色
2.3对经检定为合格的计量器具,应贴上合格证标志。
2.4企业内的'最高计量标准器经检定合格的贴上计量标准标志。
2.5生产中一无检定系统、检定规程、二无量值传递计量标准器的计量器具,依照本企业制定的检定、校准方法进行,贴上准用证。
2.6对生产中使用的通用计量器具用于某一范围或某一定点的测量周期检定和校验某一特定测量范围或测量时使用限用证标志。
2.7对国家规定掏汰或超过检定周期或抽检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使用“禁用标志”。
2.8在生产或流转中暂时不投入使用的计量器具,使用封存标志。
标志管理制度 10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员工权利,加强监督管理,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危害告知是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公司员工,告知的形式包括劳动合同、公告栏和培训;职业病危害警示是在工作场所设置可以使员工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为警示标识。
3、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公司员工,并GB2894设置警示标识。
4、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标识。
5、在工作场所中公司员工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
6、安环科、生产技术科及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有权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二、目的
为使公司各类标志牌、定置牌、目视化看板规范、整洁,起到警示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需挂牌的设备、场所。
四、术语和定义
公司区域内应按规定必须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
1、禁止标志(红色表示禁止、停止的意思。):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2、警告标志(黄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3、指令标志(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意思。):是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4、提示标志(绿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的图形符号。
五、职责
1、公司安全保卫部门对警示标识的设置实行监督管理。
2、部门、车间安全员具体负责本规定的实施。
六、管理内容及要求
(一)设置原则:
1、在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标识;
2、在提示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场所必须设置警告标识;
3、在必须遵守的场所必须设置指令标识;
4、公司区域及生产场所按规定全方位合理设置安全标志牌。
(二)设置要求:
1、公司使用的安全标志牌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标准的要求。
2、标识牌包括:各类安全标志牌、物品摆放定置牌、目视化看板等。
(三)安全标志牌的采购:
由部门、车间提出需求申请,上报安全部门汇总,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定点购买。
(四)标志牌的悬挂要求:
(1)现场存在危害因素的部位,要在相应的明显部位设置安全标志牌、安全周知卡、禁志标志。
(2)正常运转的机械设备、电力线路开关,均应挂“当心机械伤人、禁止伸入、禁止触摸”“送电运行,严禁拉闸”等标示牌;设备发生故障时,或者维修、检修存在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禁止启动”或“禁止入内”警示标识,可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
(3)在有毒岗位设置《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针对某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危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告知卡》包括有毒物品的通用提示栏、有毒物品名称、健康危害、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应急处理和理化特性等内容)。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入口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根据需要,设置“当心中毒”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告标识,“戴防毒面具”、“穿防护服”,“注意通风”等指令标识和“紧急出口”、“救援电话”等提示标识。
(4)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告标识和“戴防尘口罩”指令标识。
(5)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器”指令标识。
(6)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警告标识。
(7)在厂内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止等标志。
(8)在可引起电光性眼炎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弧光”警告标识和“戴防护镜”指令标识。
(9)在易造成触电伤害、绞伤、烫伤、高空坠落等事故的危险部位,必须挂“危险区域,禁止逗留”、“当心中毒”、“当心触电”“禁止跨越”、“当心烫伤”等相应安全标志牌。
(10)在禁止进行起重作业、超负荷承重的地下电缆隧道、地下水管等地下管道上方的明显位置设安全警示牌;在检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标志,破土断路挖坑井的围栏、警示灯。
(11)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重大危险源告知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安全周知卡、禁止标志、警告机动车装阻火器、消除人体静电等标志、厂内了望支高点设置风向标。
(12)新项目、新设备投产前要进行危害辨识,存在危害因素部位设置安全标志牌。
(13)各种原料、备品备件、工具物品、成品等摆放都要有相应的定置牌,标注物品名称、数量、责任人,定置牌要设置在明显的位置。
五、管理要求:
1、对公司内临肘施工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场所前,由项目安全员结合实际提出安全警示标识配置需求,报公司安全部门配备。工程承包项目由承包商自行配置。
2、在日常工作、检查、审核中发现需要设置警示标识,应及时提出申请,报安全主管部门上报统一购置。
3、设置安全标志牌时须进行确认,严禁错挂。
4、部门、车间要对标志牌进行日常维护,保持整洁,防止沾污和损坏,确保各类标识牌整洁醒目。
5、标志牌出现错挂、错摘、丢失、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整改,并纳入当月的安全管理考核。
6、安全警示标识的使用、发放、回收由安全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并做好发放记录,作废回收的标识,尽可能地再利用,不能利用,可作废品处理,各级安全员应建好标志牌管理台帐档案。
标志管理制度 11
一、施工现场要根据施工部位和工作岗位中存在的.危险源点和危害因素特性,正确使用安全标志牌。
二、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应根据不同位置合理张挂使用。
三、安全标志牌要按照平面布置图如实如数张挂,平面布置图要随着工程形象部位的变化及时更新。
四、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或拆除安全标志牌。
五、风雨过后及其他情况发生,应对安全标志牌进行检查,如有损坏或掉落的要及时更换、复位。
标志管理制度 12
一、标志牌的设置高度
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标志牌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二、使用安全标志牌的要求
1、标志牌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地方,并使大家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环境信息标志宜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或设备(部件)附近的醒目处。
2、标志牌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3、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
4、标志牌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
5、多个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6、标志牌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的标志牌和支架应牢固地联接在一起。
7、其他要求应符合GB15566的规定。
三、检查与维修
安全标志牌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标志管理制度 13
为规范车间各工作场所安全标志、安全标识、安全警示标语的设置与使用,使职工对现场职业危害或伤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根据国家和公司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特制定本管制度。
一、本制度名词解释:
1.安全标志是指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的图形标志。主要有以下四种:
禁止标志:禁止或制止人们某种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警告标志: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一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指令标志: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提示标志: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表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的图形标志。
2.安全警示卡是指采用安全标志不能充分将某种危险或危害的信息传达给现场作业人员,而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制作的由各类图形标识和文字组合成的告知职工危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的提示卡、
3.安全警示标语是指专门书写的宣传安全思想、观点、规章制度等内容的短句或口号。
二、设置原则
1.对存在危险的设备、设施、场所或人员集中过往的区域(场所)必须设置;
2.所设置的安全标志或警示卡的类别、大小、内容与设置处的危险危害情况相一致;
3.安全标志或警示卡必须设置在醒目位置,使职工有足够时间安全的阅读或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且安全标志、警示卡使用的安全色和对比色要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颜色范围和亮度;
4.安全标志或警示卡的大小及材料的选择、设置形式、形状、所处位置等应与车间协调,美观。
三、以下设备、设施、场所或区域必须设置安全标志或警示卡,且其文字部分应采用中英文对照。
1.变压器(室)配电箱及一些有触电危险的电气设备、设施;
2.易燃易爆的场所或地点;
3.垂直走行梯的顶部及底部;高于2M的固定式钢平台。
4.有人员活动区域的旋转、传动机械设备或其附近;
5.人体有可能坠落、滑倒、摔跌等场所;
6.有坠落物、飞溅物的场所;
7.消防设备设置点的通道旁。
四、现场设置的安全标志和警示卡应符合下列要求
1.优先选用安全标志。当现场的危险危害信息可通过设置安全标志达到警示提示作用时,必须采用安全标志而禁止使用警示卡,多个安全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序;
2.设置处所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安全标志、警示卡的前面不得有任何阻隔物,道路边设置时应考虑到不受树木、建(构)筑物的影响(至少保证在正面观察方向的最远视距处能看到安全标志、警示卡的全部内容);
3.采用附着式、悬挂式或柱式等固定方式安装。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应和支架牢固联接,不得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
4.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各单位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5.设置高度一般为其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低于2M,局部标识时可视具体情况确定;
6.使用固体式安全标语,采用绿底白字,字体一般选用黑体或仿宋体,禁用行、草字体书写;且内容简洁、通俗易懂,具有针对性,严禁空洞;
7.单字安全标语的边长不小于500MM。
加强管理与检查,发现其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及时修整或更换,保证安全标志标识完整,色彩清晰。
标志管理制度 14
1.领取新设备时,设备管理人员要按装箱单进行逐件验收,填写验收记录,图纸技术资料存入档案。
2.根据生产情况,使用单位需领用设备时,须经主管人同意后,到机电设备库领取,领发双方要将所领设备填入该井的机电设备台账。
3.机电设备下井使用时,有各井到机电设备组办理设备《入井通知单》,否则一律不准入井。
4.防爆电器设备入井前由入井设备检查员检验,防爆性能合格后方可入井。
5.设备安装人员要严格按照设备完好标准,技术资料及图纸进行认真恰当地安装。
6.设备安装后,由设备使用人员对安装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使用人员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
标志管理制度 15
一、目的
为认真执行安全标志标准,加强标志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发挥安全标志的警示作用,保证劳动者的健康安全,提醒劳动者注意安全,在本标段各作业场所使用安全标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标段生产现场、生活和办公场所的安全标志安的使用管理、控制。
三、职责
1、项目部安全质量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及日常管理。
2、物设备负责对安全标志的采购、入库、发放实施管理。
3、仓库保管员负责对带有危险性质的物品进行标识。
4、各岗位负责安全标志使用的日常维护管理。
四、工作内容和要求
1、安全色的分类和用途
安全色是表达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目的.是使用人们能够发现或分辨安全标志和提醒人们注意,以防发生事故。
红色:含义禁止,停止。
用途禁止标志,停止信号,禁止人们触动的部位,红色也表示防火。
黄色:含义警告,注意。
用途警告标志,警戒标志,机械传动部位等。
蓝色:含义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用途指令标志等。
绿色:含义标示,安全状态,通行。
用途标示标志,安全通道,通行标志,消防设备和其他安全防护设备的位置。
2、对比色的分类和使用
⑴对比色规定为黑白两色
①红色、蓝色、绿色可与白色作为对比显示,黄色与黑色对比显示。
②黑色用于安全标志的文字、图形符号和警告标志的几何图形。白色既可以用作红、蓝、绿的背景色,也可用作安全标志的文字和图形符号。
③红色和白色、黄色和黑色的间隔条纹是两种比较醒目的标志,用于:
红色和白色条纹——用于道路上的防护栏杆等,表示禁止超过;
黄色和黑色条纹——用于防护栏杆等应予以特别注意的危险点。
3、安全标志
⑴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所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可辅以必要的文字说明。
⑵安全标志的作用,主要在于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事故发生,但不能替代安全操作规程和必要的防护措施。
4、安全标志的类别和使用范围
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等四类。
⑴禁止标志
禁止标志的含义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动,一般以白色为底色,黑色为图形色,红色为标志符号(圆圈加斜杠)及文字色,常用的如:禁止启动、禁止吸烟、禁止烟火、禁止通行、禁止攀登、修理时禁止合闸等。
⑵警告标志
警告标志是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一般以黄色为底色,黑色为图形、警告符号(三角形等)及文字颜色,常用的如:当心火灾、当心触电、注意安全、当心中毒、当心吊物、当心机械伤人、当心滑跌等。
⑶指令标志
指令标志的含义是告诉人们必须遵守的意思,一般以蓝色为底色,以白色为图形颜色,如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戴防护眼镜、必须戴护耳器,必须系安全带等。
⑷提示标志
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示目标的方向,一般以绿色为底色,白色为图形及文字颜色,其中包括消防的提示,以红色为底色,白色做图形与文字颜色。
5、其他与安全有关的色标
⑴压力容器的色标使用规定
氢气瓶:深绿色红字;
氧气瓶:天蓝色黑字;
氮气瓶:黑色黄字;
乙炔瓶:白色红字;
煤气瓶:灰色红字。
⑵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规定
以绿色表示水管,绿色加红色色环表示消防水管,白色或铝色表示蒸汽管,浅蓝色表示压缩空气管,棕色表示易燃液体管道,紫色表示酸液或碱液管道等。
⑶供电汇流条色标规定
变电所的母线汇流条,单间配电箱的汇流条等都漆有色标:以黄色表示a相母线,绿色表示b相母线,红色表示c相母线,黄绿色表示地线。
五、安全标志设置
1、生产区:
‘管道龙门道路限高’、‘用电工作禁止合闸’、‘防爆防火区禁止入内’、‘腐蚀化学品区禁止入内’、‘危险化学品区禁止入内’、‘小心触电’、‘道路限速’、‘危险化学品警示牌’、‘消防设施和设备警示’、‘当心滑跌’、‘必须戴防尘、防毒口罩’、‘当心爆炸’、‘当心机械伤人’、‘注意安全’、‘当心触电’、‘严禁烟火’、‘禁止吸烟’、‘小心烫伤’、‘当心坠落’等标志。
2、办公区:
⑴厂区大门警示标志:‘禁止烟火’、‘出示证件接受检查’、‘警戒线’、‘车辆限速’等。
⑵办公和生活区警示标志:‘当心滑跌’、‘注意安全’、‘当心触电’、‘严禁烟火’、‘禁止吸烟’、‘安全通道’‘消防设施和设备警示’等。
3、库房及库区
⑴库区大门警示标志:‘严禁烟火’、‘禁止吸烟’、‘出示证件’、‘接受检查’、‘仓库重地禁止入内’等。
⑵库房内警示标志:‘严禁烟火’、‘禁止吸烟’、‘当心有电’、‘消防设施和设备警示’等。
六、工作程序
1、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对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因此,在本标段施工区域内醒目的地方,必须设置安全标志。
2、各部门、作业队应根据各自负责的工作现场需要,提出使用计划,报安全技术科备案,经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报供应科进行采购。
3、供应科在选购和制作的安全标志,必须符合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的规定。
4、现场安全标志的布置要先设计,后布置。安全技术负责人要根据现场的实际安全性质和因素有针对性的,合理布置。
5、安全标志应设置在醒目和生产现场危险部位与安全警示相对应的地方,标志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标志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距离时,最大夹角不低于75度。使到达现场人员能够注意到,并了解其内容。
6、安全标志不应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标志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遇有触电危险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的标志牌。
7、标段内所有安全标志,未经安全技术科批准,不得随意挪动、擅自拆除和变动。
8、各岗位负责区域中的安全标志,要派专人管理,对故意损坏和偷窃标志者,按公司及项目部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9、安全技术科对全公司区域内安全标志每月检查一次;各车间(车间)对分管区域内安全标志每月检查一次;各岗位对负责区域内安全标志每天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七、附则
本制度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
标志管理制度 16
一、目的
规范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充分发挥安全警示标志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避免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7-2008)和《安全色》(gb2893-2008)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办公场所。
三、职责
3.1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所需安全警示标志由各单位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向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使用计划,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并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统一购置,由公司安全员负责实施。
3.2安全警示标志的维护与管理。各使用单位应建立安全警示标志档案,做好安全警示标志档案,做好安全警示标志使用、维护、和管理,并列入日常检查内容;如发现有变形、破损、褪色等不符合要求的标志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四、安全警示标志的分类
4.1在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标志。其含义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园边框,白底红字。
4.2在提示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场所必须设置警告标志。其含义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标志。其基本形状为正三角形边框,黄底黑字。
4.3在必须遵守的场所必须设置指令标志。其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须作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形状为圆形边框。兰底白字。
4.4在示意目标方向的场所必须设置提示标志。其含义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表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的图形标志。基本形状为正方形边框,绿底白字。
五、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原则
5.1安全警示标志应按照能够起到提示、提醒的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应设置
在醒目的地方和它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压等危险场所),使进入现场人员易于识别,引起警惕,预防事故的发生。
5.2各单位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同时,根据公共场所和生产环境的不同,设置相应的公共信息标志,如紧急出口、注意安全等。
5.3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要与环境相谐调,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并保证标志有足够的亮度和照明;有灯光的,其照明不应是有色光。
5.4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应避免滥设和不规范使用,在同一地域内,要避免设置内容相互矛盾和内容相近的标志。用适量的标志达到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目的,设置图形符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5.5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应牢固可靠,不宜设在门窗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不得妨碍正常作业和避免造成新的隐患。
六、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方式
6.1附着式:将标志直接附着在建筑物等设施上。
6.2悬挂式:将标志悬挂在固定牢靠的物体上。
6.3柱式:将标志固定在柱杆上。
七、其他要求
7.1安全警示标志是公司公有财产,每位员工都有义务加以爱护,有责任对损坏其行为加以制止。
7.2安全警示标志的配置使用应列入各级安全检查的内容,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装,各部门负责日常维护,保持整洁,防止沾污和损伤。
7.3地表安全警示标志由于不可抗力(风雨雷电)损坏请各单位告知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其修缮或更换。
7.4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发放、回收由安全管理部门归口负责并做好发放记录,作废回收的标识,尽可能地再利用,不能利用,可作废品处理。
标志管理制度 17
一、运行设备悬挂标志牌是预防事故和防止触电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加强运行管理的一种手段。
二、对风电场的安全标志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及变电站部分
三、使用耐用性编号牌,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及其他设备标志用白底红字,接地刀闸用白底黑字。
四、主变压器本体应有明显编号。
五、主变压器冷却器及散热器应有编号。
六、断路器(开关)应有明显的调度双重编号。35kv开关柜前面应有明显的调度双重编号。
七、断路器(开关)位置应有明确的'“分”“合”标志,断路器(开关)“合”位置用红色标识,“分”位置用绿色标识。
八、接地刀闸垂直连杆、接地操作把手用黑色标识。
九、二次端子箱、操作箱有明显的编号,照明箱应有标志。
十、电力电缆的端头顶部应标明相位,端头引线标明相位。
十一、配电盘上线路出线模拟线底部应标有个线路名称。
十二、配电盘正面顶部应有运行编号及名称,操作把手处应有明显的调度编号,盘后应有调度号。
十三、各种表计、继电器、连接片(压板)和空气断路器以及电压、电流端子、按钮、切换开关等,应在标签框内标明专用符号及名称,切换开关还应标明各切换位置名称。
十四、控制、保护盘背面每个元件应有元件编号及与图纸对应的专用符号。交直流空气断路器应有编号及名称。
十五、二次电缆(包括监控系统网格线)应有编号牌,编号牌应包括与图纸对应的编号名称、规范及电缆走向。
十六、全部设备均应有明显相位标志。
十七、全部设备的接地装置(外露部分)应涂为黄绿相间标示。
十八、风电场安全标志需按照以上要求执行。
标志管理制度 18
一、总则
1、为加强输变电设备运行管理,提高安全文明生产水平,争创一流供电企业,为统一公司输变电设备常设安全标志、设备标志、色彩标志,使之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辖的所有输变电设备。
二、一般规定
1、输、变电运行设备标志应有双重编号,即:名称和编号。名称和编号必须经调度中心批准。
2、设备标志应准确、明显、齐全,字体工整、清晰、文字规范。
3、同类型设备标志安装位置和高度应一致,标志大小、字体亦应一致。
4、常设安全标志(包括遮栏和标示牌)必须安装牢固、位置合理,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安规》规定,并不影响对设备的巡视检查和检修。警告类标示牌设置应醒目,确能起到警示作用。
5、新安装设备在投入运行前,设备标志必须配置齐全,如因加工制作或安装等原因在设备投运时,不能按本规定要求完成设备标志的设置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使用临时设备标志代替,但必须符合运行要求。并在设备投运后一个月内,使设备标志达到规定要求。
6、运行、检修等人员不得随意拆除、挪动、变更常设设备标志及安全围栏,如设备名称编号有变化时,运行单位应按照调度部门下达的变更通知及时变更设备标志。
7、设备标志应经常保持清洁,对室外设备标志牌安装支架等应定期进行防腐。
8、输变电设备的防护设施标志,按省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三、变电设备标志规定
1、一次设备标志
(1)主变、开关、刀闸、ct、pt、避雷器、耦合电容器、站用变、母线等设备标志均应具有双重名称,其中母联、旁路和分段开关、母线及母线pt避雷器还应标明电压等级。
(2)一次设备(主变、开关、刀闸、母线、母线pt、避雷器、架空和电缆出线等)均应有明显的相位标志(a、b、c三相分别用黄、绿、红表示)。
a、主变相位标志标注在高压侧套管升高座上,标注方式为a、b、c红色字,字。母大小依据主变容量而定。
b、35kv开关相色标注在连接线下部,室内35kv及10kv开关等为硬母线连接的设备,不再标相色。
c、室外母线相色标志设置在每段母线两端水泥架构上,该标志应用罗马数字注明该段母线编号,室内硬母线均涂相色标志,还应在适当位置标注该段母线编号。
d、开关设置在室内的架空出线的相色标志均标注在线路标志牌上,该标志牌上除有线路名称和编号外,用方形色块并写有a、b、c或c、b、a字样,将其固定在该出线穿墙套管外侧下方墙上。电缆出线的相位标志用黄、绿、红塑料带缠绕方式或在每相电缆压接头下方刷环型相色标志。
(3)成套开关柜前后均应注明设备双重名称。
(4)多油开关分合指示应分别涂漆以示区别,“分”字涂绿色,“合”字涂红色。
(5)刀闸上应有分合转动方向标志,分用绿色,合用红色。
(6)接地体及携带型接地线的接地点应涂黄、绿相间各100mm,接地线装接部位(接触处),不应有油漆覆盖。
a、接地刀闸操作手柄应涂黑漆,其操作垂直连杆下部涂50cm黑漆。
b、室内35kv配电装置和10kv开关柜的开关两侧均应留有装设接地线的位置和标志。
c、主变冷却器,单元式电力电容器应有编号,编号统一用红色阿拉伯数字。
2、二次设备标志
(1)控制屏、保护屏、交直流屏、远动屏、电能计量表屏前后屏头均应标明设备名称,白底红字,交直流屏、远动屏、电能计量表屏还应按顺序编号,如“1直流屏”、2直流屏等。
(2)控制屏面板应有与实际接线相符的模拟线,模拟线的颜色按变电站一次系统模拟图板制作的某些规定画出。
(3)同一保护屏上有两路及以上保护设备时,屏前屏后应有明显的.红色分界线,控制屏只在屏后画出分界线。
(4)开关控制把手试验按钮前后均应标明设备名称编号。
(5)二次回路小开关、熔断器、信号继电器及压板必须同时注明编号和汉语意义,其他设备可只注明英文编号,标注字体应采用微机打印。
(6)二次设备装有标签框者,应在标签框内放入打印的设备名称。
(7)所有(低压)切换开关、刀闸、大电流端子均应标注名称和切换位置。
(8)所有低压保险均应标注名称及额定电流。
(9)控制屏上的电流表应在极限值处以红线标出。
(10)一经触动,即可能造成跳闸的继电器(出口中间继电器、防跳继电器)的外壳上,应用红色方框标志。
(11)各端子箱的名称标志应与对应设备相同,动力、照明配电室检修电源箱应标明名称。
3、其他标志规定
(1)变电站设备上不准粘贴与运行无关的标语,在站内适当部位可设置安全警句。
(2)变电站大门应有“生产重地、谢绝参观”标志。
(3)变电站应设置本站简介牌一块,名称为“、xx变电站简介”内容为本站设备概况(投运时间、主变容量、接线方式)等黄色铜板制作。
(4)主控室、高压室、所用变室、电容器室、蓄电池室、载波室、电缆层及会议室、资料室、值班室等注明室名,高压室、所用变室、电容器室还应注明电压等级。
(5)蓄电池屏上应设有“严禁烟火”标志牌,蓄电池应用红色阿拉伯数字编号。
(6)落地布置式电容器设备应设固定围栏,围栏高度应符合《安规》规定,并在入口处设置“止步!高压危险”及“设备名称编号”标志牌各一块。
(7)变电站内架构爬钉、爬梯,主变等设备爬梯以及建筑物通向电气设备的爬梯上应设置“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
(8)站内消防室门上应用黄漆标明“消防器材”字样,灭火器箱、消防水龙头、铁制沙箱及消防室内一律为红色。
4、变电站一次系统模拟图板制作的规定
(1)每个变电站(不包括微机闭锁站)都应设置一块与一次设备实际接线相符的一次系统模拟图板(以下简称图板)。图板上设备状态应与实际设备运行方式经常保持一致。
(2)图板应放置在主控室内,位置要合理,既方便运行人员模拟操作,又不影响主控室整体布局的美观性。
(3)图板大小应根据本站设备情况,并考虑远景规划,结合主控室建筑条件合理确定,其长宽比例一般应在1:0.6—0.7左右。
(4)图板采用方块镶嵌式,底色为灰色。
(5)图板中应标出如下内容:
a、图板顶部标出“、xx变电站一次系统模拟图”字样。
b、一次设备各元件的接线方式、名称和编号。
c、与本站地线组数、号码相符的地线编号牌,放置在图板底部。模拟地线及其放置处均应有编号。
(6)对图中主要元件的制作要求
a、图板中各设备元件图形应符合部颁统一规定。
b、图板布局美观合理,疏密有致,主变压器一般应在图板的中央位置。
c、主变
c1主变要标明编号、接线组别、中性点接地刀闸及各侧避雷器。
c2无载调压变压器分接开关档位指示(指针式、有档位电压值),档位数字底色与相应电压等级一致,电压值用白色。
d、开关
d1开关分合指示灯显示,合红灯亮,分绿灯亮。
d2、开关还应有防误操作牌。开关合闸后,图板上显示红牌,分闸后显示绿牌,防误操作牌正反两面均应刻有开关编号。
e、母线
e1母线应按电压等级分别采用下列颜色:35kv黄色,10kv绛红色,接地部分(包括接地刀闸)黑色。
e2、与该母线电压等级相同的设备连线的颜色应与母线相同。
e3、各段母线应在端部标注其电压等级及编号。
f、刀闸刀闸在断开位置不应盖住其编号。
g、pt、所用变装有高压保险者,其高压保险应能断开或取下,采用断开方式不应与刀闸相混淆,采用取下方式应在图板下部设有其存放位置,并标注其名称。
h、各间隔应有名称(包括所用变、母线pt、避雷器等)。
(7)图板中设备名称编号统一用黑色。
(8)图板中接地部分(包括接地刀闸)用黑色表示。
(9)接地线标志一般采用插入式,图板上应预留插孔,特殊部位可采用夹子。
(10)远景预留部分可一次制成,但名称编号不应标出。
(11)如一次系统设备变化,图板应随之改变,如因某些原因不能立即作相应改变,应在一个月内使图板与一次相符。
四、设备外部颜色的规定
1、设备外部颜色应做到整齐统一,无剥落锈蚀现象。
2、设备安装检修时,必须同时按本规定要求涂漆。
3、必须加强对检修人员的防腐、涂漆的培训,严格按操作程序施工,一遍防锈漆,两遍银粉漆。
4、物资部门采购油漆时,必须按生产部门提供的厂家和漆种采购,否则不准使用。
五、输电线路标志规定
1、杆号牌
(1)式样及尺寸(见附图)
(2)材料:采用铝合金板其厚度为1毫米。
(3)字体:采用印刷体,字面凸出0.3毫米。
(4)牌底及字体颜色(烤漆)。
a、35kv—110kv为红字。
(5)杆、塔号牌挂放位置:原则方向由送电侧至受电侧,双杆位于右杆。
a、35kv杆、塔号牌挂放位置。
a1、单杆和双杆均悬挂在距地面8米处。
a2、三联杆应悬挂于中间杆距地面8米处。
a3、单回铁塔从地面数起向上第9米处中间。双回塔从地面向上数9米各自线路下方内侧。
5.1.1附图
(6)线路色标
a、邻近、平行线路(100米以内)、交叉线路(两侧2基)应有明显的色标。
b、同杆(塔)架设的线路,在最底层横担下设双重编号牌,标明线路名称和左线、右线(面向线路杆塔号增加方向,右边为右线)。
c、由电厂或变电站出线密集地段,平行距离在10米以内的杆塔横担下设标明线路名称的标示牌。
2、相色牌的有关规定
(1)相色牌的尺寸:长×宽为120×120,中间为园型,直径100。
(2)材料:采用铝合金板其厚度为1毫米。
(3)相色面凸出0.3毫米(红、绿、黄)。
(4)牌底为白色,相色为红、绿、黄烤漆。
(5)相色牌安装位置:对35kv、110kv线路应按实际运行相序安装在悬挂导线的横担的相应位置,一般在送电侧。
3、其他线路标志牌
(1)其他线路标志牌指《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所列的35种。
(2)其规格按省公司统一加工500×700格式。
(3)安装位置,应按标志牌的内容,根据保护条例中有关规定装设在相应位置,要醒目。
(4)城市及居民区线路杆塔爬梯(钉)底层对地距离小于2.5米的要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标志管理制度 19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安全管理的现状,为了减少和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警示操作人员,正确识别危险源,经研究决定执行如下安全警示标志的有关规定,特进行如下明确:
一、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必须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安全色》(gb2893-1982)、《安全色使用导则》(gb6527.2-86)、《安全标志》(gb2894-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79-1996)、《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1992)。
二、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牌图案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安全警示标志应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有触电危险的作业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安全警示标志应图形清楚,表面无任何影响使用的疵病。
三、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醒目与明亮处,设置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牌下缘距地面高度不能小于2米;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应视具体情况确定,但应设置在提醒物的周围。
四、安全警示标志不应设置在可以移动的物体上,以免物体移动时看不见标志牌。安全警示标志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安全警示标志必须固定牢固。
五、如果在较大的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多个不同类型的安全警示标志时,应按警告、禁止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六、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每次使用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进行外观检查,凡不符合外观质量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剔除。检查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七、施工现场应绘制安全警示标志布置图,详细标注安全警示标志,以防止危险部位未及时使用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布置图应有绘制人签名,并经项目经理审批。
八、严格安全警示标志的报废制度。施工企业必须指定部门和专人加强对安全标志的管理和检查,凡是外观有缺陷的安全标志均必须作报废处理,严禁再度使用。每次使用回收后,应及时清理检查、剔除报废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处理后存放。
标志管理制度 20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为了有效,正确地实施gb2894《安全标志》,使安全标志的使用规范化、标准化、以提高人们的防范能力,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在容易发生事故或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和设备设施均应设置安全标志,其目的是使安全标志的使用规范化,提醒人们注意安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符合《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79-1996)、《安全色》(gb2893-2001、《安全标志》(gb2894-1996)、《矿山安全标志图》(gb14161-1993)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的要求。
三、充分利用红色(禁止、危险)、黄色(警告、注意)、蓝色(指令、遵守)、绿色(通行、安全)四种传递安全信息的安全色,正确使用安全色,使人们能够迅速发现或分辨安全标志,及时得到提醒,以防止事故,危害的发生。
四、安全标志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含意明确无误
标志、符号和文字警告应明确无误,不使人费解或误会,使用容易理解的各种形象化的图形应优先于文字警告,文字警告应采用机器国家的语言;确定图形符号应做理解性测试,标志应符合公认的标准。
2、内容具体且有针对性
符号或文字警告应表示危险类别,具体且有针对性,不能笼统定“危险”两字。如“禁火、防爆”文字警告,或简要说明防止危险的措施(例如指示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或具体说明“禁止烟火”,“小心碰撞”等。
3、标志的设置位置
机械设备易发生危险的部位,应有安全标志,标志牌应设置在醒目且与安全有关的地方,使人们看到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文字所表示的内容;不宜设在门、窗、架或可移动的`物体上。
4、标志应清晰持久
直接印在机器上的信息标志牢固,在机器的整个寿命期内都应操持颜色鲜明、清晰、持久。每年至少检查1次,发生变形、破损或图形符号脱落及变色等影响效果的情况,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5、升降人员的井口及提升机房应设置注明下列事项的布告牌:
每班上、下井时间表;信号;每层罐笼允许乘罐的人数,其他有关升降人员的注意事项。
五、责任机构及其职责
1、责任机构,以企业安环部为主,车间为施管理。
2、安顿标志的制定、沟通、传达、修改与更新由安环部负责。
3、安全标志应至少每年检查1次,由安环部组织检查。本间负责日常检查和维护。
【标志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标志管理制度03-05
标志使用管理制度05-04
标志牌管理制度03-03
警示标志安全管理制度05-26
公司安全标志管理制度01-03
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制度09-29
标志牌管理制度(精选12篇)02-22
标志牌管理制度(7篇)03-03
标志牌管理制度(集合7篇)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