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管理制度

时间:2023-01-19 17:18:37 制度 我要投稿

纪律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纪律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纪律管理制度

纪律管理制度1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管理,严肃企业劳动纪律,规范职工自律行为,保障企业正常工作环境,树立企业内外形象。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企业未来发展的需要,特制定企业劳动纪律。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劳动纪律

  第三条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企业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企业管理。

  第四条

  严格遵守公司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有病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第五条

  公司员工在工作时应尽职尽责,不准消极怠工。严禁脱岗、串岗,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凡无故离岗达半天者,均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

  公司员工在工作时要忠于职守,熟练掌握自己的工作业务,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自己所担负的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七条

  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服从领导的指挥和分配、不服从调动、不按期到新岗位报道或无理取闹、谩骂顶撞或纠缠领导。凡有上述情节者,均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

  严禁喝酒上岗(工作接待除外)如发现必须劝其离岗,并按旷工处理。酗酒闹事给公司和他人造成经济损失者,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予不定额的经济处罚。

  第九条

  公司员工要严守公司的机密,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公司的机密和公司的经营情况。违者将给予纪律处罚。

  第十条

  公司员工应相互尊重、友善团结。严禁拉帮结派、搬弄是非、造谣中伤、损人利己、打架斗殴、目无法纪,凡有上述情节者,无论何人,公司将给予纪律处罚。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要公私分明,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谋取个人私利。违者将给予纪律处罚。

  第十二条

  爱惜公司财产,维护好公司设施、物品。如发现有人盗窃、侵占或者故意损毁公司财产,公司将严惩不怠。

  第十三条

  员工要时刻维护企业、个人的形象,行为礼貌、语言文明、工作场所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争执。要以公司大局为重,努力提高个人行为素质,加强个人文化修养。

  第十四条

  注意保持清洁、良好的办公环境,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及杂物,保持、维护好公司的环境卫生,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

  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要节约办公用品、节约用水、用电,严禁浪费公物或公物私用。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在使用电话时应注意礼仪、语言简明,接打电话时声音要温和、礼貌。

  第十七条

  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应保持仪表整洁,着装得体、整齐干净,严禁穿短裤、拖鞋上班。

  第十八条

  公司员工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公司的“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公司安全。下班后要关闭电源开关,确保门窗锁好。外出时要注意交通安全,做守法的好公民。

  第三章

  惩罚

  第十九条

  为了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严肃劳动纪律。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通报批评或警告、解除劳动合同二种。

  第二十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证属实,对其通报批评或警告。

  1、上班迟到、早退,有事、有病不请假,无故旷工半天的;

  2、工作不能尽职尽责,消极怠工,经常脱岗、串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3、工作中不服从领导的指挥和分配,不服从调动,不按期到新岗位报道的;

  4、醉酒上岗不听从领导和同事劝阻的;

  5、无意泄露公司的机密,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6、员工之间不能相互尊重、拉帮结派、搬弄是非、造谣中伤、损人利己、破坏团结,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7、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财产损坏,但未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8、不以公司大局为重,不注重个人的形象、行为,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吵闹、争执,造成恶劣影响的;

  9、随地吐痰、乱扔烟头及杂物,污染环境卫生且屡教不改的;

  10、浪费公物或公物私用,经查证属实的;

  11、经常穿短裤、拖鞋上班,工作期间不注意个人的仪表、着装整齐干净,领导和同事多次劝阻无效的;

  12、因安全意识淡漠,给公司造成轻微损失的;

  13、其他与上述情形相似的。

  第二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证属实,予其解除劳动合同。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连续旷工5日的。一个月内累计旷工10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日的;

  3、不服从领导的管理,无理取闹,目无法纪、打架斗殴,影响公司正常的办公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

  4、工作不尽职尽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5、在别处兼职,从事竞业或其他参与有损公司利益的经济活动,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6、酗酒闹事给公司或他人造成经济损失,情节恶劣的;

  7、违反公司的保密制度,故意泄露公司的机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8、明知不可为确又利用公司的资源谋取个人私利的或收受他人贿赂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9、为泄私愤,盗窃、侵占或者故意损毁公司财产,情节恶劣的;

  10、不遵守交通法规,不听领导和同事的劝阻,酒后驾驶公司的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11、其他与上述情形相似,情节恶劣的。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如本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修改及解释权归xx公司。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纪律管理制度2

  随着高考的临近和气温的逐步升高,为了让同学们的身心在紧张的学习竞争中得到放松和愉悦。我们正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强女宿的纪律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1、严格遵守女生宿舍开关门时间,未到开门时间不准进入宿舍,因病不能上课的.学生,须有班主任的请假条,并在管理处登记,方可进入宿舍。

  2、就寝时间不要晚归,也不要在午休时间到教室学习,张弛有度劳逸结合。

  3、按时就寝,午休12:40晚寝10:30以后,不能讲闲话,吵闹,放音响,不要再随意走动、洗头、洗衣服等。更不能在宿舍里高声大叫或故意起哄。

  4、午休和晚寝全体女生均不能私自离开宿舍,如有特殊情况,不在宿舍按时就寝的学生,须让班主任开请假条并加盖教学部章,由学生本人或室长将请假条交给所在楼层的宿管员手中。

  5、所有宿舍的室长如实填写本室缺寝人员,并及时向宿管员反应,否则隐瞒虚报,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当月文明宿舍的评选资格。

  6、按时起床,整理自己床铺,迅速洗涮,做好值日卫生。离开宿舍随手关灯,锁好室门。

  7、从管理和安全方面,要求同学们不要在走廊、大厅、楼梯、洗漱间、楼层拐角处乱放水壶和餐具。

  8、从管理和安全方面,要求同学们不要在阳台外面乱挂衣服,晾晒被子、鞋、拖把等。

  9、在就寝时间,同学们不要在阳台闲聊、打手机、晾头发等,以免影响她人休息。

  10、每晚熄灯后,同学们抓紧安静入睡,不要使用荧光灯继续学习,也不要坐在楼梯台阶上看书,以免影响精力和健康。

纪律管理制度3

  金属制品公司工艺纪律管理制度

  1.本公司的工艺纪律的全面贯彻执行由总经理负责,各职能部门对本部门的工艺纪律贯彻执行负责。

  2.工程部对所编制的技术文件的正确、统一负责。

  3.要坚持按工艺文件、技术标准进行生产,各种工艺文件、技术标准必须按一定的审批程序进行校对、签字。确定之后,公司各部门、各级领导、全体职工都应严格遵守执行。凡改变工艺时,均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4.工艺文件规定的工艺参数,必须严格遵守,认真做好记录,经检查人员核对后,存档备查。

  5.所有工艺装备、生产设备均应保持精度和良好状态,工艺装备应坚持周期检定,并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6.未经检查和不合格的工艺装备,不得在生产中流通使用。调整好的`处于使用状态的工艺装备不得随意折卸。

  7.凡交付生产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件等必须进行检验,符合有关要求,方准使用,如需代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

  8.生产作业计划要严格按工艺流程合理安排,做到均?生产。

  9.生产工人要坚持按文件进行生产和操作,不按文件生产的产品,不论是否合格均以违反工艺纪律论处。生产工人要认真做好生产前准备工作,备齐有关文件,明确技术要求,检查工装、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作出处理。

  10.生产工人在生产中要集中精神,不可擅离工作岗位,坚持自检,确保产品质量,做好交接手续。

  11.生产工人应将使用的工具、量具应整齐地放置于规定的地点或工具箱,防止碰坏和锈蚀。要保持文件和生产场地的整洁。

  12.半成品和成品堆放要把合格品和不合格品隔开放置,并要有明显的标记。

  13.未经培训合格,达不到相应专业工种技术等级的工人不可顶岗生产。若违反而发生质量、设备事故,要追究生产部门责任。

  14.对生产现场的违纪现象及个人,公司生产部、工程部有权制止并上报厂务经理,并提出处理意见。

  批准审核编制

  日期日期日期

纪律管理制度4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打扫卫生,按时进教室上课,无特殊情况不得回宿舍,按时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不行带手机。不行使用电褥子、热宝等电器。

  2、在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不许攀爬楼梯和楼梯隔离门。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不得串楼层、串宿舍。

  4、住宿生平时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班主任请假。班主任和家长联系后方可允许学生回家。学生到家后要立即给老师打电话。

  5、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教师反映。

  6、严禁携带凶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制品进入宿舍,违者将严肃处理。

  7、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相互间不私自借钱。

  8、住宿生必须节约水电,禁止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9、住宿生保管好个人物品,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

  10、住宿生要尊重教师和宿舍管理员,要服从教育和管理,要尊重他人的劳动,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纪律管理制度5

  目的:为了加强本车间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以明确各小组、各岗位的职责范围,做到有章可循,使车间的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各项管理制度。希望车间全体同仁本着对公司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工作,积极配合,为公司发展,个人利益尽职尽责。

  1、早上上班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车间全体集合。由组长列队、清点人员,然后开早会(周六、周日除外),宣导劳动纪律和生产事项。

  2、上班时间有厂服者必须穿厂服上班,配带好厂牌;上班时间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短裤等;严禁在车间禁烟区吸烟。

  3、上下班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旷工等。上班期间严禁吃零食;不准消极怠工、睡觉、打闹、妨碍生产、无故离岗、串岗等违章事宜。一经发现按厂规厂纪处罚,根据事态的严重性,相关责任人负连带责任。

  4、各小组师傅负责本小组一切生产按排、产品品质与劳动纪律,做好区域的环境卫生,生产现场要规范的排放整齐,半成品及成品按指定位置摆放,并加以标识;认真督导员工填写流程卡,并却保流程卡的正常流通。

  5、下班前依据自己所加工的工件大小、交货的难易度,提前相应时间停机,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区域清理干净,废料和有用料放到指定位置,严禁混放,并且关闭好相关电源、门窗,有秩序的.排队下班。

  6、爱护公司财物、生产工具和生产设备,因生产而领用的工具自行保管,用后归还,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严禁乱涂、乱贴等不良现象。

  7、所有人员对车间物料控制负责,确保材料充分利用,减少浪费;严禁工作台下随处可见物料,每位人员对交期负责,对师傅交待的任务按期定量完成,制程中所用到的栈板必须摆放整齐。

  8、所有人员必须对产品的品质负责。生产前签核相应样板,生产中按样板随时自检,确保工序半成品、成品品质合格率在99%以上。

  9、员工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严禁堵塞。所有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

  10、所有员工必须对自己负责,心中时刻拥有我要安全之理念。尽全心做好防范措施,绝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加强自卫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安全生产警钟刻不容缓、长鸣不息。

  备注:以上所有条约,如有违者,视情节之严重性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罚,对表现优秀者予以奖励。希望每个人都能以主人翁精神挑战工作,只有公司盈利,我们才能赚到想要的待遇。我们共同努力吧,明天的美好属于我们大家的!

纪律管理制度6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建立礼貌、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3、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4、行政部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所有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本公司的有关室(窗口)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5、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行政部报总经理审批。

  二、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1、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职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本公司人员进行。

  2、统一使用的建筑物、会议室、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本公司人员进行清扫与保洁。各室(窗口)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室(窗口)自行负责持续清洁。

  3、禁止在中心所随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4、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5、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持续清洁畅通。

  6、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务必个性持续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7、办公、生活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持续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在办公区晾晒衣物。

  三、室内卫生的管理

  1、各室(窗口)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2、室内应持续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

  3、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4、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车间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区域内。

  5、室内禁止停放交通工具。

  四、食堂的卫生管理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2、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行政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职责。

  3、炊事员务必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务必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4、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5、操作间及其环境务必干净、整洁,每餐清扫,持续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6、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持续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7、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8、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9、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10、各种蔬菜加工时,务必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11、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12、待食用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13、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务必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务必先洗手和消毒。

  14、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15、直接入口的食品务必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16、食堂要配备消毒柜,使用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务必每一天消毒。消毒程序务必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

  17、炊事工用具务必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务必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18、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状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五、奖罚

  1、行政部结合本公司具体状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室(窗口)和职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2、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政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纪律管理制度7

  一、严格遵守工作时间

  全体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无故缺席相关会议活动。

  行政后勤人员上下班时间:

  夏时制:早上8:00—11:30;下午2:30—6:00

  冬时制:早上8:00—11:30;下午2:00—5:30

  其它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由本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并报办公室备查。

  二、考勤管理

  (一)考勤要求

  1、所有人员考勤采用签到制度,迟到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早退)视为旷工,确因事需要晚到或早走的,须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临时外出办理业务,必须先到单位办理签到手续,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后方能外出。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单位的,需通过电话征得部门负责人批准。

  3、因公出差者需跟考勤人员说明情况,以便考勤登记。

  4、行政后勤人员由综合办专人负责考勤统计,仓储、分拣、送货及安保人员上下班考勤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出勤记录应当准确无误,不得涂改。次月1日,各部门将考勤、请销假材料等汇总后交综合办(休息日延后),月终汇总后张榜公布并扣减应减的工资。

  (二)迟到及早退

  1、迟到或早退一次,正式职工罚款50元,聘用员工罚款20元;每月累计超过10次的,正式职工取消当月绩效工资,聘用人员扣出当月完成任务奖励。

  2、因接送车造成迟到的,本车人员所有罚款由司机一人承担;确因特殊情况时除外。

  3、天气或路况不好,接送车司机与乘车人员提前做好安排,保证按时到岗。

  4、车辆接送时间由管理部门根据上班时间具体安排,确保所有工作人员按时到岗。

  5、因特殊原因未安排上班车的,车辆管理部门做好通知工作,员工自行安排交通工具及时到岗。

  (三)旷工

  1、有下列情形的,视为旷工。

  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岗的;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到岗的;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未经批准私自调换工作日程及岗位的,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的。

  2、每旷工1天,处予当事人300元罚款,连续3天或当月累计超过5天者扣除当月全部收入。连续旷工5天或全年累计超过10天的作待岗3个月处理,待岗期间停发除基本工资外的所有收入,取消年度奖金。连续15天或一年以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除名。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员工要有高昂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工作态度,立足岗位,履行好职责,服从组织安排,做到内部政令畅通,运作协调高效。

  1、工作时间内不坚守岗位,擅自离岗、串岗者,一经发现处予50元罚款。

  2、工作时间内,不得玩扑克、麻将,不得酗酒及从事其它娱乐活动(公务接待除外),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处予当事人50元的罚款。

  3、工作时间内,利用电话进行与工作无关的闲聊,上网闲聊、玩游戏者,一经发现处予50元的罚款。

  4、下班未关闭门窗、办公电脑,未切断电源的,一经发现处予50元罚款。

  5、在办公区、单位宿舍区打架斗殴,酒后闹事,损毁公物者处予5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正式职工待岗,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四、请销假管理

  (一)范围

  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公休假均属请销假范围

  (二)请销假流程

  1、员工请假,必须得到批准后放能行假,事前请假需填写《请销假审批表》,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单位的,电话征得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批准,上班当日补齐手续。

  2、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天内(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3天(含3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主要领导批准。行假者所属部门必须确保工作协调安排好,工作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方能准假。

  3、各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主要负责人批准。

  4、凡请假者准假后将《请销假审批表》等相关资料报综合办公室。

  5、未按要求请、销假,请、销假手续不完善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办理销假手续。

  (三)事假

  事假一天,正式职工扣100元,聘用人员扣50元。事假每月累计不超过3天,每季度超过5天者,取消优秀员工评定资格。

  (四)病假

  1、员工因病需到医院就诊,应事先请假(急诊除外)。就诊后凭诊断证明再履行请假手续,州内就诊时间不超过1天(以就诊病历或医院相关证明为准)按出勤计算,超过1天按事假计算。

  2、员工因病确需疗养休息但又无须住院者,须出示医院相关证明并征得相关负责人同意后方能准假。

  3、员工非住院病假一天扣除当日绩效工资的一半(聘用员工扣除当日完成任务奖励)。

  4、员工因病住院请假5天以内(含5天)不扣减工资,超过5天的,每天扣除当日绩效工资的一半(聘用员工扣除当日完成任务奖励)。

  5、病假超过一个月的,超出时间不发放绩效工资(聘用员工不发放完成任务奖励)。

  6、病假员工上班当日补齐请假手续,包括假条、住院证明、医生建议书等一并交到综合办公室。

  7、病假手续不完善的按事假处理。

  (五)婚假

  员工结婚享受婚假3天,晚婚可增加婚假10天(包括节假日)。

  (六)丧假

  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死亡,准丧假5天。

  (七)产假

  1、妇女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为3—6个月产假,产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2、男性职工其妻休产假时,可请不超过5天的护理假。

  (八)探亲假、公休假

  员工探亲假、公休假按国家及州局(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休假既要合法也要科学合理安排,在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经审批后方可休假。

  五、监督管理

  中心领导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劳动纪律检查。发现部门监管执行不到位的,考勤中弄虚作假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或考勤人员责任,发现一次处予当事人100元罚款,相关人员未按时将考勤汇总到综合办的,处予部门考勤人员100元罚款。

纪律管理制度8

  1.总则

  1.1为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工作,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和谐劳动关系,并有效规范和完善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2公司和员工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本制度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1.3劳动合同的订立应遵循如下原则:

  1.3.1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

  1.3.2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1.3.3权利和义务对等一致的原则;

  1.3.4诚实守信的原则;

  1.4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1.5所有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员工应当遵守公司范围内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自觉履行劳动义务。

  2.管理部门

  2.1集团人力资源部是劳动合同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2.2集团总裁办法务部是劳动合同及相关附件协议模板的审核部门,任何有关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模板内容条款的变更必须经过法务部确认。

  2.3集团各事业部、各职能中心、各分支机构、各部门、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备反馈信息并予以配合,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符合《离职管理制度》、《人事异动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人力资源制度的,并应当按照该等制度的规定执行。

  2.4集团各分支机构、各部门、各职能中心对于劳动合同的文本,及签署解除工作可以提出建议,共同完善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3.劳动合同的内容

  3.1劳动合同由《劳动合同书》及其附件组成。

  3.2劳动合同附件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附件包括:员工在公司服务期内所签订的各类专项协议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3.3专项协议的种类:

  3.3.1薪酬协议;

  3.3.2保密协议;

  3.3.3培训协议及服务期协议;

  3.3.4竞业禁止协议:限于需要进行竞业禁止的岗位与工种。

  3.3.5双方认为应签订的其他协议。

  4.合同期限

  4.1试用期:

  4.1.1所有首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分职级与工种,试用期均为6个月;

  4.1.12对于试用期内评估已达录用条件及基本考核要求,满足其工作技能、态度、绩效等要求,根据用人部门最高负责人及行政人事总监共同签批,员工可以在试用期第3个月结束时提前办理转正手续;

  4.1.3特别人才具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经部门最高负责人提议,行政人事总监及总裁审批同意的,可以提前至试用期第2个月结束时予以办理转正手续。

  4.2合同期:

  4.2.1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均为3年;特殊情况下需要签订短期限劳动合同的`,由用人部门与人力资源中心共同确定;

  4.2.2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视员工一直以来的工作绩效及其本人意愿,可续签3至5年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5.合同签订

  5.1新员工入职时应提供前任单位离职证明(原件)或退工单(原件),方可订立劳动合同。

  5.2新员工应在报到的第一天提供完成的入职资料,审验合格后,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安排与员工当面签订劳动合同,并在一周内返还员工一份,同时员工签署回执单。

  5.3入职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力资源部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最高部门负责人及员工本人,视情节严重与否决定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5.4公司出资培训的人员,已经按有关规定与公司签订了《培训服务协议书》,再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时,合同期不得短于服务合同或协议尚未履行的期限。

  5.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对出资培训的员工应按规定计算培训服务期;若培训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应延长劳动合同期限至培训服务期满。但主动权限归属公司。

  6.合同变更

  6.1合同变更是指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修改、补充、废止的行为。

  6.2当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因经营、工作任务发生变化及机构调整等原因,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需将变更要求书面送达另一方,另一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相关内容,并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7个工作日内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

  6.3变更合同条款时,双方签署《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一式两份,公司与员工各执一份。

  7.合同续订

  7.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7.2在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向其部门负责人以及所属机构最高负责人发送劳动合同续订审批表,若部门同意续订或终止的,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向所属部门hrc(即人力资源顾问)发送续签或终止的通知。

  7.接到通知后,准备劳动合同的续订或终止的相关事宜。

  7.4同意续订的,应提前30日与员工面谈,并做好书面签字手续,并于期满前20日办理续订手续。

  7.5已签订了服务期协议或其它专项协议后劳动合同到期的,公司与员工约定的服务期迟于部门拟续签的劳动合同终止日的,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日以原签订的服务协议的终止日为准。

  7.5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部门及相关部门应于终止之日办理完该员工所有的离职手续。

  8.合同解除

  8.1劳动合同在执行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8.2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8.2.1对于重要岗位或特殊岗位的员工,合同内约定其辞职通知期为1至6个月,员工应遵守此项约定,并绝对服从和配合公司进行商业机密的脱密工作。

  8.2.2提出辞职的员工,应至少提前30天向所在部门及人力资源部递交《解除劳动合同单》及个人辞职报告。部门签署意见后,交hrc及人力资源总监审批,人力资源部安排与辞职员工进行面谈,并做出回复。

  8.2.3部门经理以下的辞职员工由hrc负责与员工进行面谈,并填写《面谈记录表》;部门经理以上职级的辞职者,由人力资源部总监及其部门最高负责人面谈,并填写《面谈记录表》。

  8..3员工有下列情形的,用人部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8.3.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8.3.2员工没有正当理由且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8.3.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本公司规章制度的;

  8.3.4对公司的声誉、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8.3.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8.3.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的;

  8.3.7按照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应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

  8.4重要管理岗位及涉及技术、财务、人事等敏感岗位的员工离职,公司会视交接情况,对其进行离任专项审计工作。

  8.5劳动合同解除符合公司《离职管理制度》的,按该制度执行。

  9.违约赔偿

  9.1劳动合签订以后,公司和员工双方应严格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依法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9.2员工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而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由此给公司损成损失的,视损失程度按双方约定的数额赔偿。

  9.3员工因窃取或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劳动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9.4员工不辞而别,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9.5员工对公司的声誉、形象造成严重危害的,应向公司支付赔偿金。

  9.6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在服务期内的,应按服务期协议,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相关的约定,依法支付违约金。

  9.7其它赔偿、补偿按《劳动合同书》中的特殊约定或专项协议书的规定执行。

  10.劳动争议的处理

  10.1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各部门须及时妥善处理,无法调和时应向集团人力资源部门报告,不得推诿,禁止歪曲事实。向人力资源中心反馈的信息,应尽量以书面文件的形式提交,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10.2人力资源部及法务部应及时、积极处理群体性、突发性劳动争议,对失职渎职的,严格追究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10.3公司应逐步建立人事争议应急处理机制,在员工入职、离职、辞退、解除及续签劳动合同等劳动争议高发期,需及时反馈争议事由,引入协商机制。相关人员应对于劳动争议的发生有一定的预判,对于可能发生争议的劳动关系,应及时向各相关人员反映事实情况。

  11.劳动合同文本管理

  11.1人力资源部对劳动合同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的程序、台账,应建立的劳动合同管理台帐有:

  11.1.1劳动合同签订回执、试用期、合同期、变更、解除、终止台帐;

  11.1.2员工违纪统计台账;

  11.1.3员工特殊履行期统计台账,特殊履行其包括:年假期、医疗期、法定特殊事假期;

  11.1.4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特别是本公司内同事展示所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否则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12.附则

  12.1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今后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12.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纪律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司的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以及公司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劳动纪律是职工从事集体生产劳动共同遵守的规则和秩序。它要求每个职工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应承担的工作任务。

  第二条、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全面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维护和巩固纪律,主要依靠经常性的理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依靠经常性的严格管理,依靠各级干部骨干的模范作用和职工之间的监督,使广大职工养成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

  第五条、强化劳动纪律管理,是保证公司有序进行运作的基础。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对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宣传教育和日常检查,把严格贯彻执行劳动纪律纳入岗位职责中。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七条、劳动纪律管理实行公司、部门管理体系,逐级负责。公司办公室是劳动纪律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的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考核和通报。行政部做好公司各个部门劳动纪律的`监管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的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九条、公司行政部对岗位的劳动纪律管理和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第三章、劳动纪律的内容

  第十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当做到:

  一、不妨碍正常的组织、指挥。

  二、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三、不睡岗、不串岗、不脱岗。

  四、不酒后上岗。

  五、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六、不打架斗殴,不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

  七、不聚众赌博。

  八、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九、不起哄滋事。

  十、不准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或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

  十一、不准对公司的一些临时规定存在某种抗议的情况。

  第十一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视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

  (二)无不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公司规定,或者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员工生命和身体健康受到伤害和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损坏公司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财资,损公肥私,使公司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八)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十二条、处分的目的:严明纪律,规范管理。

  第十三条、处分的原则:依据事实,惩责相当。

  第十四条、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行政警告,记过,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依据惩责相当的原则给予一次性罚款。

  第十五条、处分条件

  (一)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

  (二)消极怠工,无故不参加学习、工作等。

  (三)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或者逾假不归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

  (五)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起哄滋事、聚众赌博等妨碍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打架斗殴或者聚众闹事的。

  (七)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的。

  (八)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责任事故或者其他损失的。

  (九)违反公司保密规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的。

  (十)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财物丢失的。

  (十一)盗窃、诈骗公私财物的。

  (十二)挪用、隐瞒、私分公款公物或者在其他方面违反财经纪律的。

  (十三)其他方面违反纪律,其性质、情节同上列违纪行为相当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第十六条、对职工给予辞退和开除处分,须经部门经理提出,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给予职工降级的处分,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普通员工降为试用期员工,薪酬按照试用员工薪酬计算,试用期不超三个月。

  第十七条、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会议充分讨论,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慎重决定。

  第十八条、实施处分的程序

  (一)由行政部组织或者承办部门负责,对违纪者的违纪事实进行查证,并写出书面材料。

  (二)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对违纪者的处分,会议必须有公司总经理参与。

  (三)根据会议决定,由行政部实施处分。

  第十九条、处分决定宣布前,应当听取受处分者本人意见。在批准职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一周内,向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诉。但在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第四章、考勤管理和请假管理

  第二十条、考勤管理:公司所有员工每日均需打卡上下班,不能按时打卡的,应事先向考勤员说明原因。上下班时间按公司通知执行。

  第二十一条、考勤奖惩:公司所有员工考勤按月计算出勤率,每月未发生任何缺勤现象的,计全勤奖,每月奖励、50、元。

  第二十二条、请假管理:公司所有员工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要请假的,应先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到人事部领取假条填写。凡未请假或请假不准未到者,以旷工论处,旷工一日扣发、100元、工资。

  第二十三条、公司实行国家统一的法定节假日。

  第二十四条、具体实施办法参照“考勤管理制度”。

  第五章、领导责任和纪律监察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领导负有维护纪律的直接责任。

  行政部和财务部作为公司的职能部门,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各部门领导对发现违纪行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对带头违反纪律的,应当从重给予处分。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领导必须按照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属严重违纪的,负领导责任,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

纪律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适应集团公司全国性精细化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建筑设计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 基本定义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仍未到岗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

  3、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4、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迟到、早退或脱岗连续超过6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或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

  5、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四条 考勤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考勤规定

  第五条 标准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每天标准工作时间为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中午十二点,下午二点至五点三十分。

  第六条 因公需要轮班工作的岗位,其部门负责人于每月28日前报备本部门下月排班表。

  第七条 写字楼上班的员工,须每天上午上班考勤一次。因工作需要,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打卡次数进行补充规定并及时报备。

  第八条 全体员工须在各自办公所在地点考勤机上进行打卡方视为有效考勤。

  第九条 员工确因工作需要直接外出不能按时打卡,须提前一天填写外出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

  第十条 员工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原因不能打卡的,在写字楼上班员工须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考勤专员处签到,其他各考勤点员工须在各工作点考勤员处签到。

  第十一条 违反考勤制度者,按以下标准予以处罚:

  1、迟到、早退的处罚标准:月累计迟到、早退次数不超过五次(含五次)者,每次扣罚100元;超过六次(含六次)者,扣罚本人全部当月全部奖金。

  2、旷工半日扣罚三个工作日的薪资额,最高扣罚总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人月薪资总额。连续旷工十五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三十个工作日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因各种原因(包括忘打卡、排队打不上卡等)不能按时打卡,须做出书面情况说明,经两名以上证明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及时备案,同时予以当事人100元/次的处罚,否则将视同旷工。

  4、由公司发文组织的活动、会议、培训学习及各类值班等须统一考勤管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按文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 如班车晚点,需在专线车司机处做好登记,统一由客运公司出具证明。但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打卡,因班车晚点造成员工迟到的,不列入迟到处罚范围。

  第十三条 确因工作需要长期在各工作点进行考勤的特殊岗位员工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提前一个月到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后方可多点考勤。

  第三章 请假、出差规定

  第十四条 请假及出差批准权限如下:

  1、请假或出差10个工作日以内(含10个工作日),一般员工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副职、助理须经集团主管领导审批;部门正职及以上须经集团总裁审批;

  2、请假或出差超过10个工作日,一般员工须经集团主管领导审批;部门中层干部及总裁助理须经集团总裁审批;副总裁及以上须经董事局主席审批。

  第十五条 请假规定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丧假、工伤假、旅游假等。

  1、事假:办理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

  2、病假:办理病假须提供相应的医疗或住院证明材料。

  3、婚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登记手续者,给予带薪婚假三天,请假时原则上需交验三个月内《结婚证》。

  4、产假、计划生育假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5、丧假:员工亲属过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给予一至三天的带薪丧期。

  6、工伤假:因公负伤,持医院诊断证明及工伤鉴定,可办理工伤假。

  7、旅游假:公司正式员工原则上每年享受集体旅游假期一次,每次旅游时间为四天(含周六、日)。

  8、年休假:公司员工原则上每年春节期间享受十五天带薪年假(含法定节假日),员工的探亲假及年休假统一安排在春节假期中,不另行给假。

  第十六条 请假手续的办理

  1、请假须至少提前一日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视不同情况,按早退、旷工等相关处罚规定处理。

  2、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履行请假手续者,须于当日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请假,并于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同旷工。

  3、如有特殊情况需续假者,须提前一天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可顺延,否则超假部分按旷工处理。假期结束后须补办请假手续,未补办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 出差手续的办理

  员工出差须提前一天填写出差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备案。

  第四章 假期、加班、调休规定

  第十八条 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如下:

  1、元旦一天

  2、春节三天

  3、国际劳动节一天

  4、国庆节三天

  5、清明节一天

  6、端午节一天

  7、中秋节一天

  员工具体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和具体放假日期以政府相关规定及公司发文为准。

  第十九条 加班规定

  1、公司因组织大型活动需安排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的,以集团公司下发文件为准,并按政府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2、财务部门等特殊岗位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日加班的,须将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的值班表提前二天报备。

  3、在法定节日加班后申请调休的,原则上准予当月完成,调休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

  第五章 员工培训考勤管理

  第二十条 因公学习培训

  因工作需要由公司组织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学习、培训时间一天以内的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两天(含两天)以上的须再报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第二十一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期间不允许请假,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

  2、培训期间全勤、考试合格且上岗满一个月的新入职员工,培训期间视为正常出勤。

  第六章 人事变动的考勤管理

  第二十二条 人事变动的考勤管理

  1、集团系统之间的人事变动,每月十五日前(含十五日)到岗者,由新岗位所在单位统计当月考勤;每月十五日后到岗者,由原岗位所在单位统计当月考勤。

  2、未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而擅自调整工作岗位者,人力资源中心不予以统计考勤。

  3、因工作需要办理调岗手续的员工,需在规定到岗时间内办理完毕相关手续,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可最长延期至五个工作日,否则按旷工处理。

  4、因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而待岗培训者,待岗培训期间只计发基本工资。

  第七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负责人和部门考勤员职责如下:

  1、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管理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对本部门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确定部门考勤员并及时报备。

  2、部门考勤员具体负责督促及指导本部门员工办理外出登记、请假及出差等手续。

  3、对无故不上班的员工,考勤员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超过三日的须书面上报人力资源中心。应报未报,给予该部门负责人降一级工资的处分。

  4、考勤员于每周五及每月最后一天中午12:00前向人力资源中心报备将本部门本周的出勤异常情况、经审核批准的.外出登记表、请假单、出差单及签到表等考勤资料。

  第二十四条 各外地公司行政人事部须将隶属集团直线管理人员的当月考勤统计表经当地公司领导审批后,于每月最后一日中午12:00前报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应报未报,给予相关外地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人降一级工资的处分。

  第二十五条 人力资源中心考勤专员职责

  1、考勤专员负责于每月2日上午9:00前将经审批后的上月考勤统计表交财务总部。

  2、考勤专员负责分类存放、妥善保管各种原始考勤资料,原始考勤资料保存期限为两年。

  第二十六条 人力资源中心是员工劳动纪律的职能管理部门,将不定期对集团公司各中心、部、室的劳动纪律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员工在岗情况及上班秩序,如上班时间脱岗、串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罚奖金、降级、降职处理。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员负连带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文件各条款中所提备案一词指到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考勤专员处报备。

  第二十八条 在OA办公系统未正式上线前,所有考勤资料的报送以纸质为主,同时可以按集团公司要求在OA办公系统上按规定办理流程。OA办公系统考勤管理的正式使用以公司发文为准。

  第二十九条 如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考勤资料或考勤资料不全、错误的,则记录不全部分的工资暂不发放,并视为自动放弃当月月度奖金的评定。

  第三十条 员工每次请假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时间,如有重大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如员工请假时间或续假累计时间超过一个月,须预先缴纳本人请假期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应缴费总额,并经人力资源中心和财务中心确认后,按审批权限报相应公司领导审批;在员工假期结束后,上述预先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的公司缴纳部分,员工可到财务中心办理手续,由财务中心凭员工本人的社保和公积金的预缴收据在员工薪资中核退。

  第三十一条 指纹考勤机由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公司的人员编制及需求进行统一规划。

  第三十二条 材料设备公司、各地区地产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的考勤管理须遵照本文件精神自行制定。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管理制度如与本制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纪律管理制度11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午餐时间未到提前就餐者视同早退。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1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50元。

  5、各部门、车间必须在早7:50前组织召开班前会,8:00后所有人员需进入工作状态,违者每次罚30元。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6、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同意。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7、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5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直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辞退处理,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9、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1、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1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3、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50元处理:

  (1)员工出厂,除正常下班时间以外必须持有出门证(出门证需注明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同时门卫室要做好登记)。无出门证出厂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厂或报公司管理部处理。

  (2)着装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无跟凉鞋)。不合着装要求的,车间主管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

  (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企业指定方式、区域停放,乱停放的。

  (4)上班期间,员工个人来客来访一律在门卫室接待。工作时间内非业务需要,禁止工作时间用手机上网、玩游戏。

  (5)不服从企业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生产混乱的。

  (7)未经许可,非对应职能人员进入企业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的。重要的场合包括例如仓库、财务部门等。

  (8)工作期间溜岗、串岗。离岗超过5分钟至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9)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的。

  (10)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

  (11)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

  (12)员工不按规定做好日常的机器、设备的保养工作的.。

  (13)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

  (14)设备、工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员工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理,不及时告知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盲目操作的。

  (1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企业损失的。

  (16)在生产、仓库等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造成损失的并根据损失大小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7)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的。

  14、存在以下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100元处理:

  (1)不经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旷工的(矿工除扣发三日工资外,可视情节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2)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代打卡的,给予双方处理。

  (3)无理取闹,造谣生事、谩骂吵架的。

  (4)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

  (5)上班时间出厂,没办理规定手续,私自出厂的。

  (6)没有物资放行单,携带有企业财产的。

  (7)对主管人员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争吵并有威胁、侮辱,甚至产生身体冲突者。情节严重的,认定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15、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认定严重违纪,造成损失的,可以认定重大过失予以辞退并处罚款200元:

  (1)连续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三天或以上者,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旷工除按规定扣发工资以外可视情节按本规定给予加罚)。

  (2)工作期间打架闹事,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

  (3)严禁酒后进厂返工,对于有明显饮酒迹象的,值班保安有权拒绝入内。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令企业蒙受声誉或利益的损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依法实施劳动教养的。

  (6)盗窃、贪污或用职权营私舞弊,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应记重大过失。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或以上的。

  (7)经认定煽动员工怠工的指使者。

  (8)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企业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企业提出后不改正者。

  (9)泄漏企业的技术、商业机密,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

  1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虑进行奖励,其中嘉奖,每次奖励30-50元。立功,每次奖励100元以上。突出表现的,由企业另行研究给予奖励。

  (1)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立功者。

  (2)助人为乐,拾金(物)不昧者,行为足以嘉奖或立功者。

  (3)及时发现并揭发徇私、舞弊,避免企业的损失。嘉奖或立功。

  (4)根据企业的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嘉奖或立功。

  (5)企业出现临时突击任务,如因交货而临时增加生产任务、抢修、抢险等任务,能担负责任,以身作则,出色完成任务者,嘉奖或立功。

  (6)连续长期对使用的设备进行良好的保养,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的运作状况,得到设备管理人员或车间主任的确认。嘉奖或立功。

  (7)非本属职能者,能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生产过程问题,及时反映,消除产品隐患,避免企业出现损失者,嘉奖或立功。

  (8)工作岗位中能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并得以认定,嘉奖或立功。

  (9)无论从事生产或管理工作,发现或改进工艺、方法、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或者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费用。坚守企业利益,积极为客户、商户服务,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评。给予嘉奖或立功。

  17、员工因违纪受到经济处罚、行政处分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18、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9、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纪律管理制度12

  宿舍是学生在校活动的主要场所之一,其特点是学生比较集中,活动时间长,搞好学生宿舍纪律的管理工作,对稳定学校的学习生活秩序,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财物、人身安全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根据我校学生住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生进出宿舍区大门的规定

  1、宿舍开门、关门的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5:30—7:00 中午12:00—14:30

  下午—晚上5—21:20

  2、学生家长或亲友来访请到值班室登记。

  3、严禁擅自带外人进入宿舍区,严禁擅自带外人(含家长)留宿。

  4、上课时间,学生不准进入宿舍区或在宿舍逗留,因病或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医院的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方可进入或留宿。

  二、学生宿舍开、熄灯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5:30—7:00 晚上20:00—22:00

  三、学生住宿规则

  1、学期开学时,应按管理人员安排的宿舍、床位对号入住,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他人床位。

  2、上课时间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在宿舍区逗留。

  3、按时起床,按时午睡、晚睡。午、晚睡后,不得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乱走乱窜;不得喧哗吵闹;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灯看书或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绝不允许夜不归宿。

  4、在午、晚睡迟归宿舍或纪律检查时,必须积极配合,不得谎报假名、他人姓名或冒充班主任签名。

  5、要保持宿舍区内外的.清洁卫生。不得带饭、菜、汤等食品回宿舍吃,不得乱扔果皮、纸屑或杂物等。

  6、要爱护宿舍区的设施。不得破坏门、窗、楼梯间的电灯开关和监控设备。 不得玩弄或破坏消防设施。

  7、不得将大球(篮球、足球、排球)类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区内踢足球、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8、要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上课、晚修期间或离开宿舍室内无人时,值日生或舍长必须关灯并锁好门窗。

  9、要保持宿舍内务整洁。午、晚睡起床后,应立即整理各自内务。值日生每天打扫室内、门前走道三次,并及时清倒垃圾。门窗每周要擦洗两次,并保持干净。

  10、要杜绝火灾隐患。不得在宿舍区点燃蜡烛、蚊香和其它物品;严禁在宿舍区私拉电线,自装电器煮东西,不得在宿舍充电。

  11、要讲公德、守纪律。不得有意破坏公物、污损墙壁;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得打架、闹事、起哄、放鞭炮、吸烟、喝酒、赌博;不得爬墙爬窗、钻栏杆攀爬铁门等进出宿舍区。

  12、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火药、炮竹等)带进宿舍区。

  13、禁止携带水果刀等危险物品和凶器(如钢管、刀具等)带进宿舍区。

  14、午、晚睡后,禁止玩手机(包括发短信、玩游戏等)、玩电子游戏机、MP3、MP4等。

  15、禁止带动物进入宿舍。

  16、严禁观看黄书刊或宣传张贴。

  17、学生入住寝室时必须认真填写本人的基本信息。

  四、违反《学生住宿规则》的处罚规定

  1、违反《学生住宿规则》1、2、3、5、7、8、14、16、17每次扣2分;午晚睡时打牌、下棋者,每次扣5分;无故未归宿者每次扣10分。

  2、违反《学生住宿规则》第4条者,每次扣5分。

  3、违反《学生住宿规则》第6条者,每次扣10分。

  4、违反《学生住宿规则》第9条者、若遇学生有意违反者每次扣10分,若特殊情况每次扣2分。

  5、违反《学生住宿规则》第10、11条者,每次扣5分;有爬墙、爬栏杆、在宿舍区带头燃放鞭炮或起哄者,每次扣15分

  6、违反《学生住宿规则》第12、13条者,每次扣5分。

  7、违纪者若不听从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和制止,视情节每次扣2—10分。

  8、在宿舍区内违反学校其它规章制度者,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9、每位住宿生每学期100分,扣分达40分者,报学校处理并取消住宿资格。如有好人好事的酌情给予奖励。

  10、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1)扣分累计达40分者。

  (2)爬墙外出者;

  (3)造成水电严重浪费者;

  (4)故意破坏公物者;

  (5)多次随意影响他人休息、学习者;

  (6)有偷窃行为者。

纪律管理制度13

  企业(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一.各种假期的处理办法

  (一)事假

  1.职工的父母、配偶和未参加工作的子女生病,家中确实无人照顾,需职工本人护理,只许一方请事假。夫妇一方在本市的其它单位工作,应由两人轮流请假。

  2.职工的直系亲属在外单位工作因工伤住院,请求中心职工护理时,须对方组织出面联系,方可请假护理,在护理期间按事假处理,职务工资、津贴和福利由对方发给。反之,中心职工因工伤住院,需在外单位工作的亲属护理时,经主管领导同意,有组织派人联系,其亲属在护理期间的工资、津贴由中心发放。

  3.职工家在外地的直系亲属因病住院,家中确实无人照顾,需职工本人护理的,必须有当地医院证明(当时没有者事后补上),职工方可办理请假手续。

  4.其他原因需请事假者。

  5.每年请事假者一般累计不得超过一个月。

  (二)探亲假

  探亲假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所属路程假。

  1.凡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在一起,可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如果职工与父母一方住在一起或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亲假。

  大中专毕业生在实习期间不享受探亲假。凡是在上半年实习期满的,当年可以享受探亲假:下半年实习期满,下一年度享受探亲假。

  2.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3.独身职工(包括离异、配偶死亡未再婚者)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二十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亲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4.凡职工家住农村,亲属来局探亲居住满三十天的,职工本人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可报销往返路费。

  5.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6.到配偶所在地脱产学习三个月以上的职工不享受探亲假。

  (三)公休假

  1.根据有关规定,中心职工在确保完成工作前提下,可享受公休假。休假天数按如下标准执行:

  工龄不满十年的职工,每年可享受公休假十天。

  工龄满十年以上的'职工,每年可享受公休假十四天。

  2.公休假原则上当年享用,逾期作废;如有特殊情况,经中心领导批准方可分期进行,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3.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当年的公休假:

  ①已享受寒、暑的脱产学习职工;

  ②已安排疗养、休假者;

  ③全年累计病假三个月以上,事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并取消次年的公休假);

  ④当年休产假三个月及其以上者;

  ⑤见习期内;

  ⑥参加业余学习的个人要求脱产学习,其时间超过本人应享受的公休假时间者(脱产时间跨年度时,分年度计算);

  ⑦停聘期超过三个月以上者。

  (四)婚假

  1.职工在法定婚龄内结婚,在本市的给假三天,配偶在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

  2.男方年满25周岁以上,女方年满23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达到晚婚年龄结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3天)外,增加婚假18天,婚假在6个月内有效。婚假期间视为出勤。

  (五)产假

  1.实行晚育(晚婚生育或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的女职工合理生育一胎后,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0天)外,增加产假3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护理假必须在女职工产假期间连续使用。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2.产假期满,如因病需要继续治疗,按病假办法处理(需有医院证明)。

  3.生育过一胎的女职工放置宫内节育器,凭医院证明(病历记录、处方、收据,下同)可休息2天;取出节育器的可休息1天;上环失败怀孕流产者,凭医院证明可休假14天;男女职工接受绝育手术的可休息15天。

  (六)丧假

  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在本市的给丧假五天,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

  (七)病假

  1.职工去门诊部看病,一般病症给假二小时,重病或难症者,可根据医生证明给假。

  2.职工因病请假,需医生证明,中心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若遇急病,来不及请假,可在第二天补办请假手续。

  (八)旷工

  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

  ①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②假期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又不上班者;

  ③没有医院证明,又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推病不上班者;

  ④分配工作不服从,经教育不改,借病不上班者;

  ⑤以因公外出为名,而实际办私事者;

  ⑥停聘期间不到单位上班,不参加集体学习生活者。

  注:各种假期及旷工计算方法均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二.请假手续及批准权限

  (一)职工请假要事先提出申请,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二)处级干部请假应经主管局长批准;科级干部请假应经中心领导批准。

  (三)科长批准权限为一天;对于半天的假期,可累加计算。凡未经批准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对待。

  (四)请假一天以上的,需到办公室填写请假单,交中心领导批准,办公室盖章留存,请假单交本科室考勤员签字登记方可生效。假期期满后,持假条到办公室销假,不销假者,按超假处理。没有假条者,各科室按旷工处理。

  (五)职工假满,应按时回单位上班,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回单位时,必须提前向单位续假。科长接到续假电报、电话当天,必须做出同意与不同意的决定,并用电话或电报通知本人和办公室。若科长接到职工续假电话、电报当天内,没有迅速做出决定或做出决定没有及时通知职工,续假职工按同意续假处理,科长应承担续假期职工未按时上班的责任。

  三.上班劳动纪律

  (一)全体职工应忠于职守,按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脱岗。当天迟到、早退、脱岗超过5小时,以全天旷工处理。超过2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

  (二)在哺乳期(婴儿在一周岁以下)的女职工,每天上、下午各给半小时哺乳时间。

  (三)幼儿送园期,全天给20分钟进行接、送园。

  (四)上班时间应做好本职工作,不准在上班时间干私活,不准上班时间下棋、打牌,不准在电脑上玩游戏、聊天。

  四.考勤办法

  (一)各科室严格按照考勤制度进行记录,

  考勤结果作为奖惩、评聘、晋级、工资、奖金、福利发放的依据之一。凡无考勤记录者,均不得评先、续聘、晋级和发给工资、奖金、福利。

  (二)以科室为单位,各科室确定一名考勤员负责考勤工作,考勤员要严格履行职责。

  (三)考勤员应在当日记录当天出勤情况,不得隔日或数日后凭回忆补作记录。考勤资料(各种假条等)由考勤员保管,以便备查。

  (四)中心办公室负责对出勤情况和考勤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职工按规定做出处理。

  (五)各科室每个月的考勤表在次月的3日前,经科长签字后由考勤员送中心办公室,办公室于4日前统计汇总后对违规违纪情况按相应规定提出处理意见,送中心领导处理。

  五.考勤处理

  (一)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10天以下者,扣发一个季度津贴、奖金、考勤奖、防汛补贴、福利;旷工累计11天至15天者,扣发全年津贴、奖金、考勤奖、防汛补贴、福利;连续旷工16天或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予以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只发职务津贴。凡有旷工行为者,影响一次工资晋升。

  (二)当年请事假10天以上者,按实际天数扣发相应的津贴、奖金、考勤奖、防汛补贴、福利。事假累计超过20天者,扣发一个季度津贴、奖金、考勤奖、防汛补贴、福利;累计一个月者,扣发全年津贴、奖金、考勤奖、防汛补贴、福利外,影响一次工资晋升。

  (三)病假期间生活待遇按我局有关规定执行。两年累计病假半年以上者,影响一次工资晋升。

  (四)休相应工龄段的公休假,按休假天数扣发考勤奖、防汛补贴。

  (五)上班迟到、早退、脱岗当月10次以上者,扣除半月津贴、奖金、考勤奖、防汛补贴;15次以上者扣除全月津贴、奖金、考勤奖、防汛补贴。

  (六)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经多次教育不改者,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除聘任合同。

  六.其它

  (一)职工由单位选派参加各类脱产业务培训学习的视为出勤。其报销及请假办法参照《职工教育管理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岗人员参加各种取得职称、学历、学业证书的短期学习(一周以内)须经批准,可请事假或公休假。

纪律管理制度14

  1.午自习、晚自习下座位者扣2分。要求到班即静、立即入位。上课交头接耳,小声说话,做小动作、接教师话茬、起哄,无理取闹,顶撞任课教师,发生师生冲突等行为的,或被逐出教室的,每人每次扣3分;赵魁

  2.迟到的同学,早6:40午1:00每次扣2分;赵魁

  3.每旷课一节扣5分,请假班主任批准后不扣分。张浩

  4.拖拉作业的,每次扣2分;张浩和组长

  5.班干部、组长、课代表带头违反班级纪律,双倍扣分。班主任6升旗迟到者扣10分,旷15分。卢帅

  7.带零食、面包、点心进教室的,每次扣2分;姚越

  8.不按时打扫卫生的,值日迟到的,每次扣2分;姚越

  9.座位底下有垃圾,发现1次扣座位人2分。班主任和姚越

  10.跑操要做到快、静、齐,散漫打闹的`,每次扣2分;卢帅

  11.骂人、说脏话、粗话,或叫侮辱性绰号的,每次扣2分;张杰12打架、抽烟、偷窃他人物品、住宿生点名未到的扣10分;张杰

  13.进入网吧、游戏机室等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场所每次扣5分;张杰奖励办法:

  1.连续一周无迟到、旷课积分加10分。赵魁

  2.连续一周无拖欠作业,无课堂违纪现象积分加10分。张浩

  3.考试成绩进入年级前100名者,每次加30分。班主任

  4、考试成绩进入班级第一名加60分、第二名加55分,第三名加50分。第四名加45分,第五名加40分。6至15名每人加30分,31至45名每人加20分。46名以后每人扣20分。单科第一名的每人奖10分。单科2至10名的奖5分。班主任

  5、总分成绩较上次级排名前进5名以上的加10分。倒退5名的扣10分。班主任

  6、参加活动者加5分,获奖再加10分。班主任

  7、一周内扣分达20分者,请家长到校,接学生回家反省,反省清楚再由家长送来学校方能上课!

纪律管理制度15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5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公司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10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三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斧司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2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3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员工违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7条帆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19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1条的情形除外)。

  第20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1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2条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