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通用17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营业单位的稽核工作,由管理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
第2条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为账务、业务、财务、总务、监验5项,除另有规定外,悉按本规定办理。
第3条稽核人员对于所审核的事项应负责任,必要时,应在有关账册簿据上签章。
第4条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单位所送凭证账表外,应分赴各单位实地稽察,每年稽察次数视实际需要而定。
第5条稽核人员前往各单位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并应将各单位以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细研究以作参考。
第6条稽核人员有保守稽核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给检查单位。
第7条稽核事务如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该部门一起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须单独提出,与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第8条稽核人员对本公司各单位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尽查询,并调阅账册、表格及有关档案,必要时还可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第9条稽核人员执行工作时,除将稽核凭证(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单位主管验明外,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盛气凌人。
第10条稽核人员在稽核事务完成后,应据实缮写检查报告书呈核。
第二章账务稽核
第11条在审核或检查记账凭证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时,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2)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3)转账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4)应加盖的戳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5)传票所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6)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7)传票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录日记簿或日记表。
(8)传票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第12条检查账簿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各种账簿的记载是否与传票相符;应复核者是否已复核;每日应记的账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2)现金收付日记账收付总额,是否与库存表当日收付金额相符。
(3)各科目明细分类账各户或子目之和或未销讫各笔之和是否与总分类账各该科目之余额相等,是否按时或定期核对。比较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有无遗漏现象。
(4)各种账簿表示错误的纠正画线、结转、转页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办理,误漏的空白账页,有否画“×”形红线注销,并由记账员及主办会计人员在“×”处盖章证明。
(5)各种账簿启用、移交及编制明细账目等是否完备,是否已送该管税捐稽征机关登记。
(6)各种账簿有无经核准后而自行修改者。
(7)活页账页的编号及保管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订本式账簿有无缺号。
(8)旧账簿内未用的空白账页,有无加画线或加盖“空白作废”戳记注销。
(9)各种账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记备忘簿;账簿的毁销是否依照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第13条库存检查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检查库存现金或随到随查,如在营业时间之前,应根据前一日库存中所载今日库存数目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后,应根据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现款、银行存款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内,应根据前一日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加减本日收支检点。支票签发数额与银行存款账卡是否相符,空白未使用支票是否齐全,作废部分有无办理注销手续。
(2)现金是否存放库内,如有另存他处者,应立即查明原因。
(3)有无库存现金以单据抵充的现象。
(4)托收未到期票据等有关库存财物,应同时检查,并核对有关账表、凭证、单据。
(5)检查库存除查点数目、核对账簿外,还应注意其处理方法及放置区域是否妥善,币券种类是否分清。
(6)金库锁匙及暗锁、密码表的掌握是否安全,金库放置位置是否适当。
(7)汇出汇款寄回的收据是否妥为保存,有无汇出多日尚未解讫的汇款。
(8)内部往来账是否按月填制未达账明细表,查对账单是否依序保管。
(9)内部往来或外县市单位往来账是否经常核对。
(10)营业日报表的记载是否与银行存款相符。
(11)检查县市单位各种周转金及准备金时,应注意其限额是否适当,有无零星付款的记录,所存现款与未转账的单据合计数是否与周转金、准备金相符,有无不当的垫款或已付款而久未交货的零星支付或请购案件。
第14条报表检查,应注意下列事项。
(1)各种报表是否按规定期限及份数编送,有无缺漏。
(2)各种报表内容是否与账簿上记载的相符。
(3)数字计算是否正确,签章是否齐全。
(4)报表编号、装订是否完整及符合规定。
(5)报表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
第三章财务稽核
第15条检查有价证券时,应与有关账表核对,并注意下列事项。
(1)购入及出售是否经核准,手续是否齐备。
(2)证券种类、面值及号码是否与账簿记载相符。
(3)债券附带的息票是否齐全并与账册相符。
(4)本息票有无到期或是否齐全并与账册相符。
第16条检查各种质押品、寄存品及其他有价值的凭证单据时,应注意其是否存放库内,并应根据开出收据的存根副本及有关账册与库存查核,看是否相符及有无漏记,如有另存其他地点者,应查询原因并检阅其有关单据。
第17条各种房地产契约书及其收租情况保管是否妥善。
第四章总务人事稽核
第18条检查各项费用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总公司各单位各项费用支付与物品领用是否已依规定呈核、准许核销。
(2)各县市单位的费用是否在预算范围内,或经核准的范围内检支,是否有浪费或业务上无需要的开支,各项费用的列支是否照规定办理。
(3)各种单据是否齐全及手续是否完备。
第19条检查储藏物品,应注意下列事项。
(1)储藏物品的种类、数量、价格是否与账簿(册、卡)记载相符,有无遗漏或短少。
(2)储藏物品的保管是否妥善。
(3)储藏物品的`质量、规格是否与购案相符。
(4)领物凭证是否均经有关人员签章确认。
(5)已领物品未转账者是否与账面存量相符。
(6)有无损坏待报废物品,账簿是否注明,所存应报废物品数量是否与账簿记载相符。
第20条检查交通运输及设备登记卡、附项设备登记卡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各种登记卡的设置、登记及排列是否依照规定办理。
(2)各种登记卡的记载是否正确详细。
(3)核对财物有关的登记簿、备查簿,是否有未设登记卡或漏编号、漏记账的财物。
(4)登记卡是否登记有关折旧、修理、添加及转移事项。
(5)检查人员如认为必要时,可依据登记卡或财务登记有关账簿,实地盘点或抽查盘点,相互核对。
第21条营业用品器具是否编号、设簿登记,并查点是否齐全,各种印章的保管是否妥善。
第22条人事检查应注意下列事项。
(1)各单位办事人员每日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办公并在签到簿上签到及有无迟到、早退现象。
(2)各单位办事人员对顾客是否竭诚招待,有无怠慢现象。
(3)各单位目前业务繁简状况与现有人员的工作分配是否相符,有无应增、应减现象。
(4)各单位办事人员对本身所担任的职务是否胜任,有无能力优异、表现特优者,或不胜任及品性不佳且染有不良嗜好者。
(5)各单位人员上班时间其仪表、态度、谈吐是否符合公司的规定。
(6)员工身份保证书是否齐全,保证人是否已做好对保工作,是否已对保证人进行资产价值评估。
第五章附则
第23条本制度呈董事长核准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2
第一部分 通则
1.0 总则
配合建筑项目合约化管理实施,为更好实行材料调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材料调拨全过程操作。
2.0 适用范围:集团内甲供材调拨,按受控程度分为两类。
2.1高值周转材(简称高周材)和设备:如木方、模板、扣件、钢管、电缆、塔吊等,其调拨须经集团同意,本办法主要规范此类材料调拨。
2.2 主材和水电材料:如水泥、钢筋、pvc管等,如涉及城市内项目间调拨经地产副总同意后可实行,同步报采购中心备案,并结算成本;如涉及城市间调拨,需经采购中心同意,具体操作参照本办法。
2.3 对同一项目实行跨期材料调拨视同城市内项目间调拨。
3.0 调拨管理原则
3.1 提倡就近调拨,如未来2个月就近无使用需求,方可远程调拨。
3.2 确保调拨有效性,必须由采购中心组织工程管理中心现场评估,确定残值或损耗率,对不能使用的材料杜绝调拨并就地做报废处理,详见《材料报废处理管理办法》。
3.3 谁调出谁维护,强调调拨前必须作好维修翻新工作。
3.4 积极盘活材料,主动上报闲置材料避免积压。
3.5 服从集团安排,不得故意隐藏闲置材料或无正当理由拒绝调出或接收。
第二部分高值周转材调拨管理
1.0 下架高周材管理
1.1 对下架材料,项目经理应组织人手同步清理与堆码,在下架完毕7天内归堆完毕。
1.2 对如木方、模板、电线电缆等不用维修的材料,应区分报废和可调拨的堆码整齐并作好防雨防潮措施,仓库主管组织材料稽查、成本会计、施工工长进行盘点,按《高值周转材盈亏管理制度》由成本会计登记入库,入库单经以上人员会签后交项目经理确认,对需报废材料参照《材料报废处理管理办法》执行。
1.3 对如扣件、钢管等须维修或翻新的材料,由项目经理组织人手翻新维修后堆放整齐,仓库主管组织以上人员参照1.2 进行盘点入库并确认。
1.4 以上工作完成后,项目经理向采购中心提出《下架材料调出申请》,申请时间不得晚于材料实际下架日期后的30天,否则视为下架材料不及时回收,将在综合检查中扣分。
2.0 材料维保责任界定
2.1 原则上,调出项目负责在集团指定时间内完成下架材料的清理、维修、养护和翻新。
2.2 对无故推卸翻修维保责任或拖延时间时,经采购中心调配可不维保直接发往接收项目,由此发生的所有维保费用,由接收部门送采购中心审核,分管副总裁审批后从调出部门全额扣除,同时对该批高周材的损耗率由采购中心适当增大,调出部门不得有任何异议。 2.3因接收项目需求急迫导致调出项目无法正常完成维保时,经采购中心协调可直接发往接收项目,由此发生的维保费用由采购中心评定后报分管副总裁审批。
2.4 如果该批材料暂物接收项目,采购中心可安排就地封存,封存期间不计使用费,但维保费用由封存项目负责。 3.0 集团对下架材料的评估与检查 3.1 从两个渠道确定检查时间:根据项目向采购中心提出的《下架材料调出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材料即将调出前。
3.2 检查组织
由采购中心组织,工程管理中心、审计监察中心和财务管理中心参加,检查前由采购中心发出《下架材料评估检查通知》。
3.3 检查内容
下架材料是否及时回收,是否归类堆放,堆放是否整齐。 下架材料的维保及时性和质量。 复核木方残值评估是否合理。 下架材料入仓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对比材料进场和退场在数量上的差异,以便为成本核算提供依据。
4.0 下架材料的汇报
4.1 每周由仓库主管填制《下架材料周报》,注明有无下架材料、下架材料状态及每类材料数量,其中对木方还须注明新旧程度,对每类下架材料需预计下次本项目使用时间。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发送采购中心。
4.2 采购中心根据各项目周报汇编《集团各项目下架材料周报》,发送财务、工程、成本和分管副总裁,抄送地产副总。
5.0 高周材调拨管理流程
第三部分 设备调拨管理
1.0 设备拆除前工作
1.1 项目在拆除设备前,应向采购中心提出《设备退场申请》。
1.2 采购中心接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管理中心到场检查设备的.使用状态并确认拆除时间及接收项目。
1.3拆除前由项目机电主管核查《设备清单一览表》,包括如下内容,报采购中心和工程管理中心核实。
设备所有功能是否运行正常,对有故障零部件予以登记以便将来维修或更换。
核对之前的《设备清单一览表》(一览表需登记本项目使用过程中购置或更换的零部件),登记缺失零部件。
1.4 拆除后项目机电主管负责将所有零部件装箱,并登记零部件状态,核对拆除前缺失零部件是否一致,更新《设备清单一览表》。抄送采购中心和工程管理中心。
1.5 拆除后的设备零部件做好防雨防盗措施,对故障零部件予以维修以待调拨。
1.6 采购中心登记每台准备调拨的设备情况,以便将来调拨后判断购置设备零部件合理性。
2.0 设备调拨流程
下架材料调出申请 本项目第次申请
申请人
申请日期
项目经理
申请项目
针对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下架的材料,清单如下,我项目已按集团要求全部分类堆码及维保完毕,为加速资产盘活,现申请调出,请集团现场核查并统一调配。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3
第一部分概述
一、手册适用范围为在公司任职的所有员工,包括:公司负责人(公司股东在公司担任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职务);资深员工(与公司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普通员工与公司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即可升为资深员工,资深员工合同期满并在公司任职8年以上者,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可以给与一定股份奖励,并享受公司负责人待遇。
二、制度范围:包括公司综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
三、该制度为作为公司各项管理的最终依据,公司所有员工必须以该管理制度作为在公司职务行为的准则,并接受违反该制度所规定的处罚;
四、本制度从20xx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部分综合管理
一、工作时间
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7.5小时。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统一安排作息时间。其中:
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7:30为工作时间
11:30-13:30为午餐休息时间
员工每天早上到达办公室后,自觉打扫办公室卫生。
二、考勤
1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考勤制度,目前实行打卡上下班制度。
2、迟到、早退、旷工
无故迟到超过三十分钟者,扣发半天工资;
无故早退者,扣发当天工资;
无故旷工者,扣发当天双倍工资。
3 、请假
(1)病假
员工病假须致电公司负责人或者其他同事及时请假,请假超过一天的尽可能提供医院证明,每月病假不超过3天者当月工资照常发放。
(2)事假:紧急突发事件可由员工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公司负责人批准事假,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 、休假
公司负责人和资深员工每年享有带薪休假15天,普通员工享有带薪休假10天。休假日不扣除工资,请事假可以使用带薪休假代替。
5、家庭不在北京市的'员工每年可以享有探亲假期,刨除路途时间计算(公司负责人与资深员工10天,普通员工5天);公司负责人、资深员工每年可以探家两次,普通员工可以探家一次,由公司报销往返交通费用(以家属赴京探望代替回家探亲的,仍然可以享有探亲假期并报销一个人往返交通费用)。员工探家乘坐何种交通工具由公司负责人确定。
6、婚假、产假和探亲假遵照国家的规定,由负责人批准。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4
为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出现因内部各环节沟通不及时或不顺畅导致的工作脱节、推诿现象,根据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及公司实际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沟通形式
(一)日汇报沟通
公司建立内部日汇报制度。
1、逐级汇报
部门:办事员、副经理向经理汇报。
分(子)公司:车间主任(场、队长)、副经理(或主管副经理)、经理逐级汇报。
公司:各单位经理(或主持工作副经理)、总经理助理、专业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各自逐级汇报。
2、汇报内容
当天本人从事和组织完成的具体工作、第二天工作计划,提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要求工作汇报内容具体,语言简洁,讲求实际。
3、汇报时间
部门、分(子)公司汇报在当日17:00—17:30;公司汇报在次日8:30前(公司节假日除外)。
4、汇报形式及要求
(1)部门、分(子)公司汇报可采用口头、书面或公司内部办公系统的部门内部板块等形式;
(2)公司汇报通过公司内部系统中“工作日汇报”汇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汇报,需提前向总经理办公室说明原因,以其它方式汇报(例如委托他人上报,传真等),不得漏报、并报。出差人员有条件的应及时上报,确无条件的应在出差结束第二天9:00前补报。
(二)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报送
1、上报对象:各单位经理(或主持工作副经理)。
2、上报内容
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分为月度和年度。
月度:本月度工作计划及上月度工作总结;
年度:半年(或全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或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3、上报时间
每月的1日前;当月度与年度总结和计划出现重合时,上报年度总结和计划。
4、上报内容
总结上月(年)工作情况,包括重要项目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安排下月(年)工作计划和实现计划的具体措施。
5、上报形式
报送到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工作总结与计划”中。
(三)信息沟通
通过公司内部文件的分发和公司网上信息的传递达到沟通。各单位要加强网上沟通,充分利用公司网站提供的沟通平台。
1、主要功能
公司信息是其中一种重要的沟通方式,编发各类统计、分析、上报情况汇报和公司重要事件、存在问题等,为中高层人员提供各类信息参考。
2、上报内容
以下信息要求事后次日前上报:
①涉及公司领导外事活动和上级领导视察的'信息,由参与活动的部门供稿;
②重大活动(会议),由活动(会议)组织或所涉及业务的部门负责;
③项目申报成功,由主要申报单位供稿;
④重大生产信息(如生产大动态和产品、人员责任事故等),由主管部门和各生产单位供稿;
⑤其他重要信息。
3、上报方式
各单位信息要求由单位负责人报送,将署有撰稿人姓名的信息发送到内部办公系统“总经理办公室信箱中”,统一进行编发。
4、发布方式
总经理办公室将根据信息内容和发送对象,选择在“公司信息”、“企业新闻”等版块中发布。
(四)内部报纸
内部资料是公司展示企业文化、经营动态和员工精神风貌的媒介和窗口,是公司内上下沟通的重要的途径。全体员工,尤其是经营管理团队成员要高度重视办报和投稿工作。
为保证稿源充足,各单位至少要配有两名兼职通讯员,每月至少上报1篇稿件,全年上报稿件的见报量要求在10篇以上(记者采编稿件不计单位量);经营管理团队成员全年至少要有一篇见报稿件;对于编辑部的约稿要求在两日内上报。编辑部将在年底对各单位和经营管理团队成员进行考核,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给予奖罚。同时,对先进单位和优秀通讯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撰稿人在投稿时,需将署有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的稿件通过网络、邮寄和传真等方式发送到编辑部。生产动态、荣誉称号等非文学、评论性的稿件,撰稿人在投稿前必须要经过本单位负责人审核,见报后出现非编辑原因造成的内容疑义,责任由该单位负责人承担。
(五)会议沟通
见公司有关会议制度方面要求。
二、行文要求
(一)标题格式
各类工作总结及计划、汇报材料,标题一律采用“单位名称月份(年度)工作总结(及月份(年度)工作计划)”的形式。
(二)落款格式
在各类工作总结及计划、汇报中均应有落款注明,落款注明包括责任单位(人)的名称和行文日期。
(三)编号格式
一级编号采用“一、二、三……”的形式书写;
二级编号采用“(一)、(二)、(三)……”的形式书写;
三级编号采用“1、2、3……”的形式书写;
四级编号采用“(1)、(2)、(3)……”的形式书写;
五级编号采用“①、②、③……”的形式书写。
文中除特殊、特定称谓的数字外,一律要求采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不得使用其他书写形式。
三、文件报送及建议(意见)回复时限要求
公司下发到各部门、分(子)公司的文件,需要报相关材料的,以要求报送的日期为准,截止日期前没有报送的,不再以任何形式进行通知,并且对相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于各类建议、意见,接收人应在两日内向提出人予以明确答复;对未采纳内容要阐述原由。
四、制度的监督执行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每月对公司汇报、工作总结与计划上报和信息采用情况统计,对未提前说明原因又未按要求执行上报的人员,在《公司信息》中予以通报,并按相关考核制度要求扣罚分数。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5
1、组织加强全处室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全心全意为公司教学服务的思想,培养出一支适应现代化教育教学需要的后勤队伍。
2、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按时到岗,乐于奉献,发扬不怕苦和累、不计个人得失的主人翁思想作风,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3、全处室工作人员应团结协作,做到勤动手、勤动腿、勤动脑,随叫随到,以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4、管理好公司的固定资产,充分发挥固定资产使用的效益,更好地为教学服务。
5、搞好公司的.基本建设、总体规划,确保公司的工程质量一流,建筑风格独树一帜。
6、抓好公司校内门面房的水电管理,保证所有上、下水的畅通和照明条件的不断改善,做到常检查、常维修,防微杜渐。
7、做好校园的绿化、美化、净化、教育现代化的工作,改善教学条件和学习环境,努力把徐高中建成具有一定特色的花园式公司。
8、管理好后勤人员的业务进修和技术培训,本着热情关心又严格要求的目的,充分的用其所长,人尽其才。
9、管理好教学用品的采购、供应、发放,采购应本着“货比三家不吃亏”的思想,禁止吃回扣。
10、宣传督促各处室人员、学生要有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的思想意识,进一步提高后勤人员的服务意识,真正地体现出全心全意为教师、为学生服务的思想,让“满意服务在总务”的服务意识在徐高中校园里绽放。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6
一、现金的日常管理
(一)出纳人员负责公司的现金收支与保管、银行存款的结算与核对工作、现金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
(二)当天发生的现金收支,必须及时入账,不得无故拖延。
(三)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即按3天的日常开支核定,初定为20000元。日现金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以保证现金安全;也不得低于限额,不足部分应及时补足。
(四)库存现金应做到日清月结,由财务主管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记录,做到账实相符。
(五)出纳人员对银行存款余额应做到心中有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或签发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六)银行存款要及时对账,尽量做到账账相符;月底按时与银行对账,打印对账单。
二、现金的收入管理
(一)各种收入都应由出纳集中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出具收款凭证。
(二)收款开具,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给客户,一联留存,另一联交会计入账。
(三)凡属于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都要入账。
(四)收到现金或支票应及时交存银行。
(五)收到货款,约定时间给销售内勤和财务相关人员,及时记录往来明细账。
三、现金支出管理
(一)支付款项按公司财务制度执行,分现金支付和银行转账两种方式,银行转账分对公和对私两种方式,要求无论对私或者对公,必须要有最后一手领导签字,可过后补签字。
(二)付款应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原则上不得从当天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三)支票签发应有出纳员、会计负责人、公司领导三人签章,不得签发空白支票;支票签发后,除登记银行帐外,还要登记支票领用簿,以便查询。
(四)出纳人员应根据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支付款项;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拒付、延付;款项支付后,应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并打印“回单”通知相关部门,以免重复付款。
四、现金盘点制度
(一)盘点前,应由出纳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柜。
(二)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金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三)若有冲抵现金的借条、未做报销的原始单据,应在约定时间内及时冲帐、报账。
五、检查与监督
(一)每天下班之前,主管人员负责监督清点现金余额工作,包括带走现金数量,并做好记录。
(二)主管人员定期安排监督检查账实是否相符,每周一次,并做好记录。
(三)主管人员定期检查对公或者对私汇款凭据,并且做好记录,检查时存款回单与短信提醒结合起来,做到零漏洞,保证现金真实入账。
六、奖罚规定
(一)盘点工作按期执行,如未执行或执行不好,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10-50元。如月度执行较好,给予1-5级奖励。
(二)如发现现金丢失或者漏记,根据情节严重情况,罚款10-5000元。如季度执行较好,给予3-5级奖励。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人事调动工作,保证公司内部各部门的员工调动工作能够有序、及时的完成,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部门及分支机构,但不包括临时工、返聘员工和兼职人员等人员调动。
第二章调动类别
第三条调岗
当公司内部出现岗位空缺时,除考虑内部提升及外部招聘外,亦考虑平级调岗。公司有关部门及员工本人可提出调岗(详见招聘管理办法第五章十四条):
A、公司提出调岗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取得调出与调入部门经理的同意后,填制《工作调动表》,按人员招聘权限报公司领导批准。
B、员工提出的调岗,应由本人提出书面调岗申请,填写“工作调动表”并报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填写“工作调动表”,由人力资源部参照员工招聘录用审批程序办理。
第四条借调
由于某项工作需要,各个车间之间临时借入人员,在完成某项工作或借调期满时需返回原部门。被借调人的劳动合同关系情况不变,有下面两种:
1)调动人的工资及考核仍在原部门,由原部门负责,福利待遇按调动人原待遇、原规定执行;
2)调动人的劳动关系仍在原部门,工资及考核由调入部门负责,福利待遇按调入方的规定执行。
借调不需要填写调动表,但须借调部门与调动部门经理协调好,借调工资及考核由调入部门负责的'需向人力资源部报备,发生问题由借调双方部门负责协调。
第三章任命及调动
第五条公司内部招聘或公司指定人员发生岗位变动、公司会议中形成的调动员工的会议决议,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由战略规划部下发公司红头文件进行任命,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由战略规划部下发岗位变动通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本人及调入、调出部门(借调不发通知,长期借调或职能部门借调将发)。
第四章职位升迁
第六条员工职位升迁,部门内部升迁不调离原岗位的不填写调动表,除此以外由本人填写工作调动表,并由人力资源部按照升迁职位的聘用权限报公司领导批准,并根据级别由战略规划部以公司红头文件下发到公司各部门。
第五章员工调动工作原则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公司各部门、公司可申请在公司内部调配人员。非工作需要或无特殊原因的人员调动一律不予办理。
第八条人员调动审批手续必需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再由公司领导批准。
第九条调动人员审批手续办理完毕,按规定办理完调离原工作岗位手续后,方可到调入部门报到,否则不得离开原部门和工作岗位。
第十条未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明确调动的,或调动双方自行私下调动的,一律视为无效调动,公司将根据公司制度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8
一、沟通形式
(一)周汇报沟通:公司建立内部周汇报制度。
1、逐级汇报
部门:部门职员、向主管(经理)汇报。
公司:各部门主管、经理、总经办主任、各自逐级汇报。
2、汇报内容:本周从事和组织完成的具体工作、下周工作计划,提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及下周对本周未完成工作的落实情况说明等。要求工作汇报内容具体,语言简洁,对工作的安排有具体的时间节点。
3、汇报时间:各部门汇报在每周日15:00前报至总经办(节假日除外)。
4、汇报形式及要求:
(1)各部门内部汇报均采用内部口头汇报;
(2)各部门向公司汇报均采用“周工作计划表”。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汇报,需提前向总经办说明原因,以其它方式汇报(例如委托他人上报等),不得漏报。如颗在外执行任务不能及时上报,应在执行任务结束后,次日补报。
(二)月/季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报送
1、上报对象:各部门主管级以上领导。
2、上报内容: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分为月度和季度(其中包括年度)。
月度:下月度工作计划及本月度工作总结;
季度:下季度工作计划及本季度工作总结;
年度:半年(或全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或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3、上报时间:每月末的30日前;当月度与季度或年度总结和计划出现重合时,上报季度/年度总结和计划。
4、上报内容:总结上月(年)工作情况,包括重要项目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安排下月(年)工作计划和实现计划的具体措施。
5、上报形式:报送到总经办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版)。
(三)信息沟通:通过公司内部文件的分发和公司黑板报上传递达到沟通。各部门要加强内部随机沟通,充分利用黑板报的沟通平台。
1、主要功能:黑板报是重要的'沟通方式,主要发布公司重要事件、存在问题、项目重大事项及形象进度的及时报道等,为中高层人员提供各类信息参考。为便于各部门工作联络,公司邮箱以供为各部门发布信息使用。
2、黑板报内容:
①公司各部门要踊跃供稿,公司将对部门提供的稿件,仔细认真阅读,对表现突出的员工;将以不同形式进行通报表彰。
②重大活动、决定、决议、公司领导指示精神进行及时报道。
③总经办负责公司邮箱日常管理和收集及公司领导发文的文件上传。
④先进部门和优秀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⑤其他重要信息。
3、上报方式:各部门信息要求由部门负责人报送,将信息发送到总经办邮箱内,由公司统一进行编发。
4、发布方式:总经办将根据信息内容和发送对象,选择在“公司动态”、黑板报上发布。
(四)会议沟通
1、见公司有关会议制度方面要求。
2、会议纪要均以林宏佳负责记录。
二、行文要求
(一)标题格式
各类工作总结及计划、汇报材料,标题一律采用“部门名称+月份(年度)工作总结(或月份(年度)工作计划)”的形式。
(二)落款格式
在各类工作总结及计划、汇报中均应有落款注明,落款注明包括部门(人)的名称和行文日期。
(三)编号格式:见公司有关方面要求。
三、文件报送及建议(意见)回复时限要求
1、公司下发到各部门的文件,需要报相关材料的,以要求报送的日期为准,截止日期前没有报送的,不再以任何形式进行通知,并且对相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及处罚。对于各类建议、意见,接收人应在两日内向提出人予以明确答复;对未采纳内容要阐述原由。
2、要求报送的相关材料均应附上电子版,并发送至总经办邮箱。
3、公司内部公文的格式严格按照公文模板书写。
四、制度的监督执行
总经办负责每月对公司汇报、工作总结与计划上报和信息采用情况统计,对未提前说明原因又未按要求执行上报的人员,在“黑板报”中予以通报,并按相关制度扣罚。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9
我公司创建“五型团队”活动已经进入到整改落实阶段,为了确保公司精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高效化办公落到实处,力求创建活动取得实效,为建立可行的长效机制打好基础,公司将对各部门规章制度进行修订与完善并汇编成册。具体实施制度如下:
一、规章制度制定原则与要求。
制定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奖励与惩罚结合,督促劳动者认真履行劳动义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制定要求:制度条款避免套话、空话,注重实际操作与细节要求。力求部门责任具体,工种分工明确,办事程序精简,部门之间协调一致,管理操作性强,最大限度让用户满意。
二、规章制度的内容。
各部门(包括党、政、工、团等公司内部常设机构)工作制度、各工种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服务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上级下发参照执行的管理规定及有关制度等。
三、规章制度的'统一格式。
各类型规章制度以简要的条款为主,格式力求统一(见附件2)。各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按格式作适当调整,做到条款简明、表达准确、讲究细节、便于操作。
四、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步骤与要求。
1、收集与完善。
此项工作由部门负责人抓落实,时间为4月20日至5月15日。
各部门对正在执行的相关制度进行归总、清查,在原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针对目前工作实际进行修改、完善,鼓励创新。对尚无制度约束的工种、办事程序、管理漏洞等进行新制度建立,做到管理到哪里,制度到哪里。涉及到多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可召开多部门协调会进行讨论完善,避免部门之间制度“打架”,避免出现管理空白区。
2、审核与修改。
此项工作由部门分管领导负责,时间为5月15日至30日。
各部门负责人将修改完善后的制度初稿交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反复进行斟酌,并广泛听取职工和用户意见,以公司发展和优质服务大局为重,对制度初稿进行再修改再完善。修改稿交副书记办公室汇总。
3、定稿。
所有规章制度的修改稿交办公会研究通过之后汇编成册,并下发各科室严格执行。时间为6月1日至6月20日。
五、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了抓好该项工作的落实与贯彻,公司成立制度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谢天信
副组长:何春梅、牟斌、夏顶国、罗曼、刘国成、陈辉、向守川
成员:魏波涛、朱秀云、鲜玲、王昱、廖开凡、李忠、蒲红军、陈尚岗、肖世明、张富国、陈志、易维茜、唐洁、吴明刚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副书记室,由何春梅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10
1.0目的
通过内部质量审核,验证质量体系文件的实施效果以及各项质量活动是否符合质量体系要求,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性。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的内部质量体系审核。
3.0职责
3.1管理者代表负责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工作的组织,任命内审组长和审核员组成的审核组,批准《内部质量审核计划》、《内部质量审核报告》。
3.2内审组长负责《内部质量审核计划》的编制和审核工作的领导,及与受审核部门关系的协调,编写《内部质量审核报告》。
3.3审核员负责编制《检查表》,进行现场审核,签发《不合格报告》。
3.4办公室负责内部质量审核的具体实施。
4.0工作程序
4.1年度内部质量审核计划的制定
办公室于年初编制定本年度的内部质量审核计划,主要内容有:审核目的和范围、审核的依据、各次内审活动的时间、参加审核的人员等,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发至相关的部门/人员。
4.2审核的频次
内部质量审核每年至少进行两次。需要进,可随时安排局部或全局的审核。
4.3审核的准备
4.3.1审核前,管理者代表负责任命内审组长,确定审核组成员。内审员与审核的部门无直接的责任关系。
4.3.2制定内审实施计划
内审组长制定《内部质量审核计划》,内容包括:
a审核的目的和范围;
b审核的依据;
c审核组成员名单;
d审核的日程安排。
4.3.3审核组预备会议
内审组长召集审核员召开审核组的预备会,向审核员明确审核的`目的和范围,简要介绍受审核部门情况后,研究和商定审核的策略、落实分工、确定审核的日程安排,并规定审核纪律和内审员应注意的事项。
4.3.4发放内审计划
审核组应以局面的形式提前3天正式将内审计划发放到受审核部门/人员。
4.3.5准备并收阅工作文件
审核员进行审核工作前,应事先备齐下列表格、文件和资料:
a审核日程安排表和任务分配表;
b检查表、《不合格报告》表;
c质量手册和与受审核部门的质量活动有关的程序文件、工作规程、上一次内审发出的《不合格报告》等。
4.3.6编制《检查表》
审核员根据收集到的文件和资料编写《检查表》。
4.4审核实施
4.4.1现场审核
a内审员按照内审计划和编好的《检查表》到现场通过观察、询问、查阅文件和有关记录等方式收集证据;
b对发现的不合格项,经受审核部门/人员确认后,填写《不合格报告》;
c内审组长负责对审核的全过程进行控制。
4.4.2汇总、整理《不合格报告》
内审组长组织讨论审核结果,确定不合格项并与被审核部门交换意见后,填写《质量体系内审不合格项目分布表》。
4.4.3总结
审核工作完成后,内审组长主持召开审核会议,向质量审检小组受审核部门宣布审核结果,同时接受和答询受审部门提出的问题。
4.4.4《不合格报告》由审核员签发,受审部门负责人在不合格报告上确认后签名。
4.4.5编写审核报告
《内部质量审核报告》由内审组长编写,保证其具有正确性和完整性,并交管理者代表审批。
4.5责任部门根据《不合格报告》要求制定和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限期纠正,内审组长负责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实施。
4.6《内部质量审核报告》由办公室发给各个受核部门/人员。内部质量审核工作中形成的记录和报告由办公室归档保存,保存期为3年。
5.0相关文件
5.1《质量手册》
5.2《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3《内部质量审核计划》
5.4《检查表》
5.5《内部质量审核报告》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使公司经营管理者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加强队伍建设、明确领导责任,提升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建设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实际履行相关职责的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或为个人、股东的利益而弄虚作假,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或者在其管辖范围内发生了重大问题,虽然该人员不是直接当事人也没有参与,但有失职、失察、未勤勉尽责,对公司发展或经管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其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本制度所称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对公司经营、决策、管理负有领导职责的人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失误,包括决策失误和操作失误。决策失误是指在经营决策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违反本公司内部决策制度和程序,越权审批,擅自决策,法律手续不完备等造成公司资产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行为。操作失误是指经营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违法、违规、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和内部控制程序,不执行公司决策层有关决议,擅自处理,造成公司资产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行为。
第五条 本制度称公司资产损失,是指公司、子公司和其他股东对公司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公司、子公司所持有的其他权益的减少或灭失。
第六条 责任追究坚持下列原则:
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3、有错必究原则
4、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5、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6、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第二章 责任追究的执行
第七条 公司办公室同公司审计部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提出相关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
第八条 公司审计部负责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的不定期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
第三章 责任追究的范围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责任:
1、在经营决策中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违反本公司内部决策制度和程序,越权审批,擅自决策,法律手续不完备等造成公司资产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
2、经营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违法、违规、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和内部控制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更改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或其他领导小组会议决议,擅自处理,造成公司资产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
3、违反公司发展规划、发展目标的;
4、违反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生产计划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担保及关联交易制度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
5、失职造成公司生产经营、重大项目投资发生决策失误的;
6、失职造成公司财产被诈骗、盗窃、浪费的;
7、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
8、接受他人财物损害公司利益的。
第十条 对安全、环保、生产事故及工作责任事故的追究,按公司相关事故认定和追究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或经理办公会相关规则讨论通过的事项,虽属于集体决策行为,但如果该决策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范性文件、内部控制程序或客观事实,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公司资产损失的,追究决策层、或经理层的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提出明确理由的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个人除外。
第十二条 对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中,出现重大会计差错、重大信息遗漏或错误的,应按照有关要求如实披露重大会计差错、重大信息遗漏或错误更正的原因及影响,并披露董事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的情况。
第四章 追究责任的形式及种类
第十三条 种类
1、通报批评:
(1)董事会内批评
(2)监事会内批评
(3)经理办公会批评
(4)公司系统内批评;
2、警告及限期整改;
3、记过、降级及处以罚款;
4、赔偿损失;
5、提请免职:
(1)24 个月内累计 2 次被中国证监会出具警示函或者进行监管谈话
(2)24 个月内累计 2 次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或累计 2 次公开谴责
(3)24 个月内累计 4 次对公司受到纪律处分或者被行政处罚负有领导责任
(4)有证据证明缺乏专业胜任能力、管理不善或者违反承诺
(5)未能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相关制度,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
(6)擅离职守
(7)对公司其他高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重大经营管理责任隐瞒不报
(8)授权不具备高管任职资格或者高管任职资格失效的人员、不适当人选代为行使职权;
(9)拒绝向中国证监会提供相关的监管信息及其他不配合监管的情形。
第十四条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出现责任追究范围内的事件时,公司在进行上述行政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处罚金额由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视事件情节进行具体确定。
第十五条 根据公司廉洁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在进行岗位变动、离任时,由公司法律及审计事务管理部对其在任职期间对所在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相关经济活动应负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出现责任追究范围内的事件时公司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因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损失,但够不上追究责任处理的,由公司办公室对负有经济责任的责任人进行诫勉。
第十六条 违反国家法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 因故意造成经济损失的,被追究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第十八条 违反公司、子公司决策程序,未按权限经公司董事会同意或股东大会批准,擅自以公司、子公司名誉提供担保、投资、交易或关联交易,给公司、子公司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 相关责任人员涉嫌重大违法违规处于行政、司法机关调查期间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当暂停相关人员的职务。
第二十条 因过失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按比例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或免予追究:
1、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
2、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纠正的;
3、确因意外和自然因素造成的;
4、非主观因素未造成重大影响的;
5、因行政干预或当事人确已向上级领导提出建议而未被采纳的,不追究当事人责任,追究上级领导责任;
6、按照有关议事规则,证明在有关决策表决时曾提出明确理由的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从严或加重处罚:
1、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2、屡教不改且拒不承认错误的;
3、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
4、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且无法补救的。
第五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第二十三条 责任追究因内部员工、机构举报提出的,由公司办公室同公司审计部进行调查核实,依据制度提出处理意见,并落实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做出的处置意见,形成书面记录。
第二十四条 在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进行岗位变动、离任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由公司审计部将有关资料书面反馈给公司领导,由公司办公室同审计部按前一条要求开展工作。
第二十五条 被追究责任者对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做出的处理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可以提出书面的申诉意见,上报公司。申诉期间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经调查确属处理错误的,公司给予纠正,出具书面意见。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12
1、物业部员工须保持制服整洁、仪容洁净及精神饱满,佩带上岗证。
2、无论对待住户、同事及各阶层人士,均应以礼相待,耐心解释,及时为客户解决实际困难,保持彼此之间的良好关系。
3、每位员工必须遵守依法管理,热情服务,廉洁奉公,业主至上的宗旨。
4、必须严格遵守轮值班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遇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应事先取得管理部负责人同意,而物业部负责人之请假则需获得公司领导的同意。
5、员工不得在当班时间内别客户做职责范围以外的私人服务的.工作。
6、员工不得私自参与住户楼宇的买卖及租赁等事务,住户委托租赁由物业部服务中心负责。
7、物业部负责人必须执行公司之各项指示,并定期召开员工工作会议,向公司作定期汇报,员工应服从负责人的工作调配及岗位编排。
8、不准挪用公司财物及对公司有欺诈及不诚实行为。
9、不得假借公司名义或利用职权做有损公司声誉或利益之行为。
10、不得向住户或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任何人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礼物、钱财或利益。
11、所有公物不得挪用于私人,不得故意损坏公司财物,损坏公物,须负责赔偿。
12、台风暴雨期间,各员工必须依时当班,坚守岗位,按照公司所颁布的指示进行防风、防洪工作。
13、必须遵守公司所发出的一切通告规定和规章制度。
14、每个员工都是义务消防员,无论在什么时刻,什么场合,听到传唤后,不得有任何理由无故不回,应有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职业素质。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13
1.目的:
公司内部资料有利于促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公司形象提升公司品牌,为了加强公司内部资料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3.权责说明:
3.1成立编委会负责内部资料的组织工作。
3.2编委会由各单位指派一名人员组成,并由编委会选出编委会主任一名负责编委会的日常事务。
3.3编委会成员在此项工作中的表现将作为个人考核的参考指标。
4.内部资料组织
4.1为了提升内部资料的制作质量,各单位领导应重视内部资料的采集等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自己的工作范围。
4.2各单位指定一名或多名记者,负责本单位内部资料的采集工作。
5.内部资料不得有如下内容
5.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5.2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3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5.4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
5.5泄露国家秘密的;
5.6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5.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的;
5.8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6.酬劳:
内部资料鼓励原创,并经编委会确定后予以一定奖励。
7.工作流程
7.1各单位指定的记者或编委按照要求收集、整理本单位内部资料;
7.2各单位领导负责审定本单位报送的内部资料;
7.3将内部资料报送编委会;
7.4编委会对收集到的内部资料汇总、筛选、编辑,制作内部资料初稿;
7.5将内部资料初稿报送分管领导及其他相关领导审阅;
7.6汇总定稿;
7.7分送公司各单位。
8.附则
8.1本制度由信息部负责解释。
8.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8.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14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风险控制,明确会计机构及相关人员职责,充分发挥会计在单位风险管控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回族自治州会计管理工作暂行办法》(临州办发〔20XX〕160号)等财经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现制定本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根据单位实际,单位负责人可直接主管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并指定其他副职分管;也可以委托或指定单位其他副职或者部门负责人主管财务会计工作。
委托或指定其他副职或人员主管时,单位负责人仍负主要责任。
第三条单位负责人在会计工作的职责是:
(一)指导和督促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与监督相关制度并有效执行。
(二)通过制度委托、授权主管或分管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办理会计事项,严格把关。
(三)支持和保证会计机构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为会计人员撑腰,真正起到“把关”作用。
(四)以身作则,带头执法,不得干预、阻挠会计机构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更不能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不得对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四条主管或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根据制度委托,代行单位负责人在会计工作中的相关职责。
第五条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六条会计机构的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二)拟定本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和具体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将本单位各项收支、资产、债权债务、净资产全部纳入单位账册进行核算和监督,不得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
(四)汇总编报部门预算和决算,审查核定部门和下属单位年度预算和决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
(五)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计划,依法对单位各项收支进行会计监督,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合法、完整、准确。
(六)负责债权、债务的管理工作,全面反映单位债权、债权真实情况。
(七)加强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和处置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
(八)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九)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和往来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十)负责政府采购资金预算申请审核,资金及质量保证金的审核和收付工作。
(十一)负责单位各项专项经费、项目建设资金的收支和审核,做到专款专用。
(十二)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十三)对下属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资金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建设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四)接受并配合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部门(单位)财务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建立健全会计岗位责任制度。
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账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
开展会计电算化和管理会计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相应工作岗位,也可以与其他工作岗位合并设置。
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第八条单位可以根据会计机构和业务实际设置和合并相应岗位。但不相容岗位必须做到分离。
会计不相容岗位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执行、业务经办与审核、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保管与会计记录、保管与稽核,出纳与会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稽核与出纳、会计档案保管、收支、费用等账目登记等。
第九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三)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四)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五)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六)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七)与本单位负责人、主管财务负责人、出纳没有直系亲属关系。
第十条会计机构负责人在单位负责人和主管财务负责人领导下,组织会计机构开展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第十一条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一)负责单位日常财务会计工作,综合管理单位及本系统的计财工作,监督本系统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国家财经政策和内部制定的有关规定,严守财经纪律。
(二)组织编制并督促执行单位及本系统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保证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三)切实加强单位及本系统部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认真实施财务监督。对违反预算程序、分配程序、拨付程序、借贷程序及其他财经纪律的事项,严格把关,拒绝受理。
(四)定期分析单位及本系统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非税收入收取上缴情况,认真考核各类资金的使用效益,组织开展本系统所属单位内部财务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五)拟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细化控制措施。
(六)审查以单位名义对外提供的一切会计资料和与财务会计有关的统计资料。
(七)负责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各项中心任务,配合完成上级部门或同级财政、审计、统计、物价、税务等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及其他工作,配合完成内部各业务部门涉及计财方面的有关事项。
(八)负责本单位(本系统)财会人员的业务考核和业务培训,参与研究本单位(本系统)会计人员的任用和调配。
(九)负责处理本单位与其他单位之间的经济业务关系。
第十二条主办业务会计岗位职责
(一)根据批准的年度预算或财务收支计划,及时编制年度及月份经费收支计划,及时、准确地组织和供应资金。
(二)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科学设置各种会计账册。区分资金渠道,认真做好各类资金以及各类资产的记账、算账、对账、报账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坚持做到及时记账、按时结账、如期报账。
(三)严格加强会计核算,定期检查、分析并汇报单位、本系统及其所属单位的年度预算和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保证各单位按预算、有计划地使用资金。定期考核各类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领导提出加强财务会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严格划清资金渠道和各项支出性质,认真进行会计监督。负责对财务支出等各类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进行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纪行为和各种不规范行为。
(五)定期清查各类财产物资,建立健全资产档案,按规定及时审查本单位财产物资的添置、计价、调拨、变卖、报损、报废等提请处理事宜。及时清理和结算本单位各类债权债务,及时催收各种上交款项。
(六)负责按期编制、汇总和报送本单位及本系统的各种会计报表。及时向单位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详实的会计资料和分析报告。
(七)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及其他各种财务、会计资料,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各种会计数据和资料。
(八)不得兼任出纳岗位工作。
第十三条出纳岗位职责
(一)严格区分资金渠道,熟练掌握各类费用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坚决执行规定的预算报批程序和经费报销程序。
(二)严格坚持和执行国家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现金管理、银行结算和公务卡结算等制度,库存现金余额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定期核对现金余额。
(三)严格按照财政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准确开具或复核非税票据,记录、核对应上缴财政的各项非税收入,及时申请拨回各项事业收入、暂存款等资金。
(四)付款时认真审查各种原始单据,对不真实、不合规的原始单据坚决不予受理;对手续不全、内容不完整或报批程序不规范的凭证必须在更正、补充后才予受理。
(五)根据审核审批的合规原始单据,及时准确地编制资金收付记账凭证,逐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等日记账。
(六)按规定程序处理并及时结算各种暂付款项,逾期不结算及时上报单位领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认真保管好各种印章、空白收据、银行支票及其他有价证券。领用空白收据和银行支票必须履行批准程序,办理领取和注销手续。
(八)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能和单位负责人、主管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
(九)承办单位负责人、主管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稽核岗位职责
(一)协助审查本单位(本系统)的财务收支计划和预算计划。
(二)负责逐笔稽查和复核本单位各类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事项是否真实、合法、完整和准确。
(三)定期抽查核对各类账簿记录。
(四)复核各种会计报表,并对复核的报表负责。
(五)承办财务检查和财务监督的`相关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专项检查工作。
第十五条会计机构和人员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设置总账、日记账和明细账,除国家有明文规定的外,单位各项财务收支、资产、债权债务、净资产必须全部纳入单位账册进行统一核算。不得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
日记账分为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零余额用款额度日记账、公务卡额度日记账等。
明细账簿可分为货币资金明细账、往来明细账、存货(材料)明细账、收支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其他明细账等。单位可根据业务需要将相关明细账簿进行合并或者细化。
单位应根据相关法规制度要求和业务需要,设置备查账簿,包括住房公积金、非税收入收缴等备查账簿。
第十七条单位应根据会计机构和岗位设置,建立单位账务处理程序:
(一)记账凭证填制程序
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相关记账凭证,由出纳人员根据已审核审批的原始凭证制单并在记账凭证上签名后,由业务会计人员进行复核,及时交付会计稽核人员进行稽核后,由记账人员登记相关账簿。
其他与货币资金收支无关的经济事项,由业务会计制单,经稽核人员稽核后,交由记账人员登记相关账簿。
(二)会计账簿登记程序
每月所有经济事项经制单、复核、稽核无误后,由业务会计对记账凭证进行汇总,填制记账凭证科目发生额汇总表,经稽核人员稽核后,由总账登记人员根据科目发生额汇总表登记总账,由各明细账登记人员登记相关明细账簿。
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每日资金收付业务序时逐笔登记。现金明细账、银行存款明细账由除出纳以外的记账人员进行登记,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除出纳以外的记账人员填制,并须经稽核人员进行稽核。
单位应根据会计业务数量和管理需要,合理确定业务制单以及总账、明细账登记人员,做到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包括:制单与凭证复核、稽核人员,出纳与凭证复核、稽核、记账人员相互分离。
(三)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程序
单位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单位预算报告、决算报告、月报、季报和年报等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单位内部管理需要的各种内部财务报告。单位可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预算管理要求,以及单位内部管理需要,确定需要编制和报送的财务报告。
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的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内部财务会计报告根据单位管理需要,确定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
财务会计报告由财务报告编制人员负责编制,其他会计人员配合提供相关数据及资料,编制完成后,由会计稽核人员进行稽核后,报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财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后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财务会计报告相关数据进行调整时,仍按上述程序编制、审核后上报。
第十八条会计机构内部必须建立稽核制度。指定专职稽核人员,对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进行全面审核,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相关人员不予纠正的,及时报请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财务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理。
会计稽核人员可在会计机构内指定专人负责,也可由会计机构负责人兼任,对未专设会计机构的单位,可由主管财务负责人兼任。
未经稽核人员稽核签字的记账凭证,不得登记相关账簿;未经稽核人员审核的财务报告,不得对外报出。
第十九条财务印签管理制度
单位财务印签,应按货币资金收支业务办理程序要求由两人以上保管。
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管理,个人印签应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相应印签保管人员因故请假或离职时,应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进行代管,代管人员不得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资金支付时须严格履行相关审核或审批签字及签章手续。
第二十条票据管理制度
单位使用的票据,包括银行和财政支付资金时所使用的票据和单据,以及单位领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和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票据。
银行和财政支付所需用的票据和相关单据,由出纳人员根据业务需要从银行购入,或从财政部门领用。经会计机构内部票据管理人员登记后,办理领用手续,交付出纳人员使用。
行政性收费票据和往来票据,由票据管理人员统一向财政非税管理部门按规定领购,登记后,相关科室使用时申请办理领用手续,同时审核收回已开的相关票据。
票据管理人员须建立票据领用登记簿,分别各种票据,做好票据领购、领用、复核收回、财政注销的登记工作。防止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
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票据的用途使用和开具票据,不得超出行政收费许可范围、收费标准、收费对象、票据使用范围的事项开具票据。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当建立财会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开展必要的财务信息核对,实现重要经济活动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会计对单位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的反映和监督作用。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15
第一部分组织机构及纪律规范
第一条为使我司管理秩序正常规范,按照公司管理要求设立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专职负责公司规章制度的起草、编审、修订发布、宣贯执行、督导工作。
第二条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公司职员在公司履职开展工作期间必须遵照执行的纪律规范。
第三条各项规章制度中的约束性条款为公司职员不能抵触的,是公司管理部门进行奖惩的依据。
第二部分制定程序及生效
第四条公司级规章制度由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编写并呈报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审议,经总经理签发生效后依据执行。
第五条涉及员工人事、劳资关系及《员工守则》包含的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编写并提交管理中心核准,核准后由管理中心呈报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的制度经总经理签发生效后依据执行。
第六条各中心部门级规章制度及其他针对性较强的制度,由该中心部门负责组织编写修订提交管理中心核准,核准后由管理中心呈报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的'制度经总经理签发生效后依据执行。
第三部分修订与执行
第七条公司级的规章制度在运用过程中存在不适合的,公司所有职员均有义务提出异议,各中心部门负责人在宣贯执行中可及时向管理中心提出修订意见,由管理中心据实考量,可结合合理化建议作必要的修订。
第八条各职能版块的规章制度在执行中某些部分或条款因公司的发展已不再适宜时,各中心部门负责人有责任提出异议并组织及时修订,修订后的新制度提交管理中心核准经总经理签署同意后,由公司行政公告对原有制度作废止或修订处理,新制度自公之日起取代原有制度正式施行。
第九条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管理中心,由管理中心负责公司规章制度的宣贯、执行与督导。
第四部分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管理中心。经总经理提议由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审议通过,自组织年组织月组织日起正式施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16
一、引言
公司内部制度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企业正常运营、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制定、执行和监督内部制度三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制定内部制度
1.明确目标:制定内部制度前,需要明确制度的目标和意义,确保制度能够服务企业发展和员工利益。
2.参与制定:相关部门和岗位应当参与制定内部制度,确保制度的全面性和可行性。
3.合理分工:制定内部制度需要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避免冲突和重复。
4.考虑特殊情况:制定内部制度时,要充分考虑各种特殊情况和可能发生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三、执行内部制度
1.宣传教育:制定内部制度后,需要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确保员工了解制度内容和要求。
2.明确责任:制度执行中,需要明确各岗位的责任和权限,确保责任明晰。
3.建立考核机制:制度执行过程中,应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奖惩。
4.监督管理:上级管理层应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四、监督内部制度
1.建立监督机制:公司应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内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制度落地生效。
2.加强沟通:监督过程中,要加强与相关岗位和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问题和解决方案。
3.定期检查:定期对内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持续改进:根据监督结果,及时进行内部制度的修订和改进,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和适应性。
公司内部制度管理是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制定、执行和监督内部制度是确保企业正常运营和员工权益的重要手段。通过合理的制定、明确的执行和有效的监督,能够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和内部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公司内部管理,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安全性和财务信息的可靠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实现公司治理目标,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为防范经营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实施而制定的各种业务操作程序、管理方法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第三条内部控制的职责:
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总经理:全面落实和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的执行,检查公司职能部门制定、实施和完善各自专业系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的情况;
公司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完善和实施本专业系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配合完成对公司各专业系统风险管理和控制情况的检查。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原则和目标
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
(一)内部控制涵盖公司内部的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将内部控制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内部控制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要求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力;
(三)内部控制保证公司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兼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四)内部控制的制定兼顾考虑成本与效益的关系,尽量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第五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章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第六条公司内部控制主要指专业系统的内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
第一节环境控制
第七条环境控制包括授权管理控制和人力资源管理控制。
第八条授权管理控制的主要内容:通过授权管理明确董事会、总经理和公司管理层、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范围;董事会组织制定相关细则并负责具体实施和改善。
董事会:《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五)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等事项;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八)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一)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它职权。
总经理:《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九条通过人力资源管理控制,建立科学的聘用、培训、薪酬、晋升、休假、辞退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营造科学、健康、公平、公正的人事环境,确保公司员工具备和保持正直、诚实、公正、廉洁的品质、稳定的工作心态,并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
(一)为有效控制人力成本、提高人员配置率,公司应制定内部招聘作业流程、外部招聘作业流程等。人员招聘途径包括内、外部招聘;人员招聘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公司应制定系统的培训管理制度,鼓励员工持续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职业技能,积极提倡员工参加继续教育活动。
(三)为贯彻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应按照以岗定薪、以业绩与能力定薪的原则,兼顾公司利益与个人利益,制定公司绩效与个人绩效挂钩的薪酬激励制度。
(四)公司提倡管理人员选拔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创建科学有效的管理人员选聘制度。
(五)公司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规范员工辞退、离职的管理,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避免劳务纠纷,保障公司健康发展。
第二节业务控制
第十条公司业务控制包括规划与计划业务控制、融资与投资业务控制、生产与服务业务控制、销售及收款业务控制、测评与改进业务控制等。
第十一条规划与计划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一)制定科学的公司发展战略形成程序,并按程序制定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每年根据公司内外因素变化情况对规划内容滚动调整,战略规划应报经董事会批准。
(二)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应在每年年初确定发展目标、分级目标、业务计划与资金预算,指导全年工作。
第十二条生产和服务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应综合分析市场环境、生产要素等情况,拟定生产计划,以确保生产系统安全、低耗、高效地运行;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生产和服务岗位要接受必要的岗位技能及安全培训,以保证工作质量和工作安全;对关键岗位、工种予以识别,同时制定确保有效控制的办法。
(三)制定科学合理的工艺流程及岗位安全作业指引。
(四)保障适宜的生产和服务设备、监测设备,对过程关键点予以识别并跟进监测;对监测设备制定并实施相应规定,以确保设备持续有效。
第十三条销售及收款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一)统一制定销售及收款标准化服务规程,降低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二)对公司的授信管理进行统一规划,加强相关信息的透明度,理顺与商业银行间的授信关系。
(三)制定发票管理制度,规范发票的使用程序。
(四)结合会计控制系统,制定严格的入帐及应收帐款管理制度,保证收入的准时入帐,避免呆、坏帐的产生。
(五)明确现金收取及记录现金收取的程序,控制现金收入过程中的风险。
第三节会计系统控制
第十四条会计系统控制可分为会计核算控制和财务管理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一)根据《会计法》、《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财务通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公司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制度,作为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依据。
(二)公司设财务主管一职,由董事会任免,分管公司财务工作。公司本部独立核算单位均单独设置财务部,该部门至少配备两名具有会计专业知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其岗位设置遵循“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
(三)各级会计人员行政隶属于所在级次的核算单位,受上级财务部门的业务领导。一般会计人员的调动,需取得本单位会计主管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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