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考勤制度

时间:2023-01-08 14:32:25 制度 我要投稿

中学考勤制度(集锦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中学考勤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学考勤制度(集锦15篇)

中学考勤制度1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落实我县教育民生工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切实为留守儿童和潜能生成长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生活学习环境,促进其全面健康成长。发挥学校、社会、家庭的实践育人功能,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活动宗旨

  加强对我校留守儿童和潜能生的关爱、教育、管理,从思想上疏导、学习上辅导、言行上引导,并在生活上予以帮助,让留守儿童和潜能生感到学校就象家一样温暖,让留守学生和潜能生与其它孩子一样幸福健康地成长,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三、工作目标

  1、通过对留守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

  2、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大力宣传,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完善的工作考评制度,不断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

  3、建立留守儿童档案,使留守儿童建档率达100%,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

  4、关爱留守儿童,在学校班级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

  四、成立组织 明确职责

  组 长:韩峰

  副组长:张兆生邱国新傅茂荃韩应成陈静涛 马力

  组员:张兆席王文平刘泽元姬蕾赵建孙九洋王辉张敬伟万桂峰刘群田庆峰桑伟张召军

  职责:

  1、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做好留守儿童的入学工作。

  2、做好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

  3、做好留守儿童的心理疏导工作。

  4、教育留守儿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五、主要措施

  1、学习上优先辅导。学校要从学习方面对留守儿童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留守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

  2、生活上优先照顾。学校对留守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食堂要注意营养搭配均衡,有益身体发育。留守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要指导留守儿童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留守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要通过

  图书阅览等形式,丰富留守儿童的文化生活,接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

  4、开展人文关爱活动。让留守学生通过教师和集体的温暖弥补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发展的消极影响。通过定期举行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举办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组织留守学生积极参与,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找到回家的感觉,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

  5、注重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

  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留守儿童,学校要着重开设心理教育课,大力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活动,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等,使留守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6.建立健全教师与留守儿童的谈心制度

  学校要定期召开帮扶教师、留守儿童、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要求班主任每月与“留守儿童”谈心一次,详细填好记录卡,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涉嫌违法的“留守儿童”要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7.开展“八个一”活动。

  (1).建好一个“留守儿童之家”

  学校建一个“留守儿童之家”,室内布置做到温馨、人性化、有文化品位,配置有档案资料柜并分班级存放,实行一人一档,有一部电话机、一台计算机,有一定数量的体艺器材,有可供阅读的图书。

  (2).开通一部亲情电话

  学校开通一部亲情电话,设立专线,将电话号码公开,为留守儿童在课间、休息时、双休日或节假日与家长联系、沟通提供方便,增进学生与家长的感情。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3).开展“一帮一”活动

  各班对留守儿童进行一次成绩测试和身心调查,让品学兼优的留守儿童当“小老师”,给学习成绩差的留守儿童安排一名小伙伴--学习上是好帮手、生活上是知心朋友,上课时提醒、督促其遵守纪律,专心听课;课余时帮他完成作业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不快乐时和他聊天,为他排忧解难。

  (4).落实一名爱心妈妈

  给每位留守儿童落实一名爱心妈妈,爱心妈妈每周与留守儿童谈一次心,了解他们一周的学习、生活、情绪、交友、身体等方面的情况,交流感情,培养学生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心理;定期走访与临时监护人或家长交流,及时反馈儿童的情况,帮助做好儿童的思想工作,通过爱心的关心消除自卑感,从而增强学习自信心。

  (5).举办一次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讲座

  积极实施“生态德育”工程,开展多姿多彩的人文关爱活动。学校每学期举办一次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教育学生遵纪守法、了解安全常识,让学生身心都健康。

  (6).提供一个活动平台

  学校搭建阳光平台,定期举行队活动、书画展、演讲比赛等各种活动,鼓励留守儿童积极参与,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体会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

  (7).写一封亲情书信

  爱心妈妈监督、指导留守儿童利用传统节日、长辈生日、寒假等特殊日子给远方的家长写一封亲情书信,培养学生的表达能力,又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培养学生尊敬师长的传统美德。

  (8)做一件有意义的事

  教师、爱心妈妈引导学生每学期做一件有意义的事,为家庭、为学校、为班集体争光添彩,培养学生的荣誉感和上进心。

  六、活动要求

  1.各位教师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必须全身心投入这项活动,扎实做好关爱留守儿童活动。

  2.各老师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此项活动,确保活动收到实效,并按照爱心妈妈职责条款,认真履行,让学校所有留守学生都得到温馨的关爱,和其他孩子一样健康成长。

中学考勤制度2

  总则:

  1、为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实施,将特定本制度;

  2、遵循“出满勤、出好勤”的原则。

  3、无特殊情况,不请假,更不旷工。

  4、严格请消假程序、完善请消假手续。

  5、增强时间观念、提高工作效率。

  6、严格管理,奖优罚劣,考勤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考勤办法:

  7、考勤工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管理。

  8、行管人员由校长室负责考勤,教学人员由教导处负责考勤,后勤人员由总务处负责考勤。

  9、专项工作、专题活动、政治学习和业务会议单独设立考勤办法。

  10、各处室按周统计考勤结果并实行公示,按月(四周为一个月)上报校长办公室。

  请假程序:

  11、需请假的人员均要写出书面请假条,说明请假事由、时间。病、事假来不及请假可电话请示,书面申请的手续后补。

  12、教职工在岗期间临时外出(一天以内)由主管主任批准;中层领导干部临时外出(一天以内)由分管校长批准,并说明去向和所需时间;

  13、教职工请假2-3天由分管校长批准,并写出书面申请;3-6天由校长批准;6天以上由本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局批准,校级领导请假,由教育局批准,并由办公室备案;中层以上干部请假2-6天由校长批准,6天以上报局批准。

  14、外出开会和因公外出办事须有校长批准并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公示备案。

  15、婚、丧、嫁、娶、病、事、产假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6、婚假、产假需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待安排好工作后方能离岗,休假时间按政策规定执行;休假期间的法定假日计算在休假期内。婚、产假期间因工作需要提前上岗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付给相应的报酬。

  17、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履行手续。

  18、确因意外情况,致使迟到,要有充分证据或证明,经主管主任调查认定后,方可更正。

  说明:

  1、本制度自讨论通过之日起试行,与本校其它制度相抵触时,按本制度执行。

  2、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本制度未涉及的由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3、本制度解释权在校长室。

中学考勤制度3

  一、为了严肃劳动纪律,严格考勤管理,完善考勤制度,使全体教职员工有章可循,依规操作,依法治校进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范围

  1、教师上下班(教师上下班必须签到)。

  2、行政管理人员、职员上下班。

  3、各种会议。

  4、学校或有关处室、教研组长、级段统一安排的其它工作,如学生竞赛活动、监考、评卷、值周、值日、值操、教研活动、课外辅导等。

  三、考勤办法

  1、全校性的会议、学习及活动由总务处负责考勤;各处室、教研组、级段组织的各项活动由主持人负责考勤,晨间活动、课间操、课外活动、课外辅导等由值周教师负责考勤。

  2、教师上课出勤情况由教导处负责考勤。

  3、全体教职工(不包括后勤临时劳务人员)上下班实行电子信息化考勤制度,有关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指定地点(传达室)输入考勤信息,特殊情况下不能输入信息的进行书面签到,并及时向值周教师报告。

  4、每位教职员工均有反映他人出勤情况的权利。

  5、负责考勤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违者与缺勤者同样处理。

  6、各处室有关人员应在每月二日将上一月的考勤情况送交总务处汇总。

  四、请假

  1、教师、职员因公、因事、因病请假,均需在事前到有关处室(教师到教导处、班主任到政教处、行政管理人员到校长室,外出教研活动全部到教科室)填写请假单,并安排好本职工作,有关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备案,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行假。

  2、教职工代表学校参加各类会议或带队等,由教科室负责安排功课(鼓励对调功课);外出培训、进修、教研活动等,功课一律自行对调后报教科室备案,并提前通知相关班级学生。外出活动经费除规定的人员按要求由学校报销外,其它参加人员的活动经费一律自负。

  3、病假须持定点医院证明,假毕或续假应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

  4、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最迟需在返岗当日办理补假手续。

  5、探亲假:对长期远居两地的直系亲属实行探亲假。探亲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期间。个别因特殊情况须在学期中途探亲的,须本人申请,经校长室批准,做事假处理。

  6、婚丧假:根据国家规定,教职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亡故,由学校校长室批准给予婚丧假三天。远途的,可另给路程假,但路费由本人自理。

  7、产假、哺乳假:符合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其产假、哺乳假时间及相应待遇,按上级人事管理文件执行情况分别确定。

  五、旷工: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以旷工论处

  1、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缺课、缺工(含监考、值周、值日、值夜、学校组织的活动、会议、教研活动等,下同)

  2、非特殊情况临时用电话、字条、口信等办法请假。

  3、未按规定办理补假手续。

  4、上班签到弄虚作假或不作考勤登记,叫他人代登记及代他人登记。

  5、未经有关领导同意,擅自调课、代课。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教科室安排的课务,而影响上课的。

  7、伪造病情,小病大养,无故超假等。出现旷工现象,除按规定扣发工资、奖金等,情节严重的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六、迟到、早退:上课5分钟进入教室或上班5分钟才到岗位者,为迟到;提前5分钟离开教室或岗位的,为早退。每周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两次不扣出勤奖,超过的第一次扣5元,第二次扣10元,第三次及以后的每次扣15元。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超过1。5小时作半天缺勤计。

  七、凡要求全校教职员工出席的会议,政治学习等均要考勤,无故缺勤一次扣出勤奖20元,因公因事因病请假经批准而缺席的,不享受会议补贴。

  八、因公出差或函授面授学习、参加短期培训等,凭有关通知事先报相关处室批准,方算出勤。时间较长的学习或培训,按有关文件执行。

  九、监考、集体评卷、学校大型集体活动等特殊工作一律不能请事假,否则要扣出勤奖40元/次。

  十、教职工在无工作安排的前提下,每周可机动请假半天或迟到早退合二次,不扣出勤奖,但必需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每月累计无请假全勤者,发全勤奖20元。

  十一、请假审批权限:连续请假一周以内由相关处室登记备案,校长审批。超过一周的报区局备案审批。

  十二、教职工一学期累计病假10天以内,事假5天以内,不扣发有关奖金,超过的按80%以内酌情发放,病假超过一个月,事假超过15天的按上级政策处理,并扣发有关奖金。

  十三、本制度的政策依据,若遇上级政策变动而使本规定与之矛盾的,由校长室对本规定作相应的修改。

  附考勤补充规定

  一、为了严肃劳动纪律,严格考勤管理,完善考勤制度,使全体教职员工有章可循,依规操作,依法治校进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范围

  1、行政管理人员、教师、职员上下班必须签到签退。

  2、各种会议。

  3、学校或有关处室、教研组长、级段统一安排的其他工作,如学生竞赛活动、监考、评卷、值周、值日、值操、教研活动、课外辅导等。

  三、考勤时间

  1、值周值日时间为上午学生进校时间前到校,下午清校前离校。(7:30——16:30)

  2、班主任上下班时间为上午晨间活动起至下午课后20分钟止。(7:50——16:10)

  3、其余教职工上下班时间在无工作安排的情况下考勤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3:30。上班时间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超过1。5小时作半天缺勤计。

  4、各类会议与活动参加人员应在开始时间前5分钟到场签到(禁止代签),会议或活动开始与结束10分钟内到场为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的按缺勤计。

  四、考勤办法

  1、行政会议、全校性的会议、学习及活动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各处室、教研组、级段组织的各项活动由主持人负责考勤,晨间活动、两操、课外活动、课外辅导等由值日教师负责考勤。

  2、教师上课出勤情况由教导处负责考勤。

  3、每位教职员工均有反映他人出勤情况的权利。

  4、负责考勤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违者与缺勤者同样处理。

  5、各考勤负责人应在每月二日将上一月的考勤情况送交校长室审阅后公示。

  6、此考勤补充规定于20xx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中学考勤制度4

  一对请假的要求:

  教职工因有事离岗,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因事情紧急不能及时请假的,到校后必须及时补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请假须填写请假条,一式三份,一份处室备案,一份交值周干事,一份交本周签到领导(备于签到册上)。

  请假一节视为半天,两节视为一天(按天请假的不再折算)。

  教职工请假,必须对自己担任的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取得相应处室领导的同意后,报相应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假期结束后,要到签到领导处办理销假手续,不办理销假手续视为旷工。

  会议请假指:学校集体性大会和各组处室组织召开的常规会议请假。

  请假三天以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会议假由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教学人员请假须教务处同意并签注意见后,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教辅工勤人员请假须由总务处同意并签注意见后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

  考勤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汇总,每学期一总结。

  二请假处理办法:

  丧假(指直系亲属):父辈为一周,祖辈为三天,同辈为两天。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婚假为一周,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正常假为天,大龄为天。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病假(指有市医院及以上住院手续的),病假天(含)以内每天扣罚津贴元。病假天以上一个月(含)以内每天扣罚津贴元。病假在一个月以上,按照青教发【XX】号文件执行。

  事假(含会议假):每天扣罚津贴元,每节扣罚津贴元。

  签到假:一月内有二次请假扣罚元。

  大型集会或大型活动假:请假每次扣罚元,劳动请假每天扣罚元。

  因公负伤请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三旷工的处理办法:

  旷工一天扣罚个人月工资总额的分之,旷工一节按半天计算扣罚。

  旷会一次或自习旷辅一次扣罚元。教师安排值班缺岗一次扣罚元。

  大型集会或大型活动旷工每次扣罚元,劳动旷工每次扣罚元。

  会议迟到每次扣元早退每次扣罚元,签到缺签每次扣罚元。

  当日查岗每次查出一次不在本岗上的扣罚元。查堂不在岗按旷工处理,上课迟到或离岗一次扣罚—元。

  升旗检查不在扣罚元。一月内有次不参加大课间活动扣罚元。(请假不计)

  度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天以内旷工累计超过天(含)以上等按照市劳动人事部门和教育局文件规定执行。

中学考勤制度5

  一、对请假的要求:

  1、教职工因有事离岗,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因事情紧急不能及时请假的,到校后必须及时补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2、请假须填写请假条,一式三份,一份处室备案,一份交值周干事,一份交本周签到领导(备于签到册上)。

  3、请假一节视为半天,两节视为一天(按天请假的不再折算)。

  4、教职工请假,必须对自己担任的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取得相应处室领导的同意后,报相应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假期结束后,要到签到领导处办理销假手续,不办理销假手续视为旷工。

  6、会议请假指:学校集体性大会和各组、处室组织召开的常规会议请假。

  7、请假三天以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会议假由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教学人员请假须教务处同意并签注意见后,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教辅、工勤人员请假须由总务处同意并签注意见后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

  8、考勤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汇总,每学期一总结。

  二、请假处理办法:

  1、丧假(指直系亲属):父辈为一周,祖辈为三天,同辈为两天。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2、婚假为一周,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3、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正常假为90天,大龄为100天。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4、病假(指有市医院及以上住院手续的),病假5天(含)以内每天扣罚津贴15元。病假5天以上一个月(含)以内每天扣罚津贴10元。病假在一个月以上,按照青教发【XX】146号文件执行。

  5、事假(含会议假):每天扣罚津贴20元,每节扣罚津贴10元。

  6、签到假:一月内有二次请假扣罚1元。

  7、大型集会或大型活动假:请假每次扣罚10元,劳动请假每天扣罚50元。

  8、因公负伤请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三、旷工的处理办法:

  1、旷工一天扣罚个人月工资总额的22分之1,旷工一节按半天计算扣罚。

  2、旷会一次或自习旷辅一次扣罚10元。教师安排值班缺岗一次扣罚8元。

  3、大型集会或大型活动旷工每次扣罚20元,劳动旷工每次扣罚80元。

  4、会议迟到每次扣2元、早退每次扣罚5元,签到缺签每次扣罚1元。

  5、当日查岗每次查出一次不在本岗上的扣罚5元。查堂不在岗按旷工处理,上课迟到或离岗一次扣罚10—15元。

  6、升旗检查不在扣罚2元。一月内有5次不参加大课间活动扣罚5元。(请假不计)

  7、年度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30天以内旷工累计超过5天(含)以上等按照市劳动人事部门和教育局文件规定执行。

中学考勤制度6

  一、请假制度:

  1、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严禁连续请假;因突发事情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及时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与主管主任联系,主管主任向校长报告,并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严禁不经年级主任同意而私自调课;

  2、请假流程:

  ①填写请假条或工作条——校长批准——请假条一式两份存档。

  教职工填写请假条,经校长审批后,一式两份,一份交年级主任(后勤交后勤主任),一份交学校存档。

  4、婚假、产假、丧假:假期天数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但不享受绩效工资,在请假期限内不考核。

  5、病假:长期需请病假,本人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由中心校确定到指定医疗单位确诊后,方可准假。

  6、教师请假超过7天,需经中心校审批。

  二、签到:

  每天预备前10分钟签到,未能按时签到的应及时通知值班领导,补签迟到,否则视为旷工。

  三、处罚规定

  (一)罚款:

  1、每月请假不超两天不罚款,超过一晌,罚20元/晌;

  2、旷工一晌或缺例会(专题会)罚50元/晌(次);缺课一节罚30元/节;

  3、中心校工作抽查或上级检查出现旷工的罚100元/次;

  (二)积分:(满分15分)

  1、考勤: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次;请假一晌扣0.3分/晌;旷工一晌扣1分/晌;

  2、坐岗:请假扣0.1/次;查岗缺岗或午休值班空岗扣0.3分/次;旷课一节扣1分/节。

  3、例会:学校或上级组织的例会、专题会等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次,请假扣0.3分/次,缺一次扣1分/次。

  4、操寝:早操、晚上检查寝室每次记0.05分/次。

  5、中心校工作抽查或上级检查出旷工、缺岗等的加倍扣分;

  7、考核结果,与教师的'绩效工资挂钩、教师年终考核挂钩。

  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考核结果每周进行公示,考勤结果一式二份,年级、学校各存一份。

  三、要求:

  1、各年级要安排好值班教师,负责午休、晚自习、早自习及晚上学生就寝值等各方面的检查;

  2、值班领导,对上课及各年级教师的(午休、晚自习、早自习、就寝)值班情况进行查岗登记,检查记录存档。

  3、班主任以上校级领导,一周在校3个晚上。后勤岗位服从值班要求;

  4、值班领导负责人要负责教职工到岗情况的落实,如实做好签到、查岗工作,填写值班记录。

  本制度中特殊情况由校委会研究决定,解释权归校委会。

中学考勤制度7

  1、全体教职员工和行政人员必须自觉在规定时间内坚持集体办公,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2、当天上、下午有课的教学人员上课以外实行弹性办公,但必须是在教研组、年级组、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等场所,不得外出。语文、外语两科教师早读下班辅导,由教导处统一安排并检查;教师晚上坐班(或下班辅导)由年级组安排,教导处检查。

  3、校长室、教导处、政教处、财务室、膳食组、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等部门职员和当天没课的教师实行坐班制,时间为上午第一节课至第四节课,下午第五节至第七节课。医务室、男女生辅导按学校有关规定值班。

  4、出勤考核实行值日校长检查与刷卡相结合的办法。当天上午和下午没课的教师和职员上、下班一律刷卡。考核结果与津贴挂钩。

  5、食堂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根据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由总务处规定。

  6、办公时间内必须集中精力,坚守岗位,讲求实效,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不准在办公室高声喧闹,不准带小孩进入办公室,不准在办公时间扯谈或做私事。

  7、加强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对来访者热情接待,办公人员要求衣冠整洁,言谈举止文明。要经常保持办公室清洁卫生。办公室的书报及各种设施、教学用具摆放整齐。注意安全,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电,做到人离关窗、落锁、熄灯。

中学考勤制度8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过行政会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每天坚持上下午签到制度,时间为预备铃响前后各10分钟,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必须在签到时间内向值周行政说明原因,由行政签原因,杜绝他人代签,未签到或代签的扣5元/人次。

  2、政治学习,业务培训、集会,教学等活动,迟到、早退10元/人、次;事假20元/人、次(不超过一天),教学时间如遇病、事假,相应调整的课时补助累计扣除;缺席40元/人、次,相应课时按40元/人、节累计扣除(不超过一天)。

  3、病假要持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

  4、出公差,由工会主席及时公布。

  5、教师坐班时间必须在教学区的教室,办公室,学生寝室,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否则,参照上述1——2执行。

  6、本制度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学考勤制度9

  为严肃校本研训的纪律,确保校本研训的时间,使我校的校本研训工作能有条不紊地开展,特制定《校本研训考勤制度》。

  一、考勤:在开展校本研训的过程中,将设置考勤登记表,对全体参加教师进行严格的考勤,由教科室人员负责。

  1、公假:凡因公事(含产假)请假,研训内容自行补上。公假不记入奖惩范围。

  2、事假:凡因事请假者,须具备请假条,并经校本研训领导组组长同意后,记事假一次。

  3、病假:凡因病不能参加研训活动,须持医院证明并出具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记病假一次。特殊情况(如急诊等)除外。

  4、迟到:研训活动两次点名后未到者,记迟到一次。

  5、早退:研训活动中提前退场者,记早退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6、旷工:无故缺席不参加研训活动者,缺席一次记旷工一次。

  二、全期校本研训累计缺席三次以上者,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由学校校本研训职能部门通知其本人。

  三、研训考勤每学期公布一次,学年度累积计算。教师出勤情况与学校年度考核等级和学校奖惩制度挂钩。

  四、教研组组内研训由教研组长将研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主题)上报给教学处,由教研组负责考勤,教学处抽查。

  五、研训活动时,全体人员不做无关的事(不说话、不开小差),关闭一切通讯工具,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研训任务。

中学考勤制度10

  为了保证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强化纪律观念,规范管理程序,体现制度化和人本化管理,根据兰山区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要求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

  2、全体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其他不在岗行为视为旷工。

  3、工作时间内不得进行下象棋、打扑克、玩游戏等各种娱乐活动和其他非业务活动。

  4、实行坐班制,坐班期间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情况,须向相关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持请假条离开。

  二、考勤办法

  1、签到签退。

  教职工考勤实行本人签到签退(机签)和教干不定时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所有人员一律在规定时间段内到传达室签到签退。

  签到签退时间:上午为6:50——8:00签到;11:20——12:00签退。下午为预备铃前30分钟至上课签到;放学前20分钟至放学后20分钟签退。请假不足半天的,离校前和返校后要签到或签退。女教师哺乳期为产假结束后半年,哺乳期女教师在完成正常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实行弹性坐班,可以不签到签退。

  每周校长室统一组织不定期抽查,不在教室、办公室和运动场则视为空岗,5分钟之内找抽查领导说明情况,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假规定

  (1)请假手续和批准权限。教职工有事有病均应履行请假手续,请假的最小单位为1节课,请假人员一般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如遇紧急情况,可找分管主任或分管校长电话请假,由其代笔请假条,也可事后补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分管主任审批;半天以上1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审批;1天以上1周以内,由校长审批;副校长和中层教干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请假期限超过学校批准范围的,经校长同意批准后报局人事科备案。教师请假超过一定期限,按照兰教字【20xx】4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2)婚假。教职工婚假为1周。因故需延长婚假时,须征得学校同意,延长部分按事假处理。

  (3)产假。教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进行生育,产假为6个月,否则为3个月;个人根据情况可以提前请产假,需提前1周向学校提出,便于学校进行人事安排,但产假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产假结束后要及时回校销假。因故需延长产假时,须征得学校同意,延长部分按事假处理。

  (4)丧假。教职工父母、公婆等亲人去世,给予丧假1周,岳父母、祖父母、岳祖父母等重要亲属去世,给予丧假3天,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5)有10周岁以下孩子上学需要接送的,须办理请假手续,3次算请假1节。

  (6)请长期病假,需向学校提供医院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医疗单据等,经校委会审核通过,住院期间不扣分、不扣款,否则一律按事假或旷工处理。弄虚作假者按区教体局有关规定处理。

  (7)教职工个人进修学习应持通知原件或其他证明材料请假,每学期准假3天,不予考勤扣分,超出部分按事假计算。

  (8)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听课、培训、参加业务竞赛等相关业务视为正常出勤,但须持分管领导证明到政务处备案。

  (9)教职工请假期间的工作可自行安排,也可找分管主任协调安排。请假超过一周的,分管主任报校长室研究人事安排。

  (10)凡未经请假而擅自离岗或虽提出请假申请但未经批准离岗、期满不上班未办理续假手续的、不参加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以及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均作旷工或旷课处理。

  (11)请假人须持请假条方可离校,否则大门口值班人员不予放行。请假条存根每月由相关领导交给政务处存档。

  3、量化赋分

  (1)教职工考勤每学期总分为100分,每月一小结,学期末汇总量化,纳入教师德能勤绩考评量化和年度考核。考勤赋分依据教师签到签退、点名和抽查记录及请假记录。

  (2)每人每学期请事假病假五天以内不扣分,每超1天扣2分;旷工1天扣20分,旷会1次扣15分,旷课1节扣10分,抽查空岗1次扣10分,请会假每次扣1分,平时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会议每次迟到、早退扣1分。上班时间下象棋、打扑克、玩游戏、网聊、干私活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每次扣5分(体育锻炼除外)。

  三、考勤奖惩

  1、学校每学期每人发放考勤补贴100元,每请假1节扣2元,旷工1节扣10元,旷课1节扣20元。迟到、早退2次算请假1节,空岗1次按旷工2节。每学期请假累计超过15天,超出部分扣当日工资(当日工资=工资总额/30)。请假累计超过1个月(30天),除按规定扣当日工资外,取消一切评优树先资格,该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2、在教职工考勤中弄虚作假者和学期考勤量化不足60分或每学期旷工连续超过2天累计超过3天,取消一切评优树先资格;旷工连续超过5天或累计超过10天,除按规定扣分、扣款外,当年年度考核定位“不合格”,不能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

  3、事假病假一学期累计达到或超过15天者,除扣分、扣款外,按有关规定上报区教体局人事科备案。

  四、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若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符,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中学考勤制度11

  为进一步落实依法治校,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文化管理的实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学校实际,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基本原则和要求

  1.凡在岗人员都按本人岗位分工的职责要求进行考勤。

  2.实行坐班制。依时上下班,由学校值日行政和级长负责考勤。如遇特殊情况,需书面申请,由办公室研究处理。

  二、考勤项目

  (1)迟到 (2)早退 (3)事假 (4)公假 (5)病假

  (6)旷工 (7)婚假 (8)丧假 (9)产假

  三、考核要求

  1.记录迟到、早退、缺会(含升旗礼、科组会、级会、备课组会、家长会、政治学习等)的次数,缺课节数及请假天数。

  2.每天以抽查等形式进行考勤。有课教师按学校作息时间表准时上课,没课教师上午8:00、下午2:30前到岗;教辅、后勤工作人员上午7:30、下午2:30前到岗,学校放学时间下班。有晚修的教师准时晚修。

  3.请假以半天为一个单位计算,请假不足半天者两次累计为半天。

  4.教师请事假应提前书面填写《请假条》,交办公室备案。半天以内报年级组长审批;一天及一天以上报校长审批。请假必须落实好工作经批准后方能离岗。请假一天以内,当事人经级长先调好课;请假一天以上由级长经教学处安排调课。

  5.外出开会,参加教研活动等公务(公假)活动1天以上,应提前书面填写《请假条》,经级主任、校长审批,交办公室备案。

  6.病假须填写《请假条》,交办公室备案。半天报年级组长审批;一天及一天以上报校长审批。病假须有医院证明,因病没有及时请假,可先电话请假,病愈后由本人到办公室补假。

  7.职员、工人请事假半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一天及一天以上报校长审批。

  8.中层干部请事假半天以内向校长口头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岗;一天及一天以上,应提前书面请假。

  9.婚假、产假、丧假按上级文件执行。

  10.请假审批存根统一于审批当天送办公室汇总。

  11.请假期满返回岗位要向办公室销假。

  四、岗位月考勤、津贴奖惩办法

  1.设每月全勤奖,为100元,每月获得全勤奖的条件是:

  (1)自觉遵守学校教职工考勤的有关规定,及时出席应到位的活动与工作。

  (2)上课不迟到,无旷工现象,月病假1天以内,事假半天以内。

  2.课时津贴经考核发放:

  全额发放

  全额的50%发放

  不发放

  每月旷工

  无

  无

  1次以上

  每月事假

  1天以内

  2-3天

  4天以上

  每月病假

  3天以内

  4-5天

  6天以上

  每月上课迟到

  1次

  3次以内

  4次以上

  不能及时出席到位的活动与工作

  1次

  3次

  4次以上

中学考勤制度12

  为配合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进一步抓好教职工队伍建设,规范制度,创造一个既严肃认真又和谐有效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病假:考勤奖按20元/天扣除。

  二、事假:考勤奖按40元/天扣除。

  三、产假:在规定假期内,考勤奖按20元/天扣除。

  四、婚假、护理假、丧假:在规定假期内,考勤奖按20元/天扣除,扣完为止;超过规定假期的,按事假处理。

  五、旷工:旷工半天及以上扣除当月考勤奖,其它按有关规定扣罚。

  六、教职工参加各类进修,不影响上课的,不扣考勤奖;不能正常上课或上班的,按病假处理,课时津贴按实扣除。

  七、学校同意的公出,不影响考勤。

  八、严格学校请假制度,请假半天及以上向校长请假,并在办公室、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中途外出实行登记制;当月中途因私外出(2小时以内)5次按事假半天处理,依次类推;若中途外出未办理登记手续,经查实,按旷工半天处理。

  九、教工政治学习、升国旗仪式和其他重大集会或外出活动,未请假缺席的,考勤奖按20元/次扣除,无故迟到或早退的,按10元/次扣除。

  十、上班迟到或早退的,按5元/次扣除。

  十一、未尽事宜由校长室酌情处理。

中学考勤制度13

  为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自觉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办法

  学校实行上班签到、在班查岗、离岗请假的考勤办法,由值班领导负责,组织办公室和各学部(处室)主管领导检查(抽查)出勤情况。升国旗仪式、教职工会议等集体活动,由校办负责考勤。学部(处室)会议、教研活动和部门集体活动,由学部(处室)负责考勤。

  二、请假规定

  1、教职工因事(病)需请假者,本人写出请假条,半天内由各处室主任审批,三天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四天至七天由校长审批,七天以上由学校研究审批。长期事(病)假、产假、婚丧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因事(病)临时请假半天以内,写明出校时间,将假条放在值班室,返校销假时注明返校时间。不履行销假手续,视为请假终止时间至下班时间。请假一天或一天以上,将假条交到校办。

  3、因病请假,须出具医疗机构开具的病假条。提前结束病假,自行到校办销假。无病假条者,按事假处理。出具虚假病假条,按旷工处理。

  4、因事(病)请假,须安排他人临时代课者,按照每课时5元从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扣代课费。行政人员请假,按照每天10元从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扣除。

  5、因公外出或请假,也应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兼任教学任务者,原则上不应耽误教学工作。确需调课外出,回校后应补上所缺课时。

  6、直系亲属病重住院需照顾者,出具住院证明,履行相关手续,经主管副校长批准。在规定的陪护期内不影响工作者,不扣考核分。一学期内累计陪护历时日期不应超过一个月,超过部分应履行请假手续按事假对待。

  7、在不影响教学情况下,因私外出请事假,学期累计超过8个工作日的,病假(连续不超过三天)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男教工55岁、女教工50岁以上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每天按日均基础性绩效工资数从应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按实际月工作量计算发放。

  8、女工产假如遇寒暑假期,产假顺延。如法定产假已满,顺延产假未到期,因学校工作需要须到校上班,按每工作日10元给予补助。

  三、出勤考核

  1、全勤:5分/学期(认真遵守工作纪律、学期内全勤)

  满勤:4.5分/学期(学期临时事假累计不超过8个工作日,学期病假累计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出勤率达不到70%(产假、婚丧假等政策性休假和公派外出等除外)者,绩效考核等次一般不能定位称职(B等)及其以上;学年内病、事假三个月以上,不参与该年度的绩效工资分配;因私请假超过六个月以上按市教育局年度考核、工资晋级的有关政策执行;学年(学期)内病、事假累计超过规定期限,事假每超出一个工作日扣1分,病假每超出一个工作日扣0.2分;一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8、12、16个工作日,病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男教工55岁、女教工50岁以上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绩效考核结果最高可分别定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当月病事假连续超过3天(不含3天),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当月实际工作量计算发放,超过15天,当月无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期内事假连续超过22个工作日的,不参与该学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学期内病、事假三个月以上,不参与本学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量发放;学期内旷工累计超过1-3个工作日的,年度考核结果最高可分别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超过4个工作日以上的,不参与本学年内的绩效工资分配;超过六个月以上的因私请假,按市教育局年度考核、工资正常晋级的有关政策执行。

  3、临时病事假原则上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如不需要调课和不影响工作,在规定期限内不扣考核分。

  4、教职工上班应由本人签到,各类假条由本人出具。出现代签(写)者,扣除双方考核分各2分;凡未签到也没有假条和未到校情况说明者,均按旷工处理。教职工上下班、上下课、升旗、集会、业务学习或临时工作等考勤时,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学校组织的理论学习、业务学习或集体活动缺席一次扣1分。公出及规定的假期,不计入考勤。

  5、教职工在上班时间禁止上网炒股(基金)、聊天、玩游戏、看娱乐片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发现一次绩效考核出勤项扣5分,并扣50元。第二次发现待岗处理。值班领导、宿舍值班人员、值班门卫、课堂教学教师擅离岗位、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件发生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并进行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经学校研究给予处分。

  四、本方案经我校一届四次教代会通过,自20xx年9月起开始执行。

  20年xx月11日

中学考勤制度14

  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严明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手续与批准权限

  1.教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有事有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必须书写请假条,申述理由及需假节数,经有关领导签字后批准生效,非特殊情况不允许代为请假或补办请假手续。

  2.教师(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教务主任审批;2―3天由分管校长审批;4―10天本人申请,校长审批,10天以上者,由本人写出请假申请,县教育局分管局长审核批准。

  3.干部请假:年级主任,处室干部必须到分管领导处办理请假手续(兼课干部请假应到教务处备案)。副校长请假由校长批准。

  4.教职工请假前,必须安排好本人所承担的课程,自习等工作任务,不得延误工作。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需续假的,按上述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旷课论处。

  5.因公出差,开会,学习,进修,需事先到教务处登记备案。

  二、请假类别和期限

  1.事假

  (1)教职工有事可以请事假,每学期事假累计不超过10天者,工资照发,但需按照事假标准扣分。

  (2)每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0天者,每超一天扣除绩效工资的50元,扣完为止。按照事假标准扣分。

  (3)连续事假超过半个月,累计超过一个月者,当年考核不得定为优秀、良好。连续事假两个月,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当年考核不得晋级。

  2.病假

  (1)请假一个月以内,必须凭相关医学证明进行审批。一个月以上,必须凭县级以上医院医学证明,并附相关病历原件、复印件进行审批。

  (2)连续请假三个月以上者,返校时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教育局逐级批准后方可正常上班。

  (3)全年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年终考核不得为优秀、良好。

  (4)因病不能按时正常上班超过三个月者,当年考核不得晋级。

  (5)因亲属(父母,配偶,孩子)看病,本人请假,按事假标准减半扣分。

  (6)一般病症,不能上课(住院除外),每天扣款20元,每月600元,并按事假扣分。

  3.产假

  产假90天(含寒暑假,公休假日)。

  4.婚假

  教职工本人结婚可以请婚假7天(含公休假日)。

  5.丧假

  教职工的父母(包括岳丈、公婆)、配偶死亡,可休假5―7天(含公休假日),需到外地料理丧事者,可根据实际情况续假,工资照发。

  6.假期计算

  病假、产假、婚假、丧假、事假均包括公休假日。

  三、考勤处理

  1.办公,上课:学校规定办公时间,私自离开办公地点或课堂岗位,均按旷工(旷课)处理。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旷课)处理:

  (1)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岗者;

  (2)私自雇人顶岗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者;

  (3)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得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4)请假人所述理由经查与事实不符者;

  (5)任课教师擅自停课者;或工作安排不到位者。

  (6)学校安排的工作日无故不到者,或有工作不做者。

  2.年级会,教研会,升旗,班主任会,教职工会,学校集体活动,因事请假者,按请会假处理。

  3.旷工(旷课)处理

  (1)旷工(旷课)期间不发工资、津贴,由学校财务部门如数扣除,专户管理,专款使用,用于学校聘请教师的课时费和工作奖励,对旷工(旷课)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缓聘或落聘。

  (2)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15天或每学期累计超过15天者,由学校核定后报教育局,由教育局进行处理,并予以落聘。

  教职工迟到、早退一次扣绩效工资10元,另行扣分处理;旷工,旷会,旷课,旷活动一次扣绩效工资40元,另行扣分处理。

  4.考勤记分:20分

  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未签到每次扣0.5分,事假每节扣0.3分(每天按6节计算),会假每次扣0.5分,旷工,旷会,旷课,旷集体活动每次扣2分,总分扣完为止。

  5.办公时间:

  领导:早0.5小时,上午3.5节,下午3.5节。

  教师:上午3节,下午3节,集市上午前两节。

  职工:上午3.5节,下午3.5节,集市上午前两节。

中学考勤制度15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管理,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有章可遵,有规可循”,根据县教育局颁发的《东源县教职工管理制度》及结合我校实际,对全体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规定如下:

  1.周一至周五教师实行弹性坐班签到制:①坐班时间:早上8:00--11:00,下午3:00--5:00;②年级部负责教师坐班考勤;③班主任、值日教师、有课的教师(包括早读课)按实际规定的时间到位;④教辅人员及后勤人员上班时间按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执行(各教辅岗位、后勤岗位上班时间及规定由各主管处室负责);⑤女教工在怀孕期间不用参加升旗仪式,怀孕六个月后可申请不参加坐班,哺乳期可申请不参加升旗及坐班。

  2.教职工必须准时参加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和学校、处室、年级组等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包括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参加的各类会议和活动);晨跑、课间操、早晚读,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到岗,未经请假不参加的,按缺勤处理。迟到三次,计旷课一节;早退按旷课处理。(由相关处室、年级组负责考勤登记)。

  3.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到校工作的,都必须办理正式请假手续。按请假程序,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单一式三份(病假应附上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批准后方能休假。因特殊原因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可先口头请假或请人代转达,事后(返校当天)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如不补办,按缺勤处理。

  4.请假回校当天要及时向主管部门销假。因未销假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由请假者本人负责。

  5.请假审批权限及程序:

  (1)请假审批权限:

  升旗仪式、教职工大会等集体活动请假,由校务办批准并存档。

  教师因事需请半天假,由年级主任批准(该半天没课程,且每人每周不能超过一次)。

  教师请假1天由教务处主任批准。

  教辅人员请假1天由相关处室主任批准。

  教职工请假2--3天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

  请假两周内由校长批准。凡请假3天内的,需提前2天提交请假申请,请假3天以上的需提前3天提交请假申请。

  请假两个星期以上,由校长批示后向教育局主管部门申请批准,批准同意后,由请假人交回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中层以上干部请假必须由校长批准,报办公室存档。

  (2)请假程序:校务办领取请假条→年级部主任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办公室、相关处室(教辅人员在校务办领取请假条由主管领导批准后交回校务办)。

  6.请假期满后,因故不能按时上班需要续假时,在学校所在地的应提前半天至一天到校办理续假手续。在外地的应提前通过电函进行续假。否则均按旷工处理。

  7.没有极特殊情况上课前突然请假者,不予批准。如私自调课,自行离校,视为旷工。

  8.其他形式如婚假、产假、丧假等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如下:

  ⑴婚假:

  ①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以上)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以上,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两周(含3天法定婚假)。

  ③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婚假。

  ⑤凡请婚假的需出示结婚证。

  ⑵产假: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条款,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90天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增加部分产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产假期间待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工资照发;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按照《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凡请产假的教职员工需出示结婚证及准生证。

  ⑶丧假:

  根据有关规定,教职工的直系亲属以及岳父岳母或公婆死亡,可请丧假料理丧事。丧假要根据具体情况,由学校领导批准酌情给予3-5天的丧假;需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9.如上班时间教师因急事需处理离校半天(当时没课),告知年级部后可不计缺勤或请假(每周不能超过一次)。

  10.教职工考勤综合管理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由年级部考勤,每周汇总老师出勤请假情况,办公室核对后将每个教职工的出勤情况给予公布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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