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管理制度

时间:2023-01-04 13:46:49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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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报销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报销管理制度

报销管理制度1

  一、 目的

  为保证公司正常的财务报销运作,规范员工的报销流程,使公司员工出差管理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 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 职责

  1. 各部门主管负责审核本部门员工的借款报销申请;

  2. 财务部负责复核相关申请,发放相应款项,处理发票等单据;

  3. 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共同推进、监督流程的执行及改善;

  四、 程序

  1. 个人借支及报销

  2.1. 公司员工因公借款必须先填写《借支单》并出具相关证据,经部门主管批复后报财务部审核;

  2.2. 报销费用必须使用有效凭证,并如实填写《费用报销单》;

  2.3. 报销审批权限根据《财务审批授权表规定》执行;

  2.4. 经理级以上人员的报销需由总经理书面签核或邮件回复批准;

  2.5. 个人因公借支在公务履行完毕后应及时报销并清偿所借款项,报销及清款期限为借款日起一个月内,逾期未结清者应提早向财务部作出合理书面解释,并办理续期申请,否则将从借款员工工资中扣除;

  2.6. 员工离开公司前必须结清所有款项,离职《移交清单》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检查,不合之处及时更正, 如果离职后再发现有财物、应收款项亏欠未清的, 应由该部门主管负责追索;

  2.7. 暂借经费严格执行“一事一借,前清后借”的原则;

  2. 国内出差

  2.1. 出差规定

  2.1.1 公出人员应经部门主管同意,并提供书面出差计划;

  2.1.2 公出人员出差需事先通报人力资源部,说明出差事由及出发、返回时间,并报行政助理备案考勤;无通报者可视为旷工。

  2.1.3 如需事先预支款项,请在《出差申请表》中填明借款金额,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交财务部审批及领取;

  2.1.4 出差行程日一律不得申报加班,节假日例外;

  2.1.5 出差员工完成任务后,应立即返回公司,不得借故逗留或办理私事;

  2.1.6 如因个人原因确需额外逗留的,应提前办理休假手续,逗留期间所产生之费用自行负担;

  2.1.7 如因病或其它未知事故滞留时,应及时电话通知部门主管,并在回公司后添附有效证明,经主管审核后,方能报销滞留期间住宿费及其它必要费用;

  2.1.8 出差费用应在返回后一周内凭发票报销,逾期者需向财务部门提供合理解释,超过一个月且没有合理解释的发票不予报销.

  2.1.9 出差员工应当及时向直属上司提交书面出差报告,其中包括:

  a. 出差地、日程、目的地;

  b. 出差处理事项;

  c. 出差条件及意见;

  2.1.1 所有出差员工必须注意保持公司及个人形象,不准有任何行为或言辞诋毁或损坏公司形象;

  2.2. 交通工具

  2.2.1 公司员工出差应选择大众交通工具;

  2.2.2 员工在本市办理公务,应使用大众之交通工具,如公共巴士或地铁。

  2.2.3 近距离或不赶时间的情况下,可选择汽车或火车;

  2.2.4 在以下情况可以使用计程车:

  a. 时间紧急;

  b. 携大量现款;

  c. 有客户陪同;

  d. 无简易交通之地段或无班车情况。

  2.2.5 交通费用实报实销。

  2.3 通信费用

  2.3.1 公司将根据业务需要及职务类别给予员工报销相应的通信费用(参阅《财务报销费用细则》);

  2.3.2 通信费用的报销主要用于销售部门与客户联系时所发生的费用;

  2.3.3 严禁营私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通信费用报销资格;

  2.3.4 通信费用应及时申报,隔月作废。

  2.4 住宿费用

  2.4.1 根据各地区消费水平的差异,公司对住宿费实行按地区按行政级别对待:

  2.4.2 行政级别分为经理和员工;

  2.4.3 地区分为

  a类消费区(深圳、北京、上海)

  b类消费区(广州、青岛、大连、长春、沈阳、杭州、宁波、哈尔滨、温州、福州、厦门 、西安等)

  c类消费区(武汉、长沙、成都、南昌、郑州、重庆、济南、吉林、内蒙、石家庄、太原、天津、兰州等)

  2.4.4 具体费用请参阅《财务报销费用细则》;

  2.4.5 如有两位以上同事同时出差,住宿以双人住为原则;

  2.4.6 如在出差当地公司备有宿舍,员工住宿以此作为首选;

  2.4.7 如陪同客户同行, 经主管批准后可与客户住同一酒店.

  2.5 应酬费用报销规定及膳食补助

  2.5.1 应酬费需在出差前征得本部门主管同意方能报销;

  2.5.2 公司为在外出差的员工提供餐费补助;餐费补助按实际出差时间算, 中午12时至夜里12时出差的按半天算;

  2.5.3 如有报销餐费的,或由对方单位负责支付用餐的,则取消当日补助,具体按实际情况计算;

  2.5.4 本市出差,不再另报销餐费,夜间返回的(19:00以后)按餐费标准补助误餐费.

  2.5.5 在外留宿实行每日餐费补助;

  2.5.6 餐费补助费用请参阅《财务报销费用细则》。

  3. 国外出差

  3.1 出差规定

  3.1.1 所有国外出差均需报请总经理批准;

  3.1.2 出外出差人员之差旅费,按出国目的地标准支给;

  3.1.3 一日跨越两地区者,其生活费金额以当地留宿之地区为报销标准;

  3.1.4 出差行程日一律不得申报加班,节假日例外;

  3.1.5 所有出差员工必须注意保持公司及个人形象,不准有任何行为或言辞诋毁或损坏公司形象;

  3.2 交通工具:

  3.2.1 一律经济客位, 总经理以上且航程3小时以上可乘商务客位;

  3.2.2 海陆上交通工具不分等级,但以经济实惠,安全快捷为原则;

  3.2.3 乘坐国外航线之旅费,应以旅行社发票为原始凭证. 市内往返机场请搭机场巴士, 或搭出租汽车前往巴士站.总经理以上可自行选择。

  3.3 临时费用:

  3.3.1 出差期间与公司必要联络之电话费及因公交际应酬之费用可随附单据按实报销;

  3.3.2 出差人员随带私有物品如有超重, 托运费用自行负担. 如属公物可按合法凭证报销;

  3.3.3 交际费及其它特别开支由需在出差之前申报并由上级主管批准后方能报销;

  3.3.4 员工出国如有公司安排住宿者或用餐者,不报销住宿费和餐费。

  3.4 差旅费用请参考《财务报销费用细则》:

  五、 相关文件:

  1. 财务报销制度实施细则

  2. 财务审批授权表规定

报销管理制度2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责任。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二、费用标准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预申请

  三、报销办法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分管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二)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三)交通费报销办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3、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左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⑶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四)通讯费报销办法除外出学习和驻厂人员外的出差人员,每天补助10元通讯费,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五)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驾驶员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四、补充规定

  1、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2、去往集团办事处的人员,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补助费。抵达后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享受伙食补助费,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3、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4、外出学习、驻厂人员,伙食补助每天16元,期间不享受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补助费。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报销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了规范旅费报销管理,搞好成本控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与《出差管理制度》及《员工请休假管理制度》一并使用,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费用报销管理。

  三、管理职责:财务部负责差旅费报销的统一管理。

  四、休假旅费报销

  休假旅费为休假员工从公司所在地至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城(或以上级别城市)的交通费用。

  在合理安排工作的前提下,根据职位职级不同,休假旅费报销规定:

  1.部长(含副部长)以上人员

  旅费实报实销,可乘坐汽车、火车或飞机,报销金额以飞机票经济舱为上限。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核准后,可报销商务舱机票。

  2.车间主任、外聘工程师、行政/财务科长

  一年两次往返报销旅费,乘坐汽车,实报实销;乘坐火车或飞机,报销金额以火车硬卧下铺票价为上限,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

  3.车间主任(不含)以下人员休假旅费不予报销。

  五、人才引进费用报销

  1.面试

  为吸引更多人才参与公司建设,公司为从外地来公司面试的人员报销旅费。但必须在其被录用并报到后,由其本人填写报销单据,并经当时主持面试的主管会签确认。

  为提高面试成功率,节约成本,建议用人部门对外地应聘人员首先进行电话约谈。由部长(含)以上级别主管根据电话约谈的效果做出判断,要求应聘人员至公司面试。对于没有被录用,或录用后未报到人员,旅费不予报销。

  面试人员车资报销标准同休假旅费报销规定,即6级(含)以上人员报销全部旅费,7级(含)至10级(含)人员以火车硬卧下铺票价为上限予以报销。面试车资报销的级别核定及相应的报销标准,以其录用后核准的职级为准。

  2.报到

  报到车资报销标准同休假旅费报销规定。报到途中必须住宿者,准予报销一晚住宿费,限额为100元/晚,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担。

  对于公司从学校集中招聘的应届毕业生,公司承担其第一次报到的旅费,报销标准以火车硬座票价为上限。报到途中必须住宿者,准予报销一晚住宿费,限额为50元/晚,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担。

  所有报到人员车资在其报到满3个月后予以报销。

  3.特殊情况

  在招聘时谈定的特殊的休假和车费报销条件的,各部门在人员报到时将录用条件以特批申请单(见附表1)报总经理或董事长签核,并将审批同意后的特批单以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和财务部备查。

  六、附则

  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实施并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七、附件《旅费报销特批申请表》

  旅费报销特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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