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时间:2023-01-01 10:54:55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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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资料管理制度(15篇)

  在现实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15篇)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1

  第一节技术往来文件的管理

  一般技术往来文件是指装饰工程准备阶段和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甲方),施工单位(承包商),设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及人员针对某个特定工程的往来函件,包括各种指示,通知,报告,请示,申请,邀请等文件。

  一般技术往来文件是施工管理和施工索赔的原始依据之一,由专人统一分类编号后保存,以便于今后核查。

  1、技术往来文件的管理

  一般技术往来文件的种类很多,可按不同的分类方式设立管理系统。

  一般技术往来文件的分类及管理方法

  分类管理方法

  甲方按日期保存来自甲方的函件,以及致甲方的函件的副本。

  装饰工程施工单位按日期保存来自装饰工程施工单位的函件以及致装饰工程施工单位的函件副本。

  监理单位按类保存,并按时间登记,作好分发记录。

  分包商分类,按时间登记保存。

  供应商分类,按时间登记保存。

  包括专家顾问,外来检查官员,参观人士,工地服务机构,新闻媒体的评论,观感,报道及其它资料,按时间顺序登记,排列

  2、装饰工程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应提交的书面通知和文件

  一般技术往来文件的分类入管理方法

  分类管理方法

  装饰工程施工单位按日期保存来自装饰工种施工单位的函件以及致装饰工程施工单位的函件副本。

  设计单位按类保存,并按时间登记,作好分发记录。

  监理单位按时间保存监理单位和函件及致监理单位的函件,报告,请示,申请等的副本。

  供应商分类,按时间登记保存。

  职员关于职员任命及其它职员事宜的函件,应分类保存,但应同时按时间,笔划或汉语拼音编制人员一览表。

  其它包括专家顾问,外来检查官员,参观人士,工地服务机构,新闻媒体等的评论,观感,报道及其它资料,按时间顺序登记,排列。

  3、施工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应提交的书面通知和文件

  通知内容通知的时间限制

  书面确认甲方的口头指示应在前7天之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而甲方在7天之内未以书面形式加以否认,则此项指示可视为甲方的指示。

  若对甲方的书面决定有疑问,可书面通知甲方予以证明或修正。无时间限制,如果工程师在该问题上维持原决定且双方有争论时,为了避免争论,有时间限制。

  应书面提供进一步详情确和格式符合要求的工程进度计划图表在甲方提出要求后的合理时间内

  拟定一份修订的工程进度计划,表明其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所作的必要修改,以保证在竣工期内或获准的延长竣工期内完成本工程。当工程的实际进度不符合已经同意的工程进度计划,当甲方提出要求后,无论如何应尽快修订

  合同文件出现矛盾或含糊不清时,应书面通知甲方予以解释和澄清无论何时出现此类问题,都可以并应时发出通知

  通知甲方提供两套施工图复制件(包括原因和时间)需要使用图纸前三日内发出

  当遇到不可预见的不利实物障碍或自然条件影响工期和费用时,书面通知甲方尽可能早地发出通知

  甲方指令引起误期或误期的附加费用,发出书面通知给甲方

  接到甲方书面指令之后,尽早发出通知

  要求甲方书面出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以及放线测量所需的附加数据放线之前

  若甲方以书面形式提供的不正确数据导致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或基准线出现任何差错,装饰工程公司应书面通知甲方,并要求增加费用尽可能早地通知

  向甲方提交一份按合同规定承包商将有机得到的,全部支付,详细的,分季度现金流通量估算表按甲方要求,尽快修订

  向甲方提交承包商的全权代表资料,使其全权化表对本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应接受甲方的指示,需请甲方书面批准进场前,尽早地提交承包商全权代表的名字及档案资料

  当甲方发出指令要求进行合同之外的施工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给予延期或费用补尝施工前

  由于甲方的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坏,应书面通知甲方在甲方的风险造成危害后,尽可能早地通知

  书面提交办理本工程保险的保险公司和保险条款以征得甲方的同意在正式办理工程保险之前

  当发生任何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事件时,要书面通知甲方,并写明详细原因和经过当损害事件发生时,要尽快通知甲方

  要书面提交办理第三方保险的保险公司和保险单及保险费的支付票据正常情况下甲方要求检查保险单和保险费支付票据

  由于甲方,其代理人或其雇员的任何行为过失造成了工人的事故或伤害等,应做出书面的详细通知当这类事件发生时,应尽快通知甲方

  向甲方书面提交合同规定的已办保险并生效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费的支付票据开工后的15天内

  书面通知甲方,由于法令和规章的原因而支付的合同之外费用的详细单据,应包括在下期支付证书中当这些合同之外费用由装饰工种公司支出后,尽快发出通知

  由于交通要道公众的障碍或相邻房产的人员阻挠使工程误期及产生附加费用在限定时间之内,提请甲方发出变更令或给予延长工期及追加费用

  书面通知甲方,已按要求为其它施工单位提供便利和服务,以及由此导致的额外费用和工程误期按甲方要求,或每月提交一次

  当合同之外的试验与检验符合甲方的要求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给予试验或检验费用补偿在试验或检验之后提出

  书面通知甲方对将要覆盖的工种进行检查在工程覆盖前合适时间内

  书面通知甲方,要将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材料或设备从现场运走,并附代替材料或设备的清单在将不合格的材料或设备从现场运走之前通知

  因停工导致延期或附加费用,应尽早发通知进行索赔,要甲方给予书面确认在停工事件开始发生的2天内,书面通知甲方

  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展暂停了84天,非装饰工程公司对此暂停负责,否则装饰工程公司可书面通知甲方,要求在28天对暂停工程继续施工停工等84天起,尽早通知

  对暂停工程要求复工工程未得准许时,装饰工程公司应书面通知甲方,选择将暂停的工作视为删减,或者如果全部工作都被暂停,则将此合同视为无效合同要求复工未得到准许第28天后,尽早通知

  当可能引起要求延期的事件发生和能被看清事前还是事后并可能查明之时,应书面通知甲方,需要延期的,要求有具体详细证据材尽早通知

  如果遇到紧急情况或有必须连续的工程施工之需要,必须在夜间或公休日进行施工时,要书面向甲方提出通知,并经许可确认方能施工加班施工之间

  或紧急情况处理之时发出通知

  书面提出申请加快工程进度的详细步骤和方法当甲方通知工程进度太慢,为保证按合同竣工之需要而加快进度时,发出通知

  整个工程已经实质上竣工,并合格地通过最后检验时,可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签发竣工交接证书,并附有在缺陷责任期内尽可能完成任何未完工作的书面保证当已经达到实质的要求,可向甲方提出,并在甲方检验满意后,21天内得到本工程竣工交接证书

  书面通知甲方,工程变更后使得原单价或费率已不合理,应予以调整变更工程执行以前或执行以后,尽早发出通知

  书面提供给甲方工程计量的详细资料,并协助其工作当甲方提出要求时

  当签发整个工程的竣工交接证书时,发现合同价格增加或减少总共超过'有效合同价格的15%',则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对合同金额予以调整或补偿一笔费用在竣工交接证书签发前或签发后,应尽早发出通知给甲方

  金额予以调整或补偿一笔费用

  书面通知甲方,提出需要使用计日工的原因,人员报表及计日工劳务费报价表供批准在计日工使用前和每天计日工干完工作后

  在每月结束时,应书面向甲方递交一份计日工所用劳务,材料和施工单位提供施工机具的有标价的结帐单在计日工工作执行后每月发出通知

  书面通知甲方,表明进行索赔的意向在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之内

  书面提供和保持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当时记录以全理地证实索赔的有效性当甲方要进及时提供

  如果索赔事件连续发生,应不间断的或在合理期限给甲方提供有关索赔的证据资料,数量计算的具体细节账目,以及在索赔事件终止后的最后帐目索赔事件连续发生,以7天间隔报送索赔证据资料及帐目单,索赔事件终止后28天内报送最后帐目

  当装饰工程公司需将其施工机械,装饰材料等运出工地时,应书面取得甲方的同意在要运出现场之前通知

  向甲方书面提交有关暂定金额支出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或收据当甲方需要进,提交书面资料

  书面提出对指定分包商的反对意见在提出指定后及下正式指令前,尽快向甲方提出

  书面提供分包人已完成的工程或已提供的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等费用清单当甲方需要时

  书面通知甲方,因指定分包商的错误,承包商有下当的扣留或拒绝分包商的款项,并同时书面通知该指定分包商在考虑拒付指定分包商款额之前通知

  在每月末,应书面向甲方提交本月已完成工程量等的月结帐单六份,并出承包商或其代表签字每月末都按时书面通知

  书面向甲方提交一份竣工结帐单,并附有详细资料说明的证实文件在甲方签发了整个工程竣工交接证书后84天之内书面通知

  书面向甲方提交最后的结账单,并附有详细的证实文件在甲方签发了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的56天之内

  承包商应书面给甲方一份清单,确认最后结帐单的总金额在向甲方提交最后结帐单的同时

  当施工单位严重违约并被提前终止合同时,若甲方有指令,装饰施工单位应将合同中已签有的供货及材料或服务的契约利益等转让给甲方在甲方进驻工程现场与终止合同的14天后

  当特殊风险发生,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将费用开销列明当特殊风险发生时和发生后都应及时迅速发出通知

  书面通知甲方,解决甲乙双方之间的争端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发生争端即可发出通知

  如果承包商不满意甲方解决争端的决定,可以书面通知甲方,要求对争端的问题进行仲裁在书面通知书甲方和工程师需进行仲裁的申请书

  当甲方违约时,装饰工程公司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且可在其后采取相应措施一旦知道甲方违约,要尽快发出通知

  当劳务和材料或其他影响工程施工成本的价格涨落而引起款项增减时,应书面通知甲方一旦发生,应尽快通知

  4、图纸资料

  (1)图纸登记应分清不同类别的图纸

  分别为已收到的图纸,在工地绘制的图纸和已发出的图纸。

  (2)登记时应标明的内容

  图纸的连续号码:名称;大小,种类,比例尺;修改日期;分发清单。

  要特别注意修改图纸的登记和保存。

  5、报表监理记录

  表报监理记录是甲方,监理单位和承包商之间的工作表格或报告的总称,是装饰工程施工管理的主要工具。

  这部分资料应严格按照时间顺序保存,并同时编制分类一览表。

  第二节工地会议

  1、真参加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组织和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及经常性工地会议。了解会议主要内容做好充分的准备。第一次工地会议基本上是工程师和施工单位的第一次正式接触,要确定许多影响以后工作的制度和原则,并且是决定工程何时或能否开工的关键环节。因此,第一次工地会议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必须认真对待并做好记录。

  1.1经常工地会议

  1.1.1讨论施工的问题

  1.1.2就有关问题讲座结果做出决定;

  1.1.3记录有关事宜。

  经常工地会议是双方互相通知重要情况的场所,也是定期检查计划与实际执行情况偏差并着手纠正的良好机会,有助于避免误会和分歧。

  2、会议主要内容

  2.1对上次会议记录的确认;

  2.2工程进展情况;

  2.3对下一个报告期的进度预测;

  2.4施工单位投入的人力情况;

  2.5技术事宜;

  2.6财务事宜;

  2.7现工地其它施工单位,配套工程的协调问题;

  2.8材料质量,供应及保管情况及施工现场的管理情况;

  2.9对施工单位的通知和指令及对甲方及监理单位的请示要求;

  2.10索赔。

  3、会议记录

  3.1经常工地会议的记录是正式记录,其重要性不仅在于指导和控制装饰工程施工的管理,而且在发生争议和索赔时会议记录往往是主要判断依据,因此会议记录必须由甲,乙双方都表示同意才有效。

  3.2会议记录必须忠于事实及公平,应准确记录在会议中发表的全部内容。

  3.3会议记录必须清楚地列出:会议地点及时间,出席者姓名及他们所代表的单位,会议中发言者的姓名及所发表的内容,决议事项,行动由何人何时执行等内容。

  3.4经常工地会议通常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装饰工程施工单位负责记录,整理,并在整理打印好的正式经常工地会议文件上签署完毕,然后交予总监理工程师审阅,签署认可,最后分发各有关单位存档。

  3.5当经常工地会议会议记录需进行个修改,或出现某些争议时,应在下次

  工地会议上讨论与澄清并取得共识。若要对会议中的某个事项作进一步的解释说明时,应采用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

  4常施工生产中,如落实工作安排,督促施工生产,总结工作情况,帮助和教育后,都需要通过会议的形式来解决。主要会议形式有:

  4.1各工种和班组的班前会

  4.2这一种制度性会议,在上班前开15~30分钟,由工长主持,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应有选择地参加一些关键工种班组的班前会,一般要督促落实两个问题;

  4.2.1总结前一天的工作。包括完成工作量,进度效率,施工质量,劳动安全,用料及文明施工;

  4.2.2安排当天的工作。将当天施工内容,部位,数量,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技术要点的重点,相关施工规范等注意事项落实到人。

  月,旬,周生产状况总结会

  4.2.3主要是总结一段时间内,全工地范围在施工进度,安全质量,文明,效率,纪律等方面的情况,表扬先进,纠正错误行为。此类会议通常由项目副经理主持。

  5、一般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分析会

  5.1优劣时间现场会

  装饰工程施工工艺较为繁杂,当出现了先进施工工艺,优质产品,合理化建议时,应及时组织有关施工班组学习和推广。当发生了典型的违章和冒险工作业,以及野蛮施工时,无论是否已造成损失,均应5。5、2及时纠正并召开现场会,对违章班组或个人进行批评和处理。

  劳动竞赛动员和评比会

  第三节竣工资料

  1、竣工资料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1.1竣工工程项目一览表:包括竣工工程名称,位置,结构,层次,面积和附有设备,装置等。

  1.1.2图纸会审记录

  1.1.3材料代用核定单

  1.1.4施工组织方案和技术交底资料

  装饰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应内容齐全,审批手续完备。如有较大的施工措施和工艺变动,要编入交工验收资料。

  技术交底包括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合同要点交底等。各项交底要有正式书面文字记录和双方签认手续。

  1.5材料,购配件,成品出厂证明和检验报告。

  装饰材料,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表明出厂日期。

  合格证和检验报告的抄件或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附抄件人签字和抄件(复印件)单位印章。

  门窗框,门(窗)扇,石材,瓷砖除要有出厂质量合格证外,还应附有现场检验报告。

  1.6防火材料要有国家标准的合格证书和消防部门的使用许可证。

  防火材料要有合格证或试验报告;水泥出厂要有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焊接要有试验报告和焊条合格证书;钢材出厂要有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包括现场基准点,楼层基准线,预留孔洞和预埋件位置的检查记录。

  1.7隐检记录

  泛指轻质隔断墙,吊顶,墙纸,地毯,防水等项目的隐检记录。

  1.8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包括所有分项工程应有的质量评定表及分布工程汇总评定表。

  1.9交竣工验收书

  装饰工程施工单位(承包方),建设单位(发包方)和设计单位(设计师)三方签认的竣工验收单,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核验,合格后签发的核定书。

  1.10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应有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三方代表签证,经济洽商可由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两方代表签证;

  分包工程有关设计变更和洽商记录应通过装饰总承包单位办理;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按签证日期先后顺序编号,做到齐全,完整。

  1.11竣工图

  凡原施工图无变更的,可在新的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作为竣工图;

  无大变更的可在原图上改绘,有重大变更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1.12施工日记

  1.13其他(封面,总目录)

  2、竣工资料的归档

  凡是移交的工程档案和技术资料,必须做到真实,完整,有代表性,能如实地反映工程和施工中的情况。这些档案资料不得擅自修改,更不得伪造。同时,凡移交的档案资料,必须按照技术管理权限,经过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认,对曾存在的问题,评语要确切,经过认真的复查,并做出处理结论。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2

  1、 资料员岗位职责资料员要按工程施工资料,图纸归档的基本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好工程资料、图纸的收集,整理督促,归档工作。应及时采样记录,检查、填写、整理、不准搞后补,回忆性资料,保证工程资料的真实性。

  2、 凡提供资料的部门及负责人,必须按施工工序及时向项目质检员或资料员提供工程上的一切资料,质检员及时按分工检查资料,收集整理证齐全后,移交项目资料员,并向项目总工汇报。

  3、 对项目发放的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等有关工程技术资料,以及项目内容形成的会议纪要,生产计划等资料,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ISO9001要求,妥善保管,直至工程完工。

  4、 施工人员因工作调离本项目,须将其签收的有关工程资料以书面形式移交接受人,并将移交清单交项目资料审核后,方可离开。

  5、 所有资料提供者与接受者必须履行交接签字工作,并将收发文登记表装订成册妥善保管。若因交接不清发生资料遗失,由各相关负责人负责补齐资料并追究相关责任。

  6、 各分包单位的资料一律按我项目的资料要求收集整理,由项目部资料员集中汇总。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3

  1、我单位将严格遵守合同专用条款,根据业主要求对图纸执行相应保密措施,未经业主许可不复印图纸,也不向第三方扩散,禁止借给与本项目无关人员。待工程竣工后交回全部图纸及相应设计文件。

  2、施工资料的管理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直接负责,项目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工程资料应与施工进度保持同步,按专业归类,认真书写,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无未了事项。项目部对整个工程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完工时由项目部向业主提交完整、准确的工程资料。

  3、工程资料的填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4、本工程将作为我单位重点工程,工程资料采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档案采用微缩品或光盘载体。工程资料用不易褪色的书写材料书写、绘制。

  5、项目质量检查员严格执行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和施工规范,代表企业对工程质量行使监督检查职能。负责检查施工记录和试验结果的真实性。

  6、材料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现行建筑工程法规、规程,应在材料进场一周内提供随行质量文件(材质证明、合格证、准用证等),所有材质证明文件均应为原件,如是复印件的应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红章,并在材质上注明抄件人、日期、进场批量、原件存放处。

  7、项目试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材料检验标准有关取样的规定取样送检,对出具的试验报告的计算,审核及结论的正确性负责,一切原始数据不准涂改,资料不准抽撤,同时应有试验、计算、审核和负责人签字。

  8、各责任工长(含测量)对所负责分项分部工程形成的技术资料负责,按照资料员的要求填写资料,保证其内容真实、完整。

  9、音像资料的收集与管理工作:音像资料是工程资料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它是从工程开工到工程交付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工程的音像资料也是优质工程的申报资料内容的组成部分。项目经理部设专人负责音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音像资料的安全。并严格按照国家《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89)进行管理。

  10、竣工资料的管理:严格执行市有关规定、标准。

  (1)在施工阶段加强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实行总工负责制,建立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并配备专职城建档案管理员,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收集和整理。在工程竣工一个月内,向建设单位提供合格的竣工资料。

  (2)在竣工前将施工资料整理汇总完毕并移交建设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4

  1、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性文件的收发、传阅、编制清单归类保存。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图、技术核定单、变更通知单的收发,负责编制目录,分发清单,所有施工图的持有人应对图纸的修改,变更及时标识。

  2、所有文件资料由文件批准人决定发放范围和份数,文件发放人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按发放范围和数量发放文件,并做好编号及登记。

  3、文件领用人在收到文件和资料时,应在文件发放的表格上登记签字。

  4、在发放过程中,文件使用部门应及时撤出作废/失效文件。

  5、当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编号不变,文件发放部门应将原破损文件收回处理。

  6、文件使用人文件丢失后,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补领手续,在补领申请时必须作出书面说明,文件发放部门在补发文件时应重新进行分发编号,并注明作废。

  7、在用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编制管理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工程部负责编制技术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以识别和管理在用有效文件及现行修订状态。

  8、文件和资料的更改

  a.当文件和资料需要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表》,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如更改涉及其它部门时,应重新会审。

  b.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当原审批人不在或需指定其它人员审批时,则该人应得到相应的授权书和文件审批所需的有关背景资料。

  c.经更改审批的文件,由审批人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并发至有关部门。

  d.文件持有人根据《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的指令,直接在文件的相应处进行更改,但应确保内容的正确、清晰,并将《文件更改通知单》附于文件后或收回原文件,并做好发放登记。

  e.文件更改后,文件更改部门应将更改内容审批件存档备查。

  f.文件更改应做好记录和标识。

  9、作废的文件应加盖“作盖”印章,已作废、失效的文件应在文件的使用场合中撤出。

  10、文件和资料的保管

  a.文件和资料持有人应妥善保管好所用的文件资料,防止丢失、损坏,若损坏丢失应向主管领导报告,批准后按二.5和二.6办理。

  b.文件资料的存档按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c.文件管理人在调离岗位或存档时,必须移交全部文件,并作好文件移交记录。

  11、文件和资料的使用控制

  a.文件和资料需要时,由需要人填写《文件和资料复印审批表》,应经主管部门或部门负责人批准,规定复印的份数、编号,发放应做好记录和登记。

  b.需要临时借阅文件的人员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借阅申请单》,经文件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后必须及时归还,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外借,如确需外借,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5

  一、工程项目资料分类:

  1、文字资料:

  (1)工程项目合同;

  (2)监理工程师大纲、规划、条例,监理月报,指令,通知,函件;

  (3)承包商报告、函件;

  (4)业主指令、通知;

  (5)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

  (6)会议纪要;

  (7)工程质量事故核查处理报告;

  (8)施工组织设计;

  (9)施工进度计划;

  (10)工程报表;

  (11)经济签证;

  (12)现场技术核定单;

  (13)认质单;

  (14)认价单;

  (15)工程款支付申请单;

  (16)工程竣工资料;

  (17)工程检查验收资料;

  (18)公司内部文件资料;

  (19)各种电子文档

  2、图片图象资料:工程项目照片、录音带、录像带;

  3、电脑部份:现场项目管理资料;

  二、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职责:

  1、项目主管负责工程项目现场的资料管理;

  2、现场工程项目人员应及时做好现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工程项目资料的完整、正确和安全;

  三、工程项目资料管理规定:

  1、工程现场每周必须进行工程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现场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审查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后保存;

  3、借阅工程资料必须履行手续,不得遗失,更换;

  4、工程项目资料必须建立资料台帐、资料目录。

  四、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签收传递规定:

  1、设立文件签收本,一切文件资料必须送达时要求签收;

  2、设立文件发文本,一切文件资料必须发送时要求接收人签收;

  3、公司内部指令,通知、报告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4、对监理工程师、承包商所有文件资料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5、所有对内对外文件资料必须按职责规定权限审查签发。

  6、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后,现场的文件资料按公司规定和要求进行交接。

  五、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表格:

  管理通用表格附后,工程管理过程中必须采用相关表格。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6

  1、加强日常各种工作的文字记录和对文件资料的收集管理、保管工作,保证施工都有文字记录和图片资料,以便分析、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2、通过对工程的控制检查,收集到大量统计数据和信息,然后进行专题分析研究,找出工程进度、质量、材料消耗、机械使用和成本费用盈亏等方面问题,迅速地将信息反馈给现场施工指挥和调度部门,使有关工程方面的决策更为全面,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实现对现场的全面管理。

  3、除处理好大量的日常性的繁杂事物以外,每一个施工管理人员都必须十分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1)经常收集、完善影响施工的基础资料。

  (2)在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管理中建立完整的记录,记载施工日记。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7

  1目的

  1.1为了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开发项目工程资料管理,完整、准确、系统地管理好工程资料档案,充分发挥工程资料档案在投资、开发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公司提高工程管理和投资效益提供更好的服务。

  1.2工程资料是指整个建设项目从前期、开工、施工、竣工及验收、备案全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在此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

  2工程资料的归档范围

  2.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资料,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2工程资料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要求。

  3工程文件材料的质量要求

  3.1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不能代签或打印)。

  3.2复印、打印文件材料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度应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3.3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的存放地,经办人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的公章。

  3.4工程资料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5工程资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检查:

  工程部资料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定期检查(每月必检一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验收和安全资料,及时检查资料是否按国家质量/安全验收规范、地方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编制,与施工现场是否同步,原材料、试件等是否按规范留置、送检,发现有缺漏的,列出缺漏清单,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及时补齐。

  必须检查的施工阶段:项目开工前;基础、主体等各分部工程验收前;竣工验收前二个月。

  5工程资料的接收:

  5.1递件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资料(工程技术文件、来文、图纸、资料)由部门资料员统一接收,并应填写《工程资料接收记录》和《收文登记表》。

  5.2工程部或其它部门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资料员,并应登记。

  5.3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5.4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应及时建立工程资料接收总登记台账和分类台账(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

  5.5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档案资料文件,资料室有权退回归档单位,归档单位应按资料室的有关要求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归档资料。

  5.6凡因工程文件材料归档不完整,不符合有关归档规定者,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工程款支付,各项工程款的付款必须由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5.7工程档案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半月内由施工单位向建设方提交完整、准确、并经各参建方有关负责人签章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5.8施工方要按合同约定的份数移交工程竣工资料到公司资料室,在取得资料室资料员接收资料的确认签字后,才能与公司成本部、财务部进行结算工作。移交归档材料必须填好移交清单,一式两份,移交人和资料室接收人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各自保存一份,以备存查。

  5.9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如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资料室有权不接收。

  5.10凡不按归档范围、时间、要求归档的,资料室有权追查。

  6工程资料的发放

  6.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资料(工程技术文件、发文、图纸、资料)由部门资料员统一办理。

  6.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资料由工程部(项目部)确定发放单位、部门及份数。

  6.3工程部分发的图纸资料应编制《图纸资料分发清单》,分发的图纸资料至少预留一份,连同《图纸资料分发清单》原件存档。

  6.4为避免工程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专人领取,并电话或书面通知部门资料员,剖门资料员填写《图纸资料发放领取登记表》。

  7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7.1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统一由部门资料员按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中所指定的部门及时分发并建立签收记录。

  7.2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原件一律及时归档保存。

  8工程资料的保管

  8.1及时将收集的资料、图纸等,整理分类、编写目录,装订成册,在保管过程中,严格遵守档案接收、查阅、出借、归还的登记制度。

  8.2归档的资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8.3资料按类别存放,在相应的档案盒上贴上标签。

  8.4做好资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工作,档案柜必须加锁。

  8.5保存的工程资料每半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9声像资料管理办法

  9.1工程施工声像资料主要是指施工过程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影片、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9.2公司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声像档案主要有:建设工程的照片档案、录像档案和相应的文字说明。

  9.3照片档案要求

  9.3.1技术要求

  9.3.1.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内容是指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从原貌、施工到竣工验收等一系列活动中,用照片、录像等形式现场采集的有保持价值的工程声像素材以及后期整理成果。

  9.3.1.2录制、拍摄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与实际工程相符。

  9.3.1.3应按照工程施工顺序进行拍摄,保持画面之间的有机联系。

  工程项目如果为多个单位工程,各单位工程的名称必须标示清楚,各单位工程的内容应保持完整和连续。

  工程照片必须是原版、原件,底片与正片相符,底片不得磨损、划伤、有污渍,胶卷、相纸应选择质地良好的产品。

  (1)照片应当主题明确,画面清晰完整,色彩还原准确,无污染,被摄主体不能有明显失真变形现象。

  (2)照片规格为6英寸光面彩色照片,无需过塑,同时附照片对应的元数据光盘和文字说明。照片文字说明包括拍摄照片的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摄影者。

  (3)数码照片应当使用不低于800万像素的数码相机拍摄,图像格式为JPEG格式,不能进行压缩、修改、添加、合成、挖补等编辑处理(为提高画面质量、增强画面效果所做的技术后期处理除外)。手机拍摄、电脑合成的照片不能作为归档的照片。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8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管理,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建设档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部门

  工程资料档案由技术质量部负责管理。各部门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资料要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经整理统一移交。

  第三条归档范围:

  (一)经营档案:由经营预算部按建设项目分单位工程立卷归档。

  1、工程预算、重点工程合同预算;

  2、询价、报价、投标、补充单价申请与批复,工程分析材料等;

  3、工程的协议书、合同、合同附件,资格预审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谈判记录、协议、议定书

  (二)工程技术档案:由工程技术部在工程竣工后,按建设项目分单项工程立卷归档。

  1、施工依据性材料:

  (1)开工报告、批准文件;

  (2)协议书、合同书、施工执照。

  2、施工指导性文件: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

  (2)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计划。

  3、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洽商记录:建设、施工、设计单位三方会谈纪要、图纸会审纪要,修改设计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工程变更洽商单;

  (2)各种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出厂合格证书,以及开箱记录;

  (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预检复核记录;

  (4)各种管道的安装,试压、泄漏、探伤等记录;

  (5)仪器、仪表、设备的安装、检验、调试记录,验收标准及操作规范等;

  (6)施工日志:冬、雨季施工记录;

  (7)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及对影响工程质量或使用的遗留问题处理意见;

  (9)施工总结、技术总结。

  4、竣工文件材料:

  (1)竣工测量、竣工图、工程预决算、工程经济技术分析;

  (2)竣工工程一览表(竣工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名称、位置、结构型式、造价、工期、工效等);

  (3)竣工验收证明书、报告及会议文件;

  (4)工程质量评审材料。

  5、优质工程必须具有检查评定材料、上级审批文件及检查评定结果。

  (四)产品档案:由材料部、经营预算部,按产品型号立卷归档。

  1、技术协议书、委托书以及有关的合同文件;

  2、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3、产品加工、审核、质量检查、标准化审查、技术标准、验收等文件;

  第四条归档要求

  1、归档的资料档案,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归档要求特征及内容进行归档。

  2、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地排列。

  3、案卷标题要简明准确,整理好的案卷要确定案卷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分为永久、长期(十五年以上)、短期(十五年以下)三种。

  4、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

  5、全部案卷组成后,要对案卷作统一排列并编写档号,然后逐卷登记,填写案卷目

  第五条本制度由技术质量部负责解释。

  八、项目经理部劳动保障管理

  项目劳动管理工作例会制度

  一、本例会每月定期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参加人员为:项目经理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其它相关人员。

  三、会议由公司项目经理主持。

  四、会议内容:

  1、审议各参建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的本月劳动管理、矛盾隐患排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2、总结、分析项目合同履约、结算支付、工资发放、员工变动、资料归档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3、讨论本月发生的变更、洽商、合同外增减量并进行及时确认;

  4、核对工程款、劳务费支付情况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5、针对劳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对纠纷、隐患制定化解方案;

  6、落实上月例会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并制定下月的工作计划。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9

  1.总则

  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国家、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行政部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2.1.3设备到货后,由技术部汇同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后,设备资料(归档的发给施工单位的)统交行政部统一管理,造册登记并建立收发明细帐。各单项工程总体验收由技术部对其各种技术文件和竣工资料进行查验,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技术部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2.1.4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行政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

  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2.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归档。

  2.2.3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

  2.2.4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不能用复印件)归档。2.2.5书写规定

  A)书写字迹工整,图样清晰。

  B)书写墨水应为碳素墨水,严禁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C)文件书写格式应用横行排列,文件段落,章节编排,按有关文件编写要求;汉字简化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

  3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3.1工程文件接收

  3.1.1各单位提供给技术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行政部统一接收;上级党政主管机关所发的行政及党务方面的文件也由行政部统一接收。

  3.1.2技术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行政部。

  3.1.3设备文件,技术部汇同有关部门对设备开箱验收后,及时将设备资料立卷归档;设备文件资料由行政部统一归口发放给有关单位。

  3.1.4技术部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3.1.5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技术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3.1.6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2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3.2.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行政部统一办理。

  3.2.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文件由技术部领导确定发放单位和数量。

  3.2.3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通知行政部;行政部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4行政部门档案管理职责

  参建单位(总承包、发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承办单位)应按各自的职责,将负责承建、承办的项目文件材料进行收集、积累、整理,按照归档要求移交建设单位。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其总包项目的文件从形成到编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并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的归档工作。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全套完整、准确系统的符合档案规范标准的项目档案。

  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

  设计单位:负责对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等文件进行收集、积累、整理。

  监理单位: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在生产技术准备和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5施工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施工,安装全部技术记录(含隐蔽工程的各种资料)。负责提交分部试运记录及验收签证书。负责提交分部试运阶段的方案、措施。

  负责提交全部机组建设期间的工程联系单及总结。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调试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所承担的调试项目的调试方案、措施与调试报告等。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设备缺陷处理记录。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变更设计资料及调试工作总结。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设计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项目(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负责提交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

  负责按时提交全套完整的竣工图(一式八份)。并切实执行竣工图编制的有关规定。负责提交设计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质量监督部门(质量监督中心站与质量监督站)监理部门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监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监理各专业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归档案卷实施审查,对被监理单位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并在案卷内备考表审核人栏签署。负责提交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归档完整齐全的证明材料。对不符合归档要求档案的处理:

  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案卷和案卷内的文件,行政部有权退回立卷归档单位,立卷归档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

  本公司全部文书、技术档案及资料均可借阅、利用。本着既能保守档案机密,又能充分发挥档案凡因工作需要借阅者,须办理下列手续:

  6档案、资料借阅制度

  5.1借阅档案、资料一般只需由本人填写借阅登记即可(注明:用途、领用时间、归还时间)。归还时管理人员要对其检查之后方可归档。

  5.2借阅档案、秘密技术档案和资料,须填写借阅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即可。

  5.3绝密文书、技术档案和资料一般不借出、不复制、不摄影,如确因工作需要,应在借阅单上注明范围、内容、用途,先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批准、档案人员只能按其范围、要求、内容提供利用。

  5.4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资料者,凭单位介绍信,信上要注明查阅范围、内容、用途,属机密、绝密档案或资料,应主管副总同意,总经理批准方能借阅。

  5.5借阅的档案材料要妥善保存,不得损坏、勾划、删改、加注、拆页等。借阅人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泄密。未经同意,不得复印、抄录和转借,不能见档案内容公开出去。如遇丢失,要及时写出丢失报告,在没有做出处理前停止借阅。

  5.6借阅时间在两周以内,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对特殊情况需较长时间利用的要经主管副总批准,但年末要将所借档案交到档案室进行清点、核对后重新借出。对长期借阅档案不归还,又不说明原因,不办理续借手续的,行政人员要通知借阅部门负责人负责催还,否则对其整个部门暂停借阅。并严格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5.7凡借有档案、资料者,在工作调动、单位撤销、退职、退休、生病住院或借后暂不使用者,必须将档案或资料退回行政部,否则不能办理调离手续。同时行政部如因工作需要有权将档案、资料调回行政部。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10

  一、对文件的管理

  1、收到建设局等政府有关部门发放的文件后,工程部资料员做好《文件收文登记表》,如须发放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复印后及时发放并做好《文件发文记录》。

  2、对发放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通知等,须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做好《文件发文登记》、《文件存档记录》。

  3、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交的文件、报告等,做好《文件收文登记》,如要回复的,经办人应及时呈有关领导批阅处理回复。

  4、所有文件,须经资料员同意后方可借出,并应填写《借阅登记》。

  二、对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的管理

  1、设计院发放到本公司工程部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要做好《图纸(设计变更)收文登记表》。

  2、在收到设计院发放的图纸(设计变更)后,应及时把图纸(设计变更)及时放发到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并做好《图纸(设计变更)发文登记表》,但须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存档。

  三、对合同等管理

  1、对于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质量报监登记书、安全监督登记书等,原件留在公司存档,工程部保存一份复印件并注明原件的去处。

  2、如须借出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质量报监登记书、安全监督登记书等原件,须经工程部经理同意方可外借。

  四、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

  1、要求施工单位在每栋楼的基础、主体、竣工验收前把施工技术资料交工程部检查验收通过后方可提交县监督站申请验收。

  2、对于图纸会审、开工令,基槽、主体、竣工验收的通知书、验收报告,质量保修书等需要我公司签字、盖章的,在领导签字、盖章后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并进行归档。

  3、在竣工验收后,督促施工单位提交两套竣工资料,一套交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套留本公司工程部存档。对于备案资料应及时办理,备案后把通过备案的《备案表》留一份工程部存档。

  4、工程部定期(每月一次)对工程资料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资料完整。

  五、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缺陷、问题、事故资料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质量缺陷、问题、事故,要求施工单位提交《质量缺陷(问题、事故)处理方案》,处理方案经工程部经理同意后进行存档。

  六、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技术资料按现行国家文档规范收集、整理、归档。

  七、对于工程签证资料的管理

  签证单主要按签证规程操作,但要求做好《签证单(签证申请表)收发登记表》及《签证单存档记录》。

  八、对工程部工程日记的管理

  工程部的每一位员工须把每天工地施工现场情况、遇到问题及解决方法记录到工程日记上,每月5日前把上月的施工日记交予资料员提交工程部经理审查并做好存档。

  九、对书籍的管理

  1、对本公司工程部所购买的书籍,资料员须编号并做好《书籍目录》。

  2、所有的书籍,须经资料员同意后方可借出,并应填写《借阅登记》。借阅人须妥善保管所借书籍资料,如有遗失应原价赔偿。

  十、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工程技术资料由资料员统一进行计算机信息管理,以便查阅。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11

  一、施工单位必须在材料报验时,一并提供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有效的检验报告;对于法规要求的见证取样送检或质监站监督送检的材料,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报告监理或监督员见证送检,并在检测结果出来后3天内取得检测报告;否则,每少一项或数量不符,扣罚施工单位$1000元;每延期一天,扣罚施工单位$500元。

  二、施工单位必须按《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及施工技术资料规范的要求,填写施工过程记录、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及分项分部质量验收记录,并做到内容真实、齐全及规范。如监理或甲方在检查中发现,未按上述要求填写、整理资料的,每项扣罚施工单位100元,并在当月的进度款中扣除。

  三、对政府规定的须办理中间验收登记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在完工后一个月内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含结算资料);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专业分包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必须整理、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含结算资料)。否则,每延期一天,扣罚施工单位$500元,此项扣罚将在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12

  1.总则

  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xx)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国家、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为了便于各个管理环节的衔接,档案资料室配备专职档案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库房、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2.1.3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2.1.4设备到货后,由物资组汇同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后,设备资料(归档的发给施工单位的)统交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造册登记并建立收发明细帐。各单项工程总体验收由档案资料室对其各种技术文件和竣工资料进行查验,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2.1.5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档案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

  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2.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材料半成品试验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归档。

  2.2.3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

  2.2.4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不能用复印件)归档。

  2.2.5书写规定

  A)书写字迹工整,图样清晰。

  B)书写墨水应为碳素墨水,严禁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C)文件书写格式应用横行排列,文件段落,章节编排,按有关文件编写要求;汉字简化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

  2.2.6书写材料的大小尺寸应规范,装订边空白间距应为25mm,装订边空白间隙内不能进行书写和留有信息。

  3.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3.1工程文件接收

  3.1.1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接收;上级党政主管机关所发的行政及党务方面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接收。

  3.1.2工程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档案资料室。

  3.1.3设备文件,物资组汇同有关部门对设备开箱验收后,及时将设备资料立卷归档;设备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发放给有关单位。

  3.1.4档案资料室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3.1.5档案资料室对接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接收总登记帐和分类帐(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并能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类工程文件的查询检索。

  3.1.6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分发表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3.1.7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1.8档案资料室仅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登录总登记帐和分类登记帐;对分发各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不进行整编作业。

  3.2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3.2.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办理。

  3.2.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文件由工程部领导确定发放单位和数量。

  3.2.3档案资料室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施工图分发表、设备资料分发表分发工程文件资料(当工程施工图、设备资料份数有限时),档案资料室仅提供施工单位一套或二套文件,不足部分施工单位可委托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出增加施工图供应数量;设备资料文件不足部分,由施工单位自行联系复制,复制的设备资料应加盖“复制件”印章。

  3.2.4分发的图纸资料应建立资料分发台帐,资料分发台帐应留存备查。

  3.2.5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通知档案资料室;档案资料室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

  3.3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传递及管理规定

  3.3.1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统一由档案资料室按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中所指定的部门及时传递并建立签收记录。

  3.3.2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原件一律及时交档案资料室归档保存,工程结束后由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供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的复印件供设计院编制竣工图。

  3.3.3凡涉及设计修改、变更,档案资料室应及时在归档图纸的副本对应卷册图纸目录上加盖设计修改印章,并将变更单复印件及时放入卷册内。

  4.档案部门职责

  参建单位(总承包、发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承办单位)应按各自的职责,将负责承建、承办的项目文件材料进行收集、积累、整理,按照归档要求移交建设单位。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其总包项目的文件从形成到编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并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的归档工作。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全套完整、准确系统的符合档案规范标准的项目档案。

  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

  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对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设备技术、工艺、涉外、专利及商检索赔、竣工、试运行及验收等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收集、组织及汇总整理。

  设计单位:负责对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等文件进行收集、积累、整理。

  施工单位:整理现场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工程事故处理文件。

  监理单位: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在生产技术准备和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

  施工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施工,安装全部技术记录(含隐蔽工程的各种资料)。

  负责提交分部试运记录及验收签证书。

  负责提交分部试运阶段的方案、措施。

  负责提交移交试生产前的消缺记录。

  负责提交全部机组建设期间的工程联系单及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调试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所承担的调试项目的调试方案、措施与调试报告等。

  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设备缺陷处理记录。

  负责提交调整试运质量验评表。

  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变更设计资料及调试工作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设计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项目(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

  负责提交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

  负责按时提交全套完整的竣工图(一式八份)。并切实执行竣工图编制的有关规定。

  负责按时提交符合国家档案局相关制度的全套完整的竣工图光盘一套

  负责提交设计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质量监督部门(质量监督中心站与质量监督站)

  监理部门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监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

  监理各专业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归档案卷实施审查,对被监理单位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并在案卷内备考表审核人栏签署。

  负责提交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归档完整齐全的证明材料。

  对不符合归档要求档案的处理:

  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案卷和案卷内的文件,档案资料室有权退回立卷归档单位,立卷归档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

  凡因工程文件材料归档不完整,不符合有关归档规定者,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工程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1.对归档和发放后多余的工程文件和各部门使用后回收的图纸资料,先由申请销毁的部门登记造册,再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报公司总工及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2.对各单位修改替代后的档案,档案部门应列出销毁档案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公司总工及经理批准后实施,并对被销毁档案目录进行清除。

  3.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由保安部门确定销毁地点。销毁档案时,档案部门、保安部门均应指派专人监销,监销人必须在销毁清册一签字,档案销毁清册应存档。

  4.在鉴定销毁档案时,处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一律从长处理。

  其它

  工程档案的分类、编目、按本工程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及规定执行。

  档案、资料、图书的提供利用,按本工程档案、资料、图书借阅规定执行。

  工程声像档案的整理编目按本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档案库房管理按本工程档案库房管理规定执行。

  公司各职能部门工程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按公司各职能部门基建文件材料立卷归档范围、归档时间的规定执行

  5.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5.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主要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包括反转片)、影片、录像带、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5.2建设单位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声像档案主要有:建设工程的照片档案、录像档案和相应的文字说明。

  5.3照片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

  (2)能体现工程竣工后的外观、设计特色、地理位置;

  (3)以传统感光材料为载体的照片需报送底片、正片(照片);

  (4)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其影像不能进行后期加工,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400万有效像素(不允许插值)。

  5.4录像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题明确、内容连贯简洁、影像清晰、镜头平稳;

  (2)需注明工程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外观、周围环境、人防设施、消防设施、水电设施、保安设施、标准房、标准层、设计特色、建筑特色等;

  (3)报送第一代素材录像带,以及编辑后成品带或光盘(DVD或以上素质的格式)。

  文字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地点、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投资额、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结构、层数、摄影日期、摄影者等。

  6.档案、资料、图书借阅制度

  本公司全部文书、技术档案及资料均可借阅、利用。本着既能保守档案机密,又能充分发挥档案、资料为水利建设发展服务的效益,凡因工作需要借阅者,须办理下列手续:

  6.1借阅档案、资料一般只需由本人填写借阅登记即可(注明:用途、领用时间、归还时间)。归还时管理人员要对其检查之后方可归档。

  6.2借阅档案、秘密技术档案和资料,须填写借阅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即可。

  6.3绝密文书、技术档案和资料一般不借出、不复制、不摄影,如确因工作需要,应在借阅单上注明范围、内容、用途,先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批准、档案人员只能按其范围、要求、内容提供利用。

  6.4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资料者,凭单位介绍信,信上要注明查阅范围、内容、用途,属机密、绝密档案或资料,应主管副总同意,总经理批准方能借阅。

  6.5借阅的档案材料要妥善保存,不得损坏、勾划、删改、加注、拆页等。借阅人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泄密。未经同意,不得复印、抄录和转借,不能见档案内容公开出去。如遇丢失,要及时写出丢失报告,在没有做出处理前停止借阅。

  6.6借阅时间在两周以内,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对特殊情况需较长时间利用的要经主管副总批准,但年末要将所借档案交到档案室进行清点、核对后重新借出。对长期借阅档案不归还,又不说明原因,不办理续借手续的,档案人员要通知借阅部门负责人负责催还,否则对其整个部门暂停借阅。并严格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6.7凡借有档案、资料者,在工作调动、单位撤销、退职、退休、生病住院或借后暂不使用者,必须将档案或资料退回档案室,否则不能办理调离手续。同时档案室如因工作需要有权将档案、资料调回档案室。

  7.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7.1设计变更制度

  7.1.1应尽量减少施工中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如若不可避免,按本制度执行。

  7.1.2各现场专业工程师要有强烈的责任心,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把好工程质量关,并努力降低工程造价。在工程开工前,仔细研究图纸,并组织图纸会审,将施工图中出现的问题提前解决,对工程图纸不齐全的部分,需及时督促设计单位补充、修改图纸。

  7.1.3工程设计变更的具体经办人是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与公司总工及使用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联系,并负责分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7.1.4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有文字记载,禁止口头承诺。特殊情况下,可以先口头承诺,事后必须在7日内补办完设计变更通知单。

  7.1.5设计院以邮寄、传真等方式的设计变更资料,由项目经理负责签收并报送工程部备确认案后,技术负责人转发专业工程师组织实施。

  7.1.6各专业工程师在接到设计变更资料后应当天分发到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并监督实施。

  7.1.7设计变更的内容完成后三天内由分管的专业工程师填写执行结果,并报送项目经理审核。

  7.1.8经审核的执行结果备案登记,作为今后结算的依据。

  7.2签证管理制度

  7.2.1签证涉及到投资、工期等工程内容。为了做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工期,所有现场管理人员在开工前须熟悉合同书、招投标文件,需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控制现场签证。

  7.2.2发生合同中约定可以变更的情况或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经批准后,且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方能实施签证。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由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和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共同签证,严禁事后补签。

  7.2.3现场签证单由施工单位报送,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盖章后,由现场专业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复核后,共同签字并盖章,签证有效。

  7.2.4一次性签定金额在10万元以内,或工期延误在5天以内,由现场专业工程师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超出上述金额(或天数),项目经理需上报公司工程部经理,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签证。如遇紧急情况,现场代表可先作处理,但必须按审批程序及时补办签证手续。

  7.2.5工程使用材料的质量、价格如有特殊情况需签证时,由工程监理、项目部有关人员共同签证,必要时可进行招标确定

  7.2.6已审核同意的签证,施工单位必须按期执行,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由于施工单位对施工图阅读不仔细等原因造成的返工不予认可,因此延误工期由施工单位负责。

  7.2.7凡涉及到施工单位为评定优质工程等需要,而增加的施工管理、技术设施和部分材料、人工的费用,应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8.工程竣工图编制管理规定

  8.1编制竣工图的形式和深度

  8.1.1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则由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施工单位,下同)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8.1.2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8.1.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施工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自行绘图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图。施工单位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并附以有关记录说明,作为竣工图。重大的改建、扩建工程涉及原有工程项目变更时,应将相关项目的竣工图资料统一整理归档,并在原图案卷内增补必要的说明。

  8.1.4竣工图一定要与实际情况相符,要保证图纸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或其他易于褪色的墨水绘制。竣工图要经承担施工的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

  8.2编制竣工图的分工

  8.2.1建设项目实行总包制的各分包单位应负责编制分包范围内的竣工图,总包单位除应编制自行施工的竣工图外,还应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竣工图。总包单位在交工时应向建设单位提交总包范围内的各项完整、准确的竣工图。

  8.2.2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包给几个施工单位承担的,各施工单位应负责编制所承包工程的竣工图,建设单位负责汇总整理。

  8.2.3建设项目在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竣工图的编制、检验和交接等问题。

  8.2.4建设单位应组织、督促和协助各设计、施工单位检验各自负责的竣工图编制工作,发现有不准确或短缺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修改和补齐。

  8.3竣工图编制的套数大中型项目、重要公用工程和其它特殊性项目的竣工图至少应编制三套,一套送城建档案部门归档,二套由生产或使用单位保存。一般小型项目至少编制二套,一套送城建档案部门归档,一套由生产或使用单位保存,作为维护、改造、扩建的依据。项目竣工图套数应该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明确规定。

  8.4竣工图编制费用

  竣工图编制费用以第二条的分工及第三条规定的套数为基准,增加部分的费用由筹建单位负责。竣工验收后需要复制的,复制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13

  为了规范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资料的保护和利用,依据档案管理规范,结合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实际情况,特对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做修订如下:

  第一条总则

  为了加强我司工程技术档案归档管理工作,统一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归档要求及标准,遵照国家相关技术档案管理的规定,特制定《工程技术档案归档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工程技术档案的范围

  工程技术档案是指我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按规定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技术文件材料及相关图纸。

  第三条工程技术档案管理责任人

  1、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并管理保存。

  2、各相关部门(指工程部和设计部)要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本部门的工程技术档案管理。档案管理人员应按本细则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工程技术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和合理化利用,按期将归档内容移交给总经理办公室。此项工作应纳入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日程,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第四条归档范围

  1、对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公司工程技术档案的具体归档范围详附录a。

  3、竣工图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单体竣工图(包括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等个相关专业),一式两套,分别由工程部提交档案馆及物业;第二类为零星的竣工图(如:装修、幕墙等),由预算部会同竣工结算资料一同报公司存档;第三类为室外管网竣工图,一式四套,由工程部提交物业及公司档案室各一份。

  第五条归档方法和内容

  1、公司工程技术档案采取按工程项目分类的方法进行备案归档,每个项目的档案内容包括三部分:

  a、各相关部门移交给公司的各种载体形式的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及相关图纸,主要范围详附录a。

  b、工程部移交城建档案馆的竣工资料,主要范围详附录b。

  c、工程部移交物业的竣工资料,主要范围详附录c。

  2、为了便于统一管理,工程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工程的证件及批文的原件,扫描备份后统一交总经理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备案登记并归档。

  3、工程部移交城建档案馆的竣工资料,必须备份一套交公司存档。

  第六条归档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若为复印件应指名原件存放处,并加盖部门红图章。

  2、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3、归档的工程文件应采用碳素墨水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4、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为a4幅面。

  5、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新的竣工图章(50mm×80mm),示例如下:

  竣工图

  施工单位

  编制人

  审核人

  技术负责人

  编制日期

  监理单位

  总监

  现场监理

  6、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退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的空白处。

  7、利用施工图改绘的竣工图,要求制作竣工图的单位必须圈出修改范围,并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的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第七条单体工程档案移交

  各单体工程竣工后,所有需要移交物业备案的资料,应统一交给项目部档案管理员登记,由项目部负责组织移交物业,并做好移交登记手续。移交登记手续应包括移交内容的目录及交接人员签字,在移交物业同时将移交手续的登记备份交由总经理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

  第八条立卷要求

  1、组卷

  (1)各相关部门名称及代码,统一按简称的每个字的拼音首位大写字母组合而成。例如:设计部为s,工程部为g,以此类推。

  (2)各相关部门按上述要求的代码进行编册组卷(以卷、册、盒为主要形式),可据实际情况将归档材料和收、发文分开再行细化。卷内要有卷内文件目录及备考表。卷内所有文件需要装订成册。

  (3)待工程阶段性竣工完成后,或达到一定时间后由各部门资料员填写好本部门的卷内目录、备考表和案卷总目录移交给总经理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应对立卷归档工作全面负责。

  (4)案卷总目录为移交的本工程所有卷册名称,由本部门资料员统一编写。

  (5)总经理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需对案卷总目录进行汇总整理,形成系统完整的目录资料。案卷总目录中的“案卷号”由总经理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编制,并通知部门资料员校核。

  2、编目

  (1)编制卷内文件页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按年度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反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成套图纸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号。

  (2)卷内目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卷内目录式样宜符合本细则附录d的要求。

  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

  文件题名:填写文件主体全称。

  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包括年月日。如:20xx.2x4。

  页数:每份文件有几页(背面有文字的也算一页)。

  页号:卷内每份文件第1页所在之页的编号。

  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3)卷内备考表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卷内备考表的式样宜符合本细则附录e的要求。

  本卷情况说明:填写卷内文件借阅、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案卷立好以后发生或发现的问题,由有关的档案管理人员填写并签名,标注时间。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可不必填写说明。

  另需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页数(照片张数)。

  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

  (4)案卷总目录中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案卷总目录的式样宜符合下列要求。

  案卷号:以一本案卷为单位,内容包括部门、项目、时间、序列号4个要素,如“g—翠竹园—20xx —1”。

  案卷名称:包括案卷主要内容,分卷序号等,如“工程联系单 建筑 第一分册”。

  责任人:提供档案的部门资料员。

  编制人:总经理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

  (注:以上所有表格同行政《档案管理制度》表格)

  第九条归档时间和手续

  1、归档时间

  (1)每一工程项目的立卷归档,应在该阶段性项目全部竣工结束(移交物业)后两个月内完成。

  (2)具体的文件移交归档时间参照附录a。

  2、归档手续

  各相关部门的档案管理员在办理档案移交时,均需登记并签收。

  附录10—1:工程技术文件归档范围及移交时间

  附录10—2:工程技术文件归档范围及移交时间

  附录11:报送南京市城建档案馆的竣工资料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14

  工程资料是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竣工交付的必备条件,是反映结构工程质量的重要文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管理、维修、使用的依据,为了加强施工资料的统一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真正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确保工程档案齐全、完整、准确、系统,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和河北省有关规定、《河北省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13(J)35-20xx》,结合本行业特点、集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以规范资料员工作及工程资料管理工作。

  1.实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天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施工现场。

  2.资料员管理制度

  2.1 资料员必须持证上岗;

  2.2资料员应对资料工作认真负责,有强烈的责任心,对我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积极整改,全力配合资料检查工作。集团每月月检、不定期巡检对各在施项目工程资料检查时,各工程资料员必须到场,每月月检集团部门都会提前通知各工程检查时间,资料员迟到半小时或未到场接受资料检查,第二天将资料报到集团相关部门备查,如同一工程同一资料员连续发生上述情况第二次进行警告,第三次进行经济处罚,罚款金额为xx元。

  2.3 资料员采取优胜劣汰方法,技术质量部对天保集团在建工程资料员建立台账,每名资料员全年工作表现都会记录在册,对各方面表现较差资料员,集团有权禁止此人担任天保集团工程资料员。

  3.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3.1 为了统一和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实现施工单位工程资料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工程技术资料软件使用应选择工程所在省建筑资料管理规程软件,所做资料表格形式、报验方式、装订形式等应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有关规定。

  3.2 工程各参建单位填写、整理的工程资料应以审批文件、承包合同、设计文件等为依据。

  3.3 资料表格为打印形式。纸质载体幅面为A4,用纸应韧力大,耐久性强。若手工书写必须用黑色或碳素墨水。

  3.4 总承包单位负责汇总、整理各分承包单位编制的全部施工资料,分承包单位应各自负责分包工程施工资料的整理并移交总承包单位不少于三套。

  3.5 应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xx》和地方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档案资料整理规范进行资料分类装订。

  3.6 工程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及时收集、整理,保证资料的及时性。

  3.7 为了便于各个管理环节衔接,也便于集团公司、上级各领导部门对资料检查和对资料员督导工作,施工现场应配备资料室、档案柜等办公设施,资料必须放置施工现场,认真做好资料收集、汇总、整理、整改、协调、归档工作,做好接受相关部门检查的准备,做到资料齐全完整。

  3.8 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整理一套完整资料装订成册提交天保集团技术质量部。

  3.9 省优质工程应留存影像资料,照片、影像应清晰,能体现工程施工位置、施工质量、工程特点。

  4.工程技术资料质量要求

  4.1做到每道工序报验前相关资料准备齐全,认真书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有关责任方应签字盖章,并应按立卷要求归类。禁止出现资料后补、弄虚作假、资料填写不真实与图纸设计不符等情况。

  4.2 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方案审批制度和技术交底制度,单位工程及分部工程及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公司总工审批;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员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交底;方案一经审批后应严格遵照执行,不得私自更改,并交底到施工人员,严禁无方案、无交底施工,严禁代签代批方案。按规定应需监理单位审批的需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合格后遵照执行。施工方案必须工程开工前15日内上报审核、审批。

  4.3 严格按设计要求使用材料,严格按见证取样制度取样送检,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生产,及时收集整理试验报告。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15

  第一节、技术往来文件的管理

  一般技术往来文件是指装饰工程准备阶段和工程实施工程中,建设单位(业主)、施工单位(承包商)、设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及人员针对某个特定工程的往来函件,包括各种指示、通知、报告、请示、申请、邀请等文件。

  一般技术往来文件是施工管理和施工索赔的原始依据之一,由专人统一分类编号后保存,以便于今后核查。

  1.技术往来文件的管理

  一般技术往来文件的种类很多,可按不同的分类方式设立管理系统。

  一般技术往来文件的分类及管理方法

  分类管理方法

  业主按日期保存来自业主的函件,以及致业主的函件副本

  装饰工程施工单位按日期保存来自装饰工程施工单位的函件以及致装饰工程施工单位的函件副本

  设计单位按类保存,并按时间登记,作好分发记录

  监理单位按时间保存监理单位和函件及致监理单位的函件,报告,请示,申请等副本

  分包商分类,按时间登记保存

  供应商分类,按时间登记保存

  其他包括专家顾问、外来检查官员、参观人士、工地服务机构、新闻媒体的评论、观感、报道及其他资料,按时间顺序登记、排列

  2.装饰工程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应提交的书面通知和文件

  一般技术往来文件的分类及管理方法

  分类管理方法

  业主按日期保存来自业主的函件,以及致业主的函件的副本

  装饰工程施工单位按日期保存来自装饰工种施工单位的函件以及致装饰工程施工单位的函件副本

  设计单位按类保存,并按时间登记,作好分发记录

  监理单位按时间保存监理单位和函件及致监理单位的函件、报告、请示、申请等的副本

  分包商分类,按时间登记保存

  供应商分类,按时间登记分类保存

  职员关于职员任命及其他职员时间的函件,应分类保存,但应同时按时间、笔画或汉语拼音编制人员一览表

  其他包括专家顾问、外来检查官、参观人士、工地服务机构、新闻媒体等的评论、观感、报导及其他资料,按时间顺序登记、排列

  第二节、工地会议

  一.认真参加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组织和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及经常性工地会议。了解会议主要内容作好充分的准备。第一次工地会议基本上是工程师和施工单位的第一次正式接触,要确定许多影响以后工作的制度和原则,并且是决定工程何时或能否开工的关键环节。因此,第一次工地会议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必须认真对待并作好会议记录。

  (1).经常工地会议

  1).经常工地会议的目的

  a.讨论施工的问题;

  b.就有关问题进行讨论结果作出决定;

  c.记录有关事宜。

  经常工地会议是双方互相通知重要情况的场所,也是定期检查计划与实行计划情况偏差并着手纠正的良好机会,有助于避免误会和分歧。

  2).会议主要内容

  a.对上次会议记录的确认;

  b.工程进展情况;

  c.对下一个报告期的进度预测;

  d.施工单位投入的人力情况;

  e.技术事宜;

  f.财务事宜;

  g.与其他施工单位、配套工程的协调问题;

  h.材料质量、供应及保管情况及施工现场的管理情况;

  i.对施工单位的通知和指令及对业主及监理单的请示和要求;

  j.索赔。

  3).会议记录

  经常工地会议的记录是正式记录,其重性不仅在于指导和控制装饰工程施工的管理,而且在发生争议和索赔时会议记录往往是主要判断依据。因此会议记录必须由甲、乙双方都表示同意才有效。

  会议记录必须忠于事实及公平,应准确记录在会议中发表的全部内容。

  会议记录必须清楚列出:会议地点及时间、出席者姓名及他们所代表的单位、会议中发言者的姓名及所发表的内容、决议事项、行动由何人执行等内容。

  经常工地会议通常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装饰工程施工单位负责记录、整理,并在整理好的正式经常工地会议文件上签署完毕,然后交予总监理工程师审阅,签署认可,最后分发各有关单位存档。

  当经常工地会议记录需进行修改,或出现某些争议时,应在下次工地会议上讨论与澄清并取得共识。若要对会议的某个事项做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时,应采取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

  二.在日常施工生产中,如落实工作安排,督促施工生产,总结工作情况,帮助和教育后进,都需要通过会议的形式来解决。主要会议形式有:

  1.各工种和班组的班前会

  这一种制度性会议,在上班前15~30min,由工长主持,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应有选择地参加一些关键工种班组的班前会。一般要督促落实两个问题:

  第一.总结前一天的工作。包括完成工作量、进度效率、施工质量、劳动安全、用料及文明施工;

  第二.安排当天的工。将当天施工内容、部位、数量、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技术要点的重点、相关施工规范等注意事项落实到人。

  2.月、旬、周生产状况总结会

  主要是总结一段时间内,全工地范围在施工进度、安全、质量、文明、效率、纪律等方面的情况,表扬先进,纠正错误行为。此类会议通常由项目副经理主持。

  3.一般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分析会

  4.优劣时间现场会

  装饰工程施工工艺较为繁杂,当出现了先进施工工艺、优质产品、合理化建议时,应及时组织有关施工班组学习和推广。当发生典型的违章和冒险作业,以及野蛮施工时,无论是否已造成损失,均应及时纠正并召开现场会,对违章班组或个人进行批评处理。

  5.劳动竞赛动员和评比会。

  第三节、竣工资料

  一.竣工资料的主要内容内容及要求

  1.竣工工程项目一览表:包括竣工工程名称、位置、结构、层次、面积和附有设备、装置等。

  2.图纸会审记录;

  3.材料代用核定单;

  4.施工组织方案及技术交底资料;

  装饰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应内容齐全,审批手续完备。如有较大的施工措施和工艺变动,要编入交工验收资料。

  技术交底包括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合同要点交

  底等。各项交底要有正式书面文字记录和双方签认手续。

  5.材料、购配件、成品出厂证明和检验报告。

  装饰材料、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标明出厂日期。

  合格证和检验报告的抄件或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附抄件人签字和抄件(复印件)单位印章。

  石材、瓷砖除要有出厂合格证外,还应附有现场检验报告。防火材料要有国家标准的合格证书和消防部门的使用许可证。

  防火材料要有合格证或试验报告;水泥出厂要有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焊接要有焊条合格证书;钢材出厂要有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6.施工记录

  贴墙纸(布)要有基层含水率记录;

  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记录。包括事故报告、处理方案和实施记录。

  7.装饰施工试验报告

  贴瓷砖的沙浆若在现场自行配制,应经过试贴确定配比。试验报告注明组成的材料配比,并说明试验结果,由业主签字确认。

  8.预检记录

  包括现场基准点、楼层基准线、预留孔洞和预埋件位置的检查记录。

  9.隐检记录

  泛指轻质隔断墙、吊顶等项目的隐检记录情况。

  10.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包括所有分项工程应有的质量评定表及分布工程汇总评定表。

  11.交竣工验收书

  装饰工程施工单位(承包方)、建设单位(发包方)和设计单位(设计师)三方签认的竣工验收单,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核查,合格后签发核定书。

  12.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应有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三方代表签认,经济洽商可由装饰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两方代表签认。

  分包工程有关设计变更和洽商记录应通过装饰总承包单位办理;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按签证日期先后顺序编号,做到齐全、完整。

  13.竣工图

  凡原施工图无变更的,可在新的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作为竣工图;

  无大的变更可在原图上改绘,有重大变更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14.施工日记

  15.其他(封面、总目录)

  四.竣工资料归档

  凡是移交的工程档案和技术资料,必须做到真实、完整、有代表性,能如实地反映工程和施工的情况。这些档案资料不得擅自修改,更不得伪造。同时,凡移交的档案资料,必须按照技术管理权限,经过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认;对曾存在的问题,评语要确切,经过认真的复查,并作出处理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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