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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考勤制度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培训机构考勤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培训机构考勤制度1
业绩考评是对教师承担岗位工作的成果所进行的评定和估价;能力考评是依据岗位说明书规定的岗位要求,考评教师在岗位工作过程中显示和发挥出来的能力;态度考评的重点是考核教师工作的认真度、责任度,工作的努力程度,是否有干劲、有热情,是否忠于职守,是否服从命令等。
绩效管理是一种连续性的管理过程,既是对教师能力、工作绩效、工作态度的评价,也是对教师潜质的考察,是对教师未来行为表现的一种预测。因此只有程序化、制度化地进行绩效管理,才能真正了解教师的潜能,才能发现园所中的问题,从而有利于园所的有效管理。中小学教育培训交流尽在微信公众号校长运营实训。
教师的绩效优劣具有多因性,受教师的激励、技能、环境和机会等主、客观因素影响,需要沿多个纬度去分析和考评。
同时,教师的.绩效还具有动态性,即绩效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发生变化。管理者切不可凭一时印象,以僵化的观点看待教师的绩效,应该全面的、发展的、多角度的考察教师的绩效,力戒片面和僵化,保证绩效考核的准确性与公正性。
每个教师都希望自己的业绩得到公正、公平的评价,使自己的贡献得到认可,绩效考评的公开、公平、公正性直接影响到考评的效果和教师的认可度,学校应实现教师评价的公开化,进行上下级直接对话,面对面地沟通,借此取得教师们的认同,使科学的绩效评价管理得以进行。
依据教师职业特点,教师的绩效考核可以采取“360度”考评方式,多角度、多渠道地收集信息资料,对教师工作进行客观、公正、准确地判断:
1.上级考评
被考评者的上级主管,对被考评者承担着直接的领导、管理与监督责任,对下属人员比较熟悉了解,而且在思想上也没有更多的顾忌,能较客观地进行考评,所以在绩效管理中,一般以上级主管的考评为主,可占60%。
2.同事考评
同事与被考评者共同处事,密切联系,相互协作,相互配合,比被考评者的上级主管更能清楚地了解被考评者,对其潜质、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了如指掌,但他们在参与考评时,常受人际关系状况的影响,所以在绩效管理中,同事考评一般控制在10%左右,不宜过大。
3.家长考评
家长对被考评教师的工作作风、行为方式、工作态度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且有独特的观察视角,但他们对被考评教师容易心存顾虑,致使考评的结果缺乏客观公正性,所以家长的评定结果在总体评价中,一般控制在10%左右。
4.自我考评
被考评者对自己的绩效进行自我考评,能充分调动被考评者的积极性,特别是对那些以“实现自我”为目标的教师更显重要。但由于自我考评容易受到个人的多种因素的影响,使其有一定的局限性,所以其在总体评价中,一般控制在10%左右。
5.学生考评
学生和教师朝夕相处,对老师的一言一行有亲身的感受,但由于学生易把现实与想象混淆等心智特点,使其考评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大打折扣。在实际考评中,采用学生考评要慎重,一般不超过10%。
在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中,没有反馈的绩效管理制度将失去存在的意义。为了改进和提高绩效,管理者应当及时进行有效的考评结果反馈,开展与教师的绩效面谈。绩效面谈是整个绩效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绩效面谈为管理者和教师讨论工作业绩、挖掘其潜能、拓展新的发展空间,提供了良好的机会。
同时,上下级之间面谈,能够更全面地了解教师的态度和感受,从而加深了双方的沟通和了解。在考评结果反馈给教师的过程中,管理者应,当坚持面谈的针对性、真实性和及时性,掌握绩效面谈的技巧,选择确定有理、有利、有节的面谈策略,依据教师的个性特点以及心理承受能力,采用灵活多变、因人而异的绩效面谈方式,循循善诱,使教师明白其工作中的优缺点,鼓励教师自己发现和分析问题,实现“自己解放自己”。即使有些问题难以达成共识,也应当允许教师保留自己的意见。
总之,绩效面谈是绩效管理极为重要的环节,贯穿绩效考评的全过程,但常常被忽略。对于民办的教育培训机构而言,应该充分发挥面谈的作用,实现绩效管理的公开化,使教师发现自身的差距,纠正错误,弥补不足,以积极的心态对待过去,满怀信心地面对未来,努力工作。
培训机构考勤制度2
第一章目的
第1条为促进公司管理的规范性,维护办公秩序,保证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作为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工作时间
第2条每周工作6天,正常休息1天,每天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第3条主管级员工除正常休息外,每月有1天主管休,不做跨月累计。
第4条早班时间为9:00~18:00,中午11:50~13:00为午餐休息时间;晚班时间为14:00~22:00,傍晚17:50~19:00为晚餐休息时间,用餐时间可酌情提前15-20分钟。
第5条除规定休息和假期外,员工每天必须按规定的工作时间正常出勤,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用餐休息时间,且以1小时为限,否则按擅离职守处理。
第三章打卡规定
第6条除总经理等获准人员不属于考勤范围,其他员工须在上下班时间前后打卡,每天正常打卡两次。
第7条凡加班、补休、请假和外出办事,员工需按填写的时间打卡。
第8条公司各校区之间开会交流等不属于外出办事,员工须在往返时打卡。
第9条员工因故未打卡,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填写《考勤登记表》,每月因个人原因未打卡>3次,当月全勤无效。
第四章出勤规定
第10条以每周一的排班表为标准,若发生出勤变动,员工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或15-30分钟向部门主管申请,获得批准后由本人及时通知行政前台,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填写相关表单。
第11条各种出勤变动信息,员工、部门主管和行政前台之间须口头或电话通知,不能采用QQ,微信和短信的方式。
第12条每月因个人原因发生的出勤变动(事假除外)次数须≤3次,超出的每次按福利箱处理,且当月全勤无效。
第13条员工因个人或工作原因调班须填写《调班登记表》。
第14条员工外出办理与工作相关业务,须填写《外出办事登记表》。
第15条员工出勤管理办法见下表:
第五章休假规定
第19条公休
(1)正常休息日:根据各部门的员工排班表而定(周一至周五间任何一天),每月正常休息4天。
(2)法定节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上述节假为一般执行标准,因公司工作需要,总经理可以调整与决定具体的放假时间和长短。
(3)公司年休假
第20条事假
(1)员工遇事必须在工作时间内亲自办理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填写《请假单》。
(2)普通员工请假≤3天由部门主管批准,3天以上由行政人事主管批准;主管级员工请假≥3天需报总经理批准。
(3)员工当月请事假每次只有1小时,且累计>3次的,扣发薪资=时数工资x200%
(4)吃饭休息时间不计入事假内。
第22条病假
(1)员工因身体抱恙请假须填写《请假单》,并附上医院相关证明复印件,否则按事假处理。
(2)月累计病假≤3天,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按其当日工资标准的.60%核发;月累计>3天且≤7天,工龄≥1年的
员工,按其日工资标准的50%核发,不满1年者按其日工资标准的20%核发;月累计超过7天,按一般事假扣发工资。
第23条丧假
正式期员工直系亲属即配偶、父母、子女死亡,给丧假3天;期间工资照发。
第24条婚假
(1)公司转正后工龄满一年以上的员工方可享有带薪婚假。
(2)符合法定婚龄的员工,即男不满25周岁,女不满23周岁,可享受婚假3天;符合法定晚婚年龄的员工,即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以上者,可享受婚假7天。
(3)休婚假的员工须提前15天向总经理申请,并填写《请假单》,附上结婚证复印件,获得总经理签字同意后交由
行政人事主管。
(4)婚假需一次性休完,期间享受基本工资,但不享受绩效工资和岗位补贴。
第26条产检假和产假
(1)公司转正后工龄满一年以上者方可享有带薪产检假和产假。
(2)公司女员工怀孕后每月可享有1天的带薪产检假,在检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填写请假单并向行政人事主管出示医院检查证明方可有效,否则按事假处理。
(3)休产假的员工须提前15天向总经理申请,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女员工,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难产者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孕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将在不违反国家规定的情况下对工资标准做适当调整。
第六章加班规定
第27条公司提倡“今日事,今日毕”的工作作风,但由于特殊原因须在休假日或规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的,员工不得推诿,同时将视为加班
第28条加班执行
(1)员工加班须填写《加班申请单》。
(2)普通员工每次加班最小单位1小时,主管级员工每次加班最小单位2小时。
第29条加班待遇
(1)普通员工可享有加班工资或补休,主管级员工只享有补休。
(2)普通工作日和休息日加班,加班薪资=基本小时工资x150%;法定假日加班,加班薪资=基本小时工资x300%。
第七章补休规定
第30条每月员工累计的加班时间,可在当月或次月补休,若补休不完,则按作废处理。
第31条员工补休须填写《补休申请单》,补休以8小时为基本单位,不足的需一次性休完。
第八章考勤管理
第33条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34条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管理考勤、处理考勤数据,执行管理制度;各部门部门主管须以身作则,及时掌握本部门考勤状况,对本部门员工出勤变动负责。
第35条行政前台每天向行政人事主管汇报员工出勤情况,并于每月3号根据考勤原始表单和打卡记录情况,对全体
员工上月的出勤情况实事求是的统计,行政人事主管据此核发绩效奖金及填报员工工资表
第36条凡连续两个月未迟到、请假和出勤变动因个人原因小于等于两次的员工将获得全勤奖40元。
第九章附则
第37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地方,按本制度执行。
第38条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其他细化规定以此制度为依据。
第39条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即日起生效。
培训机构考勤制度3
为了进一步加强组织纪律,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规范管理,增强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研究决定使用考勤机进行辅助考勤,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教师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教师。细则如下:
一.上下班作息制度
1.教师作息时间表如下:
学期期间:
非晚辅导教师
周一休息
周二至周日上午9:00 —— 12:00下午14:00 —— 17:30
晚辅导教师
周一至周二上午休息下午17:00 —— 21:00
周三至周五上午休息下午14:00 —— 21:00
周六上午9:00 —— 12:00下午14:00 —— 17:30
周日上午9:00 —— 12:00下午14:00 —— 16:30
暑假期间:
全体教师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 —— 12:00下午14:00 —— 17:30
周日休息
2.注意事项:
(1)以上作息时间表适用于正常上班时间,非正常上班时间若有排课,教师也必须及时到岗。
(2)为使新教师尽快适应教学环境、熟悉教学内容,提升教学能力,晚辅导实习期教师第一个月内周三至周五上午10:00-12:00按规定在办公室看书备课或做试题。
(3)根据具体情况,可做适当调整。
二.上下班考勤制度
(一)考勤积分制
公司每月根据上下班打卡情况进行考勤积分制,为鼓励所有员工积极工作,奖励工作勤恳表现积极的员工,每月设立工作积极奖,月积分最高者奖励100元。
积分细则如下:
1.当月全勤者可参加积分评比候选工作积极奖,无全勤者取消资格。
2.每人每月月初从零开始积分,月底结算清零;月底积分最高者获评工作积极奖,以资鼓励。
3.按照公司上班制度规定时间正常上班,积分无增减;提前15分钟(含)至30分钟(含)上班每次加1分;提前30分钟以上上班每次加2分。
4.按照公司上班制度规定时间之外,因处理工作事务打卡上班1小时(含)以上每次加2分,1小时以下不加分。
(二)考勤规定
1、人事每月3日,核对上月考勤,根据考勤卡信息数据和报的请假单、缺勤汇总说明等考勤资料进行汇总,并将考勤表汇总表报薪酬处作为计发工资的凭证,每月1日至本月月底为一个考勤周期。
2、遇到考勤机故障不能正常考勤时,由所在单位考勤员、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并将当日考勤卡上签名确认。
3、员工因当日不能及时考勤和员工不小心忘记考勤的,包括员工上班前直接在外公干或上班后临时外出公干,由所在单位考勤员、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并将当日考勤卡上签名确认;请假或休假自行手写注明;无签名或注明的,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4、考勤表须由被考核人亲自打卡记录。记录要真实准确,杜绝营私舞弊,代打卡等现象。一经发现违规考勤情况,公司将对舞弊双方处以100—500元不等的处罚。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5分钟以内的,从第三次开始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每次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内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30分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或休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6、上班期间需要外出的,到前台写好外出理由及情况说明。私自外出和非业务外出的视为旷工处理。
三.请假制度
所有请假必须向直属领导审批并且不能影响公司事务正常运转。请假须提前写请假单,经校长批准后,报人事部备查;假期结束,须在期满上班时到人事部销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向有关领导联系说明情况,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凡未按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的或无故不到岗者,均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一)请假流程
1.非晚辅导教师请假流程
(1)将请假事由、时间报备校长初步同意。
(2)填好请假单,咨询部做好课程安排,签字审批。
(3)请假单交由校长签字审批。
(4)将签字审批过的请假单交由人事部备案。
(5)假期结束后回人事部销假。
简易流程图示:
校长初审——咨询部安排——校长审批——人事部备案——人事部销假
2.晚辅导教师请假流程
(1)请假一天以上,先将请假事由、时间报备校长初步同意,再向班主任提出申请;一天(含)以下,班主任安排好本班事务,初步同意。
(2)填好请假单,交由校长签字审批。
(3)将签字审批过的请假单交由人事部备案。
(4)假期结束后回人事部销假。
简易流程图示:
校长初审——班主任安排同意——校长审批——人事部备案——人事部销假
(二)假别规定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
2、病假: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必须写清请假时间,如到期没有康复的,必须续假,没有请假手续不到岗者,视为旷工。
3、事假: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照自动退出年终奖处理。
4、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5、产假:女职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自愿终身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晚育的,增加15天。
6、年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7、工伤假:凡工作中非个人过失造成严重负伤,二十四小时内凭正规医院签发的《诊断证明》依法享受工伤假。工伤期间的工资按照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月支付。
8、丧假: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直系亲属3天;非直系亲属2天。
(三)请假扣除
1.所有请假必须向直属领导审批。请假须提前写请假条,经校长批准后,报人事部备查;假期结束,须在期满上班时,到人事部销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向有关领导联系说明情况,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凡未按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的或无故不到岗者,均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扣发当日基本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
2.教师因事请假半天,扣除半天基本工资;超过4小时按一天计算,扣除全天基本工资。
3.教师因病请假一天以上,需出具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请假一天(含)内下,可凭请假单销假。员工病假休假,需填写《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按照请假程序办理,员工若因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请假单》,必须及时电话告知或委托他人向主管领导请假,待回公司后当日补齐请
假手续,交由人事部备案。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未办任何手续而缺勤者,作旷工处理。病假三天之内,期间工资按当日基本工资的50%扣除;病假超过三天扣除全天基本工资。
4.病假和事假视为缺勤,取消全勤奖。
5.教师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假期期间,视同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四.休假制度
1.鉴于辅导班行业特点,国家法定节假日一律正常上班,在节假日之前或之后进行补休。补休天数等于法定节假日天数。
2.正常休假视同出勤,照发基本工资。
3.为保证员工福利最大化,如在法定节假日课程安排不满或没有排课且不是教师拒绝排课的,可安排教师在法定节假日当日休息,过后不再补休。
4.晚辅导教师每月享有一天轮流休假时间,时间不固定,可累计。
(1)在不影响教学整体安排的情况下,尽量安排当月休假,逾期作废;
(2)若公司事务繁忙无法安排休假,可将假期延后累积,待到公司人员充足或辅导班淡季时再调休;
(3)若公司事务繁忙直到年底还无法安排休假,可根据寒假课程安排和年假连休或按照累积调休天数补贴基本工资。
培训机构考勤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校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劳动纪律。因事、因病或女职工生产等不能上班者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事后办理销假手续。凡未经请假、请假未被批准擅自离岗或假满无故不归,按旷工处理。
第三条各系、处务必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教职工的各类假期均应如实填写在《考勤汇总表》中,并于次月3号前将《考勤汇总表》上报人事处。
第二章请假审批权限的规定第四条病假。教职工因病请假,由医院认定并出具病假证明,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能离岗休假。
第五条事假。教职工因事请假,时间在1天以上者,须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表,按以下规定权限呈报批准后方能离岗休假。
1、教职工请事假,10天及以下由领导审批,报人事处备案。一个月以下由人事处审批;一个月及以上由人事处转呈学校领导审批。
2、职工请事假,5天及以下由领导审批,报人事处备案。5天以上15天以下由人事处审批;15天及以上由人事处转呈领导审批。
3、中层干部请假执行中层干部请假制度。
第六条婚假、产假、哺乳假、节育假等计划生育假。须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表,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经审批盖章后,报人事处备案。
第七条探亲假。教职工探亲均利用寒暑假,不得影响教学和工作。教职工请探亲假由部门领导审批,机关职工请探亲假由人事处审批。享受一年一次或四年一次探亲假,须到人事处登记备案。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教职工探父母一般20天,探配偶一般30天,寒暑假不足天数给予补足。留学时间在三年以上、婚后在国外学习一年以上的公派出国研究生,其配偶可申请出国探亲3个月。本人提出申请延期,经批准后可以延期一次,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
第八条丧假。父母、岳父母、公婆去逝,给3天丧假。如父母、岳父母、公婆在外地的,给予一定的路程假,由部门领导审批,来去路费自理。
第三章有关待遇的规定第九条病假。当月病假3天以下,工资照发;3至9天扣发当月津贴100%;10天及以上,扣发当月津贴。根据)130号文规定:工作不满10年的,从第三个月起发给本人职务工资的'90%,第7个月起发给本人职务工资的70%;工作满10年的,从第7个月起发给本人职务工资的80%。病假人员的其他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事假。满3天不满5天,扣发当月津贴50%;满5天及以上,扣发当月津贴;满10天或一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按天扣发职务工资。
第十一条出国、出境。公派出国研究生的配偶出国探亲,探亲假3个月内工资照发,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凡在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待遇以外申请出境、出国的教职工均按因私事出境、出国对待,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出国探亲一切费用自理。
第十二条产假、哺乳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哺乳假期间,领取职务工资80%,津贴停发。产假、哺乳假期间的其他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旷工。旷工一天,扣发当月津贴和奖金,并按天扣发职务工资和职务岗位津贴。连续旷工超过3天,扣发当月职务工资和职务岗位津贴。连续旷工15天给予辞退。一年累计旷工15天,按情节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经教育无悔改表现,一年累计旷工30天,给予除名。
培训机构考勤制度5
为使本中心保持良好的专业形象和社会声誉,将管理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加强劳动纪律,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考勤种类
1、迟到。指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与快乐基金配合执行)
⑴、15分钟以内,为快乐基金贡献1元
⑵、15~30分钟,为快乐基金贡献5元
⑶、30分钟~1小时,为快乐基金贡献10元
⑷、以上贡献金额,部门主管翻倍执行
2、早退。指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指无故缺勤或只口头请假而无递交请假条。
⑴、旷工1天,扣除当月岗位津贴
⑵、旷工2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60%
⑶、旷工3~4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0%
⑷、旷工超过5天,辞退
注:迟到、早退3次折算旷工计半天;迟到、早退6次折算旷工1天,或累计时间超4小时折算旷工1天。
4、请假。包括事假和病假。
注:⑴、事、病假一律必须提前一天向直属部门主管呈递正式规范的请假条,未提前递交的视为旷工
⑵、主管签字后方可生效,否则视为旷工
⑶、特殊情况当日未开假条者,应于次日补交假条并由部门主管开具证明,转呈至行政部入档
第二条考勤统计及评价
1、行政助理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
2、学校依据员工考勤决定员工的考勤奖励、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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