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1
为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范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进入我校的课外读物必须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 原则上学校每学年推荐一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为初选、评议、确认、报备四个环节。学校教导处、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员提出初选目录;各学科分管领导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审查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备案。
三、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自愿购买为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学校要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以外的课外读物进行指导。
四、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六、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
七、受捐赠的课外读物要明确来源,由学校进行审核把关,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备案。
八、针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九、落实学校图书馆管理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完善引进、岗位聘用、培训进修、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强化图书采购人员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供货渠道正规,图书来源可靠,采购流程规范,切实保证质量”。
十、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精神,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我校特制定以下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
(一)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
(二)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
(三)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二、管理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三、管理措施
(一)规范课外读物推荐使用
学校在进行课外读物的推荐与使用过程中,依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形成较为健全的遴选、审核和推荐机制。
1.遴选。
学校成立读物选购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党员教师、教研组长、骨干教师、图书馆管理员、家长代表等组成的读物审读专家,由审读专家遴选适合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
2.审核
(1)清单预审制。根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在教育部和专业机构推荐目录的基础上,以及近年来口碑好的课外读物中,选取相对适宜的图书进行初评,形成读物推荐清单。
(2)确认审核制。读物选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推荐读物目录,重点统筹数量种类,责任人签字后,读物方可进入学校。
3.推荐
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原则标准,审读专家库成员对每一本准备推荐的图书进行审读、评议,提出评议意见,形成学校推荐读物目录。
(二)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
1.全面摸底清查
学校以学期为单位,教导处牵头,分期初、期中、期末三个时段对馆藏读物进行全面摸底清查,严格以《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的“12条红线”为依据,对课外读物及时进行把关遴选,去芜存菁,汰劣留良,保证读物的健康与营养。
2.设立“图书观察员”
1-2年级采用学科老师做“图书观察员”,3-6年级每班设立2名学生“图书观察员”,他们负责对班级出借、归还图书中的破损图书进行整理,就读物细节问题进行上报。
3.发放告家长书
配合学校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合理选择,明确课外读物的质量要求,营造健康向上的阅读氛围,形成家校最大的教育合力。
(三)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
1.读书月。每学年开展主题式读书月活动,通过活动,激发学生阅读的'兴趣,培养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2.约书日。建立“一周约书日”,由图书室统一策划,利用新建阅览室,结合图书漂流、拓展课程、课后服务等,全校联动,全体参与,基本确保学生的每学期阅读量。
3.日有三诵。晨诵、午读、暮吟,每次十分钟的经典诵读,使学生能够受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保障
学校成立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制度》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学科教研组长各班主任
(二)注重宣传,严格管理
各级各班要结合学校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三)严格管理,失职问责。
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3
为营造良好的第二课堂氛围,充分发挥课外活动在学生素质提高中的重要作用,实现我院学生课外活动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我院学生课外活动的思想性、专业性和群众性,以达到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目的,特制定我院学生课外活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活动的开展原则上安排在非学习时间,活动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校、院两级活动的统一安排。
2、学生课外活动须坚持精神文明,不得擅自组织内容不健康,违校纪校规的活动。
3、学生课外活动须严格实行审批制度,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的活动须经班主任同意,以专业为单位开展的活动须经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同意,跨学院或在校外开展的活动须经院分管领导同意,社团开展的活动须经院团同意。
4、学生课外活动须有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和活动方案,并要针对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制定安全预案,活动结束须及时总结。
5、学生课外活动的开展须以安全为前提,活动须明确负责人及安全责任,活动范围原则上应在校园内开展。室外活动应事先经得学校保卫部门的同意。
6、学生课外活动的开展原则上自筹经费,提倡勤俭节约,活动过程中注意保护活动周围的环境,活动中正确使用和尽心保养开展活动所需的设施,器材等。
7、学生课外活动须按计划认真开展,切实保证活动效果和质量,对影响较好,意义较的活动,学院经讨论研究给予表彰奖励。
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4
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参考兄弟学校经验的前提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1、学生一律不能带手机进校园。
2、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政教处。进校后存放到班主任老师处。
二、使用规定:
(一)在学校期间学生一律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交友、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等不健康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机关处理。
(四)在学校期间,严禁玩手机,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六)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收缴,然后交到政教处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1、若在校期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扣留其手机交政教处,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4、凡是出现以上情况的,参照《归州中学学生行为规范量化细则》对各班进行量化。
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5
为了提升学生通疡仪和人文素养,维护校园安全安宁秩序,有效管理及教育学生在校正确使用手机(移动电话),依据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和本校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管理规定。
1、学校不鼓励学生在校使用手机,若有学生携带手机至校使用者,需遵守本管理规定。
2、每位学生自觉保管自己财物,如有手机遗失,须自行负责,学校不负保管及赔偿责任。
3、学生在校使用手机,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即星期一至星期四的每天早上6:40分(除早运外)至7:55分、中午11:40分至12:40分、14:30分至14:55分、下午16:40分至晚上19:30以及晚上21:30至晚上22:10这时间段内可以使用,星期五下午放学后至晚上就寝预备铃前,星期六、日可以使用,但排队打早餐、打中餐时、星期天的晚自习及晚寝睡觉时间不能使用。
4、学生在校内不能使用外露方式携带手机,即手机不能外露于校服、班服、便服、背包等。
5、学生在校内给手机充电时,必须在自己宿舍内并用自己所购买的电卡充电,在学校规定的可使用手机的时间段充电,中午放学后或晚上睡觉时只能用座充充电,充电时应该做到有人看管充电器物,以防手机丢失并注意用电安全。
6、上课(含室外课、实习课)、自习课、午休、晚寝及各项一律关机,严禁接、拨(含游戏软件、简迅、上网等);上述以外时间可开机,将手机调整成震动,且使用时音量尽量放轻,不可影响他人。
7、考试期间应遵守考场规范,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8、拨打或接听电话时,不要边走边讲,未经允许不能在办公场所使用,在公共场所使用手机(移动电话)时,不能声喧哗与口出秽言,并注意使用电话礼仪。
9、严禁使用手机(移动电话)做为聚众滋事之联系工具。
10、全体教师均负有教育学生正确使用手机的责任,如发现学生违规使用手机,交由该班班主任或学生科处理,学期末放假之时方可领回手机,并视情况按《学生管理手册ˇ理或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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