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生产现场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生产现场管理制度1
一、施工现场根据所处地域情况,设置符合标准的档栏,围栏。
二、建立健全的保卫消防组织和人员,做到昼夜巡查,不缺岗。
三、消防用水,消防器材具备充足适用,布局合理,消防设备三米以内不得堆放物品。
四、消防管道畅通。
五、临时工棚等设施支搭符合防盗防火要求。
六、对易燃易爆等物品,要设有专用库房和地点存放。存放领用专人管理,严格手续。
七、明火作业,采取专人检查批准,实行“用火证”制度,现场禁止吸烟,必要时设置安全的吸烟场所。
八、定期进行防盗防火教育,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九、对事故现场做好保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十、火警119;匪警110 消防保卫负责人
生产现场管理制度2
1. 适用范围
1.1. 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活动的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1.3. 公司鼓励从事技术、质量、工程、材设、人力资源、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施工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科学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安全生产标准化
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料、法、环、测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规范化、定型化、工具化的建设。
2.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重大财产损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2.3. 隐患
未被事先识别或未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的根源。
2.4. 工作环境
施工作业场所内的场地、道路、工况、水文、地质、气候等客观条件。
3 工作主体职责
3.1 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3.2 项目部根据承建工程的规模,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员,负责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日常工作。必要时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日常工作。
3.3 项目经理是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第一领导责任人,应保障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用,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限期完成上级安全部门或监理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要求。
3.4 项目施工员是现场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负有直接责任,编制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方案,落实安全员提出的不合格整改要求或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并限期完成,同时将整改情况反馈到项目部。
3.5 项目安全员负有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监督管理责任,督促落实安全文明管理措施;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临建设施、材料设备库场、施工机械使用的安全状况,及时排查安全事故隐患;负责监督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并反馈到项目部,提出改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建议。
3.6 劳务作业队长是劳务作业队的施工安全文明工作负责人,劳务作业队必须按照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劳务作业队的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工作;施工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文明工作负责人,施工班组必须配备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日常安全文明监督检查工作。
3.7 项目施工时,安全员和施工员发生意见不同时,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先执行安全员决定,再请项目部领导仲裁。
4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4.1 一般要求
4.1.1 安全标准化工作原则
1. 项目部开展安全施工标准化工作,除应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
2. 项目部安全施工标准化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证生产经营和施工活动的顺利进行。
4.1.2 建立和保持
项目部安全施工标准化工作,应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制度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施工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4.1.3 评定
1. 项目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三级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2. 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应根据本制度和有关评分细则,对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向有资格的外部评审机构申请复评认证。
4.2 通用要求
4.2.1 安全报监
工程开工前根据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到设区的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报监手续,并提供如下基本资料:
1.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工程中标通知书》;
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4.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计划(品种、规格、数量),安全生产费用预收凭证和费用计划;
5.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规划方案;
6. 拟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型号、数量;
7.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8. 建筑施工企业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9. 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4.2.2 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1.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必须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填写评估报告,评估人应对评估结论的可靠性负责。
2. 施工期间,项目部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按规定分阶段对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综合检查评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将评定结果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3.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上墙。
4. 项目部应配备有关施工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列为项目部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悬挂在施工现场操作岗位前。
4.3 核心要求
4.3.1 安全目标
1. 项目部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总体及年度或阶段安全目标。
2. 安全目标应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以及文明施工目标。
3. 安全目标应分解到项目部各管理层及相关岗位,并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工作,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把安全目标分解到每项工作并量化,并制定安全管理指标和考核办法。
4.3.2 组织机构和职责
4.3.2.1 组织机构
1. 项目部应根据承建工程规模,按规定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 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⑴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或安装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不少于1人;
⑵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或安装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1亿元的不少于2人;
⑶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或安装工程总造价在1亿元以上的不少于3人,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并设安全主管。
⑷ 项目部同时承担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土建、安装工程,按照土建专业、安装专业配备各不少于1人。
3. 项目部人员配备和岗位设置:具体要求执行《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4.3.2.2 职责
1. 项目部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2.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管理层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3. 项目部应建立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对各管理层和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4.3.3 安全生产投入
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安全费用应当专款专用,用于项目的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4.3.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⑴ 项目部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人员、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⑵ 项目部各岗位人员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岗位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人员汇总。
⑶ 项目部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
⑷ 项目部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将相关要求进行合规性评价,及时转化为本项目部的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2. 规章制度
⑴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行为和施工作业行为。
⑵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应符合公司、分公司相关要求。
3. 操作规程:项目部可根据工程施工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4. 评估
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施工工期,应每年至少一次或在施工周期不足一年的工程项目施工完毕时,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合规性评价。
5. 修订
项目部应根据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及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4.3.5 文件和档案管理
1. 项目部应执行公司的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2. 项目部应建立主要安全施工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3. 安全检查采用仪器监测的技术检查、监测记录,由检查人或施工员负责填写、收集、整理;安全检查采用巡视检查方法的检查、监测记录,由检查人负责填写,安全员负责收集、整理。
4. 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执行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或行业的要求。
生产现场管理制度3
一、质量管理
1、各车间主任应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工作。
2、对生产中的关键过程要按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认真执行“三检”制度,教育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要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三检:自检、互检、巡检)(要让员工明白后工序就是客户的原则)
4、各车间主任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放行。
5、各车间要严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二、工艺管理
1、严格贯彻执行工艺规程。
2、对新员工和工序变更人员要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3、对材料进入车间后要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方可投入生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4、严格执行标准,如需修改或变更,应提出申请,并经试验鉴定,报请生产技术部审批后方可用于生产,严禁私自修改。
5、生产线工装应保持完好。
6、合理使用设备、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
三、定置管理
1、各车间物料或产品应按区域、按类放置,合理有效的利用空间。生产加工部位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外,工作台附近不得有杂物。
2、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3、各车间要勤检查、勤清理,对于产品要轻拿轻放,保证产品外观完好。
4、加强各车间不合格品的管理,应有记录,标识明显,处理及时。
5、安全通道内不得放置任何物品,不得阻碍。
6、消防器材定置摆放,不得随意挪动,并保持其清洁卫生。
四、设备管理
1、各车间的设备应指定专人管理。
2、坚持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即: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
3、坚持“六字要求”即:整齐、清洁、安全。
4、设备管理要做到“三好”“四会”三好即:管好、用好、保养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
五、生产车间管理
1、严格现场管理,要做到生产任务过硬、操作技能过硬、管理工作过硬、劳动纪律过硬、思想工作过硬。
2、经常不定期开展车间内部工艺、纪律、产品质量的自检自纠工作。
3、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努力达到并提高各个岗位的技能要求。
4、各车间区域内应保持清洁,地面不得有积水,不得堆放垃圾。
5、车间内使用工具、设备附件等均应指定摆放,做到整齐有序。
6、坚持现场管理文明生产、文明操作、根治磕碰、划伤等现象。每天下班要做到设备不擦洗保养好不走,物料不按规定摆放好不走,工作场地不打扫干净不走。
7、边角料及废料等分类放到指定地点存放。
8、认真考核,须秉持公平、公正之原则。
六、安全生产管理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规定每个操作人员工作位置和活动范围,严禁串岗;每个员工要养成良好工作作风和严明的纪律,不断提高全体员工自身的素质。
3、操作人员要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确保起到安全防护作用,严禁违章作业。
4、经常开展安全教育,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5、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安全生产,防止生产工作中安全事故的发生。
6、发生事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及时上报。
生产现场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了规范本公司生产车间的现场管理,改善生产现场的生产次序、卫生条件,从而提高现场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所属区域内 (共分为XX车间、XX车间、包装车间、仓库(含成品库、配件库、材料库)以及厂区公共区域5个区域的现场管理。
3、现场管理内容:
3.1 整理:区分要用的和不用的物品,不用的物品彻底清除掉。
3.2 整顿:需用物品依规定定位、定量摆放整齐、并标识清楚。
3.3 清扫:清除责任区域的杂物、脏污、并防止污染的发生。
3.4 清洁:将上面的3项内容实施的做法彻底化、制度化、规范化、并维持成果。
3.5 素养:养成依规定行事、从心态上养成好习惯。
4 职责:
4.1 各车间主任负责各自车间的现场环境。
4.2 各仓管员负责各自区域内的现场环境。
4.2 生产厂长和办公室负责公共厂区的现场环境。
4.2 每个责任区域内的具体小区域划分由各自主管另行划分并指派专人负责。
5 操作程序:
5.1 现场管理(暂行)标准
5.1.1 整理:
5.1.1.1 所属区域内无不用的物品。
5.1.1.2 所属区域不用物品的清除,并按规定地点放置、标识和定期处理。
5.1.2 整顿:
5.1.2.1 所属区域的物品(包括板材、配件、半成品、成品、合格品、不良品、待检品、返修品、边角料、条料等)均有明确的放置位置,并按规定位置整齐放置、标示清楚。
5.1.2.2 各区域的工具、工装(包括办公用具、辅助工具(如:焊枪、胶水、塑粉、油漆、挂钩等)、维修工具、测量工具、工具箱、办公桌、办公椅、风扇、推车、标示牌等)、劳保用品(包括:手套、口罩、围裙、面罩等)均有明确的放置位置,并按规定位置整齐放置。
5.1.2.3 各区域的文件资料(包括规章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图纸、各种报表、记录表单等)均按规定整齐放置,且为最新有效版本。
5.1.2.4 各区域所用的劳动工具(包括扫帚、拖把、垃圾桶、抹布等)须按规定整齐放置。
5.1.2.5 各区域通道无物品堆集、保持通畅。
5.1.3 清扫、清洁:
5.1.3.2 区域内地面无烟头、纸屑、铁件、其它垃圾等杂物及积尘、积水、积油。
5.1.3.3 区域现场的区域线、定置线保持完好、明亮。
5.1.3.4 各种作业记录(包括设备点检表、工序流转卡、工艺图纸、质量报表、生产日报表、统计表、等)均按时记录,且记录须规范、准确、完整。
5.1.3.5 各区域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大扫除。
5.1.4 素养:
5.1.4.1 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工作服,工作态度良好,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打游戏、看小说、打磕睡等。
5.1.4.2 公司明确需佩戴劳保护具的岗位,应正确佩戴劳保护具。
5.1.4.3 全体员工必须养成良好习惯、自觉按规定开展现场管理活动。
5.1.4.4 各车间主任应按规定对本辖区内进行自查、并督导所属员工按要求进行现场管理活动的开展,逐步提高员工素质。
5.1.4.5 各车间主任应任随时检查本辖区的现场管理效果,组织全员逐步实施现场管理制度,提高现场管理水平。
5.2 实施方法:
5.2.1 成立以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各车间主任或负责人为组员的“现场环境检查小组”。如组长临时外出则应委派办其它中层领导人员做为临时组长履行其检查任务。并将“检查小组”成员和各区域负责人与本制度共同张榜公布。
5.2.2 明确检查范围,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来确定检查现场区域范围。确定各单位区域完整性和检查的有效性。区域的划分可绘制平面图方式。检查人员根据该图来判定责任单位。
5.2.3 检查过程中,被检查到的区域负责人应不参与打分,但必须随同“检查组”一并检查本区域。
5.3 检查、评比及考核管理规定:
5.3.1 各区域应按本制度“5.1”条款内所规定的各项要求每月进行一次整理、整顿、清洁、清扫、现场环境,并协同“检查小组”对治理后的生产及工作现场进行拍照留样,并将各区域负责人和“检查小组”共同认为“合格现场”的图片张贴在各自的生产或公共区域,“检查小组”将以此做为不可量化项目的检查依据。“检查小组”在每次的例行检查中如发现现场的“留样照片”掉落或遗失应立即对此进行重新张贴,确保每次检查均有对比图片。
5.3.2 考核:
5.3.2.1 本制度应以奖励集体,处罚个人的原则进行奖惩。处罚金额将从个人当月工资内扣除,奖励金额将以现金形式下发至所奖励区域负责人手中,由区域负责人代为掌管。
5.3.2.2 公司财务应为此建立专项账目,所处罚到的款项不得挪作他用。如专项账目内的金额低于奖励金额,将从公司财务内进行补贴。
5.3.2.3 所获得奖励的区域,由该区域负责人代为掌管奖金,由该区域集体讨论奖金使用方式,并将使用后的账目进行张榜公示。
5.3.2.4 考核内容共15条,实行加分制,不符合的项目应按所规定分值进行累加。(检查表为统一格式,如所检查项目不涉及本区域,则不对此进行检查和加分)。
5.3.2.5 “检查小组”应对各区域每周不低于2次的不定期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拍照取证,并填写检查表,由“检查小组”组长和被检查区域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取证照片与检查结果一并公布。办公室后勤岗将检查结果于第二天进行张榜公布。办公室后勤岗每周汇总一次,并呈报给办公室监理,每月由办公室进行总评分。
5.3.2.6 每月成绩统计:各区域每次检查的得分进行总和。
5.3.2.7 办公室每月对现场管理的奖罚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进行总结,于次月3日前报副总经理。
5.3.3 检查内容及加分标准
(1)各类机械设备有日常维护保养,无污垢,无锈蚀。今日所开机的设备应有做点检工作并认真填写记录。 (不符合:+1分/每台设备)
(2)各种产品及其它物品无混放、混装、分类清楚,摆放整齐,有防尘措施,有堆放高度要求限1.5米以内的产品严禁超高堆放。 (不符合:+1分/1处)
(3)各类物品、存放产品和在制品有检验试验状态标识,不合格品的必须隔离。(不符合:+1分/1处)
(4)转运车、空托盘、空铁桶(框)、各类标示牌、黑板、扫帚、拖把及其它清洁工具有固定地点摆放, 无乱丢乱放现象。 (不符合:+0.5分/1处)
(5)货架、材料架、箱、柜上的材料、物品摆放整齐,无尘埃,标识清晰。(不符合:+0.5分/1处)
(6)工具、模具、量具、检具、刀具、计量器具、仪器仪表、劳动保护用品无乱丢、乱放现象保管良好,仓库必须建好台帐备查。 (不符合:+1分/1处)
(7)车间、仓库有划分定置管理区域,黄线清楚、通道畅通。在没有得到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把本区域的物品置于它处。所有物料均有定期盘点,标识清楚,帐、物、卡保持一致。(不符合:+0.5分/1处)
(8)车间、仓库、办公室角、均有清理。墙壁、门、窗、卫生间、无乱贴、乱挂,干净清洁。 (不符合:+0.5分/1处)
(9)办公桌整洁,各类文件、资料、台帐、表单,应摆放整齐、无乱涂乱画、保管良好。(不符合:+1分/1处)
(10)各责任区室内、外地面干净,无散落产品、纸屑、油污、零件、垃圾等。(不符合:+0.5分/1处)
(11)室内外垃圾桶有固定地点摆放,无垃圾溢出。无人工作时,必须关机器、关电扇、关灯、关水和关门窗。 (不符合:+0.5分/1处)
(12)区域内临时摆放的物资产品须有标识、放置整齐,不阻碍通道。 (不符合:+0.5分/1处)
(13)卫生责任区无杂物,地上无油污、积水、纸片、塑料袋、铁件等垃圾,保持干净。(不符合:+0.5分/1处)
(14)工作时间里,必须穿工作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打游戏、看小说、打磕睡等。 (不符合:+1分/1人)
(15)公司明确需佩戴劳保护具的岗位,应正确佩戴劳保护具。 (不符合:+1分/1人)
5.4 奖惩办法:
5.4.1 优秀: 月总得分在20分以下(含20分)的区域为优秀单位,公司予以100元的奖励;
5.4.2 合格: 月总得分在21~40分的单位为合格单位,公司对其不奖不惩;
5.4.3 不合格: 月总得高于41分(含41分)的区域为不合格单位,公司对其不合格单位负责人处以50元处罚,所有加分项目的具体执行和操作人员每人处以10元的处罚。
5.4.4 在考核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项,“检查小组”应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在整个期间应不对所整改的区域进行检查,但在整改期限后被责令所整改的区域未按要求达到整改的效果,将对该区域处以“+5分”的处罚,并再次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如连续2次未达到整改效果将对该区域负责人处以20元的处罚,3次以上每次应追加处罚10元。并对生产厂长和办公室主任连带处罚10元。
5.4.5 各区域的奖罚由办公室主任以书面通知财务部执行,同时将于受奖或受罚区域负责人签字确认。
5.4.6 检查小组在考核过程中严禁擅自加分或舞弊现象,如有不同意见,区域负责人可向副总经理进行申诉,如却有擅自加分或舞弊现象的则对现场管理小组进行处罚。第一次张榜公布以示警告;第二次予以50元的处罚。
5.4.7 对连续三个月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部门,对其责任人处以50元的处罚。
5.4.8 每月对检查各单位检查情况及奖罚情况须及时在公布在宣传栏内。
6、其它说明:
办公室后勤岗将不定期对不符合要求的生产现场及公共场所进行拍照及张榜公示,但不做为本制度内所规定的检查及评判依据,只起到跟踪督促作用,但所拍摄的不符合要求的照片的地点应作为各检查小组重点检查对象。
7、实施说明:
本制度为三个月暂行制度,应从相关人员批准之日起实施,如在实施过程中有不符合实际情况或与实际操作相矛盾之处,应向办公室主任提出异议。在拟定正式制度时统一修改。
生产现场管理制度5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确保生产现场人员和作业符合要求,实现优质、高效、安全、卫生生产;
适用于生产现场所有管理、操作人员。
1.2生产现场卫生要求执行《卫生控制程序》。
2职责
2.1生产工程负责制订本管理规定,责成各生产现场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
2.2生产工程每月进行一次生产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考核;
3工作程序
3.1.1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生产加工。
3.1.2操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培训,使其熟悉工装/设备及工具之正确使用方法和防范意外的方法。
3.1.3各种工装设备及工具应经常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
3.2工作现场之整理整顿
3.2.1定置管理
a)人员定置:规定每个操作人员工作位置和活动范围,严禁串岗;
b)设备定置:根据生产流程要求,合理安排设备位置;
c)工件定置:根据生产流程,确定零部件存放区域,状态标识和流程图;
d)工位器具定置:确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e)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3.2.2定置管理实施要求
a)有物必有位:生产现场物品各有其位,分区存放,位置明确;有位必分类:生产现场物品按照工艺和检验状态,逐一分类;
b)分类必标识:状态标识齐全、醒目、美观、规范;
c)按区越定置:认真分析绘制生产现场定置区越,生产现场所有物品按区越标明位置,分类存放;不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3.2.3 整理整顿要求
a) 整理:效率和安全始于整理。把要与不要的人、事、物分开。对于生产现场不需要的坚决从生产现场清除掉;
b)整顿:在整理的基础上,把生产现场需要的进行定置管理;
c)清扫:生产加工部位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外,工作台附近不得有杂物。
d)清洁:每个员工持证上岗,仪容整洁大方。
e)素养:上班时间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在非指定场所严禁抽烟;每个员工要养成良好工作作风和严明的纪律,不断提高全体员工自身的素质。
3.3生产现场安全管理
3.3.1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操作规程教育,使其熟悉工装/设备及工具之正确使用方法和防范意外的方法。
3.3.2生产现场油、电、机械传动等容易产生安全事故的部位,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牌;对易燃品(如包装材料)存放区,必须按照过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的规定,配备安全防范设施。
3.3.3操作人员要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确保起到安全防护作用,严禁违章作业。
3.3.4生产现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尽可能的确保人员安全,减少经济损失。
生产现场管理制度6
1 总则
1.1 为强化工程建设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法规、制度等,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2 在施工管理过程中,除本规定外,各单位还应执行《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及《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1.3 应严格遵循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在确保人身设备安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组织文明施工。
1.4 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摆正安全、质量、进度三者之间的关系,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质量及进度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5 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观念,安全制度要有严肃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 在执行过程中,遇有和上级规定相抵触时,应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2 组织
2.1 由业主组织成立以业主为主任、监理及各承包商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协调工作。
2.2 各单位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文明组织机构,并有完善的安全网络体系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各承包商及其所属单位各级主要负责人是安全文明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要使安全工作做到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3 各承包商安全生产部门在业务上接受业主、监理及上级安全部门多重领导。
3 业主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面的检查、监督、管理责任。
3.1 认真贯彻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
3.2 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督促各单位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安排、部署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活动。
3.3 严格施工现场总平面、施工用水、用电、施工道路的安全、文明管理。按合同规定负责组织划分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区域,做到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3.4 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执行。
3.5 向上级有关单位上报建设工程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
4 监理对工程建设施工安装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负检查、监督、管理责任。
4.1 参加审查承包商的安全资质、安全管理、安全保障体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监督执行。
4.2 审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机构、目标、措施及各级责任制并提出意见和进行监督实施。参加安全例会,进行安全考核,审查安全报表。
4.3 协助业主协调解决各承包商在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施工问题。
4.4 监督检查各承包商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执行情况。根据业主授权,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活动,有权按规定开出处罚单;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失控的承包商,有权责令停工整顿;对严重失控的承包商,有权向业主提出建议,责令其退出现场。
5 各承包商对其所承包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面管理责任。
5.1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
5.2 服从监理及业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接受监理及业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
5.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体系、安全“三项机制”(安全风险、监督制约、教育激励),并行之有效的运作。
5.4 负责组织学习、推广兄弟单位先进的安全、文明施工经验,取长补短。
5.5 负责制定本单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经济制约措施,并能行之有效的运作。
5.6 严格按基建程序和施工顺序施工,积极有效的解决施工中存要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5.7 按照业主划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区域,层层分解,做到责任落实到人,有关职责、制度、规定等制成标语牌立于显著位置。
5.8 积极参加由业主或监理组织的有各承包商参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联合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接受业主处罚。
5.9 积极参加安全、文明施工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经验,努力消除事故隐患,消除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
5.10 及时向监理及业主提供事故情况及事故调查、分析报告。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如实向业主提供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5.11 负责施工管理区域的消防及治安保卫工作。
6 管理
6.1 各承包商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必须与业主签订安全责任合同书,否则不准进入现场。
6.2 各单位人员进入现场均须佩戴安全帽,承包商管理及施工人员应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并将其有关规定报监理和业主备案。施工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均需穿戴安全用品,
6.3 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设备事故时,各承包商应及时向业主、监理及有关上级部门通报。各承包商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研究处理办法时,监理及业主的有关部门和领导应予关心和帮助,并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
6.4 监理和业主管理人员对施工活动中不安全因素提出监督意见,各承包商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6.5 承包商在开工报告中应专项列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各级安全人员,应对同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作业指导书安全部分进行审核。
6.6 各承包商必须重视文明施工,必须保持承包范围内的`道路畅通,场地平整、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必须堆放整齐注意消除污染,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对施工作业面作必要的清理。
6.7 承包商每月25日向监理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月报并报送业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总结。
6.8 由业主或监理组织,各承包商参加或承包商自我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经验,表彰先进。
6.9 各承包商安全部门应按年度制定安全活动计划,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各承包商进入场区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部颁的有关安全规程组织施工,并应制定严密的、切实可行的“工地安全生产条例”及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承包商必须对其施工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7 检查
7.1 监理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上午定期组织有各承包商参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联合检查,业主有关部门参加,对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总结交流经验,通报各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下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2 监理应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执行情况,同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或重点检查,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出具整改通知单、提出批评、通报、警告、罚款、停工整改、直至建议清除出场。
7.3 每周监理例会中,安全、文明施工作为专题,各单位通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下周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消除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
7.4 业主定期组织有监理和各承包商参加的联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对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评分,并对评出获得第一名的承包商授予流动红旗。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
7.5 各承包商在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后,应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报监理和业主备案。
7.6 各承包商内部应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整改、奖惩制度,经常地对本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自查、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7.7 各承包商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有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会议,专业监理工程师列席会议,检查、了解本单位各施工项目和各工种、工序作业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7.8 监理和业主对安全、文明生产等的检查和管理,丝毫也不减轻承包商的责任,更不能替代承包商的责任,承包商不得以此为借口推卸应负的职责
7.9 各方现场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要有书面检查记录和处理意见,并入档备案。
8 现场安全管理通则
8.1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施工项目如:爆破、起重吊装、深基础、地下洞室、高边坡、高层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架)、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的拆装、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以及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有图纸、计算书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业主及监理单位进行专项审查和审批,并应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管理。
8.2 建立验收确认制度,对脚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起重机和其他施工机械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安装后,应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对外购的设备、设施和产品,在正式使用前,应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
8.3 施工单位应对参加施工的职工,根据不同工种和劳动条件发给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会其正确使用。
8.4 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应体检合格,并符合相应工种身体条件要求。
8.5 工地在开工前应铺设整齐和足够宽度的硬化道路,不积水、不堆放构件、材料,保持经常畅通。
8.6 行人、车辆等较为繁忙的交叉路口,应悬挂安全指示标牌。
8.7 各种料具应按照总平面规定的位置,按品种、分规格对方整齐,表式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应随完工随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应码放整齐。
8.8 在天然光线不足的作业场地、通道及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处,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8.9 工程现场应将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区分开设置。
8.10 工程应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预案)、动火审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办法。应按施工规模建立消防组织,配备义务消防人员,并应经过专业培训和定期组织进行演习。
8.11 工程现场应按照总平面图划分防火责任区,根据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当施工高度超过30m时,应配备有足够扬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须保障畅通的疏散通道。
8.12 工地应设置吸烟室,吸烟人员必须到吸烟室吸烟。
8.13 各种气瓶单独存放,库房应通风良好,各种设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点部位、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域如需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溅引燃其他可燃物。在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合理布置干粉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带等消防设施,并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
8.14 工程应按照作业条件,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指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8.15 雨季施工应考虑施工作业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对现场防雷装置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防止雷击伤害。
8.16 冬季施工应采取防滑、防冻措施。
8.17 遇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大雪、浓雾等恶劣气候,严禁露天起重吊装和高处作业。
9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
9.1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所在单位写出书面材料报业主,经讨论研究后由业主给予奖励,奖励分表扬、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
9.1.1 认真执行国家安全、文明施工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害中成绩显著者,视情况给予奖励。
9.1.2 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成果,成绩显著者,奖励100—1000元。
9.1.3 在每季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竞赛中,成绩满90分以上且第一名的单位分别发放一次性奖金1000元。
9.1.4 全年完成施工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单位,将按照工程进度情况部分归还安全风险抵押金。
9.1.5 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每项奖励200—20xx元。
9.1.6 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文明施工,经常指出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且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者,每次奖励100—500元。
9.1.7 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奖励100—500元。
9.1.8 其它在安全、文明施工中成绩突出者,视情况奖励。
9.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由监理或业主发出处罚通知单,并由业主给予处罚。处罚分批评、通报、罚款、停工整顿等。
9.2.1 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的单位,业主有权中止施工合同。
9.2.2 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业主对安全、文明施工协调的,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100—1000元。
9.2.3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将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按每人次5万元扣罚。发生重伤事故的责任单位将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按每人次2万元扣罚。全年出现重伤故事两次的责任单位,令其停工进行整改,严重者解除施工合同。
9.2.4 发生设备损坏事故的责任单位,除按经济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赔偿外,将受到直接经济损失的10%罚款。
9.2.5 联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考评成绩低于70分的单位,根据情况处以500—20xx元罚款。
9.2.6 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后,未按期进行整改或整改不认真的单位,根据情况每项处以500—1000元罚款。
9.2.7 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或运转不正常者,罚1000元。
9.2.8 安全监察机构未落实或不能有效运作者,罚1000元。
9.2.9 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活动动者,缺少一次,罚款500元。
9.2.10 严格培训制度,职工(含临时工、民工等)应经安规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对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而上岗者,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
9.2.11 发生事故,未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者,或发生事故,隐匿不报者,每次罚款1000元,情节恶劣者加倍处罚。
9.2.12 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未报监理和业主审批者,每次罚款1000元。
9.2.13 未做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而施工者,罚款500元,并限期进行交底。
9.2.14 进行“三违作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者,每人次罚款50—500元。
9.2.15 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按规定着装、作业人员没有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者,每人次罚款50元。
9.2.16 应设围栏、扶手、盖板、安全网等防护设施而未设置或设置不合格者,每处罚款500—1000元。
9.2.17 “安全监察人员”在施工现场无标记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9.2.18 施工作业区、路口、楼梯口等行人密集区应设有安全警示牌,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有关安全规定、制度、注意事项等应明确、醒目,缺少一处者罚款100—500元。
9.2.19 未经批准,堵塞现场交通,每处罚款100—500元。损坏路基、路面者,按造价加倍赔偿。
9.2.20 未经批准私自占用场地、道路,罚款100—500元。损坏地下、地上设施者,按造价加倍赔偿。
8.2.21 施工用水、用电、力能布置等应符合业主及规范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100—200元,并限期整改。
8.2.22 承包商应加强各自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凡因治安、保卫工作不力致使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设备、材料等丢失或损坏事故的,将处以经济损失的10—30%的罚款。
9.2.23 各承包商应为本单位人员制作胸卡,没有佩戴作业者,每人次罚款50元。
9.2.24 凡无故不参加由监理和业主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会议、检查的单位,每次处以100—500元罚款。
9.2.25 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每人次罚款1000元。
9.2.26 严禁在成品马路、水泥地坪、楼、地面上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垃圾等物。违者罚款100—500元。
9.2.27 严禁在成品马路、水泥地坪、楼、地面上直接拌和(或堆放)混凝土或沙浆,严禁在其上切割或焊接金属材料。违者罚款100—500元。
9.2.28 承包商在成品马路上运输砼拌和物及其它松散材料,必须设专人随时清扫、冲洗掉落的砼拌和物或落地的物品。违者罚款100—500元。
9.2.29 严禁直接利用建、构筑物柱、梁直接捆绑钢丝绳索、超重重物或作拖拉缆风绳的固定点,必须时应经监理和业主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后方可实施。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0 对中、高级成品楼地面(水磨石、地板砖、大理石、花岗石、PVC地板块、防静电活动地板等)、内墙面,承包商应采取保护措施,经覆盖后方允许施工。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1 安装工程管道穿越楼、墙面,应尽可能在土建工程实施前提前提出要求,确实需要穿凿打孔洞时,必须提出申请,经监理和业主批准后,应采用专用工具实施。不经批准私自打孔洞或未采用专用工具作业的罚款500—1000元。
9.2.32 承包商吊运设备时,要采取措施,文明吊装,不损伤设备。
9.2.33 安装与土建单位在进行分层作业或邻近作业,要采取措施,防止吊落物砸坏设备,电火焊渣烧坏和污染设备;进行粉刷和喷涂的承包商,对施工周围的设备系统要采取遮拦,防止成品污染。违者罚款500—1000元,并责令恢复成品原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2.34 对已保温的成品,安装、调试、土建等承包商都应认真保护,禁止砸、撞、踩压保温层;必要时作临时桥架。谁损坏谁赔偿,并罚款500—1000元。
9.2.35 设备与系统保温期间,承包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保温碎片随地散落,并应在每天撤离作业面时随时清理。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6 施工电源线、二次线由承包商统一规划布置,集中用电缆输送。严禁私自接线现象。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7 施工现场作业面的焊条头、边角料等应在离开作业面时随时清理,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无掉落的焊条头及散落的边角料等,禁止地面和高空扬尘。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8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各承包商可在指定区域内设置吸烟区,并应设置防护及标志。在施工现场作业面区域或在吸烟区以外发现吸烟者,对区域管辖单位按每人、次罚款100-500元。
9.2.39 现场及施工生活区的生活污水一律排至生活污水处理站,安装及调试期间工业废水一律排到工业废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排放。违者罚款500—20xx元。
9.3 各单位在接到处罚通知后应主动签字并在三天内向业主缴纳,否则将在工程进度款中加倍扣罚。
9.4 罚款由业主财务处立帐专款管理,用作本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基金及安全监察所需消耗物品费用。使用时须有业主主管部门审批。
生产现场管理制度7
7S管理—员工管理
第1条 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2条 全体员工须按要求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酒后不得进入车间(视为旷工处理)。
第3条 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11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加班费另算、责任事物未完成加班的,不计额外加班费!)
第4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10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5条 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班组长申请方能离岗。
第6条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班组长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7条 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中国6S咨询服务中心强调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8条 工作时间禁止在车间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上班时间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9条 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机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10条 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11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严肃处理。
第12条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13条 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14条 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
第15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16条 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17条 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18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卡尺、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19条 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行政管理制度》处理。对不能按时完成生产任务者,酌情罚款,延误生产进度或发货日期者予以免薪辞退。
第20条 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21条 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第22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第23条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24条 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25条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26条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第27条 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7S管理—员工考核
一、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车间主任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二、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7S管理—车间管理规章制度
一、车间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办事公道,作风正派,说话和气,待人礼貌;
二、因事到小组办事,不得在生产区域闲逛,不得聊天,不给职工散布消极的东西;
三、每周召开一次车间管理人员,班组长参加的车间生产会议:检查生产进度、质量情况,调度是否得当,有无窝工现象(工序衔接是否合理)。发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措施;
四、每月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分析人员思想、设备、技术状况以及原辅材料等诸因素,找出影响质量的重要原因,及时提出办法和措施;
五、坚持每月对原辅材料使用情况的检查,分析超定额造成浪费的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总结节约原辅材料的经验,表彰好人好事;
六、坚持安全文明生产,做到每月定期检查两次,内容:
(1)、设备安全与卫生情况;
(2)、电器是否正常运转;
(3)、产品是否堆放整齐;
(4)、环境是否清洁卫生。
七、搞好原始记录和日报工作,准确及时地综合反映车间每日完成任务的进度,按时报送生产管理部门。搞好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并利用资料分析生产活动的各种情况、指导生产,为总结提高打下良好基础提供可靠资料。做好"五帐一卡"的完善和归档工作("五帐":产量、质量、考勤、用料、安全生产帐;"一卡"工具管理卡)。支持班组统计员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协助他们妥善保管小组的各种原始记录,以备存查。
八、考勤管理
车间主任负责全厂考勤管理,并设一名兼职考勤员,逐日严格考勤,考勤表公布上墙,于每月中旬随工资发放表交实业处审核,报人事处备案,考勤截止时间每月二十六日,缺勤须附有关证明。
九、请假
1、病假。职工因病医疗休息,必须持有医院证明,病假期间含公休日、节假日的按病假计算,病假工资按实计扣,病假壹个月以上(含壹个月)停发本月各项内部补贴。
2、事假
(1)、职工请事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2)、请事假在三天以内,由车间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事假单随考勤表月底上报实业处;
(3)、事假期间含公休日,节假日的按事假计算;
(4)、事假工资按实计扣。
3、迟到、早退、旷工
职工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含一天)扣罚本人日工资200%,累计两次或三天,解除用工合同。
4、其它
(1)、职工休产假、婚、丧假等均按企业有关政策执行;
(2)、加班:由企业领导根据生产任务需要统一调度,每满11小时按一天计算,如晚上加班超过12点,也视一天,按月结算,生产主任审批,发放加班单;
(3)、调休:企业领导根据生产情况统一安排调休,不服从者视为自愿放弃处理。职工补休需持加班单,事先征得企业领导同意,不得影响正常生产。
生产现场管理制度8
第一章目的
规范员工对生产现场的整理,实现均衡、安全、文明生产,提高业务素质,提高经济效益,达到优质、高效、低耗,具有重要意义。第二章范围
适合于企业生产各车间。第三章内容第一条质量管理。
1.各车间应严格执行《程序文件》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工作。
2.对关键过程按《程序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巡检),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一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符合产品有权拒绝接受。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4.车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本成品绝不流入下道工序。
5.严格划分“三区”(待处理区、报废品区、流转区),做到表示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第二条工艺管理
1.严格贯彻执行工艺规程。
2.对新工人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有师傅指导方可上岗操作,生产技术部不定期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 3.严格贯彻执行按标准、按工艺、按图纸生产,对图纸和工艺文件规定的工艺参数、技术要求应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按规定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4.对原材料、半成品、附件进入车间后首先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或有让步接收手续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5.严格执行标准、图纸、产品工艺要求,如需修改或变更,应提出申请,并经试验鉴定,报请技术部审批后方可用于生产。
6.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新材料应用必须进行试验、鉴定、审批后纳入有关技术、工艺文件方可用于生产。
7.新制作的工装应进行检查和试验,判断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8.生产部应建立模具及工装台账,按规定办理领出、维修、报废手续,并做好各项记录。
9.合理使用设备、量具、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三条定制管理
1.定制管理、工件按区域按类放置,合理使用工位器具。 2.勤检查、勤转移、勤清理。
3.做到单物相符,流转卡与产品数量相符。
4.加强对不合格品管理,有记录,表示明显,处理及时。
5.安全通道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
6.消防器材定置摆放,不得随意挪作他用,保持现场清洁卫生。
第四条设备管理。
1.车间设备指定专人管理。
2.严格执行公司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设备保养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坚持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每天上班后检查设备的操纵控制系统、安全装置、润滑油路畅通,油路、油压油位标准、并按润滑图表注油,油质合格,待检查无问题方可正式工作。
4.设备点检记录、运转记录齐全、完整、账卡相符、填写及时、准确、整洁。
5.实行重点设备凭证上岗操作,做到证机相符。
6.严格设备是个报告制度,一般事故3天内,重大事故24小时内报生产主管或公司领导。
7.坚持八字要求,即:整齐、清洁、安全、润滑,做到“三好”“四会”“五项纪律”。
其中三好:管好、用好、保养好。
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
五项纪录:即: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整洁,并按规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车、通知维修人员检查、处理。
8.设备运转中,观察设备响声、温度、压力,有异常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维修。 9.操作人员离岗位要停机,严禁设备空车运转。 10.保持设备清洁,严禁跑、冒、滴、漏。 11.设备应保持操作控制系统,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第五条工具管理
1.卡物相符,个人长期使用的工具做到领用卡与实物相符,丢失赔偿,使用量具时轻拿轻放,不敲刀刃具,不乱拆工装模具。
2.各种工具、量具、刃具应按规定使用,严禁违章使用或挪作他用。 3.精密、贵重工具、量具应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
第六条工具箱管理。
1.各部门必须按规定流程申请工具柜的制度(购买),充分利用工具柜的空间,现场不得摆放多余工具柜和利用率低的工具柜,否则工业工程科将强制收回。
2.工具柜必须定置摆放,工具柜内的物品也必须分类定置摆放。 3.做好工具柜的标识:
(1)工具柜表面贴标签,标签一律贴在门的左上角。
(2)工具柜内贴有“物品清单”,“物品清单”一律贴在门的左上角。 4.工具柜内物品必须按“物品清单”摆放整齐,不予许混乱摆放。
5.工具柜内物品必须进行“形迹管理”。
6.工具柜表面及柜内保持干净,无油物、五脏物、无垃圾等。
7.工位器具组在制作新工具柜时,门应运用“透明化”管理未实行“透明化”管理的工具柜各使用部门应对其改造。
8.工具柜损坏,或钥匙丢失,按规定程序申报维修,不得擅自撬工具柜;故意损坏的,按价赔偿。
9.各部门(单位)必须对工具柜编号,并建立工具柜管理台账。 10.各部门必须每月月末组织对工具柜进行自查,将自查结果报工业工程科。
11.工业工程科不定期抽查,并每季度组织1次专项检查。
第七条工位器具现场管理。
1.各部门必须按规定流程申请工位器具的制作,防止工位器具的设计不合理和工位器具的浪费。
2.工位器具必须定置摆放,不允许摆放超过规定的数量的工位器具。
3.工位器具的摆放必须符合人机工程学原理,不予许物品超出工位器具摆放,或物品随意摆放在工位器具上。工位器具内的物料须整齐摆放。
4.做好工位器具的标识:
(1)工位器具上要标明物料名称、数量、产地、是否关键作/重要件。
(2)做好工位器具内的物料必须和标识的物料相符,严禁物料混放。
5.必须保持工位器具内及四周环境无垃圾、无油污、无灰尘,干净、整洁。对工位器具漏油等给现场5S带来影响的,必须改善或报废。
6.工位器具损坏的,及时申报维修。严禁将坏的工位器具丢弃在现场。
7.多余的工位器具一定要办理退还手续。报废的工位器具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严禁将多余的、报废的和暂时不使用的工位器具丢在现场
生产现场管理制度9
为确保文明生产,安全生产,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结合本公司现场实际情况,对生产现场人员做出如下奖惩规定:
1、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者,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每人次罚款20元;管理人员及班组长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高空作业戴安全帽但未系好带者罚10元。
2、高空作业者酒后作业每人次罚款200元。高空作业者不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50元。
3、生产现场上班穿拖鞋、高跟鞋者,每人次罚款20元。
4、擅自改变安全技术方案,拆改、移动或故意损坏安全设施,安全标志,每人次罚款50元。
5、生产现场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者,擅自动用电器设备者,每人次罚款30元。
6、高空作业随意掉落工具或材料者,每人次罚款30元,对有意掷物者罚款50-100元,对管理不负责的班组长罚款50元,对举报人员给予50的奖励。
7、在生产现场发现不明烟头的对当班班组按每个烟头罚款10元,对任意在生产现场吸烟、不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每次罚款50元,并负责引起火灾的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严禁酒后作业,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导致事故发生的,除对事故负责外并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200-1000元。
9、查获随地大小便,乱倒垃圾的人员,发现一次罚款20元,对检举揭发人员奖励30元。
10、在生产现场引起打架斗殴的,不论什么原因,双方每人罚款100-500元及其以上,对于为首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劣者,重罚500-1000元及其以上,对结伙打群架,每次罚20xx元,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1、因私事两人打架斗殴,先动手打人者罚款100元,对于为首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劣者重罚500元及其以上,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2、对打架造成的医疗费、损坏财物赔偿费用,根据各方责任大小决定。
13、偷盗现场的物资、设备、零星配件者每次罚款500-20xx元,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4、操作工操作行车时违反十不吊每次罚款50-500元。
15、生产现场的物品必须指定的地点摆放整齐,分类堆放,如有违反每项每次罚款20元。
16、保持现场清洁文明,当生产或非生产时产生垃圾必须及时清扫,,如有违反每次罚款50元。
17、在焊、割作业时,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防火措施,现场备好接火斗、灭火器材,违反者罚款50-200元。造成火灾的除负全部责任外,并罚款1000-3000元。
18、对破坏现场成品和机械、私自开动其它单位机械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生产现场管理制度10
1、遵守企业考勤制度,准时上下班,不早退,不迟到,不旷工。
2、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衣着清洁整齐,按要求穿戴上班。
6、工作时间不准睡岗、脱岗、串岗。严禁私自外出,有事须向部门主管请假。
7、工作时间不得打闹、闲聊、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事宜。
8、工作时间不得干私活,接打电话要限制时间。
9、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严禁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10、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11、认真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委婉相告或书面陈述或及时向更上一级领导反映,并陈述正当理由,不得与领导发生争执或打架行为。
生产现场管理制度11
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500元罚款,并赔偿所有损失。 10.团结工友,关心他人,严禁打架、斗殴。否则见一起打架、斗殴事件罚班组20xx元;造成伤害他人的责任有班组长和当事责任人承担,并与肇事者解除合同,将其开除出施工队伍,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1.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机具、不听整改指令的,处以50-100元的罚款。违章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其班组和本人负全部责任。
12.职工安全罚款次数和金额累计最多的班组,班组长将受到管理不力处罚,罚款为500—10000元。
13.班组长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每月发放工资要对班前记录检查后签发。
14.检查人员对违章人员的违章行为,采取现场拍照取证,按项目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开具罚款通知单,交财务科实施,在当月施工队进度款或劳务费中扣除。
15.对在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中,遵章守法表现突出,且没有被处罚过或是被处罚次数和金额较少的班组和个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项目部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工程质量管理奖罚条例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企业以质量取胜”。为了搞好工程质量,使工程顺利完工,特制定以下管理处罚条例。
一.工程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应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质量交底。未经交底致使班组盲目施工,并造成返工的,将追究有关人的责任;班组长接到交底,应及时按交底内容向每位职工进行岗前教育,并做好记录。
二.每位职工操作必须严肃认真,细致负责,严格按广东省质量验收规范操作,每天由工程质量员、施工员进行检测验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现象按以下条例进行罚款。
1.砼浇捣需指定专人浇捣,出现蜂窝麻面和漏振现象,每出现一处处以10-500元罚款,严重造成返工者,浪费材料由班组或个人承担,每层不出现蜂窝麻面和漏振现象奖励10-500元。
2.有炸模现象由木工班负责凿平,每出现一处罚款20-500元,炸模严重而造成砼浪费,浪费的材料由班组支付人工费和材料费,截面尺寸不符合标准罚款5元/处。
3.钢筋取料加工出现尺寸不符合而造成材料浪费罚款200元;钢筋保护层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绑扎接头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绑扎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15元,焊接接头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15元,弯起点偏移要求每处罚款5元,网眼尺寸箍筋大小、间距不合要求罚款每处10元。
4.砌砖工程出现同缝、瞎缝现象每处罚款5元,漏放拉接筋罚每处5元,留槎方法及部位不符合要求每米5元,墙面砂灰光洁,砌砖湿度达规范指标。落地灰清扫不干净,否则见一例罚20元,量大加罚。 5.抹灰工程垂直度、平整度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罚款5元/处,楼地面找平层平整不符合要求5元/处,空鼓10元/处,阴阳角要垂直,踢脚线平直,砂浆当天要用完,返工材料及人工损失自负。
6.每天检查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达不到90%者,对班组长进行处罚。
7.各班组粉刷,砌筑用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严禁隔夜拌和使用,如发现一次罚100元。
三.质量员要求返工重做的项目,班组必须返工。造成材料、人工浪费和工期延误,一切费用由班组或个人承担。
四.罚款处理由质量员现场拍照取证开具罚单,交财务科实施,从班组当月进度款或劳务费中扣除。
五.对在项目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质量被评定的优良的班组和表现突出的个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项目部将给予一定的工程质量专项奖励。
生产现场管理制度12
为了切实抓好生产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以达到全体员工遵章守纪,消除隐患,杜绝“三违”现象的目的,确保生产装置能长周期安全正常运行,保质保量地完成公司要求的产量目标、安全目标、效益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纪律、安全环保、现场卫生
1、按时参加班前后会,不迟到、不早退,违者罚款50元;带口信请假、无假不上班或编造谎言,一律作旷工处理。
2、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严禁离岗、串岗、睡岗、看小说与做生产无关的事;严禁酒后上班和私自调班,违者一次罚款50元。上班时间外出或在生产区内打牌,违者一次罚款50元,三次停职。
3、上班时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上班时穿高跟鞋、拖鞋、裙子、风衣、长大衣、蓄长发披发,违者一次罚款30元。
4、上班时严禁带小孩和非本单位人员上岗,违者一次罚款30元。
5、禁火区内抽烟,一次罚款50元,禁火区内有烟头,一个烟头罚款20元。
6、浪费能源,生产现场停车不停机,停车不停水,设备空负荷运行,点长明灯、长流水一处罚款30元。
7、生产现场乱堆杂物,废旧物资不按规定存放,一次罚款50元,并按要求堆放收存。
8、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违者一次罚款100元。
9、不遵守规章制度,不服从安全管理,并违章作业,一次罚款50元。
10、生产岗位张贴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生产指令、通知,有意撕毁、乱涂画,一次罚款30元。
11、值班干部不准擅离职守,违者罚款30元。
12、值班干部在值班时不履行职责,不深入现场检查了解生产情况,出现停车未在现场组织处理,一次罚款50元。
13、当班人员不服从值班干部指挥调动而影响生产,一次罚款50元。
14、当班人员发险情不及时报告,导致事态发生严重恶化,造成人身安全和设备事故,一次罚款100元。
15、公司职能部门通知相关人员开会、检查必须按时参加,迟到者处罚50元,无故不参加者,处罚100元。
16、各岗位人员要爱护公物,若故意将所在岗位及管辖区域的财物损坏、损失,按原值赔偿,且处罚当事人50元。
17、严禁在生产现场赌博、辱骂攻击他人或打架斗殴,违者一次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停职或除名处理。
18、搞好生产现场、岗位、设备的卫生工作,不准乱丢果皮、纸屑、随意吐痰,查处一次罚款20元。
二、生产工艺及操作
1、生产岗位原始记录不全,未按时记录,乱写乱画,数据失真,记录纸撕毁、丢失,一次罚款30元。
2、未按程序和规定对停车后的设备、阀门、管道等不安全因素进行处理,开车后导致产量,质量下降或造成停车,一次对班罚款200元,并赔偿损失的10~30%。
3、严格交接班制度,若强行交接,给予交班人员处罚20元,所造成的各类事故由交班人员承担。若接班人员对上班各项工艺指标和岗位、设备卫生不合格不加以制止而接班,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由接班人员承担,并一次罚款20元。
三、设备管理
1、设备传动部分有护罩弃而不用,一处罚款20元。
2、严格设备润滑保养制度,经常检查设备润滑情况,按时加油,若因缺油造成设备事故,由责任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30%赔偿,并且处以30元的罚款。
四、产品质量
1、各级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产品质量,车间生产产品不合格,公司不予计产量。
2、严格工艺纪律管理,因指标不合格或操作不当,造成质量等事故,应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追究责任,对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并按经济损失的10-30%赔偿。
3、严格操作工、检修工的巡回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杜绝或减少各种跑、冒、滴、漏。若未及时处理,且未向上级汇报,造成质量等事故,由所在岗位人员承担,且处以50元罚款,并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30%赔偿。
五、其它
1、生产现场所发生的一切工艺、质量、操作、设备、安全、环保等事故,各班组必须按程序及时向车间报告,若拖延时间(超过4小时)或隐瞒不报,给予班长30元的罚款。
2、班长及车间管理人员有权在生产现场对各类违规、违纪、纠纷行为进行管理、处罚工作。若因工作原因导致他人打击报复或受到人身伤害,给予打击报复者一次罚款200元,并全部赔偿医疗费,视其情节轻重,交公司或司法部门处理。
3、保管帐物不符,影响生产,造成损失一次罚款30元。
4、生产现场劳动纪律、工艺设备、安全环保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按有关规定实行考核。
5、严禁一切偷盗行为的发生,违者不论情节轻重,一次罚款100元,并将所盗物资追回,人员作除名处理。
6、本制度要实施过程中,不能解决的问题,可参照其它专业管理制度条款执行,与专业制度有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7、凡在一月内违犯本制度上述条款累计三次者,作停职处理。
8、本制度从20xx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生产现场管理制度13
1、为搞好建筑施工现场环境文明卫生工作,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各类疾病的发生,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制定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开展施工生产现场环境文明卫生安全管理教育,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施工现场环境文明卫生安全管理的内容,应纳入本单位(本项目部)管理作目标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施工现场环境文明卫生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规范生产生活场地、文明生产、环境保护、防止大气污染、水土污染、噪声污染、环境卫生、季节施工、防火要求等管理的若干规定。按照《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5、建筑施工现场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立规格化的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制度牌、环境保护制度牌、文明施工制度牌、消防保卫制度牌和工场平面布置图的五牌一图;在现场要害地点和专业作业场所、部位设立明显的指令、提示、警告、禁止性标志。
6、合理进行施工现场生产生活区域的布置,应划分清晰,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做到整齐统-。宿舍、食堂、仓库、油库、料场、生产加工间、通讯、用电、用水等设施应符合安全、卫生、防火等规程要求,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7、按标准设立现场施工道路,必要时设置运输码头。加强经常性和季节性的养护,保证安全畅通。生活区和其它设施的通道布局应满足防火需要。
8、施工现场的设备安全可靠,有专人操作和防护保养措施;材料、构件能按品种整齐集中堆放,无随处散落现象;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做到工完场清,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9、严格按规程布置电气设施和用电线路,杜绝私拉乱接违章作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落实用电器具和电气回路的安全保护装置。
10、全面规划场区供排水设施,满足防汛和生产、生活消防需求。饮用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污水设置过滤网,食堂应设置隔油池,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河流。
11、贯彻工业卫生标准。夏季施工有防暑降温措施,冬季施工做好防寒保暖、防冻防滑工作。加强尘毒、烟雾、噪声的测检和控制。城区施工不扰民,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制定降噪措施,进行定期监测,并做好记录。对确需夜间施工且超过噪声标准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12、加强职业病防治和医疗保健工作。有条件的施工场地应设立急救、医疗保健站。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检。对特种作业人员、厨房炊事人员应先体检后上岗,无体检记录的不得上岗。对达到一定规模的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持健康证上岗。
13、坚持文明施工,建立健全工场场容管理、生活区卫生管理和安全保卫制度,美化环境,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秩序。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
1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纪律,正确使用“三宝一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做好洞口临边防护。
15、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推行安全-票否决制和奖罚制度。加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投入。努力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硬软件建设工作。
16、各分公司、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特点,制定更加详细、具体的操作性能强的各项环境与文明卫生方面的管理制度。
生产现场管理制度14
一、现场平面布置
1、危险化学品(铝粉)生产企业必须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储罐区,安全距离符合规定。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与厂房安全距离不小于15m。
2、办公区域与与产生区域明显界线,并采取相对独立的管制措施。民用建筑、办公区域与生产区域安全距离不小于25m。
3、工厂内建筑物、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必须满足相关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厂内建筑物、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0m。
4、公路和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严禁穿越生产区。区域排洪沟不得通过厂区。
5、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必须满足相关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15m。
6、跨越道路上空管架距路面的最小净高不小于5m,并设置限速标志。
7、消防车道的净宽不应小于4.0m。
二、检测报警安全设施
1、生产设备、设施安装压力、温度、液位、流量、浓度等报警设施。
2、生产场所按规定设置可燃粉体、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等自动检测和报警设施。
3、在合适位置设置风向标,紧急疏散指示图和标志。
三、生产场所及安全设施
1、关键装置、要害部位、重点车间、重点设备、重点实验室、重点辅助车间、安全装置设置警示标志。
2、生产场所、库房要合理划分防火区,采用防火墙、防火门分隔。防火门向外开启。
3、库房不得存在混放、超高超量存放等现象。铝粉产品仓库、半成品存放量不大于200吨,储罐区储存汽油不得大于200吨,柴油可折半计算。超过临界储存量按重大危险源管理。
4、厂房的建筑结构要符合相应耐火等级要求。
5、生产场所通道畅通,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畅通。
6、生产场所的防噪音、通风、防护栏、防滑、防灼烫等设施完善。
7、生产设备、设施的防护罩、防护屏、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等设施要有效。
8、车间、仓库、储罐区的防雷、防静电、防潮、防晒等设施要完善。
9、密闭生产装置系统不得有气密泄漏现象。
10、防爆膜耐压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且有专人定期检查,运行、检修、试验资料齐发。
11、特种设备、储罐须经法定单位检测定格,并在有效期内。
12、压力表必须定期校验,有校验记录,有检查合格证和检验日期,有红线。保持铅封完好,表盘、表针清洁,表内无泄漏。
13、重大危险源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警示标志安装在适当、醒目位置。
14、管道、阀门、法兰、进料口、放料口、支架、螺栓坚固、完好无损、法兰螺栓无缺,符合安全规定。
15、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好可靠,经法定单位检测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16、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等警示标志要安装在适当、醒目位置。
17、按要求设置应急照明等设施。
18、消防设施须经消防部门检查合格,应急救援物资、消防装备要按规定配备并适用。
19、统一配备各类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员工按要求正确佩戴或使用。
四、供电系统安全管理
1、变压器间的通风良好,油位、油温正常,无杂音,接地良好,附属设备完好。
2、接地线有编号,装拆接地线有记录。标识牌齐全。
3、绝缘工具齐全,定期试验,有报告和记录。
4、防雷接地符合安全规定,有防雷检测报告,并在有效期内。
5、电缆必须有阻燃措施。
6、电缆沟防窜油气、反腐蚀、防水措施落实;电缆隧道防火、防沉陷措施落实。
7、电缆桥架符合设计规范。
8、各种电气、仪表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9、危险场所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防爆电器设备。
五、储存运输
1、铝粉严禁露天存放。库房必须干燥,严防漏水或雨雪浸入。注意下水道畅通,暴雨或潮汛期间必须保证不进水。
2、库房必须远离火种、热源。附近不得存放盐酸、硝酸等散发酸雾的物品。
3、包装必须严密,不得破损。如有破损,应立即采取措施。
4、不得与其他类危险化学品混储混运。特别铝粉严禁与酸、碱、氧化剂、含水、潮解性等物品混合存放混合运输。亦不得与消防方法相抵触的物品同库存放,同车、船运输。
5、装卸搬运时应轻装轻卸。运输用车船必须干燥,有良好防雨设施。
6、装运危险品的汽车必须“三证”(驾驶证、危险品准运证、危险品押运证)齐全。
六、防燃爆措施
1、采用氮气雾化、分级系统循环工艺,用密闭循环氮气作为铝粉输送气力,系统确保密封避免空气的进入,使氧含量在自动控制连锁范围内,一旦超标,系统自动启动补加氮气,使系统氧含量控制在大大小于9%。
2、采取静电接地措施使已产生的静电尽快逸散,免产生积累。铝粉生产所用的每台设备与设备、设备与管线、管线与管线、阀门与管线之间的法兰、电气、仪表之间的跨接等均应用扁铜制连接起来,之后与防雷接地装置互相连接起来。
3、生产区域内的所有电气设施,包括电气开关、照明开关、临时机电仪电设备等,均有可靠的静电接地,并应该构成一个闭合回路的接地干线,静电接地连接要求牢固,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承受机械运转引起的振动,防止脱落或虚接。
4、采用防静电导电包装桶(包括包装工作台。每个包装桶和电子秤均须用静电导线夹子连接到静电接地网上,并要求连接良好;而且,铝粉分级厂房、铝粉包装间、袋式过滤器及铝粉仓库等建筑物其耐火等级均为二级,地面均采用30mm厚c20不发火花细石混凝土面层,不发火花地面。
5、采用防静电、不发火花地面。
6、严禁穿戴化纤衣物进入包装现场或进行包装作业,防止静电火花的产生。由于人体自身所携带的静电能量可达到45mj以上,远远大于铝粉的最小点火能量15mj,因此为杜绝人身静电放电,工厂要求所有操作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必须穿戴统一发放的防静电工作服,同时在粉尘浓度相对较大的分级包装间出入口增设了静电释放棒或释放球,操作人员可以及时排除人体所带静电,是防止人身静电危害的有效措施之一。
7、现场严禁使用非防爆工、机具,应使用防爆型铜制工具和木制工具。
8、在生产及检修过程中,要避免一切静电火花的产生,坚决杜绝用非防爆工具振打设备、管线。特别是在分级、输送、包装过程中,撞击火花及电气火花等都会引起火灾爆炸的产生。
9、袋式过滤器和扁袋过滤器内部的布袋均采用防静电过滤布,每个布袋之间用铜制导电线互相连接起来再与设备外壳的静电接地互相连接,形成一体,可以不断泄漏静电或进行电晕放电,以降低布袋电位,防止火花放电的发生。
10、防爆膜抗爆强度必须小于生产装置抗冲击强度。
11、必须定期对作业场所地面、设备、管线上铝粉进行清理,避免沉积;清理粉尘时,要避免铝粉粉尘飞扬。
生产现场管理制度15
一、现场纪律制度
1、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刷卡操作。
2、员工生产现场必须着工作服,正确佩带员工证。
3、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请假程序逐级向各级主管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能离开。
4、禁止将个人衣物、餐具、茶叶等用品带入生产现场,饮用水杯放在现场指定位置。
5、未经生产或相关部门会签批准,禁止将原物料、半成品、设备部件等物品带出现场。
6、提倡文明礼貌,现场作业严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讲脏话。
7、现场员工必须专心作业,严禁嬉闹聊天,偷闲怠工,
8、现场各工段,禁止脱岗、串岗、溜岗、睡岗等。
9、现场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生产现场禁止吃食物、吸烟、看小说报刊、玩手机等。
10、员工必须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尽职尽责作好本岗位工作,坚决反对故意刁难、疏忽或拒绝上级领导命令或工作分配。
11、现场人员必须自律自觉,勇于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破坏车间生产的不良行为,反对一切坏现象。
12、现场人员必须妥善保养及清理自己的更衣柜,严禁不关锁、撬锁、混用等破坏更衣室管理行为。
13、员工必须按照生产工艺规定,操作指导进行现场作业,严禁故意损坏机器设备。
14、提倡节约,生产现场严禁水、电、气(汽)浪费现象。
15、生产现场无特殊情况员工一律不允许坐上级主管办公桌椅。
16、上班中途外出员工凭工作证进出车间,并正确登记出入时间。
17、严禁私自撕毁公司公布的各项通知、规定,严禁在现场各白板上乱涂乱画。
18、严禁在现场打架、聚众闹事。
二、车间卫生制度
1、现场必须经常清理、整顿、保持地面无积水、污物和油污。
2、保持现场墙壁洁净、无卫生死角。
3、必须对作业责任区域内卫生负责,及时对区域内设备、地面及其它生产用品进行清理卫生。
4、现场门窗、走廊、桌凳、现场目视牌等保持干净,工作台、设备、墙壁不允许随意贴胶带。
5、定期对现场工作台、照明用具、取暖以及制冷设备等进行清扫、清洁,保持无灰尘积压。
6、设备上物品按规定要求整齐挂放,严禁员工随意踩踏、涂污设备。
7、设备应做定期清洁,并做好防尘工作,机器底部物应定期清理。
8、生产作业过程中计划内不用的原物料应及时清理整顿。
9、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品、废品,必须及时整理分类统一存放处理。
10、保持各种半成品、成品周转箱、托盘、工作台洁净。
11、生产现场过程中落入地面的部件或部品应及时捡起并放回指定位置。
13、超出时间效期的公告、通告、标语应及时上报清理。
14、岗位员工因工作需要接触光源时,必须戴防静电手套或手镯。
三、现场安全制度
1.现场应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防范保障工作。
2.员工必须时刻谨记“安全第一”观念,时刻注意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对于安全规定必须无条件服从。
3.员工必须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范,熟悉设备性能特点,按操作规程作业。
4.岗位员工应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与维护,减少事故隐患,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上报维修。
5.保养、维修设备时,必须挂警示牌,作业时禁止其他人员触动设备开关。
6.员工在操作设备时须集中精神,不得说笑或在疲倦、不清醒状态下工作,不得在现场嬉戏、逗闹。无紧靠急情况,禁止在车间现场跑动。
7.员工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和掌握其使用方法,熟悉安全门位置和疏散和路线。
8.非本岗位员工不得操作其他工序的设备。
9.现场电烙铁、热熔胶枪、锡炉等高温物体使用时注意防止烫伤。
10.员工须熟悉电源开关位置,事故发生后能立即停电停机,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11.工作时员工应时刻注意防止撞伤、烫伤、切伤等伤害。
12.车间现场地面应时刻保持清洁,随时注意滑倒。
13.现场严禁踩、踏、敲、打机器设备。
14.严禁将生产工具、器具未按规定挪为他用。
15.消防栓1米以内不得摆放任何东西。且消防通道、安全通道须时刻保持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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