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项目部的管理制度(通用8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设单位项目部的管理制度(通用8篇),欢迎大家分享。
建设单位项目部的管理制度1
1、加强用工管理,对于使用外委施工队的单位,每月应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人员变动情况,报送人员变化表。
2、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录用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按工程需要配备电工、钳工、电气焊工、管道工、木工等技术工种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为加强现场管理,并保证施工队长现场跟班作业,配备施工队长的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3%,总人数不到100 人时,配备的施工队长不得少于3 人。每位施工队长必须通过公司严格的考核,合格后领取上岗证。施工队长持证后,标志着对各种工艺要求的透彻了 解,应以身作则带领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过 程,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配备专职安全员的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2%,总人数不到100 人时,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3 人。
6、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7、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工长等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每天吃住在工地,项目经理离开现场必需向公司、监理、业主同时请假,项目部其他成员离开现场时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项目部成员不得有2人以上同时请假。
8、项目部每周都要总结本周工作、做出下周工作计划,相关人员做好自己的施工日志。
9、项目人员要严守公司的商业机密,任何人不得将公司有关技术、质量、设备、安全等信息泄漏给公司以外的人。
10、项目经理应有“预警”意识,在施工现场中,项目经理应对质量、安全、设备、技术、材料、管理、施工进度等因素进行分析,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在做样板工程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全程在现场,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11、项目部每天要召开由管理人员(必要时要求施工队主要人员要参加)参加的日常例会,总结当日的工作、布置下步工作。
12、施工结束前一周,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结算。
13、项目部由专人记录考勤。
14、项目部严禁聚众赌博、工作时间饮酒、聚众闹事,不允许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事情。
15、项目经理或工长按排项目部车辆使用。
16、现场设备必须有专人看管,定期保养维护。
17、对原材料管理要责任到人,每日进行核对、统计,不允发生材料、设备丢失事件。
18、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
18.1工地资料人员应严格档案管理,做好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
18.2做好项目部日例会及监理例会记录,形成文字资料。
18.3现场人员做好登记造册,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18.4对于工程变更、签证、监理通知等及时整理归档。
19、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19.1关乎工程质量的材料入库必须经过项目经理或项目部专人验收,不合格材料绝不入库。
19.2保管人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并登记进帐。
19.3对于易损、易燃、易爆及贵重配件应该单独保管,并配备总够的消防器材。
19.4大宗材料不能入库的应要点清数量,怕雨怕晒应及时做好遮盖避免损失。
19.5工具设备出库做好借用台帐并及时回收。
建设单位项目部的管理制度2
1 .总则
1.1为加强项目部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维护项目部正常运转,营造和谐、稳定和平安的生活、工作环境,特此制定本管理规定。
1.2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全体员工。
2 .员工劳动纪律规定
2.1项目部上下班时间: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7:30时。因季节等原因需调整作息时间时,以通知为准。
18:00 ——18:30召开日生产例会。
员工每天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2项目部实行不定期休班工作制,休班要视工作需要而定,原则上每30天左右安排休班3~7天(外聘人员按合同执行),工作忙时不休或少休,工作闲时可集中休班。如少休,项目部将在年终兑现予以考虑。
2.3员工出差、请假或休假、临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必须按要求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或《员工请假单》,经主管领导同意及项目经理批准后才能正式休假。员工出差或休假返回项目部后应及时向劳资员办理销假手续。
2.4员工要严格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计划或施工任务。
2.5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劳动保护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2.6员工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用纸,保持宿舍、办公室整洁、干净;保护环境,爱护公物,团结同事,和睦相处。
2.7项目部实行集体用餐制,要遵守餐厅卫生及有关用餐管理规定。
3 .劳动纪律的管理
3.1部门负责人是所在部门劳动纪律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认真、负责承担起对本部门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
3.2综合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建立健全考勤制度。
4.处罚规定
4.1凡进入施工现场不正确使用或配戴防护用品的,按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的标准予以处罚。
4.2凡因公出差或因故请假、休假不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视为旷工。
4.3上班迟到、早退的,第1次给予口头警告,第2次给予通报批评,累积3次以上的,每次罚款100元。
4.4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调度指令、消极怠工或因自己原因无法完成生产任务的,第1次给予口头警告,第2次给予通报批评,累积3次以上的,退回公司人力资源部。
4.5不准时参加调度会、周例会、员工大会或无故缺席的,第1次给予口头警告,第2次给予通报批评,累积3次以上的,每次罚款100元。
5 .附则
本管理规定由综合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建设单位项目部的管理制度3
工程项目部属工程监直接领导下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为明确本部门内各项职能,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展开,在公平、公证的原则下,特制度实施本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工作内容:
1、组织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2、组织实施招投标,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制定并实施工程部管理制度。
二、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部组织制度
①工程部衽部门经理领导下的专业工程师负责制;
②工程部根据建设项目需要,可设经理一名,副经理一名,土建专业工程师两名、安装工程师两名、资料管理员一名。
2、工程部会议制度
①工程部实行定期现场办公室制度(怡和·星国际项目定在星期五上午8:30)与定期会议相结合,根据工期、质量目标设专题会议;
②组织工程部与监理方定期现场办公例会制度(暂定星期五上午9:00),班前会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00)不定期专题会议制度。
③积极参加监理例会制度(星期一下午3:00)及不定期监理例会。
3、检查制度
①要求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相应专业及施工单位技术、施工员于上午、下午对施工作业点巡查各一次,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点达到100%,漏点处罚:每日每点50元(特殊情况或有其它工作除外);组织周小查,由工程师负责人与监理方负责人及各专业工程师会同施工方负责人共同实施检查(暂定星期一上午9:00),组织月大检查或分部分项检查。请公司及管理人员参加,建立评比标准,进行现场讲评,及时组织竣工工程初步验收;
②针对检查结果及时以文字形式提交有关各方签认;
③工程部各岗位实行书面总结、计划,分周报、月报及分段目标报告制;
④写出管理日志,注明当日巡查情况及时间,记录工程会议检查事项、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施工质量、进度问题及相应措施的实施,并不定期对其抽查。
三、工程部岗位责任制
1、工程部经理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经理直接对公司工程总监负责,接受总监领导;
②按周、月、年制定生产计划及总结,协助制定项目目标、协调内外关系;
③组织起草审查招标文件、评定招标文件、拟定发包项目合同主要条款;
④组织参与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资金需求计划的制定和初步审查;
⑤主持甲方、监理定期周例会、月检查、分部分项检查,参与监理周例会;
⑥组织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
⑦将工程师报上的与施工单位来往的信函、文件等在24小时内报总经理,并在48小时内完成。
2、专业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对部门经理负责,接受部门经理领导;
②起草并保存与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信函及各种法律文书,并在24小时内上报经理;
③组织项目施工审批所需资料;
④起草招标文件,拟定招标程序,参与评标,完成专业技术协议条款;
⑤进行施工现场工程量的统计、审核,并配合审算部进复核;
⑥组织进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预防工作;
⑦组织对于隐蔽工程的验收,并确保所记录的资料的真实、完整;
⑧工程点的巡查工作应在48小时之内完成;
⑨组织起草变更、签证文件;
⑩审查批复施工方作业计划、预结算资料及相应业务应在24小时之内完成;批复质量整改措施及各方工程联系单,在24小时完成。
3、工程部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①公司文件资料(含公司主管部门文件资料),必须在四小时内传达到部门岗位人员,根据相应文件内容传达到相关单位;
②合同文件,凡由工程部负责签订的合同,必须确认合同方法律资格,经相关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签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根据合同,图纸由工程部统一发放,相关专业工程师保留一套,妥善保管使用,竣工后交回工程部,以备存档或满足其它需要;
③设计院、总工办签署的变更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及专业工程师;
④专业工程师签认的变更(通知)、签证,由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审查签认后,盖技术专用章,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建设单位项目部的管理制度4
为支持工业项目建设,加快工业经济发展,推动新型工业强县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业项目供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对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业项目,占用国有土地缴纳的土地出让收入,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国土资源局核定后,于企业缴款的五个工作日内由县财政局直接分解或划入开发区财政分局,用于工业项目征地拆迁和基础设施建设。
二、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开发区管委会按照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报县政府审批后实施。县财政每年筹措一定资金,本着先急后缓、适度超前的原则,用于开发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县直相关部门要将工业园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予以优先安排,积极向上争取,捆绑项目资金支持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
三、对工业项目建设应缴纳的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附件1所列项目),一律免收或由征管部门办理全额返还手续。工业项目建设需要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可由各有关部门会同县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选定的机构提供,其中介服务收费按附件2载明的标准执行。
四、实行供电优惠。工业项目或企业新增供电设施,由供电单位负责至项目红线的供电系统建设并承担费用;对用电等级在10千伏以上的专线用户,红线内的电力设施由用电企业和供电企业联合招标建设。
五、实行供水优惠。工业项目或企业新增供水设施,由供水单位负责主管网和主管网至项目红线的管网建设并承担费用;红线内的管网建设,按成本价收取建设费用。
六、建立融资激励制度。县政府按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当年新增工业项目贷款余额和新增贷款担保余额的一定比例,对机构负责人实施奖励。
七、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工业项目建设绿色通道”。对工业项目建设中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统一受理、集中办理,实行“一表制”和并联审批;各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必须按附件3载明的承诺时限办结。
八、建立县级领导联系重点工业项目制度。组建专班对项目建设手续实行全程免费代办服务,专班所需工作经费由牵头单位报县政府审批后,县财政予以安排。
九、建立工业项目建设效能监察制度。各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审批、验收事项不予办理或延迟办理的,或者对项目建设单位给予行政处罚的,必须事前将依据和理由书面报县监察局;县监察局要加大监察力度,对申报事项进行严格审查,对漏报、瞒报或迟报的单位及其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本规定适用于本县区域内新建工业项目及现有企业的技改扩建再投资工业项目。县人民政府原发布的有关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建设单位项目部的管理制度5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我县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重庆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市政府182号令)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以下简称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的前期审计、概(预)算执行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以及对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采购等单位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是指政府投融资、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融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政府投融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融资为主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第四条 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计经、财政、建设、规划、土地、国资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监督。
建设项目单位和与建设项目有关的部门应当配合审计机关做好审计监督工作。
第五条 审计机关建设项目的审计管辖范围,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
第六条 建设项目审计实行计划管理。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市审计机关的要求和项目建设情况,可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对投资额在4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纳入审计项目计划,将纳入审计项目计划的建设项目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建设项目单位,并依法对建设项目实施前期审计、概(预)算执行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
第七条 纳入审计项目计划的建设项目必经审计。未经审计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竣工决算、不得办理资产交付和产权登记。
未纳入审计项目计划的建设项目实行自查备案制度。建设项目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交工验收投入试运行或者试使用后3个月内,将自查结果报审计机关备案。审计机关对自查结果进行抽查,发现自查结果不实的,应对建设项目实施审计。
第八条 纳入审计项目计划的竣工决算审计的建设项目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交工验收投入试运行或者试使用后3个月内,向审计机关提请竣工决算审计,并提交竣工决算审计所需的资料。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建设项目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预留工程20%以上的尾款,待竣工决算审计后结算。
第九条 审计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审计,应当明确审计组织方式。实施审计后,应当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依法需要给予处理、处罚的,应当作出审计决定。
审计机关依法出具的审计报告、作出的审计决定具有法律约束力,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当遵照执行。
第十条 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有关专业人员参与审计或者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
第十一条 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审计机关的工作,对审计机关送达的审计取证材料核对稿,应当及时组织核对,并于送达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审计机关,逾期不反馈的视为无异议。
第十二条 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的审计结果应当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报经县政府同意后可以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列入审计项目计划的竣工决算审计的建设项目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向审计机关申请竣工决算审计的,由审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 审计中发现不属于审计机关法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审计机关应当向有关部门移送材料,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审计机关。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审计机关给予通报批评;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建设项目单位不按规定时间备案自查结果的,由审计机关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 审计机关按建设项目总金额的0.5%和审减金额的15%收取费用,用于解决聘请社会专业人员或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以及用于审计机关执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所需的办公费用。
第十七条 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明知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而不主动回避并产生不良后果的;
(二)泄露国家秘密或者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的;
(三)索贿、受贿或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不当利益的;
(四)隐瞒被审计单位财政违法行为的;
(五)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
(六)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建设单位项目部的管理制度6
第一章 管理总则
一、概述
杭州富阳城建集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公司)作为杭州富阳城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承担着富阳城区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公共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以及自有资产管理的公司。
二、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效率和提高政府项目投资绩效,切实抓好项目各阶段的全过程管理、明确岗位职责、管理权限和实行规范化管理,严格控制前期、实施、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归档等工作环节,决定制定并出台本管理制度。
三、适用范围
1、人员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成员及项目参建的所有人员。
2、执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项目(包括PPP、EPC项目)开展过程中的初步设计、施工、验收、资料归档等的全部过程。
第二章 管理制度
一、公司管理体系
二、项目前期管理制度
(一)、全过程跟踪管理
基础公司作为集团具体工程项目的执行单位,为更好地提升项目衔接管理效率,基础公司应在项目立项后就指定明确具体项目代表,负责全过程参与配合集团前期部门展开各项前期设计管理工作。
(二)初步设计及招标
1、参与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扩初评审、现场踏勘等前期工作,对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各项具体的作业和事件进行计划、检查、调整、控制,对社会各有关部门进行联络、协调等;
2、重视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质量进度把控,施工图送审前应协同集团前期部充分审核把关图纸质量,参与施工图内部评审会;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前,协助前期部仔细核对前置资料及各项经济指标、坐标,避免材料缺失、信息错误造成批复节点的延误;
4、参与编制项目建设总计划、进度总计划,参与编制公司年度资金计划、进度计划和采购计划;
5、配合前期部做好项目前期招标工作,参与审核各类招标文件,配合做好相关中介单位的名录库建设;
(二)施工许可证办理
1、配合项目通水、通电手续办理,督促落实项目开工前应具备的临时安全文明设施的建设;
2、协同前期部及时处理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各项政策处理问题;
3、根据施工许可证办理资料清单,及时准备相关资料,督促各方落实质量终身制责任及安全生产承诺书;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置计划;
5、组织参与住建局专家现场踏勘,并根据踏勘意见督促整改实施;
6、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
(PPP、EPC项目视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三、项目实施阶段管理制度
(一)项目建设管理主要职责与内容
1、贯彻落实国家及地区政府关于项目建设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规范,全面贯彻执行集团各项文件及建设计划;
2、根据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和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公司部署的施工任务全面、及时完成;
3、实行项目现场业主代表负责制和项目管理逐级审批制,组织、协调参建各方按合同约定履行施工和服务工作,并对参建各方进行考核;
4、根据项目总体进度安排,及时提出招标申请,确定招标内容,配合完成招标申请书,并及时督促前期部门按时完成招标,并配合其前期部门共同做好招标质量;
5、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处理各类政策处理工作,确保总进度不受影响;
6、组织设计交底、施工图纸会审,会同监理、施工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会审意见(PPP、EPC项目可由项目公司或代建单位组织,业主代表负责参加并提出会审意见);
7、审查施工质量、安全、进度以及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各类问题的处理方案,审查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8.向承包人提供勘察、测绘、设计文件、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划、人防、消防、环保、交通、园管、卫生等)批准文件、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的批准文件(PPP、EPC视合同情况具体执行);
9、负责做好施工、监理、设计、勘查、质监、行业主管、投资管理等单位(部门)的日常协调工作,处理好路灯、自来水、燃气、交通设施、强弱电管线等配套工程与主体工程之间的交叉配合工作(PPP、EPC视合同情况具体执行);
10、及时对工程款、民工工资专款和相关应付款项的审定和支付工作;
11、对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工序、部位的方案制订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12、负责工程建设相关职能部门、所在街道等单位的工作对接。
13、配合完成集团办公室交办的相关工作。
14、完成集团和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施工现场考勤管理制度
1、业主代表应掌握施工现场每日动态,原则上工作日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
2、项目备案管理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业主代表做好监理、施工班子的日常考勤工作(PPP、EPC项目可由项目公司或代建单位进行监督考勤,业主代表应经常性抽查出勤情况)。
3、项目备案管理人员请假外出需逐级报备审批,施工一般管理人员(五大员)需项目经理审批同意并经总监审核方可外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总监审批经业主代表审核方可外出。监理人员必须经业主代表审核后方可外出(PPP、EPC项目可由项目公司或代建单位进行审批并向业主代表报备,项目公司或代建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外出需经业主代表书面审批同意)。
(三)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每周或定期举行工作例会。
2、工作例会由监理单位负责组织召开,项目全体管理班子、分包负责人、班组负责人和业主代表参加,监理单位负责记录归档。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提交例会讨论,经讨论意见统一后落实执行,并在下一次例会中汇报执行情况。
4、及时处理每周例会提出的业主方协调事项,如业主代表无法协调处理,应及时向公司领导书面汇报;
(四)内页资料管理制度
1、督促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城建档案管理要求,做好资料档案工作,业主代表不定期对施工、监理资料对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及真实性进行检查并填写整改通知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项目部必须按要求限期整改并书面回复;
2、督促记录好监理和施工日记,要求记录内容真实,进度及管控工作记录详细;
3、工程文件应随工程建设进度同步形成,不得事后补编,不得弄虚作假;
4、业主代表应分类保管内页资料,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便于查阅;
5、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应完备;
6、在文件收集整理过程中应对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安全;
7、对于各类通知单、往来函件、交办单等文件需及时闭环,必要时留存影像;
8、借阅内页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工程资料借阅表,并及时归还;
9、下发或报送各类资料文件需做好签收记录。
(五)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1、负责组织参建管理单位审定施工单位上报变更内容的事实情况、工程量及必要性,根据提供的变更资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变更提出意见,涉及金额较大的变更,需及时和集团工程部、公司领导商议、汇报后方可实施;
2、对于我方提出的变更,由我方组织监理、施工、设计(PPP、EPC项目公司及代建)根据变更意见讨论确定变更实施方案并出具变更联系单后实施,如涉及返工,对返工的工程量和工期影响进行评估;
3、变更具体实施流程依照“《杭州富阳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富城投集团〔2019〕74号)”文件执行;
4、变更手续一定要健全及时,一是变更的工程内容要记录清楚,数据要有依据;二是变更必须附上原始记录、资料、照片,特殊部位还应用节点简图予以说明;三是对于需现场计量的工程量必须由建设(PPP、EPC项目公司及代建)、跟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进行计量并签字认可;
5、变更资料及时整理,建立台账,妥善保管,有利于工程结算。
(六)工程量签证管理制度
1、重视签证管理工作,及时办理签证,特别是一些隐蔽工程的签证和施工意外处理所需的工程签证;
2、实事求是判定签证内容是否属于合同以外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工期延长;
2、接到签证通知后,及时参与计量见证,工程计量要尽可能做到详细、准确、不重复的原则;
3、签证手续一定要健全。一是签证的工程内容要记录清楚,数据要有依据;二是签证必须附上原始记录、资料、照片,特殊部位还应用节点简图予以说明;三是对于需现场计量的签证必须由建设(PPP、EPC项目公司及代建)、跟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进行计量并签字认可;
4、签证资料及时整理,建立台账,妥善保管,便于工程结算。
(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必须做到以预防为主,监督项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转,落实各单位做好预控措施;
2、严格按批准的安全施工组织进行落实执行。如有变更方案按审核程序进行审核批准;
3、结合项目概况及施工方案,统计筛选出本项目安全隐患风险点,根据危险系数划分等级并在项目现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4、业主代表应不定期检查参建各方安全管理工作执行情况,参与项目安全周检、月检、专检,并跟踪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5、发生事故,无论轻伤、重伤、死亡、设备、火灾等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公司分管领导,不得延时或隐瞒不报;
6、事故应急预案应经监理审批同意(PPP、EPC项目公司或代建审批同意),且要求施工单位布置一辆24小时应急车辆,现场负责人电话必须24小时畅通;
7、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执行;
8、依据合同条款按时拨付安全文明措施费,并督促落实安全文明措施费用于工程实处。
(八)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业主代表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的科学合理性进行审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符合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要求;
2、项目入口及围挡要求做好城建集团品牌宣传工作;
3、经常性检查工地文明施工情况,要求施工现场做好扬尘治理措施、道路整洁、材料堆放有序、文明设施齐全,必要时下发整改通知单,督促落实整改;
4、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浙江省标化工地要求组织施工;
5、依据合同条款按时拨付安全文明措施费,并督促落实安全文明措施费用于工程实处。
(九)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1、业主代表应对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转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有效的组织解决现场发生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处于可控状态;
2、重要的部位、关键的节点、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等应实行样板先行制,有条件的项目应设立样板制作专区;
3、业主代表现场质量检查除常规检查外,重点隐蔽工程及关键工序100%参与检查,每周组织不少于一次质量周检,每月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
4、工程的隐蔽验收及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是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的必须和重要的工作程序,业主代表必须高度重视,并严肃对待,要做到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5、专项施工方案必须逐级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6、专业分包单位资质必须符合相关要求,重、难点作业人员必须符合专业技能要求;
7、对多次出现的质量缺陷(通病),业主代表应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会诊,提出防范措施;
8、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十)施工进度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政府大计划节点要求,合理考虑前期准备、施工、检测、验收等各项工作的逻辑关系顺序及衔接次序,组织参加各方编制详细的总进度计划,列出关键工作,确保重要节点按时完成;
2、建立进度动态管理体系,按周或月向领导上报计划完成情况。
3、业主代表应对项目参建单位的进度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转进行监督和管理,进度如出现偏差,须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分析原因,并落实补救措施,确保工程进度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4、根据项目进度计划,提前处理好相关政策处理问题。
四、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1、竣工验收流程:工程建设内容完成且施工单位自验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交竣工预验收申请,监理单位接到申请后组织参建各方进行预验收,并由监理单位对各方提出的问题整理成书面整改意见,施工单位整改合格后,监理单位提出工程竣工验收评估报告,由施工单位整理好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最后由业主单位(或项目公司、代建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及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最终的竣工验收;
2、业主代表应提前通知公司分管领导或董事长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并向领导提交预验收整改资料;
3、业主及各参验单位应对工程质量应作出客观评价,对工程报验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认真审查,符合条件后方可开具竣工验收证书。
五、资料移交归档制度
1、工程管理各方主体间往来文书须实行收发文制度。统一规范制作收发薄,收发薄填写须详细正确填写文书名称内容、签收人签名及签收时间。收发文薄须妥善保管,项目竣工后交公司存档备查;
2、业主代表负责填写《杭州市建设工程档案移交书》,并督促参建各方根据档案馆移交材料清单及格式落实竣工资料归档工作;
3、归档的工程文件必须为原件,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幅面整洁;工程文件签字不得用铅笔、圆珠笔等不具耐久性的书写工具;工程文件尺寸统一采用 A4 规格归档;
4、督促施工单位提供完整竣工资料一式六份,电子版竣工图,并按富阳市城建档案馆资料归档要求整理(含工程施工过程的声像资料一套)。
建设单位项目部的管理制度7
1、项目部成员必须形成计划→实施→检查→改进的管理模式
2、项目部成员必须有大局观念,认识并处理好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团结协作;时刻树立“公司利益无小事”、“公司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
3、对现场发生的任何不利于公司利益的事情,现场人员应灵活应变,做出相应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项目经理及公司汇报,防止事态扩大,将损失降至最低。
4、任何人不准以任何方式接受承包商和个人(包括民工)的礼金、礼品、宴请,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有损公司形象行为。
5、项目经理必须尽力协调好业主、监理及地方各方面关系,积极巩固公司的商务关系,借助合作伙伴促进公司利益最大化。
6、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7、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工长等项目部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吃住工地,项目经理离开现场必须向公司、监理、业主同时请假,项目部其他人员离开现场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项目部成员不得有2人以上同时请假。
8、项目部每周都要总结本周工作、做出下周工作计划,相关人员做好自己的施工日志。
9、项目部人员要严守公司的商业机密,任何人不得将公司有关技术、质量、设备、安全等信息泄露给公司以外的人。
10、项目经理应有“预警”意识,在现场施工中,项目经理应对质量、安全、设备、材料、技术、管理、施工进度等因素进行分析,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在做样板工程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全程在场,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11、项目部每日要召开由管理人员(必要时要求施工队主要人员参加)参加的日常例会,总结当日工作、布置下步任务。
12、施工结束前一周,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结算。
13、项目部由专人记录考勤。
14、对原材料的管理要责任到人,每日应进行核对、统计,不允许发生材料、设备丢失事件。
15、项目部严禁赌博、工作时间饮酒、聚众闹事,不允许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事情。
16、项目经理或工长安排项目部车辆使用。
17、现场设备必须有专人看管,定期保养维护,做好维护记录及台账。
18、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
18.1工地资料人员应严格工程档案管理,做好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
18.2做好项目部日例会及监理例会记录,形成文字资料,。
18.3现场人员登记造册,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18.4对于工程变更、签证、监理通知等及时整理归档
19、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19.1关乎工程质量的材料入库必须经过项目经理或项目部专人验收,不合格材料绝不入库。
19.2保管人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并登记进账。
19.3对于易损、易燃、易爆及贵重配件应单独保管,并配备总够的消防器材。
19.4大宗材料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怕雨怕晒的应及时做好遮盖避免损失。
19.5工具设备出库做好借用台帐并及时回收。
20、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0.1施工时禁止饮酒
20.2大小便必须到临时厕所,对于野外流动施工的便后掩埋。
20.3材料、构建等物品按照指定位置分类堆放整齐。
20.4施工车辆要在指定位置整齐停放。
20.5施工及生活垃圾要整理成堆及时清运。
20.6现场施工人员着装整齐,不得穿拖鞋、光膀子进入施工现场。
20.7团结同志、关心他人,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恶语伤人。
20.8对于施工车辆要按照项目部制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碾压植被。
21、安全管理制度:
21.1新员工进场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对施工队组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21.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及其他劳保用品。
21.3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机械设备,上岗前检查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21.4特种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佩戴相应劳保用品。
21.5使用砂轮机时先检查砂轮片有无裂纹,切割材料时均匀用力。
21.6吊装基础环时要有专人指挥。
21.7施工现场挂贴安全标识牌。
21.8施工现场严禁动用明火及吸烟。
2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制度:
22.1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一机、一闸、一箱、一漏”。
22.2动力和照明线路分路装置,照明线路接线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22.3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22.4严禁非电工拆装电器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电线架设应符合施工用电要求。
22.5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22.6电器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22.7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22.8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电器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免雷电及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23、施工现场成本管理制度:
23.1施工前做好成本预测。
23.2随工程进度动态核算实际成本并与预测成本进行比较,实现成本的动态控制。
23.3对于材料的采购、保管、使用严格控制避免不必要的浪费,根据施工员及技术人员提供的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分批次进场,最大程度的减少资金占用及不必要的租赁费用支出。
23.4项目部成员合理配备加强管理,工资与绩效挂钩。
23.5对机械设备加强管理,由项目副经理制定车辆管理制度及使用计划,由于本工程车辆较多项目部应由专人对机械用油进行管理,每天每辆车记录用油数量。
23.6严格控制桩基和承台基槽开挖的几何尺寸,减少的混凝土用量
2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24.1项目部制定个项工程的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质量标准控制工程质量。
24.2技术人员对施工队组及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编制作业指导书。
24.3对原材料进行严格验收,对于项目部不能自行检测质量合格与否的要送相关部门检测,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
24.4加强专项检测,特别是隐蔽工程要有技术或质检人员随时跟踪检测,对于质量不达标的要及时纠正,避免带入下一环节。
24.5做好工序的交接验收手续,分清责任。
24.6加强基础混凝土的养护测温工作。
24.7做好各种备用方案以保证基础混凝土的一次性浇筑。
24.8浇筑基础混凝土前要对基础环进行复测,以保证基础环的平整度。
25、进度管理制度:
25.1项目部制定施工进度计划。
25.2按照进度计划制定材料采购及进场计划。
25.3根据进度计划制定机械设备进场计划。
25.4制定搅拌设备、发电设备的配件采购及维修保养方案以保证进度。
25.5项目部每周应对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如有差距查找原因优化工作环节。
26、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26.1施工前应以甲方下达的技术、书面交底文件为依据,认真细致 的编制各施工班组技术交底文件,并组织施工班组认真学习,贯彻落 实,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进行书面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26.2施工中,发现设计图纸与实际不符时,应由施工班组及时向技术负责人报告,由技术负责人向甲方技术部门及监理汇报,由甲方技术部门组织技术洽商,经设计部门或有关部门下达书面变更文件后方可按新的技术要求施工。
26.3由施工技术负责人与监理一起对隐蔽工程验收并记录,隐蔽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6.4冬、雨季施工项目:必须按照甲方技术部门下达的冬、雨季施工技术措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26.5对于特殊工艺要求,应由技术负责人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技术操作培训,作业人员经实际操作合格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26.6对于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等必须持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对于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技术安全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26.7技术负责人负责现场施工,经常深入实际,开展技术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班组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
2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7.1项目部设一名专职安全员,各施工班组设立一名兼职的安全员。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除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外,每旬在队长参予下,组织各班组安全员,对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发现问题,应列项,并限期消项,以安全生产违章通知单书面形式下达。
27.2新入场施工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后,方可参加生产操作。
27.3对于采用新的操作方法、技术、设备、试验产品、工人调动岗位时,必须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安全生产教育。
27.4对于特殊工种及工作危险性较大的操作工人必须进行逐级交底,组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上岗证上岗,方可进行操作。
27.5在施工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自身所应戴的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并检查其工作场地,工具和设备等安全状况,确认安全后,才能进行操作。
27.6现场的一切机电设备,非专业操作人员不得违章操作。
27.7严禁施工人员酒后操作,工作时应集中精力,不准与别人打闹、嬉戏。
27.8现场施工人员,不准穿拖鞋或赤脚工作,在易燃品附近严禁吸烟或明火,不得在施工场地休息或睡觉。
27.9遇到雷雨时,应离开高压线、高压电器。雨雷后施工,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27.10在施工现场、宿舍内严禁私自接电源,更不能用明火、用电器取暖做饭,严防火灾的发生。
建设单位项目部的管理制度8
一、贯彻文明施工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按照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综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设备。
三、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四、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五、施工机械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六、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设置沟井、坑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七、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八、施工现场应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九、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十、工地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突击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十一、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十二、采用下列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1、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2、除采用符合规定的设备或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使用封闭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
4、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5、禁止将有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6、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十三、与当地居民委员会联合做好文明施工工作,做到不扰民,尽量不影响居民正常工作、生活,发现问题主动妥善解决。
十四、主动与当地派出所配合做好当地治安保卫工作。
十五、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1、现场五牌一图齐全。
2、种类材料按不同类别堆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排水畅通。
3、建立现场场容管理工作小组,专人督促,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施工现场做到硬地坪施工,每天做到工完场清,保持整洁。
5、各工种要做到活完脚下清,保证现场清洁卫生。
6、场内场外公共道路由专人负责打扫。
7、建筑垃圾每天清理,集中堆放,及时清运。
8、生活垃圾清理至垃圾箱,不得污染。
9、宿舍、办公室、食堂保持清洁卫生。
10、施工中对噪声大的施工项目,不得深夜施工,不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
11、冬季做好防冻工作,雨季做好排水防涝工作,台风季节加强对脚手架、塔吊、架空线路的巡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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