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项目部的管理制度(通用24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筑施工项目部的管理制度(通用2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施工项目部的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1.1工程项目档案是企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工程项目的开展及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着重要作用;为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制度适用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及安装等项目的从立项至竣工验收过程中的文件编制、档案、收集、管理。
1.3项目工程档案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由项目部统一管理,重要及常用的文件移交档案室保管,以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并便于使用。
1.4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建立、建全档案的`形成、收集、积累、整理、归档的工作体系。
第二章工程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
2.1项目部是公司项目工程相关档案的统一管理者,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所有相关文件;并对工程项目进行统一整理造册。
2.2现场工作组是项目部的下属部门,受项目部的直接领导,在项目部的领导下负责收集现场施工、工程预算、工程更改、支付、结算、决算、验收等环节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接收、审核施工、监理等相关方移交的资料,并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统一整理。
2.3档案室接收项目部移交的项目档案,并加以分类、整理、管理,并负责工程资料的收发、借阅等工作。
第三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流程
3.1工程项目档案是指导工程项目及日后的生产、建设活动的重要依据,是继承工程项目知识的重要手段,因此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先明确责任;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明确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过程中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及职责。
3.2从项目开始立项,项目部制定工程项目档案负责人,工程项目施工前由项目部指定人员收集立项、选定工程合作单位、设计、预算等相关资料,从项目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由现场工作组负责档案的收集。
3.3资料收集人在工程资料收集后根据项目工程的逻辑性,对工程项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对缺少的资料应及时收集,使工程资料完整、逻辑条理清晰。
3.4根据工程项目特性,现场工作人员在适当时候将工程资料移交项目部,由项目部,由项目统一整理、登记、编号、组卷。根据其逻辑顺序,分类保存,保存的资料应做好标识,方便管理查询。
3.5项目部对移交的资料统一整理后,重要的、日常使用的资料,项目部应及时归档,方便资料需要人的使用,项目部归档的工程资料应为原件,项目部自留复印件。
档案室应做好项目部移交资料的登记,并对移交工程资料单独归类存放。
3.6档案室管理人员应做好借阅管理,原件资料一般不允许借阅,借阅复印件供借阅人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向外递交的档案应做好说明,备注原因。工程项目档案借阅后,档案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借阅人,按期归还。
第四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
4.1工程项目文件是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等。
4.2工程项目档案从立项到验收交付过程中,施工、监理等相关方应主动将相关资料移交现场工作人员;同时档案收集人应及时收集及催促资料移交人移交资料,工程资料一律先收集、整理、归类,再移交项目部,由项目部统一整理、分类,在项目工程每环节完成后,根据项目特点,由项目部将需要归档的档案移交公司档案室。
4.3档案收集工作的要求
(1)认真贯彻集中统一管理项目档案的原则;
(2)遵循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
(3)保证项目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
(4)认真审核,未经相关机构审批签字的要求相关人及时补齐;
(5)资料移交方和接受方均须做好资料备份。
4.4工程项目资料的收集管理
4.4.1项目部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施工前)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察、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察、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项目部移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见)。
4.4.2项目施工阶段,由承包单位负责其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移交现场工作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并提交现场工作组。
4.4.3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承包单位负责项目完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提交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负责竣工验收阶段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
4.4.4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归入建设工程项目档案。
收集范围包括立项文件、设计基础文件、设计文件、项目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工艺设备文件、涉外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等。
4.4.5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
4.5工程项目资料以收集人收集和档案资料产生部门或单位主动移交相结合,在资料收集整理过程中,对形成的项目工程文件进行鉴别,包括完整性、准确性鉴别以及审批情况。
4.6项目工程档案的分类要求
(1)档案的分类,要符合形成档案的专业和形成单位的项目活动的性质和特点;
(2)在公司各类工程项目中,同一类工程档案的分类标准应该一致;
(3)分类层次,类目要简明,不宜过多过繁;
(4)分类应力求按照专业系统实现标准化。
4.7档案整理工作遵循项目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项目档案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充分利用档案原有的整理基础,对项目档案进行分门别类的整理,便于保管和利用。
4.7.1工程项目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应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分别按年度、工程整理。
4.7.2勘察、设计单位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应按工程项目整理。
4.7.3施工技术文件应按项目工程的专业,阶段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及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
4.7.4设备、技术、工艺、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中形成的文件按工程项目整理。
4.8项目档案案卷管理
4.8.1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4.8.2基建类案卷按项目依据性材料、基础性材料、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竣工验收等排列。
4.8.3设备类案卷按设备依据性材料,外购设备开箱验收(自制设备设计、制造、验收)、设备安装调试、随机文件材料、设备运行、设备维护等排列。
4.8.4项目档案号,要反映项目档案系统整理后的客观秩序,同项目档案的分类方法和分类方案的结构层次相一致;项目档案号应力求简明,不要过于复杂繁琐。
项目档案号=分类号+案卷顺序号。
4.9工程项目档案的编目包括登记号、登记日期、档案号、案卷题名、编制单位、数量、保管期限、变更记载、备注等内容。
4.10工程项目资料的更改
4.10.1当工程项目文件需要更改时,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通知收集管理人,并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
4.10.2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或依据项目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审批,经更改审批的文件应及时交予档案收集管理人,收集人交上级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并做好更改备注。
4.11工程项目档案的借阅
需要临时借阅文件的人员应填写《工程项目档案借阅申请表》(见附件),经档案室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借阅,档案室借阅文件一般为复印件,借阅后必须及时归还,《工程借阅记录》(见附件),如果原件一般情况下不外借,如确需外借,说明原因。
4.12项目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由项目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而制定,在项目部将资料归档移交档案室时明确提出,由档案室人员在保管期满后,提出销毁申请,项目部决定其销毁与否。
4.13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合同是工程项目的重要资料,作为项目实施及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现场工作组、项目部及档案管理人员应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点。
工程项目合同一经审批签订后,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收集,并移交档案室,通知做好留底工作。
工程项目发生变更后,修要更改合同或补充的,项目部应在合同修改或补充审批后,通知档案室,并将新的合同或协议归档。
第五章附则
5.1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5.2本制度由项目部制定、修改,自总裁批准之日生效实施。
建筑施工项目部的管理制度2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程
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进行全面管理,确保工程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安全施工管理
4.1事前控制
4.1.1及时为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用的水文地质,地下管线设施等资料和其他必要条件。
4.1.2工程开工前,检查相应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市政公用设施等安全防护情况。
4.1.3审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的要求。
4.1.4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4.1.5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安全目标和措施,并要求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4.1.6检查施工单位设置的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当持证上岗,并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4.1.7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4.1.8检查施工单位使用的施工机具,不合格的施工机具不得投入使用,并填写《施工单位机械设备证明文件统计表》。
4.1.9检查施工单位特殊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填写《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工种人员资质证明文件统计表》。
4.2事中控制
4.2.1检查用地红线范围内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临时占用的场地和道路,应当全部用于施工,不可挪作他用。
4.2.2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定施工技术措施,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4.2.3检查施工单位建立的专业检查、职工自检和安全自检的制度执行情况。
4.2.4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季节和生产情况的变化,组织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整改。
4.2.5检查施工安全措施,现场设置的机具、机构或设备应要求施工单位定期维护和保养。
4.2.6检查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预防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急救的措施。
4.2.7检查施工单位施工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情况,要求建立工地使用火审批制度。现场应设置符合消防规定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当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4.2.8定期会同监理单位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在监理例会上向施工单位指出,要求按时整改。
4.2.9督促施工单位于建筑工程完成基础分部工作量50%、主体分部已结顶、装饰分部工作量的30%时,及时到安监机构申请安全达标验收,验收合格的,将安全达标牌悬挂在施工现场的显着位置。
4.3事后控制
4.3.1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技术资料设专人管理及归档的情况。
4.3.2重大事故发生后,应要求施工单位积极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立即向市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同时,项目工程部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事故情况。
5.文明施工管理
5.1事前控制
5.1.1在施工方案确定前应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防汛设施、道路、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文明施工。
5.1.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工地文明施工部分,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5.2事中控制
5.2.1检查工地周围的遮挡围墙,按要求围墙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采用预制板或砖砌筑,封闭严密,并粉刷涂白,保持整洁完整。
5.2.2督促施工单位设置施工标牌,并放置于主通道醒目位置。
5.2.3检查工地排水系统,要求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污染、堵塞下水道和河道。
5.2.4检查施工单位临时舍施,要求按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进行分隔。
5.2.5检查建筑材料、机具设备按工地总平面图的位置在固定场地整齐堆放,不得侵占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
5.2.6检查施工现场道路是否畅通,场地是否平整,有无大面积积水。
5.2.7夜间施工作业,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事先向环保部门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
5.2.8要求工地出入口内应用砼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冲洗后出场。
5.2.9按政府主管部门规定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
5.3事后控制
5.3.1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造成下水道和其他地下管线堵塞或损坏的,应要求立即疏浚或修复;对工地周围的单位和居民财产造成损失的,应由施工单位承担济济赔偿责任。
5.3.2建筑工程完工后,要求施工单位按要求及时拆除工地围墙、安全防护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洁。
6.编制依据
6.1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6.2杭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6.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6.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8.质量记录
8.1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工作人员资格证明文件统计表(gt/qr15-03)
8.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gt/qr15-05)
8.3施工单位机械设备证明文件检查表(gt/qr15-06)
8.4工程管理日记(gt/qr15-10)
8.5施工方案审批表(gt/qr15-11)
建筑施工项目部的管理制度3
1.安全和环境管理目标
a)不发生人身死亡及以上的责任事故;
b)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交通事故(造成1人重伤及以上的交通事故);
c)不发生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人民币的火灾);
d)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同时5人及以上的食物中毒);
e)不发生流行x传染病(无甲型传染病、其它常见传染病,未形成多人同时患病);
f)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生活、工业垃圾及其他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大面积水土流失)
g)不发生对施工区附近核电站的安全生产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如造成重大设备损坏、人身伤害、安全执照事件或停机、停堆事件等);
h)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构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事件、盗窃直接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事件);
i)不发生因人为失误造成的重大设施、设备等财产损失(直接损失一次超过10万元人民币)。
j)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能源和物资的消耗,减少资源的损失和浪费。
2.安全和环境管理指标
2.1死亡事故为0;
2.2造成1人重伤及以上的交通事故为0;
2.3年度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0;
2.4年度重伤事故(损失工作日在105天以上及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为重伤的事故)发生频率为0;
2.5年度轻伤事故(损失工作日在1天以上,105天以下及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为轻伤的事故)发生频率为6 ‰以内;
2.6未遂事故事件(损失工作日在1天以下,有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意外事件等)发生频率:项目部总体控制在5件以内;
2.7大于1万元的盗窃事件发生率为0;
2.8隐患事件项整改率100%;
2.9违章和违纪事件整改率100%;
2.10职业病年发生率≤0;
2.11施工安全不符合项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率达100%;
2.12重大设备、交通事故发生率为0。
2.13废水排放达标率100%;
2.14施工噪声排放达标;
2.15固体废物控制:生活营地生活垃圾应分类在指定的地点倾倒、堆放,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有可能发生渗漏的应装入防泄漏的垃圾桶内;在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按有毒、无毒、无害、可回收利用等在指定地点分类堆放、统一由工程部安排回收或进行外运。
2.16项目部计划在施工全过程中投入施工安全措施费 918000元。
2.17节能降耗创造价值不少于项目部年总产值的1%。
3.承诺
承诺在本项目中全面实施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
承诺把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放在第一位;
承诺严格遵守与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承诺按计划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意识,掌握必要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知识和技能;
承诺在施工中系统的控制危险源和环境因素,预防安全事故、污染事件及职业病,做到无救援工地,争创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程、环境保护先进单位。
建筑施工项目部的管理制度4
1、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
2、国家标准中规定佩戴安全帽的高度,为帽箍底边至人头顶端(以试验时木质人头模型作代表)的垂直距离为80~90mm.国家标准对安全帽最主要的要求是能够承受5000n的冲击力.
3、正确使用安全帽,要扣好帽带,调整好帽衬间距(一般约40~50mm),帽衬不得轻易松脱或颠动摇晃.领取安全帽时应及时检查,发现有缺衬缺带或破损的安全帽应立即更换,不准使用有安全隐患的安全帽.
4、使用安全带时要高掛低用,防止摆动碰撞,绳子不能打结,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当发现有异常时要立即更换,换新绳时要加绳套.使用3m以上的长绳要加缓冲器.
5、在攀登和悬空作业中,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有牢靠的挂钩设施,严禁只在腰间佩戴安全带,而不在固定的设施上拴挂钩环.
6、安全带不使用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或尖锐物体。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使用两年后要做抽检,抽检过的样带要更换新绳。
7、悬挂在施工现场的水平安全网内不得存留建筑垃圾,网下不能堆放物品,网身不能出现严重变形和磨损,防止受化学品与酸、碱烟雾的污染及电焊火化的烧灼等。
8、安全网支撑架不得出现严重变形和磨损,其连接部位不得有松脱现象,网与网之间及网与支撑架之间的连接点不允许出现松脱。所有绑拉的绳都不能受到严重的磨损或有变形。
9、施工现场水平网内的坠物要经常清理,保持网体洁净。避免大量焊接或其他火星落入网内,避免高温或蒸汽环境。当网体受到化学品的污染、网绳嵌入粗砂粒或其他可能引起磨损的异物时,即需进行清洗,清洗后使其自然干燥。
10、安全网在搬运中不可使用铁钩或带剌的工具,以防损伤网绳。网体要存放在仓库或专用场所,并将其分类、分批存放在架子上,不允许乱堆。对仓库要求具备通风、遮光、隔热、防潮、避免化学品侵蚀等条件。在存放过程中,要对网体做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以确保安全。
建筑施工项目部的管理制度5
1.安全标志使用要求
1.1凡工程所用的安全标志的图形、颜色及材质都必须符合国家宣贯标准《安全标志》(gb2894-1996)的要求;
1.2对工程所用的安全标志牌应在工程开工前准备就绪,按工程的实际进度及安全标志总平面布置图在相关位置及规定地方进行整齐挂设;
1.3工程安全标志牌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挂设;
1.4做到人人珍惜安全标志牌,对故意损坏者应加倍赔偿。
2.安全色
安全色是表达信息含义的颜色,用来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指示等,其作用在于使人们能迅速发现或分辨安全标志,提醒人们注意,预防事故的发生;
2.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险的意思;
2.2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2.3黄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3.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是指在操作人员容易产生错误,有造成事故危险的场所,为了确保安全,所采取的一种标示。此标示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复合构成,是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特殊标示,设置安全标志的目的,是为了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事故发生。
3.1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示目标的方向,用于消防提示(消防提示标志的颜色为红色,文字、图形为白色);
3.2指令标志:是告诉人们必须遵守的意思(图形为白色,指令标志底色均为蓝色);
3.4警告标志:是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图形警告符号用字体为黑色,图形底色为黄色);
3.5禁止标志: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图形为黑色,禁止符号与文字底色为红色)。
4.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4.1各施工阶段的安全标志应根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进行增补或删减,其变动情况可在“安全登记表”中注明;
4.2根据工程特点及施工不同阶段,有针对性的设置安全标志;必须使用国家统一的安全标志;
4.3安全标志设置位置的平面图;
4.4施工现场安全色及安全标牌应符合下列要求:
●提示(绿色)
安全状态通行,用于安全通道、行人车辆通道、外架施工层防护、人行通道、防护棚。
●警告类(黄色)
①机械伤人:用于机械操作场所、电锯、电钻、电刨、钢筋加工现场、机械修理场所;
②当心塌方:用于坑下作业场所、土方开挖;
③当心弧光:用于焊工操作场所。
●指令类(蓝色)
①必须戴防护眼镜:用于马道出入口、外用电梯出入口、通道出入口、车工操作间、焊工操作场所、抹灰操作场所、机械喷漆操作场所、修理间、钢筋加工场所;
②必须穿防护服:用于通道口、马道出入口、外用电梯出入口、电焊作业场所、油漆防水作业场所;
③必须戴安全帽:用于外用电梯出入口、现场大门口、吊钩下方、危险部位、马道出入口、通道口、上下交叉作业。
●禁止类(红色)
①禁止跨越:用于首层外架四周、栏杆、未验收的外架;
②禁止攀登:用于外用电梯出入口、通道口、马道出入口;
③禁止通行:用于外架拆除、坑、沟、洞、槽、吊钩下方、危险部位;
④禁止吸烟:用于材料库房、成品库、油料堆放处、易燃易爆场所、材料场地、木工棚、施工现场、打字复印室。
建筑施工项目部的管理制度6
1、安全教育制度: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我集团公司、项目、岗位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全学习制度:项目经理部针对现场安全管理特点,分阶段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各分包队伍在专职安全员的组织下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施工班组针对当天工作内容进行班前教育,通过安全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3、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项目经理部必须分阶段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书面交底,各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对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书面交底。
4、安全检查制: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由项目经理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专业工长和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督促各分包队伍对安全防护进行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
5、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外脚手架搭设安全验收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广州市劳动安全部门进行验收后才能使用;外脚手架搭设前需进行详细的载荷验算,搭设完成后,必须经我集团公司工程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6、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7、安全隐患停工制:专职安全员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进行制止;发现安全隐患,有权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时上报我集团公司,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8、安全生产奖罚制度: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根据半月一次的安全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对遵章守纪、安全工作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和奖励,违章作业、安全工作差的班组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9、安全例会和安全把关制: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员长驻现场,并每周组织一次所有现场工作的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天至少对现场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10、另外,进场后积极与业主、监理共同协商制定工地其他安全规章制度。
建筑施工项目部的管理制度7
第一章项目经理部人员及劳动纪律管理
第1条项目经理部的人员变动和调整要遵循严进严出的原则。
第2条项目经理部的人员考核要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第3条工作时间的规定:有关工作日及节假日的时间规定参见企业总体管理制度。
第4条不准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并填写《请假单》,以备记录并将记录纳入到绩效考核之中。
第5条工作中严禁聊天和从事其他娱乐活动,影响他人工作。
第6条必须维护工作环境的整洁,爱护公共设施与财物。
第7条对办公物品的领用进行统一管理,要先计划、批准,后统筹、安排、领用,避免浪费。
第8条不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工作外,均不得做出有害和影响企业及部门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应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
第9条不准接受外单位的宴请或收受与变相收受礼品,如有发现立即进行严厉处罚。
第10条项目经理部人员如需进行对外招待,必须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11条项目经理部对所有招待费、交通费实行统一管理,即发生费用前要经过申请和批准,发生费用后要经过审核,然后统一报销。
第二章项目经理部工作目标管理
第12条项目经理部工作目标和计划的种类
(1)工程进度目标和计划。
(2)工程质量目标和计划。
(3)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目标、计划。
(4)项目经理部总体目标与计划。
(5)项目经理部资料与文件管理计划、目标。
(6)项目经理部岗位与人员编制目标、计划。
第13条项目经理部工作目标、计划的考核
(1)项目经理部的各级工作目标生效后,项目经理部按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经理部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影响目标、计划完成的主、次要因素。
(3)将工作目标与计划的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之中。
第三章项目经理部工程进度、质量管理
第14条项目经理部进度、质量管理以进度、质量与目标及签订的合同、协议为依据。
第四章项目经理部工程现场管理
第15条项目经理部工程现场管理以签订的承包与合作合同、协议及制定、审批的目标与计划为依据。
第16条工程现场管理必须贯彻企业的形象宣传策略,有利于扩大企业的影响力和提升企业的无形资产。
第17条具体管理办法同进度、质量、投资管理。
第五章项目经理部资料与文件管理
第18条项目经理部工程资料和文件必须体现工作责任的可追溯性,如出现追溯性不强或资料分不清责任的情况,资料管理人员与相应工作环节的负责人员对资料和资料反映的相关工作环节负全责。
第19条项目经理部的工程资料与文件必须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如出现资料失真或不准确、不及时的情况,资料管理人员与资料反映的相关环节的负责人对该工作负全责。
第六章项目经理部工作信息管理
第20条项目经理部的信息管理工作要遵循及时、透明的原则。
第21条项目经理部的信息管理工作可分为项目经理部内部与项目经理部外部两个部分,所有项目经理部人员必须建立信息系统的概念,即企业是一个整体信息系统,项目经理部则是企业的一个信息子系统。为使企业保持整体良性运作,必须使企业与外部、项目经理部与企业及工作相关部门的信息流动及时、准确,从而产生良好的组织行为,减少消耗,提高效率。
建筑施工项目部的管理制度8
为保证工程质量,促进施工安全,加快工程施工进度,缩短工期,降低工程成本造价,协调建设各方关系,解决施工中存在的
问题,使工程项目尽快发挥应有的投资效益,特制定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月度验收制度。
1、参加单位、验收时间及牵头单位
(1)、单位:工程、计划、技术、监理、建设、施工、综合、财务等有关部门。
(2)、时间:每月25日左右。
(3)、牵头单位:基建科。
2、月度验收的内容
(1)、工程进度:工程量、工作量、形象进度。
(2)、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要求。
(3)、工程现场管理资料是否规范、齐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资料、施工单位的技术资料及监理单位的管理资料)。
(4)、工地文明施工情况
3、验收程序及办法
采用汇报与现场查看相结合的办法。在听取建设单位汇报后,实行分组验收、集中讲评,并提出相应的要求和建议。
4、月度验收情况作为本月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
5、执行第八章第五条规定
建筑施工项目部的管理制度9
1、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性文件的收发、传阅、编制清单归类保存。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图、技术核定单、变更通知单的收发,负责编制目录,分发清单,所有施工图的持有人应对图纸的修改,变更及时标识。
2、所有文件资料由文件批准人决定发放范围和份数,文件发放人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按发放范围和数量发放文件,并做好编号及登记。
3、文件领用人在收到文件和资料时,应在文件发放的表格上登记签字。
4、在发放过程中,文件使用部门应及时撤出作废/失效文件。
5、当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编号不变,文件发放部门应将原破损文件收回处理。
6、文件使用人文件丢失后,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补领手续,在补领申请时必须作出书面说明,文件发放部门在补发文件时应重新进行分发编号,并注明作废。
7、在用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编制管理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工程部负责编制技术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以识别和管理在用有效文件及现行修订状态。
8、文件和资料的更改
a.当文件和资料需要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表》,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如更改涉及其它部门时,应重新会审。
b.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当原审批人不在或需指定其它人员审批时,则该人应得到相应的授权书和文件审批所需的有关背景资料。
c.经更改审批的文件,由审批人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并发至有关部门。
d.文件持有人根据《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的指令,直接在文件的相应处进行更改,但应确保内容的正确、清晰,并将《文件更改通知单》附于文件后或收回原文件,并做好发放登记。
e.文件更改后,文件更改部门应将更改内容审批件存档备查。
f.文件更改应做好记录和标识。
9、作废的文件应加盖“作盖”印章,已作废、失效的文件应在文件的使用场合中撤出。
10、文件和资料的保管
a.文件和资料持有人应妥善保管好所用的文件资料,防止丢失、损坏,若损坏丢失应向主管领导报告,批准后按二.5和二.6办理。
b.文件资料的存档按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c.文件管理人在调离岗位或存档时,必须移交全部文件,并作好文件移交记录。
11、文件和资料的使用控制
a.文件和资料需要时,由需要人填写《文件和资料复印审批表》,应经主管部门或部门负责人批准,规定复印的份数、编号,发放应做好记录和登记。
b.需要临时借阅文件的人员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借阅申请单》,经文件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后必须及时归还,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外借,如确需外借,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建筑施工项目部的管理制度10
第一条 项目办工程管理人员条件
1. 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管理实践经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担任。
2. 需具备较高的工作责任心、自觉性和原则性,并能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
第二条 工程管理人员坚持主材料必须进场验收。
凡主要材料进入工地,须会同监理人员对材料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并同时签证,必要时,还须有顾客签证。作好记录以备检验。
第三条 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 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和设计要求;
2. 符合在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符合以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第四条 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 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 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 产品包装和商标样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4. 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5. 实施生产许可证或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产品,应有许可证或质量认证的编号、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
第五条 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要求质量监督人员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按照国家和企业的相关标准,施工作业规范,开展质监工作。
正确处理好顾客、企业、施工队三者的相互关系,事事处处顾及企业的利益和信誉,
第六条 工程管理人员应按合同和规范要求逐项、逐条进行进场材料验收,并在进场材料验收单上签字认可。
验收记录决不允许弄虚作假,项目建设或交付使用后,如发现存在问题,经检查,验收记录和实际情况不相符时,必须追究责任。
第七条 项目办负责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质量负责,作为公司项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员,承担以下责任:
1. 施工现场有违规行为,每次扣罚50元;如在施工现场重复发现三次以上违规行为,作下岗处分
2. 主材料进场如不及时参与检验、验收,每出现一次扣罚50元,如发生质量上的问题,由项目办负责人和工程管理人员负全责,作下岗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 出现投诉且反映的问题属实,确认是责任人员责任的,每出现一次扣罚当月工资;如属重大失职行为,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作下岗处理并赔偿损失;
4. 项目办管理人员管理工程项目全年无差错的,年终一次性奖励1000元——10000元。
建筑施工项目部的管理制度11
工程项目部属工程监直接领导下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为明确本部门内各项职能,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展开,在公平、公证的原则下,特制度实施本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工作内容:
1、组织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2、组织实施招投标,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制定并实施工程部管理制度。
二、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部组织制度
①工程部衽部门经理领导下的专业工程师负责制;
②工程部根据建设项目需要,可设经理一名,副经理一名,土建专业工程师两名、安装工程师两名、资料管理员一名。
2、工程部会议制度
①工程部实行定期现场办公室制度(怡和?星国际项目定在星期五上午8:30)与定期会议相结合,根据工期、质量目标设专题会议;
②组织工程部与监理方定期现场办公例会制度(暂定星期五上午9:00),班前会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00)不定期专题会议制度。
③积极参加监理例会制度(星期一下午3:00)及不定期监理例会。
3、检查制度
① 要求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相应专业及施工单位技术、施工员于上午、下午对施工作业点巡查各一次,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点达到100%,漏点处罚:每日每点50元(特殊情况或有其它工作除外);组织周小查,由工程师负责人与监理方负责人及各专业工程师会同施工方负责人共同实施检查(暂定星期一上午9:00),组织月大检查或分部分项检查。请公司及管理人员参加,建立评比标准,进行现场讲评,及时组织竣工工程初步验收;
②针对检查结果及时以文字形式提交有关各方签认;
③工程部各岗位实行书面总结、计划,分周报、月报及分段目标报告制;
④写出管理日志,注明当日巡查情况及时间,记录工程会议检查事项、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施工质量、进度问题及相应措施的实施,并不定期对其抽查。
三、工程部岗位责任制
1、工程部经理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经理直接对公司工程总监负责,接受总监领导;
②按周、月、年制定生产计划及总结,协助制定项目目标、协调内外关系;
③组织起草审查招标文件、评定招标文件、拟定发包项目合同主要条款;
④组织参与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资金需求计划的制定和初步审查;
⑤主持甲方、监理定期周例会、月检查、分部分项检查,参与监理周例会;
⑥组织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
⑦将工程师报上的与施工单位来往的信函、文件等在24小时内报总经理,并在48小时内完成。
2、专业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对部门经理负责,接受部门经理领导;
②起草并保存与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信函及各种法律文书,并在24小时内上报经理;
③组织项目施工审批所需资料;
④起草招标文件,拟定招标程序,参与评标,完成专业技术协议条款;
⑤进行施工现场工程量的统计、审核,并配合审算部进复核;
⑥组织进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预防工作;
⑦组织对于隐蔽工程的验收,并确保所记录的资料的真实、完整;
⑧工程点的巡查工作应在48小时之内完成;
⑨组织起草变更、签证文件;
⑩审查批复施工方作业计划、预结算资料及相应业务应在24小时之内完成;批复质量整改措施及各方工程联系单,在24小时完成。
3、工程部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①公司文件资料(含公司主管部门文件资料),必须在四小时内传达到部门岗位人员,根据相应文件内容传达到相关单位;
②合同文件,凡由工程部负责签订的合同,必须确认合同方法律资格,经相关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签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根据合同,图纸由工程部统一发放,相关专业工程师保留一套,妥善保管使用,竣工后交回工程部,以备存档或满足其它需要;
③设计院、总工办签署的变更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及专业工程师;
④专业工程师签认的变更(通知)、签证,由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审查签认后,盖技术专用章,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建筑施工项目部的管理制度12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强制性条文及不良行为公示制,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工程必须在内部合同签订后,方能签订外部合同,以便确定安排项目经理、施工员、质安员、试验员及技术工种等,并使其掌握公司总部的管理制度,如未签订内部合同,xx各科室不进行管理。
2、工程施工过程中,按工程所需总人数的60安排正式职工上班,其计算总人数按总造价除以2.5万元/人;如每月未安排足够人员,则按总公司文件处罚,由xxxx人每月320元收取费用,由财务科直接划帐;时间按建设方合同工期减一个月。
3、投标所用项目经理证、施工员证、质检、安全员证在工程款来第一批款时,由xx财务科按每人每证扣300元支付给持证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继续使用上述人员,则按本办法的第5条执行。
4、经营科将内部合同和外部合同各复印一份,送至分公司各领导、办公室及工程科,以便按合同进行管理。
5、对持证人员安排项目部中人员有项目经理证、技术人员(工程师证)、施工员证、质检、安员证、试验员证者,一律使用本人证件;对于项目部人员无项目经理证、质检、安员证、试验员证者,可采取使用别人证件,但必须支付一定的报酬,其被使用证件人员必须对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并承担其相应责任,被使用证件人员工资实行包干:即项目经理:3000至5000元,技术负责人2019至3000元,质检、安全员、试验员1000至1500元。
6、不论项目大小,必须有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安全员、试验员(或使用他人项目经理证、质检、安全员证、试验员证),以便符合上级文件要求。
7、施工员、质检、安全员证必须由公司委派,但施工员不准使用他人证件。
8、开工前,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⑴进行图纸会审;
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⑶办理开工报告;
⑷办理许可证。如遇特殊情况,在基础±0.00完成前必须将上述证件及资料办好,否则,责令停工,并罚款1000元。
9、项目部施工许可证内容,由工程科根据内部合同人员安排进行填写,并由工程科送交办公室盖章,再由项目部到有关单位办理手续。
10、基础中检、主体中检、竣工验收必须通知分公司领导或有关科室参加并通知被使用证件的项目经理、质安员参加。
11、其它管理制度按公司有关文件执行。
12、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建筑施工项目部的管理制度13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
1、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措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在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专门论证,委托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
3、设计单位应严格依据可行性研究和安全评价的要求进行安全设施设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4、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应严格依据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确保安全设计方案的有效实施。
5、工程项目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提出对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的申请,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同时要委托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同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合格方能正式投入运行生产。
在设计、施工、验收过程中建设单位与派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及时了解安全设施投入的有效性,先进性、正确性、可靠性。可对设计、施工过程中对安全设施进行监督,使之顺利通过验收,确保投入生产后的运行安全。
建筑施工项目部的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规范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3.2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3.2.1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
3.2.2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3.2.3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3.2.4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
3.2.5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3.2.6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3.2.7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4.合同的签订
4.1合同的主体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及所属各公司中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其他部门、机构、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签订合同。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4.2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4.3合同的内容
4.3.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4.3.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4.3.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3.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4.3.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4.3.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4.3.7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3.8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4.3.9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4.3.10合同联系制度
履行期限长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4.3.11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4.3.12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4.4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4.4.1签订合同前,业务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4.1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专业资格证书留存。
4.4.2销售、采购合同,由主办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办公室编写合同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建筑施工项目部的管理制度15
1、拟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制定生产计划,签订工程合同。
3、分配工程任务,与施工承包人签订内部经济承包协议。
4、协助业务人员联系工程。
5、进行工程产值统计、工程进度对比,督促各工程按计划进度完成任务。
6、负责施工队伍管理。
7、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回访,落实工程保修。
8、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并负责处理。
9、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拟定设备采购计划,根据各工地需要进行设备调配。
建筑施工项目部的管理制度16
1、拟定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工程款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重大的财务收支,须经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3、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4、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5、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6、负责对本单位财会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7、协助公司经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以及基本建设投资等问题作出决策。
8、参与工资奖金等方案的制定;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
9、制止或者纠正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
10、签署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和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专题报告、会计决算报表。
建筑施工项目部的管理制度17
1、责全公司技术管理工作,拟定技术管理办法并负责实施。
2、负责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的管理工作。
3、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4、掌握公司的综合质量水平,提出改进意见。
5、制定质量标准和管理办法。
6、对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7、制定材料采购和使用管理办法并负责实施。
8、负责新工艺、新标准、新材料和新设备的考查、推广和使用。
9、制定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10、组织公司技术质量检查。
11、组织投标,审核投标报价。
12、负责预算管理工作。
建筑施工项目部的管理制度18
为了规范公司工程项目专用章刻制与使用流程,加强工程项目文档管理,提高工程项目各方协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工程项目专用章刻制
工程项目组建立后,由工程部经理或项目经理提出刻制工程项目专用章书面申请,报分管副总、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提交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印章刻制。
第二条 项目专用章使用
1.领用及使用
工程项目专用章刻制完成后,由工程部经理指定项目经理到综合管理部领用,并由专人保管使用,一般由项目经理保管使用,并由部门负责人监管,做好专用章使用登记。
2.使用范围
工程项目专用章系非经济类用章,不能用在任何合同、协议及票据上,仅供项目组与业主、监理单位、施工配合单位联系工作和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文档资料之用,例如设备装箱清单、施工日志、现场调试报告、现场问题报告、备品备件移交清单、培训记录表等。
第三条 工程项目专用章时效
项目专用章只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使用,使用时效为项目组建开始至项目完工、验收结束。
第四条 工程项目专用章销毁
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后, 工程项目专用章由工程项目组上交综合管理部封存保管(封存保管期为3年)。每年由综合管理部定期对已过封存保管期的工程项目专用章进行销毁。
建筑施工项目部的管理制度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过程责任明确、有章可循,提高工程进度,降低工程投资,实现最佳效益,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工程会议管理
第二条会议形式
工程调度例会、现场专题会。
第三条会议内容
(一)工程调度例会
从工程开工起,每周五下午1:30召开,参加人员主要有指挥部成员、各参建单位负责人。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本周的工程进展情况、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施工计划。
调度例会内容整理、提报:凡参加会议的单位和部门,必须将本单位、部门在本次调度会上所提出的问题和涉及到本单位、本部门的问题,以及会议对其问题做出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正式报工程指挥部。内容要完整、准确,由指挥部形成会议纪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下发各有关部门和参建单位,按纪要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时间准时完成。
(二)现场专题会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出现的各种问题,不定期召开现场专题会,参加人员指挥部有关人员和涉及到的施工单位负责人。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工程施工关键时期每天下午4点由指挥部负责召开现场专题会,处理好当天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为第二天施工做好准备。
第四条会议要求
(一)工程调度例会由项目办公室通知,若通知不及时或通知遗漏,一次罚当事人50元。
(二)在接到通知后,参会人员要准时到场,迟到者罚款50元/人,超过半
建筑施工项目部的管理制度20
第一条:为了控制或消除施工生产现场的不安全因素,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各项施工生产任务安全顺利地完成,根据国家及局有关规定和目前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有部门及施工队伍。
第三条:施工xx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xx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不得进行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全面,并具有针对性。要根据施工工程的结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机具设备、作业环境、各类施工人员的素质等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地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4、施工现场需要的暂设电气工程,必须纳入施工xx设计之中。要有设计、有计划、有平面布置图、有说明。
5、施工xx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意见,并经过项目总工程师审批生效。
大型工程和新、难、险工程需报公司审核批准。
第四条: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1、xx、隧道、吊装、水上和水下作业、深坑、滑模、搭设和拆除高大脚手架、桥架、挑架、挂篮等特殊架子、施工临时便桥、码头等,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据,严格标准,由计算、有详图、有说明、有审批。
3、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指定的具备相应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第五条:必须严格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工地负责人、各施工队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现场交底。书面交底应一式三份,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各执一份,另一份交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要分别在每一份书面交底上做交底和接受交底的签字。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后,工地负责人必须请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方准进行下一步施工。
2、两个及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地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施工队或工班负责人进行交叉作业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各施工队负责人每天要向本队的从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术复杂、连续多天从事一项工作的要进行书面交底。
4、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有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人签字。
5、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按分项工程归放在一起,以便备查。
建筑施工项目部的管理制度21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工作,结合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在建工程和已完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档案的评查。
第二条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是指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及其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过程中的各类行政执法文书、记录、证据材料等收集、整理形成的档案卷宗。
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应当包括:
(1)有关上级部门文件或本部门下发或上报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报告等;
(2)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事故处理等行政执法文书、记录、证据等材料;
(3)有关行政许可、依法审批或备案形成的资料;
(4)日常安全监督工作形成的其他书面材料。
第四条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应当设置专职(兼职)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人员,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应当及时整理、分类有序、并以年度为期限装订存档,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评查,采取平时评查与年度评查、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应当对的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定期进行自我评查,一般于每季度末和年终进行。
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对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六条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评查重点:
1、安全监督检查的记录、整改回复、复查记录;
2、行政处罚的主体、对象、违法事实、证据、程序、手续、案卷;
3、安全事故处理的程序、证据材料、原因分析、责任认定、事故通报;
4、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备案审查记录;
5、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监控记录;
6、当地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报告等其他材料。
第七条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评查实行等级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各类记录齐全、行为规范、卷宗清晰;良好:各类记录基本齐全、行为规范、卷宗清晰;合格:各类记录基本齐全、行为规范、卷宗基本清晰;不合格:各类记录不全、或反映出行为不规范、或卷宗不清晰。
第八条每次评查应对评查情况、评查等级、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意见,书面记录在案,并由评查人签名。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及时进行整改。评定等级每年进行一次。
第九条对评查中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应予以推广,并可根据具体的评查情况,对优秀档案及其承办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建筑施工项目部的管理制度22
1、本工程施工安全重点控制点
根据贵工程特点及现场情况,以下部位和事项为安全控制重点。
⑴易燃物品储藏处的安全控制;
⑵现场用电安全控制;
⑶木制品场所的防火控制;
⑷油漆、电焊作业的防火防范控制。
⑸单块较大面积玻璃的运输及安装。
2、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⑴进入工地的工人,首先是强化思想教育。本公司拟赴贵方的人员,保证是高素质的,他们已习惯于接受入场安全培训,同样习惯于办理各类必须的签证手续,我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已完成实现了建卡备查。
⑵专业工种施工人员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
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责任制,职责明确,落实到人。
⑷认真执行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对工人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如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不吊等安全纪律与技术交底,受交者履行签名手续。
⑸各特种作业人员都按要求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不超期,名册齐全,真实无误。
⑹安全检查记录齐全,隐患部位的整改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
⑺开展班组安全活动,班前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并做好上岗记录。施工人员具有防护衣帽等设施。
⑻各级管理人员,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各类施工人员,戴胸卡、戴安全帽、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⑼组织防火领导小组,分施工层、分工种各负其职。
⑽组建义务消防队,群防群治。
建筑施工项目部的管理制度23
1.安全管理目标:无安全事故,做到“建筑工程安全,施工人员安全,施工影响区域安全”。
2.总承包方自进入施工现场后,即承担保障工程施工的所有人员安全的责任,直至工程竣工。
3.根据政府有关法规规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工地规章制度。
3.1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要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各施工队或分包方签字认可。
3.2班前检查制:专业责任工程师和区域责任工程师必须督促与检查专业分包方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进行了检查。
3.3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实行验收制:凡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使用中的大型设备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并将专用闸箱上锁保护。
3.4周一安全活动制:项目经理部每周一要组织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做必要的交底,使广大工人能心中有数,从意识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3.5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经理部每周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制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并作好安全隐患整改消项记录。
3.6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实行年审制:每周由项目部统一组织进行,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
3.7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与事故报告制。
3.8危急情况停工制:一旦出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险情,要立即停工,同时即刻报告公司,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3.9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必须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4.现场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现场拟设2名专职安全员和6名保安人员。以上人员都应经过培训和考核,获得相应的证书并具有较丰富的经验,以负责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发生。工地安全员有权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
5.在合同签订后,总承包方将本工程的详细安全计划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并在随后的工作中贯彻执行该计划。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分别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计划及安全实施细则。
5.1周边居民通行防护安全计划。
5.2塔吊安装安全计划。
5.3脚手架搭设安全计划。
5.4高空作业安全计划。
5.5施工临电使用安全计划。
5.6其他施工机具使用安全计划。
6.制订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所有用电项目做到有计算、有安全措施。现场设专职电工,非电工严禁接电。所有电路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7.现场机械人员必须持合格有效证书上岗,机械应保证良好的操作状态,任何危及安全的隐患排除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严禁机械带隐患使用和运行。新工人必须进行入场教育。
8.全部工程所需支撑部分及脚手架、起重机械使用等均应经过设计计算,保证必要的安全系数,并经安全、技术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此项工作应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以留有充足时间不致影响工程进度。
9.针对恶劣天气可能带来的危害,制订并督促落实安全措施。
10.劳务承包方及各分包方劳务人员队伍,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本方人员施工中安全措施的执行。该安全员应出席各种安全会议,传达各项安全要求,并有权力停止本方任何危及安全的行为。任何分包方必须服从并得到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安全处罚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均有效。
11.现场醒目位置及危险区域(如楼梯口、施工洞口、出入口)设置各项安全标志、标牌、宣传品等,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平时作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建筑施工项目部的管理制度24
一、伤亡控制指标
1、绝对制止有死亡现象,既不允许发生人身伤亡。
2、轻伤控制在3%以内。
3、重伤控制在1‰以内。
二、安全目标管理,实现措施
为保证安全生产,开工前必须先建立完整、全面、管理力度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配备专职安全员和项目经理一起对工人进行三级教育,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在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一线施工项目以项目经理为首安全员、技术员、工长、质检员、班长、生产工人组成树枝状的安全保证体系,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使安全生产责任真实落实到个人,技术员同项目经理要认真组织编写,施工组给设计、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切实落实。
对该项目的年度安全生产及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制定目标,在管理过程中,努力完成目标,使安全生产有目的、有依据、有控制方向,项目与企业签订安全经济承包合同。保证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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