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学生管理规定

时间:2022-11-03 17:10:08 制度 我要投稿

中小学学生管理规定通用

中小学学生管理规定通用1

  一、根据教育部等十部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中小学学生管理规定通用

  二、学生在校期间,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接受学校的安全教育和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家长应给予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三、学生出入校门必须出示有效证件,不得擅自离校。

  有效证件是指学校制作的红、黄、蓝《学生出入证》和《学生出门条》。

  四、每日上、下学时,接送家长不得入校,学生自行到校门口(小学部委派值班教师护导)。晚自习课后回家的,小学低年级学生由老师送到校门口。持红色出入证的走读生自行进出(须经家长签字同意)。

  五、周末和节假日,家长可持证进入校区接送。持蓝色出入证的学生可自行离校,持黄色出入证的,须由家长接送。小学生离校必须由家长凭黄色接送证接出校门。所有委托代接的,一律由班主任确认后开具出门条。

  六、学生在非正常离校时间出校门的,须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在与家长联系后开具的《学生出门条》,报学生处或学部的值班领导批准。学生擅自涂改和自己填写和/或未加盖批准人名章的出门条视为无效。

  七、周末和节假日留校的学生如需外出,由公寓部值班老师在征得家长同意后开具《学生出门条》并盖章。外出学生的走向和返校时间均应明确并登记。

  八、学生生病或发生意外时,由医务室开具出门证,必要时陪同就诊。

  九、严禁学生在任何时候无证强行闯出校门或翻越围墙离校,违者依规处罚。

  十、证件遗失的,须凭出门条出门并及时补办。

中小学学生管理规定通用2

  一、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1、按《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定,学生必须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课间未经班主任和教导处同意不出校门。

  2、班长负责考勤并认真做记录,每周在班内公布,并向年级组报告情况,期末班主任将学生个人考勤统计登载在学习成绩册上。

  3、上课铃响后进入教室为迟到。迟到15分钟或早退15分钟记旷课一节。

  4、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必须事先(急病则在事后)办理请假手续。向班主任送交医生证明和家长证明,两天以上报年级组备案。无故不到校作旷课处理,在一学期中无故旷课时间超过上课总时数三分之一者按开除学籍处理。

  5、学生在一学期内累计请假(包括事假和病假)时间超过210个学时,应办理休学手续。

  6、凡伪造假条者一经查清,按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二、校园环境管理制度

  1、教室环境:

  ①地面保持整洁,无纸屑。痰迹及其它杂物(包括教室外走廊地面)。

  ②墙面无脚印、球印、污迹,无蜘蛛网和悬灰(包括教室外走廊墙面)。

  ③门、窗、窗台和电器设备无灰尘。

  ④黑板槽内无积尘,课间值日生及时擦干净黑板。

  ⑤课桌、椅、讲台排放整齐,桌椅上无乱涂乱刻痕迹。

  ⑥教室无人时关闭所有电器和门窗。

  ⑦卫生打扫工具摆放整齐有序,垃圾实行袋装化、分类化。

  ⑧教室布置要体现文明、健康、和谐、优美。

  2、包干区环境:

  ①保持全天整洁,每周各班组织一次大扫除。

  ②包干区内的花坛、绿化区等,由该班负责保护花木,并保持整洁。

  ③保干区内要保持无纸屑、果皮壳、杂草、痰迹、烟蒂、碎砖及其它杂物。

  ④清扫的垃圾必须袋装后投放到指定地点。

  3、自行车管理:

  ①校内不准骑车,一律下车推行,违反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进行扣车处理。

  ②自行车必须停放指定位置,禁止乱停乱放。

  ③凡有故意损坏他人自行车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出,严格处理并予以赔偿。

  4、校内不准吃零食和游吃。不准乱扔纸屑、杂物,违者学校将严肃处理。

  5、教室、包干区卫生和自行车排放的检查结果列入每周"星旗"评比条件。

  6、参加校内护校值周劳动,要服从安排,认真打扫。故意逃避值日生一次班级给予批评并让其重做,一学期内逃避累计达五次的,品德等第降一级。

  三、升国旗制度

  1、根据《国旗法》的规定,我校除寒暑假、公休日和天气原因外每日悬挂国旗。节日坚持专人负责升降国旗。每周一早操时间举行升旗仪式。

  2、升旗仪式由学校升旗班(即护校值周班)主持。升旗手和护旗手由优秀学生担任。

  3、每次升旗活动时,由优秀学生代表进行"国旗下主题演讲"。

  4、听到集合信号,各班学生不得无故缺席,按"快、齐、静"的要求,迅速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列队。

  5、升旗时学生按学校要求各年级学生穿着统一校服。

  6、当主持人宣布"升旗仪式开始"后,全体师生面向国旗立正,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少先队队礼,行礼并高唱国歌至国歌完毕为止。

  7、升国旗活动中,由学校指派专人检查各班出勤和纪律情况,作为常规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学生礼仪规范

  1、少先队员或团员在校时必须佩戴红领巾或团徽,未佩戴者给予通报批评。

  2、着装整洁得体,校内一律穿着校服。不烫发、不染发、不涂指甲油、不打耳洞等、不佩戴首饰,不穿高跟鞋。违反上述规定者经教育屡教不改,严重警告或布告处分。

  3、坐正立直,行走稳健,谈吐举止文明。见到教职工主动问"老师好";遇到来宾主动问候、微笑致意。注意使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再见"等礼貌用语。

  4、不游吃,不乱扔纸屑;看见地上有杂物,养成随手捡起的习惯。

  5、上下课、起立,师生互不致问候;上课,发言先举手;课间进老师办公室,要报告或轻敲门,经允许后再进入;离校与老师、同学道别。

  6、对待老、幼、妇、残、军人和教师,行走让路,乘车让座,购物让先,不准拥挤,插档抢先。

  7、参加集会守时肃静,认真听讲;听报告或观看演出比赛,适当适度鼓掌致意;爱护集会地点公物,保持会场清洁;进出会场注意整齐有序。

  8、文明用餐,注意节约,杜绝浪费。

  五、学生行为安全规范

  1、上学、放学路上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切忌并排骑车、嬉戏打闹、飞速超车。

  2、课间举止要文明,进出教室、上下楼梯、出入人群拥挤场合,不争先恐后,不嬉戏打闹,不能持器械、锐器追逐。

  3、不在教室内私装电器,使用充电器、应急灯,不得自行修理或拆装日光灯、电器插座、电风扇等电器设备。

  4、教室无人时,要先关闭门窗、灯、电风扇等。

  5、教室内门窗、开关、设备要有专人保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总务处。

  6、打扫教室卫生时不要爬高擦窗、日光灯或电扇。

  7、不做危险游戏,如推手、摔跤、跳楼梯、爬门、爬窗、爬墙、爬树等,严禁对他人搞恶作剧。

  8、在公共场合不拥挤、有序进出。

  9、用餐注意文明守序和饮食卫生,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不卫生食品。

  10、站立、就座、行走、奔跑以及进行其他各种活动时,要注意观察周围场地。所用器材等情况,注意自身动作行为是否正确、安全,是否影响或危及他人。

  11、学生进校必须关闭手机等工具进入学校。

  六、课堂纪律常规

  1、上课预备铃声一响,学生要迅速、有序地回到自已座位,书本、文具放在课桌左上角,静候教师上课。迟到,要向老师报告,经老师同意后,方可入座。迟到超过15分钟的作旷课处理。

  2、上课或下课应起立,向老师致礼;下课时,请老师先行;如有老师来听课,要有礼貌、讲文明。

  3、上课坐姿要端正,认真听讲,积极思考,记好笔记。

  4、要勇于提出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并努力回答老师的提问。提问或回答问题都需要先举手,取得教师同意后方可发言。

  5、上课时不准做与本节课内容无关的作业;不准看小说及其它刊物;不准随便讲话、插话;不准做小动作。

  6、严重违反课堂纪律,影响教师上课者,由任课教师提名,班主任报年级组、教导处,按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分。

  7、自修课必须在教室安静就坐,不迟到、缺席;不能参加自修课者,必须事先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不在可向年级组长请假;否则作旷课处理。

  8、自修课上专心看书或做作业,不讲话、不议论、不下座位(除值日班长、课代表收交作业外),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有特殊情况需要讲话时,必须轻声,不妨碍他人学习。

  七、考试纪律制度

  1、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入座,安静等待考试。

  2、学生进入考场只能携带钢笔、圆规、三角板等规定的文具用品,随带的书籍和有关的学习材料统一集中放在指定位置。

  3、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将答卷带出考场。

  4、考试结束铃响,立即停止答卷,交卷后有秩序退出考场;不准乘交卷之机相互交流、涂改;不准将答卷带出考场。

  5、平时进行各科测试或随堂练习,纪律要求同上。

  6、考试中如有作弊行为,该学科考试成绩作零分,品德等第降一级,必须作出书面检查,并视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八、体育锻炼纪律制度

  1、整队注意静、齐、快,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按规定要求进行锻炼,并注意安全。

  2、做操动作要有力、正确、整齐、合节拍。

  3、跑步应按指定路线跑完全程,途中不准说笑打闹;未经教师同意,不得中途离开队伍;冬季跑步时不准戴帽子,围巾、手套,不准穿皮鞋。

  4、课外体育活动服从安排,体育用具借还及时,如有遗失、损坏照价赔偿。

  5、锻炼结束,体育委员负责清点人数,整队回教室。

  6、班级对各项体育锻炼均需做好出勤请假记录,无故缺席均作旷课处理。

  九、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1、教室内的桌椅、门窗、黑板、讲台、日光灯、电扇、电视机、投影仪、幕布、玻璃、窗帘、清洁工具等由班主任、劳动委员、电教物具保管委员清点登册,一式两份,一份交总务处,一份留班级。

  2、人人有责,保护好班级财产;指定专人分工负责。

  3、由劳动委员登记损坏情况,个人故意损坏的处以赔偿甚至罚款,追究不到个人责任的则扣班级的代办费,并登记在册。椅子要调换的,必须由班主任签字,劳动委员凭签字单、坏椅子到总务处调换。

  4、教室内无人时必须做到关门窗、电灯、电扇、电视、投影等,并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5、白天光照好时,不开日光灯,天不十分热,不开电扇;用水要节约,用过后随手关龙头。

  6、爱护实验室、电教室、音乐教室等室内教学仪器设备,爱护运动器材图书资料及公共设施,损坏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7、爱护绿化,不采摘花果,不攀折树枝,不乱踩草坪,损坏的要赔偿罚款。

  8、不在教室内、外追逐嬉闹,拿公物当"武器",不在桌凳、墙面上乱涂乱划。如有故意损坏公物(包括灯、玻璃、桌椅、墙面、投影等)一律处以赔款。

  9、遵守社会公德,保护名胜古迹,爱护一切公共设施。

  十、宿舍管理制度

  1、凡需住宿学生经学校批准后按指定宿舍、床位住宿。住宿生在校住宿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宿舍卫生制度和纪律要求。

  2、住宿生不得留宿他处。学校统一放假时方可回家,并于规定返校日的时间内到校。

  3、住宿生不得擅自留宿他人,如发现留宿他人者,将严肃处理。家长探望须到管理人员处登记,并在会客室会见,不得擅自到学生宿舍。

  4、住宿生在上课、自习、做操及集体活动期间不准在宿舍内逗留、睡觉。

  5、主动搞好寝室卫生,每天起床后值日生要打扫宿舍内卫生,人人整理内务,保持室内、外整洁,走廊上不得乱放、乱挂物品,不乱倒污水。

  6、爱护公共财物,室内不准乱拉铁丝或尼龙绳,墙上不准乱贴、乱涂、乱挂,宿舍门锁不得擅自换配,室内物具不得任意搬离,学校规定每位住宿生配一只鞋箱和衣橱一格。

  7、注意安全,严防事故发生,不准私自安装高支灯泡,提高警惕,人人重视并积极做好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离开时关窗、锁门。宿舍定时上锁,落锁期间,不准采用任何形式非法入内,有事可向德育处及总务处报告。

  8、住宿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关心。

  9、严禁在宿舍吸烟、喝酒、赌博、看不健康书籍、实用电器烧煮食物等,一经发现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罚。发现有违纪现象应及时向班主任、教导处或校长室等有关部门反映。如学校在处理学生违纪情况时,发现有学生隐瞒实情,没有如实汇报者,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

  10、对于违反宿舍纪律者按有关条例处理。违纪达三次者,学校通知家长配合教育;教育无效者,给予处分和退宿。

中小学学生管理规定通用3

  1、在校午休学生须知:

  (1)各年级午休学生统一在指定地点进餐。

  (2)进餐完毕,在原地休息或上洗手间,禁止户外玩耍和剧烈运动。

  (3)中午12:15分在午休老师的带领下列队到达午休室。不早到,不迟到,不提前离开。

  (4)当日不参加午休的学生必须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并将准假条交给午休老师。禁止擅自活动或擅自离校。

  (5)遵守午休纪律:禁止携带零食及饮品等进入午休室,不丢垃圾,禁止说话,打闹和嬉戏,做到安静入睡。

  (6)午休前尽量上厕所,午休中途入厕,一定慢步行走,避免影响他人休息。

  (7)午休完毕时,每位同学必须整理好床铺,叠好被子,保持地面清洁,才能有序离开。

  2、午休管理教师职责:

  (1)午休教师每天中午务必与班主任教师在指定地点做好交接于12:15分准时到达午休室。

  (2)按照年级午休学生名单清点人数,做好记录。对于缺席学生,查明原因并及时联系班主任,确保安全。

  (3)午休期间尽心尽责组织并督促学生安静入睡,全程关注特殊学生。对于影响午休秩序的学生应及时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告知班主任并联系家长共同教育。

  3、班主任教师职责:

  (1)详细登记班级午休名单(含:班级、姓名、性别、家庭联系、电话班主任联系电话)

  (2)班主任教师必须做好与午休管理教师的交接工作。

  (3)班主任教师不得擅自留下午休学生利用午休时间处理班级事务或其他事情。对于当日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午休的学生一定了解情况,填写准假条并督促学生转交午休管理教师。

  (4)班主任教师有责任协助午休管理教师及时批评教育破坏午休纪律的学生。

  4、级组长职责:

  (1)级组长汇总各班午休名单,一式3份,(一份自留、一份上报学生处,一份张贴于级组所在的午休房。)如学期中名单有所变更,要及时在各午休房的名单登记表处进行变更。

  (2)级组长每月收齐午休考勤记录表上交大队部。

  5、级组长职责:

  (1)值班期间检查各午休房午休管理教师到位情况、学生纪律、学生到位情况,每周值周总结反馈检查结果。

  (2)及时协调处理午休教师和级组长反馈的情况。

中小学学生管理规定通用4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学习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校学习的在籍学生。

  第三条:学校对违反本条例的学生,坚持以教育为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学生凡有违反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的行为,均按照本条例处理。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令的行为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对违反本条例的处分分下列七种: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记大过;

  (五)留校察看(期限一般为一年,此项对毕业班不适用);

  (六)劝其退学。

  (七)开除学籍。

  劝其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报市教委备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的处分由政教处会同有关年级或班级提出意见,作出处理决定。

  第六条:对于违反学校纪律,尚不够处分的学生,视情节轻重可分别进行个别教育、年级点名批评、全校点名批评。

  第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从本班当月量化总分中扣1--2分。

  (一)在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到12至24学时的,一学期各科作业累计达30次不交者;

  (二)考试舞弊,情节轻微的;

  (三)扰乱公共秩序,影响他人学习、工作和生活,经教育不改的;

  (四)有偷窃行为或抢劫行为的;

  (五)有赌博行为的;

  (六)隐匿、毁弃、私拆他人信件的;

  (七)参与、唆使打架的;

  (八)因过失造成少量公私财物毁坏拒不赔偿的;

  (九)隐瞒、包庇、纵容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偷看并传播、宣传色情、凶杀、迷信的坏书刊、录相,经教育不改的; (十一)抽烟、喝酒,经教育不改的;

  (十二)违章使用学生证,有损学校声誉的;

  (十三)其他违反校纪校规的。

  第八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留校察看的处分,从本班量化总分中扣2—4分。

  (一)在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24至50学时的,一学期各科作业达60次不交者; (二)考试舞弊情节严重的;

  (三)故意损坏公物拒不赔偿的;

  (四)因过失造成公私财物较大损失拒不赔偿的;

  (五)有偷窃行为,情节较重,经教育不改的;

  (六)有敲诈行骗行为的;

  (七)参与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

  (八)参与、唆使打架,造成一定后果的;

  (九)有流氓行为的;

  (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

  (十一)抽烟、喝酒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二)不服从管理,进行威胁和打击报复的;

  (十三)其他违反校纪校规情节较重的。

  第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劝其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从本班量化总分中扣3—5分。

  (一)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四周以上者;一学期各科作业累计达100次不交者;

  (二)有明显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为,经教育不改的;

  (三)组织、煽动闹事,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偷窃行为、情节严重、屡教不改、影响极坏的;

  (五)唆使、组织、参与打架,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

  (六)有侮辱妇女及其他流氓行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极坏的;

  (七)进行威胁和打击报复,后果严重的;

  (八)进行诈骗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因过失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坏的;

  (十)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

  (十一)留校察看期间违反校纪校规的;

  (十二)有其他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屡教不改,情节恶劣,影响极坏的;

  第十条:对于违反本条例的学生,学校有关部门必须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违反本条例应当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但时间超过一年未被发现的行为,学校原则上不予追究,但行为人再次违反本条例的,学校将从重处理。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条例应当受到处分,但由于行为人主动承认错误,认识深刻,有立功表现的,学校可以从轻或免予处分;对于欺骗组织、态度恶劣、屡教不改的,学校可以从重或加重处分。

  第十三条:凡属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生活作风及过失行为的处理,由学校政教处负责。属于违反学习纪律、考试纪律的处理,由教导处负责;属于违反国家法令、破坏校内治安、打架斗殴、偷盗及其他治安事故的处理,由保卫科负责。受处分学生的处分决定及撤消处分的决定由政教处统一载入学生档案。

  第十四条:本条例的解释权属政教处。

  第十五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中小学学生管理规定通用5

  为使班级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而制定本条例,本条例对本班有效,所有班级成员都必须严格遵守。

  一、班级基本目标

  以学习为中心,搞好纪律和卫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处事。提高智商,发展情商!

  学会做人:道德上做个好人,学习上做个能人,表现上做个有素质和修养的人。学会欣赏,学会赞美!

  学会学习:学习上要不断进取,培养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并要持之以恒。

  学会处事:正确处理原则性和灵活性之间的关系,注意理性和感性的区别应用。学会处理与老师的关系:听从教育,服从安排,一定不能做出出格的事。

  学会处理与同学的关系: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使班级在一个良好的、正气和谐的环境中发展。

  学会处理与父母的关系:孝敬父母,心存感激!珍惜金钱,勤俭节约,为父母争光。

  二、班级精神

  自信、合作、务实、奋进是本班的精神。

  自信:自信是成功的前提,所有的同学都应该树立坚定的信心。

  合作:班级是个大家庭,同学之间要和睦相处,对班级的事要积极参予,加强合作,要认识到集体的力量和团结的重要性。

  务实:脚踏实地,一步一层;积极肯干,苦干加巧干;不轻浮,不自满,不自欺,不欺人。

  奋进:胸怀大志,理想永存;锐意进取,刻苦勤奋;鞭策自身,激励他人。

  三、班规

  (一)加分情况:

  1 、每做一件好事或拾金不昧,视情况加1 — 5分。

  2 、与坏人坏事作斗争,视情况加1 — 10分。

  3 、积极参加各项有益活动,参与加1-3分,在学校的活动中得奖的按学校政策的得分加分。

  4 、凡向班主任或班干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加1 — 3分。

  5 、住宿寝室被评为"文明寝室",成员每人加1分。

  6 、室长和科代表每周加1分(无被学校扣分者)。

  7 、班干对本职工作积极负责,积极参加班级及上级布置的各种活动,完成者加1-3分,获奖者按加分情况第3条另加相应分。

  8、每次考试总成绩进入全级前10名者,操行分加4分。总成绩进入年级前20名者加5分,前40名者加4分,前60名者加3分,前80名加2分,前100名加1分。

  以上加分须报班主任批准!

  (二)扣分、处罚部分:

  1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凡被学校扣分者,在班上加倍扣分。并且不能和正分抵消。

  2 、无故迟到、早退,每次各扣1分。 (迟到包括班级规定的提前到时段。有大预备时间按大预备铃响后1分钟开始计时、其余按上课铃响1分钟后开始计时) 。

  3 、无故旷课者:每旷1-10节扣3分/节。 10节以上(不包括第10节)每节扣3.5分。另迟到、旷课视情节轻重,按校规的相关规定处理。

  4 、按时完成作业,欠交一次扣1分,考试作弊一次扣5--10分,测验欠卷一次扣3分。

  5 、上课听耳机、玩手机、吃零食、讲话、睡觉、丢纸条、看课外书,各扣2分。如果被老师收缴,一次性交纳班费10元。

  6 、教室是学习场所,凡是在教室及走廊大声喧哗或打闹者视情节轻重扣1—3分。 7 、讲究卫生,在教室或者宿舍乱丢垃圾,乱倒饭菜一次扣2分,并令其打扫干净。座位不干净一次扣1分。

  8 、劳动(含大扫除),不参加班集体劳动扣2分,并罚扫清洁。大扫除不做或者不按规定完成,被扣分者,则双倍扣分。

  9 、在寝室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者,除没收东西外每次扣5--10分。

  10 、坚决服从室长安排,自觉维护全寝室成员的利益,违者扣1 — 3分。

  11 、按时起床,起床后整理好个人卫生、违者扣1分。

  12 、寝室值日生把宿舍卫生搞好,内务整理好。违者重做值日一天并扣1分。

  13 、不经允许,不得带外人入室,违者扣2分,并后果由其自负。

  14 、按时作息,作息时间大声讲话的各扣3分。

  15 、在休息时间内,在宿舍内吵闹、打牌、下棋、弹琴等,影响他人休息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扣3 — 5分。

  16 、赌博、酗酒一次各扣10分,抽烟依次扣1-2分。

  17 、有盗窃、打架、斗殴行为、谈恋爱,经教育不改、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视情节扣10 — 20分。屡教不改者,劝其退学。

  18 、班干违纪加倍扣分,情节严重者取消职务资格。

  19 、对班干有意见要向班主任汇报,不准以各种手段打击班干,违者扣2 — 4分,班干不允许以权压人,违者扣2 — 4分。

  20、不假离校、翻围墙出校者,视为严重违纪,扣3 — 5分;出现安全责任的,概由学生本人负责,与学校和班级无关。情节严重者,劝其退学。

  未尽事宜,参考学校的规章执行。另外,严重违纪者没有享受相关优惠的资格。

中小学学生管理规定通用6

  1、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详见《作息表》)

  2、进校前,学生应按照到校先后在校门内指定地点排队等候,并保持队伍安静、地面整洁;

  3、进校时,学生应按照路队先后,有序进入;

  4、进校时,学生应主动向护导老师和值勤同学问早;

  5、进校时,学生应保持服饰整洁,形象端庄大方;

  6、离校时,学生应在路队长和带班老师的指挥下排队集体离校。如遇雨天,应在家长带领下及时离校,不得在校内逗留,玩耍。

  7、学生进出校门不得奔跑,以免相互碰撞或跌倒,如因此而发生意外,须由本人承担主要责任;

  8、离校后,学生应及时回家,不得在校门周边长时间逗留,以免发生意外;

  9、在校期间,学生不得中途离校;

  10、如遇病事假,学生应主动持班主任老师开具的出门条,在门卫处做好登记,由家长将孩子领回家。

  备注:以上条款,请全校学生遵照执行,并督促家长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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