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医院双向转诊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社区医院双向转诊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社区医院双向转诊制度1
一、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精心谋划,合理安排,狠抓落实,由科室主任带领全科医护人员具体落实、把双向转诊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二、双向转诊程序
转入病人:接上转单后在办公室进行登记,门诊就诊者免收挂号费,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提供预约门诊检查;组织会诊;需住院者优先安排、由办公室协调处理住院事宜,安排专人送至病区。
下转病人:符合下转条件者,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后填写下转单上报办公室,办公室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系同意后,由医院安排患者附带诊断证明、辅助检查、治疗方案、预后评估及诊治医生姓名、联系电话等资料转送社区。
三、双向转诊条件
1、上转条件(除急诊抢救外)
①、各种损伤(工伤、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烧、烫伤等)、急性中毒(毒物、毒气、毒品等)伤情严重或较重者;②、各种原因致大出血、咯血者;
③、急慢性疾病,病情较危、重者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④、诊断不明确或常规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⑤、甲、乙、丙类传染病及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⑥、精神障碍疾病的急性发作期病例;⑦、患恶性肿瘤需要手术、化疗者;
⑧、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处理的病例。
2、下转条件(在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转诊优惠政策,征得同意后)①、各种危重症患者经救治后病情稳定进入疗养康复期的病例;
②、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或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患者;③、手术愈合后需要长期康复的病例;
④、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或临终关怀的病例;⑤、老年病人护理和照护;
⑥、心理障碍等精神疾病恢复期可以在社区进行恢复性治疗的病例;⑦、经治疗后病情稳定具有出院指征,家属要求继续康复治疗者;⑧、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人;
⑨、甲类及参照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乙类传染病需治愈后才能出院,其他乙类传染病人及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和丙类传染病人经治疗后症状缓解或症状较轻,且接触隔离期者;肺结核病经定点诊疗医院治疗出院后实施督导管理者。
四、加强管理与监督
1、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双向转诊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2、加强沟通协调: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作好转诊衔接工作,确保转出方、转入方及被转者三方满意。
3、开展督促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双向转诊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全院。
双向转诊流程图
实线表示上转过程;虚线表示下转过程.
社区医院双向转诊制度2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下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特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下级医院完成后续康复治疗。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医院成立双向转诊领导小组,业务副院长为组长,医务科科长为副组长,各临床科室科主任为成员。
三、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病人和大批伤员时直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四、我院负责接收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上级医院转回的病情稳定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协议医院拨打我院急诊科急救电话或将病人转入我院急诊科,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病人,要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转诊预约专线电话。
五、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病房科主任或诊疗组长认定确需要转出的病人,需与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做好联系,保证病人在转出过程中病人的安全。
六、转诊程序
(一)转入病人:接转诊病人后,在急诊科进行转诊登记,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
(二)转出病人:根据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联系好上级医院,医护人员要护送患者转院,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并做好病情交接工作。符合下转条件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由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并联系好下级医院。由患者家属附带相关诊疗资料,将患者转送至下级医院。
七、双向转诊需具备的条件
(一)转上级医院条件(除急诊抢救外)
1.由于我院治疗条件有限,不能实施有效救治,且转运途中风险相对较小的患者;
2.多次诊断不明确或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
3.甲、乙、丙类传染病及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
4.疾病诊治超出我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处理的病例。
(二)转下级医院
1.各种危重症患者经救治后病情稳定进入疗养康复期;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或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患者;
3.手术愈合后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
4.老年病人护理和照护;
5.心理障碍等精神疾病恢复期可以在社区进行恢复性治疗的患者;
6.经治疗后病情稳定具有出院指征,家属要求继续康复治疗者。
八、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双向转诊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九、定期与签订双向转诊协议的上下级医院进行沟通,加强联系,改进转诊协调配合能力。
十、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作好双向转诊衔接工作。各科室医务人员要做好转诊登记。医务科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双向转诊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将检查考核情况纳入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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