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时间:2022-12-07 11:25:39 制度 我要投稿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通用9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通用9篇)

  一、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符合规范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经理部,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分承包单位原材料进场的控

  制。

  三、部门职责

  1、工程部负责物资采购的归口管理工作。

  2、经营部负责开工前提供单位工程合同、工程预算及单位工程材料预算,以及提供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

  3、工程部负责检查和监督项目经理部做好材料进场的质量检验工作、

  4、材料员负责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验证,并取得相关的证明资料。凭证手续不全,一律不收。将合格材料的凭证手续汇总备案,以备追溯。

  5、施工员和质检员应做好检查和督促工作,确保材料进场质量检验的落实,防止弄虚作假,杜绝不合格产品的使用。

  四、措施及方法

  1、原材料质量保证措施

  根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要求,首先从原材料的控制,选择合格的供应商,保证所有同工程质量有关的物资采购时能满足规定的要求,做到比质比价,质量第一,品质证明与物相符。

  进场材料由项目物资部、质保部联合验收。

  首先进场材料必须“三证”等资料齐全。

  其次钢筋、水泥等必须经复验合格。

  最后样品认可,项目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报监理或甲方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如未经检验和试验的材料,未经批准紧急放行的材料,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楚的材料,过期失效、变质受潮、破损和对质量有怀疑的材料等不得使用。当材料需要代用时,应先办理代用手续,经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同意认可后才能使用。

  1)材料采购程序流程如下:

  2)原材料检验程序—材料检验流程

  3)相关人员职责

  A、项目试验员

  对进场物资进行取样和送样并填写试验检测申请单。

  B、项目材料员

  对进场物资的材质证明、数量、外观进行检查和验收。

  安排物资的贮存保管和经外观及化学性能检测合格后的物资发放工作。

  4)工作程序

  A、进场物资的检验、验收

  为了保证用于工程的物资满足规定的要求,所有物资于进场后都必须先行接受检验或试验,经证明合格后方能允许使用。

  B、进场物资的取样由项目试验员负责进行。

  C、物资的进货检验由材料员及试验员负责进行。材料员负责材料的外观物理性能检验,试验员负责材料的性能检验。

  D、材料进场后,材料员清点材料,填写料具验收单,核对送货单内容与采购合同的内容或事先的协定是否一致,不一致则应通知采购责任人及时与材料供应商联系协商处理。

  E、材料员根据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核对到场物资数量,并检查是否与合同要求或通常要求的各种证明文件齐全。

  F、当物资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材料员可拒收该批物资并通知采购员退货。

  G、送货单准确,有材质证明及物资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员在验收单上签字。

  2、进到施工现场的材料由项目部材料部门组织人员同质量部门进行验收,验收时根据签订的购销合同要求和国家规范要求对进场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及售后服务等进行验收。

  3、进场的钢材对其外观质量直径(厚度)、数量、出厂合格证(牌号、批号、规格、数量)进行验收;检查质量证明书包括牌号、批号、规格、数量、化学分析、机械性能等应符合规范要求;质量证明书如为复印件必须有持原件单位盖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单位、进场钢材的牌号、批号、规格、数量及经办人签字;

  4.进场的水泥对其水泥标号、出厂日期、生产厂家、数量及准用证(证书有效期)和质量证明书包括水泥强度等级、出厂日期、生产厂家、数量、安定性、细度、强度实测值(二十八天强度后补)等进行验收。

  5、进场的中砂、碎石对其外观质量、产地、细度模数、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等指标进行验收。

  6、进场的砌体材料外观质量、截面尺寸(长、宽、高)、数量、强度等级、强度实测值等进行验收。

  7、进场的防水材料、保温材料、装饰材料必须合格的准用证和质量证明书。

  8、对进场材料需卸到指定的地点,且按规定要求卸货,不得野蛮装卸。

  9、对进场材料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用于工程,并及时与供应商联系要求退货,且做好退货记录。

  10、对供应商供应的材料质量情况做好记录以便以后采购时作为评价依据。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篇1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为检查生产用原材料、辅料的质量是否符合企业的采购要求提供准则,确保来料质量合乎标准,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进厂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和外协加工品的检验和试验。

  第3条:定义来料检验又称进料检验,是工厂制止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环节的首要控制点。来料检验由质量管理部来料检验专员具体执行。

  第4条:职责

  (1)质量管理部负责进货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2)库房负责验收原材料的数量(重量)并检查包装情况。

  (3)质量管理部制定《来料检验控制作业标准》。

  第2章来料检验的规划

  第5条:明确来料检测要项

  (1)来料检验专员对来料进行检验之前,首先要清楚该批货物的质量检测要项,不明之处要向来料检验主管咨询,直到清楚明了为止。

  (2)对于新来料,在明确该料的检测标准和方法之后,将之加入《来料检验控制作业标准》。第6条:影响来料检验方式、方法的因素

  (1)来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

  (2)供应商质量控制能力及以往的信誉。

  (3)该类货物以往经常出现的质量异常。

  (4)来料对公司运营成本的影响。

  (5)客户的要求。

  第7条:确定来料检验的项目及方法

  (1)外观检测。一般用目视、手感、限度样品进行验证。

  (2)尺寸检测。一般用卡尺、千分尺等量具验证。

  (3)结构检测。一般用拉力器、扭力器、压力器验证。

  (4)特性检测。如电气的、物理的'、化学的、机械的特性,一般采用检测仪器和特定方法来验证。

  第8条:来料检验方式的选择(见抽检方案)

  (1)全检。适用于来料数量少、价值高、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物料或工厂指定进行全检的物料。

  (2)抽检。适用于平均数量较多,经常性使用的物料。(抽检比例待定)

  第3章来料检验的程序

  第9条:质量管理部制定《来料检验控制标准及规范程序》,由质量管理部经理批准后发放至检验人员执行。检验和试验的规范包括材料名称、检验项目、标准、方法、记录要求。

  第10条:采购部根据到货日期、到货品种、规格、数量等,通知库房和质量管理部准备来验收和检验工作。

  第11条:来料后,由库房人员检查来料的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情况,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检验专员到现场检验。

  第12条:来料专员接到检验通知后,到库房按《来料检验控制标准及规范程序》进行检验,并填写《产品进厂检验单》。相应的检验记录,和检验日报。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篇2

  1、应严格按照合同、设计文件规定的材料及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进行购买。

  2、项目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应邀请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设备、材料进场验收要求、验收程序和验收方法,明确各环节具体负责人。

  3、材料、设备进场时,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进口材料、设备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4、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要制作并提供样品。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封样,在施工现场封存。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运到施工现场后,要严格执行报验程序,对封样与到场产品进行比对,与封样不一致的不得使用。

  5、重要设备应按照供货合同中约定的厂内初检的相关内容,于发货前在生产厂内进行初检。厂内初检由建设单位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供货合同双方共同监督设备重要参数出厂检验的全过程,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

  6、材料、设备进场时,施工单位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人

  员对进场的材料必须严格审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认。监理人员在查验批验收过程中,发现材料、设备存在质量缺陷的,应该及时处理,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改正,并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场的材料、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7、所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重要设备进场后,应严格依照相关标准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8、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应100%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未经检验的不得使用,检验不合格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严禁使用,必须清出施工现场。

  9、设备安装工程未经系统查测,不得组织工程验收。经查测发现主要设备存在严重缺陷没注意,不符合相关技术质量标准或者不满足合同约定的,必须更换并重新检测。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篇3

  1、为确保试样质量指标能实时证明建设工程质量状况以及取样的随机性和真实性,依据建设部相关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所有的材料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2、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企业见证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所有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3、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监理部的见证人员按计划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不合格材料处理制度

  1、进场材料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及其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中必须包含厂名、厂址、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产品说明书等。对于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厂家必须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如不符上述要求即可按不合格处理。立即请退出场。

  2、对于进场的材料,必须在监理的见证下并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取样、送检,保证送检的试样在取样材料中均匀分布,见证的试样必须有标识,并附有“见证记录”,在检测结果未出来之前,严禁用于施工,当确认不合格时,原材料应及时清退出场并通知监理;保存好试验样品,以备复查。

  3、对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进行规定的检验,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要求。不合格产品严禁流入工程。相关规范规定检测材料,材料员、质检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验收。检测不合格的材料,立即请退出场,应登记在不合格材料检测台帐上。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篇4

  1、为确保检验科学、公正、及时,把不合格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特订本制度。

  2、批样散酒循环混均后,取样2000ml:500ml复查、500ml检验、500ml品尝、500ml备样。

  3、检验人员按企标《Q/LATQ01—2000》方法执行,如遇异常及时复检。

  4、确认检测结果,不合格样及时通知勾兑员调整,合格后报厂部。

  5、“沱牌”系列酒由公司质量负责人感观品尝,符合要求后通知挂牌。

  6、过滤质量要求澄清透明无杂,留样3天,如有异常及时报告厂部处理。

  7、包装班严格执行自检、自封、自盖工号的“三检制度”。

  8、在自检基础上完善质量监督。车间管理人员、班组长加强互检,公司专职检验人员随时进行包装质量,计量等专项检查,并综合评出当日装瓶合格率,与工资挂钩,按月考核。

  9、质量检验、监督把关人员,在工作中要讲职业道德,讲科学,不得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篇5

  第一条为规范对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员的认证工作,提高检测检验业务水平,保证检测检验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劳动行政部门所属检测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检验机构)从事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的人员(以下简称检测检验员)。

  第三条检测检验员必须按本办法进行考核,并取得相应项目的检测检验员证,方可独立承担规定项目的检测检验工作。

  第四条检测检验专业项目分为以下七个类别:

  (一)起重机;

  (二)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

  (三)厂内机动车辆;

  (四)客运架空索道;

  (五)游艺机和游乐设施;

  (六)劳动卫生;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

  第五条检测检验员应当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检测检验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贯彻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和技术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掌握所从事的专业技术理论基本知识;

  (三)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项目的检测检验内容、要求及方法;

  (四)对检测检验中常见的故障、缺陷和问题能提出正确的处理意见;

  (五)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项目所用的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方法;

  (六)从事本专业检测检验工作一年以上;

  (七)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检测检验现场的作业要求。

  第七条检测检验员的考核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见附件1)。

  第八条检测检验员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评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不得低于六十分,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八十分。

  第九条申报两类以上专业项目的检测检验员,应分别按相应的专业技术要求进行考核。

  第十条检测检验员由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培训、考核和认证。

  第十一条检测检验所在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向主管的劳动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考核鉴定登记表》(见附件2)、申请人的技术工作自传和学历证明材料。经审查同意后,报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考核合格的检测检验员,由组织考核的劳动行政部门签发检测检验员证。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发证的,应报劳动部备案。检测检验员证由劳动部统一印制。

  第十三条检测检验员证有效期为三年。换证申请应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提出,并须经主管劳动行政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已经取得检测检验员证的检测检验员,需新增检测检验专业项目时,应按本办法进行新增项目的考核和认证。

  第十五条检测检验员调离检测检验工作岗位或退休时,其检测检验员证应交回发证机关。由原单位调到另一单位仍从事同项检测检验工作时,须向调入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换发新证。

  第十六条检测检验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暂行收回检测检验员证;情节恶劣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其检测检验员证,并从证件收回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检测检验员资格考试;

  (一)转让检测检验员证的;

  (二)弄虚作假,降低合格标准的;

  (三)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不能保证检测检验质量,造成严重责任事故的。

  第十七条检测检验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设助理检测检验员。助理检测检验员应是从事本专业检测检验工作一年以上或具有所从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助理检测检验员可以协助检测检验员开展现场检测检验工作,但不得独立进行检测检验工作,也无权在检测检验报告书上签章。

  第十八条企业自检机构检测检验员的认证管理办法,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参照本办法制定。

  第十九条矿山安全卫生检测检验机构的检测检验员认证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篇6

  1、按产品标准规定的产品出厂检验项目配备各种化验仪器、设施、药品和玻璃器皿。

  2、对化验仪器、设施、药品和玻璃器皿要经常性维护和保养,仪器设备必须经过检定,使其时刻处于正常状态。

  3、化验员经过培训、具有相应资格证明,能独立检验。

  4、化验员要对每个班(组)生产的产品,按照产品的规格、型号、班次进行抽样,做到批批出厂检验,产品出厂检验由化验员作好检验原始记录,出具出厂检验报告。

  5、检验结果要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和成品库管理人员,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按规定进行不合格处置,由主管领导签字。

  6、检验项目按该产品标注中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不得漏检项目。

  7、成品入库时,仓库管理人员要根据检验结果对库存成品按照“合格品”、“不合格品”、“待检产品”进行分类存放,并在合格产品或包装上加贴合格标志。

  8、未经出厂检验的产品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销售。

  9、对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出厂销售的,要追究责任,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按奖罚规定进行处理。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篇7

  1、档案管理范围:包括科室人员业务技术情况、业务资料(含有检验操作规程、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等)、仪器及试剂资料、财产情况、教育及科研资料、医疗纠纷资料、管理制度等。

  2、档案资料应注意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热敏打印纸、不得任意抽样或遗失,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3、所有档案资料应登记、分类、编号,并由专人保管,档案资料多时,为便于查阅可建立索引。

  4、归档资料中的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及操作规程至少应保存五年。销毁前必须经科室领导审批。

  5、外来人员须查阅档案资料均应经科主任同意。

  6、上述档案亦可存入计算机,并按上述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打开。或用加密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篇8

  1.目的

  规范服务过程和服务结果的检验,确保公司所提供服务的质量能够符合要求。

  2.范围

  适用于项目执行部对服务质量的管理和控制。

  3.职责

  3.1公司质量保证部负责按《质量检验程序》规定,对全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管理和控制。

  3.2项目执行部所属质量控制部负责对项目执行部各部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3.3项目执行部所属各对客服务部门和人员,负有服务质量的直接责任,必须认真自检。

  3.4项目执行部各级管理人员负责职权内日常服务过程的检查和有效控制。

  3.5各部门质量检验员负责本部门提供服务过程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对不合格项采取的纠正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4.程序

  4.1直接为用户提供服务的部门/人员,必须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进行自检,及时纠正不合格项。

  4.2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对所辖范围内服务质量的日检和周检,对发现的不合格项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及时对不合格项进行纠正和记录。

  4.2.1各部门主管级人员,每天不少于一次对所管辖范围内作业人员的服务质量及服务过程和物业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2部门经理每天不少于一次对本部门主管人员的工作进行抽查,每次抽查内容不少于总工作量的20%或每周不少于一次对本部门工作的全面检查。

  4.2.3项目执行部总经理每周不少于一次对服务工作进行抽查。

  4.2.4各部门质量检验员负责本部门服务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并对发生的不合格项采取的纠正措施进行跟踪检查和验证,并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统计工作,并将《月质量检查统计表》报质量控制部。

  4.3项目执行部所属质量控制部每月负责对项目执行部的各部门进行一次服务质量抽查,并填写《质量检查记录表》。每月对各部门的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将《质量工作综合分析表》报公司质量保证部。

  4.4公司质量保证部负责公司《质量检验程序》的实施和控制,每月对公司各级部门的质量检验结果进行抽查和验证。并根据各部门的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评价分析,及时对存在的不合格项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4.5为用户提供的特殊服务应由用户在服务记录上签字确认或签署意见,以此作为服务质量的验证依据。

  5.监督执行

  各部门经理监督执行。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篇9

  1、质检人员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责任心,要坚持原则,严格标准,本着对质量负责的态度进行检验。

  2、按图纸要求对所有外购件、外协件等进行检验,对质量不符合要求和规格超差的应及时退货。

  3、按图纸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是几何尺寸、焊接质量、耐压性能等,不合格品退回车间进行返修,重新检验合格后入库。

  4、对中间产品进行抽检,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指正,避免产品完工后再做较大改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质检人员对加工产品验收后应在派工单上签字,对外协件和外购件验收后应在入库单上签字,否则仓库人员有权拒收。

  6、质检人员要熟悉产品的使用性能,对于重点部件和重点部位要严格检验,对于一般部件和一般部位可适当放宽,做到有的放矢,以达到降低成本,增加效益,提高工人的劳动积极性的目的。

  7、妥善保管所有图纸,未经允许不准将图纸转借他人或私自带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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