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信息化管理制度(通用7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试验信息化管理制度(通用7篇),欢迎大家分享。
试验信息化管理制度1
为规范我局信息化管理工作,使信息管理平台更好更安全的服务于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数据保密
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和用途,确定数据使用人员的存取权限、存取方式和审批手续;
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信息;
各科室应制定业务数据的更改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已在局域网内公布的业务数据;
各科室与因特网连接的计算机不得录入机密文件和涉密信息;
2、数据备份
各科室对本科室计算机内的重要数据应制作备份并异地存放,确保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
数据备份不得更改;
数据备份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由计算机信息技术人员按规定的方法同数据保管员进行数据的交接。交接后的备份数据应在指定的数据保管室或指定的场所保管;
数据备份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
3、操作规范
①计算机操作人员
必须爱护电脑设备,经常保持办公室和电脑设备的清洁卫生;
必须懂得正确操作和使用计算机,加强计算机知识的学习;
必须注意保护自己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自己部门登录系统的口令要注意保密;
不得让任何无关人员使用自己的计算机,不要擅自或让其他非专业技术人员修改自己计算机系统的重要设置;
严禁利用计算机系统上网发布、浏览、下载、传送反动、色情和暴力信息;
严禁利用计算机非法入侵他人或其他组织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②维护技术人员
维修计算机和软件的部门或个人,在出门、销售、出租以前和维修以后,必须保证计算机和软件无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
③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网络,非法窃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信息资源;
未经授权查阅他人电子邮箱,冒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
故意干扰计算机信息网络畅通,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违反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增加、删除、修改、干扰,对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增加、删除、修改、复制,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刊登、出版、发行、销售、出租有关计算机病毒源程序的书刊资料和其他媒体;
传播、制造、销售、运输、携带、邮寄含有计算机病毒及危害学校及社会公共安全的有害数据;
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施工,从事其它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活动。
试验信息化管理制度2
一、学校的计算机要指定专人管理,负责人要管理好计算机,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并负责计算机的日常维护和相关软硬件的安装、管理。负责人要服从学校微机网络小组的管理。
二、为了保障文件、数据的安全性与保密性,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系统的设置,以保障信息正常交流。
三、教职工和学生要正确使用和操作计算机,以免因操作不当而损坏机器。不会使用者,要向其他会使用的同事和信息技术任课教师请教,不得盲目操作。使用发现故障或损坏,要及时报告给该计算机的负责人,负责人要查明情况,及时处理,不能处理得应报告给学校。
四、学校的计算机是为办公和学习而设,教师可以在网上备课、查阅资料、打印资料等;学生可以使用计算机进行学习。严禁访问不健康的网站,禁止玩游戏和观看影碟,发现一次对相关人员处以警告。
五、教职工和学生要爱护机器,保持室内清洁,及时擦好电脑桌,清除灰尘。电脑桌禁放化学药品、水瓶、水杯,禁止使用计算机时吃食物。特别注意防尘。避免阳光直射计算机,如遇强雷雨天气禁止使用计算机。
六、各使用计算机的部门,下班前要关好窗,锁好门,以防被盗。
七、计算机的负责人应及时对重要数据作好备份并作好标识。
八、计算机的负责人应定期用杀毒软件对磁盘作例行检查,并用系统工具整理硬盘。
九、计算机出现软硬件故障,必须及时向负责人报告,由专人维修,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动手维修,否则,造成不良后果,按其损失照价赔偿。
十、严禁使用外来磁盘,如一定要使用,必须先杀毒,再使用。未经学校批准,计算机禁止外借和外来人员使用。
试验信息化管理制度3
1、多媒体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实施场所,为教师进行多媒体教学的公共使用场所。
2、多媒体教室配有多媒体连网计算机、音响设备、多媒体投影机、视频展示台,录音座等设备,供教学使用。
3、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按教学计划及教务处课程安排,提前一周填写使用登记表,交多媒体教室管理员安排,使用安排以先登记先安排为原则。
4、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首先熟悉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正确使用设备,爱护设备。
5、使用中发现故障要及时向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或教务处申请报修。
6、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不得自行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软件系统。
7、根据教学要求需要在计算机上安装软件系统须向多媒体教师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教务处派专人进行安装。
8、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上课,要按教学管理规范管理上课学生。
9、使用多媒体教室要服从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10、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使用完毕应填写多媒体教师使用记录表。
试验信息化管理制度4
一、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化工作规范管理,促进学校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保证信息化建设的时效性和可持续发展,真正发挥数字化校园平台在学校教学、科研、及管理方面的支撑作用,根据大连市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学校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二、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制度
1、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经费预算;制定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及校园网安全的规划制定;明确在推进高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各部门的责任分工、资源分配以及考核机制;对我校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行决策。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及时交流和反馈。
2、学校资源开发小组具体负责分期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对信息化相关项目进行评估和管理,负责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平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学校各信息化建设小组具体负责本小组系统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切实做好与本职相关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好信息化建设任务。
三、资金保障制度
学校设立信息化管理经费,用于支付信息化项目在实施管理、系统功能改进和数据维护、部门信息化技能培训等方面产生的费用
1、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班班通系统、广播电视系统、专用教室信息化建设系统、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基础应用、学校信息化资源系统建设、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建设系统等。
2、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的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等硬件设施均由资源开发小组统一管理和分配。
3、学校各开发支持小组负责本小组所建的应用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要保证对系统数据的及时更新维护,并配合资源开发小组做好信息系统的备案工作,及时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系统的推广使用。
四、定期反馈和交流制度
1、制定定期反馈和交流制度,学校资源开发小组具体负责分期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对信息化相关项目进行评估和管理,负责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平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学校各信息化建设小组具体负责本小组系统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切实做好与本职相关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好信息化建设任务。
2、每学期组织一次本学校信息技术建设工作检查,形成检查报告。每学期组织一次校内交流,形成交流成果和经验推广方案,做好年度总结。
五、信息化工作激励机制
1、信息化工作将纳入部门工作考核范围;
2、学校设立信息化管理经费,用于支付信息化项目在实施管理、系统功能改进和数据维护、部门信息化技能培训等方面产生的费用
3、学校每年进行信息化工作的评优工作,对信息化建设工作中成绩优秀的部门和信息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20XX年9月1日
试验信息化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促使全系统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在重大项目管理与决策中的信息、咨询与监督作用,更好地为全县重大项目管理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上级机关关于统计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科室统计信息化建设由局办公室负责统一规划、建设和维护。
第三条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统一安装防病毒软件并确保及时更新。
第四条定期进行系统软件、硬件检查维护,做好维护记录。对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可能出现的故障,应有防范、补救和排除等措施。
第五条禁止在局域网设备上安装运行与工作无关的任何软件。
第六条严格执行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在网络上进行任何非法活动。
第七条各科室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硬件和操作系统方面出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局办公室,并由局办公室与相关软、硬件维护单位联系,取得技术支持,及时排除出现的问题。
第八条信息化培训应将统计内容列入年度专业培训计划,信息化管理员要钻研业务技能,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本部门及系统内统计人员开展一次信息化业务技能培训。
第九条涉密计算机禁止上外网,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储存、处理涉密信息。
第十条做好统计数据定期备份资料,保障统计资料的延续性和联贯性。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县发改局负责解释。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施行。
试验信息化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信息化系统的正常运行,有效地保护信息资源,最大程度地防范风险,保障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安全。根据《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司信息化系统,是指公司所使用的“集团管理软件”所覆盖的使用单位、使用人、以及计算机及其网络设备所构成的网络系统。具体有财务管理系统、物资供应管理系统、销售管理系统、地磅系统、资产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oa办公自动化系统。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所有使用信息系统的操作员和系统管理员。
第二章职责描述
第四条公司企管信息部
1、根据国家和行业的发展制定公司信息化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信息化建设;
3、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维护及软件管理;
4、负责对各单位信息系统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公司信息化系统负责人
1、协调公司各种资源,及时处理对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及突发事件;
2、负责督促检查本制度的执行;
第六条公司系统管理员
1、负责应用系统及相关数据的正常使用和安全保障;
2、负责解答各所属单位人员的问题咨询,处理日常问题;
第七条各单位系统管理员
1、熟悉掌握系统,能够处理系统应用中的问题;
2、要及时建立问题处理情况汇总表,并定期上报给公司系统管理员,由公司系统管理员汇编成册,定期下发给所有操作人员,以做到最大程度的知识共享;
3、负责本单位新进员工的信息系统技能培训;监督本单位操作人员进行规范操作;
第八条操作员
1、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和系统运行规定进行操作、不越权操作、不做违规业务;
2、保证自己的密码不泄密,定期更换密码;
第三章内部支持体系管理
第九条为了确保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信息系统的运行,问题的提交与处理必须按照逐级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各单位操作人员发现问题填写“日常操作问题记录单”先提交给各自所属单位的系统管理员归集与处理;
2、在各单位系统管理员不能处理的情况下再提交到公司系统管理员处理;
3、公司系统管理员不能处理的情况下统一提交用友软件公司,用友技术顾问将制定处理解决方案,和公司系统管理员一起处理;
4、问题解决后,将问题解决过程记录清楚,并由公司系统管理员备案,形成全公司系统知识库;
第四章系统安全管理
第十条系统维护及软件安全管理
1、系统管理员,每天定时检查系统运行环境,并将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2、使用信息系统的计算机都应安装统一杀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病毒库,在计算机需要读取外来数据时应先查杀病毒;
3、制定信息系统的灾难恢复计划,并确定实施方案;
4、服务器及系统软件涉及的各类用户名称及密码由企管信息部系统管理员严格管理、定期更换和及时存档;
5、服务器必须使用不间断电源(ups),以避免意外断电造成核算数据丢失或错误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6、当信息系统数据紊乱或确需对信息系统数据库进行修改或删除时,必须由软件供应商的技术人员评估后,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数据库操作;
7、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应每天对系统及数据进行备份,每月刻录一张数据光盘备份;
8、发生计算机系统安全事故和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时,立即向保卫部及公司企管信息部报告,并保护现场;
第十一条计算机管理制度
1、使用人员如发现计算机系统运行异常,应及时与信息中心人员联系,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调换设备配件;
2、不得让无关的人员使用自己的计算机,严禁非专业技术人员修改计算机系统的重要设置;
第十二条操作规范
1、操作人员必须爱护电脑设备,保持办公室和电脑设备的清洁卫生;
2、操作人员应加强计算机知识的学习,并能正确操作公司信息系统和熟练使用计算机;
3、工作时间禁止上网浏览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得下载与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以防止计算机感染病毒和木马,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第五章系统人员权限管理
第十三条系统权限指应用信息系统时,不同角色所需的权限,分为财务核算系统权限、系统报表权限、人力资源系统权限、供应链系统权限、地磅系统权限、资产管理权限、协同办公系统权限;
第十四条信息系统中所有用户及所属角色的权限均由各单位系统管理员参照基础角色权限表填写并提交公司系统管理员,由公司系统管理员统一备案;
第十五条权限变动
1、信息系统中用户及权限的新增、变动、撤消均由各单位业务部门负责人发起,由各单位系统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
2、信息系统中用户权限新增、变动、撤销由各单位系统管理员具体实施后,报公司系统管理员备案;
第六章系统日常操作管理规范
1、财务系统操作手册
2、人力系统操作手册
3、供应链系统操作手册
4、资产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第七章客户端配置及网络要求
电脑配置要求
硬盘:操作系统所在分区需要5g剩余空间
打印机:操作系统所能适配的打印机
显示适配器:桌面分辨率能显示1024x768即可
操作系统:windows 2000、xp、vista
浏览器:ie 6.0以上
网络带宽要求:需要安装系统的电脑在5台以内的接入2m以上稳定的带宽,5—10台接入3m以上的接入带宽,10台以上接入5m以上的带宽。
第八章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企管信息部。
2、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备案。
3、本制度自20年月日起执行。
试验信息化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规范信息化项目实施流程,确保实现信息化项目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它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信息安全、信息资源、信息应用系统等新建、扩建或者改建工程项目。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项目按照投资估算额分一般信息化项目、大型信息化项目和重大信息化项目。
(一)投资估算额小于等于50万元为一般信息化项目;
(二)投资估算额大于50万元小于等于1000万的为大型信息化项目;
(三)投资估算额大于1000万元的为重大信息化项目。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涉及信息化项目管理的有关单位及个人。
第二章信息化项目管理职责划分
第五条运营改善部职责
(一)全面负责信息化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按照信息规划组织项目预算提报以及项目立项工作。
(三)按立项通知书要求开展专业工作,负责编制招标技术文件,组织信息化项目招标工作。
(四)负责信息化项目合同的签订工作。
(五)负责组织建立业务项目组,并指派专人参与项目建设。
(六)负责信息化项目资料的归档。
(七)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后评价工作。
(八)负责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的修订、培训与检查工作。
第六条信息化项目申请单位职责
(一)按立项通知书要求开展专业工作,参与信息化项目招标工作。
(二)指派专人进入业务项目组全程参与项目建设。
(三)参加信息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协调解决信息化项目实施与生产组织之间的矛盾。
第七条信息化项目其他涉及单位职责
(一)指派专人进入业务项目组全程参与项目建设。
(二)参加信息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协调解决信息化项目实施与生产组织之间的矛盾。
第八条计财部职责
(一)负责对信息化项目立项请示中涉及本专业的问题进行审查。
(二)负责按照项目立项的批复意见及精神,下达公司内部项目立项批准通知书。
(三)参与信息化项目招标及合同的审查工作。
(四)负责信息化项目阶段性费用结算及后评价工作。
第九条设备部职责
(一)负责对信息化项目立项请示中涉及本专业的问题进行审查。
(二)按立项通知书要求完成相关专业工作;配合、协调完成信息化项目中施工现场各种计量、自动化、通讯网络节点、数据接口的联接工作。
第十条党群工作部职责:参加有关招投标工作并对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做好项目宣传工作。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职责:负责项目培训组织与考核工作。
第十二条后勤部职责:负责项目实施后勤保障工作。
第十三条业务项目组职责
(一)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各阶段组织协调工作。
(二)负责组织项目各种业务问题讨论与处理。
(三)负责组织项目各种实施方案的讨论与确认
(四)负责组织项目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与确认。
(五)负责组织项目阶段性验收工作。
(六)指派专人兼职项目文档员参与项目文档收、发、归档工作。
(七)负责组织项目用户测试、系统培训以及权限收集工作。
(八)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后勤保障问题。
(九)负责项目资金计划提报工作。
第三章信息化项目立项、招标
第十四条运营改善部依据《公司项目管理制度》和信息化年度计划分别开展信息化项目立项请示、审批、上报工作。
第十五条项目审批通过后,由计财部进行项目立项,由运营改善部、项目申请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上级部门要求组织项目招标;涉及企业核心机密的信息化项目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对于需要招标的信息化项目,由运营改善部编制招标技术文件,并组织发标工作。
第十七条招标过程中把握的原则,投标人应具备信息化项目实施能力与资质,公开招标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邀请招标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其他招标方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到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控制在二十日以上;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第十九条评标工作由运营改善部、项目申请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运营改善部、项目申请单位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技术、经济等方面不得少于2/3,成员总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
第二十条评标委员会在党群工作部监督下完成对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定后,提出综合评标意见,确定候选单位,公布评标结果。
第二十一条项目实施方确定后,运营改善部经请示主管经理后签订项目实施合同。
第二十二条对于客户化开发的系统,项目实施合同须明确界定源代码归公司所有。
第二十三条项目实施合同签订前项目实施方须提供详细的《公司XX信息化项目实施服务合同工作说明书》,该说明书包含且不仅限于:
(一)项目实施范围
(二)项目实施前提条件
(三)项目进度安排
(四)项目团队结构、人员分工管理
(五)项目支持服务与质量保证
(六)项目变更管理
(七)项目验收要求
第四章信息化项目实施准备
第二十四条信息化项目合同签订后,运营改善部、项目申请单位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建立业务项目组,业务项目组成员应包括:
(一)信息化项目申请单位主管领导为业务项目经理;
(二)运营改善部主管领导为业务项目副经理;
(三)涉及单位主管领导为业务项目副经理;
(四)申请单位、涉及单位以及运营改善部骨干专业为组员;
(五)项目维护相关人员为组员;
(六)运营改善部项目管理相关专业为组员;
(七)项目实施包含硬件采购以及网络铺设的业务项目组组员还包括运营改善部相关硬件专业以及硬件涉及单位相关专业。
第二十五条对于重大信息化项目要求业务项目组成员脱产进行项目建设。
第二十六条业务项目组及项目实施方办公环境安全保密措施由运营改善部安全专业组织设计。
第二十七条项目实施方撰写《公司XX信息化项目项目实施章程》,并向业务项目组汇报确认,该章程包含且不仅限于:
(一)项目整体概述
(二)项目组织机构
(三)项目实施里程碑计划
(四)项目实施策略及方法论
(五)项目文档管理
(六)项目问题管理
(七)项目计划管理
(八)项目保密管理
第五章信息化项目需求调研
第二十八条由项目实施方按照《公司XX信息化项目XX周双周滚动计划》(模板见附件一)牵头组织业务需求调研工作,调研确定的业务流程图由项目实施方绘制,业务流程图必须经过业务项目组确认。
第二十九条需求调研过程中牵涉到跨部门、跨专业的业务问题由业务项目组综合组织讨论确认。
第三十条业务问题讨论过程中形成的结论采用《公司XX信息化项目XX会议纪要》形式发布(模板见附件二)。
第三十一条项目实施方综合整理需求调研情况,形成详细的《公司XX信息化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该说明书应包含且不仅限于:
(一)需求范围
(二)业务流程
(三)功能需求
(四)性能需求
(五)运行需求
第三十二条《公司XX信息化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必需经过业务项目组讨论确认,并由涉及单位、运营改善部以及项目申请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认可。
第六章信息化项目设计
第三十三条项目实施方在确认的《公司XX信息化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的基础上,对该信息化项目进行概要设计和详细设计,制定《公司XX信息化项目概要设计说明书》和《公司XX信息化项目详细设计说明书》。《公司XX信息化项目概要设计说明书》包含且不仅限于:
(一)项目概述
(二)需求描述
(三)架构描述
(四)业务组件定义
《公司XX信息化项目详细设计说明书》包含且不仅限于:
(一)项目概述
(二)数据设计
(三)组件设计
(四)用户接口设计
(五)事务类型及其管理
(六)错误处理
(七)限制、局限、约束
第三十四条《公司XX信息化项目概要设计说明书》、《公司XX信息化项目详细设计说明书》应符合公司的整体信息化发展规划需要,满足长期规划,强调标准统一与业务系统间的纵向贯通与横向集成。
第七章信息化项目开发管理
第三十五条信息化项目开发应满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要求。
第三十六条信息化项目开发过程中,项目实施方面临的各种业务问题通过专题会、协调会方式讨论研究解决,讨论形成的方案通过《公司XX信息化项目XX会议纪要》形式发布。
第三十七条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使用的软、硬件工具由项目实施方负责进行培训。
第三十八条项目实施牵涉到与第三方系统接口的,由业务项目组协调第三方系统供应商共同协商解决。
第三十九条项目实施牵涉有硬件购置或者网络铺设的,由业务项目组相关硬件专业组织对设备进行到货验收和安装调试验收。
第八章信息化项目测试管理
第四十条在完成信息化项目的各项功能后,由项目实施方进行内部测试,内部测试完成后由业务项目组与项目实施方制定该项目的用户系统测试方案,并组织系统功能测试。测试情况通过《公司XX信息化项目测试报告》以及《公司XX信息化项目问题跟踪表》(模板见附三)进行发布。《公司XX信息化项目测试报告》应包含且不仅限于:
(一)测试概述
(二)测试环境
(三)测试过程
(四)测试结果
(五)测试评价
第四十一条对于测试中发现的各种问题,由项目实施方详细记录《公司XX信息化项目问题跟踪表》并落实问题处理计划,对于测试中业务提出的变更需求由业务项目组与项目实施方依据信息化项目需求变更流程办理。
第九章信息化项目权限收集与配置
第四十二条信息化项目用户测试的同时,由项目实施方设计系统权限收集模板,由业务项目组下发用户单位进行权限收集以及权限模板的填写。
第四十三条业务项目组收集各单位用户权限收集模板,汇总转交项目实施方,由项目实施方进行用户权限批导入,导入完成后由业务项目组通知用户权限测试。
第十章信息化项目培训管理
第四十四条项目实施方制定系统操作手册,并编制项目培训计划,大型和重大信息化项目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系统培训,一般信息化项目由运营改善部与项目申请单位组织系统培训,系统培训后由培训组织方组织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允许上岗操作。
第四十五条用户培训中所提的问题由项目实施方记录《公司XX信息化项目问题跟踪表》并落实问题处理计划;对于用户所提的需求由业务项目组与项目实施方依据信息化项目需求变更流程办理。
第十一章信息化项目上线及试运行管理
第四十六条信息化项目完成既定的设计、开发、测试、培训任务后由项目实施方编写《公司XX信息化项目上线策略》,该策略包含且不仅限于:
(一)上线组织体系及职责
(二)上线业务范围
(三)上线准备工作情况
(四)上线时间及工作安排
(五)上线支持流程及问题处理
(六)上线应急预案
(七)人员联络方式
(八)后勤保障措施
第四十七条由项目实施方设计期初数据导入模板,由业务项目组组织期初数据收集,由项目实施方清空生产机数据后导入期初数据,并锁定生产机。
第四十八条系统上线试运行前,由项目实施方解锁生产机,由项目业务组通知涉及单位系统上线试运行。试运行期间,项目实施方7x24小时支持系统业务开展,试运行问题通过《公司XX信息化项目问题跟踪表》跟踪处理,各单位所提需求依据信息化项目需求变更流程办理。
第十二章信息化项目验收及后评价管理
第四十九条依据项目实施合同,业务项目组与项目实施方分阶段共同组织项目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分软件验收和硬件验收。
第五十条项目软件验收材料由项目实施方准备,准备材料包含且不仅限于:
项目启动阶段:《公司XX信息化项目实施章程》、《公司XX信息化项目里程碑计划》、《公司XX信息化项目组织机构及通讯录》。
项目需求阶段:《公司XX信息化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
项目上线阶段:《公司XX信息化项目概要设计说明书》、《公司XX信息化项目详细设计说明书》、《公司XX信息化项目数据接口文档》、《公司XX信息化项目培训计划》、《公司XX信息化项目测试报告》、《公司XX信息化项目上线策略》、《公司XX信息化项目问题跟踪表》。
项目终验阶段:《公司XX信息化项目实施总结》、《公司XX信息化项目双周滚动计划》、《公司XX信息化项目会议纪要》。
第五十一条项目软件验收过程中,首先由项目实施方向业务项目组兼职文档员提交项目验收材料以及《公司XX信息化项目验收报告》(模板见附件四),经项目组审核通过后,由项目实施方持《公司XX信息化项目验收报告》按照项目涉及单位、运营改善部以及项目申请单位主管领导先后顺序签字确认验收,对于不具备验收条件的由项目实施方依据审核意见进行整改。
第五十二条项目硬件验收由业务项目组以及项目实施方共同组织,首先项目实施方提交所有随硬件采购的软件及授权,经业务项目组硬件专业核实无误后由项目实施方持《公司XX信息化项目设备到货安装调试验收报告》(模板见附件五)到业务项目组硬件专业以及业务项目经理处签字确认验收。对于公司自采的项目硬件,由业务项目组组织相关专业与供应商进行到货验收。设备安装、保存在项目涉及单位管辖区域的,由项目涉及单位负责设备的保管。
第五十三条项目最终验收前,由项目实施方与项目维护方做好项目维护交接,交接完成后,由业务项目组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与《公司XX信息化项目实施服务合同工作说明书》中KPI指标进行审定验收。
第五十四条项目阶段性验收后,由业务项目组依据合同向计财部提出项目资金计划,由计财部安排项目资金。
第五十五条项目最终验收后由运营改善部组织项目涉及单位依据《公司项目管理制度》要求进行项目评价。
第十三章信息化项目需求变更
第五十六条对于已经确认的需求,后续系统设计、开发、测试过程中因业务、技术等各方面原因需要变更的,由变更方提出《公司XX信息化项目需求变更申请表》,经过变更方领导签字后提交业务项目组综合评审确认,确认无误后由业务项目经理签字后提交给项目实施方。
第五十七条项目实施方收到需求变更申请后,进行技术、成本、计划的评估,评估可行的,由项目实施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生效,同时更改与该需求变更所涉及的所有验收文档。
第五十八条对于项目实施方评估有异议的需求变更申请,由项目实施方组织相关项目实施人员与业务项目组综合讨论协商解决。
第十四章信息化项目文档管理
第五十九条所有信息化项目文档按照《公司文件体系管理制度》要求编制、管理。
第六十条项目实施方提供给业务项目组的文档必须经过项目实施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第六十一条所有项目公开发布文档必须经过业务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并由业务项目组兼职文档员整理收集。
第六十二条项目最终验收后由业务项目组兼职文档员将所有项目过程文档提交运营改善部项目管理专业归档保存。
第十五章信息化项目质保期管理
第六十三条项目实施方与项目维护单位分别安排专业技术人员7x24小时参与项目质保期问题处理,做好项目实施到维护的过渡,质保期内系统应用问题通过《公司XX信息化项目问题跟踪表》进行跟踪解决。
第六十四条信息化项目质保期中各单位所提需求依据信息化项目需求变更流程办理。
第六十五条如项目质保期问题较多,质保期内无法全面解决,业务项目组与项目实施方共同商议后续解决方案,商议不妥的按照合同条款处理。
第十六章奖励与考核
第六十六条信息化项目奖励申请原则:
(一)按照项目阶段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并取得预期效果,对相关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单独奖励。
第六十七条信息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问题时,对涉及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考核意见:
(一)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按要求配合项目工作,影响项目实施进度或质量,对相关责任单位每次处罚500-2000元,对主要责任人每次处罚100-1000元。
(二)由于项目实施方原因影响项目建设或者未达到项目预期目标的,按合同条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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