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部日常管理规范细则

时间:2022-08-03 19:36:07 制度 我要投稿

销售部日常管理规范细则

  一、 岗位职责

销售部日常管理规范细则

  (一)、销售部经理工作职责

  1、负责销售部的全面管理工作;

  2、广泛收集市场信息,及时作出准确的市场预测报告;

  3、协调与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关系;

  4、加强合同的审查,归档,保管及管理工作;

  5、监督并检查销售部的销售业务,及时处理突发状况;

  6、制定目标销售量或销售额,编制中、长期销售计划和、季度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

  7、及时提供法律、政策、行业和销售部工作信息,协助领导提高决策质量;

  8、审查并做好员提成和福利的发放;

  9、协助财务部搞好清帐、对帐工作;

  10、每月汇总售楼情况,并搞好销售统计分析。

  11、做好销售人员的培训和激励工作

  12、做好销售部团队建设工作。

  13、完成营销总监交办的工作。

  直接上级:营销总监

  (二)、销售部主管职责

  1、协助销售部经理搞好部门的内部管理工作;

  2、协助销售部经理协调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关系,搞好楼盘促销工作;

  3、起草销售部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其实施;

  4、组织置业顾问的值班和轮休,以及具体管理工作;

  5、定期向销售部经理汇报工作,总结工作进度,并提出建设性建议;

  6、定期组织置业顾问的业务学习和讨论,收集销售信息和反馈意见;

  7、监督销售部置业顾问工作状况,严肃各项工作纪律,严守销售机密;

  8、审查售房、抵押、按揭办理等各环节的工作,促进集体工作效率的提高;

  9、按时考勤,对迟到、早退、休假、请假、外勤等作准确的记录;

  10、整理并保管销售部各种文件、资料,以备用;

  11、 完成经理、营销总监交办的工作;

  12、 协调好与银行以及房管局的关系和程序.

  直接上级:销售部经理

  (三)、置业顾问职责

  1. 主动维护公司声誉,对本楼盘进行宣传;

  2. 热情接待,细致讲解,耐心服务,务必让客户对我们提供的服务表示满意;

  3. 全面熟练地掌握本楼盘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情况,了解房地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交易知识,为客户提供满意的咨询;

  4. 制定个人销售方案、计划,严格按照公司的销售价格及交房标准进行销售;

  5. 挖掘潜在的客户;

  6. 进行市场调查,并对收集的情报进行研究;

  7. 注意相关资料、客户档案及销售情况的保密;

  8. 及时向销售部负责人反映客户信息,以便公司适时改变销售策略;

  9. 每天记录电话咨询及客户接待情况;

  10. 协助解决客户售后服务工作;

  11. 销售部同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以团队利益为重;

  12. 做好对客户的追踪和联系;

  13. 每天做销售小结,每月做工作总结;

  14. 维护售楼现场的设施的完好及清洁;

直接上级:销售部经理、主管

  二、销售部行为规范

  (一)销售部工作制度

  1、服从公司和销售部的统一指挥,服从部门主管或上司的管理和安排;同事之间应相互团结、互帮互助、共同进步,加强销售中心的团队合作精神,遇有问题应及时汇报,努力做好接待工作。

  2、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无故旷工;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因故离开,需经上司批准。

  3、置业顾问须注重仪表,保持专业、职业形象;要求形象整洁、大方,穿工作装;将自带水杯置于指定位置,不准放在接待台上。

  4、不准在售楼处抽烟、打牌、下棋、高声喧哗;不得私自在其他单位兼职,不得在工作时间接待与营销业务无关的人员。

  5、值日员应保持售楼处的清洁卫生,桌椅物品及资料摆放整齐,接待前台应随时保持清洁、整齐。

  6、如发现楼书、宣传品、收据、饮用水等不足时,值日人员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予以补足。

  7、遵守公司有关保密制度,不得向外泄露公司技术、销售机密。

  8、置业顾问带客户进入施工工地前必须戴好安全帽,应注意客户及自身安全,尤其注意小孩及老人的安全。

  9、在任何情况下,售楼处都必须保证至少有一名销售人员;爱护公司财物,不得将其任意毁损、破坏、浪费和具为己有。

  10、房号销售控制由销售经理负责,在成交前必须到销售经理处申请确认房号,然后到财务确认,确认无误后再与客户签约,认购后立即登记,严禁卖错或卖重房号。因销售人员未及时登记而错卖重卖造成的损失由该销售人员负责,除此之外另处罚金100元/次,两次以上做辞退处理。

  11、销控表由销售经理一人负责填写,其他任何人无权更改,私自填写、更改的立即辞退,并追究相关责任。

  12、填写认购书时,必须认真、仔细,字迹要清楚、工整 ,不得涂改。

  13、置业顾问不得私自将客户已认购的房号转卖,遇有客户要求换房或转让时,应立即通知销售经理,由销售经理解决处理,否则一经发现即予以200元罚款,二次以上辞退。

  14、销售人员不得误导客户,因销售人员误导或超范围承诺引起的纠纷及损失由销售人员个人承担,同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5、当与客户发生争议时,绝对不能强辩、争吵,坚决杜绝影响公司及售楼中心形象的事情发生,与客户发生争吵的立即离职。

  16、办事讲效率,求结果。不论出现什么问题(客观条件),只要通过主观努力能达到目的需求的.,要达到任务目标,因个人原因以致影响集体(大局)工作进度的,根据情节予以50元以上罚款,超过三次做劝退处理。

  17、不得任意翻阅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之内的文件(含电子文件)、信函等。未经许可,不得将公司文件携出或供他人阅览。

  18、不得诬陷、诬告、陷害、侮辱、威胁和伤害同事或上司;销售主管级以上人员应以身作则,不得以权谋私。

  19、电话铃响二声必须接听,并礼貌回答客户问题邀请到销售部洽谈。

  20、销售部严禁接打私人电话超过三分钟,接待客户时不能接电话,并将手机调为震动。

  (二)销售部客户接待制度:

  一、第一次接待并登记为主原则上哪一个销售人员首先接触该客户,并在《客户登记表》上登记姓名及联系电话,该客户应被其所有;若该客户第二、第三次上门时,第一接触销售人员不在,其它销售人员有义务协作、帮助成交,但不计入业绩。

  二、 群带性原则

  1、若第一接触是销售人员A的客户介绍的(包括电介绍和亲自带领上门)新客户甲,则新客户资源甲仍应归属销售人员A。同样,甲带来的客户资源乙应归属销售人员A,以后依此类推。但此原则仅适应于新上门客户指明找销售人员A或老客户介绍在先,不包括不期而遇的。

  2、若上门客户是某销售人员的亲属或朋友或同属一个家庭单位或同一公司企业的客户,当购买同一套单位时均视为同一客户,则其资源权应优先归属该销售人员(若该业务未能第一接触而事先又无记录,则不能拥有此客户资源)。

  三、 时效性原则

  通常,销售人员对老客户资源的拥有不可能无限期。为了使销售人员产生忧患意识,积极主动地与客户保持联糸、及时追踪,促成业务成交,其拥有客户资源的时效为二个月。但客户资源中不泛犹豫型客户,成交过程较慢,这类客户在二个后重新登记,登记表须经售楼部主管签字确认后,该销售人员才能重新获得对此客户的拥有权。

  四、置业顾问所接待的访客中,有下列情况应补足接待机会:

  1)已成交的老客户;

  2)发现是他人客户并转交;

  3)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员:

  ①发展商、广告公司、装饰公司、礼仪公司等工作人员或推销人员;

  ②声明采盘或看装修者。

  4)若置业顾问A不在现场或正在接待其它客户,其老客户由轮在最后的置业顾问C接待或自行协商接待;如因接待错过C本人接待机会。

  五、其他补充

  1)来电要求两声以内迅速接听,应答准确、简短,统一用语“您好,银雀尚城”,保证最大进线量。

  2)当客户进入售楼处大门时,置业顾问须主动上前迎接,不允许坐等或采取观望态度。接待客户时,应礼貌微笑、热诚周到、不卑不亢、大方得体。若置业顾问不了解情况或有疑问,应尽快查出答案及时回复,其间礼貌地请客户稍候。

  3)置业顾问在客户进门后应礼貌婉转地问客户是否曾来过现场或得到过其他同事的接待,若发现该客户是现场同事的有效客户,应主动退出,转交该同事接待。

  4)若客户以前曾经来过但记不起是谁接待的,而现场又没人能认出时按新客户接待。

  5)若置业顾问有意不询问客户是否为其他同事的老客户或明知是老客户仍进行接待者,视为抢客。

  6)一般情况下,一个置业顾问不能同时接待两批或两批以上不是一起的客户,正在接待的客户未离开售楼处(已成交的老客户除外),此置业顾问不得中途再接待其他新客户,除非当时没有其他空闲置业顾问。

  7)蓄意争抢客户者,除取消该单业绩外,另罚款100元/人次。 8)私下为客户更名、出租、转让等,除没收所得外,罚没当月工资。

  三、销售部现场人员仪表、仪态

  置业顾问代表的是公司的形象,其仪表、仪态是否整洁、得体至关重要。以下为销售人员仪表、仪容准则:

  1、销售部员工必须衣着公司统一制服,保持整齐干净、无污迹和明显皱褶;皮鞋要保证干净、光亮;如女员工穿着裙装宜穿肉色丝袜,不宜穿杂色袜子。

  2、男员工头发要经常修剪,发脚长度以保持不盖耳部和不触衣领为度,不得留胡须。女员工不得留过于前卫发型及颜色,头发长度以不超过肩部为适度,保持洁净,上班前梳理整齐,不留头屑。

  3、女员工切忌浓妆艳抹,需化淡妆,使人感到自然、美丽、精神好。女员工建议不涂有色指甲油,不佩带过多的饰品,忌用过多香水或使用刺激性气味强的香水;

  4、员工上班前不得吃带有异味的食物;

  5、在与客户洽谈时,不得流露出厌烦、冷淡、愤怒、僵硬、紧张和恐惧的表情,要友好、热情、精神饱满和风度幽雅的为客户服务;

  四、销售部考勤规范

  (一)考勤

  1、工作时间:星期一~星期日

  休息时间:星期一~星期五(每星期一天)

  上班时间: 8:00--------------18:30(值日班)

  上午 8:30 -----12:00下午 13:30-------18:00(日常班)

  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上班时间,由销售经理统一协调。

  2、置业顾问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休息日实行轮休。法定节假日如需当值,则节后予以相等时间补休,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调休,如确有特殊情况可填写调休单,由销售主管、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调休。

  3、休假:每月末由销售经理制定出下月的休假表,每周休息一天,可以连休两天,但最多不可连续超过三天,不得私自调休,特殊情况须经销售经理批准方可调休。

  4、案场员工每日到达案场后必须亲自签到,销售人员每天上、下班必须亲自签到,不得找人代签或代人签到,否则予以双方责任人扣除当天工资处理。

  (二)迟到、早退

  1、迟到10分钟以内每次扣罚5元,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20元;

  2、迟到11至20分钟每次扣罚10元,早退11至20分钟每次扣罚40元;

  3、迟到21至30分钟每次扣罚20元,早退21至30分钟每次扣罚80元;

  4、迟到早退31分钟至1小时,记旷工半天;

  5、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则记旷工一天。

  6、一个月迟到(早退)如超过三次,从第四次开始加倍处罚。

  (三)旷工

  1、以下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在当值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擅离岗位者;

  ○不自觉签到者;

  ○代人签到者和要求别人签到者(以上情况任一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领导批准而未来上班者;

  ○假期已满未按时返回公司且未有正当理由者;

  ○其他制度中已明确规定的情况。

  2、员工旷工一天除无当日工资外,扣发工资100元;连续旷工两天,扣发工资300元;连续旷工三天或以上者,予以辞退处理,公司不负责其一切善后事宜。员工旷工半天,给予警告批评,扣发当日工资。

  3、员工无故旷工,依次累计,当月旷工三天停发当月部分工资及津(补)贴或奖金,视情况做出处罚至解聘合同。无故旷工达五日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对公司造成损失者,公司有权要求作出一个月工资赔偿,并扣除当月工资及津(补)贴或奖金。

  (四) 病假、事假的请假手续

  A病假:

  1、销售人员因病需要休息、须有正规医院证明(病历卡和病假单)。

  2、病假二天以内由销售经理审批,二天以上者由销售总监审批。

  3、病假手续必须当天申请。

  4、病假一天扣当日工资的50%,病假超过7天,作自动离职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5、员工因病不能工作,且未能提供医院证明的,按事假处理。

  B事假:

  1、事假手续必须至少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二天以内,由销售经理审批,二天以上须由销售总监审批。

  3、事假不足半天者按半天计。

  4、事假扣除当日工资。

  (五)辞职及辞退

  1、辞职:辞职人员须提前15天提交辞职申请单并做好工作、物品交接工

  作,辞职人员工资及奖金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发放。如未按照日期而

  提前离职,按矿工处理

  2、辞退:公司提前5天通知员工,该员工必须做好工作、物品交接工作。

  五、销售部奖励规范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嘉奖或晋升。

  1、工作积极热心,受到客户书面表扬,创造公司良好形象;

  2、连续2个月案场销售业绩第一名,且无客户投诉者;

  3、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解决,防止有损公司利益发生者;

  4、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并有显著成效者;

  5、严格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六、销售部处罚规范

  (一)轻微过失 处以10—50元罚金

  1、 客户进门时,值班销售人员未主动起立迎候;未使用礼貌用语听电话。

  2、将水杯、书刊、资料乱放,乱扔纸张、杂物,客户离开后未及时整理桌椅、杂物者。

  3、 当班时聊天、高声喧哗、追逐打闹、勾肩搭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等不文明行为;在销售中心内吸烟;工作时间吃早餐、零食、睡觉等与销售无关的行为。

  4、 工作时间衣着不整,违反销售部行为规范和仪态、仪表规范(除行为规范第一条外)未按规定佩戴铭牌。

  5、 当班时故意不与同事协助、配合开展业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停岗、处以100—500元罚金、记过或辞退处理。

  1、 蓄意破坏,损坏公司公物;

  2、 对客户不礼貌,与客户争辩,或遭到客户合理投诉;

  3、 吵闹、粗言秽语,违反办公秩序;

  4、 未经允许,擅自向外公布商业机密者,或承诺公司未认可之项目;

  5、 涂改、假造单据及证明;

  6、 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或消极怠工者;

  7、 工作或其他任何业务活动而没有预先征得公司的书面许可;

  8、 工作失误,造成公司蒙受损失或引起的纠纷;

  9、 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

  10、 2次以上轻微过失者。

  11、 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职或利用病假加谋职业;

  12、 将公司商业机密泄露给第三者或未授权的各方;

  13、 连续2个月销售业绩排名案场倒数第一;

  (三)凡是有下列之一过失者,作开除处理,扣除所有未发工资、奖金及佣金,并处以500-1000元罚款:

  1、贪污、索贿、受贿;

  2、侮辱、恐吓、威胁他人或与客户吵架;

  3、疏忽职守造成事故,使公司蒙受较大经济损失者;

  4、不服从上司工作安排或拒绝接受工作调派者;

  5、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6、服务不周,引起客户强烈不满;

  7、触犯国家任何刑事法律法规,外泄客户资料;

  8、有2次以上严重过失者。

  9、聚众闹事,组织、参与斗殴事件;煽动员工怠工、罢工等行为。

  本管理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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