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经费保障制度

时间:2024-12-23 11:39:57 维泽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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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经费保障制度(通用10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安全经费保障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安全经费保障制度(通用10篇)

  学校安全经费保障制度 1

  (一)加强师生政治思想、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校师生思想动态,全力维护政治稳定。

  (二)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

  全面加强法制安全教育。积极倡导“以人为本,安全为首”的安全管理新理念,着力构建教育系统安全宣传教育新机制。大力加强师生法制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教育资源开发,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三)加强安全管理体制建设

  进一步加强安全稳定常规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安全检查防范制度、值班制度、报告制度、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制度等各项项制度。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以法治教,减少随意性,抓好基础管理,探索学校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大制度的落实力度,大力推动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不断完善预警机制。坚持以源头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安全稳定工作形势和可能引发安全稳定事件因素的分析和研判,做好预警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

  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相关工作流程,制订和完善预防、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完善信息保障、物资保障、人员保障,定期组织安全应急演练,健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提高学校应急处置能力。

  健全安全稳定的信息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稳定工作信息网络建设,落实专人专管。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制度,形成渠道畅通、反应灵敏的`信息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影响安全稳定情况动态。

  (四)加强安全防范体系建设

  加强校园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不断加大政府投入,严格按照“平安校园”建设标准,“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四统一”管理模式,扎实推进中小学学校标准化建设,使学校安全防范硬件等建设得到全面改善。

  大力推行校园监控系统、报警系统建设。切实抓好校园报警点或警务室建设,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监控系统、报警系统,校园重要部位应安装监控与报警设施。

  不断提高防灾抗灾能力。新建校舍严格执行抗震设防和防火建设标准。对全区中小学校舍,按照抗震设防和有关防灾要求,对每所学校的每一栋建筑进行抗震设防加固改造或拆除重建或避险搬迁。将中小学校舍建成最牢固、最安全、让家长和群众最放心的“三最”校舍。

  进一步完善学生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保障体系。从20XX年开始,全区所有国办学校开展校方责任保险。并鼓励和引导学生家庭为学生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切实增强师生的风险意识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学校安全经费保障制度 2

  通过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开展,建立安全文明校园的有效工作机制,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进一步健全校园内安全防范机制,避免违法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实现以良好的校园秩序和优美的校园环境为主要标志的校园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使学校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

  我校成立并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三级安全管理网络(校级→教师→家长)。由校长、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和工作小组组长,协调开展工作。在管理上,由领导小组下设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组 员:各班班主任

  一、制定完善规章制度

  1、严格执行门卫登记、值班制度和规范日常管理;

  2、健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体系,落实应急反应机制;

  3、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

  4、制定主要部门管理制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等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5、落实治安巡逻和巡查制度,巡查日志和记录详实、清楚。

  二、构建安全技术防范体系

  1、不断完善以技防中心为枢纽,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

  2、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能吃苦、讲奉献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队伍。

  三、维护校园安全文明

  1、在维护政治稳定方面,加强时政及形势教育,增强爱国主义及民族精神的熏陶;维护师生切身利益,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加强对校园网的管理,定期清理网上内容。

  2、在维护治安稳定方面,及时更新安全防范的硬件设施,每个楼面配备消防器械,落实专人管理、定期维护更新;落实校园环境整治工作,营造安全洁净的校园环境;加强进出校园的车辆管理,自行车有固定停放点;加强治安安全教育,严防学生及教职员工中发生治安、刑事案件。

  四、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

  1、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宣传教育,师生员工对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有较高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利用多种手段进行宣传,建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2、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遵纪守法形成风尚;

  3、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增强学生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4、注重学生的心理辅导;

  5、创建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师生文明程度提高。开展公民道德教育,落实两个纲要,不断增强学生社会公德和文明素质。

  五、维护良好的周边治安秩序

  1、严格执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规定,校园周边无违规违法经营现象;

  2、加强校园流动人口管理;

  3、校园周边尤其校门出入口交通秩序良好。

  4、坚持“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和周边治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处置能力,努力消除学校及周边各种不安全隐患。

  六、推进步骤

  宣传动员阶段: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调查和排摸师生安全和校园文明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主要任务,研究具体改进和解决措施,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具体实施工作小组,制定规划,建立创建指标体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人。大力宣传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重要意义和任务,做到人人皆知,人人自觉参与到创建活动中。

  全面实施阶段:根据制定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各部门积极行动,修订和完善各项制度,增强物质装备,加强文明道德建设,加强治安防范,加强周边整治。

  总结考评阶段:查找差距,制定措施,努力实施,达到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的标准。

  巩固提高阶段: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进行创建活动“回头看”,重点检查在创建过程中有问题的方面,检查创建活动的成果是否得到巩固,在对照检查,找出差距和问题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改进方法。

  学校安全经费保障制度 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奋力推进生态文明鄂州建设的重大部署,和教育局、中心校安排,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开展生态文明学校建设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优化育人环境、推进素质教育为核心,以“环境优美、生态优化、质量提升、关系融洽、服务高效、文明和谐”为目标,将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努力打造绿色、生态、和谐的育人环境,促进教育内涵与质量提升,为推进生态文明鄂州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生态文明学校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在我校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倡导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广大师生的生态文明意识,尊重自然,保护环境,在我校形成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风尚。力争三年内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生态环境明显优化,校园文化特色逐步彰显,生态文明理念牢固树立,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升,教育服务功能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生态文明学校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一)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增强师生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常识纳入我校地方性课程,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引导师生树立良好的文明意识、环保意识,帮助学生获得人与环境和谐相处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养成有益于生态文明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做生态文明教育的宣传者、促进者,争当环保小卫士,成为有责任感和社会实践能力的合格公民。

  (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强化师生社会公德意识,教育学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社会公德,遵守交通规则,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倡导环保生活方式,自觉爱绿植绿护绿,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降低污染,节约能源。组织成立爱护花草、文明礼仪、卫生督查等活动小组,结合世界环境日、植树节、爱鸟日等环保日,开展“与环保同行”、“建言环境保护,献策节能减排”等生态文明宣传活动,参与各类环境保护主题实践活动。

  (三)加快学校改造建设,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把生态文明理念渗透于学校建设,加强绿色生态校园建设工程,通过绿地、树林、雕塑等有机连接,彰显“校在林中,林在校中,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的特色。加强校园绿化美化,学校绿化覆盖率达到50%,绿地率达到36%。拓展校园文化内涵,突出特色,提升品位。活跃学校文化生活,实现文化育人。

  (四)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强化法制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深入实施学生成长“五个一工程”、“亲子共成长”工程,关注“八类”特殊群体学生成长。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全面提升教育内涵、教育质量和育人效益。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网络,建立基于素质教育背景下的学校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学校办学行为指导监控体系,用完善的机制引领素质教育实施。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民主和谐的现代学校人际关系。深入实施教师培养培训工程,大力加强师德行风建设,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素质。积极推进依法办学、民主治校、依法施教,完善学校法人制度,促进学校建立健全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完善教代会制度,密切干群、师生关系,营造团结友爱、互帮互助、荣辱与共、共处共融的人际氛围。

  (六)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提高文化育人水平。用文化的思维谋划学校的发展,着力构建以开放、民主、和谐、进取为精神内核的现代学校文化,努力提升办学品位。大力加强校园广播、电视网络、班校报等文化阵地和艺术节等文化载体建设,继续抓好校园绿化、美化、知识化,推动文化兴校、文化育人战略实施。

  (七)推进平安学校建设,增强学校安全发展能力。健全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深入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广泛开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营造学校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

  (八)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树立学校良好的品牌与形象。大力倡导“敢为人先、知难而进、敬业奉献、追求卓越”的教育精神,倡树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好学乐学、真抓实干、务实高效、廉洁从教的风气,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严格学校收费管理,杜绝乱收费现象发生。加强校风、学风、教风建设,营造积极向上、文明健康的`学校发展氛围

  三、组织领导

  建设生态文明学校,是全新的理念,是宏伟的目标,是长期的工作任务,我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务求实效。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我校师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学校创建工作,将其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把工作任务具体分解、量化,落实到相关人员,实行目标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我校结合创建工作要求,加强调查研究,理清创建思路,制定创建方案,并将其纳入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总体规划,与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谐学校创建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整体推进。

  2、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生态文明学校建设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需要上下一致,齐心协力。我校召集老师、学生开好动员会,组织学习相关文件,了学习其他学校好的方案、方法,开阔眼界,提高品位。同时,调动广大师生参与积极性,形成人人参与、自觉参与、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3、营造氛围,强力推进。要加大宣传力度,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教师、学生,坚强宣传,隆重表彰;对措施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曝光批评,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推动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我校并把创建工作情况将纳入学校的综合考核。

  学校安全经费保障制度 4

  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师生生命安全和学生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幸福安宁和学校声誉。为了深入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学校财产的安全保卫工作,创设一个稳定、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师生,强化校园治安和安全责任,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持珍爱生命,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坚持综合治理,配合职能部门,维护学校及周边环境秩序。

  通过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大力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学校治安和安全工作的责任体系、防控体系、教育体系,使我校达到“六个不发生”的目标,力争20xx年学校达到市级“平安校园”创建标准。

  二、组织领导与工作职责

  1、为了推进“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学校成立“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 xx

  成 员: xxx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指导、协调、督促“平安校园”创建的各项工作,根据本校实际制定方案,确定目标,落实经费,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创建活动。校长是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创建工作直接责任人。

  2、各处室责任分工:

  少大队部:负责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禁止毒品教育和卫生评比工作。

  教务处:课堂教学安全;体育课、活动课、实验课、信息课教学安全;体育器材室、实验室、微机室等有关药品及器材存放及使用安全;外出教学活动安全。

  总务处:校舍安全(包括危房的处置);教学、生活设施安全;用电安全;财务安全;基建工地安全;学生安全卫生及传染病防治等工作。

  各年级组长及班主任:按照“平安校园”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具体负责本年级组及本班的`安全工作,落实“平安班级”的创建。

  三、创建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1日-20xx年4月底)。召开“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明确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方法措施,并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的重要意义,在全校形成创建“平安校园”的浓厚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月-7月)。

  依据《“平安校园”创建标准》,逐步逐条对照自查,对自查中发

  现的隐患和问题,分类疏理,及时处理。切实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规范建立市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台帐,明确排查时间、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效果。

  5月-7月:巩固成果、创建特色。每月一次隐患排查、问题整改。

  学校继续巩固和深化春季学段“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成果,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档案建设,认真做好学校日常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排查、隐患消除等工作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同时,学校根据自身优势,积极创建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安全教育等方面特色鲜明的市级平安校园。

  10月初:自评阶段。

  在创建活动完成的基础上,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评,认真分析总结创建过程中的得失,及时整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向县局申请评估验收。

  3、总结经验

  学校总结“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先进典型。迎接县教育局对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考核验收。

  四、主要工作措施

  1、宣传发动,全员参与。

  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学校20xx年 “平安校园”创建实施方案,统一全体成员的思想认识,明确创建平安校园的意义,树立安全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和创建工作人人有责、责无旁贷的意识。

  2、签订各类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学校与各处室、全体教师及门卫工作人员、学生家长签订安全教育管理目标责任书。通过签订责任书来增强教职员工及学生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使他明确自己承担的安全教育管理职责。真正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事管,事事有人管”。

  3、多形式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学校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班会课、每周晨会等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并采取多种学生活动形式:

  (1)开展“安全知识”“卫生知识”专题讲座、利用板报、校园广播宣传安全知识和卫生知识;

  (2)每学期进行二次准备充分、组织有序的安全预案演练。

  (3)每月安排一次内容涉及安全教育的国旗下讲话;

  (4)安全教育周活动;

  (5)组织“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与整改”专项活动;

  (6)创建活动与优秀班集体评比活动紧密结合,切实做到 “安全警钟经常敲,安全教育重实效”。

  4、加强教师师德教育,改进学校法制教育、道德教育的方式方法。

  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对造成学生伤残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邀请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制讲座,并开展图片展览、法制征文比赛等活动,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法制氛围。

  5、学校实行严格管理,门卫严格实行“来访登记制度”。

  继续规范学生请假制度,学生出校门离校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以有效防止学生逃课,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6、加强校园卫生与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防治工作,对流行性疫情进行严密预防,落实晨检、消毒制度。

  7、协调关系,加强周边环境治理。

  学校将尽全力协调与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学校周边的关系,争取他们多方面的支持。积极与派出所联系,严厉打击破坏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依法治理周边环境。同时,注重协调与全体家长之间的关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理解。消除误会,增进了解,密切关系,努力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得以正常进行。教育学生远离网吧、游戏厅等严禁未年人进入的场所,远离不洁的小摊商贩等。继续加强教师值周、值日、值夜工作,做到重点时段、重点地段的明确分工。加强校门外道路管理,要求学生靠边行驶,文明乘车,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安排教师维持秩序。

  8、实行安全月报制度。

  要求所有处室、班级认真学习学校各类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规定,每个月对安全工作进行自检一次,并及时上报自查情况。学校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对部门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抽查,检查不合格者,限期整改。

  9、完善安全工作考核评估机制。

  开展“平安班级”考核活动,制定“平安班级”标准。对于在“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班级或个人进行表彰。

  学校安全经费保障制度 5

  一、基本原则:

  一保运转、二保教学、三保安全、四保维护、 五保积极性。

  二、开支范围:

  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的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

  三、使用比例:

  学校日常校舍维修、仪器、文体设备及图书的购置水电、通讯等学校日常工作开展所需经费不得少于45%。教师继续教育的职工教育经费和培训费不得少于5%。教学业务费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教研、文体活动、实验实习、宣传费等支出,不得少于40%。学校交通和租车费不得高于5%。其他费用不得高于5%。

  四、管理办法:

  1、期初编制好经费使用计划,每季度可微调。

  2、严格按使用比例安排资金,不突破,不挤占,力求每期略有节余。

  3、凡购置的商品在政府采购目录上的大额办公用品(价值在1万及以上)必须通过政府采购渠道获得;一次性购买价值在5000元及以上至1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目录以外的商品,必须报中心校批准;应记入学校固定资产帐的物品不论价值多少必须报教育局批准、采购中心备案方可购置。在设施设备购置中,要指派两人以上一同采购,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帐,物品先由保管人员登记。入库后再领取使用,归还要登记,有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

  4、严格遵守《昆山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5、认真参加各类教师培训,由学校安排的培训教师报销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费、资料费、住宿费。

  6、水电要厉行节约,安排专人管水电,专线管照明,确保用电安全。

  7、不报手机费,学校办公室只设一部有线电话,不准用于办私事。

  8、学校对房屋、建筑物、附属设施及教学设备等进行维修,要编制维修预算,由中心校领导具体安排,教师代表参与管理、议价、验收,详细清单要公示,并实行报告制度。小学一万元以下、中学二万元以下维修项目由中心学校审批;小学一万元以上、中学二万元以上的维修项目要呈报县教育局商县财政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工程完工后要申请验收和决算审计。

  9、实验实习、信息技术教育所需开支据实报销。

  10、师生参加的各类文体活动,少先队活动等费用据实报销。

  11、教学管理的各项开支依据相关考核方案及行政决议执行。

  12、学校要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在校内公布公用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13、票据的管理和审批

  ⑴原始单据的取得,不论金额大小,一律为税务机关的统一发票,不得使用三联收据。

  ⑵所有票据都要做到印章齐全,手续完备。

  ⑶不论金额大小,一律实行“校长一支笔”签字审批。

  14、财务报账员须知

  ⑴原始凭证的预审

  学校财务报账员受理本校业务经办人的票据时,须对原始凭证进行预审,包括:

  ①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②复核经济业务金额的准确性;

  ③审核经办人、审批人的签字是否完备,并符合单位审批权限的规定;

  ⑵原始凭证的整理

  财务报账员对预审合格的原始凭证按照支出项目进行整理、归类、粘贴、编号,并核清张数、金额。

  ⑶报账单的填制

  ①记录原始单据。根据整理、归类好的原始凭证填写由理财小组成员、报账员和学校负责人签字的“报账封面”。

  ②填制“收支原始凭证汇总表”。 报中心学校审核后对整理好的原始凭证,按照支出明细进行汇总,填制“收支原始凭证汇总表”,要求项目填写齐全,注明支出明细科目、报销金额、单据张数、资金来源和支付方式等。

  五、本办法于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篇为有效管理学校教育经费和正确使用经费,避免造成教育经费浪费,做到合理合法。富顺县教育局将结合学校资金的性质及用途等制订以下十条经费管理制度。

  1、 学校的预算内外经费均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后勤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财务人员要求做到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总务处负责加强对财务人员得管理和业务学习指导。

  2、 由后勤副校长分管财务工作,经费收支实行审批制度。各部门需要使用经费的`必须逐层请示汇报到主管领导。大额支出要由学校教代会和行政会讨论审批并按相关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报批后使用。

  3、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情况,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预算报经学校教代会批准后,财务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计划圆满完成。

  4、 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经会计主管审核,内容真实合法,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并有经办人、验收人和有关负责人签字,最后经校长签字后方可办理支出,差缺附件资料或支出不真实等,财会人员不准予报销。

  5、严格遵守物价部门核准的范围和标准进行亮证公开收费,根据上级规定,各项收入使用财政统一规定收费票据,收费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专户,返回后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严禁个人私自收取、存放资金,坐收坐支以及私设“小金库”的情况。

  6、 出纳、会计要独立分管经费和帐目,分工明确,尽职尽责。提款现金数额较大(如10000元以上)的经费需要有2人以上财务人员协助,保证资金安全,切实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7、凡是学校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全部存入学校的中央特设专户中,凡属于教育专项经费的一律不得挪做他用,各项专用基金严格按规定提取,分别核算管理,专款专用。

  8、 严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书面形式汇报所需的开支数额及相关说明,并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借支,并按规定时间及时结算。

  9、 严格执行本条规定;禁止巧立名目乱发钱物,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钱物等问题。教育局将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违反规定使用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虚报冒领财政资金发放津贴补贴等行为。

  10、 会计每月月末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校长汇报收支结余情况,总务处定期向师生公布有关经费的收支情况,主管领导定期对所属部门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学校安全经费保障制度 6

  为有效管理学校教育经费和正确使用经费,避免造成教育经费浪费,做到合理合法。富顺县教育局将结合学校资金的性质及用途等制订以下十条经费管理制度。

  一、 学校的预算内外经费均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后勤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财务人员要求做到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总务处负责加强对财务人员得管理和业务学习指导。

  二、 由后勤副校长分管财务工作,经费收支实行审批制度。各部门需要使用经费的必须逐层请示汇报到主管领导。大额支出要由学校教代会和行政会讨论审批并按相关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报批后使用。

  三、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情况,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预算报经学校教代会批准后,财务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计划圆满完成。

  四、 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经会计主管审核,内容真实合法,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并有经办人、验收人和有关负责人签字,最后经校长签字后方可办理支出,差缺附件资料或支出不真实等,财会人员不准予报销。

  五、严格遵守物价部门核准的范围和标准进行亮证公开收费,根据上级规定,各项收入使用财政统一规定收费票据,收费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专户,返回后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严禁个人私自收取、存放资金,坐收坐支以及私设“小金库”的情况。

  六、 出纳、会计要独立分管经费和帐目,分工明确,尽职尽责。提款现金数额较大(如10000元以上)的经费需要有2人以上财务人员协助,保证资金安全,切实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七、凡是学校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全部存入学校的中央特设专户中,凡属于教育专项经费的一律不得挪做他用, 各项专用基金严格按规定提取,分别核算管理,专款专用。

  八、 严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书面形式汇报所需的开支数额及相关说明,并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借支,并按规定时间及时结算。

  九、 严格执行本条规定;禁止巧立名目乱发钱物,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钱物等问题。教育局将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违反规定使用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虚报冒领财政资金发放津贴补贴等行为。

  十、 会计每月月末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校长汇报收支结余情况,总务处定期向师生公布有关经费的收支情况,主管领导定期对所属部门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学校安全经费保障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强化财务监控机制,保证专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促进学校教学,科研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是学校围绕教学发展、办学目标,根据科技发展、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部门调整、校区的发展等需要立项,并进行管理和使用的各类有指定用途的资金。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使用

  第三条专项立项确定后,项目责任单位应按预算积极组织实施。

  第四条专项经费实行项目责任人负责制。每笔经费的支出,需经校长或主管副校长、项目负责人、经办人、验收人签字,一切手续符合规定,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条财务处负责专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对专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真实性实行全面监督。安排专人实行指标管理,设立相应的会计科目进行分项核算,专款专用,不得相互占用或挪作它用。

  第六条经批准的专项经费额度,一般不作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按规定程序重新上报审批,并作出详细说明。

  第七条用于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等专项资金一年不超过50万元,凡超过50万元,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要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并依据立项文件、招投标合同和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等,按项目进行管理核算,需政府集中采购的,按集中采购要求购置。项目竣工,经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后方可办理转帐结转手续。

  第三章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第八条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和跟踪了解。对项目使用和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及时了解项目合同执行情况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以保证专项经费按核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

  第九条建立、健全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对专项经费支出行使监督权,做到审批手续完备,帐目清楚,内容真实,核算准确,监督措施得力,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各项经费执行部门对经费的使用情况按季汇总和上报。

  第十一条对弄虚作假、挪用、挤占专项经费等行为,项目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同时根据有关情况争取拨款、终止项目等措施。

  第十二条项目完成后,由学校工作小组按项目要求对其进行评估和绩效考核,并由审计部门对完工项目进行审计,同时将项目完成评审和绩效考核的结果与以专项项目申报挂钩。

  第十三条项目因故终止而造成的损失,由财务处及时清理帐务,由学校领导小组对其进行清查审计。如果是人为造成的损失的,将追究项目负责负责人的责任。

  学校安全经费保障制度 8

  为加强我校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日常专用材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支出范围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级科目下的:

  二、教师培训费在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中按10%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三、学校要按规定在公用经费中足额安排信息技术费,用于教学资源和软件的购置以及网络信道费用支出。

  四、学校要按规定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

  五、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基建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六、中小学公用经费是学校经费综合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生均标准列入年度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七、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八、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九、中小学校购置列入公用经费管理的`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统一纳入中小学预算,并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十、公用经费使用情况每学期在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学校安全经费保障制度 9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双语教师培训”工作管理水平,提升培训质量,根据自治区双语教师培训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主要指“第二期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程”(以下简称“双语教师培训”)。自治区临时聘用学前双语教师一年制培训项目和地县委托双语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双语教师培训项目的统筹管理、申报审批、教学管理与学员管理的组织实施、经费管理、绩效评估等工作。

  第二章 统筹管理

  第三条 双语教师培训管理实行校院两级“项目负责制”管理体制。学校成立“新疆师范大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项目领导小组”,下设“新疆师范大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简称“项目办”),项目办设在教师培训学院,负责培训项目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指导评估等管理工作。按照“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学校与各承训学院签订“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项目要求和目标,落实各方责任和义务。各承训学院组建“双语教师培训”项目团队,实行主管院领导负责下的首席专家责任制,在项目办的统筹管理下具体负责双语教师培训的教学管理和学员管理等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整合各方优质资源,通力协作,做好“双语教师培训”工作。

  第四条 在培训项目申报阶段,项目办代表学校参加自治区组织的邀标答辩工作,根据自治区邀标答辩结果,结合专家终审意见及时发布邀标结果,下达培训任务。各承训学院按照学校项目办要求,积极参加邀标申报工作,组建本学院双语教师培训申报团队,发挥团队力量策划、设计双语教师培训项目申报书;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邀标申报书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申报;对于方案质量差、不按要求修订、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项目办有权进行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其申报资格。

  第五条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办负责与自治区教育厅有关部门、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地州相关教育部门进行对接和联络工作,包括实习基地的建设、教学实习的安排、地州委托项目的监管等。

  第六条 建立“双语教师培训校院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的调研、座谈等形式,充分了解培训进展情况,了解各承训学院和培训学员的实际需求,及时解决困难,协调有关各方,保障双语教师培训顺利进行。

  第三章 教学管理

  第七条 项目办负责组织专家定期修订培训方案和课程标准,指导各承训学院制定科学、合理的学科培训方案和教学计划,以教学督导、日常巡查等方式监督检查教学情况,全方位监控教学实施过程。

  第八条 项目办负责统筹协调各学院组织学员统一参加MHK考试、入学体检、新生教育、参训学员学历提升自学考试和结业考试等工作,负责安排和协调项目年度考核工作,指导各学院做好双语培训项目绩效考核、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九条 项目办负责“双语教师培训”项目分段分级培训改革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参训学员入学后按照摸底测试的成绩分班分级强化汉语水平,统一由语言学院和文学院负责教学管理和学员管理工作;学员第二学期参加完MHK考试后转入专业学院重点学习专业课程,语言类课程不超过8节/周,语言学院负责为MHK未达标的学员开设汉语辅导课,以保证MHK过级率。教学管理和学员管理工作由专业学院负责。

  第十条 项目办负责公共课程的统筹安排,负责双语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开发和信息化建设工作,逐步建立双语教师培训学员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学员动态管理,建立学员电子档案。

  第十一条 各承训学院负责遴选具有双语教师培训经验、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项目首席专家、组建教学管理团队(包括班主任和授课教师)、选派汉语学习辅导员(研究生或本科生),指导并开展课外汉语学习活动。承训学院每学期应报送不少于3期培训简报,及时反映培训过程的特色和亮点。

  第十二条 项目首席专家主要负责协助学院项目主管领导做好教学管理和项目过程性管理工作。职责如下:

  1.制定合理的学科培训方案,加大学员基本功训练和研课、磨课力度,增加教育见习、观摩、模拟授课等内容,提高学员的双语授课能力;

  2.按照中小学一线教师不少于1/3的比例,选聘校内外优秀师资组建教学团队并根据教学效果及时优化教学团队,选聘汉语辅导员开展早读、晚自习等课余时间的语言辅导工作;

  3.组织授课教师开展集体备课等教研活动;

  4.以培训、督导、评估、反馈等多种措施实现授课教师,尤其是新任教师和外聘教师的教学质量监控;

  5.根据学员测评数据,形成学员学情分析报告并指导授课教师及时调整教学设计,监督课程计划的实施;

  6.组织安排教学实践环节,加强与实习基地学校沟通与交流,指导教学实践负责人员制定教学实习等相关计划,落实教学实践环节管理要求,确保学员在教学实践环节中完成至少20个课时的课堂教学实习任务,提高学员的课堂教学实践能力;

  7.指导班主任做好学员结业的各项工作;

  8.做好学员结业返岗后的跟踪调研、指导工作,巩固和延伸培训效果;

  9.做好项目总结、档案整理等工作,按时上报培训绩效自评报告。

  第十三条 担任双语教师培训项目的授课教师应按照学院培训教学工作的要求,根据培训课程标准,结合学员的实际水平确定有针对性的培训内容,改革授课方式,提高培训质量。

  第四章 学员管理

  第十四条 项目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各承训学院的学员管理工作;协助教师培训学院党总支在学员中建立党(团)组织,指导学员党(团)组织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和相关的学员管理工作;组织大型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包括新学员入学教育和各阶段的`学员思想政治教育、特定节日纪念日的活动组织等;建立双语培训学员自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管会”),指导自管会制定学员管理工作计划,指导并监督自管会开展各项学员管理工作;对学员的请销假、退学、休学、复学等手续进行最终核实和批复;协调后勤服务等相关工作。

  第十五条 各承训学院主管领导和班主任是学员管理的主要负责人。班主任工作内容如下:

  1.制定班级管理计划,做好学员的思想教育、日常管理、

  后勤协调工作;

  2.做好班级文化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班级学习氛围,开好主题班会课;

  3.根据学员情况,定期开展文娱活动,丰富学员文化生活,以多种方式调动学员的学习积极性;

  4.及时上报考勤等学员管理情况,及时通报学员中发生

  的紧急情况和特殊情况;

  5.对学员的请销假、退学、休学、复学等手续进行初审、核实并签署意见。

  第五章 总结评估

  第十六条 项目总结评估采取过程性评估与终结性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办负责根据教育厅相关要求制定评估办法和激励机制;负责撰写学校整体项目总结材料;负责组织项目总结评估大会,做好项目评估总结工作。

  第十七条 项目办代表学校根据项目评估结果,对培训业绩突出的培训团队、优秀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班主任和管理人员的考核评优实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培训工作组织不力,培训绩效评估不合格者,将递减直至取消承训资格,该承训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项目。

  第十八条 培训结束后各承训学院要及时召开学院项目总结会,对培训工作的成绩、问题及时做好总结和经验提升;要按照项目办工作安排,组织参加学校项目总结评估大会;培训结束后两周内提交培训工作总结材料,包括学员报到登记表、考勤记录表、考核情况表、培训绩效自评报告总结、培训简报、活动音像视频、项目管理日志等材料。

  第六章 培训者团队管理

  第十九条 项目办负责完善双语教师培训者资格准入标准,修订考核评优奖励制度,对班主任和授课教师在师德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学员管理能力、参加培训者培训的情况进行测评,督导各学院遴选合格师资组建双语教师培训者团队。双语教师培训授课课时和相关工作量,纳入学校年度考核等相关考评体系。

  第二十条 各承训学院要加强双语教师培训者队伍建设,要对全体授课教师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包括双语教育政策解读、培训理念更新等,明确工作人员角色职责,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第二十一条 首席专家任职条件:有教师培训工作经验,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了解自治区双语教育实际、基础教育课程和教学改革前沿信息,掌握双语教学规律;具备项目需求的调研、分析和总结提炼能力,明确培训目标;具备撰写培训方案、项目申报书、培训总结、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能力;有实施双语教师培训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二条 授课教师基本条件:熟悉双语教育教学实际和基础教育课改情况,有极强的责任心,能够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承担过双语教师培训教学任务,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有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经验者优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一线教师和教研员应具有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授课教师团队中,中小学一线骨干教师和教研员所承担的专业课课时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总课时的30%;不符合条件的授课教师,应参加项目办举办的专项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教。

  第二十三条 汉语学习辅导员基本条件:政治思想合格,责任心强,沟通能力强,普通话发音标准,能流利地用汉语进行交流。汉语辅导员要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组织开展汉语学习活动,每周每班汉语辅导课时不少于5小时。

  第二十四条 为加强培训者队伍建设,项目办从双语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中设立双语教师培训者培训项目,负责对全校双语教师培训者队伍分类分层分批开展培训;同时,针对双语教师培训的教学改革和管理工作,设立双语教师培训校级专项课题,提供专项科研经费,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将实践性经验及时转化为理论性成果。

  第七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五条 建立健全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培训项目经费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经费管理要求,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申请、审批、使用、报销按照学校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双语教师培训经费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划拨至学校,学校按各承训学院承训任务划拨经费;项目办协助计财处负责审核各承训学院项目经费预决算,核拨培训经费,监督经费执行过程;承训学院负责按照培训实际情况制定上报项目经费预决算,保证专款专用。

  第二十七条 参训学员年人均培训经费为8000元,其中,培训费5000元、实习实践费1000元、住宿费1000元、教材费400元、交通费600元。学员的交通补助按照火车硬卧或汽车票价据实报销(一年按照一次往返报销),总价不超过600元。根据教育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新教师xxx号文件精神,所有参训学员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县(市)财政承担或由派出学校从公用经费中支付,每月按100元补助,一年按10个月计,年均补助1000元,两年补助2000元。

  第二十八条 为统一学校双语教师培训项目培训经费标准,根据双语教师培训工作特点,参照学校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课时费标准,制定双语教师培训相关劳务费参考标准:

  1.项目首席专家最低劳务费标准:2500元/学期

  2.课时费最低标准:

  教授:45元/课时 副教授:40元/课时 讲师:36元/课时

  助教/研究生:32元/课时

  3.班主任相关费用最低标准:

  班主任费:500元/月(学员人数不超过25人按500元计,每超过1人按20元/人增加)

  通讯补助:100元/月 交通补助:100元/月

  4.实习带队教师相关费用最低标准:2000元/月,含实习指导费、通讯补助、交通补助(担任实习带队教师期间,教师承担的校内课堂教学任务不得超过4课时,如实习带队教师同时也是班主任,则加发班主任费300元。)

  5.汉语辅导员最低劳务费标准:25元/小时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新疆师范大学双语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安全经费保障制度 10

  为有效管理学校教育经费和正确使用经费,避免盲目浪费教育经费,做到合理合法。经学校教代会全体成员一致讨论通过,特制定以下经费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预算内外经费均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后勤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财务人员要求做到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总务处负责加强对财务人员得管理和业务学习指导。

  二、由后勤分管领导分管财务工作,经费收支实行审批制度。各部门需要使用经费的必须逐层请示汇报到主管领导。一百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负责审批,一百到五千元以下的由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由学校教代会讨论审批。

  三、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情况,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计划报经学校教代会批准后,财务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计划圆满完成。

  四、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经会计主管审核,内容真实合法,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并有经办人、验收人和有关负责人签字,最后校长经签字后方可办理支出,否则财会人员不准予报销。

  五、严格遵守物价部门核准的范围和标准进行亮证公开收费,根据上级规定,各项收入使用财政统一规定收费票据,收费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严禁非财务部门和个人私自收取、存放资金,私设“小钱柜”。

  六、出纳、会计要独立分管经费和帐目,分工明确,尽职尽责。提款数额较大(10000元以上)的经费需要有2人以上财务人员协助,保证资金安全,切实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七、凡是学校预算内、外资金的'全部存入学校的公家户头,凡属于教育经费的`一律不得挪做他用,各项专用基金严格按规定提取,分别核算管理,专款专用。

  八、严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书面形式汇报所需的开支数额及相关说明,并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借支,并按规定时间及时结算。

  九、严格执行本条规定;禁止动用教育经费变相或乱发奖金、实物、补贴等等。

  十、会计每月月末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校长汇报收支结余情况,定期向教师公布有关经费的收支情况,主管领导定期对所属部门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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