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1 目的
在产品的整个形成和最终完成交付的过程中,规范防护标识、搬运、储存、包装、保护和交付等活动,以防止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外购产品、半成品和成品。
3 职责
3.1生产部负责生产、包装过程中物资流转的搬运;负责产品的包装工作。
3.2仓储部负责库存物资的存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仓库物资的搬运,负责产品的交付。
3.3质检 部负责入库物资的验收检查及存储过程中出现问题的物资的复查工作。
3.4各部门做好所属区域内物品的保护
3.5生产环境、生产设备和生产人员卫生的控制。
4 工作程序
4.1包装要求
4.1.1包装材料入库前由质检部验收。
4.1.2生产人员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包装。
4.2搬运要求
4.2.1使用与产品特性相适应的容器和搬运工具,防止产品损坏和变质。
4.2.2对搬运工具进行适当的维护和保养
4.2.3定期对搬运工具进行清洗或清扫。装载表面不能有油污、铁锈和积垢,以免造成对原料的污染,影响食品安全。
4.2.4防止超高搬运,以免物品坠落砸伤员工。
4.2.5搬运中,注意保护产品标识,防止丢掉或被擦掉。
4.2.6对搬运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以熟悉搬运要求。
4.3储存与保护
4.3.1储存环境
①仓库储存环境要符合前提方案的要求。
②仓储环境要求通风、干燥、明亮、清洁、通畅。
③仓库区严禁烟火,配置适量的消防器材。
④每周检查发现虫害鼠害及时报告。
⑤对仓库的环境加以控制,以防止库存物资的损坏、污染和变质。
4.3.2验收入库
①入库产品必须检验合格。仓库管理管人员应该认真的核实入库数量,检查产品的合格标识。
②物品经清点入库后,应当在仓库台帐、物资登记卡上登记
③对于待检和不合格物品必须采取隔离措施,以防误用。
4.3.3出库
①生产物资的发放,领料部门填写“出库单”交仓库,仓库对“出库单”核实后发料。
②向外发货仓库根据“销售清单”备货、发货。
③存储的物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发货。
4.3.4物料进出时,仓库需填写好入库单,并做好相应记录
①入库时,在入库单上注明进入货物的供应商、入库时间,批号。
②生产物料发放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出库单”。
③向外发货时,应在“销售备货单”上说明货物的批号、去向。
4.3.5仓库外的其他部门也有责任对所属区域的物品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包括隔离、分类存放、维护等,使产品不变质、损坏、丢失或错用。
4.4食品运输过程防止污染、损坏及变质的制度
①食品运输包装过程中(包括原料、半成品、成品,下同)从流通通道上采用人流、物流分开流动,不得混流。
②食品在运输前必须是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方能装箱,否则作不合格或不安全产品处理。
③食品运输前所有食品机运输车辆、运输机械必须清洗卫生合格方才投入使用。
④运输过程中各批次原料、产品、半成品分开完成,分开包装、分开存放,分开标识。
⑤运输过程中人员卫生须满足人员健康要求,运输车辆须是密封的食品专用车辆。
⑥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坏、废弃食品,均及时剔除,不得与合格食品一起流动。
⑦产品状态必须标识清楚并挂牌。
⑧运输过程中食品的盛装桶、袋、栏等工具首先必须消毒清洗合格,同时不得有缺损,同时满足该食品的盛装要求,不得发生物理化学变化,引起变质。
⑨运输过程要采取防止食品相互挤压损坏、相互混装发生变质、天晴下雨影响、温度湿度影响、照射辐射影响等的措施,同时保证运输期限,防止运输过期毁损变质。
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为规范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销售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臵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销售全过程实施内部自我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工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
一、本市场(超市、商场)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自我检查管理制度,自觉履行食品质量管理职责。建立食品质量管理机构,配备检测仪器,设立食品质量管理岗位,指定有业务水平的人员担当食品质量管理工作。
二、根据季节变化、消费者投诉反映的热点和相关行政部门要求,及时制定检测工作计划,调整和规范检测的品种、数量、批次。
三、每日营业前对蔬菜、水发食品、腌制品、米、面、豆制品等食品的甲醛、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二氧化硫、亚硝酸盐、残留农药等指标重点检测。检测品种、数量、项目、结果等在醒目位置公示。检测资料妥善保存,检测结果及时登记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四、通过对食品质量进行常规抽检,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立即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同时通知柜台暂停销售,经确认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五、对经抽检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协助工商部门追查进货源头。对已经销售的食品,应迅速采取措施召回。
六、有计划地邀请法定检验机构,对场内仪器进行抽样检验、质量判定,公布食品质量信息,指导消费。
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
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务院、黑龙江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销售人员(临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不得先上岗后查体。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3、对健康证明过期的从业人员,立即停止食品销售活动,待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继续上岗。
4、从事食品销售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或者明示,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明不得涂改。
5、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如出现咳嗽、发热、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当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6、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岗位的卫生管理要求,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手部清洁,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或贮存场所内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7、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健康检查和处置以及日常卫生检查等应当记录并建立档案,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污损,保管期限最低不得少于2年。
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
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同时加强对其培训与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2、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律自查,督促制度落实;
(2)组织实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督促不符合岗位健康卫生管理要求的从业人员调离岗位;
(3)制订、实施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计划;
(4)审核进货查验管理执行情况;
(5)督促处置不合格食品;
(6)审核各项食品安全记录,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7)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3、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介绍情况并提供资料。
4、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随机进行的监督抽查考核。
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理解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职责。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职责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用心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状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一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善,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一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善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善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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