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食堂卫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
⑴食堂必须切实搞好安全保卫工作,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⑵食堂以管理人员、承包人为主要责任人,必须做好防鼠、防蝇、防盗、防潮湿、防食物中毒的“五防”工作。
①防鼠:食堂配餐间、操作间,仓库等存放食物的地方必须有密闭的铁门、铁窗户,以老鼠进不去为标准。
②防蝇:食堂配餐间、操作间,仓库要有防蝇设施,一经发现应立即喷药或消杀。
③防盗:食堂的一切物品必须堆放保管好,保管员应经常清点物品,食堂、仓库要有铁门,窗户要有防护网。
④防潮湿:对食堂主副食品、炊、用具、机械设备等,保管员应清理分类堆放整齐,应分别上架、隔墙、离地、加盖。
⑤防食物中毒:青菜要浸泡、开水烫,肉类、油类要有合格证,禁止出售变质、变味、腐烂和不卫生的食品,炊具、用具、快餐用品要严格消毒。
⑶做好预防工作,防止疾病传播和细菌交叉感染,炊事员必须搞好清洁卫生,常剪指甲和饭前洗手。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申请与发放,保障卫生行政部门有效实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责任。
第三条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遵守本办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发放卫生许可证。
第四条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和新资源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活动的卫生许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
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活动的卫生许可证由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确定的职责范围发放。
地方性法规或省级人民政府规章对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级别做出明确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与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
第六条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卫生许可证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公告取得或者注销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名录。
第七条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发放卫生许可证的监督制度,加强对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发放卫生许可证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得采取备案、登记、注册等方式重复或者变相重复设置食品卫生许可。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十条卫生行政部门实施食品卫生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预算。按照规定可以收费的,应当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所收缴的费用全部上缴国库。
第二章卫生许可证申请
第十一条任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有与其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条件。
第十二条申请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厂房、设施、设备和环境;
(三)具有在工艺流程和生产加工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四)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用原、辅材料、工具、容器及包装物料;
(五)具有能对食品进行检测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六)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申请从事食品经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具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营业场所、设施、设备和环境;
(三)具有在食品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四)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申请从事餐饮业和食堂经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具有符合卫生条件和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清洗、消毒等卫生设施、设备;
(三)具有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四)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申请卫生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具体要求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定。
第三章卫生许可证发放审查
第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提出的卫生许可证申请,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与程序,对其必须具备的生产经营条件进行量化评分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卫生检验检测报告。
第十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对卫生许可证申请的审查应当包括对申请材料的书面审查和现场实地审查。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的卫生许可证申请,可以委托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现场实地审查。
第十八条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审查内容包括:
(一)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设置情况;
(二)厂房、选址、布局设计、环境卫生状况及设施设备设置运行情况;
(三)工艺流程和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措施;
(四)生产用原、辅材料、工具、容器及包装物料卫生状况;
(五)产品检验设施与能力;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
(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审查内容包括:
(一)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设置情况;
(二)贮存、运输和营业场所选址、面积、布局、环境卫生状况及供水、防尘防鼠防虫害、专间等设施设备设置运行情况;
(三)食品采购、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污染控制措施;
(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对餐饮业、食堂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审查内容:
(一)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设置情况;
(二)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选址、环境、建筑结构、布局、分隔、面积等情况;
(三)厕所、加工制作专间、更—衣室、库房、供水、通风、采光、防尘防鼠防虫害、废弃物存放、清洗、消毒、餐用具等卫生设施和设备设置情况;
(四)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及供餐等操作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措施;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
(六)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申请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其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评分应达到总分60%以上。
第二十二条卫生行政部门对符合发放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不予发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对未达到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提出整改意见;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整改意见,还应当及时通报教育、建设主管部门,提请有关主管部门督促整改。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3
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
2、操作间应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
3、从业人员进入操作间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洗手消毒。
4、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职业道德,做到“四勤”。
5、加工工具、用具用前清洗消毒,用后保持清洁并定位摆放。
6、采购的原料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及卫生要求。
7、食品存放做到生熟分开、分类分架、隔墙离地。
8、餐饮具消毒设施应能满足餐饮具消毒量并能正常运转。
9、垃圾应日产日清,垃圾桶应密闭加盖。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4
1、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
(2)保管员不验收腐烂变质的原料。
(3)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4)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的商品。
2、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
(1)生与熟隔离。
(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3、用(食)具实行“四过关”:
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环境卫生:
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5、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四勤”:
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5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加工、出售、饮食卫生五四制度》,切实把好饮食卫生关,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一、食堂专设监控人员,在后勤处直接领导下检查各班组餐厅的各项卫生工作。各班组餐厅接受上级卫生部门的检查和指导,接受用膳者的监督,及时发现并改正存在的问题。
二、非炊管人员(领导、卫生检查人员除外)不得进入厨房、熟食间、售饭处。
三、招收新工作人员必须先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能上岗。炊管人员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不合要求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炊管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四、餐厅卫生实行划区包干,责任到人。
五、各餐厅的卫生工作列入当月的考核内容,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给予相应处罚。
六、餐厅工作场所做到每天几小扫,每周一大扫,件件工作做到"落手清",保持餐厅工作场所的整洁。
七、库房整洁,食品分类存放,先进先用。
八、荤素菜拣净洗洁,切配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九、根据食品卫生有关规定,要求工作人员做到:
1、食品道道验收--凡腐烂变质(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采购人员不买,保管人员拒收。
2、生、熟食品样样分开--操作人员分开,盛具、工具分开,冰箱(库)存放分开。
3、食具件件分工--熟食盛具、刀、出售用的工具,使用前严格消毒,同时做好消毒后的保洁工作。
4、食物烧熟煮透,烹饪时防止外熟内生,隔餐饭菜必须蒸烧透后方能出售。
5、环境卫生整洁无害,下脚料及时清理并倒放在指定地点,餐厅有防尘、防"四害"装置或设施。人人动手灭鼠、灭蝇、灭蟑螂、灭蚊子。
6、讲究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开饭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个人卫生除做到"四勤"外,还应做到"四不"(即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蒂,不在开饭时间抽烟蹲坐、嬉闹和在操作间抽烟,不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不穿拖鞋和戴首饰戒指上班)和"四洗手"(即加工食品后再加工熟食前洗手,工作前洗手,大小便后洗手,搞好卫生后洗手。)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建筑工地的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必须严格分离,生活区应设置统一的集体食堂、宿舍、男女简易浴室、男女厕所、茶水棚、晒衣区等。
第三条 食堂选址应远离有毒有害场所,20米内不得有厕所、垃圾堆等污染源;宿舍与厕所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第四条 在建工程内部不能兼作住宿使用。
第五条 生活区应落实消灭蚊蝇孽生的措施,确保生活区的环境卫生。
第六条 生活区垃圾应集中归堆、遮挡、及时处理;废水要及时排放,不得乱倒乱流,不得有积水,区内应做到卫生整洁、无污水、无污物。
第二章 食堂卫生管理
第七条 食堂设施:
(一)食堂分就餐间和制作间,面积需与进餐人数相当,其地面和墙裙用水泥作抹面。有条件的食堂,制作间灶台及其周围要镶嵌白瓷砖,炉灶应有通风排烟设备;
(二)食堂应有冷藏冰箱;
(三)食品加工机械、用具、炊具、容器应有防蝇、防尘设备;
(四)食堂应有相应的更衣、消毒、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蝇、防尘设备以及通畅的上下水管道;
(五)餐厅应设有洗碗池、残渣桶和洗手设备;
(六)公用餐具应有专用洗刷、消毒和存放设备。
第八条 食堂管理:
(一)食堂应当申领卫生许可证,具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项目经理要负责食堂管理工作,并将提高食品卫生质量、预防食物中毒,列入岗位责任制的考核条件中;
(二)食堂要经常开展食品卫生检查工作,各施工企业要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检查。
第九条 炊事人员卫生:
(一)食堂炊事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
(二)炊事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操作,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
(三)炊事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做好个人卫生。
第十条 食品卫生:
(一)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二)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生熟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开存放;
(三)盛放酱油、盐等副食调料要做到用容器加盖存放,物见本色,确保清洁卫生;
(四)制售过程及使用操作用具和设施如刀、墩、案板、盆、碗及其他盛器、筐、水池子、抹布和冰箱时要严格做到食品的生熟分开;
(五)销售饭菜时要用餐具盛装直接入口的食品;
(六)饭、菜一旦发现变质,不得销售与食用;
(七)公用食具要每日洗净消毒,应有上、下水洗手和餐具洗涤设备;
(八)盛放丢弃食物的桶必须有盖,并及时清运。
(一)生活区应有合格的可供食用的自来水,不得用河水作为食用水;
(二)茶水棚的茶水桶应做到加盖加锁,并配备茶具和消毒设备,保证茶水供应。严禁饮用生水;
(三)夏季必须确保施工现场凉开水或清凉茶的供应,防止发生中暑脱水现象。
第三章 宿舍卫生管理
第十二条 宿舍应使用永久、半永久建筑房屋或活动板房,禁止使用易燃材料建造,檐口高度不得低于2.8米,门和主要通道宽不少于1.2米,应适当分区间隔为数间房间,且必须明亮通风,门窗应齐全、牢固,窗户面积不少宿舍面积的1/5。
第十三条 宿舍室内地面要求浇筑厚度不小于10厘米厚,强度不低于C10的混凝土地面,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坡度不少于0.5%,并严禁有积水。
第十四条 宿舍的入住人数按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小于2平方米,每房间不得超过25人。
第十五条 工人入住宿舍,必须由班组长申请,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按登记房号、床号就位,并做好登记,不得更改。退宿时,必须到登记处注销床号。非本工地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住在本生活区。
第十六条 每间宿舍门口应挂牌标明入住班组、入住人姓名。
第十七条 宿舍内若使用大于36V电压须做好漏电开关保护。电线拉设应符合防火要求和低压线路架设规范,严禁随意牵拉电线、接灯头、插座;严禁在电线上挂晒毛巾、衣服等违章行为。
第十八条 宿舍必须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室长负责制,规定一周内每天卫生值日名单并张贴上墙,做到宿舍内外天天有人打扫,室内窗明地净,通风良好。
第十九条 宿舍必须按入住人数设置适当的男女淋浴间、厕所,每25人至少设置1个淋浴位和1个厕所蹲位。
第二十条 宿舍内应设垃圾桶,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工人衣物、日常生活用品等摆放整齐,不到处乱放,做到整齐美观。
第二十一条 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用电加热器具。
第四章 厕所卫生管理
第二十二条 生活区应按规定设置厕所。厕所屋顶墙壁要严密,安装门窗,便槽内必须抹水泥,有条件可铺设瓷砖,并应有冲水或加盖措施。厕所应安排专人管理,并按规定建造化粪池。严禁将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或河流沟渠中。
第二十三条 生活区厕所应建立定期清扫制度,设专人每日冲洗打扫,做到无积垢、垃圾及无明显臭味,并应有洗手水源。
第二十四条 生活区厕所应定期进行打药或撒消毒粉,消灭蝇蛆。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7
1、认真检查食品质量、数量,有无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和卫生质量检验证,食品标签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2、做好食品进、发货登记,做好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3、库房内按原料、半成品分类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食品与消毒药品、有强烈气味的药品不得同库存放。
4、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型、品种上架堆放,挂牌注明食品名称、进货时间、数量(进出)、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产地。
5、散装易霉食品勤翻勤晒,肉类、水产品、蛋类等易腐食品应冷冻或冷藏储存。
6、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和库房卫生状况,并经常清扫、消毒,开窗通风换气,保持库房干燥。
7、发现过期食品、腐败变质、发霉、出虫等食品应及时清除。
8、做好防鼠、虫、蝇及蟑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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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职工必须搞好个人卫生、饮食卫生、环境卫生。
⑴认真执行饮食卫生的有关规定。
⑵讲究个人卫生,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便后洗手,不随地吐痰、扔杂物,不刁烟作业。上班时穿戴工作衣、帽、口罩。
⑶生熟食品分开保管,肉菜洗干净、无杂物,熟食要加盖加罩,售剩的饭菜及时存放保管好,再售时应煮透,不售变质、变味、腐烂饭菜。
⑷冰柜应保持清洁,无霉烂臭味、异味。
⑸每餐下班后,把分工包干地段清洗干净;饭盆、菜盆、勺铲、蒸笼等用具洗净后放整齐,用前消毒;台、桌擦洗干净;搅拌机无酸味,切肉机无异味。
⑹每周大扫除一次,保持厨房、餐厅内外、台、桌面及用具清洁卫生,厨房、餐厅每天洗一次。
⑺采购员不购腐烂、变质、变味食物。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厨房、加工间。
⑻厨师不加工变质、变味、腐烂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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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办好食堂,使食堂上等级,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和措施。
一、食堂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1、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
2、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要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物的设施和设备。
4、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5、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在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6、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二、食堂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1、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体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的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5、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6、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荤菜食品。
7、食品的烹饪后至出售不得超过2小时。
8、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三、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害、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堂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手套,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厂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四、管理与监督
1、食堂实行分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2、分管校长负责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3、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卫生监督。
4、学校食堂要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5、学校要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6、学校要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食堂一切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
8、要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领导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领导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0
一、食堂工作人员卫生管理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定,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不要随地吐痰,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2、工作时要穿工作服,严禁上班时吸烟、喝酒。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3、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并每年体检一次。
4、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不能随意换岗,不得随意增减厨师。
5、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二、厨房卫生管理
1、设施布局合理,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
2、菜买回来和未加工完的蔬菜不能直接放置于地上,要放在摊晾架上,使其通风透气,防止霉烂变质。
3、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用具,分开使用,用后必须及时消毒、清洗晾干。
5、抹布、锅盖、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6、保持清洁卫生,保持上下水管畅通,及时清扫地面残留的废弃物等垃圾。
三、烹食过程卫生管理
1、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去操作,防止食物中毒,严格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整个烹食过程必须认真清洗干净并按时、按质供给。
3、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4、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5、制做凉莱,符合规范要求。
6、食物没有烧熟煮透不得食用。隔餐隔夜的熟制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7、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汤勺、锅铲盛汤汁放入口中品尝。
8、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试容器。
9、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异物带入容器对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四、餐具卫生管理
1、消毒设施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并正常运转。
2、洗干净后的餐具要整理齐备且有规律地摆好。
3、食堂指定人员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洗涤消毒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消毒经常化。
五、食堂环境卫生管理
1、每天清理,每月三次大扫除,确保厨房环境卫生,做到地面无油污,操作台及灶台无污垢,饭厅地面光洁,饭桌随时保持桌面干净,剩饭剩菜桶及时清运。
2、按规定摆放所有设施,在使用方面的基础上,力求整齐美观。
3、门窗应有防蝇纱窗及门帘,保证完好无损。
六、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1
1、食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各项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有关饮食卫生“四无”制度。
2、有关食品操作卫生、餐?幌?毒、个人卫生、环境卫生按照职工食堂工作规范第六条饮食卫生要求精神执行。
3、食堂应制度分块卫生责任制,明确分工,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并组织力量做好检查记录,月终进行考核,列入考评重要依据之一。
4、发现饮管人员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做好调离工作。
5、发现有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上报,并做好事故分析、调查研究工作,对重大事故必须追究责任。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2
为方便职工,体现本单位对职工的关心,特设立职工食堂,为职工提供工作餐,为保证工作餐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1、食堂炊事员负责及时提供无质量问题的食品。
2、后勤组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对食堂进行归口管理。
3、职工餐的标准 职工餐的标准包含餐食规格和餐食费用标准。
4、职工餐的餐食规格 根据大队用餐人数等实际情况,每餐可做6道菜式任其选择。(包括:两荤、三素、一汤)
5、餐食费用标准 职工餐的费用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于每年年底由大队劳资组提出调整方案经相关领导审核,报大队长批示后执行。
6、职工食堂由食堂管理员负责原料采购、生产制作等工作日常管理,建立每日采购明细帐,以随时备核。
7、大队对餐费实行目标控制和据实入账相结合的方式,即根据实际采购金额进行入账,但入账总额不得超过餐费标准。
8、误餐费管理部门每月应定期检查一次,了解并核实进货的数量和质量。
9、职工餐的质量要求:严禁采购过期、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10、按时开膳;提高烹调技术,品种要做到多式样,改善职工伙食。
11、用餐时间、地点及方式 :就餐时间及地点按大队规定执行。
12、食堂餐厨师应做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洗工作服。
13、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14、所有炊事器具、用具和餐具均应保持清洁,严格依照卫生防疫站的规定消毒;应保持职工食堂整洁。
15、不准在职工食堂内高声喧哗、打闹、吸烟,应树立文明礼貌的良好风尚。
16、倡导节约,杜绝浪费,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职工就餐所剩的饭菜渣、餐纸,应倒入垃圾桶内。用后的餐盘、汤碗将残渣倒净后,必须在指定位置摆放并重叠整齐。
17、爱护食堂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予以罚款。
18、节约用水,做到人走即断水。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为方便员工,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心,公司特设立员工食堂,为员工提供工作餐,为保证工作餐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
三、职责划分
1、食堂炊事员负责及时提供无质量问题的食品。
2、行政人事部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对食堂进行整个管理。
四、基本内容
1、员工餐的标准
员工餐的标准包含餐食规格和餐食费用标准。
(1)员工餐的餐食规格
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用餐人数等实际情况,每餐可做4道菜式,包括:一荤、三素、一汤。(四选三,自行选择)
员工:每餐可做4道菜式,包括:一荤、三素、一汤。(四选三,自行选择)
(2)餐食费用标准
员工餐的费用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于每年年底由人事行政部提出调整方案经相关领导审核,报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批示后执行。
目前公司员工餐费标准
8月份期,员工:5.5元/天
2、员工餐的费用及质量控制
(1)员工餐由饭堂聘请的专职厨师负责生产制作,饭堂安排负责人进行原料采购。行政部应建立每日采购明细帐,以随时备核。
(2)人事行政部每星期应定期抽查一次,了解并核实进货的数量和质量。
3、、用餐时间、地点及方式
(1)就餐时间及地点按公司规定执行
a、员工午餐的用餐时间:12:00——12:30;晚餐时间:17:30——18:00,门卫值班人员可提前15分钟到食堂用餐。
b、用餐地点:员工宿舍食堂1楼。公司所有员工都须在食堂就餐地点就餐,严禁在办公场所用餐,严禁把饭菜带出厂外。
(2)用餐方式
a、员工享用员工餐,每月按出勤天数计算餐费,有事需请假的员工,拿请假条到人事部报停,否则按全餐计算。
b、来访人员需享用员工餐,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就餐。 c、员工应依次排队就餐。
d、各车间就餐人数在月初进行统计,将开餐人员名单提交人事部。
五、解释权
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六、施行时间
本制度由颁布之日起施行。监督检查饭堂各工作程序,由李天禄跟踪执行,并将每周情况在星期六上报上级领导。
食堂卫生基本要求
1、食堂在加工食品时,要做到生进熟出。
2、食堂必须配备防蝇、防尘、通风、废弃物存放和清洗消毒、洗手设施。
3、食堂工作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证后上岗,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饰物,上岗前和便后应洗净双手,操作时穿戴清洁的白色工作衣帽,不得吸烟。
4、管理人员必须每天进行食品质量验收工作,并做好记录。
5、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加工供应。熟食品和生食品分开存放。
6、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供应的熟食品应在备餐间内存放和供应,不得供应生食水产品、生冷拌莱和改刀的熟食卤味。
7、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做到先进先用。
8、接触食品的容器、工具用后应及时清洗干净,妥善保管。接触生、熟食品的容器和工具要有明显标志,严格分开。盛放熟食品容器和食具应经有效的消毒。
9、经常保持食堂和餐厅的环境整洁,清洁用工具不得与食品同池清洗。垃圾箱和泔脚桶要加盖,并定期清理。
食堂卫生检查标准
一、仓库:
1、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整齐,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 2、食品进出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二、灶面:
1、每日炒菜结束后,作料桶加盖,工器具放置有序。
2、灶面周围墙砖保持清洁,油烟机、地面不留污垢及油垢。
三、工作间:
1、蒸饭板、消毒箱、淘萝、蒸饭工作台、水池等用品整洁。 2、熟食板、餐具每餐消毒(30分钟以上),保持地面清洁。
四、餐厅:
1、餐厅内做到四无:无鼠、无蟑螂、无蛛网、无寄生虫。
2、做到餐厅内桌椅、地面、门窗整洁。地面无垃圾、无积灰、无痰迹。
五、个人卫生:
1、个人做到四勤,不在工作场所抽烟,不许对食品打喷嚏,不许戴耳环、戒指。 2、开始工作前,上厕所后,处理被污染物后从事与食品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操作期间应经常洗手。
食堂人员上岗制度
1、食堂人员必须是个人卫生习惯好,讲究卫生的人员。
2、食堂人员上岗前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3、食堂人员必须是健康、无传染病者,每年按照防疫部门要求进行定期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能上岗。
食堂消毒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前必须更衣、带帽。
2、食堂所用的熟食餐具,不得外借。
3、生熟餐具严格分开,不得混用。
4、熟食餐具每天用餐后必须全部进入消毒。
5、厨房间门窗勤关,杜绝有害昆虫进入。
食堂清洁卫生制度
1、食堂必须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有脏随时扫。
2、食堂餐具,每次用餐后必须进行清洗、消毒。
3、清洗食品必须按照初洗、精洗、清洗过程严格分开,未精洗的食品不得进厨房。
4、食堂内根据现有的防蝇蚊设施,进一步加强灭蚊蝇措施,做到消灭蚊蝇、蟑螂、老鼠等有害动物。
5、非食堂有关工作人员,禁止进入食堂。
6、工作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对员工态度要热情、周到、友好,不急、不燥、不烦,不能与员工发生任何争吵。
食堂进货制度
1、不得采购、加工、销售腐烂变质、假冒伪劣、不经检疫、有毒的食品,如有发现从严处罚并追究经营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并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2、禁止购进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
3、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禁止进货。
5、购进货物,根据用量情况,坚持适量、勤购、保持新鲜。
6、食品由专人按需采购,专人验收食物的质和量,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坚决退换。
7、食品验收后入库,专人保管。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4
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职工及服务对象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制定如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有卫生部门发的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必须有健康证。
二、坚决执行食品卫生法规,严格执行“五四”卫生制度,即:
1、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不收、不切、不做、不售腐烂变质食品。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食物,炊事员不做腐烂变质食物,售饭口不出售腐烂变质食物。
2、炊事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
3、炊事用具用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对食物存放“四隔离”: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药物,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5、对室内外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时间、定物、定制度。
三、餐厅、操作间、主副食库做到“四无制度”:无蛆、无蝇、无虫、无鼠。
四、服务员工作态度要做到“三个一样”:1.职工与服务对象一样对待。2.领导在不在一样工作。3.平时与检查时间一样卫生。
五、后勤股长岗位职责
1.负责伙食团的全面工作,做好伙食团物资的采购验收工作。
2.热爱饮食服务工作,组织后勤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
3.负责制定厨房工作计划,执行后勤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工作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4.做好炊事员的思想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
5.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切实落实食品卫生、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各项规章制度。
6.做好食品原材料采购工作,杜绝腐烂、变质和“三无”食品原材料进入食堂。
7.做好后勤股餐具、炊具等设施设备的管理使用。
8.积极抓好伙食质量,开展增收,降低成本,做好水电、燃料、食品等物资的管理工作。
9.内外事务密切配合,严格遵守采购验收签字制度,坚持采购原则。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炊事员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服从领导,听从安排,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全院人员的饮食供应,遵守职业道德,执行操作规则,听取职工、服务对象意见,提高烹调技术及服务质量,调剂好伙食。
3.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对服务对象主动热情,耐心细心,态度和蔼,视服务对象为亲人。
4.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规定,努力搞好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洗工作衣,上班时间严禁戴戒指等装饰物品。食堂餐桌、地面,饭后必须及时进行清扫,保持餐桌、餐椅的干净整齐,每周大扫除一次。
5.勤俭节约,爱护公物,搞好安全工作,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腐、防传染病工作。
6.炊事员做到“五不准”制度:不准穿背心拖鞋上岗;不准在操作间吸烟;不准用工作服擦汗;不准穿工作衣进卫生间;不准随地吐痰。
7.爱护公物,不允许闲杂人员进入伙食团,不私自外借或乱拿伙食团餐具、食品等。厨房各种用品、用具,用后必须及时清洗干净。冰箱(柜)内存放物品要分袋存放,定期清理。
8.严守纪律,按时上下班,按时开饭,若遇考勤人员查岗不在岗的,视为(旷工/早退)。做到服务对象用餐完毕,做好卫生工作后,方能锁门离开。对饭菜的数量、分数要做到一视同仁,按饭彩票标准打饭、打菜。
9.做好外来人员的客餐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采购员工作职责
1.采购人员需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采购员由两人或两人以上负责对全院物资、物品的采购工作。
2.做好采购计划,报请领导审批及时采购,并保质保量、按质议价。
3.做好采购物品、物品的验收、入库、入账工作。做到交接清楚,手续完备,帐物相符。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蔬菜股长岗位职责
1.负责全院的蔬菜种植工作,与后勤股长密切配合,有计划的根据季节安排、种植好各类蔬菜,保证后勤股的日常蔬菜供应。
2.做好蔬菜股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种植人员发生意外事故。严禁乱打农药,保证蔬菜的绿色无污染。
3.做好本股的工具发放、回收、修理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5
1、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原料质量,剔除不可食部分,不加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
2、肉类、水产品等易腐食品加工前后不得落地堆放。
3、冷冻、食品应自然解冻,不得采用自来水冲淋及温水浸泡。
4、水产、肉禽、素食品应分池清洗,各清洗池有明显标记。
5、肉类食品清洗后无血、无毛、无污及无有害腺体;鱼类洗后无磷、腮和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6、蔬菜按一拣二洗的顺序进行操作,洗后无泥沙杂物,不放置过夜。
7、清洗后的食品应保持清洁,放置于货架。易腐食品及时冷藏保鲜,防止腐败变质。
8、荤素食品盛器分开使用,用后冲洗干净,不得落地存放。
9、有独立的粗加工,加工场所地面清洁、无积水、下水道通畅,无垃圾积存、无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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