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和各项工作秩序,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1.公司设立安全委员会,作为公司安全的领导机构,负责全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公司办公室是安全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2.事业部、职能部设立安全领导小组,部长为本部门生产安全和治安工作的领导者,负责管理和监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事业部、职能部下属各车间、班组、办公室设立安全员,承担具体安全工作。
二、社会治安
1.各部部长和负责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为本部门社会治安的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使每个员工遵纪守法,杜绝违法乱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情况发生。
2.各级组织要教育员工崇尚科学,自觉抵制******等非法邪教组织及其歪理邪说的影响,抵制封建迷信和各种腐朽思想的影响。
3.各办公场所和生产车间要加强安全防范,下班关好门窗,谨防盗窃和破坏活动,确保正常的生产秩序和财产安全。
4.员工在工作场所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严禁打架斗殴,损坏公共物品。
三、安全生产
1.车间安全
1).车间安全生产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是管理规划部,各事业部综合管理办公室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管理和保障部门。各车间、班组必须设立安全员,并制定安全员岗位职责。
2).员工在生产中必须执行有关生产管理规定和岗位工作要求,正确操作设备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违章操作。
3).各部门对生产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故障运行,以免加重故障或造成事故。
4).在使用生产设备和有毒有害化学药品、高压气体、放射性元素等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严防发生责任事故。
5).劳动保护、保健及用品的管理执行公司劳动保护管理规定。
6).各部可根据工作和生产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具体管理条例并监督实施。
2.库房安全
1).库房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部位之一,其安全管理由管理规划部负责。
2).库房管理要执行公司颁发的《库房管理制度》,严格出入库手续,对贵重物资要加强管理,确保公司物资和财产安全。
3).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的存放和管理要执行公司颁发的《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管理办法》。
3.办公区安全
1).各事业部、职能部对本部办公区的安全负责。办公区的安全管理应执行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各部门安全员要定期对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章。
2).发现设备故障后要及时修理或报告有关部门,严禁设备故障运行,以免问题扩大或引发事故。
3).注意防火和安全用电,严禁动用明火和超负荷用电,以消除事故隐患。
4).未经公司安全委员会同意,办公区内严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如需存放和使用上述危险物品,必须向公司办公室申报,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否则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5).要害部门及重要岗位要加强安全保卫,对现金、文件和贵重物品要妥善管理。安全员要经常检查锁具及安全报警系统,严防发生责任事故。
4.文件资料安全管理
1).公司行政文件的管理部门是公司办公室;质量体系文件的管理部门是公司质量办公室;财务资料的管理部门是公司财务金融部;已归档技术文件资料的管理部门是公司资料室,未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由各部门管理。
2).各部门应按有关保密制度及文件管理要求妥善管理文件资料,对有保密要求的重要文件资料的收发、批阅、借阅、移交、销毁等环节要健全登记制度,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得随意处理或丢失。
3).属公司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专有技术、软件、图纸资料等必须由公司资料室严格管理,严防侵权和泄密。未经许可,不得对外泄露。否则一经发现,将根据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程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5.计算机网络安全
1).公司网络安全工作的管理监督部门是公司研发部网络中心。
2).计算机网络安全执行公司颁发的《股份公司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
3).严禁任何人违反有关规定,利用计算机网络给国家和公司利益造成损害。
6.车辆交通安全
1).公司办公室是公司车辆、专职和特定司机的交通安全管理部门。
2).公司交通安全工作归属冶金自动化研究院交通安全委员会管理,每个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及公司有关车辆管理规定,服从交通安全委员会的管理。
3).公司车辆、专职和特定司机管理执行公司颁发的《车辆管理办法》和公司办公室的管理规定。
7.物品出门管理
1).公司物品出门的管理监督部门是公司办公室。
2).凡持公司物品出门(包括设备发货)一律要持有公司的持物出门证,并主动接受冶金自动化研究院门卫的检查。未经批准,任何人严禁将公物带离公司。
3).各部门处理废旧物品时,也必须持有公司的出门证。
4).公司办公室委托各事业部综合办公室办理本部门持物出门证。其他部门的持物出门证到公司办公室办理。对外发货须持有公司市场营销部的发货通知单到公司办公室办理出门手续。
四、防火及安全用电
1.防火和安全用电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安全员要定期检查用电设备及电路,发现故障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修理人员及时维修,以免酿成事故。
2.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断开电源,并在电源处悬挂断电检修标志,严禁带电操作。凡生产中的带电调试和实验工序要划定作业安全区域,带电作业区及带电设备要设立明确的警示标志,以免发生危险。
3.未经许可,办公区内严禁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如确实需要使用,须向公司办公室申报。各部门不得随意增加用电负荷,以免发生事故。
4.办公及工作场所使用的用电设备要有专人管理,下班时务必关断电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5.修理电路及用电设备须有电工上岗证,无证人员不得修理电路及电气设备,更不得修理高压电路和设备,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6.使用电、气焊设备要有上岗证,严禁无证操作,以免发生火灾。因工作和生产需要必须使用临时电源时必须确保安全,铺架临时线路须由电工负责,并经部门安全员检查,确保安全。
7.不得在贴有禁烟标志的车间及办公区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在非禁烟区吸烟时不得乱扔烟头,以免发生火灾。
8.位于各部门责任区的灭火器及消防用具由各部门安全员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可靠,严禁随意移动。发现失效、丢失等立即向公司办公室通报,以便及时处理,确保消防器材的有效和完善。
9.公司办公区各楼层及生产车间要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严禁乱放杂物堵塞通道、楼梯和门口影响安全疏散和火灾扑救。
五、特殊物品管理
1.车间和办公区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险品应执行公司《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经各部综合办公室及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批准,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生产和工作用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和使用要执行国家有关放射性物品管理规定,严禁随意存放、使用。其移动和使用要通过公司办公室向公安管理部门申报,相应产品的销售要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
3.公司贵重物品的存放和管理要确保安全,并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要落实到责任人并要有严格的管理手续,发生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各部门办公室内不得存放现金,现金的管理要执行公司的《现金管理规定》。否则一旦发生损失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六、事故处理及处罚
1.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发生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同时酌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治伤者,保全设备,保护事故现场等候处理。严禁隐瞒事故、拖延上报或破坏现场。否则将对有关当事人严厉处罚。
2.属于员工工伤事故,需办理工伤手续的,事故部门应在24小时内通过公司办公室向劳动部门申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有关部门的诊断、鉴定材料。因部门申报延误造成办理手续困难或经济损失的,由发生事故部门承担责任。
3.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执行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4.对于重大责任事故,要追究事故责任人和部门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等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公司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5.公司可根据事故损失的轻重及责任程度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处罚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赔偿、罚款、记过、撤职、解除劳动关系等。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2
一、安全保卫工作特指公司办公、管理区域内的防盗、防火及保护公司利益的工作。
二、保卫人员必须有严格的纪律性、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保卫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保卫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秉公办事、大胆工作、不循私情,保持高度的警觉性,敢于挺身而出制止犯罪活动及违法乱纪行为。
五、保卫人员应按规定着装、佩戴标志和武装带,携带执勤器材,准时交接班,认真履行其职责,热情为业主服务,维护辖区内的安全和交通秩序。
六、认真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
七、保卫人员,熟悉本岗位的任务与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岗位职责,作好本职工作,确保小区安全。
八、熟悉有关地形、楼号、门牌号码、业主姓名、特征,掌握楼房进出口及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消防器材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做到无任何火灾隐患。
九、维护好辖区内的交通秩序,引导车辆行驶和行人的过往,保障车辆和行人的安全,使门前畅通无阻。
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查明原因,尽快排除险情,灾情严重时要及时拨打110、120、119,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十一、牢记职责和有关规定,了解装修单位和人员,严防未经允许的人员、车辆、物资擅自出入责任区域。
十二、熟悉和牢记有关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正确果断、灵活机智的处理各种情况,准确发出信号或报警,及时请示报告。
十三、执行交接班制度,上班时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准处理私事,确保安全。
十四、每名队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定期检查安全及消防系统。
十五、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1、认真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2、文明礼貌,行为规范,努力为业主、租户提供优质服务;
3、坚守工作岗位,提高警惕,严防犯罪分子从事破坏活动;
4、熟悉管区内业主租户情况,掌握管区治安特点,保护管区物业及业主、租户的人身财产安全;
5、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查明原因,尽快排除险情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6、认真做好执勤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7、接班时穿戴整齐、庄重、严肃,当班人员必须事先做好一切准备。
8、日常工作着装整齐、干净,佩带上岗证。
9、走姿 、站姿规范(手不能插在兜里、不准靠墙、门等)
10、正确使用礼貌用语(如对不起、您好,这里不准停车等),车辆必须按规定车位分类停放,白天随来车随时安排。
11、早晨必须按时开门(落实到各领班)
12、上下班、下雨阴天等按时开、关灯光,下班时门窗上锁、关好,确保安全无误。
13、交班时,卫生打扫干净、彻底;严禁酒后上岗,班中不允许吃零食、吸烟;不准迟到、早退、串岗、脱岗、漏岗;上班期间不准会客,不准与业主长谈;严禁染发、留长发等。
14、服从管理,不顶撞上级。
15、上班时服装不整、佩带警械不全、串岗、脱岗、离岗、酒后上班、上班时间打聊等,发现一次罚款20--50元。
16、有责任心、敢于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者;工作方面有其他贡献者;为公司作出贡献者,一次奖励50—100元。
十六、小区、商场保安岗位及职责
1、保安人员应按规定着装、佩戴标志和武装带,携带执勤器材,准时交接班,认真履行其职责,热情为业主服务,维护辖区内的安全和交通秩序。
2、认真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
3、熟悉本小区、商场内的有关地形、楼号、业主姓名、特征、门牌号码,掌握楼房进出口及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消防器材是否良好状态。
4、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查明原因,尽快排除险情,灾情严重时要及时拨打110、120、119,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5、牢记职责和有关规定,了解小区、商场内装修单位和人员,严防未经允许的人员、车辆、物资擅自出入责任区域。
6、熟悉和牢记有关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正确果断、灵活机智的处理各种情况。准确发出信号或报警,及时请示报告。
7、每名队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
8、全体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听从安排,虚心学习、埋头苦练、做一名优秀的保安人员。
十七、门卫保安的岗位及职责
1、疏通车辆和人员进出,维护门前交通秩序,保证车辆及行人安全,使门前畅通无阻;
2、严格制止闲杂人员、小商贩、推销人员进入管区;
3、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员和事情后应及时自理并迅速报告领导;
4、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详细记录值班中所发生、处理的各种情况;
5、坚持执行客户大宗及贵重物品凭证出入制度,确保客户财产安全;
6、认真做好非办公(经营)时间人员出入登记工作;
7、积极配合其他保安员,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把好管区的大门关;
巡逻保安的职责及工作要求
8、巡视检查管区内是否有不安全的因素,发现后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9、认真记录巡逻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做好巡逻的交接班工作;
10、对形迹可疑人员进行必要的询查,劝阻推销人员、小商贩等尽快离开管区;
11、制止管区内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12、制止在管区内,尤其是在大厦或住宅楼的电梯内、电梯厅、公共走廊等地的大声喧哗、随地吐痰、吸烟等不文明行为;
13、看管好车场内的车辆,防止撬车、盗车事件的发生;
14、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15、对客人提供有关大厦管理的咨询服务,必要时为客人做向导;
16、配合管理公司其他部门的工作,发现工程设备、清洁卫生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17、协助解决客户遇到的其他困难;
十八、保安巡逻管理
保安巡逻的范围只严格限定为物业的公共地方,如公共通道、公共场所、消防通道、洗手间、车场等。未经用户许可,保安员一般不允许进入用户房间内。
巡逻方式:
定时巡逻和不定时巡逻,穿制服巡逻和着便衣巡逻、白天巡逻和夜间巡逻等方式。
定时巡逻和不定时巡逻
定时巡逻一般1-2小时进行一次,其好处在对于物业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掌握物业的治安形式及规律,及时解决治安问题。可以防止一些了解保安巡逻运行情况的不法分子或内部作案者知道定时巡逻规律后,采取打时间差的方式作案,因此,有必要采取一些不定时巡逻方式,以确保物业及用户的安全。
穿制服巡逻和着便衣巡逻
一般保安员穿保安制服巡逻,保安班长着便衣巡逻。这两种巡逻方式同时存在,巡逻工作交替进行,可有效地堵塞巡逻治安工作的漏洞,取得更好的治安效果。
白天巡逻和夜间巡逻
白天巡逻的主要任务是检查管区内的治安情况,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处理违法犯罪活动,为用户提供一些咨询服务等。夜间巡逻除上述任务外,要检查各楼层用户办公室是否锁好,还要负责公共用电水的关闭等。发现用户办公室门未锁的,应帮其锁好。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3
1、目的
对消防安全进行控制管理,保障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划分、明火管理、电源电气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突发安全事件响应等过程
3、制定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2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河南省消防条例》
3.4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
4.3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4.4各部门、车间负责所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4.5安全科在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的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
5、内容
5.1方针和原则:消防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基本方针;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5.2组织管理
5.2.1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车间、班组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5.2.2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消防职责,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5.2.3公司应当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观念。让职工懂得本岗位有什么火灾危险,懂得预防措施,懂得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苗头。
5.2.4公司应建立义务消防队,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义务消防队,义
务消防队要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5.3消防安全责任
5.3.1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b、统筹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c、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3.2公司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拟订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及组织保障方案。
c、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f、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g、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人力资源部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操作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3.3安全科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的直接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其他消防安全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b、督促各部门、车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c、监督各部门、车间落实实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d、协助办公室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协助办公室做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h、负责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的定点、统计、监管工作;
i、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统一申报、采购和配置工作。
5.3.4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主管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b、负责在其管理区域内落实与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c、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的自查与隐患整改工作;
d、对管理区域内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科;
e、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严禁将消防设施设备挪作他用;
f、及时将部门或车间内损坏、失效、已使用的设施设备上报安全科备案,对已使用的器材设备要做出书面说明;
g、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整洁完好,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3.5行政科负责公司消防设施的维修和维护。
5.4明火管理
5.4.1车间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焊、气焊(割)时,必须事先报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专人监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4.2公司须根据生产特性、危险程度和建筑布局划分禁火区域。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区域内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总经理办理《动用明火审批表》,由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源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5.4.3严禁在车间、仓库、高配房等重点区域内使用明火。
5.4.4公司生产区、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应有明显禁烟、火警标志,严禁吸烟。
5.4.5外来单位或人员进厂作业前,公司办公室应与其签订《外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协议》,规定其进出厂区的路径,保证施工或作业范围内的消防安全。
5.5电源电气管理
5.5.1车间、仓库内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如需改变或安装线路,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负责。
5.5.2车间、库房的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立式配电柜内应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尘堆积,不准堆放物品。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严禁超负荷运行。
5.5.3公司工程部负责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5.5.4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a、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电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b、凡电加热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操作和看管,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c、车间设备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对电气等关键设备进行巡检,及时清除粘附在设备上的花蓬、废丝等易燃易爆物品。
d、车间内使用汽油、煤油等清洗设备零部件,应先审批后使用,落实专人负责,从严限制,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e、严禁在设备的电动机上、电箱开关内摆放物品。
f、严禁在电线、电缆上方堆放原辅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
5.6消防器材管理
5.6.1公司应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但不得挪作他用。
5.6.2公司办公室应建立本公司《消防器材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安装地点、有效状况等。
5.6.3管理要求要点:
a、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b、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原则上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司办公室对消防设备、器材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完好有效。
5.7消防安全检查
5.7.1公司必须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7.2公司办公室应每月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班组实行日检查,车间实行周检查,集团公司全面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消防通道有无堵塞;
c、消防水压是否正常;
d、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e、是否存在线路私拉乱接、开关裸露等安全隐患;
f、安全出口、应急照明是否良好;
g、电气等关键设备运转是否良好,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摆放或粘附;
h、生产区域是否有吸烟现象,地面是否有烟头;
i、火灾等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7.3办公室每次检查后,应形成《消防安全检查表》及时通报,并发出《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部门整改。各级责任部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应认真研究,有条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5.7.4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责任人应及时将《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报送办公室验证、存档。
5.8发生安全事件响应
5.8.1发生火灾、爆炸等消防安全突发事件时,各级部门、人员应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确保火险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尽量避免或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5.8.2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采取果断的应急措施,迅速扑灭火灾,紧急疏散人员,如触发报警装置报警及动用灭火器、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蔓延。
5.8.3员工在发现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5.8.4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降级、开除或采取经济处罚:
a、不执行、不服从公司领导的应急指令;
b、供错误、虚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导致公司决策失误的;
c、玩忽职守,对突发安全事件隐瞒、缓报或置之不理的;
d、麻痹大意,组织领导不力,处置不及时的;
5.9激励
公司将对各分公司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a、模范执行消防安全法规、规章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b、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公司财产和保护员工生命安全表现突出的;
c、刻苦钻研消防安全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d、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等安全隐患,避免火灾等重大损失的;
e、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的。
f、适当时根据,公司制度进行相应的奖励。
6、记录
6.1《消防安全责任书》《动用明火审批表》
6.2《外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协议》
6.3《消防器材管理台帐》
6.4《消防安全检查表》
6.5《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
7.其他相关文件
7.1《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7.2《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7.3《化学危险品仓储管理制度》
7.4《油类管理办法》
7.5《应急疏散预案》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4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一、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工程采购总监,副组长:工程维修部经理,成员:工程维修部全体维修人员、物资供应部经理、工程材料采购员。
二、由防雷安全领导小组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并在发生雷电灾害时启动预案,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供应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三、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由防雷安全领导小组长及时向总经理、董事会和市气象局防雷办公室报告灾情,并协助防雷办公室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四、由工程维修部电工班长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防雷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五、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工程维修部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告知防雷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和市气象局防雷办公室,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在检查报告,合格证失效前十五个工作日提前由工程维修部经理向市防雷办公室提出检测申请,并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六、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司员工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七、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xxx物业公司有限公司
20xx年7月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5
规范公司治安、消防及其它安全工作。维护公司正常、稳定的办公环境。
1、坚持“谁管理,谁负责”与群防群治相结合的原则
2、人事行政部归口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各部门及各门店负责人为部门直接治安负责人。对所管范围的治安消防负全面领导责任。
3、所有员工必须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1、防火、防盗、防劫、防破坏、防诈骗、防爆炸及防治安害事故。
2、重要票据、单据必须入保险柜,现金原则上不过夜存放;20xx元以上必须存入银行。
3、下班最后离开工作现场的员工,必须做好电、门及窗户的检查。
4、仓库主管每周必须2次以上对仓库的门窗、货梯等地方进行常规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发现事故苗头、可疑或不法行为的人或事,应及时向上级报告。遇紧急情况直接报警,同时报告上级负责人。
6、仓库重地严禁外人进入;公事或工作联系必须仓库主管同意后方可进入。
7、具体处罚内容参照《人事管理制度》执行。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6
为加强公司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偶发性事件、网络病毒等造成系统故障,妨碍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是公司网络安全的一个重要内容,有司专人负责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工作。
二、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网络系统数据资源的安全保护,二是网络硬件设备及机房的安全运行,三是网络病毒的防治管理,四是上网信息的安全。
(一)数据资源的安全保护。网络系统中存贮的各种数据信息,是生产和管理所必须的重要数据,数据资源的破坏将严重影响生产与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数据资源安全保护的主要手段是数据备份,规定如下:
1、办公室要做到数据必须每周一备份。
2、财务部要做到数据必须每日一备份
3、一般用机部门要做到数据必须每周一备份。
4、系统软件和各种应用软件要采用光盘及时备份。
5、数据备份时必须登记以备检查,数据备份必须正确、可靠。
6、严格网络用户权限及用户名口令管理。
(二)硬件设备及机房的安全运行
1、硬件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保证电压及频率质量,一般应同时配有不间断供电电源,避免因市电不稳定造成硬件设备损坏。
2、安装有保护接地线,必须保证接地电阻符合技术要求(接地电阻≤2ω,零地电压≤2v),避免因接地安装不良损坏设备。
3、设备的检修或维护、操作必须严格按要求办理,杜绝因人为因素破坏硬件设备。
4、网络机房必须有防盗及防火措施。
5、保证网络运行环境的清洁,避免因集灰影响设备正常运行。
(三)网络病毒的防治
1、各服务器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上网电脑必须保证每台电脑要安装防病毒软件。
2、定期对网络系统进行病毒检查及清理。
3、所有u盘须检查确认无病毒后,方能上机使用。
4、严格控制外来u盘的使用,各部门使用外来u盘须经检验认可,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5、加强上网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严禁在网上玩游戏,看于工作无关的网站,下载歌曲图片游戏等软件,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上网信息及安全
1、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对网信息检查,发现有关泄漏企业机密及不健康信息要及时删除,并记录,随时上报主管领导。
2、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发生窃密、泄密事件。外来人员未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让外来人员使用我公司的网络系统作任何用途。
3、要加强对各网络安全的管理、检查、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公司负责人。公司计算机安全负责人分析并指导有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要依据情节给予必要的经济及行政处理。
五、未经公司负责人批准,联结在公司网络上的所有用户,严禁在同过其它入口上因太网或公司外单位网络.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7
1、各生产岗位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缺失的,对车间部门负责人罚款30元/项;违规操作者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调岗直至辞退。
2、各车间部门要健全安全责任制,设备安全落实到人。
3、各车间部门要定期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4、危险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标志及护拦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标志或安全防护设施,每项罚款50—200元。
5、劳保用品要按规定要求佩戴,违者对相关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人次。
6、保卫科加强出入人员车辆登记检查,加强巡逻,确保厂区安全,因保卫工作不力,出现盗窃等安全责任事故,保卫科承担赔偿责任。
7、各部门要加强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检查,门窗及时落锁,做好交接班安全检查,因内部管理不当导致公司财物丢失,相关部门照价赔偿。
8、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相关部门、人员要做好现场应急处理,并及时上报,对处理不当或隐瞒不报、推诿责任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100元直至辞退处理。
9、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评优一票否决。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8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员工权利,加强监督管理,根据《___职业病防治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危害告知是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公司员工,告知的形式包括劳动合同、公告栏和培训;职业病危害警示是在工作场所设置可以使员工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为警示标识。
3、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公司员工,并GB2894—___设置警示标识。
4、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标识。
5、在工作场所中公司员工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
6、安环科、生产技术科及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有权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二、目的
为使公司各类标志牌、定置牌、目视化看板规范、整洁,起到警示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___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需挂牌的设备、场所。
四、术语和定义
公司区域内应按规定必须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
1、禁止标志(红色表示禁止、停止的意思。):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2、警告标志(黄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3、指令标志(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意思。):是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4、提示标志(绿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的图形符号。
五、职责
1、公司安全保卫部门对警示标识的设置实行监督管理。
2、部门、车间安全员具体负责本规定的实施。
六、管理内容及要求
(一)设置原则:
1、在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标识;
2、在提示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场所必须设置警告标识;
3、在必须遵守的场所必须设置指令标识;
4、公司区域及生产场所按规定全方位合理设置安全标志牌。
(二)设置要求:
1、公司使用的安全标志牌必须符合国家(GB2894—___)《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标准的要求。
2、标识牌包括:各类安全标志牌、物品摆放定置牌、目视化看板等。
(三)安全标志牌的采购:
由部门、车间提出需求申请,上报安全部门汇总,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定点购买。
(四)标志牌的悬挂要求:
(1)现场存在危害因素的部位,要在相应的明显部位设置安全标志牌、安全周知卡、禁志标志。
(2)正常运转的机械设备、电力线路开关,均应挂“当心机械伤人、禁止伸入、禁止触摸”“送电运行,严禁拉闸”等标示牌;设备发生故障时,或者维修、检修存在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禁止启动”或“禁止入内”警示标识,可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
(3)在有毒岗位设置《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针对某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危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告知卡》包括有毒物品的通用提示栏、有毒物品名称、健康危害、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应急处理和理化特性等内容)。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入口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根据需要,设置“当心中毒”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告标识,“戴防毒面具”、“穿防护服”,“注意通风”等指令标识和“紧急出口”、“救援电话”等提示标识。
(4)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告标识和“戴防尘口罩”指令标识。
(5)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器”指令标识。
(6)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警告标识。
(7)在厂内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止等标志。
(8)在可引起电光性眼炎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弧光”警告标识和“戴防护镜”指令标识。
(9)在易造成触电伤害、绞伤、烫伤、高空坠落等事故的危险部位,必须挂“危险区域,禁止逗留”、“当心中毒”、“当心触电”“禁止跨越”、“当心烫伤”等相应安全标志牌。
(10)在禁止进行起重作业、超负荷承重的地下电缆隧道、地下水管等地下管道上方的明显位置设安全警示牌;在检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标志,破土断路挖坑井的围栏、警示灯。
(11)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重大危险源告知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安全周知卡、禁止标志、警告机动车装阻火器、消除人体静电等标志、厂内了望支高点设置风向标。
(12)新项目、新设备投产前要进行危害辨识,存在危害因素部位设置安全标志牌。
(13)各种原料、备品备件、工具物品、成品等摆放都要有相应的定置牌,标注物品名称、数量、责任人,定置牌要设置在明显的位置。
五、管理要求:
1、对公司内临肘施工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场所前,由项目安全员结合实际提出安全警示标识配置需求,报公司安全部门配备。工程承包项目由承包商自行配置。
2、在日常工作、检查、审核中发现需要设置警示标识,应及时提出申请,报安全主管部门上报统一购置。
3、设置安全标志牌时须进行确认,严禁错挂。
4、部门、车间要对标志牌进行日常维护,保持整洁,防止沾污和损坏,确保各类标识牌整洁醒目。
5、标志牌出现错挂、错摘、丢失、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整改,并纳入当月的安全管理考核。
6、安全警示标识的使用、发放、回收由安全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并做好发放记录,作废回收的标识,尽可能地再利用,不能利用,可作废品处理,各级安全员应建好标志牌管理台帐档案。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9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电梯安全、正常、有效使用。依据xxx体系文件《特种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物业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电梯的运行管理
为确保小区电梯安全运行,延长电梯使用寿命,保障使用人安全,小区电梯维保工作由专业电梯公司负责,并接受管理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
1、电梯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2、电梯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验证培训。每月应对电梯机房、使用情况、轿厢、维保单位维保情况、故障处理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3、电梯每年应由xxx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一次检测,限速器每两年检测一次,检测合格后使用合格证应及时张贴在显著位置。
4、电梯保养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者进行此项工作。
5、平时电梯保养、维护、巡视及故障记录由维保单位进行,使用单位只做相关认可记录及签字。
6、发现电梯有严重隐患或电梯有震荡、异音、损坏时,应立即通知维保人员,并在维保人员到达时,详述电梯不妥之处,以便及时恢复故障问题。
7、在电梯运行中遇到突发问题应立即通知维保人员到现场解决,不得擅自处理。
8、对投入使用的电梯原始资料及注册备案资料应有专人建档管理。发现电梯有严重隐患或电梯有震荡、异音、损坏时,应立即通知维保人员,并在维保人员到达时,详述电梯不妥之处,以便及时恢复故障问题。
9、电梯机房除电梯维保人员、消防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
10、严禁装运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
严禁在电梯门外用水冲洗地面和物品。
11、电梯管理人员及值班人员在使用、检查电梯时不允许在门厅外用手扒启厅门;
不允许作为载货使用,尤其是超长物品、易散物品等。
12、对乘客不文明乘梯行为工作人员应积极进行劝解、告知。
13、当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停运等故障时,当班人员应及时通知电梯维保人员,并安慰被困乘客,使其耐心等候,切勿自行开启梯门,以免发生危险。
二、电梯服务标准
1、电梯公司维保人员依据《电梯维护养护标准》,对小区电梯实施维修保养。
2、轿厢内须张挂“电梯服务标准”、和“乘梯须知”;
3、执行北京市房屋电梯运行标准:18小时运行,24小时有人值守;
4、司机须持证上岗,统一工作服,礼貌待客,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5、维修保养及时,严格执行保养规程,认真填写保养记录
6、轿箱环境整洁明亮,不得有油污,垃圾等。机房干净,整洁,各种应急设施,抱闸扳手,盘车轮,灭火器等齐全有效。
7、按计划进行大、中修,并提前2天通知管理服务中心,经同意方可实施。
三、安全质量管理
1、电梯公司质管部门定期对小区电梯维保工作进行安全检验并填写《年度电梯安全普查表》,电梯维修质量实行内检,互检,专职验检制度,填写《电梯维修保养检查验收摘要》确保电梯维修质量,电梯运行安全可靠,
2、电梯公司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填写《电梯运行维修(周)检查表》。
3、维修、保养电梯时应在电梯基站张贴或挂立告示牌,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4、电梯设备出现停电、故障、火灾、浸水等紧急情况时,启用《电梯故障应急方案》。
四、电梯设备档案管理
1、电梯运行及保养、修理过程的记录表应建档,保存期为两年。
2、建立电梯设备台帐及设备清单,妥善保管电梯安装,调试等原始资料。
五、质量监督检查
1、管理中心事务员每日对小区电梯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填写《电梯运行抽查记录》。
2、每月3号前事务员将上月《电梯运行抽查、考核记录》,交中心主任审核后,上报公司财务部,公司财务按照维保合同中相关约定,按电梯维保工作考核实际得分情况支付维保费用,电梯维保费用计算公式:月承包费×乙方实得分数%.
3、在维保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物业管理部根据服务中心每月的《电梯维修保养考核表》,对电梯公司进行评定,以此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营造安全良好的生产、工作、生活环境,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员工身心健康,保护公司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外协厂商、外来联系业务的各人员。
第二条 安全生产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公司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采取三级教育,即分为公司教育、部门教育和班组教育三个层次进行。
第三条 公司特殊岗位的员工必须要求持有国家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第四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整个公司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和对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更换工作。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和安全事故调查小组,义务消防队队长由综合管理部安全员兼任,成员由保安员和各部门指定兼任的义务消防员组成;安全事故调查小组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各部负责人和公司安全员组成。
第六条 公司将安全责任按区域落实到各部门,各部门再具体分解落实,直至具体的个人,形成安全管理责任区,非责任部门在责任区工作的人员必须服从责任部门的管理。
第七条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组织对本部门新进员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
2.负责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本规定及其它有关消防等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3.明确各自的消防管理责任并将本部门的消防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个人;
4.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检查,对照本规定进行各项工作的开展;
5.负责改善消防等安全条件及保护消防等安全设施;
6.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扑救;
7.负责协助调查火灾等安全事故原因。
第八条 本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掌握以下消防小知识:
1.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扑救油浸变压器、电容器、多油开关、发电机、甲、乙、丙类液体和一般固体物等火灾。
2.水不适于扑救油、带电的火灾,发生电器火灾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用水灭火。
3.易燃液发生火灾时,可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砂土、干粉灭火器等扑救,自燃物品发生火灾时可用水、砂土扑灭,也可用干粉。
4.凡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严禁同一仓库或同一室存放。
第二章 安全生产规定
第九条 公司员工工作时间严禁穿拖鞋、二头空凉鞋、裙子、短裤(含西装短裤)、赤膊或穿背心。工作中须严格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操作旋转机床、钻床不允许戴手套。
第十条 生产制造部生产员工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操作各类设备。开动设备前,必须严格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不得对运转中的机械装置进行润滑或清理、调试,暂时离开设备或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机并关闭电源。操作完成后,应关闭机床和电动机,把刀具和工件从工作位置退出,清理安放好所使用的工、夹、量具,清除切屑时应使用钩子、刷子或专门工具,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屑。因违章操作而造成工伤事故者,严肃追究其个人责任。
第十一条 凡有外露的机械设备传动机构要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并经常检查,预防脱落,运转中的机器或传动机构装置发生故障时,操作者应立即停机。
第十二条 电器焊割操作时,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程,危险现场(周围有可燃物的)须配备灭火器材和监护人员,操作者不得随意离开焊割现场,不得把点燃的焊割器具随意乱摆,焊割结束后,必须关闭电、气源,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 本公司电工必须持有劳动供电部门核发的电工合格证才能上岗,如只有低压电工证人员严禁操作高压部分。电器维修操作人员应按《电气安装、维修的标准》和《电工手册》的规定操作,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 不准乱接拉电线,严禁使用临时用电线,若确实需要,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由专业电工布线,且临时电线的使用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天。
第十五条 各类用电设备上的照明灯座应使用安全电压;各类电源开关,插座应完整无缺、安全可靠,200伏以上插座应安装接地线;堆放的物品距离各类开关、插座、电源线、照明及用电设备保持0.8米以上,并要留人行通道作紧急使用,不准在仓库、易燃易爆场所擅自安装用电设备,严禁把茶具、雨具、杂物放在电器设备的箱盖上,以防触电和火灾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 对用电设备的裸露部分,裸露导线,不论有电无电,不得随意触摸,严禁用湿手或赤脚拉电器开关,触摸电器设备,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运行,本公司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绝缘性能是否良好,线接头是否牢固等,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和线路要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测时如发现火花、短路、发热及电源线损坏等不良情况,应立即停电维修。公司要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隐蔽线路进行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八条 公司配电房内须制订安全可靠的操作规程和完善的交接班记录制度,必须配
备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测、检查所有电器设备,电器设施的各种保护装置要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地预防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配电室内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要保持清洁和经常维修,发现有损坏或有问题的应及时汇报。配电房内严禁吸烟,禁止存放任何杂物。
第十九条 除划定的吸烟区外,严禁任何人在本公司厂区内吸烟,储存化学品和易燃的仓库严禁带火种和使用明火,机动车辆进入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第二十条 公司范围内,严禁私带、私藏易燃易爆危险品,未经公司批准,严禁在厂区内使用明火或燃放烟花、鞭炮。凡一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及油类物品,要设特定地点专人保管。
第二十一条 消防器材应摆放在显眼的位置并划出固定的停放点,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二十二条 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严禁车辆、木踏板、纸箱其它杂物等阻塞消火栓设备系统以及安全出口。
第二十三条 消防器材是消防专用器材,未发生火警时,任何部门、人不得乱动定置的消防器材,不得挪用或蓄意损坏消防器材,违者按消防器材价值的两倍扣罚(除特殊情况外),并按消防法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发现有人乱动乱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任何人都有权力和义务劝阻,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经常性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如发现消防器材损坏或存在隐患的或需报废的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到综合管理部,由其负责更换和重新购置。
第二十五条 仓库的货物应遵守公司消防安全规定,货物必须按要求堆放整齐并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仓管员有责任有义务统一安排一切进仓货物的摆放位置,各生产部门要给予仓库管理人员工作上的配合。
第二十六条 装货叉车及中转车辆在厂区内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装运货物。装货叉车除驾驶员外严禁载人,严禁在运行中的叉车上站人。
第二十七条 在公司厂区内有基建、零星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范围内划出施工区域,并悬挂警示牌。严禁公司员工擅自进入已标明危险的施工区域,如因施工方未划定施工区域而造成本公司员工人员伤亡的,由施工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二十八条 公司各生产部门使用的电器设备和电房内的各用电设备必须保证要有完整的操作规程(指南)或使用说明书,对一些有消防隐患或安全隐患的区域各部门必须标明警示牌或警示标语。
第二十九条 综合管理部安全员每半个月须对消防安全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查看各车间、仓库内消防器材是否按规定摆放、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等。并将结果上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发现问题后应将问题及时通报给责任部门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如在规定的期限内还未整改的报总经理处理。
第三十条 任何人员发现火警时,都应当立即报火警“119”,报“119”的程序是:镇定拔号、说明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燃烧部位及燃烧物质的性能。任何部门、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第三十一条 发生火灾时,消防队未到达之前,各部门消防责任人有权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火场扑救,必要时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1.通知部门切断电源、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2.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3.待扑救火灾后安排人员保护现场。
第三章 一般性处罚规定
第三十二条 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原则,为引起公司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提高员工的警惕性,公司对一些尚未引起安全事故但已构成安全隐患的行为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处罚对象为责任部门和直接责任人(找不到直接责任人的则处罚责任部门)。情节严重的公司在给予经济处罚的同时还将给予责任人辞退、开除等处分。
第三十三条 公司员工工作期间不按规定穿着和使用劳保用品的、公司生产车间的设备操作工在工作期间违章操作的或酒后上岗的将给予50~2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四条 公司电焊工违规操作的将给予100~300元的经济处罚。叉车上站人的或载驾驶员以外其他人员的将给予100~2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乱拉电线、擅自安装用电或危险设施的将给予1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六条 在安全消防通道处或在消防器材规定放置范围内乱堆杂物、阻塞通道和消防器材的将给予50~3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七条 没按规定要求放置消防设备、灭火器,或配置器材未检查维修而造成消防器材不能使用的(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予以警告或处以该部门100~5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加倍处罚。
第三十八条 未发生火警时,如擅自动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或者堵塞乃至损坏消防设施行为的部门或个人予以警告或者处以100~500元罚款,并按价赔偿。
第三十九条 厂区内未在指定区域内吸烟的按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相应的法律。
第四十条 私带、私藏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司的,违者一次罚款100~500元,造成事故者按消防法律规定追究责任。未经批准取用有毒、易燃易爆及油类物品的,违者一次罚款100元以上。
第四十一条 在厂区内未经批准使用明火或燃放烟花、鞭炮的,违者一次罚款责任人(部门)300元,在存放危险品的仓库内使用火种或明火的罚款100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一般安全事故、I级安全事故、II级安全事故、III级安全事故。其分级标准如下:
1. 一般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员轻伤的,即员工负伤后需休假1日以上,一周以内的;
⑵ 公司造成直接损失在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事故(包括公司财产损失和工伤医疗、赔偿等,下同)。
2. I级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员次重伤,但伤后有关部门评定伤残级别为5~10级的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事故。
3. II级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员重伤,伤后有关部门评定伤残级别为1~4级的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事故。
4. III级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员死亡的工伤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上的事故。
第四十三条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程序如下:
1.发生工伤事故后各部门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发生消防事故后各部门要及时报警并组织本部门力量迅速扑火并保护好现场。
2.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听从上级领导安排。
3.开展事故调查,出具事故调查报告,弄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归属。
4.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5.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四十四条 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罚规定如下:
1.根据职责权限所有的安全事故必须将责任追究到相关的责任部门和直接责任人。
2.对于公司内发生的II和III级安全事故,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由上级部门或董事会决定对总经理的责任追究和考核意见,同时追究责任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考核办法有罚款、降职、免职、辞退等。
3.对于公司内发生的I级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由总经理决定追究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考核办法有罚款、降职等。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违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公司综合管理部将发出整改和考核通知书,无正当理由延期整改或不整改的部门负责人或人员将加重处罚。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制订和解释,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交通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要求,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工作原则,结合转换经营机制后公司的实际状况,为促进公司的经营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确保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管理工作的宗旨是:杜绝特大责任事故,防止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降低因事故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实现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双赢的目标。
第三条安全管理要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原则;对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在岗轮训、发生事故再训”的原则;坚持“普教、严管、重处”的原则;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全体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
第四条安全管理的基本方法是:通过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广泛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对驾驶员、乘务员和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采取先进的手段,使驾驶员、乘务员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同时,采取经济处罚措施,增加驾驶员、乘务员的风险意识,使之承担经济损失,从而达到减少事故的目的。使生产设备的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不断改善,从而达到减少事故的目的。
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各级管理人员负相关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负事故的直接责任。
第六条公司和各部门建立安全管理体系,以确保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在安全管理体系中,主管安全的领导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认真履行各自相应的职责。
第二章机构和职能
第七条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简称安委会),由公司总经理任主任,分管安全的经理任副主任,有关部门的人员任成员。安委会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安委会制定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听取组成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汇报,审核对重大、特大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等。
第八条安全经理的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上级领导部门的有关交通安全及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下达年度的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组织安管人员、驾驶员、乘务员等进行业务培训,开展安全检查,对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管理与协调。按时上报事故报表和安全工作计划、总结。负责公司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安全领导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贯彻安委会的决定,研究分析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负责组织召开安全例会,传达当前公司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精神,对驾驶员、乘务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学习;负责事故的调查、定性处理等事宜;协助办理驾驶员的车审、补证、换证等;负责办理车辆保险和事故的索赔手续;解决存在的问题,行使安全管理职责;做好各种记录,总结本公司安全工作并及时上报。
第十条安全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安全管理负责人,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从事安全管理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历,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熟悉交通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交通法律法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及车辆的驾驶和技术状况等,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
第三章安全管理内容
第十一条基础管理
(一)、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靠制度创新和科技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驾驶员聘用、行车安全、车辆检验、安全例会、事故处理、风险基金、档案管理、车辆保险、统计报表等。
(三)、公司必须建立驾驶员档案、车辆档案和技术档案。档案要由专人管理,及时填写,记载详细,随时备查。
(四)、公司的文档资料要实行计算机管理。
(五)、安检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工具和设备,以及简单的维修工具等。
第十二条驾驶员的管理
(一)、驾驶员选拔聘用:
1、驾驶员聘用的条件是:必须有合法的驾驶执照(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和相应的从业资格证。准驾车型代号为a1的,应具有5年以上驾龄并安全行车在20万公里以上的可驾驶客运车辆;准驾车辆代号为a2的,应具有3年以上驾龄并安全行车在10万公里以上的可驾驶客运车辆。同时,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行驶,遵守劳动纪律,作风正派。
2、办公室负责驾驶员的初步考核,要进行笔试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由安全经理负责办理上岗证,并建立相关档案。
3、驾驶员办理上岗证由办公室负责,对无上岗证的安检室不予派车。
(二)、对不服从公司管理的驾驶员,公司安全经理有权将其调离工作岗位。
(三)、公司所属驾驶员驾驶外单位车辆发生事故的,公司不负任何责任,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第十三条车辆的管理
(一)、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状况方可参加营运,凡技术等级达不到二级标准的车辆,不得参加营运,技术等级达不到一级标准的车辆,不得参加高速公路营运。
(二)、为保证车辆的行车安全,各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防滑链、三角木、警示牌、应急锤、铁锹等设备。
(三)、营运车辆必须定期进行二级维护,对不按时进行维护的车辆,公司不予报班。车辆发生技术故障必须及时修理,尤其是危及行车安全的,如制动、转向、灯光等发生故障,必须及时送修,否则公司不予报班。
第十四条运行管理
(一)、车辆行驶速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执行。对于干线长途客运班车,可采取限时到达的方法进行限速,在高速公路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
(二)、营运客运班车不得超员,不得客货混装。
(三)、营运客车不得在载客的情况下,驶入加油站加油。
(四)、春运、黄金旅游期间车辆运行质量控制: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组,安全经理负责组织学习,下发文件和制定安全行车防范措施,签订专项安全责任书;办公室负责对驾驶员及乘务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五)、行车作业过程中,驾驶员和乘务员负责在行车途中旅客、行包、货物、车辆的安全;应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旅客上车,确保旅客在行车过程中安全、及时、便捷、舒适。
(六)、营运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间隔休息不得少于20分种,一天的总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对6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客运班线,以及400公里以上的普通客运班线应至少配备两名驾驶员换班驾驶。
第四章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安全管理人员例会制度
公司每月26日(与休息日顺延)召开一次管理人员会议,全体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会议内容:学习贯彻上级文件;解决当前公司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总结安全工作,制定改进办法和防范措施,安排布置下一步的工作;安排部署司乘人员安全例会。
第十六条司乘人员安全例会制度
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司乘人员安全例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防止走过场搞形式,确保教育效果。对无故不参加者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
第十七条驾驶员上岗制度
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具体要求按本公司管理制度执行。上岗证由公司统一制作。
第十八条事故分析制度
分析每一起事故的原因,要做到情节清楚、责任明确,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要根据事故性质、损失大小按发生事故“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
第十九条安全考核制度
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凡发生事故的车辆和驾驶员,不能参加任何评优活动。定期检查或抽查中不达标的车辆和驾驶员,要下发安全隐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第二十条安全奖惩制度
年终要对在各项专题安全活动中和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优良成绩,表现突出的先进车辆和驾驶员给予表彰奖励,安全工作不达标的车辆和驾驶员要给予批评和处罚,如未到年终发生事故而造成指标突破者,可提前进行处罚。
第五章安全风险抵押金与车辆保险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安全风险抵押金
(一)、安全风险抵押金是公司的一项安全管理规定,各单车必须按规定向公司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风险抵押金用于事故的罚款和事故处理费用不足时的调节。
(二)、各部门负责人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维护、保养,所有营运车辆必须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定期检测,强制维护。
(三)、凡被保人不履行保险义务,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制造假案进行欺诈,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责任者承担。
第六章事故处理与上报
第二十二条事故等级划分按公安交警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事故处理过程
(一)、肇事后,驾驶员负责保护现场抢救伤者,通知当地交警部门,两小时内必须通知公司。事故处理人员赶赴现场配合交警部门处理事故并做好记录,公司负责填写事故报告报安全部立案。
(二)、一般事故公司负责处理,重大事故由安全部协助公司处理。安全部负责会同保险公司就事故损失情况进行定损。交警队根据客观事实和法规认定事故责任(如不服认定由安全部认定后申请复议)。处理事故时,要求处理人员对事故做到情节清楚,责任明确。
(三)、索赔要求:事故处理人员负责将事故处理单、证、责任认定书、协议书、定损表、住院证、医疗发票等上报安全部,安全部负责审核并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索赔。
(四)、结束后,由安全部及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结案时要求:事故档案要内容完整、材料齐全、层次分明、台账清楚、报表准确。
第二十四条重、特大事故结案后当日内,要将《责任行车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报公司。
第二十五条事故报表必须在每月5号前上报。
第七章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
第二十六条公司每年同人民政府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并向社会公示;驾驶员同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行车文明服务承诺书;在春运、黄金旅游期间签订专项安全责任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计算机网络安全、正常运行,确保服务器及各个终端正常使用。使网络资源充分安全共享,为业务经营活动提供安全的网络环境。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办公局域网络和业务局域网络。
第三条职责。
(1)信息部。
①系统管理岗负责公司整体网络安全的规划、管理及其相关的技术支持。
②系统管理岗负责公司网络系统数据的安全备份。
③其他岗位协助系统管理岗进行公司网络的安全管理。
(2)各部门。
①负责各自部门使用的计算机网络设备的安全管理。
②负责各自部门数据的安全备份。
③负责及时通知信息部有关计算机病毒发生情况及其他安全隐患情况。
第四条系统管理岗工作程序。
(1)公司整体网络安全的规划、管理。
(2)网络安全信息的追踪,黑客、病毒的日常防护工作。
①每天至少一次上网浏览相关网站,下载最新病毒代码。
②跟踪最新防病毒信息及其防杀方法,将其及时发布在公司内部网络上。
③及时跟踪防火墙的软硬件升级信息。
(3)负责公司本部办公网络安全防护工作。
①及时升级本公司网络的最新病毒代码。
②实时对各个工作终端进行病毒监测。
③及时将染病毒的工作终端逐一脱离网络。
④对染毒终端逐一进行全面查杀毒。
⑤及时对防火墙软、硬件进行升级。
⑥建立日常病毒记录日志,记录病毒代码。
(4)监督、检查、落实公司本部业务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等工作。
(5)协助本部相关部门进行重要数据的定期备份。
(6)业务、办公网数据的交换和相关数据输入、输出的管理。
第五条相关文件有《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办法》和《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
第六条在《病毒记录日志》上做好记录。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3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部对工程分包工作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现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公司以国家电网工[20xx]12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送变电工程分包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项目部的施工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 1 条 严格分包工程的施工范围和对分包方资质的要求
1、 严格控制分包工程的施工范围,变电工程的主要设备安装、调试等项目分包,分包方应该具备相应电压等级的施工资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劳务分包。
2、 送变电工程的劳务分包要求分包方必须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
3、 变电工程的主控楼等建筑项目可进行分包,但分包方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4、 送变电工程的基础和土建工程可进行分包。但分包方必须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第 2 条 严格对分包方安全资质审查,资质审查的内容:
1、 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原件。
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 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 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5、 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分包单位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
6、 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7、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 3 条 加强分包合同的管理
1、 发包方与分包方应依法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明确三点:第一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由分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分包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发生事故后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上报。第二严禁分包方承担的工程项目再次分包。第三明确分包方的队伍和人员必须是分包方自己的队伍和人员。
2、 分包合同除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有关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3、 公司作为送变电工程施工的总承包商对业主负责,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等全面负责。不得将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有关安全、质量等责任以签订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等形式转移给分包单位。
第 4 条 严格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1、 公司、分公司或工程项目部(简称发包方)招用分包单位或劳务分包单位时(简称分包方),首先由分包方提出申请并填写“供方安全资格审查表”,由发包方有关职能部门会同安监部门严格审查其资质。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方,严禁录用。公司、分公司及其工程项目部下属的工地等不得越权自行招用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
2、 安全资质审查应在每年年初或新工程开工前进行。资质审查不得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审查手续,不得逾期不办。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年度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方,不得继续使用。
3、 发包方对承建项目的分包单位安全施工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责任,并对其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进行审核。将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4、 在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发包方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施工安全负全责。
5、 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中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必须由发包方负责,并按施工技术措施编制、审核、批准和交底的有关程序执行。对劳务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仍应由发包方负责并按技术措施编制的有关程序严格执行。
6、 劳务分包单位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应指派有事业心、有责任感、技术熟练、有较丰富施工实践经验的技工担任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并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现场组织、工器具的配置、现场布置和劳务分包人员实际操作技能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劳务分包人员应在发包方的直接指挥和监督管理下进行劳务作业。
7、 分包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发包方对分包单位在工程中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和安全用具检验合格情况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不合格的器械、用具等在施工现场使用。
劳务分包中劳务人员的安全用具必须由发包方提供。施工中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原则上由发包方提供或租赁。对劳务分包单位自行配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用具,必须提供经检查试验合格的证明资料,并经发包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8、 发包方应加强劳务分包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要有针对性,注重实效,并能满足施工中应具有的安全和技术素质要求,施工前应组织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考试成绩应由发包方登记造册。
9、 发包方应监督分包方定期组织职工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残、未成年者应坚决清退,严禁录用。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10、 工程开工前,分包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发包方安监部门备案,并经抽考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发包方安监部门备案。
11、 分包单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发包方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无此附件,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因无安全施工措施而发生事故,发包方签约者应负全部责任。
12、 分包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责。分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遵守发包方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的管理规定,服从发包方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发包方安监部门汇报工作。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各级干部员工的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规范现场作业,实现标准化场所、标准化岗位、标准化作业的要求,达到公司各作业环节安全受控,确保生产经营平稳运行,特制定中油江苏销售分公司安全环保监察办法,本办法规定了对现场监督管理的方法和违章违纪人员实行处罚的管理标准。
第二章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油江苏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各部室、分公司、库站及到公司从事生产、运输、施工作业、其它服务单位的人员。
第三章安全环保现场监察内容及要求
第一节安全环保现场监察方法
第三条安全环保现场监察实行持证上岗,由储运安全处、人事处等部门联合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发放安全环保现场监察证。
第四条安全环保现场监察的方法,采用查资质、查程序、查记录、查现场作业中的“三违”行为、查设备运行中的不安全状态。
第二节安全环保现场监察处罚办法
第五条根据集团公司“反违章六项禁令”和“hse九项原则”对作业人员和管理者的规定动作,严格追究违章人员的属地管理和直线责任。
1.严禁特种作业人员不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操作,根据职责划分对违反规定的人员罚5分,分公司主管部门负责人罚2分。
2.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持无效操作证上岗操作,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3分,对作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罚1分。
3.严禁不按规定着工作服,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4.严禁给未熄火机动车辆加油,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5.严禁直接向塑料容器或木制容器内直接加注汽油,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6.严禁喷溅式装卸油品,对违反操作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7.严禁在非装卸油区灌装油品,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8.严禁雷暴天气从事装卸油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9.严禁未达到稳油时间、有效释放静电进行装卸油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0.严禁用汽车油罐车自带泵抽排储油罐底油,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11.严禁汽车油罐车打开罐盖进行卸油作业,对违反操作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2.严禁油罐膨胀阀不按规定启闭,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对违反人员单位负责人罚1分。
13.严禁未释放人体静电进入泵房、发油台、栈桥、油罐等爆炸危险区域,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4.严禁在加油、装卸油现场和油罐区使用非防爆通讯工具,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15.严禁使用非防静电绳进行计量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6.严禁不戴防护手套取用有毒试剂,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
17.严禁在爆炸危险区域使用非防爆电器和非防爆工具,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8.严禁计量员把油品直接倒入油罐,对违反操作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9.严禁不按规定悬挂警示牌、设置警戒线、隔断设施和监护措施从事电气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对监护人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20.严禁带电检修,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对监护人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21.严禁车辆带病运行,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4分。
22.严禁无证开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
23.严禁驾驶员不系安全带驾车,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
24.严禁不签订施工安全合同安排施工作业,对违反规定主管部门负责人罚3分。
25.严禁未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进行施工作业,对未按规定进行双交底及未按规定要求参与识别的部门管理人员罚3分。
26.严禁违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对违反操作规定人员罚3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7、严禁违反岗位操作程序操作,对违规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27.严禁动火、高处、有限空间、动土和临时用电等作业无许可作业票,对作业票管理人员罚4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2分。
28.严禁涂改、代签、补签作业票,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2分。
29.严禁作业票超期使用或超出审批作业范围作业,对作业票主管部门负责人罚4分。
30.严禁作业中操作人员离开作业现场,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对监护人罚2分。
31.严禁饮酒进入岗位生产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32.严禁危险化学品车辆未取得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准运证运输,对油库未按规定复核证件人员罚2分,对调运主管部门负责人罚1分。
33.严禁危险化学品驾驶员未持有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资格证和内部准驾证从事危险化学品车辆驾驶,对油库未按规定复核证件人员罚2分,对调运主管部门负责人罚1分。
34.严禁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中驾驶员离开作业现场,对现场监护人员罚2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1分。
35.严禁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导静电拖带未与地面可靠连接,对作业人员罚1分。
36.严禁要求部门或员工违反操作规程操作,对作业人员罚2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6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7.严禁要求无证员工上岗作业或替岗作业,对作业人员罚2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6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8.严禁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无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操作,对作业人员罚2分,对违反规定人员罚6分,造成事故的按反违章六项禁令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9.严禁强令他人违章驾驶车辆,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0.无安全合同而私自用工的,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1.因违章驾驶在一年内被交通管理部门记分达12分的,其后一年内不得驾驶公司车辆。
42.站(库)已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在巡检记录中未体现或体现未做防范措施,对巡检人员罚2分,对站(库)负责人罚1分。
43.新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而安排上岗的,罚库(站)负责人4分。
第六条对第三方违章的处罚
1.违反用火管理制度,没有办理火票或火票存在严重欠缺而动火的,对动火人罚款200到1000元/次张,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到5000元/次。
2.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而擅自施工动火的,对动火人罚款200元/次,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到5000元/次。
3.没有办理进有限空间作业票或作业票存在严重缺陷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对进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罚款200到500元/次张,对施工单位罚款5000元/次。
4.进行高处作业没有办理高处作业票或作业票存在严重欠缺的,对高处作业人员罚款200到500元/次张,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到5000元/次;高处作业者不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或从上往下(或从下往上)抛扔物件等违反规定行为,罚款200到500元/次。
5.施工作业过程中,未办理用电票或用电票存在严重欠缺的,罚款200到500元/次张;乱拉、乱接电或线路绝缘不好等违反规定行为,以及其他违反规定行为,罚款500元/处。
6.施工动土作业不按规定办理破土作业票或作业票存在严重缺欠,以及其他违反规定行为;对动土作业单位罚款500到20xx元/次张。
7.施工作业现场乱堆乱放,废旧料没有及时清理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到1000元。
8.未经分公司安全及消防部门批准,挖占油库消防道路或堵塞道路的,罚款1000到5000元/次。
9.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在库站内违章搭建临时工棚的,罚款500到1000元/次。
10.无安全合同而私自施工的单位,罚相关单位20xx到10000元。
11.特种作业人员没有持本工种特种操作证作业,罚款500元/人。
12.特种作业设备存在严重欠缺,未作相关安全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罚款500到5000元/台件。
13.由于第三方人员违章而造成事故发生的,其单位和事故责任者除了负责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外,依据相关法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事故责任者的刑事责任。
14.屡次违章者按本规定处罚加倍处罚,其他违章者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七条罚分说明
1.对累计记分6分的库站基层违章人员,将由片区进行违章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对累计记分10分的违章人员,由分公司安全科对违章人员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经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对年内累计记分12分的违章人员,建议人事劳资部门予以辞退。
2.对累计记分10分的机关和片区管理人员,扣发当月业绩工资50%,年内累计积分超过20分的,降级使用。
3.员工每罚1分扣罚业绩工资50元。在上级公司检查中被查处的问题,公司将加倍进行经济处罚。
第八条处罚执行办法
1.对违章者及事故单位的罚款由安全主管部门按本办法执行。
2.公司内部人员违章违纪的由公司储运安全处根据规定开具罚款通知书,送交违章人员或单位,由财务处收缴;
3.外来相关服务单位违章违纪的由公司储运安全处根据规定开具罚款通知书,发至相关被处罚单位及有关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责任单位从接到罚款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上交到公司财务处或由公司财务处负责从其上交的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4.公司财务处负责奖惩资金的帐务处理工作。
5.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6.公司对罚款的管理和使用,由公司财务处收缴建帐,公司安全部门提出使用计划报公司安全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用作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7.分公司处以罚款的款项,由分公司安全部门提出使用计划报分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用作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公司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条各分公司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储运安全处负责解释。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5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责任人下同)
二、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担任,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主任,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级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三、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各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销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四、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位及本单位其他工作,生活配置相应的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安技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保卫室或安技室提出意见,经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领导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职员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般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上级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五、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一)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的;
(二)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
(三)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四)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五)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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