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假调休规章制度

时间:2022-08-11 11:17:26 制度 我要投稿

员工请假调休规章制度(通用10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员工请假调休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员工请假调休规章制度(通用10篇)

  员工请假调休规章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请假程序

  第二条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三条 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条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五条 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请假标准

  第六条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表:

  第四章 请假规定

  第七条 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

  第九条 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请假。

  第十条 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修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第十一条 假期计算。

  1.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2.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二条 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条 员工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享受当年年假;凡安排疗养或休养的员工,其天数不足年假时,可以补足;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第十四条 公司中高级职员请假,均须在总经理室备案或审批,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常务会议批准颁行。

  员工请假调休规章制度 篇2

  第一条 总 则

  1、 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集团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集团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请假程序

  1、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2、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3、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4、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5、备案制度

  公司领导层干部无论因公私请假,均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各科长(主任)、经理等管理层无论因公或因私请假,获批准后,均需报人力资源科备案。

  第三条 各种假别及规定

  1、公事休假

  (1)员工因下列事由不能出勤时,经所属部门上级审查并向所属办公室报告确认后,作为公事休假。 ① 员工行使选举权,参加人民代表会议、政协会议及劳动模范大会等公共活动时。

  ② 所在区域内发生天灾、传染病(本人的疾病除外),交通截断或被隔离时。

  ③ 发生火灾、地震及其他不能预测的灾害,本人住房被破坏时。

  ④ 公司及地方政府规定或临时宣布的其他事由。

  (2)因公事休假时工资照常发给。

  2、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21个工作日。

  (2)若员工亲属住院需本公司员工护理者,按事假处理。

  (3)事假不发放事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例如:一位员工3月份请事假x天,当月实发工资总额为=月工资总额-(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30*x)。

  3、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一天(含)以内的可由部门经理酌情处理。一天以上应到市、区级以上医院确诊,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

  (2)员工病休假由员工持《诊断证明》,填写《员工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由各级领导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交集团办公室或子公司办公室备案。

  (3)员工班前患急症,应委托他人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代请假,并于就诊之日起3天内持急诊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超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无病假条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4)病假期间,不发放其病假期间的岗位工资(例如:一位员工3月份请病假x天,当月实发工资总额为=月工资总额-月岗位工资/30*x)。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1)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有关条款,公司规定如下:

  ① 累计工作年限未满10年的,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未满5年,医疗期为3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医疗期为6个月。

  ② 累计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20年的,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未满5年,医疗期为6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10年,医疗期为9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15年,医疗期为12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15年未满20年,医疗期18个月。

  ③ 累计工作年限满20年的,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未满5年,医疗期为12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10年,医疗期为18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10年,医疗期为24个月。

  (2)医疗期内病愈复工除有医院证明外,必须经公司工会鉴定后方可复工,参与竞争上岗:

  ① 医疗期3~6个月,医疗期满试工1个月。

  ② 医疗期9~12个月,医疗期满试工2个月。

  ③ 医疗期12个月以上的,医疗期满试工3个月。

  ④ 在试工期内,又患病累计休息半个月以上者停止试工,停发病假工资,发给病伤救济费。

  (3) 伪造病假证明或因打架、斗殴及其他不法行为而致伤者,均不能按病假处理。

  (4)对在企业长期病休,在外从事其他有工资性收入劳动的员工,企业停止其医疗期,并限期复工。对拒绝复工者,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5)医疗期工资发放参照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5、工伤假

  (1)因工负伤的员工,应持有关部门证明、医院检查证明和公司安全部门出具的“工伤”休假证明。

  (2)对工伤员工,需定期进行伤情复查,经医院复查确认痊愈的,应及时回原岗位上班,亦可另行安排适当的工作。

  (3)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准假3天,一次休完。

  (4)工伤期间工资发放参照公司所在地标准执行。

  6、产假和节育假

  (1)一般产假:休息3个月。

  (2)晚育产假:休息6个月。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15天。

  (4)护理假:配偶晚育休产假,给予护理假1个月。

  (5)人工流产,休息15天。

  (6)放置宫内节育器,30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7、哺乳时间规定

  (1)有不满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工作时间哺乳,每日两次,每次30分钟,也可以一次哺乳,时间为60分钟。

  (2)哺乳期可根据居住远近给予适当的路程时间,但每日每次最长不超过30分钟。有双生儿的女员工,每次增加哺乳时间30分钟。超生儿无此待遇。

  (3)超过哺乳时间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按事假处理。

  8、婚假、丧假

  (1)一般婚假:3天;晚婚(男25、女23)婚假:21天。婚丧假、产假和节育假,均为保障员工权益而由员工享受的假期,均需当时一次休完,不得推迟到以后休假。

  (2)婚假、产假和节育假,按规定程序审批前,需到集团公司办公室或子公司办公室签字备案。丧假,按规定程序审批前,需到公司办公室签字备案。

  (3)考虑到婚假的特殊性,员工若因工作繁忙当时不能休完的,经部门直接上级及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可在领取结婚证一年内休完。

  (4)婚丧假、产假、节育假等假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

  9、公司各种假别的工资、补贴标准:

  (1)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一倍扣除;

  (2)病假:按镇人民医院以上证明书每天补贴10元,最长为3个月,并取消工资及各种补贴、全勤奖;

  (3)工伤假:按镇人民医院以上证明书及部门证明人经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全额发放工资但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医药费全额报销,如个人行为造成将另行处理,特殊情况由劳动管理部门仲裁;

  (4)婚假:凭结婚证明(晚婚7天、非晚婚3天,含节假日),全额发放工资,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

  (5)丧假3天(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含节假日),全额发放工资,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

  第四条 公司请假相关规定

  1、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或上级领导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2、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

  3、 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3天内由部门主管核准,3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并报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2)主管级人员,假期3天内由办公室核准,3天以上由办公室审批,并报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3)高级管理人员请假由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4、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5、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6、公司主管级职员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7、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8、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9、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10、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11、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12、员工办理续假手续必须报请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经经理批准后方可续假;职员假满当天须到人力资源科销假;

  13、请假条应在休假前交人力资源科备案,作为考勤附件、计算工资依据。若请假条各级审批不符要求,作无效处理;紧急请病假/事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30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科。考勤人员且应于病假/事假销假后上班第一天,补交请假条;

  14、请病假者需提供医院开具的有效病情证明单,请事假者需填写事假申请单送交所在部门审核。有特殊情况需及时联系说明并补假。病情证明单、事假申请单原件交人力资源科备案;

  15、员工如赴外地出差须提前一天填写《出差申请表》报上级领导批准,并将《出差申请表》交人力资源科备案,作为考勤的有效附件;

  16、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

  17各部门要把各类请假与考核挂钩,与分配挂钩,严格请假制度,按月上报请假情况。

  第五条 附 则

  1、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补充。

  2、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请假调休规章制度 篇3

  一、凡我校教职员工,均应坚守工作岗位,努力工作,决不能擅离职守,有事有病的教职工必须在上班前持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假期满后到校办公室销假,否则以旷工、旷课论。

  二、假期种类和期限

  1、病假。因病不能坚持工作,必须请假治疗或休息的教职工可给病假,一天以上五天以内者须有医疗证明,教学人员上级上报分管校长批准假交校办公室备案,其他员工由各处主任批准。

  2、事假。教职员工确有重要事情,必须请假者,可给事假,但要严格控制(一般不得超过三天),上天以上三天以内教学人员上级分管校长批准假条交校办公室备案,其他员工由各处主任批准备案十五天至一个月以上者,需学校行政会通过。

  3、婚假。以区教育局文件精神实行。

  4、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病故,可给丧假三天,旁亲一天,不扣工资。

  5、产假。女教师工产假可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关于出勤方面的处理意见

  学校一切工作员,都应是学校学生的表率,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凡不请假离校和请假逾期又不办理销假手续者以旷工论处。旷工扣发工资办法:

  1、旷工1天扣100元,并扣发期末出勤奖励工资,并给予校内警告处分,3天以上学校解聘。

  2、旷课1节扣50元,未经请假不参加活动、会议作旷课处理(不足1节按1节课计算),因个人原因请假不参加会议、活动,每次扣10元。

  3、上班、开会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累计三次迟到,早退或溜岗1次视为旷课1节。

  4、全期无病、事假、迟到、早退现象,视为全勤,教学人员发全勤奖200元,其他员工100元。

  5、教学人员病假(凭病假条)每天扣20元,(每月调课后半天看病不扣工资)5天以上不享受服务工资(不含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不享受结构工资中的浮动工资及本月学校规定的全部福利,只享受本人原有的基本工资70%,一个月至三个月队不享受浮动工资及全部福利外,只享受本人原有的基本工资的50%三个月以上,浮动工资,基本工资及福利均不享受,以上情况均不得参加学校评优及续聘。其他员工病假每天按岗位工资加服务工资除以每月工作日扣除。

  6、事假每天扣30元(每月调课后半天事假不扣),3天以上不享受当月服务工资(不含3天)。事假一个月以上自行解聘。其他员工事假每天按岗位工资加服务工资除以每月工作日扣除。

  7、教学人员全期事假1天以上或3天以内,病假1天以上或5天以内,发出勤良好奖100元,其他员工事假每天按岗位工资加服务工资除以每月工作日扣除。

  8、全期病、事假超过第4条,全期全勤奖全部扣除。

  9、离职学习(非公派)长期病休和长期请假人员按条例第5条执行。

  10、事假、病假、旷工应记入教职员工的业务档案,作为评估教职工工作的依据之一。

  员工请假调休规章制度 篇4

  一、事假

  1、每位员工每个自然月内事假不可超过2天,超出天数做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2、普通员工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当面向组长提出文字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除外);

  3、普通员工如连请2天事假,需向总经理提出文字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

  4、工作时间内临时有急事,需向组长提出文字申请,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如上班前遇紧急情况,在允许范围内,根据请假总时间在事发两小时内向相关负责人电话请假,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人应于假期后上班当日补填假条,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

  6、各组长如需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当面向总经理提出文字申请,临时情况需向总经理进行电话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于假期后上班当日补填假条,并由总经理签字;

  7、如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一律按矿工处理,并追究本人及上级组长责任。

  二、病假:

  1、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事假用完则按旷工处理;

  2、病假工资按基本工资的80%发放;

  3、普通员工及组长请病假流程请参照第一部分。

  请假制度是内部管理一项措施,有利于各组长安排工作,管理人员要认清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务必抓好和落实,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如上规章制度。

  员工请假调休规章制度 篇5

  为了规范教职员工的管理,保护学校和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上级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教职员工的请假制度。

  一、教职工因病、因事需请假,应办理请假手续。由本人填写请假条,因病一般需附医生证明。一般不予电话或口头请假。

  二、教师请假在半天以内,由教导处批准,请假一天至三天由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中心校校长批准。

  三、教职员工结婚、分娩、丧事假,均按国务院规定给假,但必须办理手续后,交由教导处存档。

  四、教职工经医生证明病休或因事假的,应办好手续,其工作由组织安排,未经学校领导同意,不得私自找人代课或代工。

  五、教职工请假期间的待遇按上级相关条例执行。

  六、凡外出办事半天以内,必须给到学校办公室填写外出登记手续。

  七、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员工请假调休规章制度 篇6

  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公司规章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就对公司员工请假制度的管理工作,现规定如下:

  一、事假

  1、每位员工每个自然月内事假不可超过2天,超出天数做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2、普通员工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当面向组长提出文字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除外);

  3、普通员工如连请2天事假,需向总经理提出文字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

  4、工作时间内临时有急事,需向组长提出文字申请,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如上班前遇紧急情况,在允许范围内,根据请假总时间在事发两小时内向相关负责人电话请假,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人应于假期后上班当日补填假条,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

  6、各组长如需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当面向总经理提出文字申请,临时情况需向总经理进行电话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于假期后上班当日补填假条,并由总经理签字;

  7、如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一律按矿工处理,并追究本人及上级组长责任。

  二、病假:

  1、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事假用完则按旷工处理;

  2、病假工资按基本工资的80%发放;

  3、普通员工及组长请病假流程请参照第一部分。

  请假制度是内部管理一项措施,有利于各组长安排工作,管理人员要认清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务必抓好和落实,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如上规章制度。

  员工请假调休规章制度 篇7

  1、请假审批手续程序《员工请假申请单》

  E4需请假员工于请假前填写公司统一的请假条1个工作日

  如员工事先来不及填写请假条(如病假),需由员工亲属电话通知员工所在部门或行政及人力资源部1个工作日

  D4员工请事假三天以内、病假一个月以内,由所在部门经理进行审批1个工作日

  C4员工请事假三天以上七天以内、病假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核后,报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审批1个工作日

  A4员工请事假七天以上、病假三个月以上,由总经理审批1个工作日

  2、请假

  2.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不得无故缺勤,不得擅离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公务外出必须经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部门/单位负责人外出须经总经理批准。

  2.2员工因事(病)请假,应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按规定履行休假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如遇突发事件无法提前请假者,应及时以电话方式向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依规定代办请假手续(部门/单位负责人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3、迟到、早退

  3.1员工均须按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下,每次扣除薪金30元;15分钟以上(含15分钟)、2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

  3.2确有原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者除外。

  3.3员工一年内迟到和早退累计达10次的,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4、旷工

  4.1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4.1.1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岗或续假未经批准者;

  4.1.2无故缺勤2小时以上(含2小时),返回单位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也未补办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

  4.2对旷工的处理

  4.2.1旷工1天,按日标准薪资*3倍扣除薪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员工,日标准薪资按上月薪资收入/当月天数核算),同时不享受当月发放的慰问、奖金等福利,年终福利或慰问奖等视情节轻重予以部分或全额扣减;

  4.2.2连续或累计旷工达2天,视为重大行为过失,公司将与之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病假

  5.1员工请病(伤)假,应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按规定履行请假审批程序,并提交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因病批准休假但无法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有效证明的,则按事假处理。

  5.2员工病(伤)假在一个月(含累计)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累计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由行政人事部批准;累计三个月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病(伤)假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5、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医疗期期限依照国家有关医疗期规定执行。

  5.3员工医疗期满后返回岗位工作时,如不能从事原工作,公司也无法调整岗位或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将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5.4员工病(伤)假工资计算方式详见《薪酬与福利》。

  6、事假

  6.1员工请事假须讲明事由,并填写《请假申请表》,事假三天(含累计)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累计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的,由行政人事部批准;累计七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

  6.2全年累计事假十天以下,事假1天扣1天日标准薪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员工,日标准薪资按上月薪资收入核算);全年累计事假超过十天(含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的,事假1天扣1.5天日标准薪资;

  6.3全年累计事假十五天(含十五天),公司有权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7、出差考勤

  因公参加社会活动、赴外地出差,依公司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视为正常出勤。行政人事部做好出勤记录,作为薪酬计算和考核依据。

  员工请假调休规章制度 篇8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管理,规范员工考勤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和请假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考勤管理,特殊工种由该工种主管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考勤管理,并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

  三、考勤管理部门职责

  1、行政人事部全面负责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各部门考勤制度的建立。

  2、行政人事部负责收集、统计《员工请假单》,并对员工上下班刷卡进行控制和管理。

  3、各部门负责人参与控制考勤管理,设立兼职考勤员,负责本部门考勤方面问题与行政人事部相互沟通。

  四、考勤办法和要求

  1、公司考勤采用智能化、数字化方式对全公司员工日常出勤情况进行管理——即打卡考勤。

  2、员工考勤是公司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的基础,是支付工资、员工考核的重要依据。

  3、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公司规定时间到岗和离岗,自觉打卡、接受监督、服从管理。

  4、行政人事部每月统计员工的出勤情况,并于次月4日以前将人员出勤情况汇总报送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进行审核签字,行政人事部于次月6日以前将审核签字后的汇总考勤表报送财务部,以此作为支付员工工资的依据之一。

  5、考勤员应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原则、不弄虚作假,做到如实统计,汇总考勤数据。

  6、考勤原始记录保存时间为二年。

  五、考勤规定

  1、工作时间:公司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实行标准工时制,具体工作时间根据季节情况,予以确定通知全体员工。

  2、员工每天上下班均需打卡。

  六、考勤内容

  员工未在规定上班时间内刷卡或虽然打卡但未按时到工作岗位工作的视为迟到。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1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处理。连续迟到三次(1小时以内)或月累计迟到五次(1小时以内)以上者除按迟到处理外,另累计旷工 2天。

  2、早退

  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提前刷卡或离岗视为早退。早退处罚规定比照迟到条款处理。

  3、旷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

  ①、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擅自离岗的;

  ②、特殊情况下请假事后一个工作日内不补假条的;

  ③、假期已满,逾期未归的;

  ④、不服从工作调动,未按调令期限内报到上岗工作的;

  ⑤、无故不打卡而事后又未提供任何证明的。处罚规定:

  旷工不足2小时,扣罚旷工者1天工资;旷工2小时至3小时(不含3小时)扣罚旷工者2天工资;旷工3小时以上者扣罚旷工者3天工资;旷工12小时(含12小时)者给予辞退处理。

  七、事假

  1、员工因事而不能上班者,应请事假;

  2、事假应事前半个工作日内办妥请假手续;若遇到临时突发事件,不能事前请假,须电话或让他人代为请假的,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事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3、事假以小时和天为单位计算,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小时以上者按一天计算。

  4、员工在事假期间患病的,按事假处理;

  5、请假权限:员工事假1天内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批;员工事假2天,一般管理人员事假1天,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员工事假3天以上(含3天)一般管理人员时间2天以上(含2天),中层管理人员事假1天(含1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6、事假期间停发工资;

  7、员工每月累计事假不得超过5天,超过者,视情况按以下条款之一处理; ① 按旷工处理;②调整其到行政人事部待岗培训(其间工资按待岗员工工资待遇发放)。

  8、婚、产、节育、哺乳、工伤、奔丧假不计入事假内。

  八、病假

  1、员工因病不能上班者,应请病假;

  2、病假必须提供医院疾病证明,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

  3、员工请病假应提前办妥请假手续;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办理手续的,必须班

  前1小时以外电话向所在部门领导请假或让他人代为请假,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假后第

  一个工作日内应补办病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4、员工因打架斗殴,酗酒等造成伤病的按旷工处理。

  九、工伤假

  1、员工因工伤(含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必须有医院诊断证明,停工留

  薪一般不超过12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工伤医疗期间工资按照其上一年度其本人平均工资发放,具体按《工伤保险条例》有

  十、补休

  1、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各部门应严格控制节假日加班人数,如确因工作紧急需要加

  班的,需履行加班申请手续;

  2、员工如有加班可以安排调休,调休期间应与加班时间相等,调休时间应安排在当月,

  当月不调休者,以后不得在调休;

  3、调休应到本部门办理调休手续。

  十一、婚假

  1、员工达到适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享受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龄(女

  23周岁,男25周岁),可享受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婚假期间工资按其本人休假天数内正常出勤应发工资的100%发放。

  十二、产假及节育假

  1、根据国家规定,凡符合计划生育的女员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30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后立即做结扎手术的增加7天;

  2、符合晚婚晚育者,男方可享受护理假7天,请护理假时,男方凭女方单位出具的护理证明,经批准后,在婴儿满月前一次性休完;

  3、产假、节育假期间按其本人假期间正常出勤发放基本工资。

  十三、奔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夫、妻、子、女)死亡的给假3天,并根据远近给予相应的路程假;属于本人抚养的同居家属或兄、弟、姐、妹、岳父、岳母、公、婆死亡的经批准可给假期1到3天(不含往返路程时间);

  2、丧假期间工资按其本人休假天数内正常出勤应发工资的100%。

  员工请假调休规章制度 篇9

  第一条 总 则

  1、 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须先口头征得经理同意,再从办公室索取请假条填写。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领导审批。(临时请假1小时内不需)。

  2、各级管理人员应在确定不影响正常检测安排的前提下批假。较长假期必须交接手头工作,以确保工作连续性。

  3、一般情况下,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提交请假条,不允许临时(已过到岗时间)请假,不允许找人代请假,不允许事后补假。有特殊情况,也应在上班以前亲自致电经理请假,回来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员工请病假,不超过三天的,可直接审批,超过三天的须提供县级医院的诊疗证明,方可审批。

  5、主任级以上管理人员在请假期间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并随时服从公司安排。

  第三条 各种假别及规定

  婚丧嫁娶、工伤以及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按实际情况经开会协商后再行处理。一般情况下:

  1、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以10天为限。

  2、病假:因病治疗修养者,每年累计以30天为限。

  3、婚假:

  ②子女结婚可请假5/15天(包括法定假日);

  ③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5天。

  4、产假:

  ①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含产假休假15天);

  ②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流产假为15——2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流产假为60天。女职工享受流产假,必须是计划内生育,限终生只能享受一次。特殊情况按实际情况经开会协商后再行处理(以上假期均包括节假日)。

  5、丧假:

  ①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10天(包括节假日)。

  ②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的丧亡可请假5天(包括节假日)。

  ③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3天(包括节假日)。

  4请假时间规定1-5天,6-10工资推迟发15天发11-15工资推迟发一个月发。 请假本月满勤没有, 取消优秀员工评比。

  第四条 奖惩制度

  1、请事假期间员工工资一律不予支付(工伤除外)。

  2、组长须关注员工满假未归现象,要及时联系跟踪,并知会人事部。

  3、未履行以上请假手续、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到岗者或请假期满不主动销假者,按旷工论处,旷工一日,罚款100元,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积旷工五天者,按自动离职论处,扣发其所有工资。

  第五条 附 则

  1、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负责解释、补充。

  2、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请假调休规章制度 篇10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保障员工正常作息时间,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加班和调休。

  第三条责任:

  3.1、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程序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行政人事部,并负责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核实。

  3.2、各部门负责人对所管部门人员的加班频次、时间安排,部门经理负责审核,行政人事部进行审批。

  3.3、各部门负责人和行政人事部经理要严格控制一切形式的加班。

  第四条 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实行(指星期日)加班调休。

  第五条 加班申请及记录

  1. 星期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或星期六的下午五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公司的行政人事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 法定假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五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本公司的人事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 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4. 加班时数:星期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5. 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6. 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行政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

  7.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8. 未经批准的加班,员工出差超过正常工作时间或在假期内,员工参加讲座、会议、培训或公司社交宴请等超过正常工作时间或在假期内。上述情形均不属于加班,公司不会为此支付相应报酬或给予调休。

  第六条 加班调休与工资支付

  6.1 、加班调休

  (1) 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享受不定时工作制,则不享受加班调休。

  (2)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但按现目前公司上班作息时间并未达到标准工时制度,所以星期六加班不拿入调休。

  (3)员工加班后各部门首先安排调休,星期日加班与平时延时加班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给予3倍同等时间的调休,所在部门经理须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调休单位为半天,不足半天的不能调休。

  (4)员工也可要求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调休时间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在六个月内安排员工调休。

  (5)调休需填写《调休单》。

  6.2 加班工资计算

  (1)员工如无法得到调休的或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日工资标准按照基本工资除以21.75天计算,用日工资标准除以8小时却得小时工资标准,在计发加班加点工资和请事假扣发工资时,均按此标准执行。

  (2)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员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补贴;安排员工在公休日(星期日)工作的,按照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补贴,依法安排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新年(1 天)、春节(3 天)、清明节(1 天)、劳动节(1 天)、端午节(1 天)、中秋节(1 天)、国庆节(3 天)。}工作的,按照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补贴。

  第七条 附则

  (1)本制度之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本制度自20xx年09月0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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