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幼儿园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15 05:55:54 毅霖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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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幼儿园管理制度(精选15篇)

  现如今,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民办学校幼儿园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民办学校幼儿园管理制度(精选15篇)

  民办学校幼儿园管理制度 篇1

  1、园长接受校长聘任,是校长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负责幼儿园的全面管理,主持全园工作,幼儿园管理制度大全。

  2、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全面贯彻《幼儿园工作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

  3、主持制定全园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确立分级管理目标,建立结构合理、协调灵活、反馈及时的科学管理机制。定期召开园务会,深入第一线检查各项工作实施情况。

  4、负责全园教职工的聘任、调整园内工作人员结构,定期对保教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作出正确评估。

  5、全面了解教育、教研、卫生保健及膳食管理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尽量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工会及教代会的'作用,发扬民主,尊重人格,加强“爱心、和谐、团结、向上”的园风建设。

  6、全面掌握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开展经常性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修养。关心教职工的生活,改善生存环境,维护合法权益,增强向心力,提高凝聚力。

  7、定期召开家长会,展示教育成果,宣传家教方法,听取家长意见,提高办园质量。

  8、及时了解国内外幼儿教育动态,研究幼儿教育新成果,关注幼儿教育发展的新动向。

  民办学校幼儿园管理制度 篇2

  1、幼儿园成立创安领导小组,未保领导小组及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及护校队。安全工作层层负责、落实到人。

  2、及时传达、宣传和学习上级领导有关安全文件,提高老师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意识。

  3、定期对全园教职工进行消防讲座等培训。

  4、建立和执行房屋、设备、消防、防盗交通等各项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执行食品、药物的管理制度。并落实安全工作每日巡查制度。

  5、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卡制度,加强门卫管理,平时要关好门,对来访者进行询问登记,严防幼儿走失。

  6、食堂定点采购,并实行查证制度,四十八小时留样制度。食堂对食物的`操作与保存应注意卫生,以免食物中毒。

  七、加强卫生防疫工作,严格执行消毒制度及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做好春、秋传染病高发期的消毒工作。医务室按时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并把好晨检关,以免传染病蔓延。

  八、定期组织教职工进行体检。

  九、利用活动、游戏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我防范的教育,防止发生触电、走失、摔伤、烫伤、食物中毒、吞食异物等事故。

  十、定期检查更换重点部门(财务室、电教室、档案室、广播室等)的消防器材。

  十一、发生重大事故应及时启动预案。

  民办学校幼儿园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

  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一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二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三条

  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慢性的`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四条

  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条

  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

  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

  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的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行为。

  第十四条

  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为主的幼儿园,可以使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

  第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

  幼儿园可以根据本园的实际,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但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七条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

  第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条

  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章幼儿园的行政事务

  第二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建设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园舍、设施的标准。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

  幼儿园园长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并向幼儿园的登记注册机关备案。幼儿园的教师、医师、保健员、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由幼儿园园长聘任,也可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可以依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费、教育费。

  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幼儿园园舍和设施,不得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不得干扰幼儿园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予以奖励:

  (一)改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设和设施的。前款所列情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一九九X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民办学校幼儿园管理制度 篇4

  一、预防烫伤

  1、保温桶、热饭、热菜、热汤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禁止热源进班。

  2、不允许幼儿进厨房、配餐室、锅炉房、配电室等危险区域,进出时须随手关门防止孩子私自溜入、误入或跟随教职工混入其中。

  3、幼儿进餐、饮水或喂药时,温度要适宜,手摸杯子不烫手为宜。

  二、预防外伤

  1、清除园内房屋、场地、教玩具等设施、设备和物品、物件所存在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墙体的拐角、柱子的棱角、器械边角等要做好软化包装处理和安全防护措施保持安全圆滑,不留隐患。

  2、组织户外活动时,教师要随时观察每个孩子,及时清点人数,规范孩子的违规违纪行为。

  3、外出活动时,范围不要太分散,要在教师的视线及可控范围内。

  4、桌椅、板凳、教、玩具等要没有毛刺,饮水桶、毛巾架等要固定好。

  5、剪刀、刀子、针等锐利物品要放在成人专用材料柜、储藏室内,要放在幼儿够不着、摸不到的'地方。

  三、严防异物导入耳、鼻、喉、口、气管等处所造成的伤害(简称异物伤害)

  1、给幼儿投入的玩具要较大,防止幼儿误把小玩具当食物吃进肚子或含在口中。

  2、进行户外活动时要注意幼儿是否捡了石子、小棍等物品,如发现要及时清除,防止幼儿把异物塞进耳、鼻、喉、口中。

  3、如发生异物进入耳、鼻、口、气管的安全事故时,教师不要随意采取措施,弄清情况后,在保健医生的协助下进行科学安全的排除。如保健医生或老师都解决不了,应及时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并立即通知家长、园长。

  4、每天晨检、午检时要询问孩子是否带有异物,发现后统一收缴,由教师集中保管。

  5、幼儿睡眠时,值班教师要随时巡视幼儿睡眠情况,观察幼儿是否在被子里吃豆子、巧克力糖、咖啡糖、泡泡糖、花生、胡豆、果冻、糖果等食品,防止食品被孩子误吸入气管。

  6、建议家长不要给孩子佩戴各种饰物。

  7、建议家长不要让孩子携带零食或不适玩具入园。

  四、预防中毒

  1、儿童活动室内不准存放有毒物品。消毒液、洗涤剂、洗衣粉、洗手液等物品禁止存放在教室及活动室内,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专用物品柜内。

  2、培养孩子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让幼儿学会并养成不把物品放在嘴里的良好习惯。防止塑料或其它材料的玩具或物品对孩子所造成的中毒事故。

  3、食堂每日购进的食品,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执行,采购食品时要索要票据,防止有毒食品和过期变质的食品购入。

  五、预防走失

  1、建立科学规范严格的接送制度,在园内安装监控。送孩子入园时,家长要与教师见面,把孩子送到教师手里,方可离开,不得让孩子单独行动。

  2、接送人员要固定,授权委托人的信息要提前输入幼儿园的接送系统和智能监控系统或录入幼儿园的接送登记系统,实行专人专送,专人专接。

  3、家长如遇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接送孩子时,应与班上老师提前联系或将书面委托交给受托人带回幼儿园,并提前知会园方,否则不与放行。

  4、门卫要坚守岗位,发现没有家长带领的孩子,不得放出幼儿园大门,并通知园长办公室或当班老师。

  5、进行户外活动回班或交接班时,教师要及时清点人数,防止孩子走失。

  6、禁止孩子单独离园。

  7、禁止未成年孩子单独来园接送幼儿,若家长执意要求,须让家长做出书面承诺和责任免除保证,以防事故发生后所引发的连带责任。

  8、预防触电。

  9、录音机、手提电脑须放在幼儿够不到的地方。

  10、电源插座(尤其是接线板)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11、经常检查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民办学校幼儿园管理制度 篇5

  一、组织领导制度

  (一)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体制。

  (二)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学校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部门,落实到教工,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三)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学校各项制度和规范,把文明学校的创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四)根据上级关于创建文明行业的'部署,认真完成创建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安排阶段性工作,并组织实施。

  (五)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协调处理解决。

  二、分工负责制度

  (一)建立创建文明学校工作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二)主要负责人总揽文明学校创建的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文明学校创建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三)工会、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群众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文明学校创建的共建任务。

  三、会议制度

  (一)定期召开创建文明学校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创建文明学校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二)每学期召开文明学校创建工作动员学习会,对创建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对创建意义深入学习,鼓励全体教工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创建工作中。

  四、检查督导考核制度

  (一)每学期对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强化社会监督,对创建文明学校实施全面监督。

  (三)采取座谈会、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五、奖惩激励制度

  (一)每学期开展“文明教工”“微笑教工”“爱心教工”“师德标兵”等评比活动,对成绩突出的教工给予奖励,提高广大教工创建积极性。

  (二)创建文明学校工作与绩效考核、年度考核挂钩。

  (三)建立创建文明学校经费保障机制,保证给创建工作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创建文明学校工作有序开展。

  民办学校幼儿园管理制度 篇6

  1、室内外卫生分片包干,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进行抽查检查。

  2、幼儿玩教具每周消毒一次,一巾一杯天天消毒,餐具餐餐消毒,活动室寝室每日消毒,每月翻晒被褥一次,每月清洗床褥一次。

  3、要求幼儿饭前便后要洗手,饭后漱口,每周剪指甲。

  4、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午睡后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5、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要立即隔离。所在班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来园。

  3、对患儿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4、对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班和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幼儿,幼儿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5、离开幼儿园满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未接触传染病的'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应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民办学校幼儿园管理制度 篇7

  (一)环境卫生

  1、建立室内外环境清洁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星期三),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

  2、经常保持室内开窗通风,厕所清洗消毒、玩具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以及绿化美、环境美。

  (二)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饮水杯毛巾个人专用,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

  2、幼儿饭前便后要洗手。

  3、饭后漱口,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

  4、桌面餐前要清洁擦拭并消毒,餐后要擦拭干净。

  5、循环使用的餐具每次使用后,分班级进行消毒。

  6、生吃瓜果要洗净或削皮,并防止食用的污染。

  7、接触儿童饮食的工作人员工作前要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8、要求幼儿每周剪指甲一次,每天带条干净的`小手绢。

  9、要求幼儿服装整洁,被褥勤晒,床单一月洗一次。

  10、保护视力,室内要注重采光,损坏灯具及时修理,看电视一次时间不宜过长,看时不能离得太近,电视机安放高度要适中。

  11、注意幼儿用眼卫生,保护幼儿视力,正常教学月中不能看电视,中大班每天坚持做眼保健操。

  12、注重幼儿的情绪,冷热及时增添衣服,生病要立即送医院或通知家长。

  民办学校幼儿园管理制度 篇8

  一、接送制度

  1、家长应把幼儿送到班上,交给老师并做好相关登记。

  2、出园时老师应把幼儿亲自交给家长,或家长要与老师打声招呼。

  3、幼儿离开幼儿园大门时应由家长牵带,防止幼儿一人走失。

  4、委托他人接送者,幼儿家长要电话告知老师并向老师办理登记手续。

  二、工作制度

  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上班集中思想,业务精益求精,克服出勤不出力的庸人主义。

  2、每天上班应检查登记户外运动器材,定期对户外器材安全性进行全面检查。

  3、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4、因事需临时合班,必须报校长批准,无大事不能随便合班学习生活。

  5、老师应充分作好上班前的准备工作,带班时不使用手机、不干私活、不离岗。

  6、开展户外活动时,不得让幼儿独自留在室内,幼儿要在老师的视线范围内进行活动;教师要教育幼儿不从台阶等高处往下跳,以防摔伤。

  7、幼儿如三天没有来园,要及时与家长联系了解其原因,并做好记载。

  8、班上小刀、剪刀、针、图钉等用品要放在柜子里。

  9、食堂食物、开水应降温后方可进入班级,谨防幼儿烫伤。

  10、发现班级开关、插座、窗户损坏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总务组进行维修。

  11、药物及日用洗涤品等,应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或放在柜子里。

  12、老师给幼儿服药后要及时进行登记;在幼儿服药、就餐后,要注意观察幼儿的表现,发现异常变化要及时汇报园部及送医务室进行检查及处理。

  13、幼儿进餐时,教师要检查食物成分,督促幼儿细嚼慢咽,防止噎着。儿童进餐时间不少于二十分钟,保证儿童吃饱每餐饭。

  14、教师每天要检查幼儿有否带危险物品来园,谨防幼儿将异物放入口鼻、耳中。

  15、执行安全零报告制度,每天向安全主管汇报幼儿及班级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

  16、凡学校规定的学习教研活动时间及集体会议时间,晚到者以迟到论处,不到者(特殊情况除外)按旷工论处。

  17、儿童活动室及卧室经常通风换气,地面桌椅干净整齐,消灭四害,为儿童提供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

  18、保护视力,室内要注重采光,损坏灯具及时修理,看电视一次时间不宜过长,看时不能离得太近,电视机安放高度要适中。

  19、幼儿如无故缺席要采取多种方式同家长联系,争取家长配合;定期开家长会,经常向家长宣布幼儿保健知识,

  20、建立室内外环境清洁制度,实行门前“三包”,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21、凡借用教具、图片、仪器、录像带、录音带等,因保管不慎造成损坏、遗失的,视情轻重、损失大小罚款赔偿。

  三、安全制度

  1、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园所内一旦发生传染病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2、幼儿安全教育“五不”:不触摸各种电器开关;不乱食花、草、种子、药物、食品;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不放脏东西和危险品在口袋里;不离开老师。

  3、带班时间不得与人聊天,不得离开幼儿;不允许幼儿离开老师的视野。一般情况下,不接电话和会见客人。

  4、活动前做“三检查”(即检查场地、设备、幼儿情绪、衣着);“一交待”(向幼儿交代纪律与玩法);活动时注意观察幼儿活动内容和方式;活动后清点幼儿人数并讲评。

  5、拿饭、拿水时要打招呼,要躲开幼儿走。刚煮沸的汤和水要加盖放在幼儿碰不着的地方。开饭时,饭菜、汤不烫手才能让幼儿端,饭、菜、汤不能从幼儿头上过。不随便倒开水。

  6、幼儿进食时不得谈笑,不得含饭在口中就去做其它事。

  7、药品和洗涤水(粉)的保管:①写好名,(幼儿的药品要写好药名和人名,洗衣粉、开水瓶等放置幼儿拿不到的地方);②大人的无论什么药都不能放在外面。

  8、不让幼儿接触电源开关、刀器、滚水和火。

  9、下班前要仔细核对幼儿人数;关好门窗;关掉电器、开关;锁好贵重物品。

  10、幼儿受伤后,当班老师要冷静沉着,耐心询问、仔细查看伤口。如果是烫伤要迅速离开热源,是骨折要固定好伤口位置,再迅速护送到医院处理。

  11、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出现责任事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其他责任人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

  四、教育制度

  1、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幼儿每天做一至二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2、在正常天气下,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个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春季锻炼。

  3、创造条件充分利用阳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4、锻炼经常和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适合不同年龄的特点,对体弱的幼儿给予特殊的照顾。

  5、利用活动、游戏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我防范的教育,防止发生触电、走失、摔伤、烫伤、食物中毒、吞食异物等事故。

  6、坚持教育规律,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7、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业务学习。积极创编教材,制作教具,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水平。

  8、坚持做好交接班工作,一般情况口头交接,重大情况要作书面交接。家长特殊要求、患儿药品、物品要登记交接。

  9、做好家长工作,向家长宣传正确的教养方法,每周向家长公布本周及下周的教育内容,以便家长心中有数,积极配合。

  10、对幼儿态度要和蔼可亲,细心观察幼儿,有计划有目的的地选择教育内容,运用多种教育形式,促进幼儿在不同水平上获得发展。

  11、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如饭前便后用肥皂流动水洗手,定期洗澡、理发剪指(趾)。

  12、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科研活动及业务学习,认真开展各类游戏活动,制作教玩具并创设教育环境。认真填好每天教育日志。一学期写出一至两篇质量较高的经验总结或论文

  民办学校幼儿园管理制度 篇9

  1、教师务必遵守作息时间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幼儿有不舒服的状况,要及时协助处理,同时要了解原因,安抚幼儿,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报告园长。

  3、教师认真备课,务必提前备前,保证每一节课都要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

  4、教师带班不接待人,进班不跷二郎腿,不坐桌子。

  5、教师有事务必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一切按旷工处理。

  6、值班老师应遵守值班时间,比正常上课提前--分钟,下班推迟--分钟,当班和值班时间不能私自离开幼儿。

  7、坚持使用普通话教授幼儿。

  8、教师认真组织好幼儿的学习生活,在玩大型玩具时务必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私自玩耍,幼儿离园时务必把幼儿送到家长手中。

  9、因工作失误造成一般职责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跟班教师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事故,导致幼儿住院医疗的,当班教师务必承担--%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和其它事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于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主要职责,扣出工资。

  10、全勤的教师每月应发全勤奖--元,有迟到早退现象无全勤奖,迟到一次扣每月工资--元/次,旷课教师--元/次,学期结束时,各方面表现优秀,且班级没有安全事故的将奖励教师--元。

  11、同事之间应团结互助,不斤斤计较,严禁教师之间闹情绪,打架事件的发生。

  12、接送幼儿时,务必做好记录,禁止陌生人接走幼儿,防止冒领幼儿。

  13、各班教师下班后,离园之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14、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的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应对家长和来宾,并务必要态度好,不与家长争吵。

  15、教师在上班时,要把全部经历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接电话不能超过--分钟,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严格做到:"视线不离开孩子"。

  民办学校幼儿园管理制度 篇10

  1、幼儿园食堂要依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定期年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每天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厨房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追究相关违规人员责任。

  民办学校幼儿园管理制度 篇11

  1、接受新生的教师,在幼儿入园前应进行家访;各班教师每学期根据情况进行家访;对缺勤一周以上幼儿必须进行家访。

  2、教师平时通过家长联系,及时与家长沟通信息,双方共同配合,进行教育;期末与保健人员共同填写幼儿发展情况报告单,向家长报告幼儿在园各方面情况。

  3、在家长接送幼儿时,随时与家长联系,争取家长的了解、支持与配合。

  4、每学期召开全园家长会或班家长会一次。

  5、每学期各班可结合家长会向家长开放活动半日,使家长了解幼儿园工作及自己孩子各方面的'表现。

  6、开办家长学校,向家长介绍科学育儿知识。

  7、建立家长园地,向家长宣传有关教育和卫生保健知识。

  8、邀请家长代表参加园务委员会等。

  9、设园长接待家长日和家长意见箱,广泛听取家长意见。

  10、为解决家长实际困难,坚持值班制。

  民办学校幼儿园管理制度 篇12

  1、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2、教师要热爱学生,关爱学生,以正面教育,鼓励表扬为主,以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学生,以自我的良好行为习惯潜易默化地影响学生。

  3、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4、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3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5元次,旷工者扣20元次。

  5、工作中造成轻微职责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景之一,教师本人负责向家长解释,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职责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转学,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发当月奖金,若无不安全事件发生,当月兑现50元安全奖。

  6、各班放学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师生外出活动时,注意及时关灯、空调、电扇等。

  7、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应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

  8、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9、同事之间应当团结互助,不斤斤计较,严禁同事之间闹情绪,互相诋毁、有损教师形象的事件发生。(出现此类事件,批评、教育不改正者且情节恶劣者,为了维持教师队伍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做劝退处理)

  民办学校幼儿园管理制度 篇13

  为进一步推进端州区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加大扶持力度,规范办园行为,促进我区民办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幼儿园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广东省幼儿教育指南》以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民办幼儿园规范管理指引意见:

  一、确立正确的办园思想

  1、树立依法办园、依法治教的办园思想,举办合法规范幼儿园。

  2、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确立科学的办园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广东省幼儿教育指南》,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认知规律,以游戏为基本的活动形式,以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为重点,使体育、德育、智育、美育诸方面的教育相互渗透和有机结合,促进幼儿身心活泼、和谐、健康和个性化发展。

  3、应具有科学明确的办园宗旨和培养目标,并能在幼儿园建设与管理中较好地落实。

  二、规范组织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园务委员会。园务委员会由园长、副园长、保教主任及教职工等成员组成,做到职权分工明确,实行科学民主化管理。

  2、建立由园长任组长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依法建立和落实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建立家长学校。建立家园联系制度。通过设立开放日、定期召开家长会、设立家教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指导、帮助家长掌握科学育儿知识,更新教育观念。

  三、规范园务管理

  1、幼儿园不得擅自委托其它组织或个人承包幼儿园。

  2、园长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证和园长上岗证,教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按等级标准配置保教人员,用工制度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3、幼儿园有中长期发展规划,每学年(学期)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积极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会议、活动,自觉接受教育、卫生等部门对幼儿园的各项工作指导、检查,及时上交各类书面材料。

  4、招生简章和计划须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5、规范档案建设。建立基本的管理档案,主要包括:幼儿园审批档案、教师聘任与考评档案、幼儿入园与个体评价档案、计划与总结档案、教研与培训档案、安全与卫生保健档案、组织机构与职责制度档案、资产与财务档案、年检与统计档案、各类文件档案等。

  四、规范安全卫生工作

  1、加强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建立安全领导小组,园长任组长;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有计划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组织师生开展一次逃生自救演练。消防通道要确保畅通,落实好人防、技防、物防等安保措施。

  2、按有关规定取得房屋质检合格意见书、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食品卫生许可证;定期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接送车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安全。

  3、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并取得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卫生保健制度健全,并能贯彻执行。

  4、对入园幼儿查验《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查验证明》,督促家长完成幼儿的计划免疫接种。

  5、新生需经卫生部门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体检合格方接受入园。幼儿体检受检率和年检率达100%。离园时间超过3个月的幼儿重新体检合格方接受回园。教职工每年在卫生部门指定的机构体检1次,年体检率达100%。

  6、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有关规定,杜绝食物中毒。厨房工作流程合理,工作人员操作规范。采购食品索取生产商和供应商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近期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证明)和购物凭证等,台帐保留两年以上。按规定进行幼儿食品留样,留样48小时,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有记录。

  7、卫生保健人员每周为幼儿制定营养均衡的带量食谱,厨师按照食谱备餐,每周公布食谱,每学期至少进行1次膳食调查。幼儿伙食费专款专用,幼儿与教职工伙食严格分开。

  五、规范保教工作

  1、幼儿园应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广东省幼儿教育指南》实施保育和教育,确立教育目标,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杜绝小学化倾向。

  2、幼儿园的教育目标和内容围绕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而确立。每周教学活动安排考虑到语言、科学、艺术、健康、社会等各领域的均衡。学习内容结合幼儿实际生活经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关注对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各方面的培养。

  3、教室里设置多种活动区角,有语言区、益智区、美工区、角色区和建构区等。区域规划布局合理,动静分开,方便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的开展。每个学习区域有标志及玩具柜,有充足的学习材料,便于幼儿选择。

  4、幼儿园应使用经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使用的.正规教材,以方便区内幼儿园之间的教研活动进行,不得使用盗版教材和非法出版物。课程设置规范,保教工作常规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的一日活动。每天保证户外活动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1小时,幼儿两餐间隔不少于3小时。

  5、积极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评优评先、业务培训等活动。

  六、规范财务工作

  1、幼儿园必须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设立财务账册,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幼儿园收取资金、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幼儿园存续期间,均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2、幼儿园收费可按教育成本、社会供求状况自定标准报教育、物价部门备案并公示,未经备案和公示,不得收费。调整收费一般在学期末操作程序,新学期实施新标准。

  3、幼儿园收取的幼儿伙食费要实行民主管理,单独核算,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不得挤占、克扣和挪用。当月盈余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每月应向家长公布伙食账目,接受家长的监督。

  4、幼儿园应参照国家相关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已签订合同的教职工,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5、幼儿园办学所积累的资金应用于幼儿园建设,不得抽逃和挪用。

  6、幼儿园每年度应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教育行政部门内审机构)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公示。

  七、明确法律责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许可审批机关或其他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对不予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擅自分立、合并幼儿园的;

  2、擅自改变幼儿园园址、名称和举办者的;

  3、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4、发布虚假招生简单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5、内部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学秩序或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6、利用无安全保障的运输工具接送幼儿或接送的交通工具未经交通部门检查许可的;

  7、不设立账册,有乱收费行为的;

  8.、教职工工资和福利标准低于当地职工最低标准或不按规定办理教职工社会保险的;

  9、抽逃、挪用、私分办学资金或办学积累的;

  10、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11、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幼儿园的。

  12、安保工作未落实,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13、无证办学擅自招收幼儿的报请登记管理机关依次法予以处罚。

  八、加强年审与统计管理

  1、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年依据《广东省社会力量办学检查办法》、《端州区民办教育机构申办审批和年审制度》标准组织对幼儿园进行年审(一般在7月底前完成)。对于年审优秀的予以奖励,对于年审不合格的要求限期整改。年检结果将及时公布在教育网站或相关媒体上,接受社会监督。

  2、每年9月20日前,主动按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年度统计报表,以及在园幼儿登记表。准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统计的相关资料数据。

  民办学校幼儿园管理制度 篇14

  1、教师要热爱学生,关爱学生,以正面教育,鼓励表扬为主,以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学生,以自己的良好行为习惯潜易默化地影响学生。

  2、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3、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3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1元/次,旷工者扣20元/次。

  4、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5、因工作造成轻微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向家长解释,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转学,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发当月奖金。

  6、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7、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

  8、各班放学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师生外出活动时,注意及时关灯、空调、电扇等。

  9、同事之间应该团结互助,不仅仅计较,严禁同事之间闹情绪,打架事件的发生。

  10、一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11、教师要认真备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

  12、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大型玩具没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玩耍。

  13、坚持使用普通话教授学生、组织指导幼儿活动。

  14、幼儿出现呕吐或身体不舒服等情况,要及时协助处理,同时要了解原委,安抚幼儿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15、每天做好交接班工作,早晨家长送孩子时要把把学生所带的用品、玩具或换洗小被等物品记录清楚,如有服药的儿童需做好记录,按照家长要求给学生按时服药。

  16、新进学生必须做好登记,办理交接卡,无卡禁止陌生人接走孩子,防止冒领幼儿。

  17、教师与家长之间要经常沟通,共同对幼儿进行教育。同事之间要团结协作,取长补短,树立安全教育意识,全面负责班级工作,共同做好本班教养、卫生保健工作。

  民办学校幼儿园管理制度 篇15

  1、值班教师必须提前四十分钟到校开门,在教室门口迎接每个幼儿的到来。

  上课之前,必须清点人数,对没到校的幼儿做好详细记载。

  2、放学时,值班教师必须亲自将每个幼儿交给其家长(或哥哥、姐姐),等到幼儿全部接走后,方能离校。

  (如果有家长让孩子自己回家必须有家长写的字据)

  3、无论是上课还是下课,值班教师都必须在幼儿中间,不得擅自离岗,并且时时都要把幼儿的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不得让幼儿乱扒乱上、乱打乱闹、乱扔乱甩,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上厕所时,值班教师必须组织幼儿整队有序地进行。

  5、不得让幼儿在操场逗留,不得让幼儿去买零食,更不得让幼儿乘机跑出校外。

  6、值班教师在自己值班的时间范围内,必须尽职尽崐责,出现事故,由值班教师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7、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的“校车”接送幼儿。

  8、必须为幼儿的安全提供一切保障。

  9、民办幼儿园必须取得相关办学资质才能开办,否则我校无权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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