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2-07-14 12:03:30 制度 我要投稿

项目监理规章制度(通用19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项目监理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项目监理规章制度(通用19篇)

  项目监理规章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规范(下简称“公司”)在建项目的项目监理管理,明确在工程管理过程中与监理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进而提高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等方面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2依据

  本制度依据《监理合同范本》等相关管理制度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

  本制度与其他方面的管理制度、合同范本、操作指引等配套使用。

  本制度的条款如与国家的规范、标准或地方法规有矛盾之处,应以国家规范、标准或地方规定为准。

  第二章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职责划分

  2.1建设单位的职责

  (1)负责协调开、竣工政府手续的办理。

  (2)负责选定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

  (3)负责将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下发到承包商,负责与设计单位的联系。

  (4)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深化图纸的最终审批。

  (5)负责向施工单位发出开、完工指令、工程的暂停及复工通知。

  (6)负责总体工期控制,包括对总体进度提前、延长的审批及最终确认。

  (7)负责对已完工程节点的形象进度、变更及签证的工程量的最终

  项目监理规章制度 篇2

  为深化绩效管理,强化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激发职工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公平分配的原则,促进项目监理工作,公司决定在实行员工履职考核的同时,在项目监理人员中实行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实施办法如下:

  一、适用范围

  工程项目现场监理人员(不包括试用期内的人员和实习生)。

  二、分配资金组成和限额

  用于月度绩效考核分配的资金由两部分组成:

  1.现场监理人员每人每月从岗位工资中预扣100元。

  2.公司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预提。

  两项合并每人每月用于绩效考核分配的限额为300元,实际分配额度依据考核结果确定。

  三、考核分配办法

  1.对考核对象月度工作绩效采用百分制量化评分。评分项目构成为:

  思想品德:包括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其它表现;

  岗位技能:包括与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从事本岗位监理实务的能力、在职责范围内处理疑难、突发问题的能力、业务学习自觉性。

  工作态度:包括工作责任心、主动性积极性、勤奋务实吃苦耐劳作风、服从调度协作配合精神、业主满意度几个方面;

  工作实绩:包括工作负荷、履职成效。

  各项目分值分配、评分要点等详见附表。

  2.对考核结果根据得分值划分等级:

  60分以下评为不合格;

  60~70分评为基本合格;

  71~80分评为合格;

  81~90分评为良好;

  91~100分评为优秀。

  3.按照考核结果分档进行绩效分配:

  优秀:分配额度为250~350元;

  良好:分配额度为150~250元;

  合格:分配额度为100~150元;

  基本合格:分配额度为50~90元;

  不合格:分配额度为0元。

  对考核达到优秀或良好且对公司经营有特殊贡献或受到业主管理层、政府主管部门特别表彰的人员,在上述分配额度以外可由总经理给予特别奖励。

  四、工作组织

  1.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由公司副总经理按照专业分管范围分别主持。分配额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项目总监负责本项目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工作。

  五、工作程序

  1.项目监理部所有人员(试用期内的人员和实习生除外)对上月工作绩效自评记分(每月5日前完成)。

  2.项目总监对本项目监理人员考核评分、划分档次,并提出月度绩效分配额度,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每月8日前上报)。

  3.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必要时提出调整意见。分配额度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

  4.资源开发部编制工资单时将上月绩效分配额度计入本月应发工资,财务科发放。

  以上工作程序1-3按照“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表”进行。

  六、其它

  1.实行月度绩效考核分配的人员,不再参加季度评先,年终评先仍然进行,评先比例从严控制。

  2.本办法自20xx年4月起,先期在市政水利专业在监项目中试行,其它工程项目何时实行另行通知。暂未实行月度绩效分配的项目监理部和本部职能部门季度评先照常进行。

  3.月度考核不合格人员除取消当月月度绩效分配外,由项目总监和公司分管领导进行诫勉,以观后效。年度内月度考核不合格累计达到3次,在编员工作待岗处理,外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对月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人员,由项目总监督促整改。

  项目监理规章制度 篇3

  1.总则

  1.1为加强项目部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维护项目部正常运转,营造和谐、稳定和平安的生活、工作环境,特此制定本管理规定。

  1.2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全体员工。

  2.员工劳动纪律规定

  2.1项目部上下班时间: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7:30时。因季节等原因需调整作息时间时,以通知为准。

  18:00——18:30召开日生产例会。

  员工每天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2项目部实行不定期休班工作制,休班要视工作需要而定,原则上每30天左右安排休班3~7天(外聘人员按合同执行),工作忙时不休或少休,工作闲时可集中休班。如少休,项目部将在年终兑现予以考虑。

  2.3员工出差、请假或休假、临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必须按要求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或《员工请假单》,经主管领导同意及项目经理批准后才能正式休假。员工出差或休假返回项目部后应及时向劳资员办理销假手续。

  2.4员工要严格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计划或施工任务。

  2.5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劳动保护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2.6员工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用纸,保持宿舍、办公室整洁、干净;保护环境,爱护公物,团结同事,和睦相处。

  2.7项目部实行集体用餐制,要遵守餐厅卫生及有关用餐管理规定。

  3.劳动纪律的管理

  3.1部门负责人是所在部门劳动纪律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认真、负责承担起对本部门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

  3.2综合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建立健全考勤制度。

  4.处罚规定

  4.1凡进入施工现场不正确使用或配戴防护用品的,按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的标准予以处罚。

  4.2凡因公出差或因故请假、休假不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视为旷工。

  4.3上班迟到、早退的,第1次给予口头警告,第2次给予通报批评,累积3次以上的,每次罚款100元。

  4.4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调度指令、消极怠工或因自己原因无法完成生产任务的,第1次给予口头警告,第2次给予通报批评,累积3次以上的,退回公司人力资源部。

  4.5不准时参加调度会、周例会、员工大会或无故缺席的,第1次给予口头警告,第2次给予通报批评,累积3次以上的,每次罚款100元。

  5.附则

  5.1本管理规定由综合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项目监理规章制度 篇4

  工程项目部属工程监直接领导下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为明确本部门内各项职能,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展开,在公平、公证的原则下,特制度实施本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工作内容:

  1、组织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2、组织实施招投标,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制定并实施工程部管理制度。

  二、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部组织制度

  ①工程部衽部门经理领导下的专业工程师负责制;

  ②工程部根据建设项目需要,可设经理一名,副经理一名,土建专业工程师两名、安装工程师两名、资料管理员一名。

  2、工程部会议制度

  ①工程部实行定期现场办公室制度(怡和?星国际项目定在星期五上午8:30)与定期会议相结合,根据工期、质量目标设专题会议;

  ②组织工程部与监理方定期现场办公例会制度(暂定星期五上午9:00),班前会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00)不定期专题会议制度。

  ③积极参加监理例会制度(星期一下午3:00)及不定期监理例会。

  3、检查制度

  ①要求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相应专业及施工单位技术、施工员于上午、下午对施工作业点巡查各一次,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点达到100%,漏点处罚:每日每点50元(特殊情况或有其它工作除外);组织周小查,由工程师负责人与监理方负责人及各专业工程师会同施工方负责人共同实施检查(暂定星期一上午9:00),组织月大检查或分部分项检查。请公司及管理人员参加,建立评比标准,进行现场讲评,及时组织竣工工程初步验收;

  ②针对检查结果及时以文字形式提交有关各方签认;

  ③工程部各岗位实行书面总结、计划,分周报、月报及分段目标报告制;

  ④写出管理日志,注明当日巡查情况及时间,记录工程会议检查事项、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施工质量、进度问题及相应措施的实施,并不定期对其抽查。

  三、工程部岗位责任制

  1、工程部经理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经理直接对公司工程总监负责,接受总监领导;

  ②按周、月、年制定生产计划及总结,协助制定项目目标、协调内外关系;

  ③组织起草审查招标文件、评定招标文件、拟定发包项目合同主要条款;

  ④组织参与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资金需求计划的制定和初步审查;

  ⑤主持甲方、监理定期周例会、月检查、分部分项检查,参与监理周例会;

  ⑥组织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

  ⑦将工程师报上的与施工单位来往的信函、文件等在24小时内报总经理,并在48小时内完成。

  2、专业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对部门经理负责,接受部门经理领导;

  ②起草并保存与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信函及各种法律文书,并在24小时内上报经理;

  ③组织项目施工审批所需资料;

  ④起草招标文件,拟定招标程序,参与评标,完成专业技术协议条款;

  ⑤进行施工现场工程量的统计、审核,并配合审算部进复核;

  ⑥组织进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预防工作;

  ⑦组织对于隐蔽工程的验收,并确保所记录的资料的真实、完整;

  ⑧工程点的巡查工作应在48小时之内完成;

  ⑨组织起草变更、签证文件;

  ⑩审查批复施工方作业计划、预结算资料及相应业务应在24小时之内完成;批复质量整改措施及各方工程联系单,在24小时完成。

  3、工程部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①公司文件资料(含公司主管部门文件资料),必须在四小时内传达到部门岗位人员,根据相应文件内容传达到相关单位;

  ②合同文件,凡由工程部负责签订的合同,必须确认合同方法律资格,经相关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签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根据合同,图纸由工程部统一发放,相关专业工程师保留一套,妥善保管使用,竣工后交回工程部,以备存档或满足其它需要;

  ③设计院、总工办签署的变更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及专业工程师;

  ④专业工程师签认的变更(通知)、签证,由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审查签认后,盖技术专用章,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工程项目部考核制度

  一、奖励制度:

  (一)嘉奖(A类):

  奖励个人50元至200元,与当月个人薪金一并发放;

  1、对改善部门管理,提高业务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2、工作中表现突出,创造优良成绩的;

  3.工程施工过程中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提高知名度的;

  (二)记功(B类):

  记功类奖励奖个人200元至500元,与当月个人薪金一并发放;全公司通报表彰;(以下三项节约成本均在5000—10000元以内者)

  1、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约建设成本成效显著者;

  2、杜绝浪费,发现公司内或施工方人员的浪费现象及时有效进行制止的;

  3、提出建议,改进施工工艺、流程,经实际验证成果显著的;

  (三)记大功(C类):(节约成本均在10000元以上者)

  记大功奖励奖个人1000元以上,视具体情况由工程总监和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公司员工大会表彰。

  一、处罚制度:

  (一)警告类(A类):

  情节较轻者给予警告处罚,不扣除个人薪金;情节相对较重者给予劝诫类处罚每次扣除当月薪金50元至100元罚款,本部门内通报;

  1、不服从部门经理的领导,以各种理由推脱领导安排的工作,推诿应承担的责任;

  2、消极怠工,在部门办公场所内发牢骚,发泄个人情绪的;

  3、不按本部门规定参加例会及其他会议的;

  4、对施工作业点的巡查不按规定次数进行,或者漏查;巡查过种中只走形式不重质量的;

  5、不按规定填写管理日志、忘填、漏填,事后进行补填的;

  (二)记过类(B类):

  记过类处罚每次扣除当月薪金200元至800元,全公司通报批评;

  1、不按规定制作周报、月报、计划、总结等文书材料的;

  2、超过规定的时限传送文件或上报的,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

  3、未按规定程序,部门内、部门外的工作制作联系单,走工作流程的;

  4、在外单位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发泄私人不满情绪或牢骚的;

  5、个人负责的工作范围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未及时发现,通过部门经理或其他人发现的;

  6、对于上级领导工作的整改内容未按时完成,或确实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但不及时上报的;

  7、半年内受到警告类处罚三次以的;

  (三)留岗查看(C类):

  1、不按图纸施工,造成工程工期延误,需返工整改的(特殊情况除外);

  2、工程整改两次以上仍不能验收通过的(特殊情况除外);

  3、未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4、工作过程中,过失泄露公司机密的;

  5、工作过程中没有成本控制意识,不注意节约,办公用品、施工材料浪费严重,或发现施工人员的浪费现象不制止的;

  6、半年内受到记过类处罚两次以上的;

  (四)开除(D类):

  开除类处罚,公司除名,扣除个人当月全部所得,并承担全部损失。

  1、未履行工作职责,造成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有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

  2、接受施工单位的宴请、礼品礼金,其他财物,或接受其安排的娱乐休闲活动的;

  3、故意泄露公司机密或未经公司同意在同行业企业中兼职的;

  4、留岗查看期内仍不悔改,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不予留用的。

  项目监理规章制度 篇5

  1、项目部成员必须形成计划→实施→检查→改进的管理模式

  2、项目部成员必须有大局观念,认识并处理好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团结协作;时刻树立“公司利益无小事”、“公司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

  3、对现场发生的任何不利于公司利益的事情,现场人员应灵活应变,做出相应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项目经理及公司汇报,防止事态扩大,将损失降至最低。

  4、任何人不准以任何方式接受承包商和个人(包括民工)的礼金、礼品、宴请,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有损公司形象行为。

  5、项目经理必须尽力协调好业主、监理及地方各方面关系,积极巩固公司的商务关系,借助合作伙伴促进公司利益最大化。

  6、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7、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工长等项目部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吃住工地,项目经理离开现场必须向公司、监理、业主同时请假,项目部其他人员离开现场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项目部成员不得有2人以上同时请假。

  8、项目部每周都要总结本周工作、做出下周工作计划,相关人员做好自己的施工日志。

  9、项目部人员要严守公司的商业机密,任何人不得将公司有关技术、质量、设备、安全等信息泄露给公司以外的人。

  10、项目经理应有“预警”意识,在现场施工中,项目经理应对质量、安全、设备、材料、技术、管理、施工进度等因素进行分析,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在做样板工程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全程在场,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11、项目部每日要召开由管理人员(必要时要求施工队主要人员参加)参加的日常例会,总结当日工作、布置下步任务。

  12、施工结束前一周,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结算。

  13、项目部由专人记录考勤。

  14、对原材料的管理要责任到人,每日应进行核对、统计,不允许发生材料、设备丢失事件。

  15、项目部严禁赌博、工作时间饮酒、聚众闹事,不允许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事情。

  16、项目经理或工长安排项目部车辆使用。

  17、现场设备必须有专人看管,定期保养维护,做好维护记录及台账。

  18、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

  18.1工地资料人员应严格工程档案管理,做好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

  18.2做好项目部日例会及监理例会记录,形成文字资料,。

  18.3现场人员登记造册,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18.4对于工程变更、签证、监理通知等及时整理归档

  19、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19.1关乎工程质量的材料入库必须经过项目经理或项目部专人验收,不合格材料绝不入库。

  19.2保管人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并登记进账。

  19.3对于易损、易燃、易爆及贵重配件应单独保管,并配备总够的消防器材。

  19.4大宗材料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怕雨怕晒的应及时做好遮盖避免损失。

  19.5工具设备出库做好借用台帐并及时回收。

  20、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0.1施工时禁止饮酒

  20.2大小便必须到临时厕所,对于野外流动施工的便后掩埋。

  20.3材料、构建等物品按照指定位置分类堆放整齐。

  20.4施工车辆要在指定位置整齐停放。

  20.5施工及生活垃圾要整理成堆及时清运。

  20.6现场施工人员着装整齐,不得穿拖鞋、光膀子进入施工现场。

  20.7团结同志、关心他人,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恶语伤人。

  20.8对于施工车辆要按照项目部制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碾压植被。

  21、安全管理制度:

  21.1新员工进场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对施工队组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21.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及其他劳保用品。

  21.3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机械设备,上岗前检查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21.4特种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佩戴相应劳保用品。

  21.5使用砂轮机时先检查砂轮片有无裂纹,切割材料时均匀用力。

  21.6吊装基础环时要有专人指挥。

  21.7施工现场挂贴安全标识牌。

  21.8施工现场严禁动用明火及吸烟。

  2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制度:

  22.1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一机、一闸、一箱、一漏”。

  22.2动力和照明线路分路装置,照明线路接线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22.3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22.4严禁非电工拆装电器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电线架设应符合施工用电要求。

  22.5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22.6电器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22.7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22.8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电器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免雷电及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23、施工现场成本管理制度:

  23.1施工前做好成本预测。

  23.2随工程进度动态核算实际成本并与预测成本进行比较,实现成本的动态控制。

  23.3对于材料的采购、保管、使用严格控制避免不必要的'浪费,根据施工员及技术人员提供的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分批次进场,最大程度的减少资金占用及不必要的租赁费用支出。

  23.4项目部成员合理配备加强管理,工资与绩效挂钩。

  23.5对机械设备加强管理,由项目副经理制定车辆管理制度及使用计划,由于本工程车辆较多项目部应由专人对机械用油进行管理,每天每辆车记录用油数量。

  23.6严格控制桩基和承台基槽开挖的几何尺寸,减少的混凝土用量

  2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24.1项目部制定个项工程的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质量标准控制工程质量。

  24.2技术人员对施工队组及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编制作业指导书。

  24.3对原材料进行严格验收,对于项目部不能自行检测质量合格与否的要送相关部门检测,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

  24.4加强专项检测,特别是隐蔽工程要有技术或质检人员随时跟踪检测,对于质量不达标的要及时纠正,避免带入下一环节。

  24.5做好工序的交接验收手续,分清责任。

  24.6加强基础混凝土的养护测温工作。

  24.7做好各种备用方案以保证基础混凝土的一次性浇筑。

  24.8浇筑基础混凝土前要对基础环进行复测,以保证基础环的平整度。

  25、进度管理制度:

  25.1项目部制定施工进度计划。

  25.2按照进度计划制定材料采购及进场计划。

  25.3根据进度计划制定机械设备进场计划。

  25.4制定搅拌设备、发电设备的配件采购及维修保养方案以保证进度。

  25.5项目部每周应对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如有差距查找原因优化工作环节。

  26、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26.1施工前应以甲方下达的技术、书面交底文件为依据,认真细致的编制各施工班组技术交底文件,并组织施工班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进行书面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26.2施工中,发现设计图纸与实际不符时,应由施工班组及时向技术负责人报告,由技术负责人向甲方技术部门及监理汇报,由甲方技术部门组织技术洽商,经设计部门或有关部门下达书面变更文件后方可按新的技术要求施工。

  26.3由施工技术负责人与监理一起对隐蔽工程验收并记录,隐蔽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6.4冬、雨季施工项目:必须按照甲方技术部门下达的冬、雨季施工技术措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26.5对于特殊工艺要求,应由技术负责人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技术操作培训,作业人员经实际操作合格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26.6对于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等必须持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对于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技术安全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26.7技术负责人负责现场施工,经常深入实际,开展技术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班组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

  2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7.1项目部设一名专职安全员,各施工班组设立一名兼职的安全员。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除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外,每旬在队长参予下,组织各班组安全员,对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发现问题,应列项,并限期消项,以安全生产违章通知单书面形式下达。

  27.2新入场施工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后,方可参加生产操作。

  27.3对于采用新的操作方法、技术、设备、试验产品、工人调动岗位时,必须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安全生产教育。

  27.4对于特殊工种及工作危险性较大的操作工人必须进行逐级交底,组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上岗证上岗,方可进行操作。

  27.5在施工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自身所应戴的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并检查其工作场地,工具和设备等安全状况,确认安全后,才能进行操作。

  27.6现场的一切机电设备,非专业操作人员不得违章操作。

  27.7严禁施工人员酒后操作,工作时应集中精力,不准与别人打闹、嬉戏。

  27.8现场施工人员,不准穿拖鞋或赤脚工作,在易xx易xx附近严禁吸烟或明火,不得在施工场地休息或睡觉。

  27.9遇到雷雨时,应离开高压线、高压电器。雨雷后施工,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27.10在施工现场、宿舍内严禁私自接电源,更不能用明火、用电器取暖做饭,严防火灾的发生。

  27.11严格执行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的各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项目监理规章制度 篇6

  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每位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关系着企业的兴旺和发达。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下: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整齐,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明火作业必须持有动火单。

  2、进入施工现场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岗,高空作业需系好安全带。

  4、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有安全防护措施。

  5、电焊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严禁触摸非本人操作的设备、电闸、闸门、开关等,拒绝违章作业。

  6、现场使用机械、临电要有设计方案,技术交底要详细,验收手续要齐全,重要设备设专人管理,维修设备必须拉闸、断电。

  7、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

  8、外部施工队伍(新进场班组或未成建制的)及外来人员入场,需进行认真审查登记,注册后办理暂住等进场手续,严禁雇佣童工(五种人)等非法用工,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

  9、施工现场的一切设备、安全设施、严禁他人随意拆除和移动,拆除和移动安全设施、设备造成事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10、火警119匪警110交警122急救120

  二、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过程质量责任重于泰山。为了使设计文件,施工标准,合同约定最终实现,特制定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如下:

  1、按照企业ISO9001质量标准运行要求,建立健全项目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岗位质量责任制,强化管理,责任到人。

  2、认真搞好项目施工人员质量管理教育,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颁发的保证工程质量的程序、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明确项目质量目标,标准要求,抓好员工培训,争创优质工程。

  3、努力学习,推广使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先进技术和施工手段,优化工艺提高功效,全面推行样板墙制度,以点带面,确保工程质量整体水平。

  4、在认真搞好图纸会审,精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加强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审查)管理,加强技术复核工作,强化组织技术交底,强化积累技术质量的全面、科学、准确、及时。

  5、控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选择分包商,通过对其技术、管理、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和售后服务等质量保证能力,信誉调查以及产品质量的实际检验评价,各供方之间的比较,最后中和评价,选定工作关系。

  6、组织施工质量检验,强化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工序(俗称质量三检)和专业检查,班组个人奖罚分明,兑现整改坚决及时。

  7、坚持完工验收标准,实现工程完工质量目标,坚持24小时内处理好质量投诉,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完善,推动工程质量的提高。

  项目监理规章制度 篇7

  1、加强用工管理,对于使用外委施工队的单位,每月应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人员变动情况,报送人员变化表。

  2、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录用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按工程需要配备电工、钳工、电气焊工、管道工、木工等技术工种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为加强现场管理,并保证施工队长现场跟班作业,配备施工队长的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3%,总人数不到100人时,配备的施工队长不得少于3人。每位施工队长必须通过公司严格的考核,合格后领取上岗证。施工队长持证后,标志着对各种工艺要求的透彻了解,应以身作则带领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过程,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配备专职安全员的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2%,总人数不到100人时,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3人。

  6、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7、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工长等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每天吃住在工地,项目经理离开现场必需向公司、监理、业主同时请假,项目部其他成员离开现场时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项目部成员不得有2人以上同时请假。

  8、项目部每周都要总结本周工作、做出下周工作计划,相关人员做好自己的施工日志。

  9、项目人员要严守公司的商业机密,任何人不得将公司有关技术、质量、设备、安全等信息泄漏给公司以外的人。

  10、项目经理应有“预警”意识,在施工现场中,项目经理应对质量、安全、设备、技术、材料、管理、施工进度等因素进行分析,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在做样板工程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全程在现场,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11、项目部每天要召开由管理人员(必要时要求施工队主要人员要参加)参加的日常例会,总结当日的工作、布置下步工作。

  12、施工结束前一周,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结算。

  13、项目部由专人记录考勤。

  14、项目部严禁聚众赌博、工作时间饮酒、聚众闹事,不允许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事情。

  15、项目经理或工长按排项目部车辆使用。

  16、现场设备必须有专人看管,定期保养维护。

  17、对原材料管理要责任到人,每日进行核对、统计,不允发生材料、设备丢失事件。

  18、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

  18.1工地资料人员应严格档案管理,做好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

  18.2做好项目部日例会及监理例会记录,形成文字资料。

  18.3现场人员做好登记造册,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18.4对于工程变更、签证、监理通知等及时整理归档。

  19、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19.1关乎工程质量的材料入库必须经过项目经理或项目部专人验收,不合格材料绝不入库。

  19.2保管人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并登记进帐。

  19.3对于易损、易燃、易爆及贵重配件应该单独保管,并配备总够的消防器材。

  19.4大宗材料不能入库的应要点清数量,怕雨怕晒应及时做好遮盖避免损失。

  19.5工具设备出库做好借用台帐并及时回收。

  项目监理规章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单位应加强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制度,统筹安排档案工作经费,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应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时,应对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确要求;检查水利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和水利工程重要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审查、验收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并作出相应的鉴定评语。

  第六条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共同抓好水利工程档案工作。

  第七条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档案工作负总责,须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应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应设立档案室,落实专职档案人员;其他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也应配备相应人员负责工程档案工作。项目法人的档案人员对各职能处室归档工作具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

  第八条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归档责任,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向项目法人等单位移交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在完成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后,应及时提交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认真做好有关档案的接收、归档和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的移交工作。

  第九条工程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归档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须按要求将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如遇工作变动,须先交清原岗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十条水利工程档案的质量是衡量水利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应将其纳入工程质量管理程序。质量管理部门应认真把好质量监督检查关,凡参建单位未按规定要求提交工程档案的,不得通过验收或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工程档案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法人不得返还其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十一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均应建设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符合规范要求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装具和设备;其他建设项目,也应有满足档案工作需要的库房、装具和设备。所需费用可分别列入工程总概算的管理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类和生产准备费中。

  第十二条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新技术,开展水利工程档案数字化工作,建立工程档案数据库,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工程建设与管理服务。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按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情况登记表》(附件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还应同时向水利部报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附件2)。

  第三章归档与移交要求

  第十四条水利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长期档案的实际保存期限,不得短于工程的实际寿命。

  第十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件3)是对项目法人等相关单位应保存档案的原则规定。项目法人可结合实际,补充制定更加具体的工程档案归档范围及符合工程建设实际的工程档案分类方案。

  第十六条水利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一般是由产生文件材料的单位或部门负责。总包单位对各分包单位提交的归档材料负有汇总责任。各参建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对其提供档案的内容及质量负责;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归档材料应履行审核签字手续,监理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交对工程档案内容与整编质量情况的专题审核报告。

  第十七条水利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应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0xx)。归档文件材料的内容与形式均应满足档案整理规范要求。即内容应完整、准确、系统;形式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竣工图及声像材料须标注的内容清楚、签字(章)手续完备,归档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10609.3-xx)要求统一折叠。

  第十八条竣工图是水利工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做到完整、准确、清晰、系统、修改规范、签字手续完备。项目法人应负责编制项目总平面图和综合管线竣工图。施工单位应以单位工程或专业为单位编制竣工图。竣工图须由编制单位在图标上方空白处逐张加盖“竣工图章”(附件4-1),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应严格履行签字手续。每套竣工图应附编制说明、鉴定意见及目录。施工单位应按以下要求编制竣工图:

  (一)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动的,须在施工图上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二)一般性的图纸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可在原施工图上更改,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三)凡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或图面变更超过1/3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可不再加盖竣工图章)。重绘图应按原图编号,并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在图标栏内注明“竣工阶段”和绘制竣工图的时间、单位、责任人。监理单位应在图标上方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确认章”(见附件4-2)。

  第十九条水利工程建设声像档案是纸制载体档案的必要补充。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各自产生的照片、胶片、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归档的声像材料均应标注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工程建设重要阶段、重大事件、事故,必须要有完整的声像材料归档。

  第二十条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参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xx)执行。

  第二十一条项目法人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不同文件材料的归档份数,但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项目法人与运行管理单位应各保存1套较完整的工程档案材料(当二者为一个单位时,应异地保存1套);

  (二)工程涉及多家运行管理单位时,各运行管理单位则只保存与其管理范围有关的工程档案材料;

  (三)当有关文件材料需由若干单位保存时,原件应由项目产权单位保存,其他单位保存复制件;

  (四)流域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或大江、大河、大湖的重要堤防工程,项目法人应负责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移交1套完整的工程竣工图及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文件材料(具体内容参见附件3)。

  第二十二条工程档案的归档与移交必须编制档案目录。档案目录应为案卷级,并须填写工程档案交接单(见附件5)。交接双方应认真核对目录与实物,并由经手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第二十三条工程档案的归档时间,可由项目法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分阶段在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完工后向项目法人归档,也可在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后向项目法人归档。整个项目的归档工作和项目法人向有关单位的档案移交工作,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

  第四章档案验收

  第二十四条水利工程档案验收是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应提前或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凡档案内容与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水利工程,不得通过档案验收;未通过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或通过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二十五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应有档案人员作为验收委员参加。水利部组织的工程验收,由水利部办公厅档案部门派员参加;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工程验收,由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派员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有关工程项目的验收,由组织工程验收单位的档案人员参加。

  第二十六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在竣工验收前要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其他工程的档案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初步验收可由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委托相关单位组织进行;正式验收应由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的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七条水利工程在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工程参建单位对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与归档情况进行自检,确认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已达要求后,可向有关单位报送档案自检报告,并提出档案专项验收申请。

  档案自检报告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档案管理情况,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保管情况,竣工图的编制与整编质量,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性的自我评价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档案专项验收的主持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可委托有关单位对其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前检查评定,对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应成立档案专项验收组进行验收。档案专项验收组由验收主持单位、国家或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地方水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流域机构等单位组成。必要时,可聘请相关单位的档案专家作为验收组成员参加验收。

  第二十九条档案专项验收工作的步骤、方法与内容如下:

  (一)听取项目法人有关工程建设情况和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管理与保管情况的自检报告;

  (二)听取监理单位对项目档案整理情况的审核报告;

  (三)对验收前已进行档案检查评定的水利工程,还应听取被委托单位的检查评定意见;

  (四)查看现场(了解工程建设实际情况);

  (五)根据水利工程建设规模,抽查各单位档案整理情况。抽查比例一般不得少于项目法人应保存档案数量的8%,其中竣工图不得少于一套竣工图总张数的10%;抽查档案总量应在200卷以上;

  (六)验收组成员进行综合评议;

  (七)形成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并向项目法人和所有会议代表反馈;

  (八)验收主持单位以文件形式正式印发档案专项验收意见。

  第三十条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档案管理情况:

  1、工程档案工作管理体制与管理状况

  2、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质量与数量

  3、竣工图的编制质量与整编情况

  4、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性评价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

  (四)验收结论。

  (五)验收组成员签字表。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12月10日起施行,原水利部制定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水办[1997]275号),同时废止。

  项目监理规章制度 篇9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10元/人次,不扣帽带5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对违者第一次教育、第二次罚款5元、第三次以上每次罚5—50元。

  3、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对违者每次罚款50—100元,同时令其离开施现场。

  4、穿拖鞋、赤脚、赤膊上岗操作者罚款10元/次。

  5、高空作业所用材料工具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包、箱,上下传递物件,严禁抛掷。否则见一次违章处以20—200元的罚款;造成伤害事故的责任均由违章者本人负责。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者,处以每处200元罚款。造成后果当事者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的相关责任

  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15—30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20元/次。

  9、在施工现场、宿舍区设置的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非消防禁用。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300元罚款,并赔偿所有损失。

  10、团结工友,关心他人,严禁打架、斗殴。否则见一起打架、斗殴事件罚班组2019元;造成伤害他人的责任有班组长和当事责任人承担,并与肇事者解除合同,将其开除出施工队伍,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1、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机具、不听整改指令的,处以50—100元的罚款。违章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其班组和本人负全部责任。

  12、职工安全罚款次数和金额累计最多的班组,班组长将受到管理不力处罚,罚款为500—10000元。

  13、班组长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每月发放工资要对班前记录检查后签发。

  14、检查人员对违章人员的违章行为,采取现场拍照取证,按项目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开具罚款通知单,交财务科实施,在当月施工队进度款或劳务费中扣除。

  15、对在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中,遵章守法表现突出,且没有被处罚过或是被处罚次数和金额较少的班组和个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项目部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项目监理规章制度 篇10

  为了认真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做好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如下:

  1、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标准,建立环境保护自我保证体系。

  2、高层或多层建筑在清理施工垃圾时,必须搭设封闭或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

  3、水泥和其他易飞物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不得露天随意堆放,运输时防止遗撒飞扬。

  4、指定撒水降尘制度,在规划市区、居民稠密区、疗养区和易产生扬尘的季节,要采取撒水降尘措施,拆除旧有建筑时,应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

  5、搅拌设备上,应安装喷雾降尘设备,降尘装置如损坏,应及时修复。

  6、进行现场搅拌作业的,必须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并及时清理,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污水严禁流出施工区域。

  7、施工中易产生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应做封闭式遮挡,安装消声设施和限制作业时间降低噪音污染。

  8、晚22、00至6、00禁止进行超过国家燥声限值的作业。

  9、严格控制人为噪声,夜间卸料要轻拿轻放严禁大声喧哗。

  10、现场存放的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用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项目监理规章制度 篇11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工作,保证现场施工现场用电的安全,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4、建立电器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做好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5、建立工程竣工工程临电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6、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项目部应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7、健全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及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措施。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严禁无证上岗。

  项目监理规章制度 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收尾工作,闭合项目管理链,确保工程项目自计划开始至目标完成全过程受控,促进项目经营成果最大化;加快人力、物资、机械设备等施工资源在全公司范围内优化整合与合理流动的速度,提高资源效益和时间效益;尽可能减少费用开支,避免效益流失,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对全公司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在进入收尾阶段时实行统一集中管理与控制。工程项目进入收尾阶段的形象进度要求为:工程已实质上完工,并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初验(或工程主体全部完工,施工累计进度达到工程总量的95%以上)。

  第三条工程项目进入收尾阶段的具体时间,由公司分管领导书面确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主要职责

  第四条各项目经理部自行承担所在项目收尾的具体工作,包括:尾工清收、竣工文件(含技术总结等)编制及移交、工程验交、竣工结算、财务清算、未完债权债务的签认确定等全部工作,并对所在项目的收尾成果负全责。

  第五条公司项目成本部收尾管理组负责对公司工程项目收尾工作统一管理,包括:对项目收尾工作的进度、质量及其优化、风险规避等进行指导、检查与监督,对项目收尾工作的成本进行控制,履行项目实质上结束后未完的债权债务。

  第三章收尾工作要则

  第六条工程项目进入收尾阶段5工作日内,项目经理部应提出《项目基本情况报告》和《收尾工作计划安排》,报公司项目成本部评估备案。项目成本部应同时派员现场核查与协助。

  第七条《项目基本情况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工程任务完成情况;

  (二)工程验工计价及尚未计验项目的预期计验情况;

  (三)工程款拨款及余款的预期拨付情况;

  (四)开累的项目制造成本;

  (五)开累的财务状况;

  (六)安全质量状况及赢得安全文明表彰和优质工程奖的预期;

  (七)与劳务提供方、分包方及供货方的债权债务情况;

  (八)竣工技术资料的准备情况;

  (九)人力、物资、机械设备等施工资源的安排意见;

  (十)风险预测及对策措施。

  第八条《收尾工作计划安排》应至少包括如下关键进度和计划,并应有相关保证措施。

  (一)工程竣工交验时限;

  (二)竣工文件资料(含技术总结等)完成时限;

  (三)竣工结算完成时限;

  (四)债权债务全部确认及完全结清时限;

  (五)尾工清收及收尾工作费用计划。

  第九条公司项目成本部收到项目经理部的《项目基本情况报告》及《收尾工作计划安排》后,收尾管理组应及时登记建卡,在5个工作日内形成《评估意见》,并建立项目收尾工作目标管理图表。《评估意见》经公司项目成本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签署后生效。

  第十条项目经理部收到《评估意见》后10工作日内,应完成如下工作:

  (一)将资金帐户变更为公司项目成本部帐户事宜书面通知所有债权债务人,并取得书面回执;

  (二)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将在项目经理部所在地开设的银行帐户、储蓄帐户(如有)注销,并将原帐户资金余额、财务印鉴、空白支票、财务档案转移至公司项目成本部;

  (三)办理完成与劳务提供方、分包方及供货方等的债权债务签认手续;

  (四)将剩余人力资源移交公司人力资源部;

  (五)将闲置物资、机械设备退还公司租赁中心或其指定的其它地点;

  (六)将竣工文件编制、竣工结算、财务清算工作所须资料转移至公司项目成本部;

  (七)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财务主管、预算工程师到公司项目成本部开始上班。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进入收尾阶段后,项目经理部可根据竣工文件编制的进度和质量,在保证30个日历天内完成竣工文件档案移交的前提下,报经项目成本部同意,可在项目经理部所在地进行竣工文件档案的形成与移交。若实施后出现5日历天以上的延期,公司项目成本部将在最终的项目收尾绩效考核时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根据项目收尾工作的难度与进展程度,经项目经理部申请,公司项目成本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可分别由收尾负责人、竣工文件编制负责人替代进公司项目成本部集中办公。

  第十三条各项目回公司项目成本部上班人员,作为在公司机关助勤人员,由公司项目成本部管理,继续所承担项目的收尾工作。项目收尾目标全部完成后,经项目成本部同意,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上述人员才能从事其它工作。其间,一并接受公司目标责任成本绩效考核与项目经理经济责任审计。

  第十四条公司项目成本部收尾管理组统一管理进入本部的项目收尾工作,会同项目经理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和方案,检查指导各项工作按计划进行。

  第十五条项目收尾工作结束后,已明确并办理签认手续的未完债权债务,移交收尾管理组负责履行。工程质量保证金由收尾管理组负责向建设单位清退,必要时,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应协助。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项目成本部对移交本部管理的收尾项目,集中在德阳开设银行帐户,实行分帐户管理。其中:铁路以外项目分别按原项目名称开设帐户,铁路项目开设专户。

  第十七条各项目回公司项目成本部上班人员的工资待遇(包括各种津补贴及基金等),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比照机关同类人员标准核定,公司项目成本部财务造册代支后列入各项目收尾费用,奖金根据项目收尾工作成果,由公司项目成本部提出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在所属项目收尾费用中列支。

  第十八条各项目在收尾(清算)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招待费和经营费均由总经理审批,其中,经营费必须事先报计划,并经总经理审批后方能实施。

  第十九条各项目在收尾(清算)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探亲费、办公费,单台件5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由公司项目成本部部长审批后列入各项目。

  第二十条各项目尾工清收增加的成本支出,经公司项目成本部成本管理组审核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列入项目后续成本,以保证项目制造成本的完整与真实。

  第五章绩效考核

  第二十一条工程项目收尾工作绩效实行单独考核。主要考核指标为:时间效益、费用效益及最终的工作质量(债权债务清结、社会效果等)。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订。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函告公司项目成本部,以便修订完善。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项目成本部负责解释。

  项目监理规章制度 篇13

  一、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明确的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及辽建发[2005]22号文件精神,增强安全监理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岗位安全责任

  1、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2、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直接责任人。

  三、监理安全责任及工作职责

  1、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及计算书(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资料进行审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审查意见,确保编制内容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复审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对《条例》中规定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基坑、地下暗坑、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监理人员必须审查专家论证意见。

  2、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隐患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隐患整改完毕须经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发复工指令后方可恢复施工。

  3、施工单位拒不按监理要求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拒不停工或擅自复工的,监理企业必须及时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等方式报告。

  四、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监理日记

  (1)、监理日记必须设《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措施》专栏(现行监理日记无此专栏,暂记在其它记事内容专栏),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鉴。

  (2)、监理日记应记明: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

  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使用和落实情况

  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处理记录

  发生事故的详细记录

  现场文明施工情况记录

  其他临时会议,检查记录

  2、监理人员履责情况

  安全管理和安全质保体系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工长、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及持证上岗情况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

  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气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事故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要求。

  建筑施工临时用电

  土方开挖工程

  基础支护与降水工程

  拆除工程

  脚手架工程

  模板工程

  高处作业

  建筑施工机械

  应急救护预案

  3、要把《条例》中规定的监理安全责任内容列入监理规划,并制定实施措施,严格执行。

  4、在参加投标时,投标文件要有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并在承诺书中明确安全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监理做出保证。

  项目监理规章制度 篇14

  一、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报建设单位备案。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分包工程开工前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相关附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批)。

  三、审查主要内容:

  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

  2、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分包单位的业绩;

  4、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5、分包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四、对审查发现资质不符合要求的分包单位,监理组须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不得隐瞒事实。

  项目监理规章制度 篇15

  一、参加、监督施工单位技术交底

  1、监理工程师应参加施工技术交底会议,监督施工技术交底的全过程。重点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交底的内容是否涵盖了该分部、分项工程或关键工序的所有工作;2)是否详细阐述了控制质量的依据、规定和标准要求;3)是否规定了施工工期或用时;

  4)是否清楚地交代了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置预案;

  5)是否明确了该项工程的第一责任人、质量责任人、进度责任人、安全责任人。6)是否准备了交底纪要(或技术交底书),交底双方是否都在交底纪要(或技术交底书)上签字确认。

  2、监理工程师应积极支持、配合、监督施工单位认真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将该项工作自始至终地坚持下去,确保施工过程始终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

  3、如条件具备,监理人员应监督或审查施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交底工作。

  二、监理部内部技术交底

  1、总监应组织监理部全体人员进行设计图、技术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施工方案等技术交底。

  2、技术交底主要内容:1)设计要求

  2)应用的技术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规程等3)施工措施

  4)监理检查、验收应该注意的问题等

  3、技术交底会议应认真记录,其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出席人员、交底内容、登记情况等。形成会议文件并存档。

  项目监理规章制度 篇16

  一、工地例会形式

  监理组应参加或组织有关工地例会。工地例会一般分为:第一次工地例会、日常工地例会、专题会议三种。第一次工地例会应在工程开工前适当时间举行;日常工地例会应与各单位在第一次工地例会上约定后,在施工过程中形成制度定期举行。

  二、第一次工地例会

  第一次工地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法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如有必要应邀请设计单位及质监部门参加。监理部负责会议记录,形成纪要应由各方会签。会议主要了解工程准备及施工准备情况,明确各方职责及主要负责人;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商定今后各方参加会议人员及召开时间等。总监理工程师向施工单位介绍副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作基本程序、办法和手段等。

  三、工地例会

  工地例会每月25日定期召开,由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应检查上次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就本月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环保等存在问题和下月工作计划及需要协调处理的有关问题等进行点评和安排。必要时,可邀请建设指挥部和设计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协调及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专题工地会议

  监理组应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类专题会议,如:周(旬)汇报协调会、月工作计划总结会、专题研讨会等,对工程施工尚未明确的一些事情进行讨论并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和落实措施。如涉及投资的,须邀请建设单位代表参加,达到加强沟通和管理、明确标准、统一行动、交流经验之目的。

  项目监理规章制度 篇17

  一、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后,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审批,审查主要内容:

  1、工期、质量、安全、环保、进度、投资控制目标是否与合同一致;

  2、施工场地布置是否符合施工要求和文明施工的规定;

  3、质量管理体系、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有效;

  4、施工组织与部署是否合理,施工方案是否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5、质量标准是否满足合同要求;

  6、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是否有切实可行的证明材料;

  7、施工单位内部签认手续是否完备。

  二、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

  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随工程进展若需修改或补充,应按照原审批程序,分别报送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核批准后,按修改或补充后的方案组织实施。

  四、对规模大、技术复杂或属于新技术、新工艺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送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家会审。

  项目监理规章制度 篇18

  一、工程开工报告的审批

  1、监理工程师应在开工前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合同标段开工报告,符合要求后审批并上报建设单位备案。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后,审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提出意见;同时,现场核对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签认施工单位提交的《主要进场人员申报表》、《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进场施工机械报验单》、《进场材料报验单》和《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审核其图纸会审及施工技术交底资料,具备开工条件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二、工程开工应具备条件

  1、设计交桩、设计技术交底工作已经完成;设计文件与施工图纸能满足施工需要;

  2、控制点、水准点复测及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均已完成;

  3、施工材料、机械设备、劳动力准备能满足开工需要,材料复试资料已经监理审核批准;

  4、质保体系及人员配备满足合同要求及施工需要;

  5、征地拆迁进度满足开工要求,其它需报批的各类手续办理完毕,“三通一平”工作能满足开工要求(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房屋和运输便道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规定并符合文明施工的基本要求以及能满足开工需要);

  6、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已获批

  项目监理规章制度 篇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现场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现场管理包括开工准备、施工过程管理、工程验收及移交等四个阶段的工作。工程现场管理由工程部负责,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负责协调相关政府部门、设计单位、造价管理部等部门的工作关系并对项目监理的工作进行监管。

  第二章工地会议

  第三条工地会议包括施工进场预备会、工程部例会、监理例会、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会、验收会(中间验收、预验收、竣工验收会)和工程专题协调会。其中施工进场预备会、项目组例会、竣工验收会由工程部项目组组织,监理例会、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会和预验收会由项目监理组织。

  第四条施工进度协调会根据具体内容可由工程部或项目监理组织。

  施工进场预备会由工程总监组织,项目监理、施工单位等参加,在预备会上由工程部总监介绍甲方项目组成员及职责、权限,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总监及对监理单位的授权,由工程总监宣布项目管理制度及项目总监介绍项目监理组成员分工职责及项目监理工作制度,然后由施工单位介绍施工项目部机构成员及分工。

  第五条项目组例会

  工程部例会定期召开,由工程总监主持,项目组全体人员参加。项目组各专业工程师应对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汇报,提出下阶段工作计划,并由工程总监和工地代表的对下一步工作做出指示和意见。

  第六条工程专题协调会

  针对技术、设计、验收、工期、质安、纠纷等进行协调讨论并形成决议,由工程部不定期组织召开,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七条工程部人员应参加由项目监理组织召开的工程监理例会、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会、中间验收和预验收会、工程专题会议,并协调处理会议中提出的问题。

  第三章施工项目管理

  第八条工程部负责制定工程部人员工作职责和主持编制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划、管理制度,经工程总监审批后生效。

  第九条工程部负责办理与现场施工有关的外部审批手续,做好与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系工作。

  第十条确定施工单位后工程部应按工程项目总体进度要求及时安排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

  第十一条开工前工程总监代表建设单位签署开工报告。

  第十二条参加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详细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的审查,凡是会增加工程成本的方案、技术措施应经工程部批准并填报工程成本增加审批表经公司领导分级审批后方能实施。

  第十三条参加对重要结构的隐蔽验收,组织监理、设计部门对重要装饰工程及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施工的项目样板确认,并跟踪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对照样板的执行情况,在竣工时应按样板的标准进行验收。

  第十四条工程部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应跟踪检查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施工质量,督促监理组对材料、器具的选样、进场、检测和隐蔽工程按规定和规范进行验收,掌握工程现状并向工地代表报告。重大问题和紧急情况工地代表应向工程总监报告。

  第十五条现场发生设计或技术问题时,工程部工程师负责通知设计人员到场处理,并跟踪办理现场技术联系单和设计变更的确认手续。

  第十六条工程部负责审查监理组提交的监理规划、监理简报及对外报送的专题报告,并督促检查监理组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做好“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第十七条工程部定期对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规范监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要求整改,重大问题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第十八条工地代表代表建设单位负责审查和签署增加工程现场签证单,并按照公司的增加工程签证管理程序办理签证的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工程部负责协调现场总、分包单位的关系,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条工程部成员参加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预验收,工程部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二十一条工程竣工后,由工地代表负责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物业接收方办理项目移交手续。

  第二十二条在移交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时,工程部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时整改,整改完毕后再次组织移交。

  第四章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

  第二十三条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紧急预案措施,同时报告监理及工程部,工程部应及时进行处理和向工程总监及公司领导报告。

  第二十四条一般事故由项目监理总监、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工地代表及有关方面人员共同分析原因,责成事故责任方写出事故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案,经设计单位和安检部门、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发生重大事故时项目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工程总监和公司领导报告。

  第二十六条事故处理后,责任方应出具处理结果的书面文件,监理公司负责检查验收并将结果报送项目组。

  第五章工程现场资料管理

  第二十七条工程部应注意收集现场的第一手资料,并根据文件档案资料性质分类管理,重要资料原件交公司行政部归档。

  第二十八条工程部应对往来文件资料进行收文、发文签收。

  第二十九条工程部应建立项目管理日志,重大项目应每月定期向工程总监和公司领导提交项目管理简报。

  第三十条工程资料应安排专人保管并遵守保密规定。

  第六章其他

  第三十一条工程部成员应保证到现场时间不少于工作时间的一半,并在节假日根据工程的需要安排相关专业工程师到现场值班,项目工程师离开现场须经工地代表同意。

  第三十二条零星工程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七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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