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的规章制度

时间:2024-11-01 12:19:29 赛赛 制度 我要投稿

社团的规章制度(精选16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团的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社团的规章制度(精选16篇)

  社团的规章制度 1

  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本社社员明确本社宗旨,保障本社各项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章程。

  第二条:本社以加强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专业水平、扩大音乐教学的影响,使学生有展示自我的园地,展现音乐特长生多姿多彩的学习实践生活风貌为宗旨,把合唱团打造成一流的音乐社团。

  第三条:本社是受学校领导,有音乐特长和兴趣学生参加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四条:凡承认本社章程,所有对唱歌有兴趣,且有一定的音乐素养的学生都可以参加。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寻找优秀的歌唱人才,由班级推荐的音乐特长生选拔构成。报名后经机构成员审议通过,即可加入本社团。

  第五条:本社社员的'权利

  (1)社员有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社员有对本社提出评论和建议的权利;

  第六条:本社社员的义务

  (1)社员有自觉遵守章程、执行本社决议、完成本社分配的工作任务的义务;

  (2)社员有积极表演、积极参加本社各项活动的义务;

  (3)社员有与本社经常联系、积极反映情况的义务;

  (4)社员有自觉维护本社利益和声誉的义务。

  活动内容和形式:

  第七条:每周下午进行活动。

  第八条: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小汇演。

  第九条:社员积极参加本社举办的活动,每学期评出优秀社员若干名,并给予一定的奖励。符合学校规定者,在综合测评中也可相应加分。

  第十条:社员作品在参加校级以上的比赛和各项活动中获奖的,也相应加分,并作为评优的依据。

  社团的规章制度 2

  一、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1、凡学生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能遵守校纪校规,自愿拥护本协会的章程,愿意加入并积极工作者,均可加入本协会;

  2.热心协会工作,积极支持协会工作的计算机爱好者。

  二、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书及个人简历一份;

  三、会员权利:

  1.享有本协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享有获得参加协会举办各项活动相关资料的权利;

  3.对协会工作的批评、监督、建议、表决权。

  四、会员义务:

  1.自觉遵守协会章程,认真执行协会的决议;

  2.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协会委托的'各项任务;

  3.潜心钻研计算机应用技术,积极带动会员讨论、交流、学习;

  4.不徇私,各类赛事做到公平、合理;

  5.禁止在协会机房上传未经协会审核的软件及散播反动、淫秽等不健康内容;

  6.会员自愿退会要写书面申请,经协会批准后连会员证一并交回;

  7.历届成员不得对本协会造成不良影响,否则追究其责任;

  8.会员自觉维护协会声誉,不做有损协会声誉的事;

  9.协会负责人要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管理事务,为其他会员服务。

  10.员必须遵守协会规章制度,维护协会荣誉并积极主动参加协会活动。活动期间,每位会员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可事先向会长或副会长请假,无故缺席者三次,作自动退会处理并不退会费,请假三次作一次旷课处理;请假五次作自动退会处理并不于退会费。

  社团的规章制度 3

  一、经费来源:

  1.会员缴纳的会费;

  2.捐赠和赞助;

  3.协会自筹经费为主。

  二、协会经费用途:

  1.计算机科学技术讲座和交流活动

  2.进行技术宣传和技术服务

  3.有意义的'其它活动奖励费用

  三、经费管理:

  1.协会副会长管理协会会费;

  2.经费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管理人员调动或离职时,要与接洽人办理交接手续;

  四、召开例会:

  1.协会例会每周至少召开两次,各部负责人向上汇报工作总结。

  例会由会长主持,会长安排下阶段工作。

  2.会议通知、会议事务安排、会议记录、会议考勤等工作由组织部具体负责。

  3.与会者不得迟到、早退及无故缺勤,特殊原因须事先做到书面请假,开会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不得吸烟,吐痰。

  4.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给予公开批评,警告以及罢免该同学的社团职务。

  5、在期末评定时,对计算机协会所有成员进行评比考核,将给予不同程度的评定加分,对于表现突出者学期给予表彰。

  6、不准不经协会的允许以协会的名义私自拉取赞助。

  社团的规章制度 4

  1、文学社出社入社自由,社员要求退社的应提前两周向文学社提出书面申请,办理退社手续,若以后要求重入社,按“纳新”办法处理。

  2、社员有参加社员大会及社内各类活动的.义务。

  3、社员有严格遵守文学社各种规章制度的义务,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教育形式:批评、警告、除名。

  4、社员有按时向文学社交稿的义务。

  5、社员有服从社内各级干部安排工作的义务。

  6、社员有在社外宣传文学社、发展新社员的义务。

  7、社员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应尽义务,服从学校主管部门的管理与指导。

  8、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和集体观念,搞好合作关系,不存在偏见和矛盾,不应有个人主义,应服从安排。工作中遇到困难和疑问,应及时向社长,副社长,或各部门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反映,以求解决。

  9、日常工作实行操行分制度。

  社团的规章制度 5

  一、总则

  1、社名

  石阡中学动漫社

  2、本社性质

  本社是为动漫爱好者提供一个交流学习的平台,并服务于学生的非谋利性社团。

  3、本社宗旨

  听从学校团委指挥,促进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学生业余生活,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传播动漫文化,培养动漫爱好者,维护社员利益,遵守社会道德。

  4、社团地址

  石阡中学

  二、社员

  1、凡石阡中学学生皆可申请成为动漫社成员,但必须经过考核,审批通过才可正式生效。

  2、本着精英化精简化的招新要求,对社员数量、质量要严格控制。

  3、申请常规流程:

  (1)在招新大会填写申请报表

  (2)等待社团考核

  (3)考核通过等待社团负责人审批生效。

  4、社员的权利:

  (1)社员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社员对社团拥有批评权和建议权。

  (3)参与社团内外活动。

  (4)退社自由但需要去社团负责人处报道划出社籍。

  (5)社员可以申请动漫社资源支持。

  (6)社员可自由进出动漫社活动室。

  5、社员的义务:

  (1)积极执行社团决议。

  (2)认真完成社团任务。

  (3)积极履行宣传动漫社的义务,可以在微博和博客上发布宣传信息。

  (4)维护本社的`合法权益,使用动漫社作品须注明本动漫社出品。

  (5)向社长或副社长反映社内情况,并提出建议。

  社团的规章制度 6

  第一章:总则

  1.本社是在学校领导下的学生业余团体,遵守学校各项章程及社团工作,执行学校相关决议,为学校服务、为学生服务、为课堂服务。

  2.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坚持我国方针政策,在团委的领导下把握时代脉搏,积极开展有益的文化活动,丰富学校文化生活,营造学校文化氛围,推进学校文化的发展。

  3.深化素质教育,团结和组织文学爱好者,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全面提升社员的文学鉴赏本事和写作水平。

  第二章组织

  1.文学社是按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本社会员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并维护学校和本社的利益和荣誉。

  2.根据文学社的实际需要,文学社下设指导教师一名,负责全面工作。社长1名,副社长1名,正副秘书长各一名,策划部部长1名,网宣部部长1名,修改部部长一名,文学部部长一名。实行分工负责制。

  第三章各部门职责

  1.本着团结协作、高效多能,各司其职。

  2.在自我的职权范围内工作出了问题,其负责人应付全部职责,并出具书面说明。

  3.社长职责:负责上传下达,以及文学社重大决策的制定;广泛征求会员意见,了解会员的思想状况;负责召开文学社的内部会议,管理干部队伍;负责管理文学社网站;其它事项。筹办每学期的征文比赛。

  4.副社长职责:协助社长,监督好各部门的工作;理解社长的`委托,能够代行社长的部分职务。

  5.秘书长职责:负责下发各种通知,申请教室

  6.副秘书长职责:协助秘书长进行工作,会议出席登记,申请加分

  7.修改部及文学部职责:带领部门成员做好文学创作、征稿、投稿、审稿和出版刊物报纸等工作;负责协助社长搞好征文比赛。

  8.策划部,承担一切活动策划。

  第四章会员的产生、权利以及义务

  凡我校学生,承认本章程,积极参加本社活动热爱文学,有必须的写作本事,有强烈的职责心、严明的纪律观念的学生,由本人申请,经教师批准,均有机会成为本社会员。

  1.有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文学社纪律、严格执行文学社决议。

  2.应积极向外宣传文学社、及时维护文学社形象的,每个月至少向社刊投稿两篇以上。

  3.虚心学习,自觉进行课外阅读和创作实践,并积极向公开发行的文学刊物投稿,努力提高自我的文学鉴赏和文学创作的本事,陶冶自我的艺术情操,提高自我的文学修养。社员所交稿件不得抄袭,否则作严肃处理。

  4.每次开会或讲座都必须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仅有讨论时方可畅谈。

  5.开会、讲座或其他活动都要求列席,不得早退、迟到,如有特殊情景,需预先请假。迟到、早退2次当一次缺席,缺席2次作自动(或强行)退社。

  1.凡我会会员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会员有权参加本社组织的一切活动

  3.享有向文学社提出提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4.享有向文学社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的权利。

  5.享有向文学社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权利。

  第五章活动开展

  1.每学期出版一期刊物。

  第六章:奖惩

  1.三周内不上交稿件者按自动离社处理。对严重影响文学社声誉者或受学校纪律处分者一律取消其社员资格。

  第七章:附则

  1.本章程从颁布之日起施行。

  2.本章程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3.本章程与学校规章制度冲突之处以学校规章制度为准。

  4.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属于xx文学社。

  社团的规章制度 7

  一、具体管理条例如下:

  1、英语沙龙社员须有热情饱满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随即应变的思维,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对分配的工作能够认真负责,努力完成任务;

  2、社员须严格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衣着整洁大方,微笑待人,礼貌用语,不做有损英语沙龙形象的事情;

  3、社员不得在与会期间喧哗吵闹,不得随意乱拿社团内部物资。否则,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与警告、记过、开除等相应的处分;

  4、开社团及部门会议时社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若有事有病,须先向部门负责人提前请假,未经请假,迟到早退达5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5、社员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社团名义从事不法活动。一经发现,视情节分别处于警告、批评、通告、辞退;

  6、培养社团意识,全面了解社团,为社团的发展献计献策。

  7、正确行使社员权利,确实履行社员义务。

  二、社团定期根据有关规定对社员的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如下:

  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强化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注重师表形象,做文明大学生。

  3、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团结社团会员,配合社团各部门工作。

  4、遵守英语沙龙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领会文件指示精神,执行各项决议。

  5、结合社团特色,注意全面发展,学习一技之长,提高自身素质。

  6、重视专业学习,拓宽知识面,认清我要学和要我学之间的关系。

  英语沙龙是学校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补充,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渠道。英语沙龙将进一步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对社团进行管理,把社团管理全面引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做到有章可依,有据可查。从而规范社团行为,实现同学、社员、学校和英语沙龙监督的三维一体化。对此,我们将始终坚持“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宗旨,加强社团内部的管理,规范各个部门的行为、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推进各个部门的工作,进而使社团内部的各项工作更上新高。

  社团规章制度

  各社团内成员要本着尽忠职守的态度,认真完成每一次的组织计划。

  1、社团内成员不得玩忽职守,利用职务便利破坏学校规章制度,如有此类事件发生(包括被别的同学举报),给予社团考核中扣分的处罚,一次扣2分!

  2、各社团在组织每一次大、中型活动时,必须具备四份书面材料:活动前三份(申请活动书,活动计划书、活动具体内容),活动后一份(活动后的总结)。前三份材料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活动不能举行。没有活动后总结书的,在社团考核中扣0.5分!

  3、未经团委允许,社团私自举行活动或组织成员集聚,扰乱学校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的,在社团考核中扣2分,并要接受学生处的处罚。

  4、社团组织活动期间,发生各种矛盾、冲突等不良现象(无法避免的事件另外处理),属于社团部门的疏忽、不认真的,在本社团考核中扣1分!

  5、社团成员必须服从团委统一领导和管理,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活动者,在考核中扣3分!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该社团负责人责任。

  6、若有同学反映社团的不足或搞活动时不认真,缺乏公平竞争的意识,将给予该社团扣1分的处罚!

  7、社团组织活动,在全校范围内影响面较大、效果较好的,在社团考核中给予加2分的鼓励!

  8、各社团要相互帮助、相互协作,不允许出现排斥、损害社团利益和影响的事件发生,如有类似事件,将对其社团进行严重警告,在社团考核中扣5分!并对该社团负责人进行严厉批评和留职察看!

  9、学校社团是为全校同学服务的,搞各项活动应该面向全校各个班级(特殊活动除外),如有社团故意分裂在校学生,有严重的级别歧视,将给予本社团在考核中扣10分的处罚!给本社团主要负责人停职处分!

  10、各社团在一个学期内最少要组织两次全校性大型活动,要充分作好活动前的准备,作到“办一次活动,成功一次!”

  本规章制度的决定权属于团委,任何人(团委领导除外)无权修改!希望各社团能够认真完成各次活动,很好的为同学们服务!

  社团的规章制度 8

  一、凡本社团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社团成员必须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义务感,热爱自强社。

  三、会议制度

  (一)社员应积极参加活动及会议,参加时不迟到,早退。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时,必须请假。

  (二)本社团每两周于周六上午9:00召开一次集体会议,全体成员必须参加。

  四、社员必须服从社团的安排,认真完成部署的任务,工作认真负责。

  五、各部门社员在本社举办的活动中须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积极主动服务同学。

  六、每个成员必须维护社团的荣誉,严格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礼貌用语,不得做损坏社团形象的事情。

  七、爱护公共财产,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以社团的名义对设备进行操作,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社团资产。

  八、各部门成员具有监督本部门负责人的`义务,对不称职的行为必须向社长或指导老师反映。

  九、社团成员由于必须原因须退社应递交退社申请书,不得无故退社。

  社团的规章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1、音乐社团是一个隶属临汾职业技术学院院团委、由心语广播站具体领导的学生社团,属文艺术组织,以弥补我校多兴趣社团而少表演社团的现状。

  2、音乐社团原则:音乐社团是同学们本着“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学习、自我提高”的目的,以对艺术的“共同的爱好兴趣”为主体组成的学生社团。

  3、音乐社团宗旨:活跃校园文化,加强学术交流,激发同学自我展现热情,提高学校艺术底蕴,锻炼学生交际能力,增强学生表达能力。

  君不闻,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嘤其鸣矣,求其友声。如果你有心与我们经历不同的学习体验,谈笑人生,音乐社团欢迎你的加入,一起引领潮流。凡热爱音乐并承认本章程的同学均可加入成为本社成员。音乐社团竭诚欢迎各级有志同学加入!

  第二章会员制度

  1、对象:凡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强及爱好舞蹈、演唱、乐器、表演等思想文化的同学均可申请加入音乐社团,可以是个人自愿或由本社成员推荐;

  2、招新:招新时认真登记招新表。

  3、面试:经本社考核后,符合本章程要求的可为本社社员。

  4、会员权利:

  (1)、社员有权对本社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2)、监督本社社团干部的工作,可以向上级反映要求撤换不称职的.社团干部。

  (3)、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无偿享用本社所提供的各种学习辅导资料、文化娱乐活动等。

  (4)、有参加社长、部长等机构人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音乐社团任何负责人都无权剥夺会员的以上权利。

  5、会员义务:

  (1)、交纳会费。具体交纳多少会费,根据青年工作委员会及其上组织规定。自动退出社团或者由于会员不遵守本社章程被开除出本社的,已交纳的会费不予退回。

  (2)、遵守本社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理事会决议。维护大家讲坛声誉和利益。积极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支持大家讲坛各项工作。

  (3)、遵守校规校纪,文明礼貌,社员之间团结互助,乐于奉献。

  (4)、积极向大家讲坛理事会提出宝贵意见,不参加非法活动。

  (5)、会员参加活动要爱护场地设施,保持文明举止端正。

  第三章组织制度音乐社团实行“两个”组织制度,两个制度并行不悖、相互对应,发挥各自优点。

  (一)部门制度:利于活动的组织、社团的管理。

  (二)楼制度:利于社团思想文化学习的安排。

  (三)两个组织制度之间的相互对应关系:

  注:

  1、每一个社员在社团均有两个身份:一个是部门身份,一个是对应的楼身份。

  2、以上两种制度中,社团的活动、组织、思想学习都采取以“楼”为单位来进行。因此,社团分成四个楼,活动组织和通知、社团的人员管理、思想学习的安排等等,都由楼来进行。

  第四章活动制度

  (一)活动形式:音乐社团以学生乐器、演唱、舞蹈、表演学习为常规活动,将定期举办。例外还有晚会、话剧表演、体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采风活动等等活动类型,也将开展举行。

  (二)活动安排:

  1、一定要分工明确,具体职责到人。

  2、活动时间:一般放在周末,且要注意活动密度,不要太频繁,也不要没有什么活动。

  3、活动地点:

  (1)、要是开广播站大例会,可以去106教室。要是内部会议,可以去2+西教室以音乐社团名义去借会议室。

  (2)、要是举行乐器、演唱等,目前暂无大型表演基本定在校园文化广场。

  (3)、要是被邀请参与其他社团、系别活动,集体活动地点各部门部长会议通知。

  (4)、其他类型活动,再商量斟酌。

  (三)活动内容:社长以及社团其他成员,一定要控制好活动内容的思想性、内容性等,使活动有内容、有思想、有一定的影响力度、从而使活动有意义,要符合音乐社团的性质。

  (四)活动具体流程以及负责人:

  第一步、活动前:

  1、策划:策划进行什么活动。这由每周例会共同决定。

  2、组织:由活动部长(哲学楼主)安排活动时间和地点。

  3、宣传:设计海报等。由宣传部长(艺术楼主)组织人员设计海报,然后把海报交给展板管理员牛珑杰,牛珑杰安排人员把海报贴在展板上展示在校园内。

  4、通知:各楼主通知楼员参加活动。要强调“不能参加活动者请请假”和“收到回复”。

  第二步:活动时:

  1、组织:由活动部长(哲学楼主)组织成员进入活动现场,维持纪律。

  2、主持:由活动部长(哲学楼主)安排人主持活动。

  3、纪录:由新闻部长(文学楼主)安排人纪录活动情况(如会议纪录等)。

  第三步:活动后:

  1、文稿:由新闻部长(文学楼主)安排人把活动时做的纪录形成一篇文章,交给空间管理员刘思源。

  2、空间:由庞慧将纪录文章写入空间(如果有活动照片,一并上传到空间中)。

  3、展示:对较重要活动,由展板管理员牛珑杰把活动纪录文稿(如流程表、策划方案、获奖情况,以及照片)一并贴在展板上,展示在校园中。

  (五)活动纪律:

  1、音乐社团每学期至少组织参与两次广播站全体会议,要求全体社员参加,无社长批准连续两次不参加会议者,视为自动退社;

  2、各部成员必须服从部长的安排,不得顶撞部长,凡是集体活动严禁迟到、早退,有事必须向社长或副社长请假;

  3、大家讲坛是一个言论自由的组织,有不同观点,意见可以进行讨论、辩论,不得有不文明的行为发生,如有发生情节严重者,不论双方对错均取消社员资格;

  4、大家讲坛各部长之间团结协作,相互促进,不得有推卸责任情况发生;

  5、各部长负责对本部成员进行考核,全体成员有权对社长、副社长及各部部长进行监督。

  6、每学期应将本学期在音乐社团各项活动中表现出色者上报上级组织申请奖励。

  第五章思想学习制度

  1、学习时间:每个学期都要举行。

  2、学习内容:由理事会决定。

  3、参与学习人员:理事会全体成员,部长及副部长,有兴趣爱好的社员。

  4、学习安排:具体由理事会决定,但每个学期期末时要举行一次学习总结交流会。

  第六章会议制度

  (一)社团例会

  1、会议时间:每周二晚自习后(9:20)

  2、会议地点:2+西教室

  3、会议人员:音乐社团全体成员。

  4、会议组织:由社长召集。

  5、会议内容:

  (1)内容主要为小结以前工作情况,讨论并决定以后的工作计划。

  (2)根据具体情况,讨论社团事情,并做出决议。

  (二)社员大会

  1、会议时间:根据需要而定。

  2、会议地点:暂定106教室

  3、会议人员:社团全体成员。

  4、会议组织:由社长向四位楼主下达会议通知,然后四位楼主向各自楼员下达会议通知。

  5、会议内容:因需要而定,一般有学期初见面会、学期间临时会和学期末总结会等。

  6、会议纪律:全体社员参加,严禁迟到、早退,有事必须向社长或副社长请假,无社长批准连续两次不参加会议者,视为自动退社。

  第七章责任制度

  (一)理事会职责:

  1、负责收集一些社团以及社团外与我们有关的信息。

  2、配合各部完善社团章程,健全内部机制,明确部门责任。

  3、塑造和维护社团形象,积极对外弘扬社团形象。

  4、定时对各部门各楼的活动、管理和思想学习等进行改进,更好的为各部门工作打好基础。

  5、做好每一次的社团事务的决议,积极应对各种情况。

  6、积极开拓社团的活动、管理和思想。

  (二)社长职责:

  1、主持和召开会议,组织、分配、检查各部门工作,协调部门间的关系。

  2、督促社团不断完善章程、健全内部机制和明确各部门职责。

  3、定期向社团报道工作,保持与各社团的交流联系。

  4、采纳各部门间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改进社团的不足。

  (三)副社长职责:

  1、协助社长主持社团工作和社团会议、召集社团全体成员开会。

  2、积极与社长商议社团各方面事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了解各部门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问题。

  4、社长不在时,由副社长全面负责社团工作。

  (四)活动部职责:

  1、遵守本社团的章程,积极组织社团的一切活动。

  2、活动前:策划好每一次的活动,安排好活动的主持人等。

  3、活动时:维持活动场所纪律,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五)宣传部职责:

  1、活动前:做好一切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张贴本社团的一切文件及相关赛事的通知,提高社团的知名度。

  2、活动时:拍照片等,并将照片保存好。

  3、活动后:将活动资料(包括活动记录文章和照片)整理好,然后定期展览宣传出来。

  第八章财务制度

  1、财务来源:会费以及外联赞助。

  2、财务管理:由秘书处管理。

  3、财务使用:在进行社团活动需要用钱时,由社团干部安排的成员去买东西时,必须向商店要开支收据,然后将开支收据交由秘书处报账。

  4、财务结算:每个学期末要结算财务使用情况,然后由社长公布财务开支情况。

  第九章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对于模范履行社员义务,遵守本社纪律,为大家讲坛做出贡献的社员,给予适当奖励。

  2、年终在全社范围内进行“优秀干部”““优秀社员”等荣誉称号的评比,并颁发奖状。

  3、当上级组织有优秀社员等的评比时,积极参与,将优秀社员推荐上去。

  (二)惩罚

  1、对于不能够严格遵守本章程的社内成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除名处分。

  2、对于损坏、遗失大家讲坛公共财物的社内成员,给予适当处分。

  (三)凡受到表彰、奖励或处罚的大家讲坛成员,其材料登记表均由大家讲坛秘书处统一管理。

  第十章附则

  1、修订:本章程修订权归社长,并经理事会2/3的成员或社员大会4/5的成员表决通过后生效。

  2、解释: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大家讲坛社团理事会。

  3、监督:本章程监督权归中南大学校团委和中南大学铁道青年工作委员会。

  4、执行:本章程执行权归各部门负责人。

  5、实施: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社团的规章制度 10

  一、纪律管理

  1、准时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不迟到、早退。

  2、活动期间不能私自离开活动室。

  3、画室内不得打闹。

  4、严禁带吃的东西进入活动室。

  5、如有事不能准时来或不能来的同学,需有班主任老师签名的请假条。

  6、每次活动开始,社长负责清点社团成员人数。如有缺席,须及时向指导老师汇报。

  7、社团成员不能私自进入活动室,不经社长及指导老师允许不能带非本社团成员入内。

  8、无故旷课三次按自动退团处理,退团后本社团将不再录取。

  二、物品管理

  1、爱护社团活动教室内所有物品,若有损坏,落实到个人,由损坏者赔偿;若不知具体损坏物品成员,则由集体赔偿。

  2、社团内的书籍不能带出活动室;如果借阅,需到负责人下登记;归还时,如果书籍破损,借阅者需拿回修补;若无法修补,按现价赔偿。

  三、卫生管理

  1、活动室要保持卫生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2、每次活动结束进行打扫卫生。按值日表进行。

  3、打扫要求:画具、桌椅摆放整齐。教室需拖地。

  四、其它

  1、活动结束后,由社长负责锁门。

  2、社团社长、副社长要齐心协力组织好社团的各项活动。

  3、社团所有成员都有为本社团发展献计献策的责任和义务。

  4、每月对社长、副社长的'工作进行评价,对社团管理提出个人意见。

  社团的规章制度 11

  为了进一步规范高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繁荣校园文化生活,加强高校学生素质教育工作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条例所称高校学生社团,是指重庆高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高校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重庆市学生联合会和所属院校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高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一) 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和提高同学综合素质。

  (二) 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同学。

  (三) 发挥以社团联合会为组织建设的载体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团组织生活。

  第四条:学生社团活动经费来源:社团自身会费缴纳,奖励或赞助(每个社团每人最低收费20元,一学年一次,不可一次性收取)。在一学年期间,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再收取社员的任何费用。其社费50%由社团自己保管(动用这笔社费的前提是,该社团的整个活动是由社团联合会批准,不得私自挪用,更不得用在不明的地方)。每个社团必须成立财务室,且每笔经费必须有发票证明并交给社联办公室保存。50%由社联保存,其20%为社团管理费(用于维护兴趣班教室和开展院级以上的社团活动,以及对优秀社团的奖励)。每个月,社团联合会会不定时对每个社团的财务室清查,如财务不对的社团,将暂停负责人在社团的一切职务,在此期间,社团一切活动由社团联合会代理,直至财务清楚为止。如有自行保管的财务未用完的社团,在期末全部上交社团联合会,由社团联合会同一保管。

  第五条: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我校社团联合审查同意,报校有关部门批准,并按照本条例规定进行登记。

  第六条:成立社团仲裁委员会。规定社团仲裁委员会的.成员必须由指导老师、社团联合会正副主席及各系正主任组成。

  第二章 社团的成立

  第一条: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至少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规校纪处分;

  (二) 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规范的章程。

  (三) 所有社团负责人以及社团联合会负责人。

  第二条:会员大会每学期一次,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二) 对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

  (三) 修改社团章程

  第三条:会员大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对社团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社团负责人:

  (一) 在校期间受到校纪校规的处分

  (二) 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或注销,应当承担主要负责的社团负责人。

  第五条:以下情况不得批准社团成立:

  (一)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

  (二)校内已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没有必要成立的;

  (三)发起人受过校规校级处分的;

  (四)在申请筹备成立时弄虚作假

  第三章 学生社团负责人及成员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

  (一)负责人须加入社团联合委员会,协助社团联合会管理兴趣班。

  (二)负责人须监督其财务办公室且清楚的知道自己社团的财务状况,不得私用其社团的经费,一经查证,严肃处理。

  (三)负责人须按时参加由社团联合会召开的例会,不得无故迟到,旷会。

  (四)负责人须在每学期最少组织一次院级及以上活动,每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内部活动。如无活动,社团仲裁委员会对社团负责人提出警告,给予一个月时间进行整改。若在整改期限内工作毫无起色,由社团仲裁委员会召开此社团会议,更换社团负责人。

  (五)负责人可为社团聘指导老师,但指导老师须坐出实质的行为,

  如一学期给社团成员讲课,指导社团活动。依据老师所做的贡献,社团联合会会针对其贡献,提供相应报酬。

  (六)社团联合会会在期末根据负责人的表现,做出相应的表彰和惩罚。

  (七)负责人或其他人如私自挪用属于社团财务,一经举报或查证,社团联合会有权利撤去其职务,并取消评选“先进工作者”称号的资格,其社团停止一切活动,进行整顿。

  第二条: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内部成员在在享有权利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三条: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四条:社团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校规校纪,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登记管理机关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五条:收取社费的学生社团成员应当接受社团成员的定期注册,并缴纳会费。

  第六条: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七条: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向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四章 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

  第一条:学生社团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在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学生社团修改章程,应当在5日内报社团联合会管理部门关核准。

  第二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 完成学生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 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三) 分立、合并的;

  (四) 社团被责令关闭或解散;

  (五) 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三条:学生社团在提出注销申请登记后,社团联合会应当组织对其财务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学生社团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条:学生社团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7日内向社团联合会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交以社团负责人签名、经会员大会通过的注销申请书和清算报告书。

  第五条:学生社团处分注销后或自行解散的剩余财产,将全部充公,用于社团联合会的发展。

  社团的规章制度 12

  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考核细则,为规范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工作,促进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特制订本细则。考核周期为每学期一次,凡成立满一学期的校级学生社团均参加考核。考核人员为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考核程序在校区团委主管老师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一、考评内容

  学期考评将社团工作分为十三大项及附加项。十三大项内容分别为:招新情况、注册情况、换届情况、财务管理、会员大会、干部例会、干部管理、社团负责人工作、骨干培训、外部活动、内部活动、宣传工作和社团成果。十三大项内容满分为100分,附加项内容得分不超过10分。最后得分前六名评为该学期优秀社团,并颁发证书。

  二、考评程序

  1、社团依据《细则》十三大项和附加项自评,并向理事会呈报本学期工作总结及自评材料。涉及组织制度等必须附详细证明材料。

  2、理事会组织学期社团会长述职会议,各社团负责人分别按《细则》中的十三大项陈述本学期工作。

  3、在校区团委分管社团联工作的老师的主持下,常务理事依据社团上交的工作总结、自评报告、述职报告和理事会与校区团委相关工作记录,核定社团学期考评成绩。

  三、考核项目、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一)、社团内部组织工作部分(共45分)

  1、招新情况(5分)注:不遵守联合招新计划,该项为0分A、招新宣传实事求是,提前报批(2分)B、有严格的入会条件(2分)

  C、及时归还所借物品,清理招新点卫生(1分)

  2、注册情况(5分)

  A、注册表中副部长级以上干部名单填写完整(1分)B、注册表中附有详细的会员资料并上网公示(1分)B、注册表中对学期工作有详细、切实可行的计划(1分)C、活动开展有创意(1分)

  D、注册表中附有完善的协会章程(1分)

  3、换届情况(10分)注:不提前报批或接受考核,该项为0分A、按时换届(1分)B、侯选人条件严格(2)

  C、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负责人(4分)D、选举程序规范(3分)

  4、财务管理(10分)注:不接受检查,该项为0分

  A、设置简易账簿,采用收付记账法,资金来源、去向逐项登记清楚,并有相应原始凭证,账目清晰(2分)

  B、实行社团会长签字,凭票报销制度,管理有序(3分)

  C、定期向学生社团成员公布财务使用情况(1分)注:必须附证明材料D、收支合理。严格执行社团经费专款专用(学生社团的`经费只能用于内部管理和活动组织上,严禁使用社团经费购买私人物品)(3分)E、在学生社团负责人换届时,做好财务交接工作(1分)

  5、会员大会(5分)注:不接受考核,该项为0分

  社团每学期能召开一次会员大会并按时上交会员大会总结(3分)有社团联常务理事会成员,社团指导老师参加(2分)

  6、干部例会(5分)注:不接受考核,该项为0分

  社团定期召开部长级学生干部例会,有较详细的会议记录(5分)

  7、干部管理(5分)

  A、有健全的干部培养和培训办法,并得到实施(2分)

  B、有社团干部考核和选拔制度,并得到实施(2分) C、队伍团结(1分)

  (二)、社团活动及负责人工作部分(共49分)

  8、会长例会(8分)

  A、会长本人按时参加社团联合会工作例会及活动(6分) B、能发表对协会工作的看法,能对社团联合会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2分)

  9、骨干培训(5分) A、会长、副会长积极参加社团联合会组织的干部培训(1分)B、干部培训考核成绩优秀(4分)

  10、外部活动(满分14分)注:不提前报批或接受考核,该项为0分A、活动考核评定分数(百分制)×14%注:必须为A级以上活动B、活动考核评定分数(百分制)×10%注:必须为B级以上活动C、活动考核评定分数(百分制)×6%注:必须为C级以上活动D、活动考核评定分数(百分制)×2%注:必须为D级以上活动

  11、内部活动(满分12分)注:不提前报批或接受考核,该项为0分

  A、活动考核评定分数(百分制)×12%注:必须为A级以上活动B、活动考核评定分数(百分制)×8%注:必须为B级以上活动C、活动考核评定分数(百分制)×4%注:必须为C级以上活动

  12、宣传工作(10分) A、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展板提前报批,遵守宣传工作规范(1分)B、及时在社团联合会网页上发布活动预告(1分)

  C、及时上交并及时在社团联合会网页上发布活动总结(3分)D、有社团网页(2分)

  E、社团活动在校内报纸有报道(1分)注:必须附证明材料

  F、社团活动在校外报纸、广播电视有报道(2分)注:必须附证明材料附加项:

  1、积极寻求指导教师指导工作的社团加0.5-2分;

  A、指导教师能对社团主要活动进行可行性论证并进行切实的指导(0.5分)

  B、指导教师能对社团会员进行业务培训(0.5分)C、指导教师每学期能参加社团活动二次以上(0.5分)

  D、指导教师能参与社团干部的考核选拔(0.5分)

  2、完成社团联合会临时交办的任务,每项加0.5-2分(需要注明活动名称、时间、地点、参加对象、人数等);

  3、借用物品和使用会议室不按照要求归还和清洁的社团每次减0.5-2分;

  4、被投诉且经社团联合会核实的社团视情况每次减0.5-2分。

  5、社团成果(6分)

  以社团名义或社团指定选手,在各类比赛中获奖的;受到各级表彰的,对社团予以加分。

  A、国家级及国际比赛(表彰),加6分/次;B、省(部)级比赛(表彰),加4分/次;C、地(市)级比赛(表彰),加2分/次;D、校级比赛(表彰),加1份/次。

  社团的规章制度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中国石油大学老年书画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我校离退休职工自发和自愿组成,为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成的宗旨开展各项活动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在中国石油大学离退休处老年大学领导下实行会长负责制。

  第四条本协会的基本任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大学离退处的各项规章制度。

  (2)开展有关书画活动,弘扬祖国文化,歌颂祖国、宣传礼貌社会。

  (3)增进老年人身心健康,提高老年人的书画特长。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协会的业务范围:

  (1)组织会员联谊会,密切会员间的信息交流;

  (2)组织策划会员的书画交流活动;

  (3)组织策划本会会员内部书画展览;

  (4)组织会员参与社会上各种书画交流活动;

  (5)开辟与协会有关的交流平台,供会员交流;

  (6)为协会会员供给各种与协会相关的服务。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本协会的会员实行个人会员制。

  第七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程序:

  (1)拥护本协会章程,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2)提交入会《会员登记表》,提交理事会讨论经过;

  (3)按年度缴纳会费。

  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提议的权利;

  (4)对本协会财务帐目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协会的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2)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维护协会形象;

  (3)按时交纳会费(含相关活动经费);

  (4)会员对自我的安全负全部职责;

  (5)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会员退会:有下列情景之_者即为退会:

  (1)会员本人申请退会(可口头申请);

  (2)未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一条、会员除名: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本协会章程的,经理事会表决经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1)审议经过协会章程和协会选举办法;

  (2)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3)审查和经过理事会的年度规划及财务报告;

  (4)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经过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理事会是本协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1)本协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共7人组成,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秘书长1人,理事3人,均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离退休处备案(协会根据实际情景能够减少或增加成员);

  (2)理事会尽量做到分工明确、运作有序、办事高效;

  (3)理事会的职权是:

  a)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b)向会员大会报告年度规划和财务状况;

  c)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d)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e)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4)理事会各组成人员的'职责:

  a)会长:全面负责协会工作;

  b)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并负责协会活动的会籍管理。

  c)秘书长:负责协会的各类文件的书写和收发及整理,协会通知的拟定和整理。负责协会的物资帐务处理,保证帐物相符,并协助做好安全与后勤工作。

  (5)协会的理事会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热诚协会组织工作,不计报酬;

  b)在本协会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

  c)身体健康,能坚持本协会的正常工作。

  第十五条、协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协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经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根据协会规模的大小,能够设置若干小组,每个小组可设小组长一名,作为协会兼职联络员和信息员并负责小组活动的组织开展。

  第五章、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原则

  第十七条、协会经费来源:

  (1)会员交纳的会费(活动经费);

  (2)离退休处下拨的资金;

  (3)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条、会员会费的交纳: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即在每年度末缴纳下年度的会费。

  第十九条、经费的使用:

  (1)会员交纳的会费及协会组织活动产生的费用须用于本协会正常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2)会员缴纳的书画装裱费用按实结算。

  第二十条、建立健全协会的财务规章制度,强调公开,透明化管理:

  (1)一切财务收入支出全部要开具正规发票,有活动参与人员两人以上证明后,交会长审批;

  (2)自成立之日起建立明确帐目,所有帐目要及时入帐;

  (3)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协会的财产;

  (4)协会理事会定期对协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核。

  第廿一条、协会的资金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理解会员大会、协会理事会和离退休的监督。

  第六章、日常管理

  第廿二条、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协会会长负责,并定期向理事会报告。

  第廿三条、协会的安全管理:

  (1)协会所有的活动开展必须在贴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会员开展活动时必须遵守活动场所的规章制度,绝不允许有黄、赌、毒等违法违纪行为;

  (2)会员一般情景下只能在协会指定的场所开展活动,若有新增地点,必须在活动开展前报理事会审批;

  (3)会员在开展活动时必须注意自我的言行举止,不得出现有损学校和协会的形象、协会名誉的行为;

  第廿四条、协会的活动管理:

  (1)协会每年按计划组织活动,活动计划发至个人;

  (2)协会会员不得借用本协会的名义开展与本协会主

  题无关的活动,严禁开展不健康的活动;

  (3)相关活动公告将以文字通知的形式在协会活动地点公布,重要的紧急活动另行电话通知。

  第廿五条、协会的宣传管理:

  (1)协会的所有宣传工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包括协会每次活动信息的发布,协会大型活动的策划工作;

  (2)理事会的其他成员应当协助办公室的宣传工作;

  (3)以小组为单位开展活动的,各小组长是本次活动宣传报道的第一负责人。

  第廿六条、协会的会籍管理:

  (1)协会会员的发展、会籍的管理由协会办公室负主要职责;

  (2)协会会员一旦入会,会籍保存一年,履行协会章程,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下一年。自动延续其会籍;

  (3)按年度建立会员名册,妥善保存相关的材料。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

  第廿七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经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经过。

  第廿八条、修改后的章程报离退休处备案。

  第八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廿九条、协会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提议。

  第三十条、协会终止前,经会员大会指定人员清算财务情景。

  第三十一条、协会终止须经会员大会表决经过。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经离退休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会员大会表决经过。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自离退休处备案之日起生效。

  社团的规章制度 14

  第一条、舞蹈社团是艺术社团领导下从事舞蹈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陶冶艺术情操,提高创作水平,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内外交流,是舞蹈队的宗旨。

  第三条、凡本校学生,承认本章程,喜爱舞蹈,经本社团指导老师及负责人考察、批准后可成为本社团团员。每年从新生中选拔后备力量

  第四条、学生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校纪校规,有舞蹈素质,热心于学校文化活动,并能较好地处理舞蹈队活动与其他各项学习的关系。

  第五条、舞蹈社团建立考勤制度,请假填写请假单。一学期迟到三次或缺席两次者,在舞蹈社团内部公开批评;经常缺勤者(迟到或无故缺席超过五次),经指导老师及负责人内部讨论、批准,开除出队。各位团员应严格遵守上课时间,努力克服各类困难,确保训练正常进行。

  第六条、各团员在排练和演出时一律着装统一,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服从分配,同时协助管理好队里的事务。按时完成布置的任务。

  第七条、舞蹈社团加强对团员的考核,每学期总评,考核成绩由训练、演出、考勤、纪律四方面组成,考核成绩为优、良、合格、不合格。考核细则另定。

  第八条、对考核优秀的团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学校其他各类评比推优和学生操行评分中适当从优。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团处理。

  社团的规章制度 15

  一、部门职责

  1.沟通学生社团与我系团委、学生会的工作联系,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了解和反馈各协会要求,帮助协会解决实际困难;

  2.加强我系学生社团管理,加强协会合作、整合、分配资源,促进协会稳步发展;

  3.对协会活动和发展提供服务、进行监督、完善评议制度,对社团活动定期评议、惩罚分明;

  4.注重工作宣传,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

  5.发展同各院系学生社团的交流与合作.

  二、奖惩制度

  1.社团部建立考核评比制度,每学期由社团部面向部分协会会员组织评比表彰工作成绩突出,贡献大的社团组织及协会负责人.初步定为一个优秀社团及一个优秀会长;

  2.各协会在内部评选出优秀会员若干名,并向社团部上报,由社团部同意给予适当奖励.初步定为各协会一名优秀干事;

  3.对于在协会活动中重大失职的`会长或协会各部门负责人,社团部有权给予批评及建议,酌情予以处理。

  社团的规章制度 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为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员共同协商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联工作、社团管理的根本制度,对组织具有最高效力,任何社团章程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三条、社团联合会的定义

  社团联合会是隶属我校团委的学生社团联盟组成的综合性管理组织。

  第四条、本组织中文全称为“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中文简称“社联”,英文简称“AU”。

  第五条、职能:管理、服务、协调。协助团委管理社团,负责贯彻执行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六条、性质:学生社团联盟综合管理组织。

  第七条、宗旨:发展社团文化,一展一中风采。

  第八条、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九条、负责制:实行全体干部责任制。

  第十条、管理制度:本章程以及团委规定的其他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社联干部产生制

  (一)聘任制。指组织针对每年高一新生进行公开招聘;

  (二)选举制。指候选人在本组织至少有一学期的工作经验,由主席团召开会议进行投票选举;

  (三)社联干部聘任程序

  1)参加面试;

  2)参加笔试;

  3)试用考核;

  4)主席团复核;

  5)申报团委;

  6)领取聘书,正式上任;

  7)逐项进行,一项不过则被除名。

  (四)社联主席选举办法

  主席为组织核心领导,担任者是否具有职业素质与能力将一定程度上直接或间接决定我校社团联合会的发展,因此主席候选人考核更为严格。以下为候选人要求:

  1)候选人在本组织必须有一学期的工作经验;

  2)候选人无犯法、违反校纪校规以及被学校记过处分记录;

  3)候选人热衷组织事业,敢想敢做,敢为敢当,敢闯敢拼;

  4)形象良好,为人正直,品德端正,思想健康,乐于奉献,勤于协调;

  5)有较强的策划、管理、领导、执行能力;

  6)必须通过主席或主席团的秘密严格考核;

  7)必须获得主席或主席团提名;

  8)无兼任其他部门职务;

  9)候选人考核不通过或条、件不满足,校团委有权直接任命合适人选;

  10)候选人考核不通过或条、件不满足,经主席团会议通过,主席团有权直接任命合适人选;

  11)候选人考核不通过或条、件不满足,经团委书记批准本章程可授权主席直接任命合适人选;

  12)非特殊情况不建议执行第9)、10)、11)项。

  第十二条、社联干部任期制:所有社联干部若无被罢免撤职正常任期为一到两年。社联干部不得兼任其他部门职务,一经发现,予以免职。

  第十三条、社联组织机构

  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办公室、财政部、外联部、宣传部。

  第十四条、会员组成

  由经我校团委准许成立的合法的本校社团组成。

  第十五条、社联常驻地址

  凯里一中办公楼一楼107室。

  第二章:社团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的定义

  我校社团是学生根据共同志愿和需要,以自愿的原则组成的业余校园群众性学生组织。

  第十七条、社团名称格式:XXX社团或XXX协会。

  第十八条、职能:管理、组织、执行。丰富学生校园生活,繁荣校园文化特色。

  第十九条、性质:隶属我校团委并受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领导管理的群众性、非盈利性组织。

  第二十条、宗旨:根据社团类型自定义。

  第二十一条、社团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十二条、管理制度:社团自身管理章程和社团联合会管理章程(即本章程)。

  第二十三条、负责制:实行全体社团干部责任制与社长负责制相结合。由社长统一领导,副社长以及各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十四条、社团干部任期制:所有社团干部若无被罢免撤职正常任期为一到两年。社团干部不得兼任其他部门职务,一经发现,予以免职。

  第二十五条、社团机构设立

  成员大会、社长、副社长、各大部门等。

  第二十六条、本组织内会员、干部一律平等。

  第三章:社团联合会会员

  第二十七条、会员管理纲要

  《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与《社团分管制》。

  第二十八条、会员条、件

  (一)自愿加盟,接受我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的领导和管理;

  (二)会员属我校社团,社团社员为我校在校学生;

  (三)社员不少于10人,相关管理条、例齐全;

  (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宪法,承认并拥护我社团联合会章程;

  (五)社团经正当程序申请成立,注册资料齐全;

  (六)自愿履行会员义务。各成员均平等享有本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本章程规定义务;

  (七)不满足以上任意一条、,则视为非本组织会员,学校将不承认其成立。

  第二十九条、会员权利

  (一)享有会员代表大会的表决权、发言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享有对社联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

  (三)参加任何属于会员范围参与的活动;

  (四)共享组织资源以及组织提供的各项服务;

  (五)优先享有社联举办各类活动的承办权与冠名权;

  (六)享有组织给予物质、精神奖励或表彰;

  (七)享有团委、社联主席团赋予的其他权力。

  第三十条、会员义务

  (一)遵守社联章程以及活动主办方的合理规定;

  (二)接受我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的管理领导;

  (三)认真完成社联主席团、各部门交办或委托的事务;

  (四)会议按时到场;

  (五)积极参加学校或组织举办的各类活动;

  (六)尽力帮助组织内需要帮助的会员;

  (七)与组织会员处理好关系、团结一致,避免不必要冲突或摩擦;

  (八)为组织提供真实有效可靠的信息与资料;

  (九)维护组织荣誉与利益;

  (十)执行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以及部门的决议;

  (十一)履行团委、社联规定的其他应尽义务。

  第三十一条、会员资格终止

  (一)主动提出撤销或取缔要求;

  (二)接到会议通知或会议邀请,无故不参加或迟到累计达三次,团委书记、社联主席团有权直接罢免其社长;

  (三)一学期举行活动累计不达三次,团委书记或社联主席团有权予以该社团撤销处理。活动前不交《活动策划》,活动后不交活动总结以及活动照片则视为活动无效,不计入活动档案;

  (四)不满足第三章第二十八条、中的任意一项,不履行第三章第三十条、中的应尽义务,会员资格终止,撤销社团;

  (五)社团一学期被举报累计达3次以上的社团团委书记、社联主席团有权撤销其社团;

  (六)管理混乱或从事不正当活动,影响恶劣者,会员资格终止,撤销社团;

  (七)社团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或与组织长期不联系,团委书记、社联主席团有权撤销其社团;

  (八)不遵守本章程管理条、例,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者,会员资格终止,撤销社团;

  (九)出现其他应予以解散情形;

  (十)社团被撤销后,严禁个人或集体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违者后果自负。

  第四章:各类办事程序

  第三十二条、社团成立申请程序

  (一)向社联办公室领取《社团成立申请表》;

  (二)认真填写《社团成立申请表》,起草社团管理章程;

  (三)向社联提交《社团成立申请书》以及社团管理章程,阐述自身条、件;

  (四)等待申请结果;

  (五)聘请指导老师;

  (六)向社联领取《社团信息注册表》、《社团成员信息注册表》;

  (七)社团经我校团委准许成立,则自动视为我校社团联合会会员;

  (八)校团委准许成立,再执行(五)、(六);

  (九)性质宗旨相同的社团原则上只予成立一个。

  第三十三条、社团社长换届申请程序

  (一)向社联办公室领取《社长换届申请表》;

  (二)召开全体社员大会,进行投票选举,杜绝等额选举,并为保证换届选举公平、公正必须邀到社联主席团或办公室参加会议作为公证人;

  (三)认真填写《社长换届申请表》书;

  (四)社团指导老师批准签字;

  (五)提交《社长换届申请表》;

  (六)等待回复;

  (七)开始试用新社长;

  (八)试用期半学期结束,考核通过,领取聘书,正式上任;

  (九)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照本章程进行换届选举时,应由社联在全校公开招聘,在尚未选出社长时由社联委任管理。

  第三十四条、社团举行活动程序

  (一)向分管本社负责人领取《社团活动策划单》;

  (二)认真填写《社团活动策划单》;

  (三)将活动策划单提交分管本社负责人,大型活动由主席团决定举行与否;

  (四)举行活动。记得拍照或录像;

  (五)活动后打扫场地卫生;

  (六)在活动结束当周将活动总结书以及照片(电子档格式)或视频上传组织邮箱或上交到社联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汇总;

  (七)无活动总结书、照片、视频则或不按期将照片、视频传到组织邮箱或上交到办公室,视为活动无效,不计入活动档案;

  (八)接到主席团批准回复后方可举行活动;

  (九)《社团活动策划单》至少提前两天上交分管本社负责人。

  第五章:岗位职责与人事任免

  第三十五条、主席团

  (一)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为会员大会闭会期间最高权利机构,拥有最高决定权,对组织负责;

  (二)主席团职能为“领导、管理、监督”;

  (三)主席团全面主持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主要负责学生社团总体的领导、管理、监督;

  (四)主席团会议若有因故缺席,会后缺席人若对决议有意见,则会议所做决定视为无效;

  (五)主席团组成:由1名主席和3到5名副主席组成。

  第三十六条、主席团职责

  (一)任免组织各级干部以及决定人事调动;

  (二)唯一有权授予组织各部门、各级干部、社团以及社团干部合理、合法权力;

  (三)唯一有权解释组织章程;

  (四)有权决定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时间、地点以及大会议程;

  (五)有权签发各类文件,提名各类证书获得者;

  (六)有权听取社联干部以及社长汇报工作;

  (七)批复由各社团或办公室提交的各类申请;

  (八)表决由办公室起草的各类文件;

  (九)初审社团成立申请并及时向团委申报;

  (十)审议办公室提交的工作报告和预算或决算;

  (十一)审议并表决组织制度实行或章程修改案;

  (十二)全面负责我校社团活动的进行;

  (十三)全面负责每年度社团的考核工作,审议学生社团的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表彰;

  (十四)负责各类活动的监督、指挥;

  (十五)负责协调社团同学校各部门的关系;

  (十六)负责检验核实由办公室提交的各类数据资料信息;

  (十七)监督组织各大部门以及各社团的工作;

  (十八)定期向校团委书记、团委属分管社联书记汇报工作;

  (十九)决定社联其他重大事项;

  (二十)其他规章或团委授予的合理、合法职权。

  第三十七条、

  主席为组织最高领导兼学生社团联合会属团委部门单位最高执行总司。其职责为:

  (一)全面统筹组织工作;

  (二)对外代表组织;

  (三)签署主席团重要文件;

  (四)审核办公室提交的预算和决算;

  (五)唯一有权对干部考核进行评定;

  (六)有权主持会员代表大会;

  (七)有权召开、主持组织所有会议;

  (八)有权支配社联各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九)有权拟定社联的工作计划、目标;

  (十)有权批准社联所有支出;

  (十一)有权听取各部门以及社团的工作汇报;

  (十二)有权代表校团委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十三)负责社联干部考核工作;

  (十四)监督组织所有决议的执行;

  (十五)传达校团委相关文件指示精神,完成团委部署任务;

  (十六)定期向校团委汇报工作;

  (十七)行使团委、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以及其他规章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副主席

  (一)协助主席全面开展社团工作;

  (二)主席不在时,征得主席同意代表主席行使职权;

  (三)在主席离任时,本章程授权为主席候选人;

  (四)认真贯彻落实《社团分管制》,开展所分管社团工作;

  (五)具体负责分管社团日常工作的开展;

  (六)有权召开所分管社团会议;

  (七)有权代表主席团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八)传达相关文件指示精神,执行文件要求;

  (九)监督社团社联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主席汇报;

  (十)认真完成主席委托或交办的其他事务;

  (十一)定期向主席汇报工作;

  (十二)团委、主席或其他规章赋予的职权。

  第三十九条、办公室

  办公室为社联常设执行机构,其职能为“执行、服务、协调”。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到四名。

  (一)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任为社联首席执行官。其职责为:

  1)全权负责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通过决议;

  2)全权负责每学期社团注册,以及社长联系变更登记工作;

  3)有权代表社联签发非行政性文件或函件;

  4)负责组织办公室起草、编辑活动策划书、总结书以及各类文件;

  5)负责制定社联各大部门办事制度,并提交主席团审议;

  6)经主席团授权负责组织办公室干部起草社团联合会章程并提交主席团审议;

  7)负责社团信息资料管理建档、归档和档案管理;

  8)负责组织社联办公室干部旁听记录大型会议、活动以及建档工作;

  9)负责学生部长级干部培训;

  10)领导、管理社联各大部门,总揽各部门大权;

  11)有权召开并主持社联部门大会以及分管社团部门大会;

  12)具体负责社联各部门以及分管各社团部门运行;

  13)有权代表办公室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14)监督社团和社联各部门的工作以及大会决议和相关文件要求、指示的执行情况;

  15)准备本届经费预算与决算并提交主席团审议;

  16)管理组织贴吧、微博、QQ以及网页;

  17)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18)协助主席团履行职责;

  19)认真完成主席团交办或委托的其他事务;

  20)行使主席团赋予的其他职权。

  (二)办公室副主任

  1)协助主任履行其职责;

  2)协助主任筹备所分管部门会议;

  3)负责决议、文件要求的具体贯彻执行;

  4)负责各类文件具体起草;

  5)有权代表办公室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6)定期向主任汇报工作;

  7)受主席团或办公室主任委托或授权处理其他事务;

  第四十条、财政部

  财政部负责组织财物管理和检查。其职能为“检查、发现、查处”,监督社联、社团资金支配使用。财政部设部长一名,副部一到二名。

  (一)财政部部长

  财政部部长为组织最高财政总司。其职责为:

  1)保管组织所有财物;

  2)管理社团刊物;

  3)管理领导各社团财政部;

  4)有权召开所有社团财政部会议;

  5)有权批准组织100元以内资金支出;

  6)具体负责各社团财政部运行;

  7)负责社联、社团消费记录;

  8)负责社联、社团所有消费票据、证明的保管;

  9)负责征收社团百分之三十基础经费;

  10)制定财政部办事制度,并提交办公室审议;

  11)本章程唯一授权无限制检查各社团社费;

  12)有权代表财政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13)定期检查社团消费情况并将检查结果提交主席团;

  14)严格按财物核查、检查制度执行任务,绝不包庇、不纵容一切非法、非正常,不公开、不明确,无发票、无证明的消费;

  15)定期向主席团、办公室汇报工作;

  16)认真完成办公室主任交办事务;

  17)履行主席团或办公室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财政部副部长

  1)协助部长履行职责;

  2)具体负责社联、社团经费结算,并拟出公告;

  3)有权代表办财政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4)协助部长筹备社团财政部大会;

  5)定期向部长汇报工作;

  6)认真完成部长交办事务;

  7)履行主席团或财政部部长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宣传部

  宣传部负责组织所有宣传事宜。其职能为“贯彻、传达”。宣传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到四名。

  (一)宣传部部长

  宣传部部长为社联最高宣传总司。其职责为:

  1)协调其他部门以及各社团做好宣传工作;

  2)领导管理各社团宣传部;

  3)有权召开并主持所有社团宣传部会议;

  4)具体负责各社团宣传部运行;

  5)制定各社团宣传部办事制度,并提交办公室审议;

  6)负责各类文件的下发以及传达;

  7)负责所有宣传文件的起草编辑;

  8)负责社联各类会议、活动的通知、宣传工作;

  9)有权代表宣传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10)定期向主席团、办公室汇报工作;

  11)认真完成办主席团或公室交办任务;

  12)履行主席团或办公室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宣传部副部长

  1)协助部长履行职责;

  2)协助部长筹备社团宣传部大会;

  3)具体负责落实通知事宜;

  4)具体负责起草通知文件或公告;

  5)有权代表宣传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6)认真完成部长交办事务;

  7)定期向部长汇报工作;

  8)履行主席团或宣传部部长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二条、外联部

  外联部负责社联外联工作。其职能为“服务、协调”。外联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到三名。

  (一)外联部部长

  外联部部长为组织最高外联总司。其职能为:

  1)领导管理各社团外联部;

  2)制定各社团外联部办事制度,并提交办公室审议;

  3)具体负责各社团外联部运行;

  4)有权召开、主持各社团外联部大会;

  5)负责与社联、社团以及各部门对接;

  6)负责各类矛盾纠纷调解;

  7)负责社联所有赞助相关事宜;

  8)负责与赞助商、合作伙伴保持联系;

  9)对外为社联树立良好形象,提高知名度;

  10)对内为社联打出旗号,加大影响力;

  11)定期向主席团或办公室汇报工作;

  12)有权代表外联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13)认真完成主席团、办公室交办或委托事务;

  14)履行主席团或办公室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外联部副部长

  1)协助部长履行职责;

  2)协助部长筹备社团外联部大会;

  3)有权代表外联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4)定期向部长汇报工作;

  5)认真完成部长交办事务;

  6)行使主席团、办公室或外联部部长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三条、社团干部职责

  (一)社长

  社长是社团核心领导,是社团领事代表,是会员单位最高执行总司。其职能为“管理、组织、执行”。社团设社长1名,副社长1到5名。社长职责为:

  1)全面主持社团工作;

  2)有权提名社团各部门部长,并报社联办公室批准;

  3)有权主持召开会员大会及协会工作会议;

  4)有权代表本社团签署文件;

  5)具体负责社团活动的举行;

  6)负责社团运行;

  7)有权听取各部长汇报工作;

  8)负责社团干部的考核与评定;

  9)负责本届社团资料信息建档工作;

  10)负责协会活动计划的审查和常规活动的策划;

  11)对协会事务进行宏观调控;

  12)准时参加社联各类会议;

  13)积极开展社团活动;

  14)制定社团工作目标;

  15)制定、修改社团管理章程,并召开全体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审议,大会通过后提交社联备案;

  16)服从校团委、社联的管理领导;

  17)认真执行社联决议;

  18)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指示精神;

  19)监督社团各部门工作;

  20)定期向分管本社负责人汇报工作;

  21)履行本章程赋予的职责,行使本章程授予的权力;

  22)遵守本章程管理条、例;

  23)履行校团委或社联主席团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副社长

  1)协助社长履行职责;

  2)负责社团决议执行;

  3)组织社团开展活动;

  3)负责监督社团日常事务;

  4)定期向社长汇报工作;

  5)认真完成社长交办或委托事务;

  6)履行社团章程或社长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四条、社团各部门职责

  (一)社团各部门遵守本章程,接受社联各部门分管;

  (二)社团各部门工作制度和职责必须建立在遵守本章程之上;

  (三)社团各部门职责根据所属社团章程而异。

  第四十五条、社团社员

  社员是社团组成的基本人员。每个社团额定人数为10到100人,特殊情况,则需向社联说明。以下是社员权力与义务:

  (一)一人只能加入一个社团;

  (二)社员享有各社团以及社联对其服务权;

  (三)社员享有对社团、社联工作监督权、建议权、批评权;

  (四)社员享有社团干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社员享有所属社团成员大会的表决权、发言权;

  (六)服从管理,积极参加活动;

  (七)积极参与竞选;

  (八)发展自己的爱好,丰富自己的生活;

  (九)准时参加会议和活动。一学期有三次无故不参加活动者,一律予以吊销《社团团籍》或退社处理;

  (十)所属社团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和权力。

  第四十六条、社联干部资格终止

  (一)主动提出书面辞呈;

  (二)不按本章程积极主动履行其职责,正确行使权力;

  (三)受到刑事处分或学校记过处分;

  (四)不遵守本章程;

  (五)考核不通过;

  (六)被团委或社联主席团除名罢免;

  (七)其他应终止未说明情况。

  第六章:保密条例

  第四十七条、不得将组织具体机构向外人透露。

  第四十八条、未经允许不得打开、查看各类已封档案,违者犯法。

  第四十九条、不得将管理章程、文件、文函、专用群、QQ、微博、网站、办公室住址、办公电脑密码、经费、社员或各级干部个人信息向外人透露。

  第五十条、不得将组织会议、活动记录向外公开。

  第五十一条、未经允许不得在其他信息传媒上发表、上传组织内部信息资料。

  第五十二条、不得将组织各类会议决定向外人透露。

  第五十三条、保密团委、主席团要求保密事项。

  第五十四条、保密应保密尚未规定内容。第五十五条、凡属我校社团联合会干部必须遵守本条、例,违者问责。

  第七章:社团管理

  第五十六条、社团注册

  (一)社联每学期初将召开社团代表大会,统一下发《社团信息注册表》、《社团成员信息注册表》等相关注册材料到各社团,各社团按要求认真填写注册材料,并于收到表格后两周内将注册材料上交社联办公室,进行学期社团注册。逾期不进行注册的社团,视为自动解散;

  (二)不经审批注册的社团视为非法社团。

  第五十七条、社团活动制度

  (一)每学期初,各社团要向社团联合会提交本学期活动计划,由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备案;

  (二)社团每学期必须举行活动不少于三次以上,否则罢免社长或撤销社团;

  (三)开展活动前先向分管本社负责人领取《社团活动策划单》,认真填写并及时上交;

  (四)接到主席团批复后再举行活动;

  (五)活动前期务必严格部署、周密安排、认真策划;

  (六)活动注意安全;

  (七)爱护活动场地公共设施;

  (八)活动后注意活动场地卫生;

  (九)活动时注意记录,如:摄影、拍照、书记等;

  (十)活动后将总结书与活动的有效照片(电子档,非打印相片)、视频上传到组织邮箱或交到办公室;

  (十一)社团开展活动务必通知到全体社员,并安排人员严格打考勤,有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活动者,将名单上交分管本社团负责人,一律予以吊销《社团团籍》或退社处理;

  (十二)跨校、跨地区、校外活动需向团委申请;

  (十三)未经正当程序申请开展活动,出任何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十四)对活动中违法乱纪的集体或个人,一律交公安部门或团委、政教处处理。

  第五十八条、变更撤换

  (一)社团改名、更换负责人、负责人联系方式变更、转换活动内容或社团合并,请及时到社联办公室登记,以便于档案更新和各类通知及时准确传达,不及时登记者后果自负;

  (二)社团自愿撤销或被撤销,必须到社团联合会登记,申请注销,有收费行为的要接受审计。

  第五十九条、奖励、责任处理

  (一)每学年,团委要对组织活动突出,有较好影响的社团、较优秀的社团成员、为社团发展做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予以奖励、表彰;

  (二)对于不按规定注册、活动、收费、缴费,不配合团委、社团联合会工作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社团予以通报、撤销或罢免社长;

  (三)从事不正当活动的社团一律予以撤销并追究事后责任;

  (四)不负责、不尽责或无法履行职责的干部一律予以除名罢免。

  第八章:社团财务管理

  第六十条、社费

  (一)社费是指社员入社所统一缴纳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拨予或通过其他合法渠道积累的资金并只限用于社团活动的经费;

  (二)社费标准:5到10元人民币。特殊情况,则需向团委申请;

  (三)社团联合会财政部将不定期随机对社团社费使用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审计并备案。发现社费去向不明或消费无有效票据、证明,一律交予团委或政教处处理。社团消费高于100元人民币者务必拿到票据,财政检查只认有效票据,不认收据。有效票据指国家税务局发票和地税局发票。收据指消费后收款人给予的收款凭证。消费低于100元人民币者可以凭收据或证明作为资金消费证明。证明必须要有可以证明消费属实人员证明,并接受社联财政部审问;

  (四)根据《中华职业学校社团财物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每个社团上交百分之三十的社费由校团委社团联合会财政部保管,作为大型活动经费和应急费用;

  (五)社团联合会所有资金由主席团统一调配,收入及支出帐目由财政部登记管理。社团所有资金由社长统一调配,收入及支出帐目由社团财务部登记管理;

  (六)对于社费及其他财物的管理,各社团必须由本社财政部负责,并制定详尽的财务管理制度;

  (七)申请经费,仅限于举办大型活动或耗资较大活动,活动前期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

  (八)社团不得搞成纯盈利为目的的经商活动,提倡勤工俭学;

  (九)社团活动坚持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

  (十)社费是属于社团公共财产,严禁个人或集体非法占有、挪用,违者必处。

  第九章:社团刊物管理

  第六十一条、为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同时也为了能更好地做好各个社团的对外(相对于校内兄弟社团而言)宣传和交流,各社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自办刊物。

  第六十二条、各社团刊物所需费用应由各社团自筹解决。

  第六十三条、各社团刊物只限在校内发行,原则上应以本社团成员为主要对象。

  第六十四条、各社团刊物内容应健康向上,紧紧围绕学校各阶段中心工作,积极宣传党的政方征弘扬主旋律,要以介绍本社团活动,工作经验为主,以促进社团发展和提高社员能力为目标,要以社团宗旨和章程协调一致,与社团无关的内容不得超过刊物版面的10%,更不准刊登和变相刊登各种类型的商业广告。

  第六十五条、社团创办刊物应向团委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刊物名称,主要内容,出版周期,发行对象,字数及发行份数等。经团委批准后方可出版发行。

  第十章:附则

  第六十六条、本章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归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六十七条、本章程经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

  第六十八条、本章程制定单位: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六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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