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账款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15 23:14:55 晶敏 制度 我要投稿

往来账款管理制度(通用9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往来账款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往来账款管理制度(通用9篇)

  往来账款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1、规范采购操作步骤和方法,确保采购的质量和采购要求的适用性,符合公司整体的日常管理规定要求。

  2、规定了应付账款入账、调账等方面的管理要求,规范应付账款管理工作,防范公司处理应付账款业务过程中的经营风险。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的设备、工具、成型软件和固定资产(不含公司长期代理产品)等采购的控制。

  三、定义

  1、供应商:是指能向采购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抽货检验标准:此标准是对采购物品进行检验的参照标准,由技术部门或其他相关权责部门编写交采购中心汇总成册。

  3、货物检验报告:是货物验收部门和人员对货物进行验收后对所采购货物给出验收报告和处理意见。

  4、无票应付款:采购货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至本公司,但是供应商的正式发票尚未到达财务部的应付款项。当供应商的发票送达财务部时,应将无票应付款转入应付账款。公司的无票应付款和应付账款构成了公司资产负债表上的应付账款。

  四、物资采购报销流程

  1、物资采购前要由用料申请人先填写采购计划,“采购计划表”经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交与采购人员,采购人员制作“采购定单”并进行采购。

  2、凡购进物料、工具用具,尤其是定制品,采购者应坚持先取样品,征得使用部门及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或定制。

  3、物资采购返回单位,须经物资使用部门(库房管理人员)核实、验收签字,出具“入库单”。

  4、物资采购报销必须以发票为据,不准出现白条报销。

  5、物资采购前,预借物资款,必须经财务主管领导签字批准方可借款,执行借款流程;物资采购完毕,需及时报销。

  6、物资采购报销须填写报销单,执行费用报销流程。

  7、凡不按上述规定采购者,财务部以及各业务部门的财务人员,应一律拒绝支付。

  五、应付账款入账程序

  (一)、有票应付款

  1、财务部业务会计对采购定单、供应商发票、检验入库单进行审核,即“三单符合”审核。

  2、三单中的第一单“采购定单”是指由采购合同、采购定单、委托加工单等组成的合同单据。第二单“供应商发票”是指由发票、收款收据组成发票单据。第三单“入库单”是指由入库单、质检单、运输提货单等组成的收货单据。

  3、务部业务人员在“三单符合”审核后,制作记账凭证并按照会计复核、批准程序入账。

  4、有关部门对合同、订单的修改原件,应及时传递到财务部。

  (二)无票应付款

  1、仓库管理员在收到供应商的合格来货(经检验合格)后,填写入库单并将入库信息传递给财务部门。未经质量检验合格的货物不得入库。

  2、财务部核对每一张入库单,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将无票入库货物作为暂估入库进行核算。

  3、对货物入库后超过一个月发票未达的无票应付款,财务部应及时与采购部联系并跟踪。

  (三)应付账款

  1、供货方开来发票,从无票应付款转入应付账款时,必须经过“三单符合审核”。财务部业务人员应当在“三单符合审核”后,方可将无票应付款转入应付账款。将暂估入库的项目转入库存项目。

  2、财务部在“三单符合审核”中发现不符或不完全相符时,应立即通知商务部和物流部门。商务部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处理,并在一周内将问题调查清楚并合理解决。财务部应同时将所有三单不符的情况记录,并定期跟踪和向财务经理或财务经理汇报。

  3、对在“三单符合审核”中多开票、重开票的供应商应提出警告,情节严重的,要考虑给予处罚或更换。

  4、生产部门应在每月二十八日前将供应商的质量退货及向供应商索赔的资料传递到财务部,财务部应于当月据之调整应付账款。

  5、任何供应商应付账款的调整必须有充分的依据并经财务经理及相关人员的书面批准。这些依据应附在相应的.调整凭证后。

  6、更改供应商名称必须得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法的资料,并经过财务部经理的批准。这些资料应附在相应的调整凭证后。

  六、应付账款账龄分析

  1、财务部每季度进行一次应付账款的账龄分析,并分析资金安排和使用的合理性。

  2、财务部每月打印出有借方余额的应付账款,并通知采购部及相关部门。采购部及有关部门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解决,并将结果在一周内告知财务部。对超过两个月的有借方余额的应付账款,财务部应向财务经理和总经理作书面汇报。

  七、对账

  1、财务部每月应核对应付账款总账与明细账,对存在的差异及明细账中的异常项目和长期未达项目,财务部应会同商务部采购人员进行调查,并经财务经理书面批准后及时处理。

  2、财务部每年至少获得一次供应商对账单,对发现的差异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解决。

  往来账款管理制度 2

  第1条应付账款是企业因购买原材料、商品、物资或接受劳务等而应付给供应商的款项。

  第2条应付账款必须由财务部应付账款会计管理

  1、应付账款的管理和记录必须由独立于请购、采购、验收付款职能以外的财务部的应付账款会计专门负责。

  2、按付款日期、折扣条件等项规定管理应付账款,以保证采购付款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第3条应付账款的`确认和计量应真实和可靠

  1、应付账款的确认和计量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各种必要的原始凭证。这些凭证主要是供应商开具的发票、质量管理部门的验收证明、银行转来的结算凭证等。

  2、应付账款会计须审核这些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合规性及正确性。

  第4条应付账款必须及时登记到应付账款账簿

  1、应付账款会计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时登记应付账款明细账。

  2、应付账款明细账应该分别按照供应商进行明细核算,在此基础上还可以进一步按购货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第5条及时冲抵预付账款

  财务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以后,应该及时冲抵预付账款。

  第6条正确确认、计量和记录折扣

  财务部将可享受的折扣按规定条件加以确认、计量和记录,以确定实际支付的款项。

  第7条应付账款的授权支付

  财务部接到已到期的应付账款应及时支付,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总裁按权限审批后才能办理结算与支付。

  第8条应付账款的结转

  财务部应该按照应付账款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按月结账,并相互核对,出现差异时,应编制调节表进行调节。

  第9条应付账款的检查

  1、财物部按月从供应方取得对账单、与应付账款明细账或未付凭单明细表互相核对,若有差异应查明差异产生的原因。

  2、如果追查结果表明无会计记录错误,则应及时与债权人取得联系,以便调整差异。

  3、财务部相关负责人应定期从供应商处取得对账单,并进行核对、调节工作。

  第10条同应付账款相关的应付票据的签发必须经财务部审核,由财务总监和总裁按权限批准。

  第11条财务部设置应付票据账簿,并认真做好应付票据的核算工作,票据的登记人员不得兼管票据的签发。

  第12条财务部门应付账款会计管理空白、作废的、已付讫退回的商业汇票。

  第13条财务部应该定期核对应付票据,并复核票据的利息核算。

  第14条应付票据要定期与订货单、验收单、发票进行核对。

  第15条应付票据要按照号码顺序及时进行保存。

  往来账款管理制度 3

  1、目的

  为了管理好公司的应付账款,并为资金周转计划作好准备。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付款的全部过程。

  3、引用文件

  4、定义

  4.1现结:就是货到验收后付款,付清当批款项。

  4.2批结:就是指收到第一批货物验收合格后进仓暂时不办理付款,等采购第二批货物到货时验收合格后进仓结清第一批款项。

  4.3月结:就是本月发生的应付账款下月在规定的时间付款。

  5、职责

  由财务部负责执行,采购部给予积极配合。

  6、内容

  6.1现结:

  6.1.1采购部必须在货到前三天以联络单的方式通知财务所需付款项的金额。

  6.1.2货到时采购部通知仓管员(填写报检单,指原材料)按《采购管理程序》和《仓库管理办法》执行。

  6.1.3采购核对好进仓数量、单价填写《支付证明单》,交部门经理签字,交财务部复核(复核单据是否齐全、单据是否有效等),副总签字、总经理批准。

  6.1.4出纳核对金额后办理付款。

  6.2批结:

  6.2.1采购部在第二批货物到货的'前三天通知财务第一批货款所付的金额。

  6.2.2货到时采购部通知仓管员(填写报检单,指原材料),按《采购管理程序》和《仓库管理办法》执行。

  6.2.3采购与财务核对好第一批进货数量、单价填写《支付申请单》,交部门经理签字,交财务部复核(复核单据是否齐全、单据是否有效等),副总签字、总经理批准。

  6.2.4出纳核对金额后办理付款。

  6.3月结:

  6.3.1每月5号前客户传上月对账单,10号前财务核对后,并经财务经理审核确认无误后,回传给供应厂商。

  6.3.2经双方共同确认无误后为实际应付账款。

  6.3.3采购部于每月23号前作好应付账款计划申请,经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填写好付款通知单及《应付账款明细表》,明细表交出纳一份,一份作通知供应厂商依据。

  6.3.4付款时间为两天(25、26号),若厂商不在规定的时间结款,以后不给予办理,必须等到下月的付款时间才能结款。

  6.3.5确认付款金额后财务在25号前填写所有安排付款厂商的《支付证明单》。

  6.3.6出纳付款时必须有本单位的付款通知单、《支付证明单》与付款计划明细表相符,付款通知单必须有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并且有厂商收据或者发票同时盖有厂商公章,方可付款或转帐,否则出纳有权拒绝付款或转帐。

  6.4其它报销参照6.1现结程序执行。

  7、附件

  《支付申请单》

  往来账款管理制度 4

  为缩短酒店资金流动周期,加强资金的有效利用率,减低坏账可能性。现对酒店往来账款管理作如下规定:

  1、酒店的应收账款的结算必须严格执行结算原则和结算纪律。

  2、酒店应收账户的签订必须由销售人员提出申请,经由销售总监批准后报批财务部;由财务部应收考察申请单位(或个人)的信用情况无误后方可签订应收合同。

  3、应收账款的付款周期按照合同的签订条款执行,原则以月为单位,凡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付款周期须上报店总批准后方可执行。

  4、应收部于次月出据前月的应收账款积压情况,对于超过付款周期的应收账款由应收出据账款报告说明原因,抄送销售部门总监商议追账事宜并上报店总。

  5、为保证酒店应收账目的真实及准确性,凡未签订应收合同而挂账的`账目未经店总批准不得挂入应收账款,此类账款积压超过一个月的情况在应收部的监督下由前台出据欠款说明记入当事人员工欠款,每月上报店总。

  6、应收部在前台主管的监督下每月编制应收账款结算表。按照应收账款的结算单位名称、结算客户姓名,列出应收账款的发生额、时间。报表要与应收明细账及应收账余额相符。日审应收领班定期与客户核对账目,定期发送结算单。

  7、对于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由应收部出示原因,上报店总追究责任。

  8、发生的坏账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报批店总后办理账务处理手续。

  9、外包单位在酒店进行营业活动前须出示相关营业许可,交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并告知酒店其银行账号。

  10、酒店外包单位账务原则上与酒店账务分开核算,酒店可以与外包单位签订合同帮助外包单位代收住客账。在收取部分佣金的情况下可以帮助外包单位代收信用卡及支票。(具体金额由合同具体说明。)在每月结算时一并返还。

  11、酒店收取外包单位的租金,租金可以以代收金额对冲形式付款。

  12、酒店为外包单位代收金额原则上须在其交纳当月租金后方可返还,如有特殊情况须报请店总批示。

  13、外包单位的保证金在合同到期,一切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由销售部出据退款说明由应收部核实无误后,填写支出凭单报请店总批准后方可退还。

  上述规定执行过程中以国家有关会计法规为基准,凡因凡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影响酒店声誉或使酒店受到利益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刑事责任并负责酒店的经济损失,上报店级领导处理;酒店保留对当事人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往来账款管理制度 5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保证企业最大可能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同时防范应收账款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减少坏账损失,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称的应收账款,包括赊销业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和企业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主要包括应收销货款、预付购货款、其他应收款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2章赊销业务管理

  第3条在货物销售业务中,凡客户利用信用额度赊销的,须由经办销售业务员填写赊销的“开据发票申请单”,注明赊销期限。

  第4条销售经理按照客户信用限额对赊销业务签批后,财务部门方可开票,仓库管理部门方可凭单办理发货手续。

  第5条应收账款主管应定期按照“信用额度期限表”核对应收账款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监督每笔账款的回收和结算。

  第6条应收账款超过信用期限3日内仍未回款的,应及时上报财务经理,并及时通知销售经理组织销售业务员联系客户清收。

  第7条凡前次赊销未在约定时间结算的,除特殊情况下客户能提供可靠的资金担保外,一律不再发货和赊销。

  第8条销售业务员在签订合同和组织发货时,须按照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确定销售方式,所有签发赊销的销售合同都必须经销售经理签字后方可盖章发出。

  第3章应收账款监控制度

  第9条应收账款主管应于每月最后3日前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提交给财务经理、销售经理及营销总监。

  第10条销售业务员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时,应按照《信用额度表》中对应的客户信用额度和期限,约定单次销售金额和结算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经手相关账款的催收和联络。

  第11条销售部应严格按照《信用额度表》和财务部门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及时核对、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情况。

  第12条清收账款由销售部统一安排路线和客户,并确定返回时间,销售业务员在外清收账款时,无论是否清结完毕,均需随时向销售经理电话汇报工作进度和行程。

  第13条销售业务员于每日收到货款后,应于当日填写收款日报表一式四份,一份自留,三份交企业财务部。

  第14条销售业务员收取的汇票金额大于应收账款时,非经销售经理同意,现场不得以现金找还客户,而应作为暂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账款。

  第15条销售业务员收款时对于客户现场反映的价格、交货期限、质量、运输问题,在业务权限内时可立即给予答复,若在权限外需立即汇报销售经理,并在不超过3个工作日内给予客户答复。

  第16条销售业务员在销售产品和清收账款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经发现,分别给予罚款或者开除处分,并限期补正或赔偿,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

  2.退货不报或积压退货。

  3.转售不依规定或转售图利。

  4.代销其他厂家产品。

  5.截留,挪用,坐支货款不及时上缴。

  6.收取现金改换承兑汇票。第4章应收账款交接第17条销售业务员岗位调换、离职,必须对经手的应收账款进行交接。

  第18条凡销售业务员调岗的,必须先办理包括应收账款、库存产品等在内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不得离岗,交接不清的,责任由移交者负责,交接清楚后,责任由接替者负责。

  第19条凡销售业务员离职的,应在30日前向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者其薪资和离职补贴不予发放,由此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20条离职交接以最后在交接单上批示的生效日期为准,在生效日期前要完成交接,若交接不清又离职时,仍将依照法律程序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21条销售业务员提出离职后须把经手的应收账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的承诺担保,若在1个月内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承诺担保的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第22条离职销售业务员经手的坏账理赔事宜如已取得客户的书面确认,则不影响离职手续的办理,其追诉工作由接替人员接办。理赔不因经手人的离职而无效。

  第23条“离职移交清单”至少一式三份,由移交、接交人核对内容无误后双方签字,保存在移交人一份,接交人一份,企业档案存留一份。

  第24条销售业务员接交时,应与客户核对账单,遇有疑问或账目不清时应立即向销售经理反映,未立即呈报,有意代为隐瞒者应与离职人员同负全部责任。

  第25条销售业务员办交接时由销售经理监督;移交时发现有贪污公款、短缺物品、现金、票据或其他凭证者,除限期赔还外,情节重大时依法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

  第26条应收账款交接后1个月内应全部逐一核对,无异议的账款由接交人负责接手清收。

  第27条交接前应核对全部账目报表,有关交接项目概以交接清单为准,交接清单若经交、接、监三方签署盖章即视为完成交接,日后若发现账目不符时由接交人负责。

  第4章附则

  第28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财务部。

  第29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往来账款管理制度 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往来账款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往来账款的管理,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

  第三条 公司往来账款管理应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的原则。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财务部门负责往来账款的核算、对账、催收及支付工作,确保往来账款的准确记录和处理。

  第五条 销售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确保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收。

  第六条 采购部门负责应付账款的核对及支付申请工作,确保应付账款的准确支付。

  第七条 其他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往来账款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 应收账款管理

  第八条 销售部门应建立客户档案,记录客户信息、交易记录及应收账款情况。

  第九条 销售部门应定期与客户对账,确保应收账款金额的准确性。

  第十条 销售部门应制定应收账款催收计划,明确催收责任人、催收时间及催收方式,确保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收。

  第十一条 对于逾期未收的应收账款,销售部门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催收。

  第四章 应付账款管理

  第十二条 采购部门应建立供应商档案,记录供应商信息、交易记录及应付账款情况。

  第十三条 采购部门应定期与供应商对账,确保应付账款金额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 采购部门应根据合同约定及供应商提供的发票等凭证,及时申请支付应付账款。

  第十五条 财务部门在审核应付账款支付申请时,应核对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应付账款的准确支付。

  第五章 预收账款与预付账款管理

  第十六条 对于预收账款,财务部门应及时登记并核对收款金额,确保预收账款的准确性。

  第十七条 对于预付账款,采购部门应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需要,提出预付申请,经审批后由财务部门进行支付。

  第十八条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预收账款和预付账款进行清理,确保账款的及时处理。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九条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往来账款进行内部审计,确保往来账款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二十条 公司应建立往来账款管理考核制度,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考核,激励大家积极履行往来账款管理职责。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所有。

  通过本往来账款管理制度的实施,公司将能够更加规范、有效地管理往来账款,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往来账款管理制度 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往来账款的规范化管理,提升资金利用效率,防范财务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往来账款的管理活动,涵盖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等各项内容。

  第三条 往来账款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账款记录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财务部门是往来账款管理的核心部门,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监督账款的核算、结算与对账工作。

  第五条 销售部门负责与客户进行账款的核对与催收,确保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收与准确记录。

  第六条 采购部门负责与供应商进行账款的核对与支付申请,确保应付账款的及时支付与准确核算。

  第七条 其他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共同做好往来账款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 应收账款管理

  第八条 销售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客户信用管理制度,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确定信用额度与账期。

  第九条 销售部门应定期与客户进行账款核对,确保应收账款金额无误,并及时处理差异。

  第十条 对于逾期未收回的应收账款,销售部门应制定催收计划,明确催收责任人、催收方式及催收时限,确保账款的及时回收。

  第十一条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应收账款进行分析,评估账款回收风险,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第四章 应付账款管理

  第十二条 采购部门在采购过程中应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包括货款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关键内容。

  第十三条 采购部门应定期与供应商进行账款核对,确保应付账款金额无误,及时处理差异。

  第十四条 财务部门在审核应付账款支付申请时,应核实相关凭证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确保款项支付的合规性。

  第十五条 应付账款支付应遵循合同约定,确保按时支付,维护公司良好信誉。

  第五章 预收账款与预付账款管理

  第十六条 对于预收账款,财务部门应及时登记并核对收款金额,确保预收账款的准确性与安全性。

  第十七条 对于预付账款,采购部门应根据采购合同及实际需求提出预付申请,经审批后由财务部门进行支付。

  第十八条 预付账款支付后,采购部门应跟进相关采购进度,确保预付账款的'合理利用与及时结算。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九条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往来账款管理进行内部审计,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与账款的合规处理。

  第二十条 公司应建立往来账款管理考核机制,对相关部门及个人的账款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与奖惩,激励员工积极履行管理职责。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之前制度相冲突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所有,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由财务部门提出并经公司审批后执行。

  通过本往来账款管理制度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往来账款的规范化管理,提升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往来账款管理制度 8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往来账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财务风险,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往来账款的管理,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

  二、管理原则

  往来账款管理应遵循“规范、准确、及时、安全”的原则,确保账款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收回或支付。

  往来账款管理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账款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往来账款管理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三、管理流程

  账款确认:业务部门应及时确认往来账款,确保账款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账,确保账款余额与公司记录一致。

  账款登记:财务部门应依据业务部门提供的账款信息,及时、准确地进行账务处理,登记往来账款明细账。

  账款催收与支付:业务部门应负责催收应收账款,确保及时收回;同时,应按时支付应付账款,维护公司信誉。财务部门应协助业务部门进行账款催收与支付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率。

  账款分析: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往来账款进行分析,评估账款风险,提出改进措施,优化账款结构。

  四、内部控制

  审批制度:往来账款的'确认、登记、催收与支付等环节应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确保各项操作符合公司规定和财务制度。

  岗位分离:往来账款管理应实行岗位分离原则,确保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防范内部舞弊风险。

  内部审计:公司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对往来账款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所有,如有疑问,请及时向财务部门咨询。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规范往来账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财务风险,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各部门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共同维护公司财务秩序,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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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度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往来账款的管理流程,确保账款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往来账款相关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的管理。

  三、管理原则

  准确性原则:往来账款的确认、记录和处理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账款信息的真实性。

  及时性原则:往来账款的催收、支付和结算应及时进行,避免造成资金占用和损失。

  安全性原则: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往来账款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四、管理职责

  财务部门:负责往来账款的账务处理、对账、分析和报告等工作,确保账款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业务部门:负责与客户或供应商进行账款的确认、催收和支付等工作,确保账款的及时回收和支付。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往来账款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五、管理流程

  账款确认与登记:业务部门与客户或供应商确认往来账款后,及时将相关信息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登记和处理。

  账款催收与支付:财务部门协助业务部门进行账款催收工作,确保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收;同时,根据合同约定和公司规定,按时支付应付账款。

  对账与调整:财务部门定期与客户或供应商进行往来账款的对账工作,确保双方账款余额一致;对于发现的差异,及时进行调整和处理。

  账款分析与报告:财务部门定期对往来账款进行分析,评估账款风险,提出改进措施;同时,编制相关报表和报告,向公司管理层汇报账款管理情况。

  六、内部控制

  审批与授权:建立严格的审批和授权制度,对往来账款的确认、登记、催收和支付等环节进行规范和控制。

  岗位分离与制约:实行岗位分离原则,确保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防止内部舞弊行为的发生。

  风险评估与监控: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往来账款进行定期风险评估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风险。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或补充,须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生效。

  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如有疑问或需要改进之处,请及时向财务部门反馈。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往来账款的管理水平,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遵守本制度规定,确保往来账款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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