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员设备管理制度(通用8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设备员设备管理制度(通用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设备员设备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本公司生产、运输设备的管理,正确、安全地使用和维护设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可用来指导生产部、技术部、财务部以及设备管理科的工作人员开展设备操作、使用、检查、维修、保养、转让、报废等工作。
第二章设备使用规定
第三条设备使用前,其操作人员应在人力资源部的安排下接受培训,培训由设备部门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现场操作讲解。
第四条操作人员应熟练操作设备,清楚设备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设备部签发设备操作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第五条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报告班组长及有关负责人员解决处理。
第六条所有动力设备,未经车间、设备部、电工或机修工人允许,不准乱修、乱拆,不得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类、棉纱类物品。
第七条设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八条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拆卸或配用其他人员的机器零件和工具。
第九条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十条设备管理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将其列为工作考核内容。
第三章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科每年12月份编制下一年度的《设备检修计划》,在使用部门的协助下按计划进行检修。在日常工作中,使用部门无法排除的故障,可以填写《设备检修单》申请设备管理科检修。
第十二条检修后的设备使用前,需要有使用部门负责人的签名认可,由设备管理科将设备检修的情况,记录于《设备检修单》及相应的《设备管理卡》上。
第十三条设备的技术改造可纳入检修计划一并执行。
第四章设备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四条设备的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科在《设备维护保养项目表》中规定保养项目、内容及频率,并发放至设备使用部门执行,设备管理科负责配合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日常维护制度。
第十六条相关部门要定期进行部位检测、性能检测,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七条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设备要定期清洁、查点,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
第五章新增设备管理
第十八条生产部根据工作的要求及公司发展需要,需购置生产设备时应填写《生产设备购置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用途及要求设备达到的性能、数量等,并提交设备管理科审查,报生产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需要自制或自行改造的生产设备的申请由生产车间提出,由生产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部和技术部共同制造或改造。
第二十条新生产设备的验收。
1.采购或自制的生产设备,由生产部组织使用部门进行安装调试,确认符合要求后,由技术部、生产部和使用部门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验收不合格的生产设备,相关部门把情况反映到设备采购人员,由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最后由验收人员把处理结果记录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
3.生产部对验收合格的生产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管理卡》,并在《生产设备台账》上登记。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设备的安全、合理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科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正确使用操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二十三条安装的设备,由设备管理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第二十四条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第六章设备运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五条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为了使各级设备管理人员能准确掌握其运行状况,制定相应管理措施进行管理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制定健全的设备巡检措施。
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巡检点、内容、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
第二十七条巡检任务的承担。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的设备进行巡检,设备的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
第二十八条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等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专职巡检人员除完成承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二十九条动态资料的应用。
1.巡检人员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如情况紧急,为了不影响生产,能由修理班组处理的立即处理,如不能及时处理,应由多作业部门立即确定解决方案,并着手解决。
3.对于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由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和处理方案。
第三十条薄弱环节的立项。
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安全隐患,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三十一条薄弱环节的处理。
1.有关部门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对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方案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给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第七章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
第三十二条设备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再无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在报废之前要进行技术鉴定与评估。
第三十三条有关部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及残值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三十四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相关程序审批。
第三十五条申请批准后,将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三十六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工程部按有关规定处置。
设备员设备管理制度2
第一条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工程部。
第二条维修部门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作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条维修工作完毕,维修作业人员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四条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五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六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七条维修部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第八条设备修理调度工作职责。
设备员设备管理制度3
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是设备技术管理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为了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保持其良好的性能及精度,是最大限度地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转的预防性、保护性措施,是保障我校实验室教学和科学研究正常、顺利进行的基矗各实验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各实验室必须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根据所使用仪器设备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维护保养措施,并认真落实,使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第二条、要加强对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以及学生的基本操作训练,使他们熟悉仪器设备性能特点,掌握基本操作方法,避免因操作不当或失误造成损坏事故,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的制度,严禁未经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私自操作大型精密仪器。
第三条、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仪器设备要定期清洁、查点、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
第四条、常用仪器设备维护保养规定
①电子仪器设备
a.非常用电子仪器设备要定期清洁、除尘,定期通电,防止元器件受潮损坏。
b.要定期进行部位检测、性能检测,了解清楚其技术状态,保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c.内部使用充电电池保持其数据或程序的设备,要定期通电使用。
①机械设备要经常进行清洁、润滑、防锈、防尘、防潮、防腐等保养工作。
②实验室环境条件调节设备
a.空调器室内机及去湿机的防沉滤网至少半个月清洗一次,室外机要定期维护清洁,提高散热效果。这既是提高效率、效果的需要,又是防止过载诱发火灾的和损坏设备的需要。
b.实验室内吊扇、风扇要定期清洁、除尘、润滑。
设备员设备管理制度4
选矿设备圆锥破碎机的检修工作分为小修、中修和大修三种制度。小修工作每3—6个月进行一次,中修工作每10—12个月进行一次,大修工作每36—60个月进行一次。各种检修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分述如下。
小修的主要工作内容。
1、检查调整球面轴承、锥形套、偏心套、机座衬套、底端轴承、伞齿轮、防尘及密封
装置的磨损与配合情况。
2、部分更换或调整机座弹簧。
3、紧固各部螺拴。
4、清洗、检查油路及冷却、防尘水系统,并消除漏水、漏油现象。
5、添加或更换润滑油。
中修的主要工作内容:
1、完成小修工作的全部工作内容。
2、更换活动及固定衬板。
3、更换锥形套、机座衬套、大(小)伞齿轮、传动轴等。
4、刮研球面轴承或更换球面轴承座。
5、补焊给矿斗、防护罩和进矿箱等。
6、更换部分或全部机座弹簧及弹簧螺栓。
7、补焊机座弹簧螺栓孔、机座梯形面、机座筋开裂等。
大修的主要工作内容。
1、完成中修工作的全部工作内容。
2、更换或修复机座。
3、更换支承环、调整环、传动轴总成等。
4、修理或重新浇灌基础。
设备员设备管理制度5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经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维修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应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应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批准后,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十四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管理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发生设备事故,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负责人。
第十七条值班人员及有关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总经理。
第十八条对重大事故,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完毕,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工程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工程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 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主管签字维修。
第二十九条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主管人员验收签字。
第三十一条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维修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设备员设备管理制度6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动力科备案。
第二条 经设备动力科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检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由设备动力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设备动力科考核合格,上岗操作。
第八条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 设备动力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拆除、报废之前,设备动力科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 设备动力科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拆除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 申请批准后,交付供应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废、拆除。
第十四条 报废、拆除旧设备由生产管理部、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分工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 发生设备事故,设备主管、生产管理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事故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
第十七条 设备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管理部经理。
第十八条 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事故处理完毕,生产管理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第二十一条 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管理部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 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生产管理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 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
设备员设备管理制度7
首先要按照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原则,正确划分设备类型,并按照设备在生产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危险系数以及使用场所、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特种设备、常用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以便于规程的编制和设备的分级管理。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 经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安装项目或增置电气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操作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完毕,由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投入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部门要与生产部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培训。
第七条 使用人员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达到一定的程度,方可独立操作。
第八条 操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 设备管理部门要安排专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做记录。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设备管理部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 设备管理部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附有设备管理部门确认的“报废申请单”上报生产总部,申请报废,再由后勤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三条 发生设备事故,设备管理部门主管、生产部门主管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四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十五条 设备管理部门主管、设备操作人员,当事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总部及总经理。
第十六条 对重大事故由设备管理部门上报生产总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七条 事故处理完毕,设备管理部门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十八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十九条 属设备自然事故,设备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条 设备管理部门要编制设备检查保养计划,填写“设备检修记录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六条 维修人员根据月检修保养计划,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内容,并做好记录。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生产设备发生故障,须由车间或生产部报设备管理部门。由设备管理部门派员及时维修。
第二十八条 设备管理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作记录”上登记收到时间,根据设备故障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二十九条 维修人员在收到后2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由设备管理部门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并上报生产总部,联系外援,尽快修复。
七、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三十一条 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制度,各使用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十二条 建立健全巡检制度,保证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负责对特种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使用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三十三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1、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车间管理,由车间管理通知设备管理部门或维修人员,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做好维护工作。
2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处理外,要将信息向设备主管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维修人员巡检时除做好记录,还要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设备主管反应。
4、设备管理部门列出主要问题,及时安排处理,并登入台帐。
第三十四条 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三十五条 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检查,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设备管理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整改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估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八、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三十七条 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注意操作,加强观察。
第三十八条 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协同维修人员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三十九条 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设备员设备管理制度8
一、目的:
通过对设备的有效管理、使用和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满足生产要求。
二、适用范围:
1、与生产有直(间)接关系的设备及其附带设施。
2、模具及其附带设备。
3、仪器、仪表、试验测试设备。
4、其它有关用水、电等设备。
5、设备相关的使用说明书、图纸、合格证等档案资料。
三、管理部门职责:
1 、设备动力部: 负责公司设备的更新改造、使用维护保养以及设备的资产管理、设备所需要的能源动力管理等。
2 、模具车间: 负责公司模具的维护、保养、领用等管理。
3 、理化实验室: 负责公司各种仪器、仪表、试验测试设备的使用保管、定期检查鉴定和校验管理。
4 、车间等使用部门: 负责相关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
5 、办公室: 负责设备台帐、档案管理。
四、设备的购置:
1 、申购:
1)新设备的申购由使用部门提出设备需求规划书、详细规格表及请购单。
2)设备维修用备品备件的请购,原则上由设备动力部提出请购单。
2 、订购: 设备动力部按总经理批准的请购单,向经评估认可的厂商下单订货,并确认交期、品质要求(性能、指标等)、验收条件、付款方式等。
3 、进厂验收:
1)新设备进厂后,由设备动力处会同使用部门共同开箱、安装调试。重点、关键设备或特殊设备应由设备动力部安排或委托专业安装单位进行。
2)新设备安装调试后,经验证合格后,由设备动力部办理《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单》。正式移交使用部门,设备使用说明书、图纸、合格证等档案资料移交办公室管理。
3)新设备验收经试车不合格者,由设备动力部通知供应厂商处理。
4)自制设备的验收:在制造完工后,设备动力部会同办公室、技术部、使用部门进行验收。自制设备验收时必须有相应的图纸、说明书、精度检验单或技术鉴定书等资料。验收合格后,由设备档案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4 、建卡编号: 设备验收完成,设备动力部将设备编入《设备台帐》,并建立“设备卡”及“维护记录卡”等档案。
五、设备的维护、保养:
1 、使用与一级维护保养:
1)一级维护保养:设备的日常点检、清扫、加油、消耗品的更换及简易零件的修理,并做好更换与修理记录。
2)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使用与一级维护保养,并对设备保持完好和有效利用负直接责任。
3)使用部门负责《设备日常点检表》内规定项目的执行与记录。
4)新上岗、转岗、调入的设备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前,须进行培训,学习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知识等基本常识和“三级保养制度”的内容要求,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5)特殊工种,如:行车工、电工等需按国家规定进行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由相关部门颁发操作证后上岗。
2 、二级维护保养与修理:
1)二级修理:现场无法自行更换且需专门技术才能恢复机器使用性能的修理。
2)设备动力部负责设备的二级维护保养与修理,并记录。
3)设备动力部每年制定《定期维护保养计划表》,依计划做好《定期保养记录表》。
3 、三级维护保养与修理:
1)三级维护保养与修理:需委托生产厂商或专业机构做精度检查或保养修理。
2)三级维护保养与修理由设备动力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送修,并记录。
4 、预防保养:
1)日常预防保养有:
日常保养:如加油点检、调整、清扫等;
六、巡查点检;
定期整理:调整、换油、零件交换等;
预防修理:异常发现的修理;
更新修理:损坏的修理。
2)按《定期维护保养计划表》做定期维护保养并记录。
3)主要的生产设备,如更换零件应随时有备品可使用,设备动力部应对设备易耗品、易损件、采购困难、金额不高者,制作《备品一览表》,建立备品库存。
备件储备: 由设备动力部制订储备定额。备件采购按公司物品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使用部门如需备件,应填写《备件申请单》,经生设备动力部审批后领用。
备件应验收入库后,再领用,并严格入库、出库手续。
备件应分类、分区、分机型保管,摆放整齐,标志明显,规范化。加强防锈、防腐措施。定期核对帐物相符。
七、设备的移装、借用:
1 、设备的移装: 应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应由技术部提出申请报告,经批准后,由设备动力部负责方可进行。设备的移装过程中的安装事宜,由设备动力处负责实施。
2 、设备的借用: 外借设备须经设备动力部同意,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设备动力部应做好外借设备记录。
八、设备的封存管理:
1、对闲置或连续停用三个月以上完好的生产设备,所属车间要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经设备动力部批准后,方可封存,原则上原地封存。
2、使用部门对封存设备应做到断电、断油、断水等,将设备保养好,涂上防锈油料,套上机床罩,挂上封存牌。设备封存期间,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保养,不准任意拆卸设备及零部件。
3、使用部门要求启用封存设备时,应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设备动力部批准后,方能启封投产。
九、设备的报废:
1、凡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报废:
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效率低,且不能改装利用或大修虽能恢复精度,但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
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迁移的设备,因建筑物改造或工艺布局必须拆毁的。
设备损耗严重,大修后性能精度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的。
腐蚀过甚,绝缘老化,磁性失效,性能低劣且无修复价值者或易发生危险的。
因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耗无修复价值的。
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
2、设备报废的审批:凡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设备动力部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经公司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废设备。设备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3、销帐:设备经报废后,应在《设备台帐》等表单中予以销帐处理,应注明报废日期、报废批准人、报废执行人等。
十、特殊工序设备、特种设备的管理
1、操作人员须经专门技术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设备。
2、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违反规定使用设备。
3、特殊工序设备要满足工艺要求。使用部门须定期进行设备的精度检查,并将检查记录设备动力部备查。
4、特种设备须完好运行,严禁带病作业,并按国家规定年检和审核。特种设备的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培训合格后操作。
十三、设备事故处理:
1 、事故类别: 根据事故性质和所造成的损失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2 、事故处理: 发生设备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通知设备动力部,经鉴定记录后处理。使用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三日内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设备动力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根据事故性质和损失经济大小,形成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十四、相关表格:
1、《设备台帐》
2、《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单》
3、《设备日常点检表》
4、《定期维护保养计划表》
5、《定期保养记录表》
6、《备品一览表》
7、《备件申请单》
8、《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
9、《设备报废申请单》
10、《设备报废/销帐记录表》
11、《设备借用/租用协议书》
12、《设备借用/租用记录表》
13、《设备大修理任务书》
14、《设备事故报告单》
15、《设备事故处理意见书》
十五、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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