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22 18:59:37 林惜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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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精选17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精选17篇)

  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情况,使固定资产可发挥其正常使用功能,消除闲置固定资产,避免浪费。同时使固定资产得到安全保护,防止遗失或被窃,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低值易耗品,归入流动资产类。

  2、固定资产类别、折旧计提年限、净残值率:房屋及建筑物,折旧计提年限20年、净残值率10%;机器设备折旧计提年限 10 年、净残值率10%;运输工具,折旧计提年限10年、净残值率10%;计算机设备,折旧计提年限5年、净残值率10%;办公家具及设备折旧计提年限5年、净残值率10%。

  三、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的财务部和办公室是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审计部是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

  1、财务部主要职责

  ⑴、依照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固定资产实行会计年度核算;

  ⑵、年终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账、盘点。对发生的固定资产盘盈、毁损、报废及盘亏,经总经理审批后再进行会计处理;

  ⑶、负责权限范围内固定资产的购建、提入折旧、盘盈盘亏、转让、租出、报废、报损、报毁等会计处理的审批;

  ⑷、编制固定资产购建预算;

  ⑸、负责动产、不动产、受赠取得的处理。

  2、办公室主要职责

  ⑴、制订并组织实施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

  ⑵、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⑶、办理固定资产入库、领用、内部变动、处置、大修手续;

  ⑷、负责行政办公、生活等方面的各类未用、在用、停用的固定资产的管理。

  ⑸、负责监督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

  ⑹、年终前和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盘点,与财务部门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对账,使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3、审计部的主要职责

  ⑴、监督固定资产购建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检查;

  ⑵、监督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动产、不动产、受赠取得的处理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提出问责,上报处罚意见;

  ⑶、监督固定资产清理盘点执行情况;

  ⑷、负责提交公司年度固定资产审计报告。

  4、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主要职责

  ⑴、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设立负责专管理员或兼职管理员对所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维护、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调出、变更、处理必须经行政办公室、财务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⑵、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和安全使用;

  ⑶、对闲置固定资产及时退回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⑷、建立规范的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台账;

  ⑸、定期组织年终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对账,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购置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按年度预算增加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后附不少于三家的采购报价单,签署完毕的'《固定资产购置申报表》,交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2、购置固定资产原则上应有两人以上参与,购买时要货比三家,保证质量;

  3、为某项投资计划而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另附固定资产计划书或合同书,阐明计划名称、编号、拟购置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厂牌、数量、使用目的、预期效果、需用日期、购置预算金额等送管理部门审查;

  4、相关合同经行政、财务等相关部门及律师审核,领导核准后方可购置。

  5、重大项目固定资产的购置,按董事会批准的立项项目固定资产清单和建设投资概算购置。项目概算外,需增加建筑物、建筑面积以及设备行固定资产时,由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审批。

  (二)验收

  1、固定资产购入时,由行政办公室会同使用部门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2、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和建设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完工交付固定资产时,由工程部负责工程质量的验收和编制工程决算,工程验收合格后与行政办公室及使用部门办理交接。财务部确定固定资产的原价。

  (三)领用及归还

  1、固定资产采购后由办公室填制《固定资产领用单》并编制固定资产编号贴制标示,分配至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并在《领用单》上签字,送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员进行出入库登记,《领用单》一式两份,办公室和领用部门各一份;

  2、对直接购入、自建完工、集团调入、接受投资、盘盈、接受捐赠、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由财务部及办公室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将固定资产标签粘贴于固定资产上;

  3、财务凭办公室开的出入库凭证予以报销,并自使用日的下月起计提折旧;

  4、员工离职时须将领用的全部固定资产交回公司,依据人力资源部员工离职通知书,由办公室人员按固定资产帐明细清点,有短缺者按价赔偿,办公室应及时协调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四)保险、保管

  1、管理部门办公室对所经管的固定资产按本公司的保险管理政策办理投保;

  2、投保作业按《财物保险管理作业办法》规定办理;

  3、容易搬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按放置场所分别填写《固定资产存放明细表》一式二份,填写该场所内所有容易搬动的固定资产编号,名称、数量、安全维护人员姓名等资料,以利管理。

  4、《固定资产存放明细》除一份自存于使用单位外,另一份应由使用部门张贴于该场所墙壁适当的位置,以便查核。

  5、重要设备的保护,应由使用部门制作标示门牌,悬挂显眼位置,以明职责。

  (五)调拨、出租、外借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调拨申请单》,一式三联,送移入部门签字,确认后交办公室,办理转移登记。第一联由办公室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卡片,第二联送移入部门,第三联送移出部门;

  2、注意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填写清楚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监督管理;

  3、未经办公室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的责任;

  4、固定资产拟出租或外借时,办公室应将租借事由、内容条件、归还期限、保持原状义务、附属设备明细等经总经理核准,并签订契约后据以办理。

  (六)闲置的处理

  固定资产因产品停止生产、加工工艺变更,设备更新等原因而闲置时,使用部门应以《闲置固定资产处理单》提报闲置原因和设备现状连同该设备履历资料经财会部门填记帐面价值,并拟订处理对策后,经总经理核准,据以实施。

  (七)让售(有偿转让)

  1、固定资产的让售由行政办公室会同财务部将让售或有偿转让固定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原取得日期、金额、帐面残值、现状及让售(有偿转让)理由,并根据其利用或参考市价订出让售底价,经总经理核准后,据以办理让售;

  2、固定资产的让售(有偿转让)以登报公开招标为原则,如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其他方式处理时,应将理由和让售(有偿转让)条件报经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八)维修

  1、由办公室负责对各项固定资产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保养及整修售后维修服务。使用部门联系办公室,统一组织售后维修服务,如产生费用的计入使用部门办公经费;

  2、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用(指一次性修理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应分期摊销计入期间费用,不得调整资产原值。对固定资产的中小修理(指一次性修理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则在发生当月直接计入期间费用。

  (九)报废与折旧

  1、固定资产的报废与折旧按财务规定执行。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2、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①、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②、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③、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④、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⑤、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3、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经营中使用,财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

  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行政办公室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转 载于: )固定资产时由行政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4、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行政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固定资产清查

  1、公司办公室和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每年终至少清查一次),固定资产清查主要是通过对固定资产实物盘点进行帐物核对,以便真实地反映其实有数量和分布情况。如有盘盈盘亏还应查明原因;

  2、固定资产清查的程序: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时,由公司纪委、办公室、财务部、审计部组成清查小组,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经查核后确定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数额,经有关人员签字或盖章后,财务部进行有关的帐务处理;

  3、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①、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②、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③、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3、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管理、仓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4、在清查以前,行政办室及使用部门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5、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6、盘点表需由财务部门、使用部门及办公室审核确认,财务部并根据总经理签署的意见,对盈亏及时进行帐务调整;

  7、审计部清查中发现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盈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公司领导集体审批。

  六、奖惩

  (一)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职守,违反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失者,应予赔偿。赔偿数额依据损失大小和责任大小确定,同时追究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造成重大固定资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家安全法规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规定由财务部和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分公司及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 2

  一、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明确在申购、采购、使用、报废等各环节的权、责、利,明确部门与员工的职责,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资产的标准

  本公司将单位价值在元以上或使用期限超过年的设备、器具、工具,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三、固定资产的分类

  1、电子设备:包括显示器、主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装订机等相关办公设备;

  2、办公家具:包括空调、饮水机、文件柜、办公桌椅等;

  3、其它:一切与公司经营、办公有关的其它物品。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

  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变更、报废等,都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分发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个人管理和保管。

  行政部管理职责:

  1、审核部门要求申购的固定资产是否合理;

  2、验收采购回来的固定资产是是否合格,合格后入库;

  3、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落实到个人;

  4、对固定资产的变更进行记录;

  5、审核使用年限过长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报废;

  6、对固定资产编号、登记、每年固定盘点固定资产,做到账物相符。

  个人管理职责:

  1、负责监管、保存好分配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公司实施“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固定资产发生遗失,非正常损耗,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非正常损耗,保管人能够指证责任人的,免除赔偿责任;

  2、保持固定资产的日常清洁卫生;

  3、固定资产损坏以后,及时上报行政部修理或更换。

  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账目;

  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进行财务处理;

  4、财务部会同行政部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5、根据实际情况协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行政部)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公司实施“谁使用,谁申购”的原则进行申购。各部门要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格式后附一),由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核后,行政部备案;

  2、经批准后,由行政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一定要写清楚购买物品的品牌、规格、数量、金额;

  3、固定资产收到后,由行政部负责验收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

  4、各部门应于每月25日之前将下月的固定资产申购单交到行政部,审核完成后,采购部应在次月10日前完成采购流程,行政部验收后交到使用人手中。

  六、固定资产的变更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员工之间变更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变更表”(格式后附二),由部门经理、行政部审核通过后,将固定资产变更单交行政部办理转移登记后方可更换;

  2、在固定资产变更后,固定资产号码重新编号。

  七、固定资产的出售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将闲置的固定资产告知行政部,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格式后附三),提出处理意见,由行政部核定是否有使用价值。

  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需由行政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格式后附四);

  2、列出准备出售的固定资产明细,注明出售处理原因,出售金额,报部门经理和财务部审批;

  3、固定资产出售申请经批准后,行政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处置;

  4、如有需要财务部根据已经批准的出售申请表,开具发票及收款,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编号

  编号原则:

  1、自20xx年xx月xx日起对公司所有固定资产予以整理编号;

  2、固定资产编号:公司简称拼音首字母—使用部门—购置年月+编号:

  九、固定资产的清查

  1、公司建立固定资产盘点制度,盘点分年中和年终两次,由行政部和财务部共同执行,使用部门配合执行;

  2、固定资产的盘点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格式后附五),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拥有人、存放地等,并与固定资产帐面数核对,做到帐物相符。若有盘盈或盘亏,列出原因和责任,报部门经理、行政部、财务部和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财务调整。

  本制度由财务部、行政部共同监督实施;解释权归行政部。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 3

  1、固定资产及其相关规定

  (1)根据相关的财会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①单位价值较高。

  ②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③使用年限超过一年。

  (2)本制度将企业投资建设、购置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的,交由企业经营管理的以下资产作为固定资产。

  ①企业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②复印机、相片冲印设备、运输车辆等。

  ③中央空调、监控系统、消防系统、通信及播音系统、电梯、锅炉、冰柜及制冷设备(设施)卫星电视接收系统、供配电系统、供排水系统、洗涤设备。

  (3)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实物,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按企业存货管理办法执行。低值易耗品,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项目:

  ①各种用具、家具、工具、玻璃器皿、瓷器等。

  ②电视机、影碟机、音箱、显示器、投影仪等。

  ③餐桌、餐椅、餐具、食品架、食品容器、不锈钢用具等。

  ④电话机、传真机、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饮水机、会议桌椅、移动电话、幻灯机、电脑、打印机、装订机、验钞机等。

  ⑤厨房中除冷柜以外的所有工、器具。

  ⑥地毯、灯饰、灯具、花瓶、摆件、饰品挂件等。

  ⑦制服、餐桌用品、麻棉制品等。

  ⑧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⑨固定资产的维修维护用品、用具及备用零部件等。

  (4)企业全部资产的所有权均属企业所有,任何个人或其他组织无权私自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处置、变卖、毁损、报废,无权将企业资产对外进行担保、抵押、质押等民事行为。

  (5)企业管理人员对资产行使经营、管理、使用和维护的职权。

  2、固定资产预算制度

  (1)每个会计年度初期,企业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经营情况,将本部门的现有资产的使用情况、维修计划、报废计划、拟新增资产购置计划及其他与固定资产相关的支出计划,上报给工程技术部门和财务部门。

  (2)企业财务部根据企业下年的资金情况,提出资金安排计划。

  (3)工程技术部门根据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对上述计划从技术角度提出意见。

  (4)企业采购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及企业财务部门,各自遵照固定资产预算执行相应责权,记录、监督、管理、使用好固定资产。

  (5)企业总经理召集相关部门,根据上述意见制定出固定资产的增减、维修计划后报企业相关部门。

  (6)企业管理委员会将上述计划讨论通过后形成企业的年度固定资产预算。

  3、固定资产购建及形成

  (1)在年度预算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由相关部门按预算执行购建任务。

  (2)未列入预算范围而急需使用的资产,按照预算形成程序,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相关部门(含企业财务部)出具意见后,由企业总经理决定是否确需购建资产。

  (3)对于确需购建的资产,由企业总经理将购建计划提请企业的决策人员审批。

  (4)各相关部门按审批意见执行购建任务。

  4、固定资产的管理

  (1)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的具体情况,企业固定资产按账务和实物分别进行管理。

  (2)企业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

  ①企业固定资产账务统一由企业财务部门核算,固定资产的核算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②企业财务部组织相关部门,每半年和不定期地清点、盘查企业的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维修、服役状态、报废情况与账面记录情况进行核实,并对各责任人的资产管理执行情况提出奖惩建议。

  ③企业财务部负责企业固定资产的增加、报废、折旧、资产减值等的账务处理、记录、核算工作。

  ④对于已提完折旧,尚在服役的固定资产,应登记造册,与其他资产同等管理。

  (3)企业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①各部门应对本部门所管理的资产建立资产档案,对本部门的资产位置、功能、工作状况、操作方法、使用注意事项、能源耗用情况、修理维护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各种信息作详细记录,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以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②企业财务部虽不对企业固定资产进行账务核算,但应按固定资产原始入账价值设置固定资产清单、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固定资产卡片,将固定资产统一编号、归类,对固定资产的实物形态作详细记录,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负全面监督责任。

  ③各部门应对固定资产进行不定期的清查盘点,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对资产的清点和监督管理工作。

  ④在由财务部统一记录的基础上,将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分解到各个部门。各个部门的负责人对本部门责任内的资产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

  ⑤各部门应对管辖内的资产制定定期检修制度,以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建筑物的功能完好。

  ⑥对于专业性较强,需要特殊技能、须持证人员操作的设备,应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⑦企业总经理对企业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负有全面责任,企业工程技术部门协助总经理做好固定资产的管护工作。

  5、固定资产的折旧

  (1)固定资产的折旧由企业统一核算。除以下情况外,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①已提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②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2)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直线法、按单项资产计提,各类资产的折旧年限如下。

  ①房屋营业用房年、非营业用房年、简易房年。

  ②建筑物年。

  ③机器设备类。供电系统设备年、供热系统设备年、中央空调设备年、通信设备年、洗涤设备年、维修设备年、厨房用具设备年、电子计算机系统设备年、电梯年、相片冲印设备年、复印设备年、其他机器设备年。

  ④交通运输工具类。大中型客车(座以上)万公里年、小轿车万公里年、货车万公里年、摩托车万公里年。

  ⑤电器及影视设备类。闭路电视播放设备年、音响设备年、电冰箱柜年、空调器柜式年窗式年、电影放映机年、其他电器设备年。

  (3)企业固定资产净残值按税务机关的.要求执行。

  (4)固定资产减值,按企业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固定资产的修理、维护及日常保养

  (1)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定期维护和保养,以确保资产正常、经济、有效地运行。资产的维修按年度固定资产预算进行。

  (2)资产维修部门和物资采购部门,根据总经理的批示意见执行维修任务。

  (3)各责任部门应随时掌握本部门的资产运转情况。若发现急需修理而又未纳入预算的情形,应做出报告经工程技术部门鉴定并出具意见,由财务部门审核后,上报企业总经理批准。

  (4)若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金额较大(通常按超过固定资产原值的为准),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相应的支出,应由企业负责人审批。

  (5)零部件等维修费用,按企业费用报销办法执行,相关费用计入企业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修理支出不得以预提或待摊的方式处理。

  (6)企业正常经营期间,若需对建筑物进行装修。装修方案和相应支出应由企业负责人批准。

  若装修支出符合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标准,则企业财务应将此项支出在固定资产账下单独设“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核算,并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

  7、固定资产的清理及报废

  (1)企业财务部和企业财务,应按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办法和本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时对固定资产的盘亏、盘盈、报废、毁损、转出、转入事项进行账务处理。

  (2)各部门应不定期地对所管辖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盘亏、盘盈、报废、毁损、转出、转入的固定资产,应及时与企业财务部和企业财务取得联系。对于盘亏、报废、毁损的资产,应查明原因。若系人为因素造成,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企业资产的转出和转入应征得企业负责人的批准。

  (3)对于超过服役期或尚在服役期内的设备,如存在下列现象则按程序进行清理或报废处理。

  ①由于意想不到的因素,资产受到不可抗力损坏,已无法继续服役。

  ②无法正常运行,且无法修复。

  ③能源消耗等使用成本过高,购置新设备比使用现有设备更经济。

  ④修理费用过高,不如购买新设备。

  ⑤原有设备的工艺、技术已被新工艺、新技术淘汰,继续使用已经不经济。

  ⑥由于国家新法规、新标准颁布,现有设备的使用已违反了这些新规定。

  ⑦其他需要对设备进行报废的原因。

  ⑧继续使用将对环境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4)对于未来得及纳入预算的资产报废,应按预算形成程序,最终由企业负责人立项审批。各相关部门根据审批意见办理。

  (5)对于需要清理、报废的资产,由各资产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工程技术部门鉴定、财务部门(含企业财务)验证后,由企业总经理确认,按程序纳入年度固定资产预算管理。各相关部门根据预算处理。

  (6)对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资产,相应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好报废资产的销户、转出转入资产的过户等相关手续。

  (7)财务部门(含企业财务)应配合并监督好各相关部门的清理工作,做到资产清理费用按规定开支、资产残值收入及时入账。

  对于保险赔偿范围内的资产报废,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做到财产赔偿及时、足额入账。

  8、附则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自动作废。

  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公有财产安全,促进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和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下同),其它所属企业可参照执行或另行制订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

  第二章固定资产及其分类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四条固定资产分类按国家相关行业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计价

  第五条固定资产计价的原则和方法:

  (一)购人的固定资产,以其购人价加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运输途中保险费及其他附加费用计价,国外购人的还应包括进口税金;

  (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固定资产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四)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或按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

  (五)接受捐赠、从境外调人或引进的固定资产,以所附单据确定的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单据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现行市场价格计算;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人固定资产的价值。公司可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有偿转让、出租、变卖、抵押借款、对外投资,企业兼并、投资、变卖、租赁、清算时,应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

  第四章固定资产析旧

  第六条公司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范围和折旧年限按国家规定范围执行。

  第七条公司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下称直线法)。净残值率按3%计算。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八条直线法的折旧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二)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

  (三)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值x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2。

  第五章固定资产购置、报废与管理

  第九条总公司各部门和各专业公司的年度预算应包括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和预算。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样式附后),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和办公室,并按下列程序核准:

  (1)预算内购置固定资产5000元(不含)以下由财务本部和办公室共同审批;5000元一30000元(不含)由主管副总经理或助理总经理审批,三万元以上的由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2)凡预算外购置固定资产一律由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亏损企业扭亏期间不得购置固定资产,特殊情况必须购置的,一律按程序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

  第十一条经批准购置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负责购置或经办公室指定规格、型号后由申请部门自行购置。

  第十二条总公司各部门和各专业公司报废固定资产应向总公司办公室报送《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调样式附后),经总公司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鉴定并签署意见后按购置固定资产的审批程序转呈有关领导批准报废。

  第十三条原则上维修费用小于净值的固定资产不予报废。

  第十四条总公司办公室统一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分类,设置固定资产卡片并详细登记,年内会同财务本部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第十五条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应根据固定资产实物的'增减(购置、报废、盘盈、盘亏、毁损等)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以及修理由各位用部门负责。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维护和管理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度,落实到人。

  第六章财产清查

  第十七条总公司办公室和财务本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至少年终清查一次),固定资产清查主要是通过对固定资产实物盘点进行帐物核对,以便真实地反映其实有数量和分布情况。如有盘盈盘亏还应查明原因。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清查的程序: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时,由办公室和财务本部组成清查小组,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经查核后确定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数额,根据“固定资产盘点表”填制“固定资产盘盈表”和“固定资产盘亏表”,经有关人员签字或盖章后,财务本部据以进行有关的帐务处理。

  第十九条财产清查中发现盘盈的帐外固定资产,应按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值,按新旧程度估计确定折旧额,并按重置完全价值减去累计折旧额后作为净值。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收入或清理报废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后的净收入与其帐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的差额以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计人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毁损、报废损失较大的,可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超过2年。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 5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或者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1、房屋及建筑物;

  2、机器设备:指生产所用设备;

  3、运输工具:包括汽车、地牛、叉车;

  4、计算机及设备:包括显示器、主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相机、镜头、移动硬盘、移动光驱、U盘等相关办公设备;

  5、办公家具:包括空调、饮水机、文件柜、办公桌椅、钟表、电视、床、衣柜、电视柜等;

  6、检验工具:包括电子称、卡尺、厚度计、扭力计、秒表等。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

  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由生产管理部对生产设备及相关设备进行管理;由行政管理部对计算机、办公设备、家具及运输工具、检验工具进行管理。

  各具体管理部门应:

  1、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2、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3、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机器设备落实到组长以上人员)。

  四、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每季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物相符,保持帐、物、卡一致。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生产设备及相关设备报经各部门部长、生产中心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计算机设备、办公设备、家具及运输工具报经各部门部长、行政管理部部长、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在此表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以备合理采购。

  2、所需固定资产到位后,由其使用部门负责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登记表》一式三份,在《固定资产登记表》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数量,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卡片,更新台帐,落实使用责任人。

  六、固定资产的转移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一式四联,送移入部门签字,确认后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第一联由管理部门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卡片,第二联送交财务部,第三联送交移入部门,第四联送交移出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单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2、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财务部,以便进行帐务处理;

  3、注意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填写清楚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监督管理。

  七、固定资产的出售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将闲置的'固定资产书面告知管理部门,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管理部门拟定处理意见后,按以下步骤执行:

  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需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

  2、列出准备出售的固定资产明细,注明出售处理原因,出售金额,报部门负责人、生产部门负责人、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批;

  3、固定资产出售申请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并在《固定资产登记表》上注明出售日期及数量,台账做固定资产减少;

  4、财务部根据已经批准的出售申请表,开具发票及收款,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报废

  1、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格式见附6),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

  2、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实物交行政管理部进行处理。处理后对台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更新,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财务部。

  3、财务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和实物处理结果,进行账务处理。

  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 6

  第一条 固定资产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单价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办公家私、办公设备。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银怡集团及属下各中心的固定资产的计价、申购、验收、发放、管理、分类编码、调拨、损坏、报废、盘点等。

  第三条 固定资产计价

  一、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买入价(含资产的本身价值、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税金等)计价。

  二、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三、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四、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市价计价。

  五、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六、企业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税项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

  固定资产的购置应由使用人/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申购/调拨单》,经中心负责人同意后,交采购部统一购置。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验收与发放

  一、无论以何种形式增加的固定资产都必须按照验收程序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固定资产的验收由采购部、仓库、申请部门联合进行验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工程类资产,如有需要工程部也要参与验收。《固定资产验收单》根据验收情况开具,完成后连同《请/付款单》、《采购申请单》、发票一并交财务中心、使用部门留存。

  二、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由仓库填写《直拨物料验收单》或《出仓单》,通知行政中心做好资产登记,建立标签、资产卡片,由使用部门到仓库办理领用手续。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固定资产购置后归使用部门进行管理。使用部门必须通知行政中心新增固定资产,行政中心会同财务中心依其类别统一编号,并粘贴标签,更新固定资产明细帐。

  二、财务中心建立资产卡片并归档。

  第七条 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

  一、行政中心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码,标签贴于资产显著位置。标签内容包括设备编码、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时间、使用人、使用部门六项内容。标签是用于资产管理、盘查核实的重要标志,任何人不能将它撕下或破坏。

  二、代码构成:一级代码+二级代码+三级代码+流水号。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盘查

  一、每年6月、12月须进行对全集团的固定资产全面盘查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具体日期以行政中心发文通知为准。固定资产的盘查,要做到帐、卡、物三者相符。

  二、各中心文员作为部门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本中心资产的自查和盘点,并编制本中心的《固定资产盘点表》,报行政中心。

  三、行政中心根据各中心的《固定资产盘点表》,会同财务中心对各中心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盘点。对各中心盘盈盘亏的资产,找出原因及责任人。如属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的,将追究当事人和管理者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赔偿损失。

  四、盘查工作结束后,对盘盈的固定资产要查清来源,财务中心重新估价入帐;盘亏的固定资产由行政中心、财务中心查原因,分清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集团领导审批处理;必要时,财务中心需到财税局报备并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调拨

  一、中心内的资产调拨,资产需求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申购/调拨表》,经中心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拨。

  二、中心外的`资产调拨,除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外,还需报原资产所属中心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调拨。

  三、所有资产调拨审批后,必须到行政中心进行资产调拨登记,重新做好标签及修改资产卡片信息;未在行政中心进行资产调拨登记的,资产原使用者未经批准擅自将固定资产调出、外借、交换、出租、变卖、拆套、串换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经济责任。

  第十条 闲置的固定资产要妥善处理并保持其完好状态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清理

  固定资产的报废,由使用人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由使用部门副总加具意见,由运行部/工程部检测确认该资产是否具有维修价值。其中电子设备的报废流程及相关管理规定按照《电脑设备管理办法》(银集行字[20xx]112号)执行。

  总价值在1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使用中心负责人确认后可以报废;总价值在1万元(含)以上的固定资产,使用中心负责人确认后,报行政中心、财务中心、总裁审批后报废。

  确认报废的固定资产,需要变卖的,由行政中心通过三家以上的废品回收站报价,价高者得;此过程必须有财务、行政中心参与。固定资产的报废或变卖,使用部门必须通知行政中心做好登记,更新固定资产台帐。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与原制度有不符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 7

  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此固定资产指社团所拥有的除资金以外的一切能够使用五年及五年以上且单价在5元以上的物品,特殊物品除外(例如单价低于5元,但可重复使用很多年的物品)

  第三条:社团固定资产是指除耗材外,以社团经费购买或一社团名义取得的能长期存在,给社团发展提供便利的形态稳定的财产。(包括协会实验室所有协会物品)

  第四条: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会财务部依其类别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

  第五条:社团固定资产社团为成员所共有,严厉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独占、谋取私利。

  第六条:社团固定资产统一由社团的财务部部长总负责,如有遗失或损坏,应有当事人照价赔偿。

  第七条:社团需变更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时,需经本社团成员讲座一半人通过,并在学社联的监督下,方可实施。

  第八条:社团换届,社团财务和预算必须移交新一届社团负责人,原社团负责人出具财务清单,先报校社联财务部审核,再由新一届社团负责人输相应接受手续。

  第九条:当协会发现社团固定资产流失或不明原因遗失时,社团监察组或校社联有权追究该社团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相关责任。

  第十条:社团所属的'固定资产,必须产权关系明确,校社联配给的(低值易耗品除外)由校社联所有,由校社联拉取赞助的物品由校社联所有,社团自行购置或拉取赞助的物品由学生社团所有,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占。

  第十一条:社团解散时,财务移交学社联代管,原社团负责人出具财务清单。

  第十二条:社团解散后,是本学期由本社团会员会费所购买的物品,在本社团会员有要求的情况下,可由校社联代为分配给本社团会员;若无要求,物品将充公,作为校社联活动资产。

  第十三条:协会资金以及固定资产全有财务部统一管理,其他部门分管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监察组负责监督。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动,借出,报废,必须经过分管部门以及主管部门或协会会长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或变卖,否则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资产转移或处理。

  以上为兽药协会固定资产管理条例,协会干部或社员如有违反将追究其相关责任。情况严重者将上报院系领导或执法部门。社联财务部对此制度行使监督管理权,监督此制度变更。此制度如有变更需经过协会一半干部同意,财务部才能行使变更权未经同意财务部无权行使变更权。

  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 8

  第一章 固定资产及其相关规定

  第一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及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年限超过一年;

  3、单位价值较高。

  第二条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接合XX饭店(以下简称“饭店”)的具体情况,本制度将由丽江大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级公司”)投资建设、购置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的,交由饭店经营管理的以下资产作为固定资产:

  1、饭店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2、中央空调、监控系统、消防系统、通讯及播音系统、卫星电视接收系统、供配电系统、供排水系统、洗涤设备、电梯、锅炉、冰柜及制冷设备(设施)、保龄球系统及设施、桑拿设备设施;

  3、复印机、相片冲印设备、运输车辆、游乐场设备、健身房设备等。

  第三条 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实物,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按饭店存货管理办法执行。低值易耗品,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项目:

  1、各种用具、家具、工具、玻璃器皿、瓷器等;

  2、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会议桌椅、传真机、电话机、移动电话、幻灯机、饮水机、微机、打印机、装订机、验钞机等;

  3、电视机、影碟机、音箱、显示器等;

  4、地毯、灯饰、灯具、饰品挂件等;

  5、擦鞋机器、货架、行李车及其他搬运工具等;

  6、餐桌、餐椅、餐具、食品架、食品容器、不锈钢用具等;

  7、饭店厨房中除冷柜以外的如灶具等所有工器具;

  8、洗衣房中除洗涤设备、成型机以外的所有工器具;

  9、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10、固定资产的维修维护用品、用具及备用零部件等;

  11、制服、床上用品、麻棉制品等。

  第四条 饭店全部资产的所有权均属丽江大港贸易有限公司所有,任何个人或其他组织无权擅自处置、变卖、毁损、报废饭店资产,无权以饭店资产对外进行担保、抵押、质押等民事行为。

  第五条 饭店管理委员会受饭店所有者委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饭店所有者的权利;根据《XX饭店管理合同》的规定,饭店管理人员行使资产的经营、管理、使用和维护的职权。

  第二章 固定资产预算制度

  第六条 每个会计年度初期,饭店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经营情况,将本部门的现有资产利用情况、资产维修计划、资产报废计划、拟新增资产购建计划及其他与固定资产相关的支出计划,报工程技术部门和财务部门。

  第七条 工程技术部门根据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对上述计划从技术角度提出意见。

  第八条 财务部门会同上级公司财务部根据饭店下年的资金情况,提出资金安排计划。

  第九条 饭店总经理召集相关部门,根据上述意见制定出固定资产的增减、维修计划后报饭店管理委员会讨论。

  第十条 饭店管理委员会将上述计划讨论通过后形成饭店的年度固定资产预算。

  第十一条 饭店采购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及上级公司财务部门,各自遵照固定资产预算执行相应责权,记录、监督、管理、使用好固定资产。

  第三章 固定资产购建及形成

  第十二条 在年度预算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由相关部门按预算执行购

  建任务。

  第十三条 未列入预算范围而急需使用的资产,按照预算形成程序,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相关部门(含上级公司财务部)出具意见后,由饭店总经理决定是否确需购建资产。

  第十四条 对于确需购建的资产,由饭店总经理将购建计划提请饭店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十五条 各相关部门按审批意见执行购建任务。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十六条 根据饭店经营管理的具体情况,饭店固定资产按账务和实物分别进行管理。

  第十七条 饭店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

  1、饭店固定资产账务统一由上级公司财务部门核算,固定资产的核算按《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2、上级公司财务部负责饭店固定资产的增加、报废、折旧、资产减值等的账务处理、记录、核算工作。

  3、上级公司财务部应会同饭店财务部组织相关部门,每半年和不定期地清点、盘查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维修、服役状态、报废情况与账面记录情况进行核实,并对各责任人的资产管理执行情况提出奖惩建议。

  4、对于已提完折旧,尚在服役的固定资产,应登记造册,与其他资产同等管理。

  第十八条 饭店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1、饭店总经理对饭店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负有全面责任,饭店工程技术部门协助总经理做好固定资产的管护工作。

  2、饭店财务部虽不对饭店固定资产进行账务核算,但应按固定资产原始入账价值设置固定资产清单、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固定资产卡片,将固定资产统一编号、归类,对固定资产的实物形态作详细记录,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负全面监督责任。

  4、在由财务部统一记录的基础上,将饭店的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分解到各部门。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责任内的资产负有全面管理责任。

  5、各部门应对本部门所管理的资产建立资产档案,对本部门的资产位置、功能、工作状况、操作方法、使用注意事项、能源耗用情况、修理维护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各种信息作详细记录,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以保证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6、对于专业性较强,需要特殊技能、须持证人员操作的设备,应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严格执行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国家的相关规定。

  7、各部门应对管辖内的资产形成定期检修制度,以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建筑物的功能完好。

  8、各部门应对固定资产进行不定期的清查盘点,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对资产的清点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折旧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由上级公司统一核算。除以下情况外,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直线法、按单项资产计提,各类资产的折旧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类

  1、房屋

  (1)营业用房20年

  (2)非营业用房20年

  (3)简易房5年

  2、建筑物15年

  (二)机器设备类

  1、供电系统设备15年

  2、供热系统设备12年

  3、中央空调设备10年

  4、通讯设备8年

  5、洗涤设备5年

  6、维修设备10年

  7、厨房用具设备5年

  8、电子计算机系统设备6年

  9、电梯10年

  10、相片冲印设备8年

  11、复印设备5年

  12、其他机器设备10年

  (三)交通运输工具类

  1、客车

  (1)大型客车(33座以上)30万公里8年

  (2)中型客车(32座以下)30万公里8年

  (3)小轿车20万公里6年

  2、行李车30万公里7年

  3、货车50万公里10年

  4、摩托车15万公里5年

  (四)电器及影视设备类

  1、闭路电视播放设备10年

  2、音响设备5年

  3、电冰箱(柜)5年

  4、空调器柜式5年窗式3年

  5、电影放映机5年

  6、其他电器设备5年

  (五)文体娱乐设备类

  1、高级乐器10年

  2、游乐场设备5年

  3、健身房设备5年

  (六)消防设备6年

  第二十一条 饭店固定资产净残值按税务机关的要求执行。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减值,按《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处理。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修理、维护及日常保养

  第二十三条 饭店固定资产应定期维护和保养,以确保资产正常、经济、有效地运行。资产的维修按年度固定资产预算进行。

  第二十四条 各责任部门应时时掌握本部门的资产运转情况。若发现急需修理而又未纳入预算的情形,应作出报告经饭店工程技术部门鉴定并出具意见,由财务部门审核后,报饭店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五条 资产维修部门和物资采购部门,根据总经理的批示意见执行维修任务。

  第二十六条 零部件等维修费用,按饭店费用报销办法执行,相关费用计入饭店当期损益(第二十七条情况除外)。固定资产的修理支出不得以预提或待摊的方式处理。

  第二十七条 若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金额较大(通常按超过固定资产原值的20%为准),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相应的支出,应由饭店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八条 饭店正常经营期间,若需对建筑物进行装修。装修方案和相应支出应由饭店管理委员会批准。

  若装修支出符合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标准,则上级公司财务应将此项支出在固定资产账下单独设“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核算,并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清理及报废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应不定期地对所管辖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盘亏、盘盈、报废、毁损、转出、转入的固定资产应及时与饭店财务部和上级公司财务取得联系。

  对于盘亏、报废、毁损的资产,应查明原因。若系人为因素造成,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饭店资产的转出和转入应征得饭店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第三十条 饭店财务部和上级公司财务,应按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办法和本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时对固定资产的盘亏、盘盈、报废、毁损、转出、转入事项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对于超过服役期或尚在服役期内的设备,如存在下列现象则按程序进行清理或报废处理:

  1、无法正常运行,且无法修复;

  2、修理费用过高,不如购买新设备;

  3、由于国家新法规、新标准颁布,现有设备的使用已违反了这些新规定;

  4、能耗等使用成本过高,购置新设备比使用现有设备更经济;

  5、继续使用将对环境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6、原有设备的工艺、技术已被新工艺、新技术淘汰,继续使用已经不经济;

  7、由于意想不到的因素,资产受到不可抗力损坏,已无法继续服役;

  8、其他需要对设备进行报废的原因。

  第三十二条 对于需要清理、报废的资产,由各资产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工程技术部门鉴定、财务部门(含上级公司财务)论证后,由饭店总经理确认,按程序纳入年度固定资产预算管理。各相关部门根据预算处理。

  第三十三条 对于未来得及纳入预算的资产报废,应按预算形成程序,最终由饭店管理委员会立项审批。各相关部门根据审批意见办理。

  第三十四条 财务部门(含上级公司财务)应配合并监督好各相关部门的清理工作,做到资产清理费用按规定开支、资产残值收入及时入账。

  对于保险赔偿范围内的资产报废,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做到财产赔偿及时、足额入账。

  第三十五 条对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资产,相应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好报废资产的销户、转出转入资产的过户等相关手续。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自动作废。

  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 9

  一、设置目的

  为了加强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重点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及财产、环境不受损失。为此,特设置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车间的特种设备的`管理。根据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监察条例》锅炉(含附件)、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厂内机动车辆等。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细则》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四、职责

  4.1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对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4.2机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设施)的.安装、投产、注册登记,建立特种设备档案,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并指导协助工厂做好特种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检查和考核。

  4.3安全部门负责对特种设备(设施)和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的安装、运行、操作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并指导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执行情况检查,定期对特种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督促国家检测。

  4.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做好定期检查记录、维护和保养。定岗定人持证操作。

  五、管理程序

  5.1锅炉与辅机安全要求

  5.1.1锅炉使用应有“三证”(产品合格证、使用登记证、年度检验报告)齐全。并将有关登记证照和规章制度悬挂在锅炉房内醒目处。

  5.1.2锅炉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等附件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排污装置无泄漏。在检验周期使用。

  5.1.3按规定合理设置报警和连锁装置,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2t/h的应装设极限高、低水位报警器和极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6t/h应装设超压报警和联锁装置。

  5.1.4给水设备完好、配备合理。采用机械供水时应设置两套给水设备。

  5.1.5炉墙无严重漏风、漏烟,油、气、煤粉炉防爆式装置完好

  5.1.6水质处理应能达到指标要求,炉内水垢在1.5mm以下。

  5.1.7各类管道无泄漏,保温层完好无损,管道构架牢固可靠。

  5.1.8其他辅机设备应符合机械安全要求

  5.1.9其它锅炉房及操作规定

  ⑴锅炉、压力容器运行间,应有防爆措施,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⑵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不得擅离职守。

  ⑶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制度和规程办事,运行记录详实、认真,并妥善保管,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

  ⑷操作运行人员要勤看、勤查,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

  ⑸工作人员严禁带病工作,严禁酒后上班。

  ⑹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必须,操作运行人员发现安全附件损失,应立即通知检验人员及时更换。

  5.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要求

  5.2.1各种《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和《压力容器使用证》、注册证件、定期检验报告、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年检报告等技术资料齐全。

  5.2.2本体外现检查;接口部位,焊接接头等部件无裂纹、变形、过热、泄漏等缺陷。外表面无严重腐蚀现象。

  5.2.3安全附件;压力表在检验周期内使用。安全阀铅封应完好,动作可靠。

  5.2.3支承(支座)应完好,基础可靠,无位移、沉降、倾斜、开裂等缺陷,螺栓连接牢固。

  5.2.4疏水器、排污(水)阀无泄漏,布局合理、排放物对周围环境无污染

  5.2.5运行状况良好,无超载、超压、超温现象;无异常振动声响现象;有定期巡回检查记录。

  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 10

  一、设备基础技术管理制度

  加强设备技术管理,为设备管理提供管理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设备标准

  1、设备标准包括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检修和报废等环节,我厂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设备技术管理标准,应根据设备用、管、修、造的需要,制定出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规程设备检修规程、设备制造工艺规程以及相应的安全技术等规程。设备管理标准,应根据设备管理工作内容制定工作程序,并根据各级责任制,制定相应的工作标准。我厂制定标准时,应该认真总结我厂工人,技术人员的实践与吸收国内先进经验相结合,经过充分讨论,最后交厂部批准颁发实施。

  三、设备管理定额

  1、设备管理定额主要有设备设备检修周期定额、检修工期定额、检修工时定额、维修费用定额,流动资金定额和备品配件、材料的`消耗、贮备定额。我厂应保持定额的严肃性,定额的制定和修改需严格执行有关审批程序。

  2、我厂应建设执行定额和严格考核定额标准制度。对执行结果应有记载并定期进行综合分析。

  四、设备技术档案

  1、设备技术动力科要有全厂主要设备的技术的档案,车间要有本车间全部的设备技术档案。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目录

  (2)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制造合格证及压力容器质量证明书、设备调试记录等。

  (3)设备履历卡片。设备编号、名称、主要规格、安装地点、投产日期、附属设备的名称与规格、操作运行条件、设备变动记录等。

  (4)设备结构及易损件图纸。

  (5)设备运行时间累计。

  (6)设备检修、试验与鉴定记录。

  (7)历年设备缺陷及设备事故记录。

  (8)设备评级记录。

  (9)设备润滑记录。

  2、基础建设、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等项目投产后,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应归入设备技术档案。

  3、技术档案必须齐全、整洁、规格化,及时整理填写。

  五、设备技术台帐

  1、设备维修车间应健全全厂设备技术台帐。设备技术台帐是全厂设备的综合技术资料,主要包括以下技术内容:

  (1) 设备主要技术状况汇总表(设备完好率,泄漏率和主要设备缺陷)。

  (2) 主要设备运转状况汇总表(设备运转时间、停机时间<计划检修停机、事故停机、备用停机、停机待料>)。

  (3) 设备检修状况汇总表(大修项目、实际完成项目、计划外项目、计划检修工时、维修费用支出等)。

  (4) 设备事故汇总表(事故次数、停机累计时间、停机损失等)。

  (5) 备品配件、材料消耗汇总表。

  (6) 主要设备技术革新成果汇总表。

  2、设备维修车间应设专人负责设备技术台帐的汇总工作,并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填报设备动力工作季报。

  六、图纸资料保管

  1、厂生产部负责保管和供应全厂设备的图纸。

  2、维修车间负责保管复制和供应全厂设备备品配件的图纸。

  3、设备迁移,调拨时,其档案均应随设备调出,设备报废后档案致于厂生产部存查。

  4、基础建设、技术措施、安全措施项目的设备投产后,其竣工图纸交厂生产部保管。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屏蔽工程、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由维修车间或设备所在车间保管。

  5、维修车间还应复制锅炉、压力容器的有关图纸、建立定期检验记录。

  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 11

  一、总则

  (一)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及要求,全面加强机电设备管理,确保设备的四率,即防爆率100%,待修率5%,完好率90%以上,事故率1%以下,以及对设备从购置到闲置报废全过程的综合管理。

  (二)建立建全的设备台帐,加强现场监察管理,及时调剂设备的使用、变更设备流动帐,做到账、物相符,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三)机电部作为机电设备的综合管理部门,在公司机电副总的领导下,对公司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及小型低值和不纳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全部纳入机电设备管理范围,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台帐,并建立设备软件管理系统。

  (四)机电部在设备管理调剂和使用上,有权对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设备使用单位必须设有专人(可兼职)对设备管理负责,对单位的设备使用情况,做到底数清、账物符,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

  (五)在设备管理上做到减少闲置、积压、浪费,杜绝设备的重复购置,确保设备验收质量、设备档案齐全。

  (六)对增置新设备,机电部会同财务部门制定年度维简计划,由机电副总召集财务、技术、使用部门进行经济技术论证,本着结合实践、发展生产、产业升级等要求,制定、下达设备年度购置计划,并组织设备到货验收、入账、发放等工作。

  (七)机电部应制定公司设备包机管理体系,年度检修计划,大型设备周期测试安排,季节性测试安排,并负责检查监督和考核。

  二、设备前期管理规定

  (一)设备选型与购置

  1、为防止设备的重复购置,造成新的闲置、积压,各单位的设备需求或维简计划申请,报机电部,机电部根据各单位上报计划负责平衡,能调剂的进行调剂。

  2、大、中型设备的选型、招、评标,购置及改造工艺,由机电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加,必须选型的通用性、标准化和符合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必须杜绝选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淘汰设备。

  3、公司所需购置的设备材料计划,由各单位在每月25日前将设备购置计划及购置范围分别报机电部和供应部,机电部和供应部根据设备及材料购置计划及时按时按质的完成购置计划,不得擅自更改计划内容,如不能按计划内容完成,按责任进行考核。

  4、为确保公司的设备质量管理,避免资产流失造成经济损失,规定所有设备购置的结账,必须由机电部出具验收合格单,加盖机电部公章,并经机电部部长签字,以证明设备已验收合格。

  (二)设备到货验收

  1、设备到货后,设备验收人员由机电部、供应部、使用单位三方共同验收。验收主要内容:产品规格型号、质量、台数及技术数据是否符合要求,资料、工具、设备部件是否齐全,有无损坏,填写设备到货验收单,验收人员签字,验收单一式四联,参加验收部门存档一份备查。

  2、设备验收合格后,机电部及时编好设备号,同时建台账、汇总账、流动账、库存账、设备卡片,做到填写数据准确、齐全、字迹工整。

  3、凡新到货设备的图纸、产品说明书、装箱单、合格证等技术资料一式三份,由机电部验收登记后存档一份,使用单位一份,机电部一份。存档资料由机电部统一登记保管,其他单位需要时,可向主管人员借用,并按时归还,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准私自扣留和发放。

  (三)设备出入库管理

  1、供应部设备库要设专人管理,未经机电部许可,其他部门不准私自查看、提取设备,设备做到账、物相符。

  2、各队需要设备时,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设备申请单,写清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机电部组织主管审批后开出库手续一式三份。

  3、设备出库后及时更改设备库存账和设备移动账,使用单位及时建立账卡管理,无设备编号的设备不准下井安装使用,一经发现给予单位和相关人员200元以上罚款。

  (四)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1、机电部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所有机电设备的台账、流动账、汇总账及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等资料。

  2、机电部要设专人管理好设备技术档案,单位因生产需要技术档案时,必须经组管领导批准,并打借条。借用设备技术档案的单位,要精心保管,用完及时送回机电部,不得损坏、丢失、涂改。

  三、设备审批、调拨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设备审批调拨管理,保证设备合理化利用,杜绝浪费,降低成本,做到设备的日清月结,加大设备使用的透明度,以便更好地为生产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单位要根据设备需求的实际情况到机电部办理调拨单,调拨单一式三份要标明品名、规格、数量。调入单位、调出单位必须有各生产单位负责人签字。调出单位一份,调入单位一份,机电部一份。未经机电部办理调拨手续,私自调拨设备的处以500元罚款。

  (二)机电部负责对各单位的设备进行核查、清点,对积压不用的设备进行调配,各个单位要积极配合机电部对设备的调配工作,单位逾期不予配合者,每超一天罚款300元。

  (三)各单位要认真保管,合理使用设备,防止人为的损坏和不合理的使用,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四)各单位备用设备要码放整齐,不得随处乱放。如有掩埋或不按规定码放的,由机电部出具整改通知单。逾期不整改的,由机电部出具罚款单。设备配件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厉行节约。

  (五)各单位所用的设备、配件要正确合理使用,检修或更换部件后,不用的配件要及时交给保管员。如乱扔乱放造成埋没丢失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六)对于16mm2以上的电缆回收不准断有齐口,未经机电部或值班领导批准,严禁私自截断。回收后要及时交出,发现一个齐口或不及时交出,给予责任单位200~1000元罚款。

  (七)使用的钢丝绳,不准打弯或背绳损坏,发现一次按损坏的长度根据单价对使用单位进行罚款。要做好日常保养维护,机电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八)实行交旧领新的物料,各单位要根据地面物料保管员出具的验收单到调度室审批材料,否则不予支领。

  三、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一)机电设备及备件的发放管理

  1、各生产单位必须凭据机电部开出的设备、备件供应支领单到指定地点提取设备、备件,并且将该设备、备件通知单由支领人签字后回机电部,由机电部及时入账。

  2、紧缺设备、备件一律在井上指定地点备用,为避免发生机电事故而影响生产,机电部要落实设备使用周期制管理,由单位进行落实,规定设备、备件使用的时间期限,定期更换检修,避免因设备损坏事故而造成停产。

  3、如特殊情况,井下使用单位必须报请公司调度室,调度室请示有关领导后可以支领,第二天使用单位必须将设备使用申请单补办手续交机电部。

  (二)设备备件上井验收、存放管理

  1、基层单位拆除机电设备,上井后填报设备明细送交机电部,由设备验收人员指定地点组织验收,设备接收单位和原设备使用单位参加。

  2、验收标准,所有带号设备及主要零配件(包括各种型号联轴节、各种规格机尾轴、盲轴、链轮、各种型号的皮带滚筒、各种规格的`机头箱、溜槽、齿条、连接筒、皮带机头机尾构件、液压支架、侧护板、皮带纵梁、托辊架)不允许丢失。

  3、电气设备验收标准:用螺丝(栓)坚固的防爆部件,螺丝(栓)必须齐全紧固,止口结构的防爆部件,必须将转盖合好,并上好闭锁栓,不允许敞盖上井。

  4、设备验收后,接收单位开设备接收交机电部。对设备、备件丢失由机电部开据丢失、损坏通知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如有分歧,由机电部平衡解决。

  5、各单位应积极配合机电部搞好设备验收工作,凡接到机电部通知后,不及时参加验收工作的,按单方验收结果为准,并对单位予以考核。

  (三)设备现场管理

  1、为了掌握设备动态,机电部要做到账、物、牌相符,底数清(井上移动设备需绘制安装使用分布图,随设备移动变更图纸),设备管理人员对所分管的设备要经常巡查使用情况。

  2、设备管理员对移动设备做到每周一次循环检查,固定设备最少每月一次循环检查,机电部对使用单位每月查账一次,全公司设备半年一次清查,并做好清查标记。

  3、机电部要严格执行设备积压,回收,丢失损坏奖罚制度,发生设备损坏、丢失填写分析报告单位,由机电部组织分析追究责任者,按制度考核,情节严重者报上级有关领导处理。

  4、设备使用过程中严禁拆套,拆件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对临时性拆套需经机电副总批准,并限期指定专人负责恢复,日常使用维修按设备管理奖惩办法给予考核。

  5、井下设备存放必须集中上架码放,挂牌管理,对须上井设备必须集中存放上井标志,运输过程必须要保护设备,不许野蛮运输,避免设备的丢失损坏。

  6、在生产过程中,拆除、更换下来的设备、备件要及时上井,否则视为设备、备件积压,进行考核处理。

  7、如有特殊情况,设备、备件使用单位不能及时将设备、备件回收上井时,由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需要宽限的时间,报机电部备案,在批准的宽限时间内可以不按积压处理。

  8、不能及时回收上井设备、备件,使用单位必须妥善保管,不允许出现丢失、损坏、水淹、埋压、挂好回收牌。

  (四)设备移交验收管理

  1、井下设备移交、验收,由机电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移交。

  2、使用单位按设备账,清点好设备,移交过程中,使用单位、承接单位和设备管理人员,认真核对设备的数量、配件及设备完好情况,全部验收并填写设备移交单及时过账。

  3、对设备、配件移交过程中丢失、损坏的,根据《设备回收损坏、丢失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对于移交顺利、无丢失损坏并及时交付机电部,认真填写移交单。

  4、对于组装和解体移动的设备,要在未解体前将各部件清点齐全,使用单位、接收单位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过账要求名称一致。如未经领导同意,私自解体出现丢失,由原使用单位负责。如需上井检修由使用单位护送上井移交。

  五、设备回收损坏、丢失管理规定

  (一)凡井下停用设备(特殊情况经公司机电副总批准的除外),一律按回收上井,回收上井设备按以下几种情况进行考核:

  1、整个工作面设备回收上井考核。因这种情况设备数量大,涉及面广,因此回收期限按有关规定部门的规定日期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回收任务的,由公司调度室和机电部提出考核办法。

  2、对零星更换设备的考核。其考核期限为设备下井之日起四日内将更换下来的设备回收上井交库,否则,每延长一天每台罚款50元,每个组件罚款10元。

  (二)回收上井的设备,零部件要齐全,交库时回收单位、机电部、接收单位三方验收,对所丢失的部件、损坏部件,按《丢失、损坏设备零部件考核款明细》考核。

  (三)杜绝设备零部件回收过程中“无主”现象的发生。设备零部件散落在运输巷、坡头、斜巷等处的区域,谁主管谁负责回收,或者由调度室指定负责单位,并追踪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四)皮带机纵梁、h架、运输机溜槽在回收上井前,回收单位要认真清点检查分类,然后按设备组指定地点回收交库。

  (五)整体皮带机回收上井,由调度室、机电部、使用单位三方验收,无问题后设备组予以消账,丢失零部件的按规定考核。

  六、设备的维修、保管规定

  (一)设备井上移交由机电部组织,移交单位双方签字生效。

  (二)加强设备检修质量管理,如出现设备检修质量问题,按设备原值或事故影响程度,分析考核单位和责任人。

  (三)供应部应对地面接收后的设备,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需入库或厂房保存的设备,必须按要求保存好,否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分别给予处罚。

  (四)各单位需地面存放的闲置、报废、待修等设备,必须按设备存放要求保管好,并报机电部备案,否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予以处罚。

  七、防爆设备入井前的管理规定

  (一)、新购进的防爆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必须具有有效的“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产品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否则不准入井使用。

  (二)、新设备入井前,必须由机电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设备进行防爆性能及电气性能的验收。合格后,由机电部签发入井合格证方可发放入井使用。

  (三)、非防爆电气设备严禁入井使用(井下中央变电室、泵房、主要架线机车运输巷道除外),因特殊工程需要非防爆设备入井使用时,必须由单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上报机电部,并报机电副总审批,获准审批后方可入井使用。

  八、机电设备井下使用的管理规定

  各单位井下机电设备管理要求:

  1、电缆吊挂完好率、小型电器完好率要达到95%。

  2、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3、井下所有的机电设备都要实行包机责任制管理,做到责任到人,挂牌管理。

  4、在用机电设备要保持完好状态运行,设备配件要符合要求,不得随意用它物取代,同时要搞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5、井下各单位未经机电部批准,严禁私自用电。

  6、井下设备的调拨、回收应到机电部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私自进行。

  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 12

  1、为了更加有效的对公司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管理,促使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制度。

  2、特种设备是指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

  3、公司的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和机动叉车。

  4、国家对企业特种设备管理的法规要求和管理措施;

  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使用必须执行国务院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则》等法规;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负责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工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使用有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的特种设备;

  安装、维修保养、发行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向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者其授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申请资格认可,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以承担认可项目的业务;

  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前,使用单位必须持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安装、大修、改造后特种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由使用单位向规定的监督检验机构提出验收检验申请,并由执行当次验收检验的机构出具检验报告,合格的,发给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行政部门不得要求再进行强制性的.验收检验。

  在用特种设备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

  使用单位必须按期向使用特种设备所在地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

  5、公司对工厂特种设备的管理措施和办法;

  根据事业部的要求建立锅炉、压力容器设备和安全 的检验档案;

  压力容器检验档案名称是《压力容器登记卡》,建立的安全阀档案是《安全阀技术管理卡》;

  工厂建立特种设备原始技术资料明细档案;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检查细则表》对特种设备进行月度安全检查。

  6、公司特种设备技术资料的档案管理压力容器的资料管理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

  压力容器制造安全监检证书、压力容器竣工图纸(必须加盖竣工章)安全 的合格证(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

  压力容器的注册登记管理在属地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领取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和注册登记金属铭牌;

  压力容器的运行管理建立『压力容器登记卡』、建立『安全阀技术管理卡』和建立『压力表校验管理台帐』;

  压力容器的日常性检查管理安全员根据检查表规定内容进行的定期检查、事业部组织的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状况的定期检查和;

  压力容器的检验管理根据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编制压力容器检验计划、根据属地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管理措施,应分批实施和『安全阀年度调校计划报表』;

  7、特种设备的使用科室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修。

  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 13

  为了规范公司办公等设备的使用管理,保证公司的设备正常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电话:

  1、公司电话是联系业务及沟通各项工作的工具,应注意爱护,提高效率,通话要简洁、明了,避免长时间占用线路。

  2、公司各部门办公区域,因工作需要设置电话,须由所需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办理,报地产常务副总经理审批后,交工程部实施。

  3、公司各部门办公用电话,除行政人事部电话及传真机外,其余不具有国际长途功能,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私自拨打,确因公需拨打长途的,应填写长话申请,经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指定拨打。

  4、不准用公司电话聊天及处理私人事务。

  5、如查询出有违反上述规定者,所发生费用将以加倍罚款及警告处罚。

  二、传真机:

  1、为确保公司传真机的畅通,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传真机挂拨市内及长途电话。

  2、因公事需使用传真机收、发传真的,应填写申请,办公室备案,并由办公室文秘负责操作。

  三、复印机、电脑、打印机:

  1、复印机是公司机要岗位所配备的工具,并由行政人事部指定的'专管人员负责操作。因公事需要使用的,应按规定登记,填写用纸规格、张数、内容,使用者应签名,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2、复印机由行政部统一监督管理。

  3、使用公司复印机、电脑、打印机应遵守操作规程,注意爱护

  四、附则:

  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 14

  1、目的

  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避免或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保证公司及客户财产的安全

  2、适用范围

  公司及各项目设备安全管理

  3、职责

  3.1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3.2工程设备部经理为安全管理负责人

  3.3工程设备部为安全管理部门

  3.4各项目管理处经理为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

  3.5各项目工程维修中心主管本项目安全管理负责人

  4、制度

  4.1设备安全

  4.1.1设备运行必须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杜绝野蛮操作

  4.1.2各类设备操作工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持证上岗

  4.1.3完善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杜绝设备带病运行

  4.1.4加强设备日常巡检,完善安全技术措施,提高设备运行效率

  4.2安全监督

  4.2.1安全负责人定期召集安全会议,制定安全管理目标

  4.2.2安全负责人组织定期安全检查,提出安全整改措施,监督措施落实

  4.2.3实施目标考核,纠正违章作业,处罚违规行为

  4.3安全教育

  4.3.1安全负责人应制定安全培训计划,落实安全教育目标

  4.3.2各类设备操作管理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

  4.4事故处理

  4.4.1责任界定

  4.4.1.1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损失扩大。有条件的应立即上报,严肃处理隐瞒不报,逃跑躲避,玩忽职守行为

  4.4.1.2损失低于500元为设备故障,超过500元少于2000元为一般事故,高于2000元少+于8000元为大事故,超过8000小于20000元为重大事故,高于20000元为特大事故,人员轻伤为一般事故,重伤或留下残疾为重大事故,造成死亡为特大事故。

  4.4.1.3一般事故处罚当事人和直接上级500元,大事故处罚当事人和其直接上级10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处罚部门领导1000元。重大事故处罚当事人和其直接上级5000元或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解除其部门领导职务并处以5000元罚款,特大事故将当事人及其直接上级部门领导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解除安全负责人领导职务,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安全第一责任人辞去领导职务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处理。

  4.4.1.4对于违章操作,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其伤、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不以工伤处理。

  4.4.2三不放过

  4.4.2.1事故的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4.4.2.2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4.4.2.3事故的处理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4.5奖励

  4.5.1年底进行综合评比时对完成安全目标的项目管理处进行奖励

  4.5.2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取消评比资格。

  4.5.3考核结果由工程设备部根据各部门安全整改落实情况和设备完好率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4.5.4奖励除对相关人员进行以外,须各部门年终综合奖励的奖金提高5个百分点

  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 15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采购、领用,在满足员工办公需要的前提下,达到勤俭节约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由综合办公室统一采购、保管、发放,并由库管员办理有关事宜,任何部门不能独自购买各种办公用品。

  第三条:办公用品分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及管理品三种。

  1、消耗品:文件夹、文件袋、拉杆夹、圆珠笔、水性笔、橡皮、铅笔、胶水、订书钉、水性笔芯、软皮本、档案袋;

  2、管理消耗品:胶棒、白板笔、复写纸、荧光笔、电池、胶条、软盘、告示贴、曲别针、打印纸、传真纸;

  3、公司管理品(办公设备):订书机、计算器、移动硬盘、U盘、打印机、打孔机、传真机、复印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

  第四条:消耗品按各部门发放。由各部门到管理员处统一领取各部门本月内所需的消耗品,并由各部门秘书登记发放。

  第五条:管理消耗品由管理员保管、发放。

  第六条:在部门不能领到的消耗品,经部门同意,员工可直接到管理员处领取,并详细填写《公司办公用品领取记录》。

  第七条:管理消耗品应限定项目经理以上人员使用,由本人直接向管理员处领取,并详细填写《公司办公用品领取记录》。

  第八条:为控制管理消耗品使用,自第三次领取时,必须向管理员说明领取原因,由管理员按实际情况进行发放,如为物品损坏,必须以旧换新。

  第九条:特殊情况下如会议、培训、员工出差等,领取人可直接到管理员处统一领取各种必需的办公用品。

  第十条:消耗品可依据历史记录(如以过去半年耗用平均数)、经验法则(估计消耗时间)设定领用管理基准(如圆珠笔每月每人发放一次),并可随部门或人员的工作状况调整发放时间。各部门人员每人每月不得重复领用同一种办公用品。

  第十一条:管理性用品应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领取、管理、使用,如有故障或损坏,应以旧换新,如遗失应由个人或部门赔偿。如岗位调整、人员变动或离职时,须向管理员进行移交。

  第十二条:以部门为单位管理使用量,以过去半年内平均月用量金额为管理目标,由部门经理和管理员共同把关。

  第十三条:管理员每月需统计办公用品使用量,认真填写《公司公司办公用品一览表》,并上交综合办公室主任审核。并将各部门办公用品使用情况按季度分摊到各部门。

  第十四条:严禁任何员工将公司办公用品取回家私用,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此制度未包含的其它情况,由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在综合办公室。

  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 16

  一、总则

  第一条设备的重要性(管理思想)

  在现代化生产条件下,产品的数量、质量、成本消耗等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设备,设备是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因此,必须处理好生产与设备的辩证关系,摆正现代设备在当今企业生产活动中的应有地位,充分认识其重要性。确保设备稳定运行。

  第二条意义、目的(管理目标)

  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制度(简称维护制度)要求生产操作人员与维修人员密切配合,严格履行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对设备切实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讲究文明、严格管理,使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第三条维修业务分工

  公司实行全员维护制,即凡参加生产过程的一切人员都要关心和参加设备维护工作。其中,生产操作人员负有用好、维护好设备的直接责任,要承担设备的清扫、紧固、调整、给油脂、小修理和日常点检等业务。停机检修(特别是定、年修)期间,生产操作人员应按责任分工或任务分配承担设备管理、环境清扫等设备检查准备工作以及清洗加油、搬运、刷漆等检修辅助工作。承担的具体项目内容,应与维修人员协商确定,并以双方签订的生产与维修分工协议为准。

  二、设备的使用

  第四条“三好、四会”

  岗位操作工、岗位维修工必须按各自岗位的要求,切实做到“三好、四会”,“三好”即用好设备、管好设备、修好设备,“四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会点检、会紧急处理故障。

  第五条使用设备必须遵守“六不准”规定。

  1、不准拼设备.严禁超压、超速、超载、超温等超负荷运行。

  2、不准乱开、乱停、乱拆、乱装、乱割、乱焊、乱改造。

  3、不准随意改动整定值,严禁取消安全装置。

  4、不准在无润滑状态下运行。

  5、不准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上岗操作及独立从事维修工作。

  6、特殊岗位不准未持有“岗位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及检修设备。

  第六条规程、标准

  启用设备前必须具备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修技术文件。

  设备维修技术文件应包括维修技术标准(即油脂使用标准、继电保护标准和法定检查标准等),详见设备维修技术管理制度。

  第七条执行

  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规程、标准和制度。如需修订应按规定程序审批,未批准前仍按原文件执行。

  第八条发现异常时的处置

  生产操作人员和岗位维修人员在使用、点检或交接班检查中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处理,若有困难时应由专职点检人员提交检修人员处理或列入检修计划。

  三、设备的环境

  第九条设备环境管理的责任与标准

  设备使用单位要把设备环境划分为责任区,把管理责任落实到工段、班组及个人,设备环境管理的标准:

  1、无垃圾、无积尘、无积水、无油垢。

  2、根据设备性能的要求和工作条件,分别设有防火、防爆、防漏、防鼠等措施无易燃、易爆危险。

  3、规定安全走行路线,设置安全标记及安全设施。

  4、特种设施及管道按规定喷涂不同颜色油漆,易于识别。

  5、场地平整,物品定位堆放整齐有序。

  第十条“四整”活动

  各责任单位及个人对责任区要经常进行“四整”活动:

  1、整理:把不用的物品清除掉。

  2、整顿:把有用的物品有秩序的存放好。

  3、整洁:工作场地要每天清扫,责任区要定期清扫,保持清洁整齐。

  4、整修:物品、道路、场地、标志、安全保护设施等若有损坏时要及时修复。

  第十一条清扫分工

  对设备的清扫工作实行分工责任制,设备的外表清扫工作由岗位操作工负责,岗位操作工不能承担的,如电气室的设备外部的清扫工作由岗位维修工负责,设备内部的`清扫工作由检修工根据专职点检人员提出的委托按计划进行。

  第十二条紧固

  设备的各部螺丝要经常保持紧固状态,为防止松动,必须定期检查和紧固。设备内部螺丝的紧固工作一般都纳入检修计划,平时容易松动的螺丝则列为日常点检项目,随时发现随时紧固。

  第十三条设备的.润滑工作

  1、润滑是设备正常运行的必备条件,因此必须加强润滑工作,凡需润滑的设备部必须严格执行给油脂标准。

  2、需人工注油或手动加油设备由岗位操作工按规定进行加油,难以承担时,可由岗位维修工或专职点检员按规定进行加油,润滑作业表见附表。

  3、凡自动加油或一次性加油的设备,由专职点检人员委托检修人员按计划定期加油或更换油脂。

  4、点检中发现漏油、油质不佳或其它异常现象时要及时处理。

  5、要严格进行油质管理,防止杂物混入,油脂必须有合格证,按牌号使用,储油、加油用器具要妥善管理,保持清洁。

  第十四条安全装置的检查,校正试验

  对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行程控制等装置,必须严加监护检查,及时校验。责任分工的原则是:谁点检、谁负责。如责任者不能承担时,可委托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

  第十五条设备的防腐工作

  1、周围有腐蚀性气体的和要求控制环境温度的设备,必须经常开动排气或空调设备,使设备处于正常的工作环境。

  2、安装在地下的设备,必须保持排水设施的良好和畅通。

  3、做好设备本体及钢结构构件、管道等防腐工作。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设备部。

  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 17

  第一条本规程旨在确定本公司的设施等维修计划及维修手续。

  第二条本规程中的维修是指土地、建筑物、构筑物、车辆、搬运工具和备品的增设、改造和更新。

  第三条维修工作的责任人为制造部长、总务部长和技术部长。

  第四条责任人负责制订所属设施等的维修计划,并根据第六条规定的手续,依据维修计划和预算,组织实施维修业务。

  第五条总务科负责协助责任人,组织、协调所属设施等的维修工作。

  第六条财务科负责协助责任人,编制综合维修预算,检查执行预算情况。

  第七条维修计划制订程序

  1.责任人在进行维修前,应向技术部长提交维修计划。

  2.技术部长确认有必要,请示公司主管后,作出具体的指示。

  3.技术部长从技术的角度对维修计划的内容进行审查后,提出全公司的综合设备投资计划,交财务部长审查。

  4.财务部长依据该计划,编制资金计划。

  5.设备投资计划和资金计划均由总经理裁定,董事会审议。

  6.技术部长将决定的设备投资计划,通知责任人和相关部门。

  第八条维修实施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1.责任人接到技术部长的通知后,组织讨论具体的维修工程方案,并制订出详细的实施计划,提交给技术部长和财务部长后,组织实施。

  2.紧急性的维修工程,不需要办理上列手续,直接由责任人与技术部长协商后,组织实施。

  3.当责任人制订的详细实施计划的内容、期限和预算,与设备投资计划有显着差别时,应按第七条所列程序,修订设备投资计划。

  第九条设备投资计划的`变更

  1.维修实施后,如维修内容、期限、预算等需要作重要变更,或需追加预算时,责任人与技术部长协商后,应提交工程变更或追加预算申请。

  2.技术部长应从技术角度对上述申请作出审查后,编制设备计划修正案,提交财务部长审查。

  3.设备计划和资金计划的修正案最终由总经理裁决,董事会审议。

  第十条维修实施状况报告

  责任人应及时向技术部长、财务部长和总务部长提交维修进展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第十一条公司职工住宅和集体宿舍的维修规程,另行制订。

  第十二条本规程的实施细则由负责维修计划实施管理的公司主管和财务主管制订。

  第十三条本规程自2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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