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精选5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征文都不陌生吧,借助征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相信写征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精选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1
阳光不能摆脱影子独行,人类必须靠严格的法治来束缚感性。从巴比伦时代升起在天际的名叫法制的星,古人仰望,今人探索,白云苍狗,风云变迁,它的轨道在时间的蜿蜒中无限地接近最平凡的土地,甚至今天,我一个高中生,也可以在纸上浅谈自己心中的法制。
发质也许不是一个以我那微薄的阅历可以信手拈来的话题,但在我曾有幸探寻的书海一隅中,也许有法制的一个侧影。
公元前1800年,一群来自古巴比伦宫廷的奴隶在烈日下磨平一块即将创造历史的石头的棱角,他们用粗糙的手指紧捏石刀,在石面上刻下一个个昭示着人类历史里程碑,却也昭示着他们悲惨命运的微凹符号。如今,它静静地立在大英博物馆的玻璃展橱里,柔和的彩灯下,它还留存着两河流域阳光炙烤的痕迹,但石面不再剥落呛鼻的石灰,奴隶滚烫的汗水也已经风干,唯一留下的,是它肃穆的黑,以及讲解员口中它身负的早已不是秘密的文字。《汉谟拉比法典》几千年后,人们这样称呼它,不是以那将它扛出高山,将它打磨成现在模样的人们,而是以那个遥居宫廷,早已陌生了两河的阳光的王来命名。在法制出现的最初一段时期里,人们说:“仁义恩厚,此人主之芒刃也,权势法制,此人主之刀斧也。”无论是仁厚,或者是严酷,那时的法治都只做、是统治者手中可以歌唱也可以喋血的傀儡。它离真正生活着的人们那么远,离我心中的法制,更是遥不可及了。
历史在前进,社会在发展,人心在觉醒,法制的完善与延续还真是没有尽头。几千年后,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上,一张令箭,掷地有声,我未曾亲睹包公风采,但我相信,那一刻这个流芳百世的英杰黝黑的面孔必然是严肃的,沉静的,满是对法制的敬畏,敬仰。亲侄儿的血溅在公堂的牌匾上,长嫂在啼血。大义灭亲的故事之所以能被传唱千年,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们的法制观念发生了极大的转变:“法治不议,则民不相私。”正义是唯一的信条。然而,从小受最主流的传统教育熏陶的我,一向最仰慕包青天刚正不阿清名的我,今天行文至此,居然也像那些批评家,那些诟病包拯的人一样迟疑了。
不是每个人都有包拯一样的抱负和胸襟,人毕竟是感性的动物,法制的最终目的,是法治,法治治下的,是人。然而,绝对公正的法制,却在违背着人的本性,淡化着天理伦常,在逼迫着人们在良心和正义之间抉择。这就是真正的法制吗?
我听说近些年来,法律作出了修改,允许了“亲亲相隐”,这是何等的创举。
我很庆幸自己是活在当下的,在这个法制逐步健全的社会里,法制在以更近合人性的方式渗透着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以更仁厚的方式对待恪守道德与法规的人们,在以更强硬的态度捍卫着正义和底线,在以更合理的条款制裁着心存恶念的凶徒。
但愿每一个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心中都能存有法制的光芒,在天长日久的民族进步和社会更方面矛盾的磨合中,凝聚成最明亮的启明星,永耀中华!
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2
今天是法制宣传日,下午老师让我们把椅子搬到操场上,只见一条横联上写着“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科学发展”18个醒目的大字。2时14分校长宣布活动开始,活动第一项:升国旗。在国歌声中,国旗冉冉升起,我们注视着,庄严地唱着国歌;第二项:宣誓。我们大声说着我们对法治的信心和自已也要维护法律的决心;第三项:遵纪守法签名。为我胶讲课的是派出所指导员和法制副校长,先是指导员给我们讲了几个未成年人的案例。一个是东至胜利一家三口被人杀死在家里,二老一小,他是偷钱时被人发现,于是杀人灭口,拿了100元便离开了。
经过警犬等破案工具,终于发现了蛛丝马迹,将其抓获,判了无期,他才17岁呀。还有一个孩子因为想上网却没有钱便去偷,偷走了一些MP3,MP4一共两千元,而他又低价贱卖给同学,结果不仅是他犯法,买他的东西的同学也跟着犯法。
还有一位同学在学前班的时候偷别人的橡皮、笔,六年级的时候竟然偷走了一头牛,后来胆子越来越大,终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抢劫、欧打、包庇等行为都是不允许的,我们一定要记住“八荣八耻”,遇到危险时,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击退敌人。我胶一定不要“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啊。
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3
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将怎样从一只没有长满羽毛的小鸟变成一只准备高飞的雄鹰呢?
今天,我读了《法伴我成长》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法律知识。在我们法制国家,法律与我们紧密相连,所以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只要我们懂得了法律,才不会误入歧途,如果不懂法,将会走上犯罪的道路,这不由得让我想到了书中的一个故事:赵某、王某、韦某是某职高在校学生,均16周岁。三人因学习成绩不好,对上学失去了兴趣,经常逃学旷课。这一天,是赵某的生日,三人相约逃学聚到赵某家中。王某说:“今天是赵某的生日,为了给他庆祝生日,咱们去游戏厅玩玩。”三人齐声说:“好啊!”三人将身上的零花钱凑在一起才8元。赵某灵机一动,他对王某、韦某说:“我们去抢那些菜农的钱,反正不认识,抢了就跑。”王某韦某答应了。他们看到一个卖香瓜的菜农正数着钱。赵某冲过去,猛的一把夺过菜农手中的钱,三人撒腿就跑。一共是300多元。菜农跑过去抓住赵某的衣领,王某韦某一拳就打在了菜农脸上,只见菜农脸上全是血,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为了我们的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认真学法,改掉不良习惯,树立正确人生观,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让我们学会珍惜生命,学会用法律约束自己,我们要同法律做朋友,与犯罪作斗争,让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21世纪的好学生吧!
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4
在大多数孩子的眼睛里面,“法律”这个字眼总透着一股神秘和威严。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未成年人的权利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
从很小的时候起,我就开始关注法律,那时的我还是一个幼稚而天真的小孩。可是不知怎么,一看到那些法制故事,我就情不自禁关注起了这个那时令我似懂非懂的名词——“法律”。那时我们小孩子最喜欢的是少儿频道的动画片,而我是个例外,偏偏喜欢中央电视台的法制节目——《今日说法》。我几乎每天都会收看这个节目,近乎到了痴迷的程度,每天中午,节目一开始,我便一手捧着饭碗,一边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生怕会错过每一个精彩的镜头。时光飞逝,转眼间法律已经陪伴我度过了几个春夏秋冬,现在的`我已经是一个六年级学生了,但是收看《今日说法》依旧是我每天的家常便饭,它已经成为了我每天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观看《今日说法》,不但可以了解这些年来祖国法制的变迁,而且可以增加许多法律知识,有许多法制故事令我记忆犹新,其中有两个故事最让我记忆深刻:一个女孩,父母离异后,与父亲和继母生活在一起,继母一直虐待她,最后将女孩的胳膊打残了,继母因此而被判刑。这个法律事件引起我的深思,虽然这是一件小事,但女孩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就因为继母不懂法,不知道打孩子也是违法的行为,才导致了事件的发生。这件事告诉我们:不学法就很容易触犯法律;我还在《今日说法》看到过这样悲惨的一幕:广西田东县一位司机驾驶大货车行至国道323线,将横穿马路的一名6岁男童碾压致死,一名仅6岁的儿童就这样被夺去了宝贵的生命。这起交通事故只因男童违反交通规则,横穿马路。“不可翻跃防护设施”是交通规则中明确规定的,可是,人们总是这样想:没事,我心里有谱,绝对不会发生事故,再说了,这样不就可以少走几步路了么。他们就是因为这种侥幸心理,而送了性命,几步路难道还不如人生最宝贵的东西——生命么?这种走捷径丢性命的事故数不胜数,这难道还唤不醒人们遵守交通法规的心吗?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各种法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保护法》、《劳动法》等相继出台,然而我觉得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作为小学生,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更要坚定崇尚科学、追求真知的信念;树立远大理想,确立人生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勤学苦练,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用党的方针路线指引自己,用优秀思想文化影响自己,激励自己;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知法、用法、守法和护法的水平,让法律一直随着我们成长。
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5
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我们法制国家里,法律与我们紧密相连,所以,我们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只有法律、法规的约束,才能让我们的生活井然有序,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严于律己,避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这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个真实的故事。在我们周围有一个村里,很多村民都贩卖“二手自行车”,这个“二手自行车”不同于一般的“二手自行车”,大家心里都清楚,这些看起来崭新的自行车,其实都是小偷偷来的。很多人贪图便宜都去买,所以那里的生意很红火。虽然有关部门也经常会去查他们,但人们受利益的驱使,屡禁不绝。
有一次,我妈妈的一个同事,去超市买东西出来后,发现自己的自行车丢了。生气之余,这位阿姨就想到了去“黑市”上买一辆自行车。果然,阿姨在“黑市”上找到了自己心仪的车子,而且她只用了市场上价格一半的钱,就买了一辆崭新的捷安特牌自行车。我和妈妈也为她感到高兴,认为她买的自行车可真是“物超所值”。
时间不长,公安部门查处了卖自行车的地方,老板供出了阿姨曾买过他的车。公安部门找到阿姨家询问情况。阿姨很吃惊的说:“这可是我自己掏钱买的啊!”警察叔叔问:“你知道他的自行车,来路不明吗?”阿姨回答:“可是这比商场卖的便宜很多啊!”警察叔叔耐心地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规定:明知是赃物而购买,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警察叔叔的耐心教育下,阿姨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不仅败坏社会风气,还触犯了法律。阿姨承认了错误,并保证以后多学点法律知识,再也不贪图小便宜而做违法的事情了。
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国家的命运和前途。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我们要从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让法制观念常驻心间,做一个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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