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

时间:2023-07-20 17:25:10 炜亮 征文 我要投稿

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范文800字(精选13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跟征文打过交道吧,征文具有主题鲜明、内容清楚的特点。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征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范文8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范文800字(精选13篇)

  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 1

  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维护国家秩序的一种制度。遵纪守法,是每个人都应做到的,生活中往往有些人违反法则,包括一些青少年,在青少年时期,人往往会迷失理性,很多不良行为总会发生在少年时代。

  在我们身边,也会有些青少年做出越轨的事情。就在前一阵子,汽车站附近经常有许多青少年,虎视眈眈地盯着来往行人的钱包,只要人们稍不留神,钱包就神不知,鬼不觉的不翼而飞了。那天,我无所事事,便出门去散散心。来到汽车站附近,亲眼目睹了令人“拍案叫绝”的一幕:只见路边出现了一个装扮的灰头土脸的人,我仔细打量一番,那人皮肤黝黑,身着一件带着灰尘的衬衫,留着一头乱蓬蓬的头发,虽打扮毫不考究可是怎么也掩饰不住,他那张年轻的脸。他只是一个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只见他的眼睛不住地四处张望,突然他眼前一亮,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跟上了一辆小型摩托车,说时迟,那时快,他一边飞奔,一边伸出那只手,鬼使神差般拿走了那人的钱包,那人竟然毫不察觉。路边的行人立刻警觉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前包,然后长长吁了一口气。

  那些青少年们为什么要偷窃他人的钱财呢?大部分原因是因为生长在比较富裕的家庭,往往会受到许多外界的影响,而误入歧途。还有一种是生长在温饱还难以解决的`家庭,没有受到好的教育,导致前途尽毁。由于家中贫困,负担不起学费,而剥夺青少年们对学习的渴望,这种父母是多么不负责任啊,同时他们也触犯了法律。

  当我们坐在宽敞而又明亮的教室里,无拘无束地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那时,我们可曾想过那些失学的儿童。曾经在一个偏僻的山区,有一户人家,有着五个孩子,两男,三女。因为家中非常贫困,不能负担五个孩子上学,于是这些孩子的父母便强迫三个女孩辍学,让两个男孩去上学。十年过去了,两个男孩总算干出点事业,但三个女孩在这十年中,每天都在干农活,不是种地就是插秧。三个女孩的一生就这样完了。

  真是令人心寒啊,但愿普天下所有人的心中能多一份真诚,少一分罪恶,为世界添上那一丝光彩。

  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 2

  亲爱的同学们,在我们那美丽的校园内,你是否经常看到这样一些现象:镜头一:从同学的课桌旁边走过,顺手牵羊地拿走一支铅笔;镜头二:回家的路上,看见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时,却若无其事地捡起放进了口袋里;镜头三:下课了,同学之间因一点琐事就恶语伤人,大打出手……也许这些事情大家并不陌生,而且时常发生在我们身边,可大家却不以为然。其实,这些事情是很不文明的,久而久之,它们会给我们带来严重的后果。

  下面是个青少年犯罪的事例。

  每个人都有美好幸福的童年,曲哲(化名)也曾有过美好的'理想。

  曲哲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双职工家庭里。父母对他很宠爱。家庭充满温馨。小学时,曲哲聪明好学,读书用功,在班里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并一优异的成绩被重点中学录取。他在沾沾自喜的同时,也渐渐变得狂妄自大起来,思想开始滑坡,还经常和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并学会了抽烟,喝酒等不良恶习。就这样导致了学习成绩直线下降。

  那年暑假,好久不见的“铁哥们”陈风找到了他,俩人便聊了起来。在与陈风闲聊的过程中,陈风提起自己与一个好朋友因种种原因发生了极大的冲突,觉得自己很吃亏,便要求曲哲帮他出口恶气,教训一下这个“好朋友”。曲哲为了哥们义气就义不容辞地答应陈风帮这个忙。

  第二天,他们约好时间,把那个“好朋友”骗到一间没人住的小破屋里,就在这时,陈风却拿出了一把明晃晃的水果刀,原本是吓唬那个“好朋友”的,但在逼进他的时候,陈风一失手,那把刀捅进了那个人的腹部。就这样,那个他们所谓的“好朋友”便惨死在他们手中……

  就是这样一件区区小事,一把小小水果刀竟夺去了一个年轻的生命。如果当时曲哲不答应他的“铁哥们”陈风的要求;如果当时曲哲能及时回头,那么,迎接他的还依旧是美好的明天;他将面对的不是冰冷,黑暗的监牢,而是光辉灿烂的前程,还有鲜花的簇拥,掌声的环绕,还有……但是现在那么多的“还有和而是”已不在属于他,因为哥们义气害了他,害了这个曾经徘徊在正义与邪恶的边缘的少年。

  同学们知法守法是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的,让我们用自己的行动来证明吧!让我们努力创造一个法制社会!

  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 3

  随着祖国日新月异的快节奏发展,法律的约束自然也会加强,我们青少年如果不遵守这些法律法规,很容易就会陷进去,无法自拔。古人云“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可是这个“岸”,又在哪里呢?

  青少年犯罪正在日益加重,如何防止他们犯罪也成为令老师、家长头疼的问题。有一个15岁的中学生,因为闲着无聊,便偷偷从一个小学生的课桌里拿出一袋牛奶,然后把老鼠要放置其中。

  这个小学生回来后喝了这袋牛奶,中毒身亡。这个中学生悔恨不已,本来只是想吓唬吓唬他,没想到竟然酿成了大祸。一个简简单单的“不知道”,就断送了他往后的学习生涯,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这往后如花般的10年光阴就只能在冰冷的牢房里度过,令人感到无比的'惋惜。法律无无情的,哪怕你万分悔恨也无济于事,毕竟时间无法回转,如果当初知道这是违法的行为也就不会去做,那么就不会犯下罪过,但是,哪有那么多如果呢?说到底,还是因为不知法,知法了才不会犯法。

  那么,我们又应该做些什么呢?

  一、遵守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加强自我修养;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观念;

  三、增强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加强用法律保护自己利益的意识;

  五、要有爱心。我相信,做到了这几点,人人都可以做到“知法不犯法”。

  也许会有许多同学认为,只有对他人的人身进行了伤害才能构成犯罪,其实这种观念是错误的,这只是“犯罪”的冰山一角而已。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殴打他人以及刻意的辱骂,都是犯法的。且放下殴打他人不说,辱骂他人同样也会对他人造成自尊心上的伤害。现在,班级中各式各样的侮辱性的话语要多难听有多难听,在此我也不一一列举了,然而使得他们出口成“脏”,的原因,大多数也只是因为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这样值得吗?伤害他人的自尊心对你有什么好处吗?居然还会有人以辱骂同学取乐。

  不管是谁,都不愿意听到别人带着侮辱性的言词,如果那个被骂的人是你自己,你的心里会好受吗?同学之间理应和睦相处,根本没有必要为了一些琐碎小事而斤斤计较,甚至大打出手。

  社会的治安关系着你我他,如果人人都能成为健康向上的公民,社会一定会更加和谐美好。

  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 4

  法制规则的创造是为了减少广大群众发生事故,也是为了社会上的秩序。而现在,法制规则往往被人们忽视。所以,近几年发生的犯罪事件不计其数、多不胜数。但是,在群众中还有少数良好市民是遵守法制规则的,在那人来人往购物街上,我就看见了那一幕,感人的一幕,是遵守交通规则的一幕。

  一天,我看见一个小女孩,当时,那女孩正和她的妈妈一起去买新衣服、新鞋子,准备过新年。小女孩长着乌黑的头发,浓密的眉毛,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还有樱桃小嘴。在过马路的时候,她的妈妈叫她跟着自己随着人群从路边横过马路。但她,那女孩却在东张西望地苦寻斑马线。她左顾右盼,迟迟不肯跟着妈妈过马路。

  “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让她找到了一条斑马线。她连忙喊住自己的妈妈,让她陪着自己从斑马线小心翼翼地走过去。因为有许多人不遵守规则,所以在人行横道上行走的人寥寥无几。但是,她们还是从这条斑马线缓缓地走过去了。我从马路对面呆呆地看着这一幕,我低下了头,突然心头一闪:她们走过的仅仅是斑马线吗?

  就当我抬起头的`时候,我又看见了这样的一幕。

  一个三、四十岁的男人,他开着车在马路上左冲右撞,穿梭的汽车在他身边呼啸而过。但他置之不理,在马路上我行我素,横冲直撞,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就在我思考的时候,一个撕心裂肺的惨叫声震惊了我,我的眼瞪得像煮熟的鸡蛋一样大:只见那个横冲直撞的男人,开着车冲向正在斑马线上行走的母女俩……“拍”地一声,一袋衣服“飞”了起来,像一只小鸟在飞翔。“啊”接着传来了一阵惨叫,那个小女孩的手鲜血满流,被车撞到了。她的母亲惊恐万状,连忙把女儿送去医院,还不断地安慰自己和女儿,从眼角边流出了一丝的眼泪。我被惊呆了。

  一秒钟,就差一秒,女儿就会丧生;就差一秒,司机就会铸成大错;就差一秒,母亲就会伤心欲绝。如果司机开快一秒,那后果不堪设想……在我们的生活中,不遵守规则,就会犯错误。遵守规则对我们来说是多么重要,我们决不可以忽略!

  法制规则,是对广大群众有着巨大的帮助,也为人们的性命做出了保障。所以,我们永远不能忽视了它的作用!一定要遵守法制规则!

  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 5

  “法”,听上去是一个多么神圣庄严的名字!他似乎离我们很远很远。实际上,“法”一直伴随着我们的成长,在我们的生活中更是无处不在。

  记得我六岁时,有一次去邻居家玩,邻居家小朋友的玩具好多呀,有溜溜球,小手机、大机器人看得我眼花缭乱,但最令我羡慕的还是那个变形金刚。我一眼就看中了它,把它拿在手里爱不释手地玩了好久好久。到下午该回家的时候了,可我一想到将要见不到这个变形金刚了,就忍不住沮丧起来。马上就要回家了,我忍不住回头再看那个变形金刚最后一眼。那是一个威武霸气的黄色变形金刚。他那高大的身形、那健壮的身躯、那耀目的黄色它的每一处使我忍不住想要抚摸。它要是属于我该多好啊!此时此刻,那个变形金刚也好像正对我眨着眼睛。他似乎在悄悄的对我说:“带我回家吧,我想跟你一起回家!”终于,我忍不住了。趁着朋友不注意,我一把把变形金刚拿起来,藏进自己的衣袖里,飞也似的`跑回家。

  一进家门,我马上把它放在了桌子上喜滋滋地欣赏起来。看着他那威风帅气的样子,我不禁笑了起来——现在它是我的了,属于我自己的!正在这时,爸爸走了过来,看到桌子上的变形金刚,他不禁皱起了眉头。“那是谁给你买的?我好像没给你买呀。”“哈哈,你猜一个吧,”我得意的回答,“这个可是我从邻居家悄悄拿来的。怎么样,厉害吧?”我继续说。本以为爸爸会表扬我,哪只爸爸的脸色一下变了。他用前所未有的严厉语气对我说:“你怎么能这么做呢?你知不知道你的这种行为叫做‘偷盗’,而法律明文规定是禁止偷盗的。你喜欢什么爸爸妈妈可以给你买,但坚决不能偷东西知道吗?”听爸爸这么一说,我有些害怕了:这么说,我居然违法了吗?怎么办、怎么办?警察叔叔会不会来找我?我吓得快哭了,忙问爸爸该怎么做。爸爸见我知道错了,就缓和了语气,他耐心地对我说:“既然你偷了东西,那你就先要把东西归还,再道歉,请求别人的原谅。并且以后保证不能再犯。‘小时偷针,大了偷金’,你现在虽小,偷拿别人的东西事小,但性质都是一样。只有从小严格要求自己恪守道德底线,长大才不会有违法行为!”听了爸爸语重心长的教诲,我明白了自己的错误,于是连忙去向邻居承认了错误。邻居原谅了我,但我还是觉得对不住人家。

  从那之后,我明白了,“法”听上去似乎离我们很远,其实它就在我身边的生活之中,就在我们身边。所以我们切不可以为以为它离我们远而掉以轻心,相反,我们只有在每时每刻、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长大后才能做到“从心所欲而不逾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提高法律意识、严于守法吧!

  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 6

  上周的星期五下午,学校请了新渥派出所的杨警官和羊警官来我校进行了法制教育。

  我们来到内操场,调整气氛后,便开始了今天的法制教育讲座。杨警官首先说了几个案例:小明和小青是两名在校学生,经常向别人勒索钱币,特别是比自己小的低年级的小学生,有的2元,有的5元,有的甚至17元……不交钱就实施暴力,让那些小学生不得不交钱。后来总计上百元。最后,他俩受到处罚。

  第2个案例是人身安全。陈某和罗某是“有名”的小混混,经常打架,群殴,这些不良的行为。有一次,陈某和罗某的好友,在外面打架输了,叫陈某和罗某去帮忙复仇,他们拿着刀去复仇了,最后,那位原来胜利者却死亡了!陈某和罗某犯故意杀人罪,处有期徒刑13年,赔偿人民币10万元。

  第三个案例连后悔都来不及了。一个正在读书的.姑娘,因为天生缺陷残疾,经常被别人嘲笑,特别是她的同学——杨利。有一次,杨利给她取了一个外号,让一群低年级小学生在校门口喊。那天放学,姑娘一出门,一群小学生就围过来,大喊她的外号,姑娘恼羞成怒,想:一定是杨利,就计划着复仇!一天,姑娘请他去林子里玩,他去了。刚开始他们还有说有笑,到了林子深处,姑娘沉下脸来,说:“你为什么要嘲笑我并取我外号。”随后,便拿出水果刀,向杨利刺去,然后又用力数刀,结束了杨利的生命。在这场原是杨利的错的案中,却那姑娘被处有期徒刑19年之久。

  警官说,大多青年犯罪都是因为思想不成熟,听别人挑拨。因为他们性格自私,自己有太多不良习惯不改正,父母娇生惯养,没有社会责任感。看了不良视频,立刻产生了幻想,这样就会走上歧途。小时候犯错,说声:“对不起!”只要改正,可能就过去了,因此我们从小就该懂得,“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当然,平时我们不良习惯有:

  1、不认真学习

  2、弄虚作假

  3、不讲公德

  4、盲目跟别人攀比

  5、以大欺小,以多欺少,以强欺弱

  6、跟别人称兄道弟……该怎样改正。

  假如自己快是受害者了怎么办呢!被歹徒盯上了怎么办?要冷静,向人多的地方走,求助路人、邻居、朋友,先把少量的钱给他,尽量拖延时间,记住他的样子,协助破案,有机会一定要报警……最后校长又重复了:“这些犯罪的犯人都会接受法律制裁的,不要以为敲诈别人一元、两元没什么大不了,其实你已构成了犯罪。”

  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不会因为你是高高在上就放给你,不会因为你有权有势利就原谅你,更不会因为你有钱就饶恕你!总之,我们从小要学会懂法,就一生受用。

  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 7

  当简单的话语,冲破人心的平衡,道德,谁还在坚守?当,错误的选择,打破以往的和平,安全,谁还在保障?当,败露的行为,破坏他人的健康,品质,谁还在重视?我,还在!守法,如此重要!童星无极限,守法在身边!遵纪守法,目标,我还在坚守!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学生,我会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校园里,我会弯腰捡起地上的瓜皮纸屑;在生活中,我会力所能及的给予他人一些帮助;在课堂上,我会认真听讲,积极发言,做好课堂笔记;在课后,我会认真复习,及时完成老师的作业。

  知法守法,目标,我还在前进!作为一个中学生的我,我严格遵守《中学生法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打架斗殴;不以大欺小;不贪小便宜;不随便拿他人的东西;不进网吧、歌舞厅;不看不健康读物;自觉遵守和维护集体纪律;遵守交通规则。我还积极阅读关于安全知识的书籍,认真听取学校举行的`“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我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并能运用所学知识发现安全隐患。

  我不光自己做到,更不忘积极向同学们和家长宣传安全知识。我像爱家一样爱着学校、爱着身边的每一位同学。每天,我愉快地到校上学,和同学们一起学习、玩耍,经常以身作则做好班级的安全宣传工作:我教育同学们不要在教室旁边的栏杆上攀爬,这样既不文明更不安全;告诉同学们不能随意有手触摸开关,保护自身安全等。

  我还是家庭平安行动的实践者,外出活动时我总要关照妈妈要遵守交通规则;总要叮嘱送我上学的妈妈,不要喝酒开车、不要开车接打电话等,妈妈称我为“安全小模范”。

  我学法,我骄傲;我学法,我自豪:

  在学习中,我经常积累法律知识,现在,我已基本理解大部分法律条例,并做到严格遵守它们。不仅如此,我还善于发现他人的错误,指出他人的错误,做到真正的“你好,我好,大家好”

  我,将以法护童;我,将以法成星!我将从遵纪守法的目标前进,一步步迈向知法守法的目标!我将全面认识自己,提高自己,不断在学习中积累更多的法律知识,在人生旅途上陶冶更高尚的情操,在社会实践中磨练更刚强的意志!

  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 8

  听了唐局长和刘所长的法制教育报告。我真是深受教育。

  世界的3大毒害是什么?1、吸毒。2、环境污染。3、青少年犯罪。我们就属于青少年,正是花样年华,但同时也是最危险的'时期,受不了诱惑,太冲动。法律规定未成年少年犯罪,是不会枪毙的,只会在少年所呆几月,所以我们这些未成年就会想:我未成年,做点坏事没关系。这种想法就不对,因为如果你做坏事做上瘾了,就会专做坏事,现在法律管不了你,但你成年后,就会自我毁灭。

  一个小男孩叫小宝,一天他去买汽水,看见桌上有500元钱,他就顺手将钱带了回去,警察找到他家对他父亲说:你儿子偷了钱。接着就将他儿子捉到少年所坐牢去了。

  一个女孩叫小叶,她没有钱,就向小朋友要,有些胆小的就给她,结果小叶竟习惯了向小朋友要钱了。老师知道后告诉了她父母,但她父母不以为意,不引起重视。以致小叶有一次去向小朋友要钱时,那小朋友害怕而逃,但掉了钥匙,小叶捡了这钥匙后,晚上竟到其家盗窃,后被警察捉住,小叶父母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犯罪就象泥潭,让你越陷越深!

  知道一克多少钱吗?1500元啊!如果你上瘾了,就有可能跟社会上的混混去搞钱,这样就会成为社会的害虫。

  记得有次,听说一个叫马哈的人,他是个外地人来本地上学。一天,他来到舞厅耍,后被人在他的可乐里放了海落因,毒瘾发作就不停地撕咬自己,将自己全部的钱买毒品,自己没钱了就去抢别人的钱,最后被警察捉住关进戒毒所戒毒。

  吸毒就像一根注射器,不停地吸吮你的血液,让你生不如死!

  因此我们青少年在外要谨慎,不要去那些娱乐场所。面对诱惑,要勇敢说不,谨慎行事,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 9

  在大多数孩子的眼睛里面,“法律”这个字眼总透着一股神秘和威严。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未成年人的权利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

  从很小的时候起,我就开始关注法律,那时的我还是一个幼稚而天真的小孩。可是不知怎么,一看到那些法制故事,我就情不自禁关注起了这个那时令我似懂非懂的名词——“法律”。那时我们小孩子最喜欢的是少儿频道的动画片,而我是个例外,偏偏喜欢中央电视台的.法制节目——《今日说法》。我几乎每天都会收看这个节目,近乎到了痴迷的程度,每天中午,节目一开始,我便一手捧着饭碗,一边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生怕会错过每一个精彩的镜头。

  时光飞逝,转眼间法律已经陪伴我度过了几个春夏秋冬,现在的我已经是一个六年级学生了,但是收看《今日说法》依旧是我每天的家常便饭,它已经成为了我每天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观看《今日说法》,不但可以了解这些年来祖国法制的变迁,而且可以增加许多法律知识,有许多法制故事令我记忆犹新,其中有两个故事最让我记忆深刻:一个女孩,父母离异后,与父亲和继母生活在一起,继母一直虐待她,最后将女孩的胳膊打残了,继母因此而被判刑。这个法律事件引起我的深思,虽然这是一件小事,但女孩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就因为继母不懂法,不知道打孩子也是违法的行为,才导致了事件的发生。这件事告诉我们:不学法就很容易触犯法律;我还在《今日说法》看到过这样悲惨的一幕:广西田东县一位司机驾驶大货车行至国道323线,将横穿马路的一名6岁男童碾压致死,一名仅6岁的儿童就这样被夺去了宝贵的生命。这起交通事故只因男童违反交通规则,横穿马路。

  “不可翻跃防护设施”是交通规则中明确规定的,可是,人们总是这样想:没事,我心里有谱,绝对不会发生事故,再说了,这样不就可以少走几步路了么。他们就是因为这种侥幸心理,而送了性命,几步路难道还不如人生最宝贵的东西——生命么?这种走捷径丢性命的事故数不胜数,这难道还唤不醒人们遵守交通法规的心吗?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各种法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保护法》、《劳动法》等相继出台,然而我觉得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作为小学生,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

  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更要坚定崇尚科学、追求真知的信念;树立远大理想,确立人生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勤学苦练,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用党的方针路线指引自己,用优秀思想文化影响自己,激励自己;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知法、用法、守法和护法的水平,让法律一直随着我们成长。

  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 10

  “亲爱的同学们,敬爱的老师们,欢迎来到七(7)班的主题班会,俗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法制是我们生活中的一根弦,这根弦时时刻刻都被绷得紧紧的,一秒都不能放松,所以今天我们主题班会的内容就是法制在我心。”回想到初一时举办的主题班会,那些情景和片段仿佛就在昨天。是啊,法制一直在我们身边,它就像一台监控摄像一直监视着我们的生活,只是哪里做错了,会向我们指出罢了。

  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所以我们青少年应该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乃至于祖国的希望。

  记得当时主题班会所编排的小品就是很好的例子,那个男孩,因为很早之前父母离异,男孩就跟着父亲,父亲因为要支撑起家庭的经济收入和支出,并没有花太多的.精力来照顾和关心他,因为在父亲的眼里男孩一直是一个很乖巧的小孩,没有让他操心。但是随着青春期的到来,以及那所谓的的叛逆。男孩在父亲不在家时出去溜达,正巧经过一家网吧,看着手表上的时间还早,就怀着好奇心进入了网吧,之后沉迷在那网络的游戏世界,不堪入目。

  后来,父亲在上班的时候听到学校老师打来的电话,说他的孩子因为殴打他人,勒索钱财。当时的父亲很是吃惊,便连忙到学校,得知事情的起因经过,父亲当时也对自己进行了反思,和男孩进行了沟通,化解了之间的矛盾。

  但是。这个社会有回头是岸的,当然也有一意孤行的。女孩以前是一个成绩很有优异的学生,因为遭到了校园暴力,敲诈勒索,对方强迫她不准说出去,内心极度恐惧以至于不敢告诉老师和家长,因为有一次的失误让这个女孩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而那些殴打她的人也都有了牢狱之灾。他们当时录口供时,对方声称因为没有重视学业,所以导致没有钱去网吧,看她不敢反抗,就对她进行了勒索,没有想到会这样。

  好一个没有想到,法制的公平的,公正的,即使你再无意,拥有再多的理由,错了就是错了,无法改变的事实。既然错了,就应该接受惩罚。在守法的公民眼里,法制就是这般的公平,在那些拥有牢狱之灾的人眼里,法制便是残酷,强大的。

  不要因为恶事小而去做它,善事小就不去做它,因为我们作为祖国的一份子,是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应该从生活的点点滴滴做起,做一个守法的好少年,内心铭记着法律,铭记法律的法制,铭记法制的尊严。

  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 11

  阳光不能摆脱影子独行,人类必须靠严格的法治来束缚感性。从巴比伦时代升起在天际的名叫法制的星,古人仰望,今人探索,白云苍狗,风云变迁,它的轨道在时间的蜿蜒中无限地接近最平凡的土地,甚至今天,我一个高中生,也可以在纸上浅谈自己心中的法制。

  发质也许不是一个以我那微薄的阅历可以信手拈来的话题,但在我曾有幸探寻的书海一隅中,也许有法制的一个侧影。

  公元前1800年,一群来自古巴比伦宫廷的奴隶在烈日下磨平一块即将创造历史的石头的棱角,他们用粗糙的手指紧捏石刀,在石面上刻下一个个昭示着人类历史里程碑,却也昭示着他们悲惨命运的微凹符号。如今,它静静地立在大英博物馆的玻璃展橱里,柔和的'彩灯下,它还留存着两河流域阳光炙烤的痕迹,但石面不再剥落呛鼻的石灰,奴隶滚烫的汗水也已经风干,唯一留下的,是它肃穆的黑,以及讲解员口中它身负的早已不是秘密的文字。《汉谟拉比法典》几千年后,人们这样称呼它,不是以那将它扛出高山,将它打磨成现在模样的人们,而是以那个遥居宫廷,早已陌生了两河的阳光的王来命名。在法制出现的最初一段时期里,人们说:“仁义恩厚,此人主之芒刃也,权势法制,此人主之刀斧也。”无论是仁厚,或者是严酷,那时的法治都只做、是统治者手中可以歌唱也可以喋血的傀儡。它离真正生活着的人们那么远,离我心中的法制,更是遥不可及了。

  历史在前进,社会在发展,人心在觉醒,法制的完善与延续还真是没有尽头。几千年后,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上,一张令箭,掷地有声,我未曾亲睹包公风采,但我相信,那一刻这个流芳百世的英杰黝黑的面孔必然是严肃的,沉静的,满是对法制的敬畏,敬仰。亲侄儿的血溅在公堂的牌匾上,长嫂在啼血。大义灭亲的故事之所以能被传唱千年,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们的法制观念发生了极大的转变:“法治不议,则民不相私。”正义是唯一的信条。然而,从小受最主流的传统教育熏陶的我,一向最仰慕包青天刚正不阿清名的我,今天行文至此,居然也像那些批评家,那些诟病包拯的人一样迟疑了。

  不是每个人都有包拯一样的抱负和胸襟,人毕竟是感性的动物,法制的最终目的,是法治,法治治下的,是人。然而,绝对公正的法制,却在违背着人的本性,淡化着天理伦常,在逼迫着人们在良心和正义之间抉择。这就是真正的法制吗?

  我听说近些年来,法律作出了修改,允许了“亲亲相隐”,这是何等的创举。

  我很庆幸自己是活在当下的,在这个法制逐步健全的社会里,法制在以更近合人性的方式渗透着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以更仁厚的方式对待恪守道德与法规的人们,在以更强硬的态度捍卫着正义和底线,在以更合理的条款制裁着心存恶念的凶徒。

  但愿每一个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心中都能存有法制的光芒,在天长日久的民族进步和社会更方面矛盾的磨合中,凝聚成最明亮的启明星,永耀中华!

  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 13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很幸运,生在这个法制的社会,我无法想象一个社会如果没有法律的存在会是怎样的混乱。就好比世界上没有了红绿灯,那会造成十字路口堵塞,更可怕的是,也许还会发生大型的交通事故,过马路的行人和来往的汽车全都混在马路中,整个交通面临瘫痪,这样的后果谁能承受?这样的损失谁能补偿?正如交通中必不可少的红绿灯一样,法律是一个社会所必不可少的。所以说,法律是一个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正是因为法律,我们的自由才能得到保障。所以说,法律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保障。

  很多同学都认为未成年人就是犯罪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可是要知道,我国《刑法》第十七条中就指出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而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等罪时,也应当付刑事责任。也许那些事,我们不会做,但是不代表我们不会做违法的事。就拿吸烟来说吧,《中小学生守则》规定中小学生不允许吸烟的,但有的.同学还是会明知故犯。他们觉得吸烟只是个人的问题,又没违法犯罪,却不知道这正是一种不良行为。俗话说“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今天,你无法抵抗烟的诱惑;那明天,你就可能无法抵抗毒品的诱惑,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正是因为有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我们才不会误入歧途。

  我曾听过这么一个故事: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学。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与刘小乐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是最公正的天平,不会因为任何因素而偏向一方。爱冲动是一种性格缺陷,青少年学生更是由于心理不稳定容易冲动,有时酿成大错。沉痛的教训告诉我们:青少年学生、学校、家庭都要重视加强道德、心理素质修养,遇事冷静,才能更健康成长。

  每一类法律都在人们的生活中改善,每一类法律都有自己的作用,也因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实现。所以说,法律是每一个公民维护权益的武器。我们更应该学法,守法,用法律来捍卫我们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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