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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工作章程(通用10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各种章程频频出现,章程是作用于组织内部的规范性文书。想拟章程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生会工作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生会工作章程 1
第一章总纲
一、院学生会组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的基础上,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根本宗旨,遵循“为学校教学科研服务,为学生成长成材服务”的指导思想,利用课余时间,创造性的开展理论教育、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实践服务、文化艺术、体育休闲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群众性,不断提高我院学生综合素质,为同学们的全面成材服务。
二、院学生会坚持“在沟通中了解,在了解中沟通相融,在规范管理中发展”的工作宗旨,秉承“诚信明礼、严谨求实、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的优良工作作风,以监督、管理、服务、协调为工作理念,协助校团委全方位指导我院学生工作和学生活动。
三、院学生会积极充分发挥我校共青团工作“一体两翼”的核心基础作用,确保学生会的价值最终在广大学生成员中实现,并积极推进我院学生会工作朝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学生会活动特色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四、院学生会是一个以提高大学生自身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的群众性学生组织。它通过开展高品位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学生成员的综合素质,促使其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高素质人才。
第二章院学生会的功能和职责
湘潭大学能源工程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党委,院学生工作科领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是湘潭大学学生会的下级组织;是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和领导集体。院学工科受院党委委托对其进行管理和各种指导。
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在院党委的领导和学工科的指导下,带领和组织广大同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学校改革进程,促进同学德、智、体的全面发展;
(二)做好院领导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做还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工作,帮助学院领导进行工作,协助学院有关部门搞好管理、积极开展活动,为同学们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三)搞好与校学生会的联系,加强我院和校本部的沟通和交流;
(四)加强横向联系,广泛的了解其他院校的各种信息,学习先进经验,取长补短。
院学生会根据各种需要设主席、副主席、分会主席、分会副主席共同组成主席团。主席团下设办公室、学习部、纪律部、生活部、女生部、校园文明督察队、护校队、体育部、权益保障部十五个部门,班委会为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
一、主席团
主席团全面负责主持院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能是:
1、带领学生会向稳定,积极的方向发展。
2、负责整个学生会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安排;对学生会举办的大型活动负责。
一、主席团
主席团全面负责主持院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能是:
1、带领学生会向稳定,积极的方向发展。
2、负责整个学生会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安排;对学生会举办的大型活动负责。
3、主持制定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主持主席团会议、部长(主任)会议。
4、协助院团委组织好学生的各种关系,抓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5、协调学生组织之间的各种关系,检查督促各部门的工作。
6、关心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7、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代的其他工作任务。
8、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主席不在校时,履行主席职责。
9、提高成员意识,加强学生会内部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成员的竞争力和创新力,使其在工作过程中学会做人,学会做事。
学生会分会主席职责和义务:
1、协助主席开展好学生会全面工作,执行主席分配的任务,提议学生会重大事务、事项。
2、明确责任分工,做好本年级分管部门的组织工作,深入开展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并及时向主席团汇报。
3、主席不在校时,受主席委托履行主席职权。
4、向学生会例会汇报自己分管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分担主席的日常事务工作,保证主席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考虑全面工作。
一、办公室
院学生会办公室是一个以书面文字工作为主,在学生会各部门中起到主导作用的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能是:
1、起草、制定学生会文件、制度;收发学生会信件,文件及通知。进行学生会各种文件和各项活动资料的收集和存档工作。
2、负责学生会财务管理,监督学生会资金运营情况。
3、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监督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收集各部门工作汇报,并负责审核,整理存档负责学生会各种文件的规范统一。
4、安排办公室值班人员,及时听取学院同学意见并处理或向有关部门反映,接待来信、来访。
5、负责周评、月评工作以及通报、打印资料等工作。
6、负责同其它部门共同做好与学校其它院系之间的横向联系。
7、负责院学生会有关会议、活动的考勤工作。
8、协助主席团制定学生会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
二、学习部
学习部主要是以“营造良好的学习风气,共建良好学习氛围”这一主题开展工作的,其主要职能是:
1、协助学校、学院及有关部门经常性地开展教与学质量的检查和学生上课出勤率的`真实情况,组织师生教学研讨,搭建师生交流的平台。
2、组织收集、反映并帮助解决教学中的有关问题,及组织开展全院性的有利于专业学习的各种学习研讨、交流活动。
3、积极开展各种学术活动,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
4、积极配合并完成学工科、教务科有关学习方面的事项。
三、纪律部
纪律部是学生会的重要部门之一,其主要工作职能是:
1、维护学院内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并为学生会开展全院性大型活动提供安全保卫工作,维持活动秩序。
2、不定期下寝检查纪律,负责早上执勤,处理突发事件。
3、加强本院保卫科、学工科、宿舍办的联系,督促同学们自觉遵守学校、学院规章制度。
4、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协助保卫科等部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提醒同学们注意防火防盗。
四、生活部
生活部主要是协助学院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宿舍、教室、食堂的管理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能是:
1、调查学生宿舍内公共财产损坏情况并上报。
2、协助学院对学院内食堂进行管理。协助劳卫部、自管会、女生部等相关部门对宿舍卫生及相关问题进行联合大检查。
3、反映学生活动中的有关问题,与有关部门做好膳食民主管理监督。
4、每个寒暑假前组织学生有序地购买火车票,协助学工科发放学生生活方面的各项物品。
5、组织开展优化学生活动环境的各种评比、竞赛活动。
五、体育部
体育部是学生会不可缺少的部门之一,其主要工作职能是:
1、动员组织全院同学参加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强健体魄,丰富生活。
2、负责对外体育文化的交流以增进与兄弟院系的友谊。
3、积极配合学院相关工作,为学院、学校承办的大型体育赛事服务。
六、女生部
女生部是一个以服务女生为宗旨的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能是:
1、协助学院做好女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2、针对女生特点,了解、收集、反映并解决全院女生学习与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3、积极组织和开展适合女生特点,促进女生健康成长的各项活动。
七、文娱部
文娱部主要负责策划各项晚会,其下属机构有艺术团,是学生会中最具有活力的部门之一,其主要工作职能是:
1、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在学生中积极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
2、负责院内外节目演出与交流。
3、动员、组织全院同学参加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活跃校园气氛,丰富校园生活。
4、组织艺术团排演精品节目参加文艺汇演,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生活。
八、劳卫部
劳卫部是学生会下属职能部门之一。其部门精神是“寝室文明系着你我他,大家一定把它带回家”,其主要工作职能:
1、配合学院学工科、后勤科,做好寝室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2、对全院各班级卫生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向学生会办公室提供优秀班级评比的卫生资料,并每周将检查结果向全院通报。
3、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九、勤工助学部
勤工俭学部是一个举足轻重的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能是:
1、了解信息: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各班贫困学生的具体情况。
2、安排人员:根据各班贫困学生的具体人数和实际工作岗位安排具体人员。
3、工作分配:根据工作人数和工作区域,分配具体工作任务。
4、日常检查:勤工俭学部安排内部人员对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出奖罚记录。
5、工资发放: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奖罚制度,对各勤工俭学人员的工资进行拟造及发放。
6、工作配合:勤工俭学部积极配合学院、学生会举办的活动,参与具体活动的组织、策划,及后勤工作等。
7、对外联系:争取让勤工俭学部成为外界与学院的中间桥梁,让更多的贫困学生有机会走出学院,走上社会。
十、就业指导部
就业服务部宗旨是协助就业办提高毕业生的职业素质,为毕业生找到理想工作提供一个平台,同时也让非毕业生及时了解人才市场的动向为其职业规划提供依据。其主要工作职能是:
1、联系人才市场,获取大型人才招聘会的信息及人才市场供需的发展动向。
2、适时邀请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成功人士和自主创业模范到我院演讲。
3、协助校就业指导处和院就业办搜集与我院有关的招聘信息。
4、完成学工科交代的其他任务。
5、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做好工作。
十一、国旗护卫队
国旗护卫队直属于学生会,是学生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但它有别于其他部门,它是一个组织性、纪律性很强的集体,并有着半军事化管理。也是直接反映学院精神风貌的重要窗口。其宗旨是:同升一面旗,共爱一个家。主要职能是负责每周一及大型活动的升旗仪仗式和维护秩序等工作。
十二、自管会
自管会全称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它要负责管理同学们的日常生活,如寝室卫生、纪律、晚归等情况。它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原则,是学生会最大的一个部门。
办公室工作职能:
1、协助主任组织各次大小会议。
(1)会前认真传达该次会议精神,供给与会人员参与讨论,以此提高工作效率;
(2)会间与纪保部合作维持会场纪律并做好考勤工作,重点是做好会议记录,对无故缺席的给予相应的处分;
(3)会后同卫生部一起打扫会场卫生,并及时整理会议记录。
2、根据《院自管会干部考核制度》对各位干部的平时工作表现进行严格打分,每学期期末进行最后统计,该分数与各项评优、评奖直接挂钩,具体考核项目概括为:
(1)参加各次会议情况;
(2)值班情况;
(3)平时工作情况。
3、配合纪保部、栋管部、卫生部作好每日统计工作,并将其最终结果打印出交由宣传部公布并把有关资料交由院学生会办公室存档。
4、及时完成各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5、负责自管会各部门的资料打印、整理及归档工作。
6、填写通报单并交由自管会主任审核,然后分发给相应班级。
栋区管理部工作职能:
1、负责日常查寝、整理查寝结果的工作;
2、时刻关注各栋层各方面的情况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有关事宜;
3、协助卫生部加强对寝室卫生的检查;
4、深入宿舍内部调查,及时解决同学们待处的日常生活问题;
5、宿舍出现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汇报。
纪保部工作职能:
1、负责宿舍区晚归人员登记;
2、对宿舍区进行检查,杜绝违纪事件发生;
3、积极配合卫生部、栋区部的管理工作,对栋层长的工作进行考核;
4、督促同学们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对违纪学生进行帮助教育,提高认识,劝其改正,并积极向上级领导反映宿舍纪律方面的情况,协助学院管理。
各部门除以上主要职能外,还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及开展内部活动。总之,学生会应以积极向上的形象示人,以主人翁的态度工作,努力为学院,为同学搭建一个良好的服务平台。
第三章档案管理制度
为便于学生会工作的开展,为学生会有一个全面的管理制度和优良的发展前景,特制订湘大职院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一、学生会活动及各部门开展各类重大活动,需先将活动策划书由主席团审查,并提交学工科讨论通过实施。工作进行完毕,需写出工作总结及汇报,以及财务管理清单,并将管理的材料汇总到办公室。
二、学生会的档案资料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维护,各部门应赋予积极配合。
三、学生会办公室对档案借阅者,应经主任同意并予登记,借阅人员要注意保护档案资料,不得在文件资料上任意折叠和涂改,更不得拆散或带走。
四、学生会档案材料原则上不准借用,确需借出者应经办公室主任报分管档案管理主席团成员,并严格履行借应登记手续,登记时应注明借阅人员的姓名,所属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节约内容和时间及有效证件复印件和责任说明等。档案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须认真细致检查,确定无误时再及时归档保存,如造成档案材料损坏或遗失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学生会主席和办公室负责人应对档案管理工作采取期间和年检的核查制度。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划和执行进行监督,并依据档案材料的遗损程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四章各项文件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提高学生会个部门工作相率,以便于校、院领导视察学生会工作情况,学生会特制定如下文件管理制度:
一、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
1、各部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之内需交学期工作计划,期末最后一次例会前交学期工作总结。
2、每月第一周之内交本月工作计划,最后一周交工作总结。
3、工作计划与总结分别一式四份,以便存档,并在工作计划与总结末注明具体年、月、日。
二、活动策划与活动总结
1、各部门活动计划与总结需一式四份以便存档。
2、活动获奖名单一式四份,总结里需注明总负责人、负责人、工作人员和获奖者的班级、姓名。如有图片资料也应交办公室存档。
3、每部门的活动策划及总结需在文件末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4、各项活动电子档案需存档到学工科各指导老师处,以便老师了解各项活动情况。
5、在活动结束之后必须把活动策划书、活动总结、获奖情况、活动参与人员及工作人员名单交由办公室存档。
三、文件格式和规格要求
1、文件规格:A4纸
2、格式:标题:二号正文:四号四、各类资料
办公室要求上交的资料必须在办公室人员要求的值班时间交到办公室,否则按迟交或缺扣部长干部考核分。
五、文件考核制度
1、如不符合文件格式等要求,以缺交论处。
2、迟交两次者买饮用水一桶,并扣2分每次。
3、缺交一次者买饮用水一桶,并扣3分每次。
第五章财务管理条例
学生会办公室为规范学生会财务管理,针对内部财务等有关问题特制定如下条例:
一、办公室财务人员负责学生会范围内的帐目以及资金管理,同时进行预算监督控制。各部门禁止私设小金库。
二、办公室财务人员应该认真负责,对每一笔出入的资金都要严格把关并且仔细登记,做到帐目清晰。
三、由办公室财务人员控制学生会的经费,一律不外借若发现外借现象,所有相关后果由此财务人员一人承担。学生会的资金只能用于学生会内部活动。
四、学院所拨的院学生会活动经费用于全院学生举办各种宣传、学习、科技、文化及福利等活动,以及学生会一些日常工作开支。
五、各个部门在组织每项活动前,在经主席团审批统一的活动经费范围内,上报此次活动经费的预算书,经学工科领导同意及相关部门签字后,方可到财务人员处核实执行。
六、学生会的花销应该秉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并做到帐目两清,资金到位,报销落实。报销应凭发票(或相关主管部门部长签字的收据),不然一律不予报销。报销款想项应该真实,如果各发现报假帐,挪用公款的行为,立刻上报主席团处理。
七、有赞助的部门,经学院审批后,由办公室财务人员统一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赞助款仅被用于被赞助活动,不得挪为他用,不得浪费,一旦发现有此等情况,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与处分。
第六章办公室值班制度
为了严肃学生会值班纪律。加强学生会工作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完善学生会管理制度,特对办公室值班制度作如下安排:
1、值班时间及地点为每周一至每周五中午12:30----13:30,1605教室,具体安排见值班安排表。
2、值班内容:
(1)接待来信、来访、来电,听取同学意见并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部门反映。
(2)负责办公室公共财物保管,未经许可不准外借财务,外借物品必须办理手续。
(3)做好每日值班日志,详细记录当天工作情况及有关来电来函,负责联系有关紧急事情。
(4)负责办公室内卫生打扫等清洁工作。
(5)配合完成其他部门工作。
3、值班人员非特殊原因不得迟到、早退、缺席,需严肃值班制度,凡因事因病不能参加值班者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写好假条经当日值班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请假。若在不可知的情况下,须补交相关证明材料(迟到、早退、缺席的按干部考核制度进行考核)
4、值班期间,必须遵守值班纪律,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做与办公室无关的事情。
5、值班人员值班完之后,需打扫好办公室内卫生方可离开,否则依《学生干部考核制度》每人次扣2分。
附录:
针对值班出勤情况,结合干部考核办法的有关内容,特对下述情况作出如下处理:
1、迟到早退者,一次扣2分,缺席者一次扣5分。
2、未安排本部门值班的部长按缺席论处。
3、以上每个部门累计10分,其部门负责购买饮用水一桶。
注:考勤由办公室人员负责,因上述情况扣满五分的部门,将由办公室人员向其部门收取买水经费。
第七章会议制度
为促进学生会工作顺利开展,为协调各部门间的关系,提高办事效率,特此对学生会常规会议作如下规定:
一、部长级以上干部会议于每周日晚上6:30召开一次,由院学生会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
二、各部门至少每周召开一次部门例会。并重要做好相关的记录,整理成册,每月末交由办公室审阅,期末交办公室存档。如在院学生会办公室开会,会后要整理好办公室,打扫好卫生后方可离开。
三、各分会每周召开一次例会,并做好会议记录。每月末交由院学生会办公室审阅,期末交办公室存档。
四、与会人员务必对其通讯工具进行关机,不得在会议期间频繁出入会场,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五、会议务必精简高效,严肃认真,若无特殊情况,不得任意拖延会议时间。
六、会议应准时召开,各项会议要求参加者不得无故缺席、请假、迟到,特殊情况者除外(特殊情况包括:上课、考试、生病、公务外出)。请假必须在会前、会后24小时内向主席团或办公室提交书面请假材料并经批准方可生效。部门例会请假必须由部长批准。
七、会议须有固定的会议记录本及详细的会议记录,由办公室专人进行文字记录,会议记录学生会办公室存档。
八、会议形成的决议,所有成员必须无条件执行,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
第八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院学生会的任职学生干部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上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觉悟,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能按时按质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具有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学,能及时全面地反应同学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有团结协作、吃苦耐劳、务实创新的精神。
6、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能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
7、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
二、学生会干部换届事项:
1、换届为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为每年十月,并在此之前应进行为期十五天的换届预备工作会议。
2、新任职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工作,须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前提下,采用推举并辅助竞聘演说的方式产生。
三、学生会干事聘用规则:
1、学生会干事的聘用分为两部分,学生会直接招聘80%的人员,各个学生会成员推荐20%的人员,被推荐人员须接受学生会的考察。
2、各学生会成员应在学生会年度招收新成员大会结束时五天之内递交推荐材料并协助办理被推荐人员调任学生会工作手续。
3、应聘学生会干事可以采取自荐或各学生会成员、班级辅导员推荐的方式,报名应聘时须进行相关资料登记并填写《湘潭大学能源工程学院学生会应聘表》,并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携此表参加面试和笔试,考察合格后,经年级主任、学生会及相关负责人同意,进行登记注册。
4、聘用的学生会干事,试用期为一个月,考核合格后,至此成为学生会正式成员。
5、学生会干部经正式确定后,如需增补、调整、免职或撤职等,都必须经过办公室审议,主席团讨论,由学工科最终确定。
6、学生会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再担任学生会干部职务,应自动辞职:
(1)违反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受到院级或以上的组织处理和处分者。
(2)在任职期间有两门或两门以上专业干课或三门以上课程不合格者。
(3)个人素质和道德修养水平低下,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者。
(4)影响内部团结协作,使工作不能顺利开展,致使集体利益及声誉受到损害者。
(5)以职权谋取私利,拉帮结派,经教育不改者。
(6)从事与其学生干部不相符的活动,冒用组织和他人名义进行活动,严重损害集体利益及声誉者。
(7)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者。
(8)学校规定的不能担任学生会干部的其他情况。
7、学生会干部自动辞职程序如下:
(1)学生会干部提出辞职报告,交学生会主席团。
(2)学生会主席团接到学生会辞职报告后,经讨论最终决定,对确有不符合干部规则情形者,应准予其辞职。
学生会工作章程 2
第一章总纲
学生会是一种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同时它也是学校下设的机构之一,从属学校领导,依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章程开展工作。
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是学生会的基本原则。自我管理是通过学生会这个机构对学校的学生进行管理;自我教育是通过学生会与学校领导的配合,利用各种形式和方法对学生的各个方面的素质进行加强;自我服务是学生会通过具体的工作,对学生的要求、想法进行处理,或进行某些方面的实践,以便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要领
一、学生会在学生中开展工作,具有一定的权力,同时,学生对学生会也有监督的权力,以及对于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的是否忠于职守、以身作则。
二、学生对学生会各部门开展的工作都有参与的权力。
三、学生会各部门职责
1、学生会主席: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组织召开学生干部会,传达学校各部门各项工作,定期听取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汇报,并向校团委和政教处汇报工作。
2、校学生会纪检部工作内容:
(1)监督检查各班学生的仪表仪容(包括指甲卫生,头发标准,校徽佩戴,着饰着装等)
(2)监督检查各班学生的行为习惯(包括晨会纪律,早操、眼保健操,课间休息情况等)
(3)监督检查各班教室卫生维持情况(包括讲台、黑板、地面、卫生角卫生等)
(4)监督检查各班包干区卫生维持情况(包括走廊、、操场、墙面、垃圾桶卫生等)
2、校学生会宣传部工作内容:
(1)定期组织各班宣传委员制作黑板报专刊。并对各班黑板报进行统一拍照、留档、打分和评奖。
(2)定期组织宣传部成员,对学校宣传栏进行布置。
第三章学生会干部任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政治,思想进步,品质高尚,上进心强。
2、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办事公道,作风民主。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事事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4、谦虚。谨慎不可利用自己是学生会干部的理由四处夸耀。耀武扬威。公报私仇。
5、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责任心强,善于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和协作精神。
6、工作积极主动热情,勇于奉献,敢于大胆管理,一丝不苟、大公无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多加听取学生对自己的看法与建议,并对此进行分析总结,借以自我完善。
学生会干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免去干部职务
(1)违反纪律或学校有关制度,造成不良影响者;
(2)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不良后果者;
(3)工作问题较多,学生反映较大的
(4)工作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
(5)因能力所限,工作无明显起色;
(6)对自己要求不严,表率作用差;
(7)学期考试成绩出现明显后退现象;(以班级名次为标准)
学生会工作章程 3
第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xx镇xx社区在册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户籍人口从事小额信贷业务。
第二条 本扶贫互助社启动资金30万元,系财政扶贫投入。在保证财政扶贫投入资金保值增值的前提下,xx社区户籍人口可以采取投入股金的形式参与扶贫互助社,以壮大资金实力。
第三条 本扶贫互助社产生的收益,一半用于互助社积累,增加资本总量;另一半用于弥补办公开支、支付工作人员报酬、股利分配。
第四条 本扶贫互助社只采取抵押贷款方式向xx社区户籍人口发放贷款。抵押物以房产证、土地证、林权证及其他有形资产为主。每一笔贷款均需落实业务负责人,业务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务必仔细把关,确保资金安全。业务负责人在审核贷款额度时,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能超过抵押物市场价值的60%。当信贷资金发生风险超期半年债务人仍未偿还时,业务负责人无条件承担还款责任。超期一年仍未还本付息的,本扶贫互助社有权单独变卖或处理抵押物资。变卖所得扣除债务本息及变卖成本费用后的资金,全额退还给债务人;变卖或处理抵押物资所得资金尚不能偿还债务人债务的,本扶贫互助社有对业务负责人及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
第四条 本扶贫互助社信贷业务权限为5万元以下(含5万元)。超过5万元的,需申请县级扶贫主管部门及金融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条 本扶贫互助社实行浮动贷款利率制度,月最低利率不低于千分之六,贷款期限一年之内。期满后仍有贷款需求的债务人,在结清本息的前提下可以申请续贷。如法定贷款期限内债务人未结清本息的,将实行累进利率制度,利率也进一步提高,但月利率最高不超过千分之一十五。
第六条 本扶贫互助社实行信用管理,债务人需自行到人民银行取得信用证明。对有信用不良记录的'人员,本扶贫互助社一律不予放贷。
第七条 本扶贫互助社向债务人放款时,必须经业务负责人逐一审核签字。业务负责人在完善相关手续后再交工作人员审查,工作人员审查后再交社区扶贫互助社负责人签字,最后由乡镇扶贫互助社负责人(乡镇扶贫工作分管)签字。工作人员、社区扶贫互助社负责人、乡镇扶贫互助社负责人重点审核业务负责人是否按章程办理、是否完善相关手续,对债务风险不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 抵押物资涉及夫妇双方的,信贷人需出示结婚证,并经夫妇双方签字认可;抵押物资涉及信贷人全体家庭人员的,所有家庭人员均需签字认可。
第九条 本扶贫互助社采取按期结息制度,每季度结息一次,在季度末必须及时结清。未按期结息的债务人,本扶贫互助社将按《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计入债务人个人信用记录。
第十条 本扶贫互助社每年12月中旬或下旬召开一次理事会,法定的参加人员为理事会全体成员、全体股东、社区党支部村民委成员、乡镇扶贫社业务人员及扶贫工作分管领导。会议需对本年度互助社资金流向及收益情况作全面汇报,按照本《章程》规定及时处理收益资金,及时总结经验。会议还需详细制定下一年度的利率,对下一年度相关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学生会工作章程 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学学生会是在学校政教处,团委直接领导下的学生组织。凡本校学生承认校学生会章程,经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均可加入。
第二条 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为准则。
第三条 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学校的办学方针。组织学生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地发展。
2、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4、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学生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民主管理。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第二章 组织和职权
第一条 学生会干部由校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不超过二学年。
第二条 学生会组织机构。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秘书长一人,各部设部长一人,委员若干。学生会下设学习部、宣传部、纪检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技术部。
第三条 学生会分工
1、主席:负责全面工作。主持学生会召开的各种会议,制定计划和检查工作,抓好各班班委会工作。
2、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主持工作。
3、秘书长:协助学生会健全干部班子,并指导其开展工作。指导学生会制定工作计划,并协助组织实施。
4、学习部:负责与各班学习委员共同研究、学习经验介绍、学习展览及知识竞赛等。
5、宣传部:负责与各班团支部做好宣传工作,主抓广播、报栏、橱窗、黑板报。
6、纪检部:负责检查学生的出勤及违纪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7、生活部:负责组织、协调学生伙食方面工作,组织校内外公益劳动,召开生活委员会议。
8、体育部:组织开展各类体育活动。
9、文艺部: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汇演。
10、技术部:协助解决学校大型活动中的电脑操作等技术问题。
第四条 学生会向学校负责并定期向学校报告工作。
第五条 学生会职权
1、召集学生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其它重大事项。
2、组织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和决定任免学生会干部。
3、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和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选举办法
第一条 每年十月召开学生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第二条 主要议程学生会主席向大会汇报上一届学生会工作,同时产生下一届学生会领导机构。
第三条 学生会领导机构侯选人由上届学生会成员及各年级推荐产生。
第四条 选举前对候选人要进行公示。
第五条 选举时候选人要进行竞选演讲,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第六条 学生代表大会由初三,高中各班班长,学习委员,团支书组成。
第四章 附 则
第一条 各年级组设置学生会分会,组织上隶属于学生会领导。
第二条 各年级组学生会分会的任务、组织、职权可依照本章程。
学生会工作章程 5
第一条郊南中学学生会是在校德育领导小组关心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热情为同学服务,沟通学校有关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3、根据学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为会员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4、做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学生参与社会事务和社会监督,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与管理事务,维护校规校纪,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积极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5、发展与兄弟学校的友好关系,加强与全校师生的联系。树立郊南中学学生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各级学生组织机构的职权划分遵循在校学生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学生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原则。
6、组织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投身青年志愿者活动,提高广大同学与实践结合、服务社会的自觉性,引导同学走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
7、提高素质,服务同学,服务郊南,服务社会。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
想时时提醒、鞭策自己。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树立学生会在广大同学中的威信。
第三条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四条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学生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学生会一切决议和工作,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第五条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
2、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
3、积极参加学生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六条班委会是学生的基层组织,班委会由班长、宣传、文体、生活、卫生等方面的委员,负责班里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本章程郊南中学学生会二零00年学生代表大会通过。
学生会工作章程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是全校大学生(本科生、专科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本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本会欢迎来自其他方面的指导和调动,并注意协同研究生会开展工作。
第三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第四条本会的基本任务和宗旨: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带领同学努力学习,刻苦实践,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疏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民主渠道,及时收集和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在维护党的利益、学校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学习、科研学术、文娱体育等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五)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为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加强与校内各有关单位的联系,争取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密切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联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
第五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在校大学生(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除外)承认本会章程的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会工作运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有权要求本会支持和维护个人正当权益,要求本会反映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领导,完成本会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创造性地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科研和工作任务;
(四)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尊敬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我校荣誉。
第九条会员因各种原因离校,其会籍自然取消。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十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校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校学代会的代表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由上届学生委员会讨论决定。校学代会每二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常委会提议并得到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和党委的同意,可以提前或延迟举行。校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校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二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校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下届校学生会委员;
(五)讨论、审查和通过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和有关代表提案;
(六)修改和撤消学生委员会不合适的决定。
第十三条全校学生委员会是本会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外代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
全校学生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二年,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委会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四条全校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制订和修改学生会工作职责,工作条例,学生会干部考核、任用和财务管理及其他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选举常委会;
(四)筹备和召集下届学代会。
第十五条学生会常委会由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是学生会的领导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全校学生委员会全部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全校学生委员会会议;
(三)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四)决定聘任和解聘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长由专职团干兼任;
(五)审议和批准学生会主席团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六)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负责人,学生会成员和机构。
第十六条学生会常委会由主席、副主席、正、副秘书长和常委委员9~11人组成,学生会常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常委会议或常委扩大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十七条学生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学习部、科技部、生活部、宣传部、文艺部、女生部、治安保卫部、国旗班、对外联络部、第二课堂部、体育部等职能部,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常委会对本机构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本会实行主席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常委会卸职由学生委员会选举增补,各部部长卸职可向常委会推荐下任候选人,由常委会任命。
第四章院(系)学生会和班委会
第十九条各院(系)学生会为本会下属组织,接受本会领导,并在各院(系) 党总支的领导和分团委的指导帮助下,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各院(系)学生会应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认真完成校学生会布置的任务,根据本会宗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院(系)学生会主席在任职期间为当然的校学生委员会
委员,卸职后也相应退出校学生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一般每一至二年举行一次,由院(系)学生会提议报校学生会批准后方可举行,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和决定院(系)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重大工作事项;
(二)选举院(系)学生委员会和工作领导机构;
(三)修改院(系)学生会章程。
第二十三条院(系)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苦干人主持日常工作,并可聘任秘书长协助工作。下设职能部门参照校学生会机构结合院(系)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第二十四条院(系)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人选经校学生委员会批准后方可生效,在院(系)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调整要报校学生会批准并任命。
第二十五条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直接接受各院(系)学生会领导,班委会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治保委员。班委会应该团结全班同学,保证校学生会、院(系)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校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五章学生会干部
第二十六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一定的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习成绩,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自愿为同学服务并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第二十七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做到: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与学校建设;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工作积极主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
(四)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团结同学,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二十八条各级学生会组织要关心和培养学生会干部,每学期将其工作情况向所在院(系)德育工作组汇报,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对优秀学生干部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称职的干部予以免职或撤职。其工作绩效记入学生档案
第二十九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如要求辞职,需正式提出申请,分别由校学生会常委会或各院(系)学生会讨论决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
学生会工作章程 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会的管理,加强学生会组织自身的建设,建立民主管理和自我监督机制,体现学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发挥团结和服务学生的功能,保证我团总支学生会能够正常、有序地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本院学生健康、愉快地学习、生活,结合我团总支学生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条例。
第二条:团总支学生会建立以“服务同学、锻炼能力、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凡经济法政系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都享有加入团总支学生会的权利,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以及参加团总支学生会各岗位工作的权利。
第四条:全体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必须有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能正确处理个人与班级、院系的关系。
第五条:全体学生会成员应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得把个人情感带进学生会工作中,不得有有损学生会形象的言行发生。
第二章 机构职能
第六条:团总支学生会由团总支书记负责监督考核和指导。
第七条:团总支学生会由主席团、办公室(秘书处,编辑处,档案管理处)、礼仪队、学习部、组织部、宣传部、文艺部、生活部、素质拓展部、体育部、实践部、心理咨询部、安全纪检部、女生部等13个部门组成。
主席团职责:
1、团总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2、负责学生会的全面统筹,根据系、院里面的有关精神指示组织、制定、实施学生会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
3、指导与监督学生会及各部门工作制度与工作计划的贯彻实施;
4、抓好学生会内部队伍建设,讨论和处理学生会工作中的重要事务,定期把学生会及各部的工作情况向团总支书记汇报。
办公室职责:
1、按照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职责,协助主席团开展各项工作;
2、联络主席团成员、以及主席团与各部门;
3、主持办公室的日常内务工作和对外联络工作,保障办公室的正常运行;
4、办公室下属三个处,分别有秘书处、档案管理处和编辑处,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及协调各处工作;
5、负责起草、修改和编纂团总支学生会的各类文件、文稿等文字处理工作。
6、密切配合团总支做好团建工作、宣传工作、学生社团工作及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7、各处职责:秘书处(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工作人员的考勤,落实值班制度,检查督促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组织、参与团总支学生会各类活动以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安排团总支学生会各类会议,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并检查督促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档案管理处(负责团总支学生会有关器材、资产的登记、保管与使用以及办公室用品的配置;负责团总支学生会的文件、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每月共青团工作情况小结和工作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各类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完成团委学生会各类综合统计工作,做好团总支学生会大事记)、编辑处(配合宣传在国家、省级及院系各类刊物上发表文章,负责系报的团总支学生会和学生园地专栏编辑出刊及发行工作对接,每三周定时以电子稿形式出刊;组织开展系编辑处人员的选拔、培训工作;收集并整理团总支学生会和全系各班级活动的材料,及时做好编辑工作;负责大型活动的文字资料的编写工作;作为展示编辑处风采的平台,旨在培养学生的创作兴趣,同时提高其文学素养;)。
8、负责安排团总支学生会成员的内部培训和组织学习。
9、安排办公室值班,及时反馈同学意见并处理或向上级反映,接待来信、来访;
10、负责团总支学生会档案资料管理,及时准确的发布上级通知,收发团总支学生会信件,作班团例会的会议记录;
11、收集各部门的工作汇报,负责及时的整理、归档,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各种文件的统一、规范,每两月制作一期工作简报;
12、负责团总支学生会的固定资产管理和协助主席团管理团总支学生会财务;
13、对挂靠我系的学生社团进行管理,协调各社团之间的关系,了解各社团的活动开展情况。
14、完成系团总支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并且对主席团负责。
礼仪队职责:
1、负责我系礼仪队的`日常管理,接到出礼仪任务时,组织礼仪队员出席礼仪,接待来宾。
2、负责组织系拉拉队的成立,为系学生活动提供后备支持(与女生部合作)。
3、负责组织每年的院级模特大赛的选拔和培训工作。
4、完成团总支及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组织部职责:
1、定期组织班团支部例会,开展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干事培训,组织各班级团支书开展好团日活动;
2、了解团员的思想动态,做好学生团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发挥团组织和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认真了解非团员入学前表现,负责新团员的发展工作;
4、组织开展团课、党课教育,组织我系学生参加各种活动、报告等;
5、与办公室一起负责对团总支学生会的干部、干事进行考核、统计,并上报主席团。
7、负责团员的纪律教育、检查,认真作好团员的奖惩工作,负责团干部(团员)、先进团支部的评比和表彰工作;
8、负责新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全系团员团费的收缴。
9、组织部部长同时兼任团总支组织委员,对团总支副书记负责。
10、为广大广告热爱者提供施展才华和学习的平台,组织开展有关广告的丰富多彩的活动(协助实践部工作)。
11、做好团总支及各班级团支部的桥梁,负责上传下达各项通知事宜;
12、完成团总支及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宣传部职责:
1、负责院里各项新闻事件的采访报导、写作稿件、摄影摄像等相关活动,并负责收集整理图片文字资料。
2、负责做好学生会各项活动宣传环节的工作,制作喷绘、横幅、写真等宣传制品。
3、更新黑板报,协同办公室、组织部绘制相关海报。
4、与办公室编辑处一起负责系内网站的更新和维护及时充实系团总支网站图片、文字资料。
5、联络校园媒体、扩大我系团总支的影响力。
6、宣传部部长同时兼任团总支宣传委员,对团总支副书记负责。
7、为我系团总支学生会提供广告宣传,同时为各项晚会设计舞台背景、道具等(协助实践部工作)。
8、深入基层,发掘文艺人才,加强宣传队伍。
9、完成团总支及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素质拓展部职责
1、组织进行本院学生的素质拓展创新活动。
2、定期组织开展公益性活动。
3、组建我系的青年志愿者团队,并对其日常活动进行管理。
4、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活动,积极调动我系志愿者参加志愿活动。
5、每学期进行实践调查,了解、关心学生实践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从而更好的树立工作指标,为以后时间工作的开展提供便捷通道;
6、组织对内、对外素质拓展及联谊活动。
7、完成团总支及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学习部
1、负责调动我系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并反映学生的学习问题。
2、负责检查我系学生的课堂考勤、学习动态及晚自习状况。
3、组织开展各类学习竞赛。
4、组织开展每年的“经法杯”辩论赛,并协助我系辩论队开展活动。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学信息员队伍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营造学习氛围,推进校风学风建设。
6、我系学生学生证的办理以及后其补办事物的协助。
7、完成团总支及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实践部
1、负责筹集团总支学生会各项活动的赞助经费,做好本系学生会与兄弟院校、各企事业单位合作间的沟通(包括支持赞助、联益联欢等联系、沟通工作),在活动出台后,以快速度,高质量完成赞助任务。
2、在团总支学生会的重大活动中,积极联系校内外媒体,扩大我系活动的影响力。
3、在团总支学生会的重大活动中,负责发送邀请函,邀请各级领导出席。
4、制作广告文案和策划,协助宣传部工作。
5、协助各部门做好晚会的筹备等工作。
6、负责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工作,为我系在校大学生假期提供实践单位,便于实践活动的展开,使同学们知识与实践真正结合起来,为以后步入社会,与社会的融合提供条件;
7、负责社会实践表的收集整理工作;
8、完成团总支及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体育部
1、负责我系体育活动的组织工作,并对系队的服装、器材进行管理;
2、组织班级、学生参加学校的各类体育活动,如校运动会、定向越野、万米接力等;
3、策划、组织我系开展各项体育活动,尤其是群众性运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达到全系学生的身体素质提高。
4、号召组织我系各年级各班自行组织年级班级赛事;
5、负责对外的友谊赛事的交流与学习;
6、了解同学们对体育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积极向校有关部门反映,不断改善体育设施,推动校体育活动的开展,改进校体育工作;
7、注意发现和培养体育活动积极分子,支持各种体育活动的开展,解决活动中的实际困难,发挥好他们的骨干作用;
8、完成团总支及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生活部职责:
1、每日对我系的教室、寝室进行卫生检查,负责检查结果统计,并报系团总支及时进行公布评比情况;
2、不定期对我系寝室进行安全抽查,保证我系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3、负责系学生权益保障;
4、组织开展每年的“寝室文化节”活动;
5、负责团总支学生会活动中的后勤工作。
6、负责院系的劳动卫生工作,接受和安排劳动任务。
7、协助系自律委员会工作,做好本系宿舍查房、宿舍文明评比工作。
8、负责公共场所的值勤,配合院系加强教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并作详细记录,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有关系领导汇报。
9、为系内学生的生活提供帮助和指导,帮助同学们养成积极健康的生活习惯;
10、经常调查、了解广大同学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和协助解决同学生活中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11、完成团总支及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安全纪检部
1、负责我系学生到课率、早晚自习的检查(与学习部合作);
2、负责我系的寝室的纪律检查(与生活部合作);
3、维持各种会议的会场纪律。
4、负责巡视校园、检查、统计和公布各班各方面的违纪情况(如酗酒、抽烟、打架、旷课、迟到、早退、仪表不整、劳动卫生不合格、乱倒水、乱摔酒瓶、乱接电源和男女过密的接触等不文明行为)。
5、维护正常的学习、生活、工作秩序,保障系各项学生活动的顺利开展,促进校园综合治理工作。
6、联系各班级纪检委员,加强纪检工作的。
7、做好假期交通安全、寝室内防火、防盗知识的宣传;极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的作用。
8、应付突发事件,处理同学间纠纷,做好突发事件预防机制。
9、完成团总支及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文娱部
1、担负着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展示学生才能、陶冶学生情操等任务,旨在提高全院同学的文娱水平,营造多彩的艺术氛围。
2、发现并培养我系有文艺特长的学生,为我系文娱活动的开展积蓄中坚力量。
3、负责我系舞蹈队、拉拉队活动的开展。
4、组织我系每年的新生才艺大赛、卡拉ok比赛、迎新晚会和元旦晚会等。
5、号召协调组织我系各年级各班级自行开展举行文艺晚会。
6、积极组织参与校际间、社区开展的各项文艺活动。
7、对全系同学特别是爱好文艺的同学进行美育教育,提高同学的艺术修养;
8、充分了解同学们对文艺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不断改善设施及条件,改进工作方法,推动文艺活动的开展。
9、组织承办我系大型文艺晚会及向学校输送有特色质量高的节目;积极与兄弟院系进行沟通,交流,取长补短;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相关工作;
10、完成团总支及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女生部
1、服务于我系的广大女生,给予必要的帮助,及时为女生解决生活、学习中的困难。
2、组织开展每年一次的女生节活动。
3、协助系团总支和各班辅导员做好女生的思想工作,帮助女同学树立自立、自强、自尊、自爱的信念,提高女生的素质。
4、负责女生楼的卫生检查及评比工作,定期召开女生楼的卫生检查及评比工作,定期召开女生寝室长会议,了解情况,总结并交流工作经验,适时开展适合女生特点的活动和竞赛,以利于加强女生修养、提高综合素质。
5、开展一些有利于大学生的公关活动。
6、完成团总支及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心理咨询部职责:
1、负责心理咨询部活动的规划、管理、组织和协调工作。
2、负责对需要心理咨询的同学进行心理辅导工作;
3、组织心理测试、心理剧表演、心理游戏等活动。
4、加强部门的管理,保证不泄露咨询者的隐私。
5、认真做系团总支学生思想心理驿站博客论坛博客的管理工作,做好页面美化、整理文章等工作。
6、负责论坛发展规划、审批栏目、设置管理人员权限、对外交流和发布论坛重要公告等工作。
7、负责论坛的事务解决、问题解答、等事务性方面工作。
8、定时整理典型心理问题并将其发布在系团总支论坛上;
9、努力维护论坛公共秩序和阻止任何损坏国家或个人利益的行为。
10、认真完成系团总支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工作职能
第八条:团总支副书记
1、协助团总支书记管理团总支学生会;
2、全面主持团总支学生会工作。
第九条:主席
1、主席对外代表团总支学生会,对内负责团总支学生会会晤的决策与执行;
2、按照系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制定并实施团总支学生会计划;
3、定期向系党总支,团总支汇报工作,督促并帮助团总支学生会各部开展工作;
4、负责领导学生会和主席团的日常工作,并负责召集主席团会议、各部长会议、全体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大会等;
5、团总支副书记有事不在时,可暂代其职。
第十条:副主席
1、协助主席处理日常事务,抓好学生会各个部门的工作,负责学生会的有关事宜;
2、了解学生会的工作进展和活动情况,及时向主席汇报,对主席负责;
3、团总支副书记、主席有事不在时,可暂代其职。
第十一条:各部门部长(包括办公室主任、礼仪队队长)
1、具体组织落实系学生会、主席下达的任务,完成任务后写好总结,交由主席团审阅,通过后交到办公室处存档。
2、根据本部门的职能,主动策划、组织、开展活动,并在活动前做好工作计划,活动后做好工作总结,交由主席团审阅,通过后交办公室存档。
3、定时召开本部门的会议,做好本部门的工作交流及上下级工作意见的交流。
4、根据本部门职能协调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5、办公室主任(主席助理)一职参见“第二章机构职能”中的要求。
第十二条:各部门副部长(包括礼仪队副队长)
1、根据部长的指示,协助部长开展工作,部长不在时,由部长指定一位副部长代替部长履行职务。
2、收集并反映干事及其他同学对活动开展的情况,并及时向部长汇报工作进度。
3、通知干事参加部长召开的会议,培养引导干事。
第十三条:各部门干事
1、根据部长和副部长的指示认真负责完成具体工作,及时向上反映活动开展的情况与自己对活动的意见。
2、参加本部门定时召开的会议,因故不能出席者,应提前向部长请假,并且履行正常请假手续。
第四章 团总支学生会成员的权利、义务和准则
第十四条:权利
1、经济法政系团总支学生会所有成员都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学生会干部的权利;
2、经济法政系团总支学生会所有成员享有对学生会的各项工作的知情权;
3、经济法政系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在职权范围内有权自行开展学生工作,但必须对同学们负责;
4、经济法政系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在执行工作时,有权要求本院学生提供协助,以便工作的顺利开展,但不得侵犯其他学生的权利;
5、经济法政系团总支学生会成员有参与学生会举办的所有培训和讲座的资格。
第十五条:义务
1、经济法政系团总支学生会所有成员都有义务为全系学生服务,所作一切活动均以集体为念,不得以权谋私;
2、经济法政系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必须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对自己的过失承担责任;
3、经济法政系团总支学生会成员要有强烈的正义感和责任感,在学习、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经济法政系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慎言慎行、真诚待人;
5、经济法政系团总支学生会的一切事务均须公开化,随时接受大家的监督和建议。
第十六条:团总支学生会全体成员行为准则
1、以团总支学生会为家,以加入团总支学生会为荣。团总支学生会荣辱与所有成员休戚与共,全体成员应时刻维护团总支学生会荣誉,不得做出对团总支学生会的荣誉、发展不利的言行。
2、在日常的工作中,要以身作则,时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不得玩忽职守;各成员必须时刻提醒自己以最佳的状态投入工作,力求做好模范带头作用。
3、按时到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学习态度端正,考试杜绝作弊现象出现,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免除现任职务。
4、工作时对待学生要平易近人,礼貌待人,坦诚待人;坚决反对官僚主义作风,禁止利用工作之便,对学生提出过分要求。
5、做学生工作时需与学生进行有效沟通,不得损害学生利益。
6、除自觉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外,还要遵守团总支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
7、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在工作中要诚实守信;言出必行。以“认真负责、任劳任怨、求实创新”来要求自己
8、工作中要注意工作方式,文明用语,和睦相处,要谦虚地向其他学生干部学习。
9、保持团结、言行一致,反对一切形式的小集团活动和帮派主义。
10、乐于奉献,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11、要善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团总支学生会内部人员有任何意见,要坦诚当面提出,及时交流,不得进行任何有损他人的行为。
1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酗酒,不赌博,不在公共场合吸烟,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经济法政系团总支学生会。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原《团总支学生会管理条例》停止实施
学生会工作章程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学学生会是在学校政教处、团委直接领导下的学生组织。凡本校学生承认校学生会章程,经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均可加入。
第二条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为准则。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及要求
1、敬业、敬职、敬责;
2、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敢于吃苦;
3、注意自身形象,树立榜样作用;
4、工作、学习两不误,全方面发展。
第四条学生会入会誓词:我自愿加入学生会,坚决服从学生会的安排,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视学校荣辱为自己荣辱,热爱集体,全心全意为全校学生服务。
第二章组织和职权
第一条学生会干部由校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不超过二学年。
第二条学生会组织机构。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各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若干。学生会下设宣传部、纪检部、卫生部、生活部、体育部。
第三条学生会分工
1、主席:负责全面工作。主持学生会召开的各种会议,制定计划和检查工作,抓好各班班委会工作,收集学生的合理化建议向学校及时准确地反映。
2、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并指导一两个部门的具体工作,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主持工作。
3、宣传部:负责与各班团支部做好宣传工作,宣传各班优秀学生事迹、先进个人、好人好事,使学生学有榜样,主抓广播、报栏、橱窗、黑板报及书画展。
4、纪检部:负责检查学生的出勤、行为规范及违纪情况,并定期召开各班纪律委员会议,了解各班纪律状况。
5、卫生部:检查各班清洁卫生情况,作好评定工作;整理每次红旗流动情况以作好期末总评。
6、生活部:负责召开生活委员会议,了解或征求同学们在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问题和意见向学校及时准确地反映。负责抓好食堂就餐秩序,检查并督促各班搞好宿舍内外环境卫生。
7、体育部:组织全校体育委员抓好“两操”,对纪律松懈,经常无故不上操和不参加体育活动的班级和同学,给予教育与批评,协助学校组织运动会事宜,办好各届运动会。
第四条学生会向学校负责并定期向学校报告工作。
第五条学生会职权
1、召集学生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其它重大事项。
2、组织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和决定任免学生会干部。
3、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和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部门工作
1、工作计划与总结:
⑴学生会副主席、各部部长每两个月必须提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给学生会主席。
⑵每两个月工作计划必须落实次月工作要点及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于月初1日至3日期间上交;每月工作总结需说明本月工作的完成情况及自我总结和自我批评,并于月底25日至28日期间上交,逾期两次未交者取消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资格。
2、工作安排:
⑴所有学生会干部应服从上级干部的一切工作安排,如对上级干部的工作安排有异议者应先完成上级干部安排的工作再向上级反映情况,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完成的须向主席团请示。
⑵凡是未按时按质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的学生会干部将严肃处理。如有累犯超过三次者,学生会主席团有权酌情考虑取消其学生会干部资格,将其从学生会干部中除名;学生会主席团签署的开除意见须送达政教处及班主任处。
3、工作流程:
各部门在开展工作前应向主席申报,由主席团审核合格后再上报政教处,经政教处、校团委审批后方能开展。
第二条会议制度
1、会议的分类和召开:
会议通常分为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和各部门内部会议。
全体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要求所有学生会干部必须按时到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临时会议时,另行通知。
内部会议分例会和临时会议两种,例会必须定时保质召开,并同时有会议记录;临时会议须向主席团申报备案,各部干事听从部长安排通知。
2、会议纪律:
⑴会议必须依照预定时间准时召开,并做好考勤工作,所有考勤记录都必须上交主席团备案(每两周一次)。如有不能按时参加会议的干部,一律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准假。
⑵无故旷会三次以上者,主席团有权取消其学生会干部资格,将其从学生会干部中除名。
第三条工作制度
1、内部工作纪律:
⑴学生会干部应具大局思想,以整个学校、整个学生会的利益为优先,服从组织安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分配的任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或延误学生会工作。
⑵工作中有困难或意见不统一时,各成员应努力协调统一,不得因此影响学生会工作,否则予以警告处分。
⑶主席、副主席对学生会工作应经常查询,了解掌握工作动向。学校领导视察工作或同学询问学生会相关信息等如有一问三不知的现象,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降职或直接除名处分。
⑷听从学校安排,做好本职工作,值日人员应相对固定,每次检查要由学生会干部带队,在执行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的扣分,如有循私舞弊行为,视情节轻重,学校将做出相应的处理,每日检查要详细登记并进行公示,周末要把扣分汇总到学生会主席手上。
2、任期考核制:
任期过半时,由校团委学生会对全体成员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免职,新任人员将另行调整。考核达标内容包括:
⑴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⑵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现象。
⑶无违反校纪校规现象。
3、干部自动辞职制:
为保证工作效率,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凡出现以下情况者.视为自动辞职。
⑴学生会各类工作会议未经请假三次缺席者。
⑵限期完成的工作任务两次延误者(特殊情况除外)。
⑶三次违反校纪校规者。
⑷利用工作之便在各种活动中采用不正当手段为本班级谋取私利者。
⑸严重脱离学生会组织。
第四条干部的任免
1、学生会成员的.产生:
⑴向学生会提交入会申请书,并附生活照一张,登记照2张。
⑵由班主任填写推荐意见及学生表现情况。
⑶交部长、主席团对其进行审核(学习态度、纪律、特长等)。
⑷将审核资料交学生会老师进行审核。
⑸在学生会大会上发表演讲(为何要加入、对学生会的认识、如何配合本部门及其他部门的工作等)。
⑹试用一段时期,合格后转为正式成员,发放工作证。
⑺学生会领导干部竞选必须经过全体成员的投票,获得半数以上票数为通过。
2、辞职:
⑴如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会干部辞职。
⑵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辞职者,应向学生会主席团提交辞职报告书,说明辞职的具体原因,经总会审批后方能辞职。
⑶学生会干部辞职时应将工作证件和工作笔记本一并上交主席团。
⑷学生会干部在辞职时必须与部门负责人或者工作交接者办理好相关交接事务后方能离职。
第五条请假
1、通常情况下,学生会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不允许无故请假。
2、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需提前一天向所属上级干部请假,绝不允许请“霸王假”,如有请“霸王假”者加倍处理。
3、如果向上级干部请假后,上级干部没有准假而又未出勤者按无故缺席处理。
4、各部门如有请假的情况,部长应在开展工作(或召开会议)前15分钟向学生会主席报告。
5、所有学生会干部每月请假次数不能超过三次。超过三次者,按旷会一次处理。
第六条证件
1、学生会正式成员应有自己的相应有证件。在日常工作中,每位学生会干部都必须佩戴自己的证件,不得转借、赠送他人使用。
2、如果证件遗失,应及时向主席团报告并申请补办证件。
第七条学生会干部的权利
1、有权向不良行为提出劝告、批评、扣分或报告教师。
2、在开展工作中可以使用工作所需的电脑、电话、办公室等。
3、有向领导老师直接反映情况的权利。
4、如因工作需要,可以不参加两操、自习课、班会课,但应向班主任请假。
第八条学生会干部的奖惩
学校每学期将评选出优秀学生会干部并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
学校每学期对极不称职的学生会干部给予撤消职务或相应处分。
学生会干部未遵守行为规范而扣分,查到将扣应扣分的3倍。
第四章选举办法
第一条每年九下旬月召开学生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第二条主要议程学生会主席向大会汇报上一届学生会工作,同时产生下一届学生会领导机构。
第三条学生会领导机构侯选人由上届学生会成员及各年级推荐产生。
第四条选举前对候选人要进行公示。
第五条选举时候选人要进行竞选演讲,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第六条学生代表大会由各班班长,学习委员,团支书组成。
第五章附则
1、学生会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工作条例,并报主席团,但不得与本章程冲突。
2、当本制度与学校相关制度有冲突时,以学校相关制度为准。
3、本章程即日实行,其解释权属白云湖中学政教处、团委办公室。
学生会工作章程 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清华大学学生会是清华大学学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本会接受清华大学党委的领导,接受清华大学团委的指导,充分依靠系(院)学生会和全校广大同学开展工作。
第三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
第四条:本会的宗旨是:全面贯彻执行党和教育方针,发挥联结学校和同学之间的沟通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促进同学全面素质的提高,引导和带领同学成长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骨干人才。
第五条:本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
(二)充分发挥联结学校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保证同学与学校的沟通渠道畅通。在维护国家、人民和学校整体利益的前提下,与系(院)学生会相互配合,代表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及时了解和反映广大同学的愿望和要求,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同学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根据同学特点开展课外科技、文化、体育等健康有益的各种活动,培养同学的全面素质,努力实现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
(四)发展促进同学之间及院系之间的相互交流;发展清华大学学生与兄弟院校、社会各界的有益交流和友好关系;加强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同学的联系,促进祖国统一。
第六条: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七条:本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清华大学校规校纪所允许的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 会 员
第八条:凡取得清华大学学籍的在校本科生、专科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九条:本会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
第十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会员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会员有讨论本会工作的权利,有权通过各种正常途径和采取适当形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及工作人员提出建议、监督和批评并要求答复。
(三)会员享有申请参加本会各种团体和本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四)会员在遇到困难,受到侵权或不公正的对待时,有权请求本会的帮助和保护。
(五)会员有权要求本会各级组织如实向有关部门转达建议、要求及意见。
第十一条: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十二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乐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学校和本会的利益和荣誉。
(三)勤奋学习,刻苦锻炼,积极进取,注重实践,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
(四)支持本会各级组织工作,积极参加本会各种组织,并在其中工作。
第十三条:对于为本会作出重大贡献的非本会会员,经常设代表会议批准,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是高权力机构。学代会每两年举行一次,由常设代表会议负责召集。 如遇特殊情况,经常设代表会议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并经学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五条:学代会代表按会员总数的适当比例由各系(院)按民主程序产生。
第十六条:学代会有下列职权:
(一)听取、审议和批准上届学生会工作报告及其他文件。
(二)讨论和决定新一届学生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修改和通过学生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资格委员会委员。
(五)讨论代表提案,向学校和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必要时作出相应决议。
(六)讨论和决定应由学代会议决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学代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法定代表参加才能召开;除修改本会章程需由全体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外,学代会决议应由到会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多数表决通过才能生效。
第四章 常设代表会议
第十八条:常设代表会议(简称常代会)是学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和最高权力机构。常代会对学代会负责,并受学代会监督。
第十九条:常代会采用席位制,每个系(院)均有一个常设代表席位,由该系(院)学生会主席担任。各系(院)学生会主席的更替须报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代会审核备案。
第二十条:定期召开常设代表会议。全体会议由常设代表会议轮值代表召集并主持。常设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设代表出席方可召开,常设代表会议的决议须由出席会议的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一条:常代会有下列职权:
(一)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讨论决定学生会主席团副主席的任免。
(二)听取并审议学生会主席团及各系(院)学生会的工作报告,收集同学对学生会及学校各项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将答复向全校同学反馈。
(三)常代会代表全校同学对学生会工作进行监督、评议和质询,常代会成员有权列席学生会主席团工作会议。
(四)评议常设代表和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
(五)可形成对学生会主席的不信任案决议。
(六)负责筹备学代会的.召开,并向学代会汇报工作。
(七)负责聘请学生会秘书长指导、协助学生会开展工作。
(八)解释本章程并监督其实施。
第二十二条:常设代表会议轮值代表由常设代表轮流担任。
第一次全体会议学生代表大会秘书长召集,并讨论通过本届常设代表轮值顺序。
第二十三条:常设代表有下列职权:
(一)在常代会上有发表建议和意见的权利,有对学生会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拥有表决权。
(二)如遇特殊情况,经五分之一以上的常设代表联名,可以申请提前召开常设代表会议。
第二十四条:常设代表有下列义务:
(一)反映同学呼声,代表同学权益。
(二)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常设代表会议。
第五章 学生会主席团及其职能部门
第二十五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代会闭会期间本会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
第二十六条: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
第二十七条:学生会主席团有下列职权:
(一)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应的学生会工作条例。
(二)执行学代会决议,领导下属各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
(三)决定各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任务与职责。
(四)对学代会负责,听取常代会的建议和意见,有义务回答常代会提出的质询。
(五)在紧急情况下,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八条:学生会主席由学代会和常代会按民主程序产生,对学代会负责,并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九条:学生会主席有下列职权:
(一)对外代表清华大学全体学生和学生会,可以签署有关重要协议。
(二)提议任免学生会副主席。
(三)提议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四)协调各系(院)学生会的工作。
第三十条:学生会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由学生会主席委托代理主席主持工作。
第三十一条:学生会职能部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在学生会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章 系(院)学生会
第三十二条:系(院)学生会是本会的系级组织,接受所在系(院)党组织和校学生会的双重领导,并接受所在系(院)团组织的指导。
第三十三条:系(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系(院)学代会)原则上每学年召开一次。
第三十四条:系(院)学生会主席由系(院)学代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三十五条:系(院)学生会一般设主席一人,主持系(院)学生会日常工作,可设副主席若干人协助工作。
第三十六条:系(院)学生会人事变动应及时向校学生会申报备案。
第三十七条:系(院)学生会的工作组织程序由各系(院)参照本章程的原则制定,必要时可设立相应的民主监督机构。
第三十八条:校学生会有责任领导、协助各系(院)学生会开展工作,系(院)学生会有义务及时向校学生会汇报情况。
第七章 班委会
第三十九条:班委会是本会的最基层组织,由全班大会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
作,接受所在年级党组织和系(院)学生会的双重领导。
第四十条:班委会一般设班长一人,主持班委会日常工作,可设班委若干人协助工作。
第四十一条:班委会的工作组织程序由各系(院)学生会规定。
第八章 财 务
第四十二条:学生会经费来源:
(一)学校专项经费。
(二)相关单位辅助经费。
(三)其他收入。
第四十三条:本会所有财务帐目均接受清华大学财务制度的审核。
第四十四条:学生会必须依据本章程制定财务制度细则,经常代会讨论通过有效;每学期初及学期末,学生会必须向大会汇报本届经费使用情况。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需经学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学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常代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学生会工作章程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z中学学生会是z中学学生的自发性组织,隶属于校团委、隶属于全体学生的组织,本会的一切权利属于全体成员。
第二条宗旨和任务
(一)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以为同学服务为宗旨,以帮助同学解决困难为己任,以积极热情的态度服务全校广大师生;
(二)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疏通学生与老师之间的民主交流渠道,倾听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校方反映,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
(三)以人文主义,科学精神为依托,相信真理,尊重事实,勇于创新;
(四)以提高学生学生综合素质为工作中心,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工作原则,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文娱、体育、助学等活动,为提高同学的道德水平和扩大同学的知识面而努力;
(五)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和师生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文明校园,弘扬校园文化,建设符合时代气息和校园特点的校园文化;
(六)加强与各兄弟院校的联系,相互学习,加强团结,增进友谊,共同进步。
第二章组织和职权
第三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一)本会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在团委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富有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校园活动;
(二)学生会换届选举大会每一年一届,本会主席团由学生会全体成员及学生代表在选举大会上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
(三)学生会的各级组织都要执行学生会决议,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
(四)一切学生会事物都由全体学生会干部商议通过,民主表决后实行。
第三章学生会
第四条学生会基层组织
根据工作需要,本会设秘书部、社团部、文体部、宣传部、学习部等五个职能部门。校内的各个社团均属学生会,包括“希望”文学社、广播站、灯谜社、英语俱乐部、舞艺社和环保协会,是学生会的分支。
第五条学生会各部门职责
(一)主席团:主席团由1名主席和1~2名副主席组成。主席团总览学生会一切事务,任何活动需上报主席团,并由主席团确认上报团委书记方可实施;
主席职务:负责全面工作。主持学生会召开各种会议,制定计划和检查工作,抓好各部门和各社团工作;
副主席职务: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二)秘书部:负责学生会的秘书工作,辅佐主席团进行常务工作,也负责平时的文件整理(包括打印、复印)工作;
(三)文体部:担负着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广校园体育运动,展示学生才能、陶冶学生情操等任务,旨在提高全校同学体艺水平,营造多彩的艺术氛围;
(四)宣传部:负责学生会对外宣传工作及校园黑板报工作,也负责收集校园各方面实际情况并及时上报;
(五)社团部:负责解决社团问题及协助社团活动、记录各社团活动情况和社团会议内容;
(六)学习部:负责营造校园学习环境,各种学习性活动的策划和实施、也担负着学生会内部成员的学习情况监督和辅导;
(七)各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各部门同时接受主席团的领导。各部门部长应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能出色的带领部门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能紧密联系各成员,及时全面反映成员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学习刻苦,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
(八)爱心基金会:“爱心基金”有本会组织管理,倡导“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互助精神。爱心基金会理事由本会干部担任,各理事在处理事务的时候应持认真严谨的态度,并坚持保密原则。
第六条会议制度
(一)学生会每两周举行一次例会;
(二)全体会议由主席主持,各部开会由其部长主持,各社团开会由其社团负责人主持;
(三)学生会会议内容由秘书部记录并存档;
(四)社团会议在会议后需将整理好的会议记录上交到社团部,由社团部统一整理并存档。
第七条各部门和社团开展活动需拟定计划、填写学生会活动申请书,活动结束后,要书写开展情况,以资料的形式记录整个活动过程并交秘书部管理。
第四章成员的权利及义务
第八条成员的权利
(一)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个干部以及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二)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三)成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会必须认真对待;
第九条成员的义务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热爱本会工作,勇于开拓创新,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二)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积极发挥带头作用,做其他同学的榜样;
(三)参与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工作;
(四)向本会反映工作情况,帮助收集资料,富有传达精神,善于沟通;
(五)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
(六)不得自行组织损害学校及学生会利益的活动。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xx中学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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