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委员会章程

时间:2023-04-04 03:32:12 章程 我要投稿

学术委员会章程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章程的场合不断增多,章程是一个党派组织、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为保证其组织活动的正常运行,系统阐明自己的性质、宗旨、任务以及规定成员的条件、权利、义务、纪律及组织结构、活动规则,要求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一种规则性文书。那么章程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术委员会章程,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术委员会章程1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科学院超快诊断技术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的组织和行为,依据《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和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有关规章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术委员会是重点实验室的学术审议机构。

  二、组织结构和组成人员

  第三条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实验室主任不得兼任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委员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一般总人数不超过15人,实验室所在依托单位的委员人数不得超过总数的三分之一,中青年学术委员不少于三分之一。

  第四条学术委员会由国内超快光电技术和其它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学术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4年,每次换届更换的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

  第五条学术委员会主任由依托单位推荐、经中国科学院批准。学术委员会委员由重点实验室聘任,并报中国科学院备案。学术委员会主任的连续聘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第六条学术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担任委员:

  (一)本人书面申请辞去委员职务并获主任批准的;

  (二)工作调整不便继续担任的;

  (三)连续两年不能参加委员会会议的;

  (四)违反本章程有关规定的;

  (五)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委员职务的.。

  三、学术委员会职责

  第七条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审议重点实验室的学科建设与发展战略、科研活动的重大政策与措施;

  (二)审议学科方向设置、重大学术活动、重大科研计划方案和高水平人才培养和吸收;

  (三)审议评价科研成果,推动重点实验室的开放与交流;

  (四)审议和检查实验室的自主和开放课题的申请和执行情况;

  (五)检查实验室建设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

  (六)中国科学院、依托单位、依托单位学术机构、实验室负责人认为应当提交审议的事项,以及其他按国家、中国科学院或依托单位规定应当审议的事项。

  第八条学术委员会开展学术审议工作应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维护重点实验室的学术声誉,倡导学术自由,鼓励学术创新,服务于实验室的发展战略。

  四、工作制度

  第九条学术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学术委员会会议由主任主持。

  第十条学术委员会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作出表决。

  第十一条学术委员会会议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第十二条同一事项在同一次学术委员会会议中不进行第二次表决;学术委员会认为需要表决的事项存在尚待调查的问题,经主任同意,可以决定对该事项暂缓表决。

  第十三条学术委员会在召开会议时,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有关当事人或专家到会陈述意见或接受询问。

  第十四条遇有紧急事宜需要表决时,学术委员会主任可以决定进行通讯投票。

  五、附则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在实验室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章程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校教育理念,科学管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教学科研工作,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学科教学规律,实现学校教育教学及教学科研工作民主化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学校综合学术委员会。

  为充分发挥学术指导委员会全体成员的示范作用,发挥校学术指导委员会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的指导、督促作用,并为学校重大决策的提供智力支持,以学校三年规划为指导,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总则

  1、性质:学术委员会是学术研究、学术评估和师资培养的全校最高学术组织,校学术指导委员会是在学校行政班子直接领导下,参与学校各项重大决策,对学校教育科研实行宏观指导和微观带动,并对学校教育科研成果进行鉴定、推广的纯学术性业务机构。

  2、宗旨:激发我校教有所成老师的积极性,为他们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让骨干教师成为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科研的参谋,为学校科学、高速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3、原则:校学术指导委员会在参与学校管理过程中,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切实将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求与学校实际结合起来,并以科学的思想观念、踏实的工作作风,为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事业服务。

  二、组织机构

  1、任职资格:为保证学校学术指导委员会在学术上的权威性,学术委员会全体成员的遴选应充分体现群众性、学术性和代表性。

  ①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优秀的职业道德素质。有全局意识,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教师中拥有较高的威信。

  ②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知识、较强的教学教研能力、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在学科教研、德育和教改工作中能起指导、带动和示范作用的,在省、市和学校内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教师。

  2、学术委员产生办法:校内委员实行申报评定制和主任推荐制,在个人申报和推荐的基础上,由校长办公会研究认定。

  3、机构设置:

  ①学术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校长担任;副主任一名,由主管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委员会下常设三个组:分别由学校教务主任、政教主任和教科主任担任组长。

  ②另外学术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临时性的评议、专题等工作小组。

  ③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若干校外专家,设立隶属于学术委员会的专业咨询委员会,也可以聘请专家列席会议,但列席专家没有表决权。

  ④本届学术委员会机构设置及职能

  主任委员:校长

  副主任委员:业务副校长及分管领导

  业绩评价组组长:教务主任

  德育评价组组长:政教主任

  学术评价组组长:教研主任

  办公室:设在学术部。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学会办公室负责;列席参加学术委员会会议,并对每一次会议内容及意见形成会议纪要。

  委员:若干。

  学术委员宁缺毋滥,如果有符合条件的人选出现,可由学术委员会提出增补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增补。学术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要考虑学科的均衡性。

  4、委员任职期限及任职期间管理:

  ①每届学术委员会的成员任职时间为三年,任职期满根据“学校需要,本人自愿”的原则,调整、充实和续聘,委员可以连选连任。

  ②任职期间如果某种原因不再从事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本人的学术委员会有关工作同时终止,同时经校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投票选举递补相应名额。

  ③每学年由校务会对校内委员开展的工作进行评估,根据学术委员会委员的实际工作状况予以奖励。

  三、学术委员会及委员职责

  ㈠学术委员会要履行好下列职责:

  1、

  学术咨询:

  学术委员担负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的参谋工作。每学年学术委员会为学校提供一份学年发展研究报告;对学科教学与教研教改进行指导、设计和评估。

  ①参与学校发展、课程改革、教师队伍建设等与学校建设发展息息相关的工作,为学校重大决策的出台提供咨询和建议;

  ②对全校的教学管理、课程体系、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教学质量、教育科研等诸方面提供决策性参考意见;

  ③开展前瞻性的宏观背景与趋势研究、情报研究和现状研究。关于学校的现状和将来的发展方向,为校长决策提供参考性意见。

  2、学术指导:

  ①为学校深化教育改革、优化学科教学、推进校本教研和校本教材开发使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建设性建议、操作性论证、过程性指导和终结性评价;

  ②为提高教师学术水平提供理论学习、实践反思的具体指导,帮助教师提高教育教学研究水平,提升研究成果和论文撰写质量。

  ③根据各课题组和教师的需要,对相关学科教师的课题研究和校本课程开发提供帮助和指导。

  ④研究高考、指导高考。

  ⑤为自主招生和学科竞赛提供科学指导。

  3、学术推介:

  ①组织校际、校内学术交流活动,组织教师论坛、学术沙龙;

  ②促进教育教学科研领域先进经验、优秀成果、鲜明特色的推广;

  ③向教育及教科研主管部门推荐可推广的优秀成果,并积极做好推广工作。

  ④推荐好书给教师读,开展“学习心得”评比,营造文化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学习型学校。

  4、学术评估:

  ①对教科研课题进行立项评估、过程评价、成果鉴定;对教师论文等成果进行评估、评审、鉴定;

  ②对教学常规管理、课堂教学质量、校本课程设置的可行性、校本教材开发使用、优化学生学习方式等方面进行过程与结果评价;

  ③承担学校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各类教育教学竞赛、推优的评审。

  ④研究审定学校的课改方案和措施,审定校本教材实施计划、出版成果。

  ⑤对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科研学术水平进行评价、认定及材料审核;

  ⑥评议学校拟聘任的新教师;评议推荐骨干教师(省市级名师、骨干教师、学术技术带头人,学校内骨干教师等)人选。

  5、学术研究:

  ①承担校级课题的立项论证、研究指导、中期检查和成果鉴定评审的职能,同时承担对全校教师论文评审、推荐等工作。

  ②指导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和各级课题的申报立项工作,并能主动承担科研任务和课题,积极组织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完成相关的工作,参与课题鉴定,审定课题研究成果出版相关工作。

  ③参与制订课程实施方案、学生选课指南、评价体系、资源建设等与新课程有关的文件,深入教研组、备课组和课堂进行研究。

  ④通过检查教学案、随机听课评课、教学竞赛评比、说课评比、公开教学等形式进行。加强对相关学科的课堂教学的调研、督查和指导工作。

  6、师资培养:

  ①审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协助学校做好教师校本培训工作的计划与落实,②做好中青年骨干教师指导提高工作,推荐和审定市、校骨干教师人选等工作,③开展名师工作室工作,创建各级重点学科基地,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发挥名特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科研中的骨干带头作用。

  ④对学校“青蓝工程”活动进行指导、评价。加强青年教师专业理想、专业信念、专业情感以及教学反思与创新能力的培养。

  7、其他工作:

  ①审议校长认为有必要提交学术委员会讨论的事宜。

  ②行政职能部门和各学科组的委托,提供咨询意见等学术服务;

  ③其他适由学术委员会介入且学术委员会有能力处理的事项。

  ㈡委员权利与义务

  学术委员会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1.享有参加本委员会组织的学术活动的权利;

  2.享有自主对相关表决投票的`权利;

  3.享有对本委员会违反《章程》的行为投诉的权利;

  4.自愿参加,有退出学术委员会的自由;

  5.委员待遇:

  ①学术委员会委员,根据其在工作中的表现给予必要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②学术委员优先参与学校各类学术培训、交流、调研、考察等活动,在不影响学校工作的情况下,每学期至少一次外出参加有关学术会议和教育考察活动。

  ③学术委员享受相应的学术活动补贴。学校对认真参加学术委员会活动,为学校教育教学持续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学术委员给予奖励。

  学术委员会委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本委员会的章程,自觉的履行委员义务;

  2.遵守委员的学术道德,捍卫学术委员会的声誉;

  3.遵守议事规则,保守委员会秘密。

  四、管理办法

  ①活动形式:学术委员会实行例会制、专题会议制。例会每学期召开1-2次,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举行,所作决议方为有效。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举行,可以吸收委员外与会议有关的教师参与。

  ②议事方式:议事规则采用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学术民主。由学术委员会提出的咨询意见、评审结论和建议,一般需由参加会议委员过半数同意为通过,重大事项需由参加会议委员三分之二同意为通过。

  五、附则

  1.学术委员会坚持严格的保密制度,会议讨论情况及委员的不同意见和结果,

  不得在会外泄露。

  2.对学术委员会表决通过的结果,如学校认为有必要复议或调整的,学术委员

  会应及时予以复议。

  3.学术委员会实行回避制度

  4.修改本《章程》,须经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同意,并经学术委员会三分之二

  委员通过,报学校审议通过。

  5.本章程如与上级领导部门正式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6.本章程经学术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7.章程解释权与修改权及增补权归属学术委员会。

  孝义中学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章程3

  德阳五中学术委员会是校长领导下的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最高层次的学术评价组织。其宗旨是指导全校师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新课改,推行素质教育,在教育科研实践中落实学校“博”的办学理念,在全校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

  一、 职责1、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提供咨询意见。

  2、对教师的教育、教学、教研水平提出评价。对新进教师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参考意见。

  3、指导青年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的选题及研究;指导帮助中青年教师上好汇报课、研究课等。

  4、为学校教师职称评定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参考意见。

  二、管理学术委员会由政治思想品质良好,职业道德素养优秀,教育教学思想观念先进,专业知识扎实系统,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并能在学科教研和教改中起指导、示范、促进带动作用,在省、市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资深高级教师,学校教科室负责人组成。

  学术委员会由校长直接领导,校长向每位学术委员授予聘任证书。

  每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任职时间为三学年。

  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学术委员参加各级学术研讨活动。对认真履行职责的委员会成员学校根据工作情况发放一定数量的津贴。

  三、学术委员会组织机构:

  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秘书长一人,委员17-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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