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23-04-11 16:31:16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液化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液化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液化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液化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范文1

  一、总则

  城镇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因其具有易燃、易爆等特点,所以安全工作尤为重要。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对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领导,全面提高城镇燃气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燃气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一)工作目的

  提高燃气主管部门及燃气事故应急体系对燃气发生重大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理有力的应急体系,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工作原则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拟定我市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燃气企业根据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制定的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燃气抢险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抢险组织。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编制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我市区域内从事燃气燃气经营的管道燃气公司、液化气站和汽车加气站等燃气设施出现重大隐患和重大险情。

  二、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我市燃气事故应急体系由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的应急组织、相关部门的应急组织、各镇(街)的应急组织以及各燃气企业的应急组织组成。

  (二)设立我局燃气抢险应急工作指挥部。

  总指挥: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局长

  副总指挥:分管负责人

  成员:局属相关科室、机动中队、各镇(街)派驻中队、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临海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临海市杜桥管道燃气有限公司、临海市上盘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台州中油燃气有限公司、浙江海圳荣液化石油气工业有限公司、临海市大田白竹液化气有限公司、临海市福达液化气有限公司、临海市西北液化气储配站、临海市杜桥煤气有限公司、临海市远东液化气有限公司、浙江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等单位负责人。

  抢险应急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当发生燃气安全事故时,抢险组成员必须迅速到达指定岗位。

  1、指挥部职责: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解决事故抢险救援及调查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应急抢险预案有效地开展工作,根据工作实际检查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情况,及时地做出相应的重大决策。

  2、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与燃气企业通讯联络工作;掌握事故现场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事态的发展情况;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等。

  3、局办公室职责:负责与市级相关部门、属地镇街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与电视台、报社、户外广告等公众媒体策划实施燃气安全宣传活动等。

  4、机动中队、派驻中队职责: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的秩序;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的撤离和受灾群众的安置;协调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等单位的救援工作等。

  5、燃气企业职责:遵照相关部门指挥调遣;负责开展燃气设施的抢修工作;彻底消除燃气事故隐患问题;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汲取事故经验教训做好相关工作等。

  三、预防机制

  (一)应定期研究城镇燃气安全抢险应急工作,检查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加强燃气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二)燃气企业应定期检查本单位燃气应急抢险预案、交通、通讯、仪器、抢险工具和专业人员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抢险应急演练,并设专人对抢险器材、设备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落实巡查、巡线、入户检查制度。

  (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应由多部门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应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公安、卫生、消防、民政等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四、应急响应

  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拨打110、119、120救助,并向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做好事故现场的抢险、疏散和警戒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燃气抢险应急预案,迅速向市政府电话报告。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紧急情况信息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一)事故报告

  1、报告原则

  要按照“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将燃气事故情况及时上报至上级政府部门。

  2、报告程序

  当发生燃气重大事故险情或重大事故后,燃气企业应立即将重大险情或事故情况如实向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报告,由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逐级报告。

  3、报告内容

  (1)事故或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设施损失及对供气造成影响的情况;

  (2)险情的基本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抡险救援情况,直接经济损失:

  (3)险情或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或基本结论;

  (4)采取的措施;

  (5)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二)事故处置

  抢险应急组织机构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科学有效”的原则,共同做好燃气险情及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1、燃气事故发生后,应急抢险指挥部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研究处置对策,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2、在市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立即启动燃气抢险应急预案,迅速赶往现场,按照政府抢险救援指挥命令和抢险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会同安监、公安等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报告。

  3、燃气企业在公安、消防等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抢险应急预案,全力协助开展事故抢险工作。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秩序,妥善保管有关证物,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

  (三)信息发布

  燃气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燃气抢险应急指挥部及事故所在地实行集中、统一口径和管理,以确保信急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布。

  五、应急终止

  (一)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燃气安全事故抢险应急指挥部根据燃气安全事故抢险工作进展情况决定应急救援终止,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二)抢险应急状态终止后,应及时做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基本内容是:事故发生及抢险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六、保障工作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我市燃气安全事故抢险应急预案。燃气企业应根据实际制定燃气安全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并报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备案;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及各燃气企业要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预防燃气安全事故及有关知识的宣传,增强预防燃气安全事故常识和防范意识,提高防范和应急反应能力,并对燃气安全事故抢险应急工作基本人员力量进行摸底调查,做到心中有数。

  若发生燃气安全事故或重大险情,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如实的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和扰乱现场秩序。违者,将按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燃气行业各单位、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配合重大事故的抢险应急工作,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液化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范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城市燃气事故应急处置运行机制,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理城市燃气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城市燃气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襄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

  1.3.1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雷击等自然灾害导致气源输送受阻、管道燃气上游、中游、下游各站址、CNG汽车加气站、LNG储灌站毁损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气;

  1.3.2气源、输配、应用设施设备以及辅助设施等倒塌、严重泄漏、人员中毒、火灾、爆炸;

  1.3.3城市主要供气和输配气系统管网发生干管断裂或发生严重泄漏、人员中毒、火灾、爆炸;

  1.3.4城市燃气运输车辆发生车祸导致燃气严重泄漏、人员中毒、火灾、爆炸;

  1.3.5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1.3.6战争、破坏、恐怖活动等突发事件导致城市燃气停止供应或发生上述事件情况。

  1.4工作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各相关部门、燃气企业等职责,根据城市燃气事故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并落实燃气行业突发事件应急责任机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1.4.2统筹安排,协调配合

  以燃气企业为主体,统筹安排应急工作任务,各部门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

  1.4.3预防为主,长效管理

  以保障城市燃气安全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强化政府监管与企业规范经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原则,确保城市供气设施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市人民政府设立襄阳市城市突发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燃气应急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住建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总工会、市政府新闻办、国网襄阳公司、市消防支队、市交警支队、电信、移动、联通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当发生城市燃气事故时,指挥部成员必须按照指挥部指令迅速到达指定岗位,指挥部成员未在本市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由所在部门按职务排序递补。

  2.2办事机构

  2.2.1市燃气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燃气应急办),办公室设市住建局,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住建局分管副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市住建局公用事业科科长组成。

  2.2.2其主要职责:负责与市政府应急机构及相关部门的联系,了解最新信息,并及时向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汇报;组织编制、实施城市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计划;指导事发地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抢险队伍开展城市供气设施的应急检修、抢险、修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根据市燃气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相关的技术、通讯、交通、物资等保障。

  2.3咨询专家组

  市燃气应急指挥部下设专家组,由城市供气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运营、维护、检修及消防、特种设备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的主要职责:参加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市燃气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市燃气应急指挥部的指派,对燃气企业的供气设施发生的事故实施技术支持。

  3监测与预警

  3.1信息监测

  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对全市城市突发燃气事故信息进行接收、监控、存储、常规分析处理、事故信息跟踪,并负责对发生在市外但对我市城市供气重大影响的事件的信息进行收集与传报。

  3.2预防预警行动

  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应强化城市供气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早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效果。建立通畅的信息流通渠道,及时收集可能导致城市供气系统事故发生的`因素,及时通报。

  预警程序:经各种渠道接到城市燃气事故报警后,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对事故的真实性、发生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影响等进行全面分析,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情发展态势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准备。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对收集到的有关信息和早期发现的隐患进行核实、分析、评估,必要时组织专家、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后认为引发城市燃气事故可能性很大的,应在2小时内向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管理局报告。

  4.1.1报告责任主体

  责任报告人包括:供气单位相关人员

  责任报告单位包括:供气单位和管理部门

  4.1.2报告形式

  各级燃气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级报告险情;其他责任报告单位和个人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当地燃气主管部门报告。

  4.1.3报告时限和程序

  供气系统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向燃气企业应急机构电话报告。燃气企业应急机构接到报告后,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一经确认,燃气企业应急机构须立即向市应急管理局、市燃气重大事故应急机构报告,并启动分级应急处理预案,特别重大事故直接上报市燃气应急指挥部。

  4.1.4报告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性质、事故是否造成人员伤亡、已采取的控制措施、事故报告的单位和个人、联系方式等,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4.3分级响应

  4.3.1 Ⅳ级响应

  一般城市燃气事故发生后,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城市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组织调查、确认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城市燃气事故情况,提出启动城市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建议,向相关部门(单位)报告、通报有关城市燃气事故情况。

  4.3.2 Ⅲ级响应

  (1)较大城市燃气事故发生后,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城市燃气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和指挥城市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市人民政府了解城市燃气事故情况和所造成的灾害程度,及时报告襄阳市人民政府和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抄送市相关部门(单位),并立即开展城市燃气事故先期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3)市住建局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和分析评估,并根据评估确认结果,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城市燃气事故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毗邻或者可能受影响的市州相关部门(单位)通报有关情况;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4.3.3 Ⅱ级、Ⅰ级响应

  重大、特别重大城市燃气事故发生后,由襄阳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城市燃气事故应急预案,配合省燃气主管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市人民政府按照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4.4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工作依照《襄阳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规定,由各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新闻管理部门组织,及时在应急广播发布有关信息,做好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要做到及时、主动,准确把握,规范有序,注重社会效果。

  4.5安全防护

  4.5.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根据不同类型燃气事故发生时应急救援人员可能受到危害的不同,在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应急救援任务之前,须给应急人员配备相应应急装备和防护装备,明确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程序,以确保应急人员的安全。

  4.5.2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燃气易燃、易爆、有毒等特点,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应督促各相关单位制定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方案。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制定群众医疗救助、生活救助、疏散撤离方式、程序,组织、指挥以及疏通撤离的范围、路线、紧急避难场所等计划并组织实施。

  4.6应急结束

  城市燃气事故危险因素消除,城市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和救援工作完成后,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确认无次生、衍生、耦合灾害发生时,提出应急响应结束的建议,报告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善后处置

  5.1.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

  5.2.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情况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5.3.应急结束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做出书面报告。

  5.4.形成城市燃气事故调查报告,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建议,城市燃气严重、特别严重事故的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

  5.5.统计上报在应急救援行动中物资与人员劳务的征用补偿;统计上报应急救援行动中应急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应急物资的损耗情况,从市财政应急经费中予以补充。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建立以市燃气事故应急响应为核心的包括相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组的通信系统,并建立相应的通讯能力保障制度,并定期更新,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通信联络的需要。

  6.1.2应急响应通信能力不足时,由市应急指挥部通知市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根据有关方面提出的要求,采取临时紧急措施加以解决。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城市燃气事故发生后可能要使用的现场救援与工程抢险应急常用设备,由燃气企业负责落实,并造表列出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报市住建局备案。

  6.2.2应急队伍保障

  市住建局督促各燃气企业建立健全应急队伍,事故状态下服从统一调配。

  6.2.3交通运输保障

  由市交通运输局归口管理并组织车辆运送城市燃气抢险应急物资,组织转移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6.2.4医疗卫生保障

  由市卫健委归口管理并组织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队伍,抢救事故伤亡人员;对事故区重大伤亡实施紧急处理。

  6.2.5治安保障

  由市公安局归口管理并组织公安民警维持事故区的治安及秩序,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6.2.6物资保障

  根据本预案的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应准备好各种必要的应急支援力量和物资器材,以保证应急响应时能及时调用,提供支援。

  6.2.7经费保障

  由市财政设立专门经费,用于应急装备保障和应急处置。

  6.2.8社会动员保障

  在必要情况下,报当地人民政府进行社会动员工作。由市民政局负责。

  6.2.9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由住建、规划、城管等相关部门予以规划、建设和管理。

  6.3技术储备保障

  成立市燃气事故应急处理专家组,并与相关科研机构联系,建立相应的技术信息系统。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城市燃气系统事故预警、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加强技术储备。

  7宣传培训演练

  7.1宣传教育

  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燃气的基本常识、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发生城市燃气事故的应对处置方法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对有关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开展培训。

  7.2培训演练

  市城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每年对本市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一次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8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各地、各有关部门对防范和应对燃气突发事故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

  对在突发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纪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附则

  本预案由市住建局负责管理和组织实施,视情况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完善,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液化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范文3

  为做好我市突发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各类燃气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燃气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年8月31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xx)、《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 51-20xx)、《浙江省城市供水、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杭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杭州市区突发燃气安全事件应急预案(20xx年修订)》及预案操作手册(杭城管委【20xx】277号)

  二、处置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统筹协调,快速反应。

  (4)长效管理,落实责任。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建德市区范围内因燃气泄漏、爆炸、火灾、中毒、窒息、停气等突发事件及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指挥。

  四、定义

  本预案所称的燃气事件,指燃气(含天然气、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在运输、储存、输配、销售、使用等环节中发生的事件,包括燃气工程安全运行和管理事件以及其他突发事件衍生的事件。

  本预案所称的气源站,是指LNG应急气源站、LNG气化站、LNG加气站、CNG加气站、瓶组站等重要的燃气供应场站。

  五、组织机构

  1.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建德市突发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主任、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市住建局局长、市城管局局长、市应急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监察委、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消防大队、相关乡镇(街道)政府、建德市浙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建德杭燃燃气有限公司、杭州美亚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预案是否响应,是否警戒、封闭事故现场、道路或区域;决定燃气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决定临时调度有关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以及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其它重大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由各成员单位业务处(科)室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组织、协调工作;经领导小组授权,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和专家意见,拟定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措施;传达领导小组有关指令;负责对外协调沟通、事故分析汇总、信息上报等工作。

  2.燃气安全事故救援保障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建德市区燃气安全事故救援保障小组,由各乡镇(街道)、公安、住建、卫计、市场监管、环保、城管、应急、交警、消防、市政、燃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负责现场灭火、抢修作业,设置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收集相关证据、疏通道路交通、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严防新的伤亡事故发生;负责设立现场救护所,对受伤、中毒人员进行抢救,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食宿安排;如发生大面积停气事故,应同时协调相关城区政府及街道做好居民的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对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3.燃气安全事故调查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建德市区燃气安全事故调查小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和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上报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并提出对事故责任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建议。

  4.各乡镇(街道)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职责

  相关乡镇政府及街道(社区):负责做好对市民群众的宣传、解释、劝导、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做好现场疏散、疏导工作;服从领导小组的决定,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市监察委: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及监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统一发布事故信息及抢险救援情况,做好新闻媒体的协调工作。

  市总工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治安秩序维护、事故调查;负责协调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及辖区公安机关等部门的配合工作。

  市人力社保局: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住建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各项职能,协助领导小组进行现场指挥协调,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开展危重病人救治。

  市场监管局:参与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抢险方案的制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和技术、质量分析。

  市环保局:参与现场环境污染的处置。

  市城管局:参与事故现场指挥,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市政环卫方面的工作。协调对事故造成道路损坏的修复及其他配合工作。

  市应急局:负责人员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并参与事故处理工作;负责监督一般事故的查处情况。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参与制定道路现场抢修方案;负责制定道路现场交通组织管理措施,配合辖区公安做好事故现场周边道路的警戒工作;负责做好事故现场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工作。

  市消防救援大队:参与制定抢修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现场的灭火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相关燃气经营企业:负责协助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具体实施现场抢修;做好生产调度、抢修作业、事故现场的安全监护、用户通告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协调对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协调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六、预测与预警

  建德市浙能天燃气有限公司、建德杭燃燃气有限公司负责城市燃气管网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定期对管网运营安全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提出管网改造计划。

  市住建局负责对建德市浙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建德杭燃燃气有限公司、杭州美亚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等燃气企业、供应站点安全运营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燃气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分级。城市燃气突发安全事故按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Ⅰ级:计划外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事故,或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Ⅱ级:计划外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的事故;或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Ⅲ级:计划外造成5000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的事故;或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Ⅳ级:计划外造成2000户以上5000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及计划外造成5000户以上居民用气中断的事故;或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或造成1000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预警标识。按照事故分级,设置4种颜色的预警标识。红色预警标识表示Ⅰ级突发燃气安全事故险情;橙色预警标识表示Ⅱ级突发燃气安全事故险情;黄色预警标识表示Ⅲ级突发燃气安全事故险情;蓝色预警标识表示Ⅳ级突发燃气安全事故险情。

  3.启动响应。突发Ⅰ、Ⅱ、Ⅲ、Ⅳ级燃气安全事故,或超出事发地区政府处置能力以及需要由市政府负责协调处置的突发燃气安全事故。经领导小组批准,响应本预案。

  发生Ⅲ级(含)以上突发燃气安全事故,必要时应请求响应杭州市建委专项应急预案。

  Ⅳ级以下以及其他安全事故,具体由发生事故燃气供应单位及相关城区、部门根据各自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七、报告制度

  1.报告程序

  (1)发生事故的燃气供应单位或用户接警后,应立即报市上级主管部门及行政负责人,涉及消防、交通、救护等工作的,应拨打“110”报警电话、“119”火警电话、“120”急救电话等。

  (2)燃气事故发生单位或用户上级主管部门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将初步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4713096),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响应预案。

  (3)燃气事故发生单位或用户应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市政府总值班室及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相关情况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城区、各部门接报后,应根据管辖权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逐级报告事故情况,必要时也可越级上报。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

  2.报告内容

  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以及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影响供气范围、用户数;

  (3)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4)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损失;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报告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八、应急响应

  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人员在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并做到:

  (1)及时抢救生命。凡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救援保障组应首先组织力量全力抢救伤员,送入就近医院抢救。

  (2)做好警戒与疏散工作。事故现场需紧急疏散人员或物资时,应在最短时间内划定警戒范围,组织引导人员、车辆和设备的疏散。如发生燃气泄漏,现场应禁止所有火种,关闭通讯工具,人员应向逆风方向疏散。

  (3)制止事故发展或及时消除隐患。如事故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要积极组织人员、设备或物资,尽快制止事故发展并及时消除隐患;

  如发生燃气大面积泄漏或爆炸,应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再次发生人员伤亡。

  (4)做好现场保护。事故处置结束,应保护好现场,为事故调查、分析提供直接证据,待事故调查组有明确指令后,再决定清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签字,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进行录像或拍照。

  (5)联系外界求援。因处理事故需要有关县市、部门支持配合的,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调度、落实。

  九、指挥协调

  (1)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分析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处置建议,由领导小组进行决策,并决定是否响应本预案。

  (2)第一时间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布置事故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救援保障工作组和事故调查组按照领导小组指示要求,分头开展应急工作。

  (3)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并收集汇总事故发生情况和各部门意见,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范围,随时向杭州市城管委汇报事故处置进展情况。

  (4)领导小组召开成员单位和专家工作组会议,根据事故和应急情况决定城市燃气系统的抢险、抢修、临时供气等工作方案,组织工作组赴现场协助、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5)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坚守岗位,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工作。

  十、信息发布

  突发燃气事故的信息发布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布。重大情况报市政府或由市政府报杭州市政府决定。市委宣传部负责对新闻单位的指导协调,有关新闻发布工作,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74号)执行。

  十一、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接到燃气安全事故通知后,应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议,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检查控制事故进一步发展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报市政府。如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调查处理工作机构,事故调查组应如实提供证据并配合调查。

  十二、事件风险分析

  (1)天然气管道输送的介质为天然气,发生泄漏后遇火源发生火灾、爆炸事件,主要破坏形式为非受限蒸气云爆炸引起的冲击波超压破坏、闪火、喷射火热辐射损伤;

  (2)燃气管网及重要燃气设施设备发生故障、腐蚀穿孔、结构损坏或遭受第三方严重破坏,发生大面积泄漏、燃烧、爆炸或供气中断,影响居民生活和工商用户生产经营活动;

  (3)调压站、应急气源站、加气站及天然气供气主管道发生泄漏、爆炸、着火,对人员造成严重伤害、对周边环境产生严重影响;

  (4)燃气在道路运输途中因交通事件、瓶体破损、罐体破裂、阀门附件断裂等原因造成大量泄漏,以及因燃气泄漏导致爆炸、燃烧,对人员伤害、财产损失、道路交通及周边环境产生严重影响;

  (5)小区调压箱遭到破坏,不能向用户稳压输送天然气,影响用户的正常生产和生活用气;

  (6)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等导致站房淹没,机电设备损坏影响城市大面积及区域供气;

  (7)自动控制、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8)人为重大操作失误、恐怖性袭击等活动导致停产、减压供气。

  十三、应急准备

  (1)建立完善本单位处置突发燃气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

  (2)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工器具、物品等物资储备。

  (3)定期组织开展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不断完善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4)落实安全专项资金,确保安全生产投入、人员培训、劳保用品配置、应急物资储备、燃气设施提升改造和应急演练等工作正常开展。

  十四、应急结束

  预案应急响应结束,由领导小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必要时由市政府或授权有关部门宣布应急结束。

  十五、应急工作总结

  (1)市住建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事故深入调查,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

  (2)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要认真分析城市燃气事故原因,从城市燃气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多方面提出改进的措施建议。

  (3)城市燃气应急终止后的1个月内,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向市政府和杭州市城管委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发生事故的燃气系统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估,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结论,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主要经验教训,事故责任人及处理意见建议,各种必要的附件等。

  十六、应急保障

  1.指挥技术系统保障。突发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设在市住建局

  2.应急系统通信保障。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响应网络系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

  3.应急队伍保障。建立3支应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设施抢险力量:各燃气供应企业要建立工程设施抢险队伍,负责事发现场工程设施抢险、抢修、警戒等工作。

  (2)专家咨询技术力量: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监、安检、消防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工程设施、运行安全性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等。

  (3)应急管理力量: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担负组织、协调、处置以及信息管理等工作。

  4.装备保障。各燃气供应企业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设备、物资应满足抢险急需。各供应企业间抢险装备调度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

  5.宣传与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燃气安全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安全用气水平、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宣传主管机构要组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广场宣传、发放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重点抓好燃气供气单位和公建工业用户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应急专业队伍和应急管理部门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突发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十七、预案演练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总体安排组织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升突发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十八、奖励和责任追究

  市政府对在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或无故、借故不参加或拖延参加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不服从统一指挥者,将追究其行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九、预案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由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报市政府批准公布。

液化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范文4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燃气突然泄漏,同时无法立即制止的情况。以确保燃气泄漏后的妥善处理并将损失降至到最低。

  二、应急小组构成:

  1.应急小组组成

  组长:项目经理

  组员:商场餐饮部、管理部、保安部、工程部、保洁部部门经理

  非标准工作时间内由机电值班负责人担任应急处理小组负责人

  2.相关职责:

  (1)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落实燃气泄漏事件的处理,并对燃气泄漏预案的适宜性进行审核,同时负责紧急状态的应急准备与响应的组织、监督工作。

  (2)工程部负责组织《燃气泄漏预案》的培训,具体培训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3)突发燃气泄漏紧急情况发生期间,由应急小组组长担任现场总指挥并负责对项目人员及应急物资统一调配,项目所属部门及人员必须服从总指挥的.指示与命令。

  (4)项目保安部负责紧急状态下内外车辆的指挥、疏导。

  (5)项目工程部负责紧急状态下设备设施的临时处理、控制与恢复工作。

  (6)项目客服部负责紧急状态下对客通知与沟通及现场人员的疏导工作。

  (7)客服前台接待负责紧急状态下对业主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调度工作。

  三、燃气泄漏的监测与预警:

  1.商场餐饮部应告知相关用户定期对燃气管线进行检查。燃气灶使用后要关闭供气阀门,避免发生漏气。

  2.工程部对燃气管线的报修工作要及时跟进,确保漏气管线及时处理。

  3.配合消防维保公司定期加强设备检查,确保燃气泄漏报警探头灵敏有效。

  4.客服前台接待要做好信息沟通和协调。

  四、信息分析通报与报告:

  1.工程部定期收集燃气泄漏的案例信息,教育培训值班人员,加强责任心,认真巡视检查供气设备。

  2.发生燃气泄漏事件后,工程部值班人员要及时将情况报告部门经理及客服前台接待、客服部、安保部。工程部要将情况逐级向上报告。

  3.客服前台接待要做好信息的记录、沟通和报告。

  4.事故(协调)处理完毕后,工程部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上交项目经理及相关上级主管部门。

  五、燃气泄漏时的行动方案:

  1.燃气管线发生泄漏后,发现人应立即通知商场餐饮部或工程部。

  2.保安部人员接报后应立即携带防护器材赶到现场,设置警戒线,视情况对现场人员疏散,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通讯及各种电器,现场准备好灭火器材,做好防护准备。

  3.工程部人员接报后立即关闭泄漏区域上端阀门,查找泄漏点,协调进行抢险,及时通知燃气公司到场维修,并在防爆的前提下做好通风换气工作。

  4.客服部人员负责对现场滞留人员进行疏导,以免发生混乱。

  5.如现场有人员中毒休克,应立即抬往空气流通处,采取必要救护,经项目应急小组组长批准后由客服前台接待拨打120请求救援。

  6.事故处理结束后由工程部及时填写《事故分析调查报告》并归档保存。

  六、预防燃气泄漏的准备:

  1.要建立管理制度并制定落实的检修计划。

  2.大厦、商场内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及排风设备。

  3.确保大厦消防报警系统的正常使用。

  七、突发燃气泄漏应急队伍的建设、培训和演练:

  管理部部负责建立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并组织燃气泄漏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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