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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批发市场保供应急预案范文(精选8篇)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期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应急预案要怎么编制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蔬菜批发市场保供应急预案范文(精选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蔬菜批发市场保供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突发应急状况下西安市“菜篮子”商品供应保障工作,及时、有效、妥善应对“菜篮子”商品流通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及其引起的市场异常波动,提高对“菜篮子”商品流通的调控能力,保障全市“菜篮子”商品供应充足,维护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和《西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市“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因突发严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畜禽疫病流行或商品严重短缺等事件,造成主要“菜篮子”商品供不应求、价格异常波动,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保障供应。
本预案所指“菜篮子”商品,是指“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重点考核的猪肉、蔬菜两大类商品。
1.4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指挥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整体合力,处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供应。
(2)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发生“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应急状况时,应根据不同预警级别,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最快速度、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需求,确保市场稳定、人心安定。
(3)加强预测,严密监控。加强“菜篮子”商品动态分析和市场监测,对可能出现的市场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和预测,并做好预警预报工作。
(4)规范制度,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妥善处理应急保障中的人、财、物关系,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5)预防为主,平急结合。加强“菜篮子”商品监测预警,建立必要的政府储备,加强“菜篮子”商品调运,稳定市场供应。将保障突发情况下“菜篮子”商品供应作为应急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1.5预案体系
西安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体系由西安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和西部欣桥、新北城、摩尔、胡家庙、新生活、朱雀等6家大型蔬菜批发市场“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构成。
上述6家大型蔬菜批发市场“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由各相关企业制定,报市商务局备案。
2组织指挥体系
2.1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构成与职责
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为全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保障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全市“菜篮子”商品的应急供应工作,协调开展“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活动。
组 长:分管副市长
副 组 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商务局主要负责人
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供销联社、市税务局、市金融工作局,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工作的部署要求,指导各区县、开发区做好“菜篮子”商品市场调控和应急供应工作;
(2)掌握全市主要“菜篮子”商品生产、库存、交易情况,指挥、协调全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保供工作;
(3)研究部署“菜篮子”商品保障供应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根据不同预警级别,下达“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指令和任务;
(4)组织现场指挥,督查各单位执行预案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5)在处置中遇到本市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指导帮助;
(6)明确有关新闻发布事宜;
(7)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应急响应的终止。
2.2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构成与职责
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分管领导担任。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菜篮子”生产保供。主要职责:
(1)负责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全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
(2)负责建立成员单位之间通信保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分析评估“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形势,落实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议定的保障供应工作安排。
(3)负责应急状况信息的监测、分析、汇总工作,及时了解全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情况,组织制定有关处置方案,向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置建议。
(4)按照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指示,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跨区域、跨部门、跨企业联合保障等应急工作,协调调度应急保障资源。
(5)经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批准,通报、调整“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预警和响应等级。
(6)做好“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保障工作的宣传报道和网上舆情信息的监测、研判和处置工作。
2.3成员单位职责
(1)市商务局:做好蔬菜应急商品货源组织调配;严格落实冻猪肉和冬春蔬菜储备,发挥储备调控作用;指导动员大型蔬菜批发市场积极组织货源,加大货源调入,保障蔬菜市场供应充足;做好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做好6家大型蔬菜批发市场交易量、库存量监测。
(2)市农业农村局:积极组织农产品生产,及时扩大我市本地速生叶菜等蔬菜生产能力,开展生产种养殖技术指导活动,抓好畜禽规模养殖场规范生产和生猪稳产保供。
(3)市发改委:做好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价格指数变化情况,按规定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挂钩机制。
(4)市市场监管局:维护“菜篮子”商品市场交易秩序,加大对“菜篮子”商品市场的检查力度,及时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菜篮子”商品质量安全监管。
(5)市交通局:做好“菜篮子”商品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6)市公安局:做好“菜篮子”商品运输车辆的交通保障及“菜篮子”商品销售点周边的交通秩序管理;处置因“菜篮子”商品短缺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为“菜篮子”商品运输车辆办理通行证,保障“菜篮子”商品物流通道畅通。
(7)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保障的财政资金。
(8)市供销联社:组织市、区县、镇街三级供销社充分发挥供销社系统蔬菜批发市场、冷藏设施和零售网点优势,做好蔬菜、猪肉等“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
(9)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菜篮子”商品的日常管理和应急供应保障工作。
3监测预警机制
3.1市场监测
市发改委建立健全“菜篮子”重要商品价格监测预警信息体系,加强对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当监测发现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提请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措施,为调控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3.2供求预测
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全市“菜篮子”商品供需情况的调研和预测,全面掌握生产、流通、交易情况,对本市供应能力和需要从外地调入的品种数量进行预测,为制定调控政策,提高保障能力提供依据。
3.3预警预报
当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出现蔬菜供应整体短缺、脱销,供需关系紧张或群体性集中抢购等情况,导致价格大幅异常波动时,西部欣桥、新北城等6家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应当在1小时内向市商务局报告。市商务局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进行核实,向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经请示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后应立即向市政府报告。
3.4预警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对我市“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影响的范围、强度和发展趋势,将“菜篮子”商品供应预警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一般(Ⅲ级)三个级别,依次标为红色、黄色、蓝色。
Ⅰ级(红色):特别严重的市场供应短缺和价格波动。
西部欣桥、新北城等6大蔬菜批发市场日存量低于8000吨,蔬菜综合成交价连续7日涨幅超过60%,造成全市范围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出现整体短缺、脱销、供需关系极为紧张,发生群体性抢购、囤积等情况,对经济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Ⅱ级(黄色):严重的市场供应短缺和价格波动。
西部欣桥、新北城等6大蔬菜批发市场日存量低于1万吨,蔬菜综合成交价连续7日涨幅超过40%,造成全市范围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出现短缺、脱销、供需关系极为紧张,发生市民批量采购、存储等情况,居民生活受到较大影响。
Ⅲ级(蓝色):市场供应短缺和价格波动。
西部欣桥、新北城等6大蔬菜批发市场日存量低于1.2万吨,蔬菜综合成交价连续7日涨幅超过30%,造成全市范围猪肉或蔬菜市场供需关系紧张,社会舆情出现不稳定因素。
4应急准备
4.1“菜篮子”商品储备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结合本地实际,落实地方“菜篮子”商品储备,做好冬春蔬菜储备和冻猪肉储备,保持储备规模,及时轮换,确保储备“菜篮子”商品应急时调得动、用得上。
(2)“菜篮子”商品承储企业按照协议要求,履行约定时间内约定数量以上的“菜篮子”商品承储义务。相关部门对“菜篮子”商品承储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冬春储备蔬菜和冻猪肉存储足额足量。
4.2“菜篮子”商品应急准备
(1)落实“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货源。按照“合理布局、相对稳定”的原则,由西部欣桥、新北城等6家大型蔬菜批发市场作为“菜篮子”商品应急保供重点企业,承担“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货源组织调运任务。
(2)健全“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网络。各区县、开发区确定“菜篮子”商品社区零售店、连锁超市、农贸市场等,作为“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网点,确保应急供应网点覆盖人口比较集中的街道(镇)。应急处置时可采取直供或委托代理供应方式,执行“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任务。
(3)健全“菜篮子”商品应急运输体系。组织“菜篮子”商品绿色通行车运力,综合考虑“菜篮子”商品货源和供应网点布局,科学分配市内外运力,合理规划运输路线、方式和车辆。
(4)承担“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工作中货源组织调运和应急供应职责的重点保供企业,优先享受我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奖补政策。
5应急响应
根据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及“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任务重要性等因素,设定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三个应急响应等级。启动应急响应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
5.1启动条件
5.1.1Ⅰ级响应启动条件
(1)西部欣桥、新北城等6大蔬菜批发市场日存量低于8000吨,蔬菜综合成交价连续7日涨幅超过60%。
(2)全市范围内出现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短缺、脱销,供需关系极为紧张。
(3)发生群体性集中抢购、囤积等情况,对全市经济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5.1.2Ⅱ级响应启动条件
(1)西部欣桥、新北城等6大蔬菜批发市场当日存量低于1万吨,蔬菜综合成交价连续7日涨幅超过40%。
(2)全市范围内出现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短缺、脱销、供需关系较为紧张。
(3)发生市民批量采购、存储等情况,居民生活受到较大影响。
5.1.3Ⅲ级响应启动条件
(1)西部欣桥、新北城等6大蔬菜批发市场当日存量低于1.2万吨,蔬菜综合成交价连续7日涨幅超过30%。
(2)全市范围猪肉或蔬菜市场供需关系紧张。
(3)社会舆论出现不稳定因素。
5.2指挥联动
接到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情况报告后,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办公室工作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5.3先期处置
事发地区县、开发区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半小时内赶赴现场,组织调查确认,采取措施尽力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5.4响应启动
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根据响应等级下达应急预案启动指令。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菜篮子”商品供应突发情况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相关信息应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项及时报省级部门,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事件信息报送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描述、事件级别、初步估计的危害及程度、影响范围、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预案启动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动用市级“菜篮子”商品储备的品种、数量、供应价格;
(2)紧急从市外调运“菜篮子”商品的品种、数量、供应价格;
(3)市级“菜篮子”商品储备的投放计划安排和交通保障;
(4)动用市级“菜篮子”商品储备相关资金、费用、测算依据和来源安排;
(5)其他配套措施。
5.5会商协调
紧急状况下,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启动会商机制,召集成员单位会议,通报“菜篮子”商品供应突发情况,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措施,协调解决“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保障中涉及的资金、运输、储备投放、市场秩序维护等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成员单位提出的支援请求。
5.6请求援助
当应急供应中出现市级储备商品耗尽,市场供应仍显紧缺时,由市政府按程序向省政府申请紧急调拨应急商品,缓解市场紧张状态,稳定大局,安定人心。
5.7处置措施
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应至少采取下列一项应急措施:
(1)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组长、副组长,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级别建议,同时通报各成员单位。
(2)组长和副组长研究确定后,启动应急响应,并负责应急响应的组织实施。
(3)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应急响应级别启动情况上报省级部门,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4)加大货源调入。市商务局指导6家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及时了解分析蔬菜产地货源供应情况,包括产地、产量以及当地气候、交通、物流等因素,科学研判,综合分析,及时制定货源调入方案。实施中要由批发市场组织蔬菜批发经营大户,多方组织货源,确保从源头上保证蔬菜调入。
(5)启动市场监测。根据应急保供工作需要启动市场监测工作,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做好市场监测,掌握第一手信息。
货源监测。主要监测6家大型蔬菜批发市场每日蔬菜调入量、销售量、库存量情况;各承储企业蔬菜和冻猪肉的储备落实情况。
价格监测。主要监测6家大型蔬菜批发市场的批发价格,做好数据采集、统计、分析。
(6)资金补贴。结合蔬菜存量、调入情况,适时出台应急保障期间蔬菜商户运输物流补贴和部分蔬菜单品供应补贴等政策,对市场物流成本、人工成本予以资金补贴,提高蔬菜商户调入积极性。
(7)启动储备投放。根据市场需求及价格波动情况,按照相关程序,适时启动“菜篮子”应急储备商品的投放,发挥政府储备调控市场、保障供应的“蓄水池”和“稳定器”作用,平抑“菜篮子”商品价格。
(8)限制大型蔬菜批发市场蔬菜外流。根据蔬菜批发市场当日存量情况,适当控制蔬菜资源,限制蔬菜批发流出。
当6家大型蔬菜批发市场日存量连续3天低于1.2万吨时,多渠道提升调入量,适当限制流出量,省内流通不受限制。
当6家大型蔬菜批发市场日存量连续3天低于1万吨时,充分发挥蔬菜调入主渠道作用,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蔬菜调入,不断扩大调入量,最大限度地接近蔬菜日存储量;控制蔬菜资源,限制省内流通;必要时组织批发市场重点商户到产地调菜。
当6家大型蔬菜批发市场日存量连续3天低于8000吨时,并且出现调入困难、调入量小、日调入量低于日销售量等情况时,市商务局应当立即向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及时上报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通过国家、省上协调蔬菜调入;同时控制储备市场蔬菜资源,限制大批量蔬菜批发出市场;出台相关激励补贴政策,扩大蔬菜流入量。
(9)建立联动机制。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做好“菜篮子”商品应急保供的调运、物流、交通、价格监测、资金保障、市场秩序维护等工作。
(10)保持信息畅通。各相关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市场蔬菜供需波动情况,准确报送监测信息。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畅通信息、互通有无、加强研判、科学决策,同时要积极开展舆情监测工作,组织发布相关新闻,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安定秩序。
(11)做好末端保供。确保每个社区具备配送能力的“菜篮子”商品托底保障企业,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即启动应急保供;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与社区对接,鼓励“菜篮子”商品保供企业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便民服务点。
5.8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菜篮子”商品供应突发事件发生后,要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持续动态发布“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情况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5.9响应结束
事态平息,应急状况排除,主要“菜篮子”商品供应恢复正常后,由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批准。
应急响应结束后,市商务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菜篮子”商品商务流通领域应急保障的处置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本预案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并根据“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形势的发展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6保障措施
6.1物资储备保障
建立冻猪肉和冬春蔬菜市级储备制度。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要定期督导相关承储企业,确保储备商品质优量足,并在突发事件情况下能管得住、调得动、用得上。
6.2资金保障
“菜篮子”商品政府应急储备所需资金列入年度本级财政预算。对应急供应期间制定的政策措施,给予财政资金保障。
6.3信息保障
应急状况发生时,应保障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发布渠道畅通,确保分析预测及时准确,为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6.4运输保障
调运应急商品过程中,运力不足时,除承担任务企业自有运输工具外,全市现有绿通车应服从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调度,用于运送应急商品。
在遇突发情况通行受限时,为“菜篮子”商品保供企业工作人员、“菜篮子”商品保供运输车辆及时办理通行证,保障相关人员和车辆通行。
6.5秩序保障
在应急供应过程中,相关执法部门应依法打击查处哄抬物价、恶意哄抢、破坏、造谣、故意制造事端等扰乱或阻碍应急供应工作的行为。
7预案管理
7.1宣传引导
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积极做好我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供应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市民合理预测,防止出现恐慌、抢购等情况。
7.2培训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关培训制度,面向本系统应急指挥和应急处置人员,以“菜篮子”商品供应突发事件预防、信息报送、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为主要内容,定期开展培训。
7.3预案演练
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联动机制,会同各相关单位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做好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工作,确保应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
8附则
8.1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与解释。
8.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蔬菜批发市场保供应急预案2
为扎实做好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并有效保障好市场供应,为市民群众提供安全、规范的购物环境,根据省应急指挥部第12号令及区政府工作部署,制定全市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大产销对接,保障市场供应,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一定封闭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一定规模、设施并提供服务,有多个商品经营者入场设点,从事蔬菜、瓜果、水产品、粮油、豆制品、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销售(以零售为主)的菜市场(农贸市场)。
三、工作职责
1.区商务局:牵头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确保全区生活必需品货源充足,市场供应平稳,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生活需要。
2.区市场监管局:维护疫情期间各超市市场稳定,依法打击菜市场假冒伪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
3.区卫健委:指导各超市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一旦发现体温异常的顾客或超市员工,立即进行诊疗处理。
四、工作措施
(一)疫情防控措施
1、缩短营业时间,严格控制进出人流数量,不得超过1人/平米,避免人员集聚引发交叉感染。
2、菜市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和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菜市场。
3、每日不低于两次对市场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并据实登记消毒时间、消毒物品、消毒方法及消毒人员,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
对扶手、门把手、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场所及部位要进行经常性消毒(不得少于5次),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
4、要时刻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不得出台和占道经营。
5、要确保空气流通,加大通风换气频次。
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要在入口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
6、全面禁止活禽市场交易,要求经营者严禁活禽交易和宰杀,严禁贩卖野生动物。
7、菜市场只设一个人员和货物出入口,并且要在入口处设置检查点,配备体温检测仪,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检查、控制人流数量,对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大于等于37.3℃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8、对于空间密闭、通风功能差、不具备消毒杀菌条件、没有设置检查站点等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菜市场一律暂停营业。
(二)生活必需品保供措施
1.菜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要积极拓宽进货渠道,推进线上线下融合,稳定货源,确保各类农产品不脱销、不断档,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
2.不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
若出现各类农产品供应紧张、货源不足、物流渠道不畅或采购价格异常波动现象,应及时上报商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
五、保障机制
1、按照“属地管理+部门主管+单位协同+分级包保”的工作原则,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由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配合,分级包保,联防联控,共同推进。
2、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防控及保供工作包保联系机制》及《菜市场包保工作联系表》,对大型菜市场进行责任分工,落实到局领导、责任人员,实现“一对一”、“点对点”包保联系,随时掌握大型菜市场疫情防控动态及市场供应情况。
3、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督查情况表》,各督查责任人每日对大型菜市场进行督查,填写督查情况表,报送市商务局业务科室汇总,做到每日一检查,每日一汇总,每日一上报。
5、商务部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消除,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不留隐患,堵塞风险。
6、区商务局将不定期联合区直相关部门对各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进行督查,对违反上述规定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菜市场,立即依法依规进行停业整顿,对造成不利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相关单位,移交纪检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蔬菜批发市场保供应急预案3
一、适用范围
(一)批发市场、菜市场和商超卖场等(以下简称"有关市场")。
二、落实责任
(二)有关市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根据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各区政府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辖区内有关市场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商务部门加强行业指导,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三、场所管理
(三)有关市场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交易场所风险排查和环境卫生整治,按照有关卫生规定,建立定期消毒清洗制度。
每周至少1次对交易场所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清洗和消毒,对操作台面、垃圾桶、下水道、卫生间、通道、客货梯、运输车辆、肉类及水产等区域和部位实施重点消杀,及时清运市场垃圾,清除卫生死角。
市场内办公区及交易区要保持通风换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
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通风设备以加强空气流动。
(四)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有关市场交易场所和生鲜商品等的主动监测。
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落实相应控制处置措施。
四、人员管理
(五)有关市场应加强对市场管理者、市场经营者、进场交易者、运输车辆司机等重点人群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人员登记、体温测量、口罩佩戴等措施,并提醒消费者佩戴口罩,引导人员保持合理安全距离。
(六)有关市场要严防疫情输入,按照要求做好场内市场管理者、市场经营者等工作人员的全面排查追溯,一旦发现5月30日(含5月30日)以来来自或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立即报告所在区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中心,并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健康观察等措施。
(七)有关市场要加强进场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或14天内曾去过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工作人员,落实为期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进行核酸检测;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或14天内曾去过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的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实施为期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进行核酸检测。
(八)有关市场应加强日常巡查,对口罩佩戴、日常体温进行检查抽查。
督促场内管理和经营人员勤洗手、勤换口罩,确保防护效果。
发现有发热(37.3℃以上)、咳嗽等症状的,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尽快安排到定点医院就医,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立即启动应对预案予以妥善处理。
(九)有关市场在防疫期间要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保持室内聚集场所空气流通,有食堂的市场加强人员用餐管理,做好食堂餐具清洁消毒。
(十)鼓励有关市场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相关管理和经营人员,向所在区申请进行核酸检测,各区要积极予以支持。
五、食品安全管理
(十一)海关等部门加大对进口食品,尤其是肉类、水产品、果蔬等冷鲜进口食品抽样检验检疫力度,查验相关的进口凭证。
(十二)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责任。
督促生鲜、冷冻水产品和畜禽肉类及其制品为主要经营品种的食品经营单位严格查验采购的水产品、畜禽肉及其制品的合格证明、交易凭证等票证和相关台账记录。
禁止采购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禁止在食品经营场所内饲养和宰杀活畜禽等动物。
六、应急管理
(十三)有关市场主体应制定疫情防控和市场保供应急预案,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工作职责。
疫情防控要根据防控态势采取不同响应措施,落实场所管理、人员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发现疑似症状人员时能及时送院诊治。
市场保供要提前做好货源组织方案和临时交易场地方案,确保市场供应。
蔬菜批发市场保供应急预案4
为扎实做好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并有效保障好市场供应,为市民群众提供安全、规范的购物环境,根据省应急指挥部第12号令及区政府工作部署,制定全市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大产销对接,保障市场供应,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一定封闭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一定规模、设施并提供服务,有多个商品经营者入场设点,从事蔬菜、瓜果、水产品、粮油、豆制品、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销售(以零售为主)的菜市场(农贸市场)。
三、工作职责
1.区商务局:牵头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确保全区生活必需品货源充足,市场供应平稳,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生活需要。
2.区市场监管局:维护疫情期间各超市市场稳定,依法打击菜市场假冒伪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
3.区卫健委:指导各超市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一旦发现体温异常的顾客或超市员工,立即进行诊疗处理。
四、工作措施
(一)疫情防控措施
1、缩短营业时间,严格控制进出人流数量,不得超过1人/平米,避免人员集聚引发交叉感染。
2、菜市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和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菜市场。
3、每日不低于两次对市场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并据实登记消毒时间、消毒物品、消毒方法及消毒人员,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对扶手、门把手、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场所及部位要进行经常性消毒(不得少于5次),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
4、要时刻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不得出台和占道经营。
5、要确保空气流通,加大通风换气频次。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要在入口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
6、全面禁止活禽市场交易,要求经营者严禁活禽交易和宰杀,严禁贩卖野生动物。
7、菜市场只设一个人员和货物出入口,并且要在入口处设置检查点,配备体温检测仪,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检查、控制人流数量,对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大于等于37.3℃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8、对于空间密闭、通风功能差、不具备消毒杀菌条件、没有设置检查站点等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菜市场一律暂停营业。
(二)生活必需品保供措施
1.菜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要积极拓宽进货渠道,推进线上线下融合,稳定货源,确保各类农产品不脱销、不断档,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
2.不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若出现各类农产品供应紧张、货源不足、物流渠道不畅或采购价格异常波动现象,应及时上报商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
五、保障机制
1、按照“属地管理+部门主管+单位协同+分级包保”的工作原则,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由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配合,分级包保,联防联控,共同推进。
2、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防控及保供工作包保联系机制》及《菜市场包保工作联系表》,对大型菜市场进行责任分工,落实到局领导、责任人员,实现“一对一”、“点对点”包保联系,随时掌握大型菜市场疫情防控动态及市场供应情况。
3、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督查情况表》,各督查责任人每日对大型菜市场进行督查,填写督查情况表,报送市商务局业务科室汇总,做到每日一检查,每日一汇总,每日一上报。
5、商务部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消除,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不留隐患,堵塞风险。
6、区商务局将不定期联合区直相关部门对各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进行督查,对违反上述规定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菜市场,立即依
法依规进行停业整顿,对造成不利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相关单位,移交纪检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蔬菜批发市场保供应急预案5
为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制定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2月31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0年12月31日印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贸市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为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相关措施,有序地开展县农贸市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漫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危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为做好县城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县城区农贸市场防控工作包联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包片、市场监管所长包区、工作人员蹲点”工作机制,对县城区农贸市场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照农贸市场分成六个小组,各小组要加大农贸市场专项治理力度,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分组情况如下:
二、工作内容
(一)严格落实对进入农贸市场人员的管控措施
1.对进入农贸市场的经营者,业主和管理人员开展每日健康监测和体温测量等工作,并做好记录。
2.每天督促农贸市场业主开展全面消毒和做好记录。
3.在各市场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要求所有的经营者和消费者必须测量体温,体温正常者需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市场。对体温超过37.3的进入人员,进行防控与巡查劝导工作,并按照程序上报社区。
(二)做好市场环境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市场保洁员每天打扫冲洗市场,全天候保洁。每天开展全面消毒,不留死角,并做好记录。市场垃圾要及时清运,清除卫生死角。
(三)加强值守,正确引导各农贸市场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制度,坚持每天早上7点钟到位,市场关闭才能离开市场,保持监管的常态,维护好市场的经营秩序。同时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疫情要第一时间上报,迅速开展应急处置,防止疫情扩散。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宣传普及科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和流感等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的知识和防病能力。指导经营户做好自身防护。
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积极主动地进行引导,维护社会稳定。值守人员无故、不请假、临时脱岗不报告的,发现一次聘请人员扣除80元每天的报酬,我局值守人员发现一次扣除100元的待遇,并在单位内部通报批评;农贸市场管理方值守人员发现一次,将相关情况通报到农贸市场管理方公司,由管理公司执行相关规定扣除相应报酬。
蔬菜批发市场保供应急预案6
为迅速贯彻落实“要统筹推进市场保供和疫情防控,保持物流畅通,及时配送供应生活必需品”的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关于保障百姓生活必需品的决策部署,为做好疫情管控升级期间全市居民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关于“要始终坚持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精准、动态清零,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工作组意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全力以赴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生活物资供应,切实保障紧急状态下全市居民生活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领导、精准施策;坚持部门联动、协作配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三、工作目标
以“尽早实现社会面清零,尽早恢复生产和生活”为目标,在疫情防控进入攻坚阶段,做好居民基本生活物资的保障供应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生活必需品供给保障
1.加强货源组织。全力加强与蔬菜主产区的货源对接,保证外地蔬菜进得来、调的快,稳定生活必需品货源。针对XX亚粮油蔬菜批发市场被关闭问题,我们将启动应急预案,发挥海吉星作为连锁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国有企业的优势,协调海吉星在国内的其它地区市场,组织货源驰援XX。及时协调省际、市际因疫情管控带来的生活必需品运输不畅问题,对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发放通行证,确保快速便利通行。
2.优化物资配送。按照“管住该管的人,不能封住不该封的人”的要求,抓紧把保供企业的人员和车辆解放出来。各城区、开发区疫情指挥部要对商务系统发放给保供企业员工的通行证件给予认可并放行,与社区(村)管控专班沟通,将此要求及时传达到各街道、社区,街道、社区执行,政令要步调一致、口径一致,不能各自为政、标准不一,确保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保供企业员工等能够上岗工作。在配送力量不足的情况下,统筹动员省、市、区三级广大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员、退役军人等作为志愿者支援保供商超企业以及街道社区,提升保供企业分拣及配送效率,保障生活必需品配送及时、到位。
3.建立应急投放机制。充分发挥现有大型商超、物流企业的物流配送主力军作用,必要时征用物流配送企业、城市公交、电商平台等企业物流配送车辆,帮助商超配送生活物资保证配送力量充足,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全市百姓生活需求。在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投放机制,市级部门将标准箱配送至X个区级物资转运站,再由属地将标准箱投放至XX个社区物资投放点,最后由街道、社区组织居民有序领取或送货到家门口。在这一机制中,仍然保留京东、美团等部分电商企业销售和配送能力,以尽量满足部分居民确实必要的个体性需求。
4.组织集中。当前保供企业人员上岗率不足平时的五分之一,但是订单量激增到平时的20-30倍以上,配送力量已经无法应对居民大量的个性化散单及非生活必需品物资。社区(村)管控专班应组织社区或小区物业,以小区为单位进行集体团购,社区统计收集居民需求清单,专人与商超企业对接,商超企业可分拣蔬菜、日用品、调料、粮油等套餐包,批量配送到小区,社区人员组织小区集中,节约配送资源。
5.组建末端配送队伍。各社区(小区)要为物资终端配送提供便利条件,社区工作者、“三长”、社区志愿者要踊跃担当“采购员”、"配送员”,打通生活物资终端配送“最后一百米"。对于封控小区,社区要有组织地拢清居民需求,主动与就近商超衔接;对于管控小区,社区要组织各小区分时、分楼栋、分单元有序组织居民错时购物(取物);对辖区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空巢老人、卧床患者等特殊困难XX,社区或物业工作人员要及时收集汇总购物需求,统代为下单,并安排好派送,保证所有居民需求供给;对困难XX,属地疫情指挥部可派发蔬菜、粮油等紧急生活必需品,保障困难XX生活需求。
(二)强化水、电、气、热供应保障
1.科学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加强负荷预测和监视,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地区电网保持全结线、全保护运行。细化直调电厂管理,结合网架结构、负荷变化等实际情况,滚动修订完善事故预案。开展涉疫重点部位相关输变配设备保护,低频低压减载、解列装置定值校核,“两个序位表"修订,强化设备预防性管理。增加重要变电站、输配电线路特巡频次,全面、准确掌握防疫重要用户信息,针对定点医院、方舱医院、隔离点、核酸检测机构等重点场所所涉输电线路,进一步完善“一线一案”专项措施。
2.全力保障涉疫重点部位。对防疫指挥机关、方舱医院(隔离点)、隔离场所、核酸检测点等涉疫重点部位实行分类管理,并结合涉疫重点部位实际,实施“一户一案一策”保供措施。以涉疫重点部位为圆心,以3公里为半径,力争""全天候"常备力量随时可靠投入现场;强化与各级防疫指挥部联动,动态掌握防疫新增需求,对新增需求开办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
3.全力服务重点企业和人员。全力保障“水热油气"、持续营业的生鲜超市、封闭的大专院校、敬老院等民生重点领域用户用电安全。开展逐一与社区物业对接,推动线上线下服务全面升级。疫情防控期间,应用“网上国网”App、"吉事办"微信小程序、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渠道,满足水、电、气费交纳、账单查询、票据下载、故障报修等各类业务需求,确保客户足不出户、居家办理业务;推进封控区“跟踪保底”服务,建立网格化客户
蔬菜批发市场保供应急预案7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保涉疫地区粮油和“菜篮子”等重要农副产品保供稳价措施的通知》、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关于支持涉疫地区“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的通知》要求,疫情期间,为做好我市蔬菜保障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棚菜生产补贴实施方案。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2022年2月18至2月28日之间利用日光温室和大棚等棚膜设施进行蔬菜生产的实际生产者。在此期间进行生产的且在田苗期生长正常的棚室,建筑结构完整、保温设施完整,完全用于蔬菜生产,具备冬季生产条件,能够满足当前蔬菜生产。叶菜类蔬菜以生产现状符合栽培要求的正常株距、行距、密度、生长期、上市量等条件为补贴标准,防止套取补贴的现象发生。茄果类蔬菜以结出果实已经上市或即将上市等条件为补贴标准。
二、补贴金额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这次补贴资金额度是200万元,对利用日光温室和大棚进行蔬菜生产的实际生产者补贴,每平方米棚菜补贴资金数额按全市实际生产棚室在田面积验收结束后核算。
三、补贴原则
(一)严格程序、按级负责。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政策宣传和补贴面积核准,通过采取生产主体申报、村屯核算统计、乡镇公示、县(市、区)验收、市里抽查复核验收的要求逐级落实责任。
(二)据实补贴、逐级备案。按照实际发生的生产面积据实补贴,只补贴一茬。各级严格按照各自承担职责将工作材料存档备案。存档具有佐证意义的电子数据材料。
(三)合力推动、强化问效。市、县、乡要密切配合、上下联动,科学合理安排蔬菜生产,切实将资金用好,用出成效。对验收、审核中发现的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等问题,依法追加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实施办法
(一)生产主体申报。生产主体在2月28日前进行申报,由村委会统一安排人员拍摄申报主体和棚室室内蔬菜生产全景经纬水印照片,水印相机要求保留小数点后四位等信息采集。作为申报主体的基础材料于2月28日前上报村委会,信息采集错误和超过申报日期的不予补贴。
(二)实行公示制度。对蔬菜生产的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面积、补贴依据等信息要在村、屯张榜公示(不得少于7天)。统计公示结束后,于2022年3月7日前报乡镇政府。
(三)乡政府公示。乡镇政府将各村屯上报的核算统计表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3月10日将“两表(附表1-2)”、“一图”报县市农业农村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四)县级验收审核。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提出的验收申请,会同各乡镇组织实地核查验收,于3月25日前,完成验收任务。完成验收任务后,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联合形成验收报告文件,并将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四)市里复核确认。市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申请补贴面积进行抽查复核验收。
(六)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根据市农业农村局的审核意见安排各县(市、区)补贴资金,各县(市、区)财政局根据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乡镇的验收报告、县农业农村局的审核意见和市级财政局指标文件兑付补贴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级责任主体要切实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县(市、区)要结合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根据本级财政状况,统筹安排资金,与市级财政形成合力,扩大生产规模,努力增加市场供应。
(二)要科学安排。各县(市、区)要抓好该项工作的指导、跟踪、协调和调度,要制定实施方案,指导乡镇抓好补贴申报、面积核算等工作,及时组织项目核查验收。
(三)要严格核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落实“两表”、“一图”、“一报告”的基础材料备案制度,按照要求严格核报。
(四)要注重实效。各级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好申报、公示、验收的要求,确保在规定期内完成申报、公示以及验收等工作。要落实专款专用要求,按照“先验收后兑付”规定执行,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蔬菜批发市场保供应急预案8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场所"十严格"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1〕49号)要求,推动全市农贸市场(含批发市场、交易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店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规范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店经营管理行为,严防严控疫情传播扩大,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护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落实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主体责任;坚持依法防控、科学规范、社会共治。
三、工作任务
一是有台账。要建立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台账,催促农贸市场开办方、商场超市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建立4本台账,即疫情防控期间市场、市场超市、餐饮工作人员体温测试记录登记表,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场内经营个体户、企业、摊贩体温测试记录登记表,进入市场、商场超市消费者(群众)体温异样记录登记表,经营场所消毒记录登记表。
二是有防控指南。要将《XXX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1〕37)、《餐饮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防控服务指南(暂行)》《X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单位复工食品安全提示》、重点公共场所"十严格"海报等文件资料送达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留存、张贴,并催促落实到位。
三是有宣扬标语。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有条件的餐饮单位(如大餐饮店、学校食堂等)要在显著位置悬挂(播放)疫情防控标语,并利用电子显示屏、公示栏等播放(张贴)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店"十严格"等。
四是有二维码。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门店要在入口和出口的显著位置张贴"抗疫情二维码",并派专人全天候引导、监督出入人员实行扫码进出制度,否则不给进入。
五是有测温仪。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门店要在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使用体温检测设备或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进入人员进行全天候体温检测。
六是有体温记录。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从业者一律规范佩戴口罩,经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上岗、经营。要制作从业者体温记录登记本,并做好早、午体温记录。要制作消费者体温异样记录本,落实专人对消费者进行体温监测,若发觉有发热、咳嗽等症状,马上按规定报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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