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

时间:2023-06-25 22:10:39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精选15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通常需要预先编制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你知道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精选1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精选15篇)

  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1

  为及时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确保商品供应稳定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特制定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相结合,建立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制度,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市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稳定市场,稳定物价,促进社会的安定和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由县商务粮食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市场体系建设股、流通业发展股、市场运行及消费促进股、办公室等有关股室及商务综合执法队相关负责人组成县商务粮食局生活必需品供应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场运行科,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三、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告制度

  (一)认真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工作。对生活必需品的购进、销售、库存、价格等情况实行定期监测报告制度,制定科学的市场运行综合评价标准和预警标准。根据监测信息和评价标准进行分析预测,对整个市场运行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价,达到预警标准时及时发出预警信号,作为各级领导进行决策、采取措施的科学依据。

  (二)对生活必需品实施监控,及时了解重点企业的商品购进、销售、库存等信息。研究制定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有效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应急状态

  (一)一级状态(特急状态):指紧急状态持续10天以上,生活必需品价格持续上涨100%以上,全县生活必需品供应极度紧张,市民恐慌,抢购现象严重,大部分地区出现生活必需品脱销。

  (二)二级状态(紧急状态):指紧张状态持续10天,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50%,全县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市民抢购生活必需品并出现恐慌,部分区域出现生活必需品供应脱销。

  (三)三级状态(紧张状态):指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较为紧张,市场价格在一个月内持续上涨30%,市民争购生活必需品,个别地区出现生活必需品抢购现象。

  五、建立完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联系和储备制度

  为应对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波动,建立县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建立联系和储备制度。

  (一)确定华联悦鲜恵、新百华誉集团、亚坤实业、联华超市等数家县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应急保供骨干企业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变化,认真做好储备商品的'收购管理、调拨运输和市场供应,确保生活必需品储得进、调得动、用得上,发挥保供主渠道作用。

  (二)各骨干保供企业要积极拓宽供货渠道,增加储备居民生活必需品库存,建立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出现紧急突发情况,能有效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避免出现商品短缺造成抢购等现象。

  六、应急准备

  (一)建立市场监测信息系统。在重点流通企业、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重点农贸市场设立生活必需品供应监测点,进行日常监控。供应平稳时期,实行月报制度。在应急状态时,启动专报制度。

  (二)定期进行生活必需品的供求动态分析,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三)结合应急要求,落实应急条件下生活必需品运输销售,并编制供应网点分布图,设立应急生活必需品投放点,确保市场供应。

  七、应急响应

  (一)在应急状态下,按照规定的信息报送时间,及时收集、汇总、报告有关情况,并与县级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深入市场调查,及时分析、综合情况,并向县政府报告。

  (二)根据市场应急状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和提出应急措施。

  八、应急措施

  (一)当出现三级状态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启动应急专报制度。加强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状态的监测,预测市场趋势,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2、增加供应量。启动定点应急加工和运输供应网络,及时组织调配商品货源,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二)当出现二级状态时,除采取三级状态所述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调动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重点联系企业。按照二级动用的原则,动用县级生活必需品储备。同时做好向市商务局申请动用市级和国家储备商品的准备。

  2、建议实施价格干预。会同县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提出价格干预措施,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当出现一级状态时,除采取二、三级状态所述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动用国家储备商品。向县政府紧急报告,提请市商务局批准动用国家储备商品。

  2、实行市场干预。报请县政府批准,实行市场临时管制。报经县政府批准停止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交易,并征购社会商品货源,统一分配供应。

  九、相关保证工作

  (一)确保生活必需品的运输畅通。生活必需品供应领导小组负责协调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对运输生活必需品的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通行及停靠方便开辟绿色通道,确保通行及停靠方便。

  (二)依法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和质量卫生安全。县商务粮食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县发改委等部门,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不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正常的市场秩序。

  (三)做好舆论宣传工作,稳定人心。对造谣、蛊惑人心者,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依法打击。

  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2

  为了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及县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好全县商务流通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为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和制定依据

  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应当贯彻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分工合作、科学监测、及时反应和处置得力的基本原则。

  本预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和商务部、省商务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商务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而制定的。

  二、组织领导、部门分工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为加强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分工负责、配合协调的工作机制。成立了县商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永宁任组长,招商服务中心主任刘小如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有:郑晓宁副局长、王志强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郑晓宁(兼任)承担。职责主要是收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信息,分析、预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发展态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协调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储备和销售。  

  三、市场异常波动的监测报告及确认

  为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市场异常波动,对生活必需品市场进行监测并实行信息报送制度。

  (一)监测的主体、内容和对象

  监测主体:县商务局负责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监测对象:生产和经营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鸡蛋、方便面、火腿肠、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的重点生产企业、商场、超市和蔬菜批发市场。

  监测内容:生活必需品的需求、供给、销售和价格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收集、汇总、分析监测信息,并准确及时提出预警建议。

  (二)监测报告制度

  县商务局和列入全县市场异常波动监测预警范围的'监测对象,须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报送有关数据及市场情况。监测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县商务局和生活必需品监测企业原则上坚持日监测、周报告制度,必要时实行日监测、日报告制度。

  四、多措并举,做好市场供应工作

  (一)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启动了市场运行监测应急机制,摸清市场储备底数,全面及时掌握市场销售和库存变动情况,全力以赴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和保供工作。

  (二)指导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每日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做好市场设卡防护工作,每日专人负责登记,测量体温,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戴口罩上岗。

  (三)确定盂县主要骨干企业2家:盂县西关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盂县秀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应急网点4个:山西凯通优鲜商贸有限公司(凯通店、凯悦城店、优鲜店)、山西鑫帝商贸有限公司、盂县田森超市广场店、盂县佳元亨泰商贸有限公司(斑马鲜生)等企业为重点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企业,骨干企业和应急网点要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力度,确保生活必需品物资调得动、运得出、用得上,全力保障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四)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不得进行活禽、鱼类等的现场宰杀销售,全面禁止人工养殖场所野生动物转运贩卖,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买卖。

  (五)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帮助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密切产销对接,拓宽货源渠道,加大粮油、肉类、蔬菜、鸡蛋、方便面、火腿肠、瓶装水等商品市场供应。同时,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预防恐慌性抢购行为的发生。

  五、加强监管,全面做好疫情防控

  我局实行包保制,加强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

  (一)认真贯彻落实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和精神,全面加强农贸市场卫生整治。

  (二)农贸市场开门营业前要进行内外大清扫,大整理。

  (三)严格要求市场所有人员做好自我防护。所有管理人员、柜台营业人员要佩戴口罩上岗;有发热咳嗽等相应症状的员工要休息或就医。

  (四)张贴告示,告诫有发热及咳嗽症状的人不要进入农贸市场;不要带宠物进场。

  (五)张贴告示,建议市民理性消费,不要囤积,建议市民戴口罩进市场,建议市民错峰买菜,避开人流高峰;注意并确保市场秩序。

  (六)所有运货车辆都要按要求进行定期消毒。

  (七)动员并组织商户积极备货,满足供应,合法经营,诚信经营。保障补货及时、正常供应和价格稳定,杜绝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

  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3

  按照省粮食局《关于认真做好当前粮食收购和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市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经营者收购资格和粮食最高最低库存量核查核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xx年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县粮食收购市场管理,维护正常的粮食收购秩序,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xx年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与对象

  20xx年11月24日—11月29日(星期六、星期天不休息),在全县开展20xx年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对象为全县所有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各类粮食收购主体。

  二、检查组织机构

  成立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彭良刚任组长,副局长、执法大队大队长王涛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主要负责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问题整改、资料收集和总结报送。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是检查粮食经营者的收购资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各类粮食收购主体的粮食收购资格开展一次全面核查,对未取得收购资格而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要坚决禁止,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对已取得收购资格但不再符合条件或不履行规定义务的,要视其情节暂停或取消其收购资格。

  二是检查跨地区从事粮食收购的备案情况。对跨地区从事粮食直接收购或委托收购,未在我局备案或未按规定报告收购数量的经营者,要停止其粮食收购活动,并视其情节暂停取消其收购资格。

  三是检查履行最高库存量义务情况。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具体标准的通知>》规定,对从事稻谷收购、加工和销售的经营者要逐户核定企业商品粮最高库存量,并定期进行检查,对开展代收代储业务的必须签订正式合同,并纳入委托企业的'经营和库存的统计,对违反最高库存量规定的,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条例》规定予以处罚。

  四是检查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对纳入统计范围的各类粮食经营者执行粮食统计制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重点企业要进行经常性抽查,凡未建立粮食经营台帐或经营台帐保留时间不足3年,未按规定报送粮食经营台账及有关情况的,将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五是检查落实临时收储政策情况。重点执法检查委托收储库点是否具有粮食收购资格,执行质价政策是否规范,政策性粮食审核验收是否严格等情况,对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虚报进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严厉查处。

  六是检查成品粮油库存情况。加强对成品粮油(小包装)库存不定期的执法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成品粮油(小包装)库存数量先轮入后轮出的轮换原则,确保成品粮油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

  四、检查方法

  (一)以执法大队为主,临时抽派其它股室人员组成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对全县粮食产粮片区进行集中检查,对无证无照违法从事粮食收购的要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办理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的要核定最高最低库存量,签订承诺书。并要求建立收购台账,每月定期向县粮食局报送相关数据、报表,以便备查。

  (二)对边远及个体粮食收购户不多的乡镇,执法大队电话通知,集中到粮食局开会,学习粮食法律法规,对每一位个体收购户核定最高最低库存量,并由个体收购户签订承诺书。

  (三)通知粮食收购企业集中到粮食局签订最高最低粮食库存量,学习粮食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规范经营。

  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4

  一、明确保障粮食安全责任

  (一)强化区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保障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粮食生产、储备和流通能力。具体责任:严守耕地红线,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抓好粮食收购,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完善储备粮管理制度,落实粮食储备和粮食风险基金规模,确保储备粮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良好、调用高效;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加强粮食流通能力建设;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完善区域粮食市场调控机制,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引导城乡居民健康消费。(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农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分局、环保局、统计局、水务局、科技局、编办、农发行、各乡镇政府)

  (二)强化有关部门职责。加强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独立开展工作,确保粮食行政管理职能不削弱、工作力度不减弱。加强粮食生产指导、重大技术推广、环境监测治理、统计信息服务、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投入品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力量。区财政负责及时足额安排粮食风险基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共同落实和完成粮食安全各项任务。(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农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分局、环保局、统计局、水务局、科技局、编办、农发行、各乡镇政府)

  二、提高粮食生产综合能力

  (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切实提高耕地基础地力和产出能力,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机制,做好耕地保护政策和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检查。(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农牧局、各乡镇政府)

  (二)提升种粮科技水平。将提高粮食单产作为主攻方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粮食生产科技创新与推广运用,努力提高科技对粮食生产的贡献率。(责任单位:区农牧局、科技局、各乡镇政府)

  (三)加快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大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实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按期完成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通过项目实施,建成一批灌溉水源稳定、田间设施完善、规模化、集中连片的高产稳产粮田。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土地利用率,充分挖掘粮食增产潜力,增加粮食产量。(责任单位:区农牧局、统计局、国土分局、水务局、发改局、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四)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一是合理设立粮食收购网点,优化收购服务,方便农民售粮。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主导作用,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粮食收购。二是区农发行等金融机构要落实收购资金,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企业自主收购粮食的支持力度。三是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提高财政对粮食生产和流通的扶持力度,培育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及社会化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农牧局、发改局、农发行、各乡镇政府)

  三、强化地方储备粮管理

  (一)完善储备粮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储备粮布局和品种结构,落实储备粮费用、利息补贴资金,建立储备粮保管、轮换费用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轮换管理和库存监管制度,大力提高科学保粮水平。加强储备粮规范化管理,创新地方粮食储备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地方粮食储备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

  (二)加快现代化粮食储备库建设。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与本级粮食收储规模和保障供应要求相匹配的仓储物流体系。加快“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进度,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

  四、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治理

  加强源头治理,防治耕地土壤污染,划定粮食生产禁止区。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体系,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及质量检测机构建设,保障执法装备及检验监测业务经费。严格实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提高粮食质量安全检查检验检测能力和超标粮食处置能力,做好库存粮油质量监管,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农牧局、发改局、国土分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政府)

  五、完善粮食调控和监督体系

  加强粮油供应网络建设,保障粮食市场供应,促进政策性粮食联网交易,完善粮食应急预案,保障粮食应急供应、加工网点及配套系统建设,落实成品粮油储备。完善区域粮食市场调控机制,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确保粮食市场基本稳定。加强粮情检测预警,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保障粮食市场监测,及时发布粮食市场信息。培育发展新型粮食市场主体,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粮食经济,培育主食产业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

  六、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定期考核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并将情况予以通报,对成绩突出的地区或单位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国土分局、农牧局、统计局、水务局、财政局、环保局)

  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5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调控、消除因新冠疫情等突发事件带来的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状况,确保有效供应,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求,根据钱塘区市场供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地域:钱塘区范围。

  (二)适用背景:局部或大部分地区突发疫情造成的菜、肉、粮等主要生活必需品供不应求、价格异常波动、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保障供应。

  (三)生活必需品种类:分粮、油、肉、菜、蛋等基本食材,饼干、方便面等即食食品,水饺等冷冻食品及生活用纸等四大类15个品种(猪肉、蔬菜、禽蛋、粮、食用油、奶制品、冷冻食品、方便面、火腿肠、矿泉水、生活用纸、食盐、水果、饼干、大豆)。

  二、工作原则

  (一)服从指挥,统一调度。当突发疫情导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出现异常波动时,各部门和相关企业必须服从区政府和区保供专班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专班成员充分发挥指导、协调、调配作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整体合力。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加强生活必需品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必要的政府储备,整合应急处置资源,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调控手段,稳定市场供应。

  (四)分级反应,科学处置。建立健全四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了解、掌握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情况,正确判断事件发展趋势,采取果断措施,积极高效地开展工作。

  (五)政府主导,市区联动。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坚持政府调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坚持市级统筹与属地负责相结合的方式。

  (六)数字赋能,实效运作。整合线上订购、线下配送零售保供企业平台,发挥数字资源优势,探索应急保供综合网络平台,确保线上、线下应急保供链路畅通。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领导机构

  以钱塘区保供专班为主要领导机构(以下简称专班),由区政府业务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发展改革局局长、区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委宣传部、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政法委(司法局)、区社会发展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办公室等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区商务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钱塘区保供专班,接受市保供专班指挥,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应急保供工作,与上级应急组织体系建立工作联系与信息共享机制。

  1. 保供专班职责

  (1)确定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重点完成应急保供队伍体系、生产体系、储存体系、交通体系、监管体系、白名单体系等六大体系建设。

  (2)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决定启动或终止本预案,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对措施进行决策,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4)决定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新闻发布的有关事宜。

  (5)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6)研究落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生活必需品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2. 办公室职责

  (1)接到应急响应指令后,负责向专班汇报生活必需品市场波动和商品的货源组织、库存及供应情况。

  (2)对生活必需品重点生产经营企业的货源、销售、库存、价格情况进行监测。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解决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中出现的问题。

  (4)督查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应急预案执行情况。

  (5)应急预案启动后,办公室应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并设立热线电话,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畅通传递。

  3. 成员职责

  (1)区商务局:牵头做好保供专班的统筹工作;协助抓好专班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应急监测网点,保证应急期间商品库存、供应情况的信息采集上报;做好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品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监测;指导有关生活必需品电商平台采购;指导重点生活必需品的补货补柜;牵头组织生活必需品应急保障供应具体商品的采购、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适时启动并组织联保联供机制。

  (2)区委办公室(数字化改革专班):对接市级层面,做好全区云网等基础资源及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数据、组件等能力支撑。配合建设生活必需品数字保供平台;配合市级研发、推行封闭区域线上供求信息通联渠道;

  (3)区发展改革局:负责保障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部门间综合协调工作,开展价格监测预警,必要时建议采取价格临时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并组织实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4)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媒体,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口径,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组织好新闻发布、宣传报道、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工作。

  (5)区经信局:联系方便食品及饮用水生产企业,确保生产不中断,本地供应不受影响。

  (6)区公安分局:牵头生活必需品交通通行保障,负责保障市内外运输通畅;依法打击查处散布谣言、哄抢物资等违法行为,协调处置有关群体性的事件。根据保供专班名单,储备电子通行证,并对照响应等级激活。

  (7)区政法委(司法局):提供红黄码申诉操作手册,协调解决保供人员健康码问题。

  (8)区社会发展局:收集封闭区域社会救助家庭基本生活需求信息。协助做好封控社区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指导相关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卫生防疫工作;联系协调跨地区保供的疫情防控事宜。

  (9)区应急管理局:管理、分配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下拨的应急生活必需品并监督使用。

  (10)区财政局:按规定做好应由区本级承担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所需资金的保障。

  (11)区住建局:牵头指导小区物业做好封控小区生活必需品与小区居民之间最后一站的运送,做好封控小区临时无接触生活物资自提点的建设、管理与维护。

  (12)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生活必需品区内外交通运输保障。建立生活必需品运输蓝色通道,确保突发事件情形下应急商品运输时的道路畅通。

  (13)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叶菜类等蔬菜、生猪等主要农产品的应急生产,动员基地农产品及时应急投放市场;参与协调上述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14)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对商场、超市、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冷链食品、进口水果的物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对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查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严厉打击生活物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违法行为。

  (15)各街道办事处: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开展生活必需品供应相关工作,重点解决生活物资供应送进小区事宜。

  4.体系建设目标及责任单位

  (1)应急保供队伍体系:建立健全两支队伍,一支涵盖批发、零售、配送的基本保供队伍,另一支覆盖区级骨干销售网点的联保联供队伍。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

  (2)应急保供生产体系:能够满足极端特殊情况下,杭州本地种植、养殖基地正常生产、采收、装载任务。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3)应急保供储存体系:着眼疫情防控、雨雪冰冻、台风等各类紧急情况多种极端状态叠加下,按七天以上供应量,建设相应的生活必需品储存体系。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

  (4)应急保供交通体系:确定应急保供指挥车辆、生产及物流车辆,储备急保供电子通行证,根据应急响应指令,启动/中止应急通行制度。由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

  (5)应急保供监管体系:全方位监管应急保供物防及食品安全;维护应急物资供应市场秩序。由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6)应急保供白名单体系:确定应急指挥、生产、销售、配送人员名单,确保应急保供行业企业各岗位正常运转,确保跨区供应司乘人员、配送骑手健康码正常。由社会发展局牵头负责。

  四、事件分级及处置

  根据《杭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对照相应应急响应级别,按疫情发性的`不同程度、商品特性和市场供应波动程度,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分4个级别响应,依次对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根据区政府或疫情防控办指令,分别触发不同应对级别。

  (一)一般情况(Ⅳ级)响应:区政府或区疫情防控办认定的应当采取紧急应对疫情况。启动蓝色预警。保供专班成员待岗待命,保持联系畅通。保供企业调整储备,加大库存。其他生活物资视情增加库存。

  (二)较大情况(Ⅲ级)响应:一周内在1个街道发生疫情,启动黄色预警。保供企业按原有保供区域进行点对点物资配送。启动区域白名单及应急车辆通行机制,确保保供车辆及人员在规定区域和路线正常行动不受影响。

  (三)重大情况(Ⅱ级)响应:疫情波及2个街道,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启动橙色预警。在Ⅲ级响应基础上,实行专班化运作。启动保供联盟机制,市内跨区联动,联华、永辉、华润、物美等大型保供企业根据指令,按生活必需品种类表内容,以每户3天1份或7天1份进行配送供应。

  (四)特别重大情况(Ⅰ级)响应:疫情发生并有扩散趋势,严重危及我区公共卫生安全,启动红色预警。在Ⅱ级响应基础上,专班成员集中办公。申请杭州市联保联供机制支援。

  五、预警研判

  (一)信息监测

  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监测市场供应,分析保供形势,汇总供求、生产、调动、配送等信息。各成员单位接到发生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信息后,应及时核实、了解情况,并向专班办公室通报。通报应急保供信息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时间、地点、范围和需求,已采取的措施、下一步的预判及建议等内容。

  (二)信息研判和报告

  专班办公室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对监测数据进行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及时指挥生产、加工、配送,必要时向区防控办和市商务局报告。

  (三)监测对象

  监测企业包括综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销售场所。监测区域包括突发疫情发生街道、社区及周边辐射地区。

  (四)监测指标

  监测生活必需品的库存量、进货量、配送量,批发和零售平均价格、价格上涨指数、供求变化指数等监测指标。

  (五)信息发布

  生活必需品保供新闻发布工作按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指挥协调

  (一)应急响应启动,专班领导小组组长应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检查任务落实情况。成员单位的领导和业务部门人员应出席会议,研究工作,受领任务。

  (二)情况紧急时,领导小组组长可按照本预案规定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行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职责。需要时,领导小组组长可亲自带领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指导、组织应急处置行动。

  (三)应急响应终止。疫情解除,市场供求平稳、价格稳定、秩序正常,根据区政府或区疫情防控办指令,由保供专班发出终止应急响应决定,并由专班办公室通知成员单位及保供企业。

  七、后期处置

  (一)总结。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保供完毕,由区商务局会同各职能部门及时对应急保障行动中的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汇报,报保供专班并通报有关单位。必要时,可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布。

  (二)补偿。各单位对应急保障过程中产生的经费予以结算,对应急保供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评估并给予合理补偿。对紧急情况为保障民生必须开支经费,纳入区疫情防控专项经费统筹解决。

  (三)奖惩。区应急保供专班要对处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因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完善。保供专班办公室对本预案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并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形势的发展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区政府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本辖区的应急保供工作。根据需要及时调集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保供,及时组织生产、供应和调度生活必需品各类物资,尤其是解决应急保供物资最后100米问题。与市疫情防控应急保供专班协作,满足封控区域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6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疫情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潍坊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青州市范围内因新冠疫情突发造成或可能造成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蛋品、奶制品、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关系突变,导致商品脱销供应不畅,影响社会稳定,需对突发情况立即处置的应对工作。

  二、保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商务局成立商务系统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及分管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副科级领导干部及各保供企业(商超)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秩序和市场运行科,负责日常工作。各镇街区分别成立应急保供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必需品的保障供应,市商务局做好联系包靠。市直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助执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直各相关部门,各镇街区)

  (二)明晰保供网格。城区确定12家商超作为重点保供企业,对应划分12个网格;全市13个镇街区确定54家重点商超作为保供单位,对应划分54个网格,确保城乡保供全覆盖。严格执行市场供应情况报告制度,加强趋势预测。对全市66家保供商超及6家生活必需品承储企业加强监管,确保储备物资数量充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镇街区)

  (三)明确保供流程。

  城区保供流程。城区各保供商超根据划分的网格区域,将保供任务细化到人、到物资、到车辆,做好保供演练。接到指挥部保供指令后,立即启动保供程序,商务局包靠人员、街道联络员、商超联络员迅速联动,由街道联络员提供物资明细,保供商超分装消毒后,由商超工作人员装车配送至指定地点,街道联络员负责做好交接和结算。

  镇街区保供流程。镇街区联络员负责收集村(社区)生活必需品明细,对接网格内保供商超,保供商超分装消毒后,由商超工作人员装车配送至指定地点,街道联络员负责做好交接和结算。镇街区总联络员、商务局包靠人员做好协调。

  (四)强化隔离点保障。城区隔离点生活必需品的保障由城区对应网格内保供商超负责;镇街区隔离点生活必需品的保障由各镇街区辖区对应保供商超负责。

  (五)做好全市统筹和储备。因封控等原因超市停业或进货渠道受阻,按照“就近补位,全市调配统筹”的原则进行调剂和补充。城区网格内保供商超出现暂停营业时,由商务局包靠人员协调就近商超补位;镇街区网格保供商超出现暂停营业时,由镇街区总联络员负责协调就近商超补位。做好商超现有供货渠道与从我市采购两手准备。

  (六)启用市级储备。蔬菜由青州市南小王晟丰土地股份合作社、青州祥丰果蔬专业合作社、高柳镇九州农庄和何官镇天禄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组织车辆和人员供配;猪肉由青州市凯佳食品有限公司供配;牛羊肉由青州邦诺清真食品有限公司供配;米面油由市级粮油储备库供配。(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

  (七)规范市场秩序。对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缺斤短两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经营活动进行打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八)畅通绿色通道。部门联动,确保物资运送畅通。(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商务局)

  三、责任划分

  (一)城区保障

  城区生活必需品按照就近、便捷原则,划分12个网格。

  网格一:大润发超市。保供范围:范公亭路以北,309国道以南,益王府路以西,衡王府路以东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米面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库存量128.9吨,日销量6.7吨,进购渠道大润发济南总公司。配送车辆5吨厢货车2辆,配送人员5人;两轮电动车60辆,配送人员60人。(商超联系人公佩生、商务局李守富)

  网格二:佳乐家政法街店。保供范围:范公亭路以南,南环路以北,益王府路以西,衡王府路以东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米面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库存量60.5吨,日销量4.8吨,进购渠道潍坊中百集团。配送车辆5吨厢货车1辆,配送人员3人;美团电动车120辆,配送人员120人。(商超联系人陈鹏、商务局邓鞠)

  网格三:万隆超市平章府店。保供范围:范公亭路以北,益王府路以东,309国道以南,仙客来路以西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生活必需品库存量10.2吨,日销售量2.6吨,进购渠道青州市海军面粉厂、坡子面粉厂、凯佳食品有限公司、鲁花当地经销商等。配送车辆1.5吨厢货车1辆,5吨双排车2辆,配送人员10人。(商超联系人杨春明、商务局张志勇)

  网格四:福乐多超市。保供范围:范公亭路以南,南环路以北,益王府路以东,仙客来路以西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生活必需品库存13.9吨,日销量3.6吨,进购渠道潍坊总部配送。配送车辆5吨厢货车1辆,配送人员3人;两轮电动车10辆,配送人员10人。(商超联系人张彩云、商务局孙伟)

  网格五:金天地超市西环路店。保供范围:仰天山路以东,309国道以南,衡王府路以西,范公亭路以北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生活必需品库存12.3吨,日销量3.7吨,进购渠道本地生产企业,青州市海军面粉厂、坡子面粉厂、金锣青州经销商等。配送车辆5吨厢货4辆,配送人员12人;两轮电动车10辆,配送人员10人。(商超联系人付增华、商务局高伟)

  网格六:万隆超市百盛店。保供范围:仰天山路以东,309国道以南,衡王府路以西,范公亭路以北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生活必需品库存量6吨,日销量2.1吨,进购渠道青州市海军面粉厂、坡子面粉厂、凯佳食品有限公司、鲁花当地经销商等。配送车辆1.5吨厢货车1辆,5吨双排车1辆,配送人员5人。(商超联系人路文鹏、商务局王彦标)

  网格七:美佳乐超市飞牛店。保供范围:南环路以北,海岱路以东,仙客来路以西,范公亭路以南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生活必需品库存13.2吨,日销量3.7吨,进购渠道青州市海军面粉厂、坡子面粉厂、凯佳食品有限公司、鲁花当地经销商等。配送车辆1.5吨厢货车3辆,配送人员10人。(商超联系人南培成、商务局蒋德元)

  网格八:万隆超市开发区店。保供范围:309国道以北,十八里街以南,仙客来路以西,玲珑山路以东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生活必需品库存11.2吨,日销量3.2吨,进购渠道为青州市海军面粉厂、坡子面粉厂、凯佳食品有限公司、鲁花当地经销商等。配送车辆1.5吨厢货车1辆,5吨双排车1辆,配送人员5人。(商超联系人刘伟杰、商务局王传经)

  网格九:万隆超市王母宫店。保供范围:十八里街以北,玲珑山路以东,仙客来路以西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生活必需品库存6.5吨,日销量2.2吨,进购渠道青州市海军面粉厂、坡子面粉厂、凯佳食品有限公司、鲁花当地经销商等。配送车辆1.5吨厢货车1辆,5吨双排车1辆,配送人员5人。(商超联系人李彬、商务局李红伟)

  网格十:中百便利青都店。保供范围:尧王山路以南,凤凰山路以北,仰天山路以东,衡王府路以西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米面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库存量4.5吨,日销量1.2吨,进购渠道潍坊中百集团。配送车辆5吨厢货车1辆,配送人员3人;两轮电动车120辆,配送人员120人。(商超联系人张雪萍、商务局高辉)

  网格十一:中百便利云门山花园店。保供范围:南环路以北,凤凰山路以南,仰天山路以东,海岱路以西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米面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库存量10吨,日销量1.5吨,进购渠道潍坊中百集团。配送车辆5吨厢货车1辆,配送人员3人;两轮电动车120辆,配送人员120人。(商超联系人杨文凯、商务局程希群)

  网格十二:佳乐家中都店。保供范围:云门山路以西,衡王府路以东,范公亭路以北,309国道以南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米面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库存量38.6吨,日销量5.6吨,进购渠道潍坊中百集团。配送车辆5吨厢货车1辆,配送人员3人;两轮电动车120辆,配送人员120人。(商超联系人高巍、商务局李爱花)

  (二)镇街区(城区以外)保障

  各镇街区生活必需品的保障原则上由网格内商超供应,由镇街区总联络员和社区联络员协调,市商务局人员分镇街区包靠;也可由镇街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采购,供给不足时由市商务局进行协调。

  王府街道:保供商超青州市张玉英超市、成军粮油店、和信超市,配送人员12人,配送车辆12辆,9个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陆佳雨、商务局王传经)

  益都街道:保供商超千家福超市、百隆超市、万客来超市、任七万隆超市、宅客优生活超市,配送人员10人,配送车辆10辆,12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赵世鹏、商务局蒋德元)

  云门山街道:保供商超同昌粮油、馨润发超市、山水超市,配送人员10人,配送车辆10辆,18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王淑宁、商务局李守富)

  黄楼街道:保供商超德慧全家超市、隆超市大王店、金富源百货商店恒源超市、百城超市、沙店超市、潘村粮所超市,配送人员20人,配送车辆15辆,10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鞠建月、商务局李红伟)

  弥河镇:保供商超美佳乐超市弥河店、美家乐超市石河店、舒心生鲜超市、刘府超市,配送人员12人,配送车辆10辆,10名社区联络人。(总联络员左乾、商务局李守富)

  王坟镇:保供商超王坟金福缘超市、百园超市、王坟美佳乐超市,配送人员8人,配送车辆5辆,8名社区联络人。(总联络员冯员家、商务局王彦标)

  庙子镇:保供商超盛达超市、叶波大润发超市,配送人员8人,配送车辆5辆,6名社区联络人。(总联络员李欣、商务局李爱花)

  邵庄镇:保供商超天天乐购物超市、石羊超市、拓宇购物、李静超市,配送人员10人,配送车辆8辆,5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李宁、商务局高伟)

  高柳镇:保供商超金天地超市阳河店、金天地超市朱良店、交流超市、黄岭超市、家家悦超市、好客来超市,配送人员18人,配送车辆15辆,7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霍明琛、商务局孙伟)

  何官镇:保供商超美佳乐超市大王店、何官店、金天地超市口埠店、孙板店,配送人员16人,配送车辆13辆,8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张国萍、商务局程希群)

  东夏镇:保供商超金天地超市邵树店、万隆超市东杨店、洪刚超市、万家乐超市,配送人员15人,配送车辆12辆,6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张永生、商务局张志勇)

  谭坊镇:保供商超谭坊万家喜超市、宜家超市、谭坊镇梓函百货超市、张继彩百货超市、谭坊秀荣超市、启春郑大超市,配送人员15人,配送车辆12辆,8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郝静、商务局高辉)

  王母宫发展区:保供商超福客隆超市、南石塔美佳乐、金天地顺成商贸公司高柳店、王母宫美佳乐,配送人员12人,配送车辆10辆,10名社区联络人。(总联络员刘颖、商务局邓鞠)

  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7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部、教育部、科技部、全国妇联关于做好20xx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c粮发〔20xx〕c号)精神,为认真组织开展我区“20xx年世界粮食日”活动,制定此方案。

  一、活动主题

  世界粮食日主题:努力实现零饥饿;全国粮食安全系列宣传主题:端牢国人饭碗,保障粮食安全。

  二、主办单位

  自治区粮食局、农业厅、教育厅、科技厅、妇联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组织

  为认真做好20xx年全国世界粮食日和全区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各项工作,自治区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区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粮安之星”评选发布和“粮食安全大走访大调研”系列活动,协调地方媒体宣传报道,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指导本地活动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粮食局产业发展处。各地州(市)级粮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自治区活动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活动内容

  1.首届“粮安之星”评选发布活动。在全区范围内挖掘评选一批积极投身粮食行业、维护粮食安全的典型个人/集体。各地州(市)粮食、农业、教育、科技、妇联等有关部门负责本地区“粮安之星”评选工作,并于9月20日前将“粮安之星”(个人/集体)推荐上报至自治区粮食局,其中伊犁州、昌吉州、塔城地区、喀什地区推荐上报“粮安之星”3名;和田地区、阿克苏、哈密市、巴州、博州、克州、阿勒泰地区推荐上报“粮安之星”2名;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克拉玛依市推荐上报“粮安之星”1名。在各地推荐上报的`基础上,评选出10名自治区“粮安之星”,并于10月16日在自治区粮食局门户网站、微信平台上发布。

  2.“粮食安全大走访大调研”。活动期间,各地州(市)粮食、农业部门会同教育、科技等部门,组织农业专家、科技专家、农业院校师生等,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对粮食问题进行摸底调研,认真倾听农民对国家粮食、自治区小麦收储制度改革等政策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粮食安全方面存在的矛盾隐患;面对面宣传国家以及自治区粮食安全政策,讲解粮食生产、收获、运输、保管等方面的科技知识,提高农户优质粮食种植和收储技术水平。要以工作小组形式开展活动,每组3至5人,深入到2至3个村,进行大走访大调研活动。

  各地州(市)粮食部门要积极向农民宣传推广“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五代”服务,提高粮食产后专业化服务水平,减少产后损失;依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向农民宣传推广粮食品质测报和监测、科学储粮技术服务,促进农民增收增效。

  (三)进度安排

  1.准备阶段。各地州(市)粮食部门会同各地农业、教育、科技、妇联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并于9月20日前报自治区粮食局备案。

  2.实施阶段。活动期间,各地州(市)有关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和本地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粮安之星”推荐上报、粮食安全大走访大调研等相关活动。

  3.总结阶段。10月21日前,各地州(市)相关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活动情况(含总结报告、活动图片、视频材料等)报送自治区粮食局。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州(市)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挥部门优势,密切协调配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积极筹划,强化协作,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必要经费。

  (二)要把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宣传实效落到实处,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做好活动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积极融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努力形成全媒体覆盖格局。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粮安之星”活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三)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注重活动内容、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要加强过程监管,杜绝大操大办,在活动的组织过程中,提倡勤俭节约、简朴大方、务求实效。

  (四)要高度重视安全防护工作,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8

  根据自治区粮食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点

  检查时点为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

  二、检查范围

  全市辖区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各种性质商品粮。

  三、检查内容

  粮食库存帐实相符、帐帐相符情况;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储备粮轮换情况;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粮食仓储管理情况等。

  四、检查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按照归属地原则,各县(区)粮食局、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的.国有粮食企业和应急成品粮承储企业的自查工作,并汇总上报(含自治区直属粮食企业、北海粮库、军供站)。

  (二)市粮食局4月6—9日对县(区)粮食局组织指导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抽查。

  (三)各县(区)粮食局,务必在4月6日前将汇总报表报送市粮食局库存检查领导小组。

  五、检查工作组和具体分工

  市局成立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检查科负责总体检查工作、粮食库存质量、储粮安全、原粮卫生以及执行相关政策、制度等情况,收集汇总表,起草检查报告。

  综合科负责检查库存保管帐、粮食库存年限、库存性质、品种、数量和统计账务,储备粮轮换等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储备粮代储资格,进行核实。

  六、要求

  各县(区)粮食局,有关各单位要成立粮食库存检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领导,抽调业务骨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粮食库存检查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认真组织粮食库存检查,真实、完整地填写检查工作底稿,并作为汇总报表和各级检查组复查、抽查的依据。

  通过粮食库存检查,各单位要真实反映存在问题,达到粮食库存底子清、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对存在问题,要认真查明原因,认真总结。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6日前上报市粮食局。

  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9

  一、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

  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xx〕39号,请从国家粮食局网站首页业务频道进入监督检查栏下载)规定的检查范围和内容。

  二、检查的组织和时间安排

  粮食库存检查按照国粮检〔20xx〕39号和皖粮明电[20xx]3号要求,检查分准备、自查、复查、汇总报告四个阶段进行。政策性粮食收储管理提升年检查评比暨春季粮油安全普查安排在4月15日至30日的复查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4月10日前,各县(市)将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方案报市粮食局。

  县粮食局负责将地方储备粮和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商品粮库存统计数据登统至实际承储库点,经县粮食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市粮食局报送20xx年3月末具体到实际储存库点的登统表。

  农业发展银行向同级粮食局提供20xx年3月末具体到承贷企业的'贷款余额及到储存库点的银行库存台账资料(分品种、性质)。中储粮直属库负责将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直属企业商品粮库存登统至实际承储库点,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抄送所在市粮食局。同时,各县(市)要督促本辖区承储企业做好企业自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查阶段。4月11日至18日,各县(市)粮食局会同县(市)财政局、农发行组织指导本辖区所有纳入检查范围的承储企业,按照规定的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时点20xx年3月末统计报表,对库存进行全面彻底自查。中储粮直属库在协助做好中央事权粮食存储库点自查的同时,负责本企业自查,并向属地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自查结果。

  (三)复查阶段。4月30日前,市粮食局会同市财政局、农发行、中储粮直属库抽调专业人员组成三个复查组,按照不低于辖区内粮食库存总量20%的比例先行组织复查,同时,开展春季粮油安全普查和政策性粮食收储管理提升年评比检查。省粮食局、财政厅、省农发行、中储粮分公司将组成联合检查组赴部分地区会同市检查组开展联合查。

  (四)汇总报告阶段。4月30日前,各县(市)粮食局负责对企业自查表进行汇总(汇总表1—1、1—2、1—3、1—4、1—13、1—14),经县(市)粮食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检查工作书面总结,由专人送至市粮食局监督检查科(同时报送电子版光盘);检查工作书面总结以正式文件报送,总结报告包括检查基本情况、检查结果、存在问题及原因、整改情况、意见建议等内容,并附企业自查汇总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开展粮食库存检查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十分重要的法定职责,是在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依法治粮新时代条件下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库存检查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各县(市)粮食局、财政局、农发行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协调配合、有序推进,保质保量、不折不扣完成检查任务。

  (二)突出重点,守住底线。各地在检查中既要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又要做到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要将各级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储存粮等政策性粮食库存作为检查重点,切实查清库存粮食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状况,认真查明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等情况,守住“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的监管底线。

  (三)严格程序,压实责任。牢固树立依法依规检查理念,严格规范检查程序手续,检查中形成的所有工作底稿要有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并归档;汇总报表要由粮食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建立并严格落实以组长负责制为基础的粮食库存检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压实检查责任,确保结果可信。

  (四)注重整改,以查促改。以问题为查库导向,将整改贯穿始终。对各阶段检查发现的所有问题(包括现场已整改的问题),均需在《检查发现问题底稿》中现场记录、签字确认并通过《检查发现问题登统表》逐级汇总上报。属于地方事权粮食库存管理的问题,能当即整改的,由检查组下发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措施;问题突出不能当即整改的,由检查组上报省级相关部门研定整改措施。属于中央事权粮食库存管理的问题,由检查组现场提出整改建议并在《检查发现问题底稿》记录。督促企业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整改情况记录备查。对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未发现、发现问题没有及时披露的,要严格追究检查人员责任。

  (五)落实经费,保障检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统筹安排工作经费,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好检查经费,确保不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市、县财政部门按照现行预算和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检查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六)严格保密,按时上报。各市、县、区粮食局及有关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规定,明确保密责任,指定专人做好粮食库存数据录入、汇总、传送等环节保密工作,严防失泄密。库存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各地务必按时报送检查工作总结、报表等相关资料。

  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10

  为做好年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根据《市粮食局关于开展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市粮发[]50号)和《市粮食局关于开展春季粮油安全检查的通知》(德市粮发[]31号)文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安排春季粮油安全检查工作。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区粮食库存检查和春季粮油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发展和改革局成立库存检查领导小组,由局长李嵘任组长,副局长胡宏任副组长,林阶勇、徐罗湘、林雪、肖成秀、杨华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业务办,负责牵头对库存检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各企业要成立相应的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

  二、检查范围

  本次库存检查的范围包括存储在市区境内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中央临时储备和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含地方临时储备粮,下同),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

  三、检查内容

  (一)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情况,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对应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与银行收购代款挂钩情况,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情况。

  (二)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品质宜存率和各类粮食的卫生安全指标。

  (三)储备粮轮换情况。重点检查2010年度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下达和轮换任务执行情况。

  (四)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以及最低收购价粮收购费、保管费的拨付使用情况。

  (五)粮食仓储管理情况。一是中央储备粮代储政策执行情况,包括代储企业和仓房是否具有代储资格,资格企业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省级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和仓房是否具备承储资格,资格企业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等。二是政策性粮食专仓储存、专账记载情况。是否存在各级储备粮混装混存、储备粮与企业商品粮混混装混存等情况。三是库存粮食储存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四是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六)地方储备粮油货位监管台账、省级储备粮轮换台账实施情况。地方储备粮油承储企业是否按规定建立《地方储备粮油货位监管台账》,登统是否及时、是否真实;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地方储备粮油监管台账》《地方储备粮油实际承储库点承储情况表》是否建立,与实际承储情况是否相符。

  (七)涉及粮食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如《库存管理责任书》落实情况。

  (八)春季粮油安全检查:

  1、库存粮油的'“一符、四无”和储备粮油的“三专、四落实”情况;

  2、科学无公害储粮,机械通风、粮温是否控制在规定范围以内,微机测温电路是否畅通准确;

  3、粮油质量的管理情况;

  4、储粮规范化管理和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5、储粮化学药剂的管理及使用情况。

  四、检查时点和进度安排

  以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检查工作分准备、企业自查、省级联合复查、整改汇总上报等4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各企业按要求做好企业自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制定粮食库存进行检查的工作方案,在3月28日前报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企业自查阶段。4月2日前,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农发行和有关单位

  ,指导辖区内的承储企业认真做好库存自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要对实际承储在本库的各种性质粮食实物库存进行全面清查。通过自查,梳理发现的各种问题,并进行切实整改,做好检查数据的整理工作。市粮食局、农发行将组织对省级储备粮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辖区内省级储备粮库存总量的30%。

  (三)省级联合复查阶段。4月20日前,省粮食局、农发行省分行、中储粮成都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随机选点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尤其是政策性粮食储存量大、拍卖出库量大、反映问题较多的库点进行复查,复查比例为粮食库存总量的10%~15%。结合省级联合复查,国家粮食将安排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省级复查结束后,国家有关部门将派出工作组对重点地区的部分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和突击检查。

  (四)整改汇总上报阶段。在库存检查各个阶段,都要立足于边检查边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按期书面反馈整改结果。对由于体制机制原因造成企业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作为检查结果的重要内容,逐级汇总上报。企业自查汇总表和省级储备粮抽查汇总有,包括粮食库存数量汇总表、粮食储存年限汇总表。对库贷挂钩、政策性粮食费用补贴、储备粮轮换、粮食储存安全及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在检查工作报告中只作文字说明,重点反映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各企业要依据本次检查时点数据,更新《地方储备粮油货位监管台账》、《地方储备粮油实际承储库点承储情况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粮食库存是应对当前农业自然灾害、保供稳价和抑制通胀的重要物质手段。夯实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克服麻痹思想,采取有力措施,把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

  (二)落实检查责任。各企业要按规定及时正确处理账务,做好自查准备工作,确保按《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和《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规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开展自查。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确保企业自查工作客观、公正,检查结果真实、准确。企业法人代表、地方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检查人员都要在检查工作报告和相关报表上签字,各环节检查记录必须完整、准确,并妥善保存。对故意掩盖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妨碍检查工作,或者检查工作走过场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增加检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严格保密工作。粮食库存属于国家保密范围,承储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的规定,做好粮食库存数据报送等保密工作,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

  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11

  粮食高产创建是粮食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粮食增产丰收的重要途径,是推进粮食生产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为把我县20xx年的粮食高产创建工作搞好,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县内粮食生产的实际状况,科学选择合适的示范地点;围绕亩产过吨粮的'高产目标,全面落实高产技术路线与技术措施;按照布局统一、平衡增产的工作要求,建立政技结合的工作管理机制。通过县、镇、村、户四级的共同努力,力争把我县的高产示范片办成省内一流的示范片,并通过宣传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全县的粮食产量水平。

  二、目标任务

  1、创办万亩双季稻高产示范片4个。其中,部级示范片2个,省级示范片2个。产量目标为双季平均亩产1010公斤,其中早稻490公斤、晚稻520公斤。

  2、创办省级千亩旱粮高产示范片4个。其中,玉米高产示范片1个,产量目标为平均亩产580公斤;红薯高产示范片2个,产量目标为鲜薯平均亩产3500公斤;大豆高产示范片1个,产量目标为平均亩产200公斤。

  3、创办县级千亩双季稻高产示范片18个。全县除了四个省部级水稻高产示范片涉及的四个乡镇和四明山乡以外,其余乡镇均要创办1个千亩双季稻高产示范片,产量目标为双季平均亩产1000公斤。

  三、工作内容

  1、合理规划示范片地址。结合各地的地理位置、生产条件、群众基础和辐射面积,科学合理地选择创建地址。

  (1)部级双季水稻高产示范片。第一片为风石堰示范片,地处风石堰镇g322国道沿线,涵盖紫冲村、上坪村、龙湾村、城楼村、杨柳村、风石堰村、庙湾村、曾家村、永和村、莲花村、雄飞村、吕家村等12个村,计划面积11500亩,核心区为永和村、庙湾村、曾家村、风石堰村,面积1100亩;第二片为灵官示范片,地处灵官镇s317省道沿线,涵盖大同村、秋塘村、球树村、文吉村、金竹村、付家村、双玉村、长玉村、福星村、灵官村、关锋村、双发村等12个村,计划面积11100亩,核心区为付家村、双玉村、长玉村,面积1200亩。

  (2)省级双季水稻高产示范片。第一片为金桥示范片,地处金桥镇s210省道沿线,涵盖九塘村、付子村、新田村、云峰村、龙溪村、竹叶村、金桥村、新屋村、新桥村、月坪村、柿中村、枧桥村等12个村,计划面积10800亩,核心区为金桥村、新屋村、新桥村,面积1000亩。第二片为过水坪示范片,地处过水坪镇s317省道沿线,涵盖樟树村、百吉村、乙塘村、达冲村、老髻村、向山村、铁坑村、过水坪村、百寿村、望岗村、老福村等11个村,计划面积10500亩,核心区为百吉村、铁坑村、老髻村,面积1000亩。

  (3)省级旱粮高产示范片。玉米高产示范片规划建设地点为白地市镇g322国道沿线,涵盖灌渡桥村、流泉町村、元木冲村、毛田湾村、上岸塘村等5个村,计划面积1200亩;红薯高产示范片第一片规划建设地点为马杜桥乡枫荷公路沿线,涵盖小山村、桥头村、七星村、两头村、光明村、延甲村、石桥村、老屋村等8个村,计划面积1000亩;第二片为黄土铺镇老白太公路线,涵盖三星村、同心村、泉溪村,面积为1000亩;大豆高产示范片规划建设地点为砖塘镇车元村,面积1000亩。

  (4)县级双季稻高产示范片。对于各乡镇创办的县级双季稻高产示范片,建设地点要是坐落在本乡镇的主要公路沿线。

  2、科学制定高产技术路线。按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基本理念,遵循“高产、优质、高效、安全、环保”的基本思路,制定科学的生产技术路线,重点应用高产品种和集成高产配套技术。

  (1)应用高产良种。早稻选用t优167、金优233,晚稻选用丰源优299、t优272、c两优396;玉米选用东单80、联合3号;红薯选用湘辐优1号、美国9号;大豆选用湘春豆21号、平顶2号。

  (2)严格技术规程。对水稻、玉米、红薯、大豆等高产创建作物要分类制定技术措施,在播种期、播种量、种植方式、种植规格、肥料施用(含肥料品种、施肥数量、施肥时间、施肥方式)、水分管理、病虫害防治、收割(含收获适期、收割方式)等方面进行明确规范,做到“八统一”,即统一示范品种,统一种植时间,统一种植模式,统一栽种规格,统一配方与看苗施肥,统一水浆管理,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机械收获。并分类制定技术措施落实日程表。

  3、精心组织示范片项目实施。对各类示范片的建设,要明确责任主体。省部级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片由县农业局负责牵头实施,各示范片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负责抓落实。 县农业局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技术统筹、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服务、项目管理、项目总结验收,各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人员组织、技术措施督促落实和各类矛盾的协调处理。县级双季稻示范片由各乡镇政府制定方案并实施落实。

  4、认真总结项目建设成果。总结高产技术、创建经验、好坏典型,县农业局要负责所有创建资料的整理归档,负责所有创建信息的综合、上报与宣传,要录制高产创建专题影像带。对于创建成果,要搞好展示,引导农民到基地参观,组织分管农业领导、农技干部、种植大户和科技示范户开展2次以上集中观摩活动,以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同时,邀请上级领导和专家前来考察指导,逐步扩大影响。

  四、保障措施

  1、推行县、镇、村、户四级责任管理。县里成立粮食高产创建工作专抓班子,明确工作责任,将任务细分到相关部门和办点人员,并安排适当的工作补助。县对乡镇、乡镇对村、村对农户逐级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建立目标管理工作责任制。将落实示范片面积、促进生长平衡、保障技术措施到位、实现产量目标等四项内容作为考核指标,量化记分,实行绩效考核。创建部级双季稻高产示范片,对镇村两级安排一定工作经费;对核心区示范农户,免费提供种子,免费供应壮籽肥“谷粒饱”,优价提供配方肥料和病虫专业化防治服务。创建其它示范片,对乡镇酌情考虑一定的工作费用。为全面掌握情况,要建立信息台帐,分村登记汇总面积落实、种植布局、服务组织、技术到位、作物生长、测产验收等方面的情况。实行全程跟踪督查,落实动态管理,督促工作进展,全面推进工作。

  2、创建各级领导指挥田。为了带动和促进高产示范片的创建工作,要加强领导指挥。在每个省部级示范片内,均要建立县长指挥田、分管副县长指挥田、农业局局长指挥田、分管副局长指挥田、乡镇长指挥田、分管副职指挥田、村长指挥田,所有指挥田面积不得少于30亩。每一种领导指挥田配一名农艺师技术职称以上的技术干部,由其负责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在各类指挥田中,开展高产种植竞赛,评定前三强进行奖励。对于县级示范片,各乡镇也要创建镇村领导指挥田。

  3、加大创建经费投入。对于县里创建的各类示范片,由县里安排一定资金,并实行县财政报账制,规范资金使用。资金主要用于技术推广、专业化服务、物化补贴、信息服务与项目考核、奖励等。各乡镇创办的高产示范片,各乡镇要从县里安排的粮食生产发展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以切实保障经费需要。

  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12

  为了切实抓好今年我镇的粮食生产,根据中央、省、市和XX县有关粮食生产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确保粮食安全的`总体要求,以遏制耕地抛荒为抓手,恢复早稻生产为重点,认真落实水稻集中育秧相关措施,大力发展超级稻,扩大优质稻种植面积,促进粮食增产增收,通过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加快我镇粮食生产的发展步伐。

  二、主要目标

  今年我镇粮食计划种植面积20371亩,优质稻计划面积1.6万亩,重点推广双季稻。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责任

  成立了果园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覃芳同志任组长,副镇长周宾同志任副组长,镇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经贸办、水管站、各村社区负责同志和分管农业工作村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镇农业服务中心),由邓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粮食生产指导、组织、协调和督查,并要求各村(社区)成立相应粮食生产指挥部。在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按照联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户的原则,明确目标责任和任务。

  (二)严格落实“八条措施”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粮食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2014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八条措施》的.各项要求,实现我镇“稳面积、攻单产、调结构、提效益、保安全”的粮食生产目标,确保我镇粮食增产丰收。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1、在镇政府召开的粮食生产工作会的基础上,各村(社区)要在3月15日前,专题召开粮食生产和遏制耕地抛荒工作会议,村民组长及村民代表会议,传达有关粮食生产会议精神,农技站在3月上旬搞好全镇的早稻集中育秧技术培训和扩大早稻种植的宣传发动工作。

  2、镇政府出动宣传车,到村进行专题宣传。

  3、镇政府印发技术资料到村到户,做到家喻户晓。各村办好一个粮食生产宣传栏。

  (四)严格落实“三个严禁”

  严禁抛荒、严禁双改单、严禁直播,对瞿杨线沿线、宋水线沿线、南干渠沿线(即古楼新村三字祥组、紫云坡组、石乔组,大河社区徐家坳组、木瓜塘组、大河塘组,杨泗庙社区殷家坳组、东毛嘴组、公兴塘组,红花村红花坳组、季鱼塘组、新大屋组,金江新村车田坪组等)长期存在季节性抛荒田,鼓励种粮大户或合作组织进行流转、代耕代种进行双季稻种植,并给予一定补助和奖励。

  (五)部门联动,全方位提供服务

  在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各相关单位既分工又协作共同为粮食生产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1、农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全镇粮食生产技术指导,优化我镇粮食产业结构,完XX县局下达集中育秧任务。及时发布病虫情报,组织实施病虫害综合防治,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科技种粮兴粮;积极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加大耕地流转力度,积极扶持粮食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落实各项奖励措施;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组织全镇农业生产用机械调度,利用政策全面推广农业生产机械化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确保农机安全生产,落实1至2个双季稻全程机械化增产模式攻关示点项目,扶持培育1至2个新型主体,打造1至2个优势粮食品牌。

  2、财政所。具体负责全镇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等涉农资金的及时发放。

  3、水管站。具体负责全镇粮食生产用水调度、农田水利设施的维修、渠道疏浚、农田基础设施的改善。

  (六)加大督查力度

  3月中下旬全面督查早稻备耕工作,5月上旬督查早稻生产工作,5月下旬—7月中旬对全镇中、晚稻生产进行不定期全面督查,要求在6月20日之前全面完成耕地翻耕,在7月20日之前全部种上粮食作物。

  (七)检查考核

  将“三个严禁”工作纳入镇对村目标考核,实行书记负责制,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在5月上旬、7月下旬左右对全镇各村(社区)粮食生产进行检查验收,对按要求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的村(社区),年底目标考核时给予加分奖励(0.5分),并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对因工作不力未按要求完成粮食生产任务,造成粮食播种面积减少和3亩以上耕地抛荒或10亩以上季节性抛荒的村(社区),在年底目标考核时粮食生产项记0分,同时追究支村两委主要负责同志工作责任并全镇通报。

  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13

  一、指导思想

  围绕粮食流通“十二五”规划、加快粮食经济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服务城市转型大局,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持续提升我县粮食产业质量和效益为目的,以加强宏观调控、落实购销政策、提高库存管理、推进园区建设发展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重点,以“转型发展攻坚年”为抓手,在完善调控措施、服务改善民生、推进产业发展、夯实基础设施、深化国企改革、加强市场监管、强化行业文明上下功夫,坚持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推进我县粮食行业经济质量与效益进一步提升。

  二、活动内容和考核办法

  粮食质量效益巩固年活动分为粮食购销、粮食仓储、粮食产业化、园区建设、经济效益等五个部分,活动内容详见细则。

  各项活动由县局相关股室负责考核,办公室负责综合考评,具体内容见任务分解表。

  三、方法与步骤

  (一)《活动》筹备阶段。3月份,根据省局开展全省粮食质量效益巩固年工作部署,成立县粮食局质量效益巩固年活动领导小组。

  (二)动员部署阶段。4月份,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起草制定我县粮食质量效益巩固年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全系统动员大会,广泛宣传,营造活动的深厚氛围,同时方案上报市粮食局和省局。

  (三)活动实施阶段。全年,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实施粮食质量效益巩固年活动。

  (四)总结考评阶段。20xx年12月20日前,各股室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经验成果,并形成单项活动工作小结,按照考核细则打分,收集整理好活动的各项资料,做好资料上报准备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我局实际,成立县粮食质量效益巩固年活动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纪委书、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局有关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四个活动小组:一督查组,负责督查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对县局的考核,及时发现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纠正。组长,成员;二协调组,负责组织协调各项活动,上报实施方案及活动总结。组长,成员、。三制度组,针对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负责起草、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疏通一些不利于现代粮食流通的环节,形成长效机制。组长,成员。四宣传资料组,收集活动中的各项图片、文字资料,并装订成册。认真总结先进经验,及时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每月出1至2期专题简报。组长周立新,成员。

  (二)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制定出粮食质量效益巩固年活动任务分解,责任到股室,各单位根据任务分解,认真组织实施,不能按规定时限完成,影响粮食质量效益巩固年活动的,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强化宣传、加强监督。筹集部分活动经费,用于粮食质量效益巩固年活动,宣传组要充分利用各种条件,及时收集活动资料,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并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积极宣传我县粮食质量效益巩固年活动开展情况。督查组要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指导,及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14

  一、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主要内容

  (一)补贴的品种与依据。根据省政府统一规定,我县对种粮农民补贴品种为小麦,以20xx年前出苗的折实小麦种植面积为计算补贴资金的依据。

  (二)补贴标准。根据省政府规定,确定我县对种粮农民的补贴标准,为种植每亩小麦补贴13元。

  (三)补贴方式。由财政部门把补贴资金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种粮农民。

  (四)补贴时间。为了更好的发挥补贴资金的效用,要在日前将补贴资金全部兑现到农民手中。

  二、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方法步骤

  按照省市部署,结合我镇实际,20xx年全镇“直补”工作大致划分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1、健全机构。镇、村都要建立“直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镇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财政所长、经管站长、总支书记等为成员,下设两个工作小组,一是小麦种植面积核实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经管站;二是补贴资金筹集兑付工作组,办公室设在财政所。以财政所和经管站人员作为“直补”工作的主要力量,同时从有关单位抽掉部分人员共同参与,各工作小组和人员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

  2、广泛宣传。各村要多形式地宣传发动,使广大干部和种粮农民充分了解和掌握今年的“直补”政策、办法,尤其要针对今年核定面积工作新增加的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这一层次和环节,要让每一户农民都了解和掌握自报告的内容、折实办法、自报告的时间,自报告出现漏报少报和虚报应承担的责任,确保这一基础工作的准确有效。

  (二)核实面积阶段

  1、小麦种植面积核定的原则和范围。20xx年度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要认真遵循准确、及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核定范围是种粮农民20xx年出苗的折实小麦面积。

  2、小麦种植面积核定的程序和方法。按照省市要求,今年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由自报告折实面积、核实、公示、确定和统计上报五个环节组成。分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村委会核实、公示、确定、统计上报,镇办政府统计、公示、确定,县政府统计上报四个层次进行。实行镇、村两级公示。具体操作程序为:

  (1)自报告折实面积。自报今年的折实小麦种植面积。自报告折实面积的截止日为20xx年底,截止日前由种植小麦的农民(小麦种植所有权人)按直接法自报告折实小麦面积。具体方法为:一是纯播小麦按100%折实上报;麦田未留套种行而套种玉米等作物的也按100%折实上报。二是麦田预留套种行套种其它作物,可按公式“种植带内小麦行数0.2每个种植带间距”的比例计算出折实小麦面积后上报。

  (2)核实。由镇政府指导村委会采用直接丈量法核实种粮农民自报的折实小麦面积。将抽调素质高、能力强的包村干部,深入农村与各村的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组成小麦种植面积核实组,要求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个村民小组组建一个小麦面积核实小组,一般由三名村民代表、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和包村干部组成,具体负责本小组的农户小麦折产面积的核实工作。核实时可参照年度的小麦种植面积,加减20xx年度小麦种植增减部分。为确保面积核实的准确性,核实小组要与农户一块,逐户、逐块到各农户的麦田中进行实地丈量登记,对每户的每块麦田核实结束后,当场由农户、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村干部、包村干部签字认可,以便进行的小麦种植面积公示。

  (3)村公示确定。村委会核实后要及时张榜公布各农户的小麦折实面积,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村委会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本村各户的小麦种植面积并按时上报镇办。各村上报小麦面积统计表时,要由农户、村书记主任和有关人员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3、加强督导检查。为确保小麦种植面积核实的'准确可靠,这一阶段的工作结束后,镇“直补”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人员,进村入户,对各村小麦种植面积核实、张榜公示、签字认可及宣传发动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下一步资金兑付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督导,听取各方面反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小麦折实面积的准确无误和兑付阶段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统计上报阶段

  镇政府收到各村确定上报的小麦折实面积后,将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镇政府安排人员重新复核,经公示没有异议后,由镇政府按规定要求进行微机录入和统计上报。

  (四)资金兑付阶段

  1、补贴资金的拨付时间安排。镇办财政将在日前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

  2、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兑付。镇财政所将在银行中设立“粮食直补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储存,封闭运行。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以镇财政所为主,前镇财政所要按核实到户的小麦折实面积和规定的补贴标准,计算到户补贴金额把《粮食补贴通知书》发放到农户手中。种粮农民凭本人身份证和《粮食补贴通知书》到镇财政所办理审核手续,然后到补贴窗口领取资金,或采取“设立流动兑付窗口、到村到户兑付”的方式。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粮食“直补”工作的顺利进行

  粮食“直补”工作事关稳定大局,事关老百姓根本利益,事关政府威信,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谨细致的作风、扎扎实实的工作,确保把这一“好事”办好。

  明确各工作环节、各层次的责任,实行现任追究制。种粮农民必须对自报告的折实小麦面积负责,应于折实自报告日前报告小麦折实面积而未报的,不再纳入核定范围;未准确报告小麦面积的,漏报与少报面积不纳入核定范围;虚报面积的,村委会一经核实,必须减扣虚报面积并通报批评;对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的,公示期后可不再对异议进行复核。

  包村干部和村里的主要干部必须对本村的小麦面积核定工作负责。对未认真核实就确定上报面积出现虚报的,一经发现核实,由以上责任人负责追回虚报面积部分的补贴资金,并对责任人通报批评;对应严格公示未进行公示或公示期不满三天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1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委、政府关于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好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职责,增强公开实效,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商务粮食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提高机关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宗旨,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

  (二)客观真实。政务公开的内容客观真实可信。

  (三)注重实效。政务公开工作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克服形式主义。

  (四)利于监督。政务公开应当方便公众办事,便于公众知情,利于接受公众监督。

  三、公开范围

  除涉密不宜公开的,凡与权利义务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都属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对社会公开

  1、机关职责、工作职能和范围,办事程序和要求;

  2、重大决策事项及推进决策执行和落实情况;

  3、重大建设项目信息;

  4、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5、商务粮食工作行政许可事项;

  6、商务粮食行政执法事项等;

  7、预决算公开。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

  8、政策解读。重要政策、文件起草股室按照要求,将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一并在政务网站发布。

  (二)对内部公开

  1、局机关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干部考核、交流、任免等情况;

  3、全体干部职工所关心的'其他事项。

  四、公开形式

  (一)需要向全社会公开的,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及政务网等新闻媒介,以及开设咨询电话、设立政务公开栏、编写办事指南、开展宣传活动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需要向部分单位或个人公开的,通过召开会议、内部通报、下发文件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三)需要向本部门、本系统公开的,采取协同系统发布、信息简报、下发文件等形式进行公开。

  五、组织保障

  (一)局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局领导分工负责,职能股室各尽其责的领导体制,把政务公开纳入全年工作目标内容。严格执行局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程序,明确分工职责和办理时限,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连续性、规范化。

  成立以局长陈劲松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吴松江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管理政务公开有关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二)围绕三年内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制定业务培训计划。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政策把握能力和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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