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4-09-07 22:00:05 雪桃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精选15篇)

  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精选15篇)

  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 1

  一、指导思想: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理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件,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6号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师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预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发生在校园内的师生饮水突发污染事件。

  三、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

  1、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同相关人员成立现场指挥部,指导学校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学校成立师生饮水污染应急处理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负责协调指挥,包括:医疗救护组、信息组、接待组、后勤保障组等。要求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3、医疗救护组负责为中毒师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区级以上医院;信息组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络汇报工作;接待组负责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安抚工作、与卫生防疫部门、医院、供货单位等的沟通协调等工作;后勤保障组负责污染事件后师生的用水、用餐等问题。

  四、预警预防

  1、可能引发师生饮水污染的原因:

  由于学校向师生提供的饮用水的质量以及气温、消毒、存放和操作人员的健康、投毒等原因,稍有不慎极易发生饮水污染事件。

  2、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1)学校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制订制度,落实措施,加强教育检查,责任到人。

  (2)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检,无健康证人员一律不准上岗。

  (3)定期消毒、清洗,并记录备案。

  五、处置流程:

  一旦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立即报局办公室和局体卫艺科科,同时报区卫生监督所,学校应立即把患者送往区级以上医院救治。

  2、学校主要领导要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情况,制订有效措施,具体落实人员分工。

  3、学校保健老师要做好饮水中毒事件的专册登记,统计好患病师生的具体情况(包括:班级、人数、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就医情况等),积极主动配合区卫监所进行调查。

  4、听从区卫监所和专业部门的专业指导。

  5、积极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谅解。

  六、责任追究

  在师生饮水污染事件发生、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教育行政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行政处分,情况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 2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校饮用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本校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成立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2、学校生活饮用水检查范围:

  (1)电锅炉用水及伙房用水

  (2)师生用的桶装水

  3、报告范围

  (1)水质污染

  (2)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

  (3)水源性疾病暴发

  4、突发事件的报告

  当发现有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时,发现的当事人应立即向黄校长报告。黄校长为水污染事件向上级部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如果黄校长因事不在校时,则按领导小组人员顺序依次报告。

  5、应急处理程序

  (1)当发生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件时,设备管理员应立即关闭供水系统。

  (2)第一负责人立即召集应急小组会议,进行安排布置。

  (3)协助医务人员对危重病人进行抢救。

  (4)设备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负责对供水系统进行监控,不允许其他无关人员接近该系统。

  (5)立即联系镇卫生中心进行水质检测,积极查找污染原因,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并作好消毒药品和其它所需物资的`准备工作。

  (6)发出紧急通知,告知师生有关注意事项,出现身体异常情况者尽快与卫生所联系,将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7)与相关医疗部门联络,安排医务人员或120等到现场防备和处置紧急情况。

  (8)派人负责与自来水公司联系,协调安排送水车,为学校送水,保证基本生活用水。

  (9)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作好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的清洗、消毒工作,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

  (10)水污染事件得以控制或有效解决后,分析总结事发原因及今后预防措施,并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培训,将分析总结报告报送卫生和教育主管部门。

  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 3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学校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学校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突发学校饮用水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发学校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具体措施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饮用水,做好每年两次水处理设备的检测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学校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组长:管永才负责应急处理的指挥协调工作。副组长:程永安负责污染情况的报告工作。

  组员:陈亮负责污染情况的报告和饮用水的切换工作。

  1、报告制度

  校区水源一旦受到污染,向教育局和卫生防疫监督所报告。

  2、现场保护和水源处理

  保护好水源现场,请市卫生防疫监督所及时提取水样。将污染水源彻底放尽,停止饮用。

  3、指挥协调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要各施其职,各负其责,指挥校区师生员工协调作好校区水源污染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饮用水卫生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4、加强饮用水卫生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饮用水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的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饮用水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保障措施

  1、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饮用水污染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学校卫生室,具体负责突发饮用水污染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2、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3、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 4

  为增强我校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公共卫生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升学校应对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处理水平,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要求》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有效预防与控制我校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

  建立和健全学校突发饮水污染事件的处理组织机构,以便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后能快速即时地处理。我校成立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领导小组:

  1、总指挥:校长

  2、专职报告:安全副校长。

  事件发现人第一时间向学校安办报告,安办立即启动饮用水应急预案。专职报告人根据安办调查情况向教体局安全服务中心和区疾控中心报告事件发生的情况和初步处理情况。

  3、救治:医院医生、学校保健教师及相关人员

  4、现场保护:安办及相关人员

  5、协助调查:校长、安办、总务处、学校饮用水服务公司

  三、发生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学校一旦发生饮用水污染事件,立即启动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具体措施如下;

  1、立即停止饮用水的供应。

  2、相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迅速组织人员,积极采取措施。

  3、做好第一时间抢救并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记录并通知家长。

  4、做好其他在校师生,工作人员的安抚工作,各班主任老师管理好各班的学生,以防止出现混乱的.局面。

  5、学校专职报告人立即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报张店区疾病控制中心。

  汇报内容:

  (1)报告饮用水污染造成不适的师生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2)学校责任人和联系电话。

  (3)当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

  (4)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6、安办负责保留水样、装置容器、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实行调查并按各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样品。并在各部门配合下,认真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部门。

  四、做好预防工作

  1、切实加强饮用水的日常监测,完善学校净水设备滤芯更换记录和消毒记录,明确更换和消毒时间、责任人等记录,经常对饮用水卫生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饮用水卫生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饮用水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的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饮用水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 5

  为深入加强我校饮水卫生安全工作,不断提升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要求》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我校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与控制我校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三、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1、条件:学校发生生活用水、饮用水污染事件。

  2、处理办法:

  ①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饮用水的供应。

  ②迅速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局体卫科,同时报市疾病控制中心学校卫生科。

  3、汇报内容:

  ①报告饮水污染造成不适的师生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②学校责任人和联系电话;

  ③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

  ④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4、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录并通知家长。

  5、保留水样、装置容器、设备和现场。

  6、配合建设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各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8、保险机构介入处理。

  9、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10、书面汇报前因后果及处罚情况。

  11、整改计划、措施。

  四、学校对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预防办法

  1、学校必须保证学生享有足量、卫生的饮用水。

  2、指定专人或兼职负责学校师生饮水安全管理工作。

  3、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学校使用的制水、供水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4、制定学校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5、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和学生饮水安全须知。

  7、学校要根据供水方式严格按照卫生监督管理要求执行:

  (1)保暖桶或锅炉贮水

  学生饮用学校贮存在保暖桶或锅炉的开水,是最常见的用水方式,应做到:

  ①水质符合《生活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xx);

  ②有定期清洗保暖桶或锅炉的制度,并予以落实;

  ③有定期清洗的记录;

  ④清洗人员持有效健康体检证明;

  ⑤清洗时宜采用流动蒸汽等物理消毒方式。

  (2)桶装饮用水

  学生饮用桶装饮用水应做到:

  ①生产桶装饮用水的.企业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②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

  ③水质应符合桶装饮用水标识的标准;

  ④对饮水机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并予以落实;

  ⑤有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的记录;

  ⑥饮水机清洗宜请专业机构进行;

  ⑦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⑧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3)二次供水生活用水

  有房顶水箱的学校应做到:

  ①房顶水箱每学期由专业机构清洗消毒并备案;

  ②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房顶水箱加锁加盖;

  ③保持设施周围环境清洁;

  ④配合卫生防疫机构抽检水样。

  五、学校发生饮水污染事件报告程序和联系方式

  1、报告程序:

  市政府←市卫生局

  市教育局市疾病控制中心

  2、联系电话

  谢明华xx

  袁向阳xx

  赵健xx

  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 6

  为了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安全卫生管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生活饮用水突发污染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做好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生命安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报告:罗玉权

  二、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发生在学校饮用水卫生事件和水源性的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和水源性的传染病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和水源性的传染病不在校园内蔓延。

  三、预防措施

  1、组建机构,统一领导。

  成立学校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和水源性的传染病的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和水源性的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和水源性的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饮用水,做好每年两次水处理设备的检测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3、依法管理、加强监督。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和水源性的传染病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规范师生饮用水供应工作,师生饮用水要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身体要符合卫生要求,饮用水存放环境整洁,并加强日常检查,一旦发现变质,立即停用;饮水机要定期消毒,。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5、强化教育,防患于未然。

  加强师生的教育。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广播等,开展饮水卫生安全及水源性的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了解饮水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及水源性的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事故,按要求立即向学校安全负责人报告,并于2小时内向上级和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2、学校教师将在第一时间送中毒学生到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家长。

  3、组织有关人员对学生饮用水封样,并送检疫部门检测。

  4、积极做好中毒学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向学生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5、学校保健教师做好专项登记工作,包括:饮水污染情况、班级、人数;因饮水而得病的学生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在卫生监督所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6、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认真做好理赔工作。

  五、责任追究

  在师生饮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事故发生、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违反操作规程、瞒报或玩忽职守者,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 7

  一、目的

  为了切实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充分保护开发区居民身体健康合法权益,坚决遏制、杜绝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了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秩定,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成立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为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实施应急处理,成立古雷一水厂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处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对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部署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做好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具体调查、处理、救援及上报工作,积极配合协调水务公司与上级各主管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三、预防措施

  1、制定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应急预案:根据一水厂的实际情况制定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2、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项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形成由单位一把手负责,水厂负责人主抓,供管水人员具体执行的管理模式,并逐一认真落实,达到实效。

  3、强加水厂供管水人员卫生知识的培训:组织供管水有关人员学习现行生活饮用水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卫生要求,使其知法、懂法、自觉守法,不断增强依法供水、管水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按要求履行其职责及义务,保证所供给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质量;同时开展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及救援知识专门培训和教育,增强水污染事故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必要时进行现场实地演练。

  4、加强生活饮用水供水设施消毒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做好卫生防护、水质定期监测、蓄水池的定期清洗、消毒等工作,针对水污染事故多发季节和环节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维修,发现存在水污染事故隐患立即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5、配备水污染事故救援物品。

  四、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报告

  1、建立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报告制度: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按规定的时间及时、准确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2、任何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任何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隐。

  五、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自来水公司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紧急组织有关工作小组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3、当出现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装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供水途径,以保证居民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居民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4、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后,应依法立即、如实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水污染事故状况,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有关调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5、当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或二次供水质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并公告居民,及时解除控制。

  6、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完成调查、控制、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事故经过、现场调查检测结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理经过、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按时逐级上报。

  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 8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市教委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加强学生饮水卫生,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预防饮用水突发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饮用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二、事故防范制度

  1、成立预防及应急处理小组,明确分工,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每学期应至少召开一次组员会议,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在学期中要定期检查监督各部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教育处)

  2、重视宣传教育

  (1)应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广播、墙报等各种形式做好饮水卫生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校刊组)

  (2)组织机构内的各组员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根据学校饮用水的卫生要求,依法对饮用水进行卫生监督。(办公室)

  3、卫生室落实监控制度

  (1)督促有关人员持证上岗,同时要加强饮水从业人员的管理,做到每年一次体检。(责任水管员:李铁)

  (2)严格消毒制度,定期对饮用水的水源、水罐、水管、藏水间、饮水机等严格消毒。(总务处)

  (3)班主任每天要认真做好学生的晨检工作,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或异常及时报告学校饮用水领导小组,并与家长取得联系。如发现发热病人及时隔离,并与班主任、家长联系送医院就诊。(年级组)

  三、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一旦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造成师生中毒故立即启动学校饮用水突事件应急机制,学校和相关部门应做好以下应急处理工作:

  1.即刻向当地政府报告,通知当地和邻近的`医疗单位,在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必要的救护工作。同时立即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执法监督所和教育局相关股室报告饮用水染被污染情况、学生中毒情况、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主要症状、中毒的学生人数等。

  2.通知有关供水企业或自备管理相关人员,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和临时供水措施,并通过多种媒体向居民通告,在污染事故未消除前,不得擅自饮用被污染的水。

  3.当水质污染严重,学校调整水处理工艺后仍不能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要求时,如系化学性污染,供水区范围内没有发现《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人群身体不适等异常现象,应及时向学生通告,不能饮用已被污染的水,只可用于冲洗卫生间、浇花等;如系致病性微生物污染,应立即暂停供水,同时,采取应急供水措施,运送安全卫生的生活饮用水。

  4.当生活饮用水受到强毒物质(如氰化物)污染时,应立即停止供水,不得饮用。另找水源,保证师生饮水需求。同时,采取措施,尽快使水源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要求。

  5.积极协助卫生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四、其他

  1、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或责任水管员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汇报,不得迟报、瞒报。

  2、对未能尽责而发生饮用水事故的有关人员,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 9

  一、目的

  为了切实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充分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合法权益,坚决遏制、杜绝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了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秩定,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成立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为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实施应急处理,成立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各负其责,各尽其能。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教职工

  2、组长主要职责:负责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对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部署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学校内部之间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组员主要职责:主要接受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负责组织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具体调查、处理、救援及上报工作,积极配合各个相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开展的各项调查、处理、救援等工作。

  三、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学校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紧急组织有关工作小组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3、当出现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供水途径,以保证师生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师生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4、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后,应依法立即、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水污染事故状况,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有关调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5、当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质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

  四、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项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形成由饮用水卫生管理员主抓,供管水人员具体执行的管理模式,并逐一认真落实,达到实效。

  2、学校供管水人员卫生知识的培训:组织供管水有关人员学习现行生活饮用水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卫生要求,使其知法、懂法、自觉守法,不断增强依法供水、管水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按要求履行其职责及义务,保证所供给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质量;同时开展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及救援知识专门培训和教育,增强水污染事故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必要时进行现场实地演练。

  3、加强生活饮用水供水设施消毒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做好卫生防护、定期清洗消毒等工作,针对水污染事故多发季节和环节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维修,发现存在水污染事故隐患立即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 10

  为了切实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充分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合法权益,坚决遏制、杜绝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了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秩定,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为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实施应急处理,成立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各负其责,各尽其能。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组长主要职责

  负责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对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部署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学校与各级部门及学校内部之间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组员主要职责

  主要接受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负责组织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具体调查、处理、救援及上报工作,积极配合各个相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开展的各项调查、处理、救援等工作。

  二、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学校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紧急组织有关工作小组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3、当出现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装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供水途径,以保证师生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师生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4、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后,应依法立即、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水污染事故状况,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有关调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5、当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或二次供水质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

  三、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项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形成由单位一把手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员主抓,供管水人员具体执行的管理模式,并逐一认真落实,达到实效。

  2、学校供管水人员卫生知识的培训:组织供管水有关人员学习现行生活饮用水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卫生要求,使其知法、懂法、自觉守法,不断增强依法供水、管水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按要求履行其职责及义务,保证所供给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质量;同时开展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及救援知识专门培训和教育,增强水污染事故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必要时进行现场实地演练。

  3、加强生活饮用水供水设施消毒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做好卫生防护、保暖桶定期清洗消毒等工作,针对水污染事故多发季节和环节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维修,发现存在水污染事故隐患立即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 11

  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为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学校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突发学校饮用水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发生在学校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具体措施

  1、提高意识、预防为主

  宣传普及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饮用水,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统一领导、依法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应急、及时处理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应急,及时处理。

  三、组织管理

  1、报告制度

  校园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由昝万俊(总务主任)及时向领导小组负责人汇报。同时负责向卫生防疫监督站报告。

  2、现场保护和水源处理

  保护好水源现场,请卫生防疫监督站及时提取水样。将污染水源彻底放尽,停止饮用。

  3、指挥协调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要各施其职,各负其责,指挥各班主任工作,协调作好校区水源污染的应急处理工作。

  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 1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应对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机制,高效、有序地组织预防、控制和处置突发事件危机,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供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及市境外波及影响到我市的,因环境污染威胁或造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突发事件的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监测、监控和监督管理,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或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供水安全。

  2.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职能作用,实行分级响应。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加强应急管理,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使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平战结合,科学处置。积极做好应对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物资和技术准备,发挥专业人员作用,完善行业安全监控体系,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事故的综合素质。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

  市政府是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行政领导机构,在市长、分管副市长领导下,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市政府秘书长、相关副秘书长和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协助市长、分管副市长处理有关工作。市应急办按照《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履行相应职责。

  (二)指挥机构

  1.市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

  成立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特殊情况由市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市水利局局长、市水务集团董事长担任。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外宣办)、市应急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水务集团、电力局等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组成。

  市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饮用水源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城市饮用水源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部署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工作;

  (2)负责本预案的响应和终止,及时了解掌握饮用水源污染重大事故情况,根据需要,向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向上级政府或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

  (3)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按抢险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研究决定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负责紧急调用各类应急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处理后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做好社会秩序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

  (5)组织指挥饮用水源重大突发污染事件违法案件的查处。

  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预警信息的发布,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专家工作组的联络,负责收集情况,及时传达省、市应急领导机构的指示。应急响应时,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省、市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三)工作机构

  当发生饮用水源水质污染事故时,临时设立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的设置和主要职责如下:

  1.预防预警工作小组:由市环保局、水利局、卫生局、气象局、水务集团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组成数据共享的预警平台,加强饮用水源地和后备水源地水量水质供给条件的预警监测和有关气象要素的监测,提出预防预警建议意见。

  2.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由市水利局、环保局、建设局和水务集团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改善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启用后备水源地,保证应急水源供给。

  3.饮用水保障工作小组:由市建设局、经信委、公安局、卫生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应急期间启动后备水源地取水设施,保证出厂自来水水质达标以及其他应急供给饮用水的卫生合格,保证居民饮用水供应。

  4.环境监察工作小组:由市环保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对饮用水源地主要污染物成分、浓度和污染来源的分析,做好对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主要污染源的排污监测;负责应急阶段的环境监管,为应急处置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5.物资供应工作小组:由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民政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为应急处置提供物资保障。

  6.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小组:由市环保局、安监局、公安局、质监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查清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7.新闻协调工作小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建,主要负责把握全市的舆论导向,公众信息的引导、传播工作,指导各新闻单位做好相关报道工作。

  8.应急保障工作小组:由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经信委、电力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交通秩序的维护、应急经费的落实、应急通讯的畅通和应急电力的供应。

  9.善后处置工作小组:由市水利局、环保局、国土局、农业局、林业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做好水源地周边环境恢复和生态修复工作。

  10.专家咨询组:由市科技局、环保局牵头会同各有关部门建立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专家咨询库,专家库专家由国家、省和市三级有关部门及有关大学和科研单位专家组成。当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发生的等级,迅速组成临时专家咨询组,专家组长由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协商确定,由各级卫生防疫、水质检验机构、环保、规划设计、大专院校等科研单位及城市供水、供电企业等有关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小组成员。专家咨询组参加市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发展趋势、影响范围和程度;为应急决策者提供应急解决方案、建议等;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市应急指挥部的指派,对事件发生地给予技术支援和支持等。

  (四)部门职责

  1.市委宣传部

  负责《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响应,协调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应急期间的宣传工作,根据市应急指挥部发布的有关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应急信息,及时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传媒向公众发布应急信息。

  2.市应急办

  (1)负责监督落实和综合协调应急处置期间的应急值守、信息汇总、上报省应急办信息工作;

  (2)负责接受和办理向市政府报送的应急事项;

  (3)承办市政府领导对饮用水污染处置工作相关指示、批示的督促落实工作;

  (4)完成事件处置过程中需要综合协调和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市公安局

  负责《市突发公共事件治安维护应急行动方案》响应,重点做好:

  (1)负责对饮用水源水质污染事故的侦查,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2)负责维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确保区域社会治安的稳定,参与事故现场处置和调查处理,隔离和封锁污染现场,对事故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做好事故车辆救援的组织工作;

  (3)协调消防支队负责对事故现场的防火灭火、抢险救援等工作;

  (4)调配消防车辆,协助市民政局进行应急供水。

  4.市环保局

  (1)认定饮用水源污染事故的性质、等级和危害;将现场情况向市政府报告,跟踪污染动态情况,对建立和解除污染警报的时间、区域提出建议;

  (2)查找污染原因和污染源,确定污染源和污染物,提出切断污染源和控制污染的措施,防止污染范围继续扩大;

  (3)会同相关部门评估水源地受污染的范围和程度,判断是否在受污染水域内发布禁止取水通告,是否需要向下游提出污染警告;

  (4)组织监测,负责水质监控断面的设置、监测以及数据的汇总、分析和上报等,协调相关乡镇(街道)开展应急监控工作,严密监控污染事态;

  (5)负责与上级事故调查组和技术监测组的联络;

  (6)对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取证,追查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初步拟定污染清除和环境恢复的建议措施。

  5.市水利局

  (1)在发生饮用水源水质污染事故后,负责提出水文条件预报,协助分析确定污染传输、扩散的可能范围;

  (2)负责水资源的合理调度,开闭相关水闸,保证水体需要的流速、流量,控制污染物扩散,减轻事故造成的影响;

  (3)提出后备水源地启用的时机,采取工程措施启用后备水源地,合理调度水资源,提高后备水源的供给能力,并对后备水源地供水工程中水量水质变化情况进行跟踪监测;

  (4)在饮用水源水质污染危机解除后,参与饮用水源地水域的善后处置和生态恢复。

  6.市卫生局

  负责《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响应,重点做好:

  (1)负责组织协调防疫部门协助环保部门开展应急监测,确保居民用水安全;

  (2)负责组织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相关病原体的检测和对可能造成疾病传播的病人进行医学隔离,对疫情进行评估并提出防治意见。

  7.市建设局

  (1)负责公共供水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规划后备水源地必要的取水和应急供水能力建设,督促自来水企业采用特殊的自来水处理措施,如减压供水、改路供水、停水等,确保饮用水安全;

  (2)出现饮用水源地水污染危机时,会商有关部门制定应急供水水量削减方案,督促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必须的供水量和出厂水达到饮用水水质标准。

  8.市安监局

  (1)参与协调各成员单位抢险救援工作;

  (2)组织市危险化学品专家协助事故处理;

  (3)组织开展事故责任单位及附近可能受影响的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协调事故调查处理。

  9.市发改委

  负责水源地水污染事件预测、预警工程的审批、核准和备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处置物质的储存、调拨和应急供应计划,打击哄抬物价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灾害损失恢复规划和物资保障计划。

  10.市经信委

  负责《市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和《市通信保障应急响应预案》响应,协调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性事件处置物资的调拨和紧急供应,确保应急期间通信畅通。

  11.市科技局

  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响应。

  12.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市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响应,落实相应运输车辆开展应急救援,保障各类应急物资的运输。

  13.市商务局

  负责紧急情况下商品饮用水及其他相关商品物资的供应。

  14.市民政局

  负责《市突发公共事件人员基本生活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响应,在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造成特别严重影响,导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需要救济或安置时,负责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和转移安置工作。

  15.市财政局

  负责《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地税应急保障专项预案》响应,负责预警和应急所需经费的审核、划拨及其监督管理。

  16.市国土局

  在饮用水源水质污染危机解除后,参与饮用水源地水域的善后处置和生态恢复。

  17.市质监局

  负责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和技术、质量分析。

  18.市气象局

  负责分析气象条件对饮用水源水质可能产生的影响,根据气象条件提出控制和减轻水源水质污染的建议。

  19.市林业局

  在饮用水源水质污染危机解除后,参与饮用水源地水域的善后处置和生态恢复。

  20.市农业局

  在饮用水源水质污染危机解除后,参与饮用水源地水域的善后处置和生态恢复。

  21.市水务集

  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市应急指挥部和《市城市供水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做好应急应对工作。

  22.电力局

  负责保证应急处置、指挥、通讯和信息传输所需的电力供应。

  (五)县(市、区)政府应急处置组织机构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分别组建相应的应急指挥和处置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领导和处置工作。

  三、事件分级

  依据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将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事件(Ⅰ级)、重大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事件(Ⅱ级)、较大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事件(Ⅲ级)和一般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事件(Ⅳ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事件(I级红色预警)

  1.当水源地水质中生物、化学、放射性物质等严重超标,导致汤浦水库取水中断;

  2.因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严重工业或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流入汤浦水库水源地上游,已可预知将造成汤浦水库水源严重污染,必须提前关闭主要或大部分取水口,造成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3.因饮用水源污染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4.因饮用水源污染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供水受影响,且水厂中断取水达2日以上。

  (二)重大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事件(Ⅱ级橙色预警)

  1.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中生物、化学、放射性物质等严重超标,导致县级城市供水中断;

  2.因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严重工业或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流入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上游,已可预知将造成水源地水源严重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3.因饮用水源污染造成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30人以下,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4.因饮用水源污染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供水受影响,且水厂中断取水达2日以上。

  (三)较大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事件(III级黄色预警)

  1.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中生物、化学物质等严重超标,导致乡镇供水中断;

  2.因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严重工业或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流入乡镇水源地上游,将造成乡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3.因饮用水源污染造成一次性死亡3人以下,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4.因饮用水源污染造成5千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供水中断;

  (四)一般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事件(Ⅳ级蓝色预警)

  因饮用水源污染给饮用水源地水质带来安全隐患的,除Ⅰ级、Ⅱ级、Ⅲ级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

  四、预警预防

  (一)预防措施

  预防工作应坚持“着眼当前、考虑长远”的原则,通过强化预警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实施对饮用水源污染事故的有效控制和生态修复,改善饮用水源地取水口水质。主要采取的措施:

  1.把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开展饮用水源供给保证和水质保护规划研究,加强基础工作和完善网络建设,提高防范意识,构建应急供水安全工程体系,做好应对可能发生的危机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

  2.加快建设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其附近主要入湖、入江、入库河流国控、省控断面水质监测,对于突发污染事件对水源地水质的影响做到早掌握、早预防。

  3.摸清饮用水源地水资源供给条件、水污染和环境状况以及管理保护措施等现状,查明原因,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

  4.开展饮用水源污染事故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类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5.做好污染风险隐患调查工作,建立全市水源地周边企业、重点企业、油库等危险品仓储档案和工业废水排污口、生活污水排污口分布名单,并确保风险隐患清单的及时更新和定期检查。

  6.严格控制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的各种污染活动,治理可能导致保护区(备用水源)水体污染的排污行为,禁止在保护区(备用水源)水域从事围网养殖。

  7.做好战略备用水源地规划,建立战略备用水源地,保障饮用水安全。

  (二)信息监测与报告

  1.信息预测预警

  可能导致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早期信息:水源地周围水域水质监测数据显示异常,上游水域或陆域生产、运输工程中发生重大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污染,人为破坏造成水源水质污染的。

  根据发现的泄漏事故和早期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市环保局和饮用水源所在地县(市)政府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根据监测数据对可能引发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级别进行预测。预测和预警信息应及时、准确地向主管部门报告。预测和预警信息应包括: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紧急程度、级别判定、发展态势以及应采取的相关措施等。

  2.信息报告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有突发性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都有及时上报的权利和责任;发生泄露、污染事件的单位,无论事件级别高低,都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报告;当地政府接报后要求当地环保部门判定事件级别和类别,在2小时内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对事件紧急或可能发生重、特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可先越级上报,随即再向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补报。

  信息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简要过程,初步判断事件原因;

  (2)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有无伤亡,事件发展趋势;

  (3)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

  (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相关事宜及其他需上报的事项;

  (5)事件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印章,注明报告时间;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三)预警级别的确定、转化与发布

  1.预警级别的确定

  市应急指挥部收到相关信息并证实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即将发生或已发生时,初步判断其级别与类别后,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进入预警状态。在此基础上,迅速组织专家研究确定事件级别,有针对性地实施预案和措施。

  2.预警级别的转化

  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发展变化和处置控制情况变化,应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在红色(I级)、橙色(Ⅱ级)、黄色(Ⅲ级)和蓝色(Ⅳ级)之间转化,也可跳级进行。

  3.预警级别的发布

  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发生或将要发生时,根据事件性质和级别,要及时发布预警公告。

  Ⅰ级(红色)预警,市政府报省政府批准,由市政府发布。

  Ⅱ级(橙色)预警,市政府报省政府同意后,由市政府发布。

  Ⅲ级(黄色)预警,由市政府确定并发布。

  Ⅳ级(蓝色)预警,由市环保局或事件发生地县(市)政府报市政府同意后发布。

  (四)预警措施

  进入预警状态,市应急指挥部应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有关应急方案;

  2.发布相应预警公告;

  3.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级别与类别建立相应的应急保障工作机构;

  4.指令应急处置组织和应急救援队伍进入临战状态,环境监测机构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即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调集事件应急所需的专家、人员及有关物资和设备等,确保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五)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在所在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有关方案,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坚持“早发现早处置、先发现先处置、边报告边处置”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蔓延,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同时,迅速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原则

  应急供水坚持“属地为主、重点保障”的原则,通过合理调度,尽可能保障所有用户有序用水。在无法保障全部用户用水时,要确保居民用户基本生活用水;重点保障饭店宾馆等服务业基本用水;重点保障学校、医院、部队等社会重点事业单位的食堂用水;重点保障城乡运行生命线企事业单位和重要外资企业的正常生产用水;优先保障市区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合理用水。

  (二)分级响应

  Ⅰ级、Ⅱ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发生或将要发生时,由市政府决定、市长签发,并报省政府批准或同意后,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发布红色或橙色紧急预警信息,市应急指挥部同时发布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市应急指挥部按有关方案和相应级别措施,迅速组织实施,同时按规定程序将有关情况报省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必要时请求省政府、兄弟城市、外地有关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军队紧急支援。

  Ⅲ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发生后,由市应急指挥部报请市政府批准,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发布黄色预警信号,同时市应急指挥部发布Ⅲ级响应,并按有关方案迅速组织实施。

  Ⅳ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发生后,由市环保局或事件发生地县(市)政府决定,并报请市政府批准,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市应急指挥部同时发布Ⅳ级响应,并按有关方案迅速组织实施。

  (三)响应程序

  市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开展下列工作: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修改、调整抢险救援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3.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人员责任分工,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关系、调度应急物资和资源等;

  4.部署做好维护现场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

  5.向有关方面报告和通报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6.决定紧急处置水源污染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指挥协调

  1.现场指挥

  市应急指挥部组织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变化需要,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听取专家等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开展指挥工作,指挥现场人员按预案和规程迅速展开工作;向有关人员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和要求;随时调用所需人员参与应急工作,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协同、有条不紊。

  2.现场协调

  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为救援队伍协调提供必要的装备、工具和设施,为救援人员协调提供安全保障;协调专家组迅速开展工作,及时向专家组通报应急状态和应急信息,特别是有关资料和技术参数;及时听取专家对事件危害范围、发展趋势的预测和所提出的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积极协调专家参与供水水质情况、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和分析工作,使其更好地在制水工艺改进、水源地环境保护、跨流域调水、临时启用地下水等重大决策措施上提供技术支持,发挥参谋咨询作用。

  3.召开现场办公会

  召开各种现场办公会现场解决问题,充分调动全市各部门和单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动员一切所需力量为应急处置工作服务。

  (五)紧急处置

  1.处置措施

  (1)污染如果是由排污口排放引起的,必须要求立即封堵排污口,防止饮用水源地水体污染扩大。如果是生产、运输过程中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泄露、扩散所造成的饮用水源污染事件,按照污染物的化学、物理特性要求制止泄露。

  (2)如果已经造成饮用水源地水体污染,但影响范围不大,且危害性不很严重时,可要求在污染水体的下游处进行拦截,然后将污染水体直接采用适当的物理、化学方法进行处理,以消除危害。

  (3)如果已经造成饮用水源地水体污染大范围影响,且危害性严重(特别是剧毒化学品污染),应要求立即通知水厂和水源地周围群众停止用水,同样要求在污染水体下游进行堵截,然后采用适当的物理、化学方法进行处理,以消除危害。

  (4)一旦饮用水源地水体已受到污染,参与饮用水源应急的监测人员应立即对污染水域进行布控,并进行监测,及时报告测定结果,供市应急指挥部决策参考。

  (5)如果已经引起周围农田土壤、作物污染或水生生物中毒死亡时,应采集土壤、作物或水生生物进行专业分析,为污染事件后期处理提供科学依据。

  以上措施可根据实际情况合并实施。

  2.应急监测

  按照本预案的职责分工,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和市水务集团都负有供水质量应急监测责任,对水源地水质、水文状况、自来水出厂水质和自来水管网水进行不间断的监测。Ⅰ级和Ⅱ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发生后,要加强对全市各网点的监测,至少每2小时取样化验一次,保证水源地溶解氧、氨氮和COD指标以及自来水各饮用指标每2小时报告一次。有关技术负责人和指挥部领导要不间断地深入水厂、水源面亲自查看,实施不间断的跟踪采样、分析,及时掌握监测结果,并及时对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做出分析判断和预测,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3.应急监察

  市监察局组成应急监察组,负责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发生时的监察工作。事件发生地环保主管部门监察室配合应急监察组工作。应急监察组在接到监察任务后,立即赶赴事发现场,了解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已造成的后果、危害程度、发展趋势等;监督、协助、指导现场处置工作,协助做好人员撤离和防护工作;对事件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做好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应急安全与防护

  1.受影响群众的安全

  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性质(如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水质事故),市应急指挥部要及时通过媒体等宣传渠道,向群众宣传防护措施;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向和方式,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群众进行安全疏散;根据需要设立紧急避难场所,为群众提供饮用水、食物。

  2.现场处置人员的安全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事件的特点(如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水上作业等),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的规定。现场监测、监察和处置人员根据需要配备防毒面具或自救器材等,在正确、完全配戴好防护用具后,方可进入现场,以确保自身安全。

  (七)扩大应急

  当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不断扩大和复杂化,且连续发生次生、衍生事故,并有进一步发展的趋势,我市处置遇到较大困难时,要及时向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兄弟城市、有关科研单位和相关大中型企业发出求援信息,必要时可通过国家和外事机构向国际友好城市和单位及个人发出求援信息,争取国际支援。

  (八)信息发布

  为保障信息的准确无误,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有关重要信息的发布必须经市政府认定,由市委宣传部统一对外发布,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供水企业及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恶意或不负责任地传播与突发供水危机有关的信息。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和预警号令,随着事态发展和处置进程,逐步发布详细信息和预警转换号令,及时解除群众的思想疑虑,防止各种谣言的传播。

  六、应急终止

  (一)应急终止的条件

  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得到控制,紧急情况解除后,预警号令发布机构根据应急调查、应急监测结果作出应急处置报告,报市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状态,向社会宣布解除号令,转入正常工作。

  应急处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终止应急程序:

  1.本次事件产生的条件已经消除,污染情况得到完全控制,发生事件的水系水质基本得到恢复;

  2.本次事件造成的对供水系统的影响已经消除,供水系统全面恢复正常。

  (二)终止应急响应

  事件应急终止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专家组根据应急监测、监控快报,经评估确认事件已具备应急终止条件后,依次报请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指挥部批准。

  2.市应急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

  3.应急终止后,有关部门应根据市应急指挥部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监测、监控和评估工作,直至本次事件的影响完全消除为止。

  (三)后期处理

  1.善后处置

  污染事件发生地政府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积极稳妥、认真细致地做好危机过后有关工作,弥补损失,消除影响,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进一步落实应急防范措施。

  2.费用清算

  对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危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及时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对污染发生地居民群众的经济损失,应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补偿。市级有关主管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综合评估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事发地政府,对水源地污染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综合评估,并作出报告。综合评估报告应根据事件等级,分别在应急终止后的30日、20日、15日和10日内完成。

  综合评估报告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1)整理和审查所有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

  (2)分析、评估事件原因、过程及后果(包括伤亡、经济损失);

  (3)分析、评估主要应急措施及其有效性;

  (4)事件结论、主要经验教训,责任人认定及处理意见,各种必要的附件等;

  (5)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管理等方面提出改进建议等。

  4.事件总结

  综合评估结束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事发生地政府全面总结应急处置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市政府。

  根据实践经验,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七、保障措施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总体预案,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子方案做好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要调动各方力量,统筹安排,采取切实有效保障措施,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一)队伍保障

  各主管部门都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抢险专业队伍和供给保障队伍,根据事件发生的级别和工作实际随时调用。

  1.工程抢险专业队伍:由城市供水、供电行业相关人员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应急保障和支援队伍:由各应急职能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及社会半专业性力量组成,平时要做好各项计划准备,必要时也可临时从社会征集。

  3.应急管理力量:由各级环保监察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接收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并与水利、供水、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协调和组织有关单位的应急力量对供水危机进行应急处置。

  (二)技术保障

  各有关应急处置机构的监测、化验、试验分队和专家库都是应对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重要技术保障力量,要及时提供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技术信息和人力帮助,建立储备数据库随时调用。专家组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检、安检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运行安全性和水质情况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有关单位要进一步配备先进监测和分析处理仪器设备,为应对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三)交通和运输保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与实施紧急处置交通安全保障工作,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制。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并依法实施通航管制,落实各类应急保障物资的调运。相关县(市)政府要协助做好交通和运输保障工作。

  (四)通信保障

  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响应网络系统,并建立相应的网络能力保障制度。应急响应期间,各通信公司要保障通信网络系统的正常工作;随时接收省、市政府的批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

  (五)医疗卫生保障

  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发生后,必须快速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在市卫生局指导下,医疗急救中心负责院前急救转运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同时,要根据突发危机的特性和需要,做好疾病控制、消毒隔离和卫生防疫准备,并严密组织实施。

  (六)社会稳定保障

  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发生后,市公安局负责应急工作中的社会稳定保障,武警市支队予以协助和配合,并负责相关保卫工作。事件发生地县(市、区)政府协助做好治安保障工作,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要积极组织开展群防联防,配合公安部门及时掌握社会动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严惩借供水危机造谣生事、趁火打劫和制造事端的犯罪行为。

  (七)物资保障

  建立和完善应对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物资保障机制,满足处置工作的需求。

  1.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处置过程中,由市发改委和市经信委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保障抢险救援队伍的相应装备投入和事发地区群众日常用水的市场供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药品的储存和供应。应急物资的调用,由政府应急办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2.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积极培育和提升动员能力,确保救援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同时,积极探索生产潜力信息储备,通过建立应急生产启动运行机制,实现应急物资动态储备。

  3.建立与其他省、市和地区之间的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便需要时迅速调入应急物资;必要时,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八)资金保障

  政府为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提供资金保障。

  (九)教育和培训

  市环保局会同宣传、教育、文广等部门,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节水、环保、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减灾等基本常识,增强市民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政府和各有关方面要结合实际,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等多种组织方式,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严格考核,确保质量,切实提高其专业技能。

  (十)演练

  市应急指挥部要定期组织演练,以检验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八、奖惩与责任追究

  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二)在预防或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使国家、集体和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三)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四)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突发供水危机重要情况的;

  (二)未依照规定完成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急需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储备的;

  (三)对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四)在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置、人员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五)有关部门应履行而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九、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环保局制定,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或在执行中有新的情况,由市环保局及时修订。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环保局负责解释。各县(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三)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 13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力遏制和杜绝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了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秩序,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在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下,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制度及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小组,负责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健康教育制度

  在校园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健康教育宣传栏,对学生进行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三、桶装水卫生管理制度

  (一)桶装水管理要求

  1.水质应符合桶装饮用水的标准,每批水要索取水质检验报告;

  2.供应桶装饮用水的企业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3.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饮水机应放在固定安全卫生的地方,防止二次污染;

  5.有定期对饮水机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记录;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二)保温桶水管理要求

  设专人定时供水,供水者必须有健康上岗证,保温桶要加盖上锁,并每天进行清洗消毒。

  四、供管水人员健康管理及学习制度

  1.凡进入直接从事供水管水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在岗时每年应在体检时效到期前15日内主动到预防性健康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疾病或病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直接供水管水工作。

  3.供管水人员凡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病症的,应主动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生活饮用水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直接从事供水管水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后每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培训,未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或者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5.供管水人员应主动积极学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提高自觉守法意识,加强生活饮用水相关知识学习,提高供水管水水平。

  6.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行为,不得在生产场所吸烟,不得进行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活动。

  7.学校负责对每位供管水人员建立健康档案。

  五、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坚持每天消毒水龙头,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2.每天清扫水源周围卫生,保持水源周围环境清洁;

  3.要时常检查供水设施周围有无污染物,如发现应立即清除并及时消毒;

  4.水源附近严禁堆放杂物;

  5.水源附近严禁养宠物和植物;

  6.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及饮水间。

  六、水源及制水卫生管理

  1.供管水人员应经常检查水井口的密封及取水口周边30米的卫生情况,在水井、泵站、水池外围3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管道。

  2.水质消毒设备要保证正常运转。在采购水质消毒剂时应索取卫生许可批件及检验合格报告,并建立消毒剂投放记录。

  3.每学期做水质检测。

  4.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应密封,严禁与排水及非生活饮用水的管网相连并做好记录。接,涉水产品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

  5.水处理设备、设施、管网投产前或者修复后,必须严格冲洗、消毒,经水质卫生检验合格后方可供水。

  6.购买涉水材料时,要索取卫生许可批件。

  7.检修生活水设施时,严禁使用卫生不合格产品,以防水污染,并做好维修记录。

  七、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报告制度

  (一)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报告范围:

  1.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使饮用水水源遭受污染;

  2.饮用水水质出现异常,影响饮用者正常生活;

  3.输配水管网破损或二次供水设施防护不严,使饮用水水质恶化;

  4.饮用水水质污染,造成介水传播疾病流行或中毒;

  5.存在明显的污染源,并怀疑饮用水源或饮用水水质有可能受到污染;

  6.应针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可能发生污染的环节,制订和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检查,严防污染事件发生;

  7.当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供管水员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单位生活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小组领导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8.在水污染事故发生期间,应密切注意事态发展,及时进行水质检测,并在第一时间向卫生行政部门报送检测和处理报告;

  (二)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水污染事故。

  八、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目的在发生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时,能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稳定。

  2.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实施应急处理,成立单位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对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 统一指挥, 部署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单位与各级部门及单位内部之间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积极配合各个相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开展的各项调查、处理、救援等工作。必要时可根据具体情况成立调查协助组、人员救治协助组、后勒保障组等,并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职责。

  3.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单位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紧急组织有关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 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3)当出现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装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供水途径,以保证饮用者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饮用者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4)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后,应依法立即、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水污染事故状况,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有关调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5)当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质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并公告居民,及时解除控制。

  (6)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完成调查、控制、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事故经过、现场调查检测结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理经过、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按时逐级上报。同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行政处罚。

  九、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对所有的饮用水相关资料建立档案,档案资料应保存完好,保存年限不低于5年,

  档案资料应包括:

  1.有关生活饮用水的相关法律法规;

  2.水质监测检验报告:

  3.卫生监督文书;

  4.购买消毒剂及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5.委托检验协议及检验报告。

  6.向桶装水单位索取的所有资料及饮水机的清洗消毒记录或保温桶的清洗消毒记录。

  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 14

  一、工作机制建设

  (1)监管机制健全

  1、有食品安全规划

  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根据本地实际,明确部门职责、时间进度、经费保障等。

  2、部门职责分工明确

  政府(或食安委)责任、部门责任,建立从农田到餐桌无缝隙全程监管责任体系。

  3、有食品安全计划或方案

  连续三年的食品安全计划或方案。

  4、有部门例会制度和联动工作机制

  牵头(或协调)部门、成员单位联动机制和例会制度。

  (2)环境卫生

  1、经营场所选址

  距离暴露垃圾场(站)、污水池、旱厕、粪坑等污染源25米以上。

  2、环境和场所卫生

  内部地面平整完好,无垃圾及积水;墙壁及吊顶清洁完好,无灰尘及污物。外部地面硬化、绿化及平整,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门窗、外墙和牌匾清洁,无乱贴乱画。

  3、专用垃圾容器存放、无外溢

  垃圾存放容器配有盖子,密闭存放,无外溢或散落,外部清洁无污垢。

  (3)食品采购

  1、供货单位营业执照和食品许可证

  随机抽取5件食品,注意查看保质期及存放条件。

  2、购货发票或供货凭证

  证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与所供食品相符。加工厂、大型超市、批发商还应提供食品检验报告单复印件。

  3、检疫合格证

  查阅检疫合格凭证,品名、日期和数量与所查相符。

  4、进货台账

  随机抽取2件食品,反向索取购物凭证和进货台账。

  (4)食品储存

  1、库房隔墙离地,分类、分架存放

  所有食品不能直接与地面和墙壁之间接触。食品与杂物、吸潮的食品与青菜及有异味的食品和吸味的食品在同一空间内存放。

  2、生、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

  生品:需经清洗、熟制后才能使用的食品。半成品:不需清洗直接、熟制后才能使用的食品。成品不需要清洗和加热直接能够食用的食品。

  3、密闭防污染措施

  食用前不能清洗直接入口性食品及散装食品原材料都需密闭加盖存放。

  4、储存条件符合产品标识要求

  标识储存条件的食品,按标识的条件存储,易腐食品应放在8℃以下或60℃以上保存。

  (5)食品加工

  1、流程布局合理

  车间是否从原料到成品方向布局,人流与物流界限清晰,内包装间、冷荤间、分餐间、洗手、消毒是否符合规定。

  2、无腐败变质、过期或禁用原材料

  查看食品及其原料有无过期、变质、生虫及禁止使用的原材料。

  3、无交叉污染

  生熟食品混放、生熟工具容器混用、摸过生食或污物的手未经清洗消毒直接接触熟食的问题。

  4、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对使用的包装袋、一次性餐饮具进行索证、索票。

  5、运输车辆专用、清洁、温度符合产品要求

  运输食品的车辆是否专用,是否定期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冷藏车厢内温度低于8℃,冷冻低于-18℃以下。

  (6)食品添加剂

  1、专店采购

  检查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2、专柜存放、专人保管

  查看有无专柜、是否加锁和有专人保管。

  3、专用称具

  称具维修保养完好,称重精准,能够正常使用。

  4、专用台帐

  查看记录的使用日期、添加剂品名、添加量和添加比例、记录人等。

  (7)食品检测

  1、产品安全标准齐全

  所生产的食品分别由对应国(行)标、地标或企标,企标有备案证明。

  2、设备满足标准检测需求

  检测设备与检测指标一一对应。

  3、人员经过培训上岗

  资质证件与本人相符,证件真实有效,与所从事的检测工作相匹配。

  4、检测记录齐全

  检测记录的数据结果与检测报告相一致。

  二、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卫生管

  (1)行政许可

  1、亮证经营

  悬挂在店堂前厅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2、无超范围经营

  (2)量化分级管理

  量化分级公示率、公示级别与标准相符。

  (3)从业人员管理

  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从业人员卫生培训及个人卫生、按规定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4)原料采购

  有供货单位营业执照和食品许可证、发票或供货凭证,肉类检疫合格证、有进货台账

  (5)食品加工

  流程布局合理 ;无腐败变质、过期或禁用原材料;防交叉污染措施;餐厨废弃物定点清运

  (6)食品添加剂

  专人采购、保管;专柜存放;专用称具;专用台帐

  (7)病媒防制

  消毒设施齐全、场所内无鼠、苍蝇和蟑螂

  三、牲畜屠宰管理

  (1)管理

  1、实施定点屠宰管理、落实检验检疫制度、实施宰前、宰中、宰后检疫管理。

  (2)屠宰场所

  1、布局合理、设施齐全 、操作规范、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检验检疫档案资料齐全。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

  (1)管理机制

  1、生活饮用水安全纳入城市发展规划

  查看城市发展规划是否包括生活饮用水安全的有关内容。

  2、监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查看同级财政预算是否包含生活饮用水监管经费。

  3、集中供水实施许可管理制度

  查看本地区集中供水的许可管理制度或者有关工作的通知方案等,对集中供水单位应实行卫生许可管理。

  4、制定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查看本地区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2)集中供水

  1、建立企业内部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应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日常管理工作。

  2、制定饮用水操作工艺流程

  查看集中供水单位的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内容完整齐全。根据不同的水质处理工艺,查看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反应、絮凝、沉淀、集泥、排泥、集水、配水、过滤、反冲、排污、消毒等净化处理设备工艺是否符合要求。生活饮用水的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应密封,不得与排水设施及非生活饮用水的管网连接。

  3、持有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查看集中式供水单位的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饮用水操作人员持有健康体检合格证

  查看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应当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取得考核合格和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能上岗,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健康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安排上岗工作。

  5、生产区30米内无生活区或污染源

  应划定生产区的范围。生产区外围30m范围内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渠道。集中式供水单位的供水为地下水源时,单独设立的泵站、水井、沉淀池、清水池的外围30米内有无污染源。

  6、水净化处理设备符合工艺要求

  应配备符合净水工艺要求的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和相应的消毒设施,保证正常运转;定期对各类贮水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定期对管网末梢放水清洗,防止水质污染。水处理剂和消毒剂的投加和贮存间应通风良好,防腐蚀、防潮,备有安全防范和事故的应急处理设施,并有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

  7、定期对各类贮水设备清洗、消毒

  查看清洗消毒记录档案,是否定期对各类贮水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定期对管网末梢放水清洗,防止水质污染。

  8、涉水产品许可批件或安全评价报告

  购买或者使用的输配水设备、水质处理器、防护涂料、水处理剂以及其他涉水产品应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进行存档备查。

  9、有安全防范和事故应急处理设施

  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具体应急预案,定期检查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0、配备专职水质检测人员

  应配置必要的水质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对水质进行日常检验。

  11、检验记录完整清晰

  水质检验记录应完整清晰,档案资料保存完好。水质检验的项目、频次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并保障供给的生活饮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12、设备设施符合工艺要求,运转正常

  供水环境、水质处理、清洗、消毒工艺是否符合要求,设备正常运转。

  (3)二次供水

  1、从事二次供水人员有健康体检合格证

  查看二次供水单位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应当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取得考核合格和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能上岗,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健康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安排上岗工作。

  2、饮用水箱或蓄水池应专用,无渗漏

  饮用水箱或蓄水池应专用,无渗漏,尤其不能与消防水箱相连或共用。

  3、水箱周围无污水管线及污染物

  蓄水池周围10米以内不得有渗水坑和堆放的'垃圾等污染源;水箱周围2米内不应有污水管线及污染物。

  4、设施设置符合规定要求

  二次水箱供水设置在建筑物内的水箱其顶部与屋顶的距离应大于80厘米,水箱应有透气管和罩,入孔位置和大小应满足水箱内部清洗消毒工作的需要,入孔或水箱入口应有盖或门,并高出水箱面5厘米以上,且有上锁装置,水箱内外应设有爬梯。水箱应安装在有排水条件的底盘上,泄水管应设在水箱的底部,溢水管与泄水管均不得与下水管道直接连通,水箱的容积设计不得超过用户48小时的用水量。二次供水设施有无水质消毒设备且正常运转。无负压供水新设备与市政供水管线连接处是否设倒流防止器、防污隔断阀以及相应防止局部污染的措施,自来水进水压力应不低于0.15MPa,使用该设备对自来水管网串接处产生的压降差小于0.01至0.02MPa,新设备的稳流补偿和管道过滤装置应设有便捷的清洗管道及阀门,使用单位每周至少检查一次。与饮用水直接接触的供水设备及用品,是否可能对水质产生污染。

  5、涉水产品许可批件或安全评价报告

  水箱的材质和内壁涂料应无毒无害,二次供水设施中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应具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

  6、清洗、消毒制度落实情况

  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每年应对供水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对水质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以保证居民饮水的卫生安全。

  (4)小区直饮水

  1、原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使用的净水设备、输配水设备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应具有卫生许可批件。原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要求。采用反渗透水质净化技术时,出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要求;采用纳滤水质净化技术时,出水水质应符合《饮用水净水水质标准》(CJ 94)要求;采用其他水质净化技术时,出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一般水质处理器》要求。每台设备定期进行水质检测,有检测报告。

  2、净水、配水设备卫生许可批件

  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及其更换的滤芯滤材应取得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机身须有产品铭牌并注明产品名称、型号、生产企业等。比照经营单位提供的卫生许可批件核对安装的现场制售水机的名称、型号等。

  3、定期消毒、更换滤材

  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应对制水设备的安全负责,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测,安排专门人员每天对制水设备巡查一次,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根据制水设备的技术要求定期进行消毒、更换滤材、开展检测,并将消毒、更换滤材、检测、每天巡查等卫生相关信息及的在制水设备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4、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单位管理

  设备的放置应远离垃圾房(箱)、厕所、禽畜饲养、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源。设备的安装位置地面平整固化,具备废水排放设施,周围不得积水。供水设备不得与非饮用水管道相通,与生活饮用水连接处须装止回装置。原水水质和出水水质卫生要求与管道直饮水相同。

  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 15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可能发生的饮水卫生突发事件,保障师生安全,减少损失,维护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起饮用水污染的原因:

  向我校供水的水源及管道被污染;保暖桶或电加热水器被污染或消毒不彻底;师生的饮具被污染等,以上情况稍有不慎出现都将影响师生的。饮水健康。

  二、预防方法:

  1.学校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制定饮水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措施,加强检查教育,责任到人。

  2.按规定督促送水员定期体检,无健康证一律不准上岗。

  3.严格把水源关,饮用水定期送到疾控中心化验。

  4.规范送水过程,电机热水器和保暖桶每天清洗、消毒并上锁,认真做好消毒记录。

  5.教育学生要注意饮水卫生,自带饮具,不共用茶杯。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师生饮用水污染中毒事件,应按以下程序处理:

  1.立即报教育局办公室和业务科室,同时报区疾控中心。学校应立即把患者送往区级以上医院救治。

  2.学校主要领导要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情况,制定有效措施,具体落实人员分工。

  3.学校卫生保健教师要做好饮水卫生中毒事件的`专册登记,并统计好患病师生的具体情况(包括:班级、姓名、人数、发病日期、就医情况等),积极主动配合区疾控中心进行调查取证。

  4.听从区疾控中心和专业部门的工作指导。

  5.积极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安抚工作,争取家长的谅解。

  四、责任追究:

  在师生饮水污染中毒事件发生、报告和处理过程中,学校和个人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瞒报、谎报、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教育行政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行政处分。情况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相关文章:

学校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01-24

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通用5篇)06-17

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5篇)12-09

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精选17篇)12-28

学校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精选8篇)06-17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范文通用04-26

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12-29

小学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精选5篇)12-07

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范文(通用18篇)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