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执法的应急预案(精选8篇)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常常需要预先准备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交通执法的应急预案(精选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交通执法的应急预案1
为了加强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本县境内所有车辆或外地车在我县境内发生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指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人为、技术或设备等原因而引发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交通事故,火灾、爆炸、毒物泄漏等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协助抢救受害人员和群众撤离危险区的道路运输保障。
(二)协助转移物资、设备的道路运输人保障。
(三)协助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有关要求,我局成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王伟,副组长:孙金峰。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科,主任:步连忠。领导小组在县政府和交通局领导下,统一指挥、协调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工作。县内各道路运输企业要成立相应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救助工作迅速开展。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全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道路运输保障任务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2、起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3、对县内道路危险运输事故应急工作作出决策并进行监督和指导。
4、紧急指挥调度全县应急运力,完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道路运输保障任务。
5、全县危货道路运输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施救等工作。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运输装备、人员保障。
我县道路危货运输企业要按照运输危险货物品名建立应急车辆、人员档案,并上报局应急领导小组备案。运输车辆要求必须是有经营许可证的危货运输企业所属的危货运输车辆,车辆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一级,并配有必要的人员防护和施救设备以及GPS等通讯设备。
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要求必须取得从业资格,政治业务素质高,技术水平良好,身体健康。
五、报告制度、程序和内容。
县内道路危货运输企业要建立和完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报告制度,明确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义务和权利,确保信息畅通,发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时,要按报告程序及时逐级上报。
(一)报告程序:
1、车籍所属辖区内发生事故:车辆所属的危货运输企业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向县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2、车籍所属辖区外(省内)发生事故:车辆所属的危货运输企业要及时向本县主管部门报告,企业所在地的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县交通局报告。
3、在外省发生事故:车辆所属的危货运输企业要及时向本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4、外省车辆在我县发生事故:要及时向县交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二)报告内容:
1、事故时间、地点、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运输危险货物品名、事故原因、造成的损失等;
2、根据政府当地或有关部门的要求,投入道路运输保障任务的车辆和人员情况;
3、根据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要求,本地运力不足,需要应急领导小组协调运力支援的专用车辆、人员数量和执行的时间、地点、内容等;
4、根据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应急运力不能满足需要,急需调整的。
5、执行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求援车辆遇到突发事件时;
6、应急任务完成情况。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领导小组接到上级或有关部门指令后将立即启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领导机构迅速将任务下达到有关危货运输企业和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或按上级要求组织实施应急预案。
(二)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上级有关部门指令后,立即启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将任务下达到有关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
(三)事发地应急运力紧张时,应及时向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运力需求情况和应急运输储备及使用情况启动应急运力。请求运力支援。
七、值班制度。
应急预案启动后,及时将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名单、联系电话等上报上级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和相关危货运输企业要落实领导值班,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开通,直到应急任务完成。
八、责任追究。
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命令,对拒不执行上级命令、玩忽职守或推诿扯皮单位的有关领导、直接责任人和从业人员要依法处理,并对危货运输企业取消其经营资格,吊扣车辆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对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交通执法的应急预案2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安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地防范和快速处置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公司产品运输特点,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危险货物泄漏,可能引起人员伤亡、财产损毁和环境污染的,适用于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司车队、办公室及安全主管负责人担任。公司安全主管负责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中的日常工作。其职责: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立即召集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制定处置对策,并负责事故处置的指挥工作和向上级有关部门的报告工作。
三、事故报告制度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及当事人除了拨打110、119、120电话外,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初步情况电话报告安全主管或办公室。安全主管或办公室接到危险货物运输事故,6小时内书面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向所属地道路管部门报告;在接到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后2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内容,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分别向所属地和事故发生地的道路管部门报告。
(二)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安全主管,事故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号码和驾驶员姓名或操作人员姓名等;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3、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及联系电话。
(三)事故现场情况发生变化,伤亡人员数量发生变化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补报。
四、现场处置程序
(一)事故发生单位在接到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和相应的救助设备和工具赶赴现场,并保护好现场,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处置和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
(二)事故发生单位要想方设法抢救伤员,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伤亡人员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安全主管或办公室在接到发生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后,应及时组织力量,赶赴事故现场救援,事故情况初步调查和事故的应急善后工作。
五、事故处理制度
(一)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公司应成立由车队、安全负责人、办公室组成的事故调查小组,负责对事故的调查并提交事故情况调查报告和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室。
(二)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经过调查核实后,除交警、安监、公管、消防等部门按法律法规已结案处理外,企业应对事故发生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视事故损失、责任,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三)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按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交通执法的应急预案3
一、指导思想
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指导思想是:以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以快速、有序、科学处置原则,以协调联动为保障,以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为载体,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现场及周边道路安全畅通。
二、组织领导
在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我县成立重特大交通事故现场处置紧急救助领导小组
组长: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办。xx任办公室主任,xx任办公室副主任兼现场指挥,值班电话
三、处置范围
1、因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急需救治的。
2、事故发生后仍存在安全隐患,有可能再次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3、因交通事故导致道路严重堵塞、中断交通的。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有可能造成泄露,危及周边地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处置原则
1、快速反应原则。各交警中队接到报案后要迅速调集警力赶赴现场,做到接警快、出警快,处置现场快。
2、先期处置原则。事故发生地交警中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临时封闭现场道路、实行区域交通管制、有条件的及时分流堵塞车辆,疏散现场周边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高速公路交警部门要在事故现场尾随车辆300米以外安排警力、警车、设置告示、警示标志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3、确保重点原则。事故发生地中队根据事故的地点、性质及可能出现的连锁反应,重点加强事故现场及周围的安全防范,确保万无一失。同时,为其他联动应急部门预留救护通道,提供通行保障。
4、统一指挥原则。由县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保证处置救助工作高效运转。同时,处置小组成员单位应当听取处置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治安、消防、救护、医疗卫生等部门协调配合,提高现场处置效率和快速救助能力。
5、建立救治绿色通道,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医疗机构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故意拒绝或拖延救治,把伤亡降低到最低限度。
五、处置方法
1、各交警中队接警后,应当迅速报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县交警大队根据事故等及上报要求逐级上报,并立即调集警力,先期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置。
2、县交警大队要统一协调指挥,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和受伤人数较多的事故应当立即报告上级交通管理机关和同级政府,并通知安监、交通、公安、卫生、交警、医疗急救中心的主管领导。以最短的时间赶赴现场开展紧急救助,把伤亡降低到最低限度。
3、管辖地交警中队到达现场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初步勘察,对有可能灭失或不能保存的重要证据痕迹进行证据保全,并对因抢救伤员而移动的痕迹要标明位置,待县交警大队到达后对事故现场再次进行复核。
4、卫生、医疗急救中心接到事故报警后,医护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对伤员进行紧急救助,卫生部门根据受伤人数合理安排救助医院,并组织相关医院做好抢救工作。
六、职责分工
遇有重特大事故发生,县处置领导小组组长为总指挥,处置分为三个小组同时进行。
1、伤员救治组。由县卫生局牵头,县“120”急救中心、县医院及管辖区人民医院参加其他相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是:对事故中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救治。
2、现场勘察组。县交警大队牵头事故发生地交警中队参加,管辖中队事故处理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维持秩序,设置警戒线、隔离桩,要在不破坏现场的基础上,尽可能维护道路上车辆通行状态,然后会同业务上级部门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主要职责是:对事故现场勘察、相关痕迹、证据提取、道路技术鉴定、对现场周围目击者及事故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
3、交通疏导组。由交警大队牵头事故发生地交警中队参加对事故现场进行分流疏导,必要时可以交通管制、封闭现场,事故现场勘察人员应当快速勘察,尽快恢复交通。在实施临时封闭管制措施期间,交警和交通部门应当加强事故路段巡查,及时反馈信息,同时,要引导过往车辆和行人绕行现场,确保事故现场路段的安全。
七、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特大事故现场处置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严密部署、逐级负责,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警力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绝不能因工作失误和麻痹大意造成事故危害后果扩大。
2、加强协调联系和工作配合。要树立全局观念,与各协作单位、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建立联动保障机制。
3、严格纪律。现场执勤民警和全体工作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统一行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禁擅自行事,影响现场处置工作正常进行。
4、全体参加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现场处置的民警和工作人员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全力以赴、尽最大努力把事故伤亡人员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交通执法的应急预案4
为保障全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以下简称治超)期间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和流通市场的相对稳定,保证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结合省交通厅下达的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治超期间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要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迅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
区道路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成员:;办公室设在运管所运政股,由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为成员,并配合领导做好道路运输保障工作。
值班电话:(24小时值班)
(上班时间)
道路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治超期间田区道路运输保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统一部署,统一调配应急运输车辆,执行运输保障任务,并加强组织督察。一旦出现市场异常波动等情况,要及时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市治超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市治超领导小组指示,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应急运输车辆和人员,执行运输保障任务。
二、道路运输保障应急车辆成员单位版权所有
(一)道路运输保障应急车辆成员单位组成
(二)道路运输保障应急车辆成员单位联系方式(见附表1)
(三)道路运输保障应急车辆组成(见附表2)
(四)道路运输保障应急车辆成员单位的要求:
1、应急预案要积极落实,各单位认真按照要求,组织应急运输车辆,并成立本单位道路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实行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能够以最快的速度集结运力,完成各项应急运输任务。
2、启动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后,各应急单位要立即调集应急运输保障车辆,领取统一核发的《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张贴在车辆明显位置,可免交车辆通行费,并行驶军车通道。
3、各个单位在执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过程中,应对应急运输保障车辆和设备进行认真检查,严禁车辆和设备带病操作,并按规定配备相应的证照和通讯工具。同时,对应急运输保障人员要进行运前动员,做到万无一失。
4、应急运输保障车辆在执行任务时不得超限超载运输,任务完成后应立即将《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缴回市级交通主管部门。逾期不缴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执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补偿
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所发生的运费由托运人承担,运价参照当时社会平均价格水平执行。交通部门可视情对参与应急运输任务的运输单位适当减免部分货运附加费。
四、责任追究
执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上级交通部门下达的应急运输指令,对拒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推诿扯皮或者逾期不缴回《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的单位,在质量信誉考核时,文明服务记0分,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对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交通执法的应急预案5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置工作,提高紧急应对和快速处置交通事故的实战能力,保障交通事故伤员得到及时救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制定石家庄市公安局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树立“时间就是生命,生命高于一切”思想,超前谋划,精心组织,加强备勤,落实责任,建立快速反应、协调联动应急机制,根据交通事故伤亡程度,实施相应处置措施。做到接处警快、现场抢救快、勘查现场快、恢复交通快,有效控制突发事故的危害蔓延,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和政治稳定。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处置机构
市局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全市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即转为应急处置指挥部。应急处置指挥部职责:决定应急处置预案的启动和实施,并负责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工作。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市公安局局长,副组长:市公安局分管交通的副局长。市局指挥部,消防救援支队,事发地县(市)、区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及市交管局其他局领导、交通控制中心、办公室、秩序处、事故处理大队、公路巡警处、警务保障处、通信处、宣传处、各县(市)、区交警大队主要领导为成员。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交管局交通控制中心。
(二)现场处置机构及工作职责
事故现场要成立现场指挥部,有交管局一名领导任指挥员,根据处置需要和任务分工,现场指挥部参与处置人员分为:指挥调度、交通疏导、现场保护、现场抢救、现场勘查、后勤保障、通信保障、事故善后、对外宣传处理9个小组。
1、指挥调度组职责。
市局指挥部和市交管局交通控制中心为指挥调度组,负责及时掌握和报告事故情况及发展态势,并准确传达应急处置指挥部的调度指挥命令。
2、交通疏导组职责。
事故发生地交警大队负责事故现场及通行路线的交通疏导,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伤亡情况,迅速组织足够警力,对事故现场周围及其所涉及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留出进出现场通道,保证救护车、运送伤员车辆及上级领导车辆安全畅通。
3、现场保护组职责。
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事故现场外围警戒,疏散围观群众,保证受伤人员的组织抢救工作不受影响,保证死者家属不进入现场警戒范围内,保证现场物品不丢失,现场痕迹物证不被破坏。
4、现场抢救组职责。
事故发生地交警大队先期组织抢救事故伤员工作,一是通知“120”救护车赶往事故现场。二是协助医疗部门做好组织抢救工作。三是利用破拆工具拆解车体抢救被挤压在车内的伤者。四是对现场尸体用“安息袋”包裹,放至适当地点。五是在抢救伤者过程中,需挪动物品时,标明原始位置。
5、现场勘查组职责。
交管局事故大队及案发地交警大队组成现场勘查组,一是认真勘验现场,保证丈量数据准确、细致,现场绘图规范,现场照相全面,勘验笔录完整、无误。二是迅速组织人员走访事故现场见证人,做好询问笔录。三是对交通肇事人员重点控制,专人看管,并及时进行讯问。四是派员到医院,搞好伤者的询问笔录。五是在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情况,初步分析事故成因、判明事故性质,逐级上报。
6、后勤保障组职责。
后勤保障由交管局警务保障处和案发地交警大队组成,做好事故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确保应急处置过程的物资供应。
7、通信保障组职责。
交管局通信处做好日常通讯器材维护、保养,保证应急处置通信系统网络畅通,一呼百应。
8、事故善后处理组职责。
首先,案发地交警大队在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下,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清理及物品保管,并及时与殡仪馆取得联系,迅速派车运送尸体。其次,对事故伤亡人员,查明身份,并及时通知家属,在当地政府及公安机关领导下,做好死伤人员家属安抚工作。第三,交管局事故大队与案发地交警大队写出事故成因分析及调查报告,呈报应急处置指挥部及上级公安机关。
9、舆论疏导组职责。
交管局宣传处负责接待新闻部门记者,保证对突发交通事故的报道客观、真实,避免新闻单位随意炒作,减少不良影响。
三、应急处置措施及步骤
(一)接处警及先期处置
市局指挥中心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询问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人员伤亡等简要情况后,立即通知辖区交警事故处理部门民警赶赴现场处置。有人员伤亡的通知“120”救护车赶往事故现场救护伤员。如果同时发生由交通事故引起的火情或化学危险品泄露、燃烧、爆炸等危险情况,由市局指挥部指令消防救援支队赶赴事故现场灭火抢险。对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详细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等有关情况。
(二)启动预案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发生亡人或者有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处理事故民警在迅速报告交警大队长、辖区公安局同时,立即报告交管局控制中心,交管局控制中心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根据有关规定层级上报相关上级单位。涉及营运车辆的,同时通报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三)现场处置
1、事故发生地交警大队接报警后,大队长首先根据事故情况,迅速组织足够警力赶赴现场,立即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组织和协助医务人员抢救伤员。二是在现场周围设置警戒线,在距现场来车方向五十至一百五十米外设置发光或反光的交通标志,引导车辆、行人绕行。三是组织民警疏导交通,指挥驾驶人、乘客等人员在安全地带等候,引导勘查、指挥等车辆依次停放在警戒线内来车方向的道路右侧,车辆开启警灯,夜间同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四是对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在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的同时,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协同有关部门划定隔离区,疏散过往车辆、人员。五是对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对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交通事故,市交管局主要领导或主管事故领导到达现场,担任指挥长,组织应急处置指挥。死亡10人(含)以上交通事故,由主管交通副市长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处置调动警力和运输车辆,由应急处理指挥长视情下达调度指令。
3、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交通事故,市交管局事故科组织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指导调查。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交通事故,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交管局应急处置机构指挥相关部门,按照9组任务职责分工立即展开工作。
(四)现场调查
1、辖区交警大队先期组织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勘验人员穿着反光背心,如夜间需佩戴发光或反光器具,遇有载运危险物品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根据需要穿着防护服,佩戴防护用具。
2、勘查现场严格按照工作规范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采集、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并做好现场摄像工作。对可能因时间、地点、气象等原因,导致痕迹或者证据灭失的,及时进行测试、提取、保全。对肇事人员验明身份,依法对肇事车辆及肇事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
3、现场勘查完毕,清点现场遗留物品和财物后,迅速清理现场,尽快恢复交通。
4、对交通肇事涉嫌犯罪人员,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根据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布置堵截和追缉。
(五)事故善后处理
1、在市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下,市交管局有关部门积极协调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迅速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组织对死伤人员家属的救济救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二是保障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先期抢救费用。三是对死伤人员家属,做好食品、饮水、住宿等安置工作。四是对参与应急处置的人民群众,按照有关政策给予褒奖。五是根据事故调查情况,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措施的建议,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检查控制事故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市局相关部门及各交警大队要把应急处置交通事故,做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根据石家庄市应急处置道路交通事故预案,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作为专项应急处置预案的组成部分,确定组织指挥、现场保护、交通疏导、现场抢救、后勤保障、事故善后处理任务分工,明确要求,明确职责,明确纪律,明确奖惩,做到统一指挥,全力以赴,快速出警,救助及时,确保人员伤亡减小到最低限度。
(二)加强现场救助培训,强化物质装备。一是各大队要组织对事故处理民警进行现场抢救常识培训及考核,提高现场救护技能。二是现场勘查车必须备有抢救伤员药品及救助简易器材,如:止血带、绷带、固定架板、担架及必备药品。三是交通事故破拆工具、通讯设备,要保持良好状态。四是交管局计财处为事故处理民警购置防护服及反光背心,确保应急处置装备落实到位。
(三)搞好协调配合,落实交通事故快速抢救机制。“122”、“110”、“119”实行三台合一和密切配合,为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交管局交通控制中心要与“120”急救部门”建立信息通报网络。各交警大队要与定点急救医院、殡仪馆等建立交通事故协调联动快速处置机制,形成布局合理、高效运转的抢救网络。
(四)加强信息反馈。各大队辖区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后,在全力组织抢救伤者的同时,必须立即上报交管局交通控制中心。对迟报、瞒报或误报造成后果的,实行责任倒查,坚决追究大队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交通执法的应急预案6
为保障全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以下简称“治超”)期间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和流通市场的相对稳定,保证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治超”期间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要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迅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全市“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专门成立了运输保障组(设在市运管处),具体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市场动态监测,对市场异常波动情况进行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
组长:副组长:
联系电话
各县区交通局要成立相应机构,在“治超”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道路运输保障组织工作职责
各县区运输保障组织要在同级“治超”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本县区道路运输应急预案,组织应急车辆做好运力储备,负责对本县区道路运输市场异常波动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掌握运输市场动态。一旦出现市场异常波动等情况,各级运输保障组织要及时向同级和上一级“治超”领导小组报告。服从“治超”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指挥道路运输系统和统一调配应急运输车辆及人员,执行运输保障任务,并加强组织监督。
三、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级次
根据市场出现的异常波动和运力紧张情况,按照影响范围、强度和发展趋势,将运输保障紧急预案分为相应等级。市场异常波动情况是指人民生活必需品由于运力不足出现脱销或工业生产原料、产成品由于运力不足出现供应紧张,导致生产企业面临停产。黄色运输保障紧急预案是全市大部分县或汉台区出现上述市场波动和运力紧张情况,市交通局应立即向市政府和省交通厅报告,由市“治超”领导小组发布黄色预警警报,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实施。各县区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情况后,县区交通局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和确认,并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和市“治超”领导小组报告,启动本地应急预案。
四、道路运输保障车辆及人员
(一)车辆要求。道路运输保障车辆储备数量按以下原则执行:10万人口以下的县,应配备5辆5吨以上的货车,每增加10万人相应增加5吨以上货车5辆。各县区交通局启动道路运输保障紧急预案后,要立即调集应急运输保障车辆,由市上统一核发《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应急运输保障车辆要在明显位置悬挂《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在执行任务时不得超限超载运输,任务完成后应立即将《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缴回市交通主管部门,逾期不缴的,由市交通主管部门强制收缴。应急运输保障车辆技术等级要达到二级以上,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五年,严禁车辆和设备带病操作。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车辆或车辆不足,应向市“治超”领导小组提出支援申请。
(二)人员要求。应急保障队伍应由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以及带队人员组成。驾驶员基本要求:政治合格、身体健康、驾驶技术过硬、证件齐全、熟悉有关政策法规。
五、市场异常波动情况的报告
各县区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运输企业要建立和完善“治超”工作报告制度,明确责任,确保信息畅通,出现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市“治超”领导小组。报告内容:物价上涨及运力下降的幅度、本县区运力异动情况、需要市级支援的的申请要求及特别通行证的数量。
六、应急运输保障工作机制
执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单位,在派出5辆及以上车辆或执行统一任务时,应由单位领导带队,10辆以上的`由县区运输管理部门领导带队。执行应急任务所产生的运费由托运人承担,执行基本运价,不足部分由各级财政给予补贴,免交车辆通行费,并行驶军车通道。
七、值班制度
有应急运力分配指标的`单位要建立值班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开通,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值班领导手机24小时开通。执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市局下达的应急运输指令。对贻误时机并造成影响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各县区应于每日16时前将《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情况表》上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交通执法的应急预案7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为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精神,特定此预防交通事故预案;
一、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
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雹违法驾驶、超速、超载、超车;驾驶员疲劳驾驶、技术生疏、应变能力差;特别是制动系统不符合基本要求等造成交通事故。对方驾驶员及行人、非机动车违章行为引发校车交通事故。
二、事故的预防:
1、幼儿园外出租用车辆目前须选择大众崇明公交公司的车辆,并选用遵纪守法、经验丰富、工作责任性强有一定驾龄的驾驶员担任驾驶员。
2、建立集中学习教育制度,定期组织交通法规的学习及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定期对驾驶员进行专门的身体与心理状况的检查。
4、加强幼儿交通安全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幼儿文明乘车,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不抢座位。
5、加强对幼儿园自有车辆的管理。
6、幼儿园制订并落实驾驶员驾车安全制度、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并认真实施。
7、不准违法超速、超车。
三、事故的处理: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1、车辆碰撞等交通事故:发生人员伤亡、车辆严重损伤应立即报警,若无伤者、能自行协商解决者可自行协商解决。
2、立即处置乘车人员,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就近医院救治。
3、有秩序地指挥幼儿换乘其它车辆,特别注意换车过程中的幼儿安全保护。
4、报县教育局。一般事故3天内作书面报告,重大事故立即口头报,事后作书面汇报。
5、通知受伤幼儿家长。
6、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参与事故的调解。
交通执法的应急预案8
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为迅速处置在区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及时抢救伤员,尽快疏通道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直接财富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车辆坠江、坠湖或因车辆发生事故引发严重爆炸、危险品泄露造成严重人员伤亡。
二、组织机构
(一)为了加强对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公安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区交通、建设、卫生、民政、财政、宣传和事故发生地所在街()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抢险救灾指挥部。
指挥长及指挥部成员的主要职责:
1、督促指挥部办公室做好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2、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后。
3、区政府的统一指挥下。
4、组织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善后工作。
(二)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向区总指挥部提出工作方案。
2、督促检查各街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总指挥部各项决策情况。
3、及时、全面了解事故灾害情况。
4、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演讲实施救灾的进展情况。下传上报。
5、按区总指挥部指示。坚持通信联络疏通。
6、组织办案专班迅速开展案件调查、处置工作。
三、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组成与分工
具体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设立情况信息组、救护组、捍卫组、抢险组、安排组、涉外涉台组、宣传组、财务组、善后处置组。
(一)情况信息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公安交警大队负责。由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任组长。主要负责及时了解现场情况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随时与区总指挥部坚持联系,及时反馈信息,确保上传下达,信息疏通。
(二)救护组:由区卫生局负责。由区卫生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足够的医疗救护队伍、车辆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指定医院,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与抢救工作。
(三)捍卫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周围的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扑灭火灾,排除险情,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恢复道路交通和积极参与救护,事故调查及评估、理赔等项工作,现场勘查可商请检察院和投保的平安公司派员参与。
(四)抢险组:由区交通局、建设局负责。区交通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对因事故或引发火灾、爆炸遭受破坏的道路路面、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设施进行抢修,并负责设置夜间照明设备。
(五)安排组:由区民政局负责。区民政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转移、安排因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安排前来参与事故处置的遇难者家属,并临时解决吃、穿、住问题,协助做好受伤人员的转移、救护工作,对死亡的人、畜尸体做好处置事宜。
(六)涉外、涉台组:由区外事侨务旅游局负责。区外事侨务旅游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配合卫生部门对受伤的外国人、洪澳台同胞、海外侨胞进行救护、转移、治疗工作,负责协助做好生活安排和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置工作,负责对涉外、涉台问题交涉;负责翻译工作。
(七)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负责。
(八)财务组:由区财政局负责。区财政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准备和解决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统一安排有关办公经费。
由车辆投保的平安公司和发生事故的车辆单位或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与。
(九)善后处置组:由区公安交警大队和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所在街乡镇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处置原则和要求
(一)公安交警或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派出机构接到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的同时。由区分局指挥中心迅速演讲区委、区政府、市公安局。
(二)各有关部门接到演讲或接到区委、区政府的命令后。
(三)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部门。全力抢救伤者和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四)对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由区公安分局、检察院、人民法院、平安公司等部门和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有关单位共同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及发生经过,认定事故责任,核清损失数额,并依法进行处置。
(五)事故的赔偿由相关的平安公司及事故责任者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写出书面总结,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置工作结束后。演讲区总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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