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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锅炉故障应急预案范文(精选10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就有必要提前进行细致的应急预案准备工作。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供暖锅炉故障应急预案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供暖锅炉故障应急预案 1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及公司财产安全,确保我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转,特制定如下预案。
一、使用者的安全责任
1、使用者在申办使用锅炉时必须向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申办有关新建事项,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并取得使用登记xxxx或检验合格标志。
2、使用者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持xxxxx人员或者委托相应资格的.xxxx机构从事维修、保养工作。
3、锅炉水处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确保食用安全。
4、使用者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检验机构申报定期检验。
5、使用者在使用锅炉的过程中,要注意观察检查:
①安全阀是否灵敏可靠;
②压力表是否超压;
③水位是否处于正常位置;
④电器控制开关是否正常。
二、安全应急方案
1、当锅炉发生隐患或有可能出现故障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经有关xxx主管部门维修正常、认可后,方可重新使用。
2、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处理善后事宜以及有关工作。
3、当锅炉发生事故时,必须在最快时间内(不得超过1小时)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4、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必要时应组织疏散、撤离人员。
5、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接受并协助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不得隐匿瞒报。
供暖锅炉故障应急预案 2
一、总则
1、目的
为及时有效处置公司所属单位锅炉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蒸汽锅炉安全规程》、《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等。
3、遵循原则
①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员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并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②加强监管,重在预防。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锅炉安全运行工作。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范围内锅炉事故的应急处置。事故类型包括:
①锅炉本体因失效、超温、超压发生爆炸事故。
②锅炉本体因缺水发生变形、损毁事故。
③锅炉炉膛发生爆炸事故。
④锅炉因压力控制元件失灵发生超压事故。
⑤锅炉因电气故障发生火灾事故。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组织领导机构
锅炉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由公司机电物资管理部及各矿机电负责人等组成锅炉事故应急指挥部。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分工及职责
为实现对锅炉事故应急工作的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组织到位和责任到人。特明确以下分工及职责(注:若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任总指挥全权负责锅炉安全应急工作)
段富社:锅炉事故应急工作的总指挥。
任晓东:韩家湾煤矿锅炉事故应急工作的副总指挥。
郑兴斌:大哈拉煤矿锅炉事故应急工作的副总指挥。
靳永清:安山煤矿锅炉事故应急工作的副总指挥。
指挥部成员: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进行锅炉事故处置的抢修工作。
三、锅炉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基本措施
锅炉事故发生后,当班班长和操作人员负责第一时间实施紧急避险操作和应急处置操作,并立即向矿调度室和机电负责人汇报,机电负责人必须迅速赶赴现场,查明事故原因。锅炉使用单位应立即按照自身应急预案组织事故抢险。同时向公司调度中心报告事故情况。
1、锅炉本体因失效、超温、超压发生爆炸事故
①锅炉本体爆炸事故是指锅炉受压本体因失效、超温、超压等原因快速失效破裂,导致炉内高温高压汽水能量迅速释放而发生的爆炸事故,这是工业锅炉最严重的.事故形态。其危害是:爆炸形成的冲击波和高速飞出的锅炉部件对锅炉房及周围建筑物的破坏,以及对附近人员生命的伤害;炉内高温高压饱和水迅速汽化、膨胀和扩散对附近人员所产生的伤害;炉火引燃锅炉房周围储存的燃料引起火灾。
②事故发生时,当班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实施紧急避险操作,如迅速离开现场、关闭总汽阀、总电源等,以保护生命安全为第一原则,并尽量防止事故的扩大。
③在锅炉房周围设置警戒区,组织周围无关人员撤离,开展救援工作。
2、锅炉本体因严重缺水发生变形、损毁事故
①锅炉严重缺水事故是指锅炉给水设备损坏或给水控制线路故障造成锅炉严重缺水甚至烧干锅,致使锅炉钢制受压本体过热失效变形、破裂或爆炸。其危害是造成锅炉损坏无法修复而报废,过热蒸汽喷出伤人,以及爆炸造成的伤害和破坏。
②辩别缺水情况:锅炉严重缺水会出现水位表无水,控制系统发出低水位警告信号,排烟温度大幅上升,锅炉房内有烧焦味道,本体出现变形、异常声响等现象。
③确认锅炉严重缺水后,应立即紧急停炉、熄火,降低炉膛温度,并采取措施防止炉内压力上升,待设备自然冷却后查明原因。严禁盲目向锅炉进水,以免扩大事故,造成锅炉爆炸。
④当出现锅炉严重缺水烧干锅造成受压本体严重变形、开裂,过热蒸汽外喷时,当班操作人员应即实施紧急避险操作。
⑤当班操作人员确认锅炉严重缺水时,应立即向主管和单位领导以及相关部门报告。
⑥锅炉发生严重缺水事故后,应请特种设备检验部门进行全面检验,查明原因,并检修整改合格后,才能恢复使用。
3、锅炉炉膛发生爆炸事故
①锅炉炉膛爆炸事故是指锅炉炉膛内积聚可燃性气体或粉尘达到爆炸浓度,遇明火引起的爆炸事故。其危害是爆炸时锅炉前后炉门盖飞出、砖砌炉墙倒塌伤人,设备及厂房损坏,甚至引起火灾。
②现场应急处置措施:迅速关闭进风和引风机电源。打开门窗通风,防止二次爆炸。
③爆炸后锅炉房内如引起火灾,报警后应先组织本单位人员灭火自救,防止事故扩大。
4、锅炉因压力控制元件失灵发生严重超压事故
①锅炉严重超压事故是指锅炉的压力控制元件(压力调节、超压停炉保护、安全阀等)全部失灵,蒸汽压力不断上升,已超过设计工作压力的紧急情况。这种情况继续发展将酿成锅炉爆炸事故。
②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紧急熄火停炉,迅速打开锅炉项部或分汽缸排汽阀门进行排汽,降低锅内压力。
③保持上水并同时进行排污,适当降低锅内温度。
④锅炉排汽自然冷却后,更换校验合格的安全阀、压力表,检修压力调节、超压停炉连锁保护控制系统,试验正常后才能投入运行。
5、锅炉因电气故障发生火灾事故
①锅炉因电气故障发生火灾事故是指锅炉的动力、控制线路和电器元件因过载或短路而起火,锅炉失去控制无法运行造成停产,短时间不能恢复,并可能引燃锅炉房周围储存的燃料引起火灾的事故。
②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锅炉运行中电气系统故障起火时,应关掉锅炉房或区域电源总开关。
③如电气起火时炉膛内仍有燃料在燃烧且炉内有蒸汽压力,应打开排气阀排汽。
④电气类失火时,应用干粉及CO2灭火器进行扑救,不能用水灭火。
四、附 则
1、各矿必须按照应急预案的内容要求进行培训,并组织模拟演习。
2、每次演习完成后,要认真归纳总结,不断完善。确保事故发生后从容应对。
供暖锅炉故障应急预案 3
一、报警:
1、校内锅炉发生事故,第一反应即拨打“119”火灾电话报警,或报110。报警人要讲清锅炉事故的单位、路名、事故发生的部门、事故发生的情况,讲清本人姓名、电话号码等。
2、报警完毕后,即向校长报告。
3、校长接到报告后,即时召集本单位的有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
二、成立临时锅炉事故指挥部:
由校长和有关人员选择合适部位成立指挥部,校长为指挥部指挥。
三、通报:
根据“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力量”的指导思想,利用本单位的宣传工具,向校内人员发送通报。
通报内容:
1、事故发生情况;
2、人员情绪的稳定;
3、疏散人员和救护。
四、疏散和救护:
1、必须立即切断电源;
2、制定安全区,确定人员疏散集合安全通道;
3、分工明确,引导和护送被困人员向安全区疏散,并做稳定情绪工作。
4、现场救护:由学校卫生员在安全区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送医院救治。
五、事故现场处理:
1、如起火:须组织灭火器材,由学校消防工作负责人为灭火指挥,并隔离易燃物品或材料,迅速组织义务消防人员或懂得消防知识的.人员,利用现场的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开展灭火。
2、如爆炸:首先隔离易燃物品或材料,防止起火和第二次爆炸。
六、安全警戒:
1、校外围警戒:消除路障,劝导行人撤离现场。如起火迎接消防人员及派出所人员到达现场要创造有利条件。
2、消防人员、派出所人员到达现场后,由学校指挥部立即向消防指挥或派出所人员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并移交指挥权,听从公安消防或派出所人员的调遣。
3、保护事故现场,禁止有关人员进入,并积极协助消防公安等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
供暖锅炉故障应急预案 4
一、燃油系统存在的问题和危害
徐州发电厂燃油系统已投用十五、六年,部分油管路腐蚀严重,阀门、法兰、接头易渗漏点较多,一旦发生燃油系统跑油。一方面容易造成火灾、爆炸事故,危及人身安全:另一方面燃油渗入地沟造成水体污染,且造成浪费,降低效益。严重时会导致投油点不着火,甚至引起锅炉灭火,特别是灭火处理时,不能及时投着油枪,就会拖延处理时间,引发和扩大事故,甚至造成停机的'事故。
二、油管泄漏现象
1、油管爆破时燃油压力迅速降低,爆破处大量燃油喷出。
2、投油助燃时锅炉燃烧不稳,甚至导致灭火。
3,爆破处如遇有明火或高温管道,喷出的燃油将会引起着火。
三、应急预案和响应措施
1、应急预案
(1)燃油管路,特别是弯头或易锈蚀部位应定期进行检查。
(2)阀门定期检修、打压,禁止使用铸铁阀门,结合面垫片应定期更换,活节接头应经常检查。
(3)油枪软管应定期更换;及时对油枪进行手动吹扫,吹扫结束,隔绝炉前燃油系统并检查系统无泄漏,停吹扫汽(气)源。
供暖锅炉故障应急预案 5
一、火情报警:
1. 在大厦范围内无论何时、何地,大厦员工一旦发现火情,都有责任立即向消防中控室报警。
2. 在大厦内遇见火情,如为初起小火,应就近使用轻便灭火器进行自救灭火,保护现场,将情况报告保安部。如火情严重要立即按下墙上的手动报警装置进行报警,或用内部电话报警。
3. 电话报警时,不要惊惶失措,要沉着冷静,语言清晰的将火情发生的所在区域、燃烧物质、火势大孝有无人员伤亡、报警人姓名、部门、所在位置报告消防中控室。
4. 关闭火场附近的电源、煤气开关及门窗。
5. 切勿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要保持冷静,只有经消防总指挥授权才可向“119”报警。
二、火情确认:
1. 中控室接到报警电话时要详细记录报警人姓名,部门及发生火灾的.确切位置及燃烧物质、火势大孝有无人员伤亡。
2. 中控室接到电话报警或消防主机报火警,立即通知备勤警员到现场确认,查清下列问题:
(1)火情发生的具体位置、燃烧物质、火势大孝有无人员伤亡。
(2)火源是什么,就是电器起火还就是其它原因。
(3)确认火情时应注意,不得莽撞开门,要先试一下门体的温度,如果正常可开门检查,如门体温度高,可确认内有火情,此时房内如有人,应先设方法救人,开门时注意不要把身体正对开门处,视情况进入。
(4)确认火情后,立即将信息反馈给中控室。
三、火情报告:
1. 火情确认后中控室值班员立即(正常上班时间)向保安部经理和消防主管报告(夜间、节假日)向值班经理报告,同时向保安宿舍发出警报信号。
2. 向总机值班员(正常上班时间)报警。
3. 总机值班员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物管中心主任和各部门经理。
四、各级人员行动:
1. 大厦物管中心主任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中控室组建灭火指挥部,指挥灭火及抢救疏散行动。
2. 非正常上班时间值班经理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失火现场指挥灭火行动。
3. 保安部经理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中控室,协助物管中心主任指挥灭火及抢救疏散行动。
4. 物管中心行政办公室经理、客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接到报警后,通知本部门各岗位人员坚守岗位做好疏散准备,立即赶往中控室组成灭火指挥部。
5. 保安部消防主管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火灾现场,指挥义务消防队实施灭火抢救行动。保安部内保主管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大厦正门,调整警力部署,维护正门及外围秩序。
6. 警队队长接到报警后立即带领备勤警员组成义务消防队,赶往火灾现场在消防主管的指挥下实施灭火及抢救行动
7. 其他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接到报警后坚守岗位,按灭火指挥部的命令行动。
五、灭火战术:
1. 保安部消防主管赶到火场后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灭火,并随时同灭火指挥部联系,向灭火总指挥报告火情。
2. 冷却灭火方法;义务消防队员赶到火场后,立即使用消火栓灭火,及时清理火场易燃物,用消火栓浇湿四周建筑物,降低火场温度。
3. 隔离灭火方法:将易燃物与火源隔离。
4. 窒息灭火方法:关闭门窗,用难燃材料压盖较小面积的火源。
5. 抑制灭火方法:使用abc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火源。
六、灭火指挥部:
灭火总指挥根据火灾现场情况适时下达如下命令:
1. 启动消防泵、喷淋泵、配合火场灭火。
2. 打开排烟防火阀启动排烟风机,排除火场烟雾。
3. 关闭中央空调,和新风系统,防止火势漫延。
4. 切断失火区域的电力供应,电梯降首层。
5. 开启正压送风机,向消防疏散楼梯输送新风。
6. 命令工程部关闭天然气总开关。
7. 下达向119报警命令。
8. 下达疏散命令。
七、组织疏散:
1. 如现场灭火负责人认为火势不能控制,指挥部立即做出疏散决定。
2. 消防中控室开通失火区域及上下两层消防广播,用广播反复播放“紧急疏散通知”,广播稿如下:客户朋友们请注意,大厦xx层发生火灾事故,消防人员正在进行扑救,为了您的安全,请迅速离开房间,疏散前请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疏散时请不要乘坐电梯,以免发生危险,请按疏散指示方向走消防疏散通道,谢谢您的合作。
3. 失火区域及上下两层进行紧急疏散后,根据人员离开情况,对其它楼层进行广播疏散。
4. 客务部接到疏散命令后立即组织人员负责各楼层客户的安全疏导工作,引导疏散人员走消防疏散通道。提醒疏散人员保持镇静,不要慌张,不要乘坐电梯。提示疏散人员疏散到大厦外围。人员疏散后,检查每个房间就是否有人,确认无人贴上标记,如有人员未离开房间,要及时进行劝导,使其迅速离开房间。
5. 其他部门人员接到疏散命令后立即进行重要物资、文件的转移。
6. 内保主管接到疏散命令后指挥外围警员清出机动车道,做好引导消防车进场的准备工作。
八、后期处理:
当灭火总指挥发出火情排除命令后,保安部立即做好火灾现场的警戒工作,保护火灾现场不被破坏,确保火灾事故调查,工程部应尽快将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联动系统恢复正常,客务部负责火灾后期的清理工作。
供暖锅炉故障应急预案 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城市集中供热事故(以下简称供热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供热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供热条例》《山东省城市供热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济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宁太白湖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发生的供热事故,具体包括:
(1)热源厂锅炉、机组以及辅助设施等发生故障、爆炸、火灾,导致无法正常供热或人身伤亡的;
(2)供热管网发生爆管影响大面积区域供热的;
(3)换热站出现运行故障导致大面积停热或人身伤亡的;
(4)室内采暖用热系统爆裂,导致大面积停热或人身伤亡的;
(5)地震、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破坏供热系统,导致大面积停热的;
(6)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的;
(7)战争、恐怖活动导致影响大面积区域供热的。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在区管委会领导下,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供热企业、咨询机构等的职责,规范应急处置程序,有效处置供热事故和突发紧急情况。
(2)统筹安排,协调配合。统筹安排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急处置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及时共享信息,形成处置合力。
(3)分级管理,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城市供热安全保障与应急处置体系,根据供热事故的社会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行分级,落实供热事故应急责任机制。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成立太白湖新区供热事故专项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供热事故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处置工作。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管委会分管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建设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安全事故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供热事故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根据区管委会应急工作方案,指导、协调较大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和重大及以上级别供热事故的先期处置;落实供热事故应急保障资金;加强敏感、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供热事故或预警信息监测预警,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协调调度全区供热事故应急救援队伍;根据供热事故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承担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2.2办事机构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建设局局长兼任。主要职责:落实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各项部署;指导、协调有关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和职责,开展供热事故应急处置;负责区供热事故应急预案的起草、修订、演练与实施;建立供热事故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和分析供热事故应急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信息,依法依规报告信息;负责供热应急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
2.3工作机构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事发地镇(街)政府组成。负责综合协调、会议组织、信息简报、文字材料,抢险救援证件印制发放,资料收集归档,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及其他专业组的协调联络等。
(2)抢险救援组。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牵头,区建设、公安、安监、质监、交通运输、经发、城市管理、环保等相关部门单位及事发地镇(街)政府组成。负责根据供热事故现场情况,制定应急处置具体措施,按照应急预案处置规程要求迅速组织力量、设备和物资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等。
(3)医疗救护组。由区社发局牵头,区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单位及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组成。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以及收治伤亡人员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4)宣传报道组。由区宣传部、区建设局牵头,区党群工作部等相关部门单位及事发地镇(街)政府组成。负责研究制定新闻报道计划,协调、安排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做好网络舆情的监测、收集、研判、引导,以及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
(5)交通治安组。由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和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牵头,事发地镇(街)政府组成。负责事件现场警戒、交通管控,社会管控及秩序维持,对已死亡人员进行身份检查、验证,做好应急运输保障等。
(6)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镇(街)政府牵头,区经发、社发、财政、供电等相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应急处置经费拨付,应急物资、设备等的筹集、调拨,确保应急处置物资供应;提供应急所需通信、电力保障及其他应急处置保障;提供应急救援现场人员办公、食宿的后勤保障等。
(7)善后工作组。由事发地镇(街)政府牵头,区社发、人社、党群等相关部门单位及有关保险机构组成。负责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8)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事发地镇(街)政府、区安监、监察、公安、党群、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单位组成,并应当邀请区检察处派人参加。
2.4专家组
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召集相关领域专家及相关部门、单位处置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参加各项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对供热事故发生地进行对口技术支持,参与事故调查。
3预防监测
3.1重点风险隐患
我区集中供热主要存在以下重点风险隐患:热源厂锅炉、供热首站、换热站等压力容器存在爆炸风险,容易引发人员伤亡和供热中断;高温水管网存在破裂泄漏风险,容易引发人员伤亡和供热中断;极端恶劣天气下热源供应不足,导致供热中断;自然灾害、煤炭不足、停水停电、施工破坏、人为因素、其他行业事故等导致供热中断。
3.2预防
供热企业要建立企业供热事故预防体系并组织实施;按照区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做好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组建应急队伍,配备抢修物资及抢修设备;做好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及时、准确上报信息;组织实施应急响应及恢复供热工作;完成其他各项应急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供热主管部门要组织相关供热企业进行重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好供热事故预防工作。要建立与能源供应部门的沟通机制,对燃煤、燃气资源的供需状况实施动态监控;检查供热企业应急预案、交通、通讯、仪器、抢险工具、专业人员的落实、维护保养等情况,定期组织抢险应急演练;加强非采暖季集中供热设施的检修,加强采暖季供热安全运行检查;加强极端天气条件下供热设施的安全监控;采用技术手段,定期对供热管网、电气设备、锅炉房进行安全检查,并建立数据档案;加强新建供热设施的施工监管;建立危险源档案,定期开展供热设施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3监测预测
区管委会要建立供热事故信息监测预测体系,通过日常巡查等多渠道收集信息,应对重点部位、危险源等进行持续性监测,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要求;要对监测信息进行分析,及时作出预测判断;对于区外发生的突发事件,要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我区的防范预测工作,及时完善防控措施。
4预警
4.1预警
供热事故预警级别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区域范围,从高到低可划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4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可能发生一般供热事故时,启动蓝色预警;可能发生较大供热事故时,启动黄色预警;可能发生重大供热事故时,启动橙色预警;可能发生特大供热事故时,启动红色预警。
4.2预警发布与解除
蓝色预警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与解除,红色、橙色、黄色预警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与解除。区管委会要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及时收集、上报供热监测信息,实施预警发布。符合黄色及以上级别预警条件的,要及时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预警发布内容包括事故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预警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短信、网站、微博、内部专用网络等向社会发布或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4.3预警响应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要向有关部门单位发布预警信息,及时采取预警响应措施;区供热主管部门要对热源厂、供热企业运行状况及主要参数实时进行监控。供热企业要按照企业应急预案实施预警响应,迅速调集应急队伍、设备、物资、车辆,做好应急准备,及时向当地专项应急指挥部报告预警响应情况。
5信息报告
5.1报告程序
(1)供热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等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拨打供热企业应急电话向供热企业报告。供热企业应急机构接到报告后,立即派抢修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初步判断事故等级。
(2)供热事故一经确认,供热企业应立即向当地供热主管部门报告,若为生产安全事故,应同时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相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同级政府;镇(街)专项应急指挥部、供热企业力争在15分钟内向区专项应急指挥部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逐级上报到区管委会的时间距事件发生最迟不得超过100分钟。
(3)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供热事故应急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5.2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供热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6应急处置
6.1先期处置
(1)发生供热事故后,供热专营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事故发生地镇(街)、区供热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摸清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故类型及事故原因,对潜在危险性作出评估。
(3)要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趋势,确定事故等级和启动应急响应。区专项应急指挥部要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当供热事故所在地镇(街)应急力量不足时,区专项应急指挥部要及时调配全区供热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4)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6.2分级响应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将供热事故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4个级别。
Ⅰ级(特别重大):造成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72小时以上,或者发生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供热事故。
Ⅱ级(重大):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48小时以上,或者发生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供热事故。
Ⅲ级(较大):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或者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供热事故。
Ⅳ级(一般):造成1千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或者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供热事故。
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6.3中期处置
(1)安全警戒。设置警戒线,部署警戒力量,实行交通管制,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影响救援工作。
(2)疏散人员。将居住在事故波及区域的群众及时疏散到安全区域,并做好事故波及区域的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的转移工作。
(3)抢险救援。现场抢险人员要按标准进行安全防护,根据救援方案和事故处理措施要求,充分利用各种抢救设备,实施切断泄漏源、抢救伤员、保护或转移供热设备、封闭现场等工作,迅速排除险情。要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如发现爆炸征兆时,应立即报告,并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带。
(4)医疗抢救。要迅速在安全区域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及时将重伤人员送至医院治疗。
(5)热源应急供应。及时切换热源或采用其他应急措施、设备,对供热重点区域、人群进行应急保障,避免更大损失。
(6)环境监测。开展应急监测,对泄露的有害气体进行监测,为管理部门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提供技术支撑。
(7)后勤保障。及时组织调集抢险抢修物资,确保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6.4后期处置
(1)现场清理。采取有效措施,清理事故现场,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2)善后处置。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并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要依法依规给予抚恤或补偿。有关保险机构要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调查与评估。一般事故由镇(街)政府组织调查;较大事故由区管委会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或授权、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书面报告;重大及以上供热事故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
(4)恢复重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镇(街)政府负责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7信息发布
供热事故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有序的原则。各级宣传部门要在供热事故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一般供热事故处置信息由事发地镇(街)政府负责发布。较大及以上供热事故信息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
8应急保障
8.1救援队伍及设备物资保障
(1)救援队伍建设。各供热企业要根据热媒性质、设备设施类型和供应规模,建立企业应急抢险队伍,镇(街)要建立满足需要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各应急抢险队伍是供热事故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要服从区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指挥,明确联络员及联系方式,确保应急救援联系渠道畅通和应急救援队伍快速反应。当发生供热事故时,以供热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处置为主,当超出自身处置能力时,可请求上级政府给予支援。
(2)救援物资设备保障。各应急救援队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机具、车辆和物资,建立完善的抢险物资管理制度和定期检查、保养、更新制度,每年10月10日前向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报备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并接受区专项应急指挥部督导检查。
(3)建立抢险队伍和物资共享机制。镇(街)专项应急指挥部要定期向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备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调派或临时征用镇(街)或相关企业抢险队伍和物资,各地各单位要予以支持。
8.2资金保障
供热企业应在年度预算中留足应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购置和维护抢修设备、组织应急演练等。处置供热事故所需各项经费,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事故发生地镇(街)政府协调解决。
8.3技术保障
逐步实施热电联产主干管网互联互通,满足不同区域、不同企业间的供热相互调度供应。形成以热电联产为主、清洁能源供热为补充的集中供热管理新格局。加快供热自动化与信息化的融合建设,及时掌握供热参数运行及预警情况。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建立集通信网络、调度指挥中心、移动指挥平台为一体的通信指挥体系,提高供热事故应急指挥系统与专业处置队伍的应急通讯质量。区建设局应关注供热技术的发展趋势,组织供热专营企业对先进技术进行研究,培养高素质的运行管理人员和抢险抢修人员,不断提高全区供热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9培训和演练
9.1教育培训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9.2应急演练
要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适时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各供热企业要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演练音像资料等应及时归档。
10责任追究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应急处置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供热事故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信息发布不力,以及应急准备中对应尽责任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1附则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结合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并经区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镇(街)政府要参照本预案,制订本辖区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本预案中的镇(街)包括石桥镇人民政府、许庄街道办事处。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供暖锅炉故障应急预案 7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提高有效应对供热系统突发事件的能力,减少供热系统突发事件对居民正常采暖的影响,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编制依据
根据《辽宁省市政公用设施保护条例》、《辽宁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3.工作原则
3.1健全组织,统一指挥。在供暖行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在供热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的指挥下,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供热系统重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依靠专家和广大人民群众,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供热系统重大事故的有效机制。
3.2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各供暖企业根据本单位供热突发事件,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有关程序,制定和完善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供热系统重大事故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3.3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对供热系统安全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供热系统重大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再次发生、衍生事故;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城市供热系统发生的供暖管线断裂、锅炉等设备事故,造成停热及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事件。
二.分则
1.组织体系
1.1组织机构及职责
1.1.1城市供热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成立城市供热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担任总指挥,各供暖企业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负责对城市供暖系统重大事故的抢修、抢险做出重大决策。指挥部成员根据重大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由城市供热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确定。
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部署、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现场指挥工作;负责供热管网、设施、设备的修复与恢复工作;组织抢救受伤人员,控制事故、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制定处理方案等。
1.1.2城市供热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处理专家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抢险工作需要,成立城市供热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处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委有关部门及供暖企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城市供热系统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1.3城市供热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城市供热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城市供热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的部署,依法组织协调城市供热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城市供热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处理的政策和措施;组建与完善城市供热系统重大事故的监测和预警系统;制定城市供热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预案演练;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有关城市供热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处理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
1.2办公地点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阜新市细河区北新路119号)
2.运行机制
2.1预测与预警
城市供热系统各供暖企业要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1.1预测预警系统
城市供热系统各企业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的重大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并按照重大事故可能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及时做出预警。
2.1.2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专家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城市供热系统突发事故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由城市供热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予以明确,必要时进行公布。
预警公布内容:包括突发事故名称、预警级别、预警区域、预警期起止时间、应对措施、公布部门和时间等。预警公告发布后,预警内容变更的,应及时公布变更通知。
2.2应急处置
2.2.1信息监测和收集
城市供热系统各企业负责对各自突发事故的信息监测和收集工作。
要加强对城市供热系统突发事故信息监测、收集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和收集的质量。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信息,信息收集单位应当保密。
2.2.2信息报告
报告责任主体。与城市供热系统突发事故有密切关系的单位是突发事故信息受理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故警情,有权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事故应急处理的部门、单位以及个人。
报告渠道、时限和程序。城市供热系统突发事故信息监测和收集机构,其他与突发事故有密切关系的单位获悉突发事故信息后,应在30分钟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事态严重时,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城市供热系统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指挥部接到报告,必须在30分钟内如实向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
报告内容。时间、地点、原因、性质、程度、动态信息、影响范围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2.3信息处理
城市供热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各类重大事故的监测、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的接报和处理工作,并向城市供热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提出处理建议。
城市供热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获悉重大事故信息后,要立即组织力量到现场进行复核确认,并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同时根据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提出应急处理意见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3.突发事故发生后的报告程序和内容
3.1报告程序
城市供热系统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当事人或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用简捷方式迅速报告给供热企业。同时在30分钟内将事情简要情况向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报告。
3.2报告内容
3.2.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2.2事故的简要经过、影响程度、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
3.2.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3.2.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3.2.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3.2.6上报单位、姓名、联系电话。
4.突发事故后的应急处理工作
4.1应急抢险程序
4.1.1城市供热系统发生重大事故,责任人或有能力报告行为人向供热企业安检部门报告。
4.1.2城市供热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达启动抢险、救援应急命令。
4.1.3抢险、救援应急预案启动后,事故现场抢救组,后勤保障组要立即组织车辆、人员,以最快的速度到达指定位置。抢救组负责现场救护、现场清理等任务,后勤组负责抢救工作的后勤保障和伤亡者家属安置等善后处理工作。
4.2事故后的恢复
事故抢险结束后,详细查看现场是否有残留隐患,在确认安全无误后,确定恢复方案,尽快组织恢复生产。
4.3事故后的.善后处理
4.3.1妥善处理事故的受害者;
4.3.2积极采取各种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所造成的危害;
4.3.3全面调查事故的原因,形成详尽的书面材料;
4.3.4依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逐级上报。
4.4奖励与责任
4.4.1奖励
4.4.1.1供暖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对参加处理突发事故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4.4.1.2供暖企业对参与处理突发性事件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4.4.2责任
对在城市供热系统突发事故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突发事故发生后的保障措施
5.1组织保障
各供热企业要结合企业的实际,制定出突发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救援机构,落实责任,配备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
5.2技术保障
由供热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组成的专家咨询组,负责对重大事故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技术咨询,提出应急救援方案。
5.3物资保障
各供热企业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救援物资,安排好救援抢险车辆,配备必要的装备和器材,以备急需。
三、附则
1.预案修正和完善
本预案将根据城市供热系统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正和完善。
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城市供热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暖锅炉故障应急预案 8
一、报警:
1、校内锅炉发生事故,第一反应即拨打“119”火灾电话报警,或报110。报警人要讲清锅炉事故的单位、路名、事故发生的部门、事故发生的情况,讲清本人姓名、电话号码等。
2、报警完毕后,即向校长报告。
3、校长接到报告后,即时召集本单位的.有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
二、成立临时锅炉事故指挥部:
由校长和有关人员选择合适部位成立指挥部,校长为指挥部指挥。
三、通报:
根据“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力量”的指导思想,利用本单位的宣传工具,向校内人员发送通报。
通报内容:
1、事故发生情况;
2、人员情绪的稳定;
3、疏散人员和救护。
四、疏散和救护:
1、必须立即切断电源;
2、制定安全区,确定人员疏散集合安全通道;
3、分工明确,引导和护送被困人员向安全区疏散,并做稳定情绪工作。
4、现场救护:由学校卫生员在安全区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送医院救治。
五、事故现场处理:
1、如起火:须组织灭火器材,由学校消防工作负责人为灭火指挥,并隔离易燃物品或材料,迅速组织义务消防人员或懂得消防知识的人员,利用现场的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开展灭火。
2、如爆炸:首先隔离易燃物品或材料,防止起火和第二次爆炸。
六、安全警戒:
1、校外围警戒:消除路障,劝导行人撤离现场。如起火迎接消防人员及派出所人员到达现场要创造有利条件。
2、消防人员、派出所人员到达现场后,由学校指挥部立即向消防指挥或派出所人员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并移交指挥权,听从公安消防或派出所人员的调遣。
3、保护事故现场,禁止有关人员进入,并积极协助消防公安等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
供暖锅炉故障应急预案 9
热水锅炉是一种受压设备,它经常处于高温下运行,而且还受着烟气中有害物质的侵蚀和飞灰的磨损。如果管理不严、使用不当,就会发生锅炉事故,严重时会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同时,会严重影响用户的.供暖效果。
因此,在锅炉事故发生时,为确保人身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及时修复,确保供热系统正常运行,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相应应急预案。
一、值班制度
① 供暖期内各热力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② 各热力站实行站长负责制,每班均设立副站长及值班长一名。
③总公司设专人24小时值班,随时掌握并向主管领导准确汇报突发事故。
二、巡查制度
①总公司设稽查科,定期巡查各热力站锅炉运行指标,发现疑点随时通报各站。
②各站实行每班巡查制度,派专人对锅炉运行情况时刻监测。
三、对司炉工的素质要求
①司炉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司炉证件的专业人员。
②司炉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必须遵守锅炉安全操作制度。
③司炉工必须熟悉锅炉操作规程,严密监视安全仪表,定期检验,及时检修。
四、对处理事故的要求
①锅炉万一发生事故,要“稳”、“准”、“快”,要镇静,不要惊慌失措。判断事故的原因和处理事故方法要准确,不要发生错误。处理时要敏捷,要迅速消灭事故,或者制止事故扩大。同时要立即报告领导及有关人员。如发生严重事故,应保持现场,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及安全部门。
②事故之后,应将发生的设备、时间、经过及处理的方法等情况详细记录;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找出主要原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写出书面报告。
五、事故处理与报告
1、接到事故报警,总公司及责任热力站值班人员应紧急沟通,说明情况。技术人员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同时向公司和热力站领导及时通报事故情况。
2、迅速组织技术、调度安全、机械设备等部门人员赶往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的过程、危害程度。找出事故原因,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
3、维修人员迅速切断控制事故点的进、出水阀门,尽量缩小范围地实行局部停炉措施;同时对事故点进行抢修。
锅炉常见事故几种处理方法:
1、锅炉水压超过允许工作压力,虽然采取停止给燃料、加强给水等措施,压力继续上升时。
1、迅速熄火处理:停止给煤及鼓风,减少引风,将炉排上红火与灰渣快速排出,熄火后,切断总阀,并停止引风机。如需冷却炉堂,可将炉门及旁路烟道打开。
2、锅炉水位表已升至最高可见水位以上(满水),虽经叫水后,仍看不到水位时。
2、迅速冷却锅水处理:在紧急停炉时,如无缺水或满水现象,可以缩短时间加速冷却,向锅炉给水、排污,以降低锅炉内压力。当炉水温度降至80℃以下时,可以放掉炉水。
3、所有给水设备、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排污阀全部失效时。
4、锅炉元件损失,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时。
3、如果锅炉系严重缺水事故,停炉时决不能应用迅速冷却操作,严禁向锅炉给水。
5、炉墙发生裂缝而有倒塌危险或炉架横梁烧红时。
6、因其它事件威胁锅炉房或锅炉设备安全时。
供暖锅炉故障应急预案 10
一、总则编制目的
为了提升应对余热锅炉运行使用中处理各类意外事故的能力,规范应急救援预案的具体实施,建立健全余热锅炉事故应急体系,规范对余热锅炉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余热锅炉事故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余热锅炉发生运行事故时的应急救援工作。适用于余热锅炉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职责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对余热锅炉事故全权组织进行应急救援。
发生余热锅炉伤亡事故后,启动单位预案、组织应急救援的同时,负责向上级领导报告。负责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余热锅炉事故调查处理。
副组长职责:
协助组长对余热锅炉事故进行应急救援。
负责确定合理的技术处理方案、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组长不在现场或不便履行职责时,行使组长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职责:
配合组长和副组长,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三、事故类型
1、锅炉质量问题致使强度下降引起鼓包、爆管事故
2、导热油结垢增加引起过热过烧,继而引起部件变形、开裂,造成泄漏或引起火灾事故
3、导热油带水引起爆沸,造成泄漏或引起火灾事故
4、因锅炉爆炸引起房屋倒塌事故
5、因锅炉爆炸引起周边危险品、易燃爆品的二次爆炸事故
6、停电事故
四、危害程度分析
1、一般事故,人员轻伤,轻微经济损失
2、较大事故,人员轻、重伤、死亡,较大经济损失
3、重大、特别重大事故,人员群死群伤,特别重大经济损失
五、应急处置
一)、响应分级依据锅炉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的级别和从业人员的评估结果,可能发生的.事故现场情况分析结果,设定预案的启动条件。由厂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预案启动。
1、一级应急响应:发生锅炉一般性事故(如:鼓包、少量泄漏等),只需要公司内部一个部门或车间正常可利用资源即可应对处理,能及时控制事态扩大,并逐步消除危险。这里的“正常要可利用资源”,是指公司在日常工作中可以响应的人力、物力。一级应急响应的指挥由部门或车间安全指挥部门(生产部门)自行完成。
2、二级应急响应:发生的锅炉事故相对较严重(如:爆管、大量泄漏或轻微火灾等),需要公司内多个部门参与响应救援,充分发挥公司内部的有利资源,部门需要合作,并且提供人员、设备或其他各种资源。二级应急响应的指挥部依据本应急救援预案组成,由公司总经理领导指挥。
3、三级应急响:发生锅炉的重大事故(如:锅炉爆管、泄漏引起火灾、爆炸等),必须利用全市资源应对处理,或者需要市外的机构联合处理的各种情况,由公司应急指挥部通知联系上报区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三级应急响应由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
4、发生锅炉灼伤、泄漏事故,险情较轻的,应逐级上报,进行简单的治疗,排除险情,可启动本预案的相关部分。
5、发生锅炉深度灼伤、泄漏、火灾爆炸事故,立即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响应程序
1、发生事故后,车间启动本车间预案组织前期抢险,包括切断及控制泄漏源,火灾初期扑救,监控并保护周围具有火灾爆炸性质的危险单位,即车间、罐区用消防水喷淋,装卸台停止装卸防止火势蔓延发生二次事故。
2、车间同时迅速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值班室友,接受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遇火灾爆炸报火警119,人员急救报120,维护秩序报110)。
3、应急救援指挥部值班室接报告后,及时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及各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各成员及指挥部在总指挥统一指挥下履行本部门职责。紧急情况下应先安排停工退料,后向总指挥汇报。
4、事故部门,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判断事故是否可得到有效控制,并向总指挥汇报是否应向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求援。
5、事故部门根据现场泄漏扩散类型、严重程度、物料量初步确定警戒区域范围,报指挥部,将危险区人员撤至安全区域,在安全警戒组未来前,派人维持相关区域的秩序,控制人员及车辆进出通道。
6、安全警戒组到达现场后,根据指挥部命令划分禁区,担负禁区内外治安和交通指挥,组织纠察,在事故现场设岗,加强警戒和巡逻。车间配合其对现场受伤、受困人员进行营救,寻找、并转移到到区域。在医疗人员未来之前车间应积极进行抢救。
7、安全疏散组协助事故部门根据风向,泄漏物检测浓度,随时向总指挥报告事故影响区域的变化并建议有关区域人员是否。无检测手段的需安排取样送监测站及化验室进行分析。
8、确定疏散区域后,指挥部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疏散,接到疏散命令后,安全疏散组通过信号、广播组织并引导有关区域内人员沿上风向迅速、有序地撤离危险区域,并到指定地占集结。
9、工程部抢险队伍迅速进行设备设施抢修,控制事故以防事故扩大。抢险维修力量不够时,及时向总指挥报告请求支援。
10、当事故得到控制后,安全警戒组迅速封闭现场各个道路口,发生爆炸类事故时,沿爆炸的残局半径封锁,其他类事故沿事故发生现场和污染区域封锁。公司迅速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现场进行采取摄像、拍片等取证分析,开展事故调查。禁止其他无关人员进入。
11、小车队随时待命,保证公司应急救援各成员及外援的用车,车辆不够时应向指挥部报告请求其它增援。
12、行政后勤处在总指挥及副总指挥指挥下,通过各种渠道,保证救援物资邻里到位。
13、非事故部门负责人必须听从指挥部统一指挥,如接到停工、疏散命令后必须在指挥统一指挥下,有序稳妥发进行停工和人员紧急疏散。
14、应急指挥部在公司资源、人力不足情况下,可请求友邻单位、区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协助。
15、所有事故抢险部门应密切注意事故发展及划算情况,如事故呈扩大趋势,公司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区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启动市应急救援预案。
三)、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锅炉鼓包、爆管事故应急处置:应中断燃烧,关闭鼓引风机和燃烧装置,找出原因并采取措施。
2、泄露事故应急处置:导热油毕竟是可燃物,一旦发生事故出现管壁渗漏现象,除了采取紧急停炉外,最主要的办法是把火焰和导热油管立即分割开来,当不设置炉膛辐射受热面的导热油锅炉只要将在炉膛上部的旁通烟道打开就可以。
3、停电时对锅炉应急处置:
①盘管式:紧急停炉,打开所有炉门,立即清除炉内燃煤,让大量冷风窜进入炉膛里,迅速降低炉温,消除热源;同步打开锅炉放油阀门,将高温油缓缓放入储油槽,并让膨胀槽中的冷油慢慢流入锅炉,及时带走热量,从而防止停电后短时间内油温超而造成结焦、以致酿成事故。
4、爆炸事故应急处置:
①一般情况下可通过设计、安装的膨胀箱和安全阀予以控制,必要时可通过锅炉泄漏进行减压。
②严重时应采用与突然停电相同的措施予以处理。
③上报公司应急指挥部,组织应急队伍进行扑救,同时向县消防部门请求支援。
5、爆沸事故应急处置:必须尽量减弱火势。设法将水分及挥发物迅速排出系统。若控制不住应立即紧急停炉。
6、发生轻微火灾:就地使用灭火器扑灭初起火灾,同时上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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