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应急预案范文(通用6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很有必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应急预案范文(通用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应急预案1
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加快提高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204号),进一步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提升我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应对可能发生的疫情新情况,扩大检测范围,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的防疫防控工作,阻击疫情,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内容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县
四、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健全机制
通过建立完善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疫情提供保障。
五、成立提高核酸检测能力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重点人群“ “应检尽检”8+1+1类人员::
1、密切接触者;
2、境外入境人员;
3、发热门诊患者;
4、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
5、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6、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
7、监所工作人员;
8、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
9、要求加做学校教师员工。
应对当前北京新疫情,市里新增了对农贸市场工作人员、冰鲜销售人员、冷链仓储运输从业人员等。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必要时,对重点地区来XX人员,无法提供达到目的地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血清病毒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免费提供核酸检测。
(二)其他人群“愿检尽检” 。
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和动态调整优先检测人群。
(三)加强公众监测预警。
疾控中心定期对普通人群进行抽样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做好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工作。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动态调整常态化防控措施和动态推进应检尽检。
七、检测机构分工
县疾控中心负责“应检尽检”(密切接触者,境外入XX人员,参与口岸检疫的排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的重点地区来XX人员)、抽样监测和流调等对象提供免费核酸检测;县医院、中医院负责发热门诊患者、入(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核酸检测工作;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重点地区返学返岗返工人员和其它“愿检尽检”人员提供自费核酸检测服务;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县卫健局的安排,协助参与免费核酸检测对象的检测工作。县新冠病毒9检测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扩大核酸检测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动态调整。疫情发生时,根据检测需要,领导小组分配任务,由县医院、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密切配合完成任务。
八、严格规范开展检测
各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最新版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备生物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工作人员防护到位,杜绝生物安全事故发生。加强人员培训、强化质量控制,落实实验室能力建设标准体系认证和实验室室内质控,根据安排常态化接受上级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和室间质评。落实检测信息报告制度,严格按上级要求做好信息录入,准确做好患者检测标本信息登记工作,详细填报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标本送检表,保证检测标本信息可追溯。
九、提升检测能力
县医院、中医医院、疾控中心要加快落实设备采购,主动对接上级业务部门加强业务培训,增加人员培训,确保应急需要时能够“三班倒”不间断工作。要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确保按照要求在县域内能够规范安全开展核酸检测。10突发疫情意外情况,提高核酸检测能力的处理方法可参照《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执行。
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
(一)适用对象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技术(以下简称稀释混样)仅适用于大人群样本的筛查,稀释混样检测结果不作为最终确诊依据。在人群总体阳性率较低(低于0。1%)时更为适宜。以下人群不建议采用稀释混样检测:重点区域人群(近期有疫情发生的小区含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老旧小区、人口密集小区、流动人口聚集区和近期离省外出人群)、其他不适合稀释混样检测的人群;医疗机构就诊患者。
(二)实验室条件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424号令),具备在南平市卫生健康委备案的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实验室。根据《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办医政发〔20xx〕 194号),具备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
(三)生物安全要求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有关要求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xx〕 5311号)和《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的有关要求,采样和实验室检测人员应采用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级别的个人防护。
检测工作完成后,废弃物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处理,不得保存样本。
(四)操作流程
1、材料准备
①采样管、常规采样管、含病毒保存液3ml的标准采样管。
②咽拭子
③振荡器。
④其他开展核酸检测的常规物质准备。
2、采样与混合
①咽拭子采样方法。
被采集人员头部微仰,采样者将拭子越过舌根,在被采集者两侧咽扁桃体稍微用力来回擦拭至少3次,将拭子头浸入含1~3ml病毒保存液的管中,尾部弃去,旋紧管盖。
②样本混合。
将采集的数个样本(原则上不超过5个)各取200ul进行充分混合,形成混合待检样本。
3、核酸提取与检测过程
按新冠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标准操作流程进行。每一次上样扩增中,80个加样孔用于加入混合样本(如5混1,总计80×5个单样本);10个加样孔用于单样本(单样本来自上述80×5个原液的随机样本)。
4、阳性结果判断与重测检测结果先按照各检测试剂盒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被检测基因位点逐一判定,出现任一位点阳性或能测出Ct值的混合样本,均作为重测对象。混合样本检出Ct值,其所有的单个原液样本需重新取样,按照常规方法进行单样本核酸检测。单样本检出阳性,其所在混合样本要全部按常规方法进行单样本核酸检测。
5、质量控制
①室内质控。
每批上样检测应当在剩余加样孔中设置1个阳性对照样本和三个阴性质控样本(2份生理盐水和1份阴性混合样本)。3份阴性质控样本随机放在临床样本中间。弱阳性质控测定为阳性,3个阴性质控全部测定为阴性,视为在控。反之,则为失控,不可发出报告,应分析原因,必要时重新检测样本。
②室间质评。
实验室每季度参加省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室间质量评价(EQA)活动,按照活动要求完成质评物接收、储存、检测和回报检测结果等工作。
6、注意事项:
①注意避免采样过程中的交叉污染,落实一人一消毒;混样室在每进行一批样本稀释混样操作后,应进行消毒处理。
②拭子应完全浸润在病毒保存液中,样本在混合前后充分震荡(在振荡器上振荡30秒)。
③稀释混样检测必须提取核酸,禁用“一步法”。
④建议对试剂检测灵敏度进行评估,应选择灵敏度较高的检测试剂。
⑤稀释混样检测的阴性样本按每批次扩增留取一份阴性样本备查。
⑥实行24小时检测制,最大限度提高检测能力,切实做到“应检尽检” “愿检尽检” 。⑦做好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工作: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未雨绸缪,为应对可能出现的聚集性疫情做好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包括硬件储备、软件储备和人员储备等。为此,PCR室已经申请购置新的扩增仪,一旦出现疫情时,要根据需检测的“四类人员”数量,分梯度制订相应的应对措施,迅速调集资源,确保短时间内迅速提高检测能力。
十、落实检测经费
争取县财政部门的支持,加大核酸检测经费保障力度,根据本文件规定和领导小组确定的免费检测对象,据实拨付核酸检测工作经费;非免费对象的检测经费由主体单位或业主组织负责;自愿检测人员检测费用自理。公立医院新冠病毒检测费用标准按照医保部门规定执行。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应急预案2
为强化我镇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面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根据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现拟定本预案。请各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村(社区)、全体机关干部高度重视,按要求落实。
一、成立镇全员核酸检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二、前期工作
(一)摸清辖区人员底数
各村(社区)要以居民小组为单位建立常住人员台账。收集辖区内常住人员信息,信息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户籍地址、常住地址、户主、联系电话、工作单位;
住址信息应精确到小区(院落)、楼栋号、单元号、楼层号。台账应实时更新并制成电子文档。此项信息由各村(社区)于11月6日前报镇指挥部备案,同时自行妥善保管一份,在应急响应时及时提供并使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也要按上述要求建立工作人员台账)。
(二)做好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安排
1.核酸检测采样点位设置。按照在疫情发生后一周内实现辖区内人口核酸检测全覆盖的要求。1个检测点的采样能力为>2500人/天,按照2日内完成全市全员核酸检测采样工作的要求,12个村(社区)根据实际确定核酸检测采样点12个,学校、企事业单位设置专项采样点1个。
2.采样点布局。采样点的地点选择在出入口不在同一位置的空旷区域,综合考虑通风、交通方便、方便群众、有群众排队的空间、不聚集、保持一米间隔距离等因素,各村(社区)要根据本辖区人员分布,合理科学布局采样点。
3.采样点的工作人员配置。采样点采用三班倒运行机制(一班7:00到12:00,二班12:00至17:00、三班17:00至21:00)。一个采样点一个班人员基本配备标准为:主要负责人1人(镇机关干部),副负责人1人(村、社区、企业、学校主要负责人),医务人员3人,填表登记录入人员4—6人,各村(社区)居民小组长、治安秩序维护人员1—2人,情绪疏导员1人。
4.后勤保障准备。各村(社区)提前储备、配置好采样点后勤物资。采样点应有:桌椅2套(各2张桌子、4—6把座椅),帐篷2个、警戒线条带100米以上、老年人(儿童)特殊通道、手提小喇叭1—3个、电脑、打印机、口罩、消毒液、核酸采样点标识。以上物资中,帐篷、警戒线条带、口罩、消毒液、核酸采样点标识由镇政府统一提供,其它物资由村(社区)负责。采样点其他后勤保障工作由各村(社区)负责。
根据以上要求,各村(社区)《采样点设置安排表》附后。
三、做好培训工作
全员核酸检测涉及千家万户,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是应急状态下的特殊任务。需要迅速、全面、高效、有序进行,要做好此项工作,必须精心组织,事前要组织好全体工作人员培训。采样点工作人员的培训由镇人民政府、各村(社区)组织,卫生院医生负责防护知识的培训。培训及应急演练时间:11月9日—13日。
四、预案启动
接市指挥部通知,立即启动本预案。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核酸检测采样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核酸检测采样工作,根据采样点的设置,做好每个采样点覆盖人群的组织、检测采样、送样、统计和秩序维护工作,错时分批组织好人员到核酸采样点位进行采样,防止人群聚集,维护好现场秩序。
职责分工及相关工作安排
1、按照职责分工共分为8个专项工作组,分别为:
(1)综合协调组;
(2)技术指导组;
(3)信息排查收集、推送、业务指导组;
(4)防疫消毒组;
(5)舆情控制、宣传教育引导组;
(6)应急处置、稳定疏导组;
(7)交通安全引导、秩序维护组;
(8)后勤保障组。具体分工及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核酸检测期间对各工作小组、检测点、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协调;
机关群众接待,其他事务处理。
(2)技术指导组
组长:
成员:卫生院工作人员、村(社区)卫生站医务人员
工作职责:对核酸采样医护知识、各检测点防护知识进行业务指导,确保核酸采样标准高效,采样点防疫措施到位。
(3)信息排查收集、推送、业务指导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各村(社区)人员信息的排查、统计、收集、推送、信息比对,各检测点业务指导。
(4)防疫消毒组
组长:
成员:各村(社区)治保主任、志愿者
工作职责:负责各检测点防疫消毒、场所工作人员卫生防护及群众体温监测等。
(5)舆情控制、宣传教育引导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党政办负责收集辖区和网络负面信息,并对辖区不良信息、媒体进行监管和正确的舆论导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均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任何人、任何单位不信谣、不编谣、不传谣。按照市指挥部统一宣传口径,及时通知、发布相关信息。
(6)应急处置、稳定疏导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各检测点突发事件处置。发现可能引发极端事件的情况,要及时制止,做好疏导稳控及化解工作,防止发生违法行为。对不听劝阻的人员,由镇村(社区)干部配合派出所民警负责强制带离,确保检测工作有序推进。
(7)交通安全引导、秩序维护组
组长:
成员:派出所干警、各村(社区)治保主任、志愿者
工作职责:负责检测点现场交通安全引导、秩序维护。
(8)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检测期间所需工作经费开支。按照市指挥部指导意见,负责对各检测点帐篷、警戒线条带、口罩、消毒液、核酸采样点标识等物资进行调配;
负责检测点工作人员用水、用餐保障;
镇政府备应急公务用车一辆,镇第二中医医院负责备应急防护车辆一台。
2、为确保有序推进检测点工作,按点位、片区划分共分为4个责任点,分别为(1)片区;
(2)五福片区;
(3)片区;
(4)企事业单位检测点。具体分工及职责如下:
总指挥:
(1)片区
组长:
成员:各点联系干部、村(社区)书记
职责:
(2)片区
组长:
成员:各点联系干部、村(社区)书记
职责:
(3)片区
组长:
成员:各点联系干部、村(社区)书记
职责:负责集镇社区、村、村各检测点工作综合协调
(4)企事业单位检测点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配合
镇属各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机关各办所和村(社区)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性,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所有工作人员确保通讯畅通,按时到岗到位,服从指挥,听从安排,遵守纪律,保守秘密,尽职尽责,确保有序推进。
(二)加强情报信息收集研判
预案启动后,各联村(社区)负责人要及时收集信息,汇报情况,重大状况及时报告,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及时有效支撑。
(三)严格责任追究
各领导干部、各村(社区)要以高度的责任心有序组织。按照指挥部工作要求,认真履职,维护好辖区社会稳定。凡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而发生涉稳及公共卫生安全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应急预案3
按照《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271号)、《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229号,附件6: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35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设置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点,强化采样管理,杜绝发生采样人群交叉感染事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酸采样点要求
(一)采样人员要求
从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标本采集的技术人员应当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培训合格证),熟悉标本种类和采集方法,熟练掌握标本采集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做好标本信息的记录,确保标本质量符合要求、标本及相关信息可追溯。采样点医务人员须注册到本市责任医疗机构。
(二)采集场地要求
1.医疗机构内部采集点:全市各医疗机构内设置新冠病毒采样点应当遵循安全、科学、便民的原则。采样点应当为相对独立空间,具备通风条件,内部划分相应的清洁区和污染区,配备手卫生设施或装置。设立独立的等候区,尽可能保证人员单向流动,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严控人员密度。
2.人群筛查(社会)集中采集点:作为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期间,我市医疗机构服务便民延伸的临时采集点,疫情结束后立即予以撤销。设置时须由本市注册人数不少于10个医护人员的医疗机构主导设立,并承担主体责任;要求场所具备通风条件,周边无直接相邻经营商户,间隔距离不得小于3米,场地相对独立;根据原有场地条件,划分为等候区、信息登记区、采集区、缓冲区、临时隔离区和医疗废物暂存区,各区相对独立,并能和工作开展相适应,医务人员、采样人员和医疗废物通道明晰,不产生交叉重叠,依照“六区三通道”进行现场布局,严格落实1米线要求,有效分散待检人员密度,配置相应操作设施设备,各种标识明晰;开展现场采样期间,设置医疗机构必须配置不少于1名执业注册医师或执业护士参与应急救助,并设置急救设备备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3.住院病例的标本由所在医院的医护人员采集。
4.密切接触者标本由当地指定的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负责采集。
5.标本的采集、运送、存储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的通知》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执行。
(三)其他要求
1.承接外送标本的协作核酸检测机构须具备广东省第三方检测资质,且新型冠状病毒病毒核酸检测室间质评和室内质控达标。
2.必须开通对接“健康珠海”平台预约软件、广东省新冠病毒检测信息系统、珠海市特定人员前置核酸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核酸采样信息必须30分钟内同步到两个信息系统省平台,核酸检测结果需在12小时内同步到省信息系统和珠海市信息系统(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急诊必须在4-6小时反馈核酸检测结果)。
3.医疗废物处置必须符合要求,统一收集处置,费用自理,不得私自处理。
4.通过购买服务外送样本检测必须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加强外送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306号)执行,由外送样本医疗机构承担检测主体责任,严格选择检测机构,确保检测质量。
申报、审核和发布
(一)申报程序及提交资料
1.申报程序。责任设置医疗机构自行选址提交资料报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初审现场审核审核合格发布。
2.需要提交的资料。(1)申请采样点可行性报告;(2)检测机构资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基因扩增和二级生物安生实验室备案、室间质评证书);(3)人员资质(医务人员相应执业资质、采样人员培训合格证明);(4)采样场地租赁合同,如外送样本需同时提交工作协议;(5)采样场地设置平面图;(6)预约平台和采样信息、检测结果上报信息系统情况说明。
(二)审核和发布
各采样点须经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并对外发布后方可开展新冠病毒核酸采样。
(一)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市管医疗机构设置采样点的审核。
(二)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点审核。
二、管理要求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核酸采样点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对于核酸采样的各项要求,严格审查核酸采样点的设置条件,及时公布符合条件的采样点信息;各综合执法支队应加强巡查,对不具备条件或未经审查擅自进行采样的,依法关停取缔,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应急预案4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精神,加强核酸检测工作,排查消除风险隐患,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急、重、轻、缓”的原则,科学合理、兼顾能力,调整优化检测范围,对不同场所、不同行业、不同人群进行分类检测筛查,切实做到“应检尽检”“适时抽检”和“愿检尽检”,并根据要求做好局部疫情下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筛查准备工作。
二、检测范围
(一)“应检尽检”人群
1.密切接触者(含共同生活者);
2.境外入顺人员、重点地区入顺人员;
3.发热门诊患者、入(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4.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行业、特殊场所的重点人群。
(二)“适时抽检”人群
1.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接触者;
2.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志愿者。
(三)“愿检尽检”人群
其他人群实行“愿检尽检”。
三、组织保障
1.各村(居)要指定专人对接,按照工作职能,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检测工作,确保“应检尽检”“适时抽检”和“愿检尽检”的有效落实。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各类人群进行摸排登记,特别对“应检尽检”对象要做到底子清,并动态掌握人员信息。
2.各村(居)要根据按照急重轻缓、科学合理、兼顾能力、适时调整、安全有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其中对重点地区、重点岗位以及重点人群的“应检尽检”人员应予以优先。
3.各村(居)应要按照工作内容做好全员检测采样的应对准备和演练工作,确保出现紧急状态时能有效快速处置,打有准备的仗,牢牢把握主动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4.各村(居)要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科普宣传工作,做好辖区内群众的宣传动员和引导工作,根据上级指令有序组织群众进行核酸采样工作。
四、实施步骤
当发生疫情需进行全员核酸检测时,各村(居)在全力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基础上,根据以下要求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实施工作。
(一)建立核酸检测小组
结合各村(居)实际情况,建立核酸检测小组,按照“1+8”标准配备工作人员,即有1名村(居)主干负责,并设置8人专门小组,包括1名联络人、1名医务人员、1名信息登记员、1名网络员、2名引导员、1名警务人员、1名村居工作者。针对行动不便的老人、孕产妇、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安排采样人员上门采集,确保检测工作全覆盖,做到不落一人。
(二)准备核酸检测采样点
以各村(居)为单位设置临时采样点,由所在的村(社区)负责选择室外空旷阴凉通风场地,搭建临时帐篷,配备充足的桌椅,悬挂醒目标识,现场分登记区和采样区,配备足量的采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和健康宣教材料,每半天对现场相关物品消杀一次,如为室内临时采样点,应使用分体式空调,配备充足的桌椅,室外悬挂醒目标识,入口处设置登记区,采样区内备有足量的采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和健康宣教材料,室内环境和物品4小时消杀一次,同时每个临时采样点配备1-2名警务人员,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和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中高风险”区域核酸检测全员覆盖。
(三)呼吸道标本采集
各村(居)负责辖区内被检测人员的组织工作,需制定工作方案,主要负责被检测人员的通知、登记、宣传和现场保障等工作。按照每个临时采样点按3-5名标准配备工作人员,包括负责人、登记人员和联络员等,抽调成立的核酸检测采样工作组人员全体上岗工作,由镇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统筹调度,配备3-5名采样人员的原则开展标本采集工作。
29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以济南市指挥部名义印发《济南市市域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预案》,按照每2000-2500人设置一个采样点的标准,全市设置采样点4650个、配备采样人员15293名;分级分层组织街道办、采样点、检测机构、疾控中心人员培训。做好全员核酸检测信息化保障,全员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实现区县全覆盖,完善了核酸检测的全流程闭环管理。
全市核酸检测机构达88家,日检测能力23.38万人份,均居全省首位。加强核酸检测机构监管,在全国率先成立市级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质量控制中心;完成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的五次飞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罚、限期整改;完成核酸检测机构检验人员今年首轮培训。
同时,强化应急演练。全市组建流调、采样、检测、消杀、医疗、社区防控等疫情处置机动队共计17242支76352人,储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90处7172个房间。去年11月以来,完成区县和医疗机构五轮应急拉动;组织医疗机构应急演练360余场次,1.4万余人次参与,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打得赢。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应急预案5
为强化我县核酸检测能力储备,提升核酸检测应急能力,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县域内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满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检测的各项需求,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紧抓近期工作重点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298号)要求和我省、我市关于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在坚持“应检尽检”和“愿检尽检”的基础上,县域内一旦发生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统筹调配各方核酸检测力量,3天内完成县域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任务。
二、工作原则
(一)分级响应分区管理。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视疫情需要启动应急检测响应,确定采样对象范围,统筹安排核酸采样顺序、时间和采样地点。高风险地区及重点人群按照1:1标准进行采样检测;中风险地区人群按照5:1标准进行混采检测;低风险地区人群按照10:1标准进行混采检测。
(二)统一调度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坚决服从县应急指挥部和县卫健局集中统一指挥。按照应急征用管理相关要求,对设备、实验室、物资、人员等涉及核酸检测的所有力量进行集中管理和按需调度。
(三)集中采样送检。城市以小区、企事业单位、特殊场所为单位,农村以村、组为单位开展集中核酸采样,实现检测对象少跑路,就近、就便迅速接受核酸检测。核酸采样、运输、检测严格执行生物安全要求,规范操作,确保采样、送检、检测全过程安全,检测结果准确及时。
三、工作内容
(一)提升检测能力。我县人口按照全员检测20.2万人的任务目标测算,3天完成检测,采用新冠病毒核酸10:1混采检测技术,每日应混检6.73万人,目前全县核酸检测每日10:1混检能力缺口5.63万人。为确保县域内一旦发生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3天内完成县域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任务,采用分片负责的方式由县级医疗机构牵头与省内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签订购买服务协议,按照10:1混采检测标准,任务分解如下:一是县人民医院暨县天津中医院与第三方机机构签订购买服务协议负责兴州街道办、郭镇、金家河镇、西淮坝镇、白水江镇、徐家坪镇、马蹄湾镇辖区每日共完成不少于4.1万例的混检任务(包括本机构现有检测能力);二是县第二人民医院与第三方机机构签订购买服务协议负责观音寺镇、仙台坝镇、两河口镇、黑河镇、横现河街道办、五龙洞镇辖区每日共完成不少于1.2万例的混检任务;三是县妇计中心负责乐素河镇、白雀寺镇、硖口驿镇、接官亭镇辖区每日共完成不少于1.43万例的混检任务。上述3家县级医疗机构要立即联系第三方机构,于10月24日前完成购买服务协议的签订。
(二)提升采样能力。县级三家牵头医疗机构要根据责任片区提前对辖区内镇办卫生院,民营医院所有临床医生、护士、检验人员进行核酸检测采样以及个人防护理论和技术培训,做好全员技术储备,成立满足检测工作的多支应急机动采样队伍,确保一旦发生聚集性疫情,各医疗卫生单位可迅速根据检测需要和任务分配,按照县应急指挥部和县卫健局统一调配,在县域内各指定采样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集中采样工作。按照每支采样机动队3人(信息登记、采样、储存转运)每小时采样50人,每8小时轮换一次,每天工作3个班次预算,全县共需建立不少于168支应急机动队采样队伍,采样人员不少于504人。采样所需耗材及防护服等物资,由县应急指挥部和县卫健局根据需要统一管理调配。
(三)明确采样检测流程
1.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检测响应,确定采样对象范围,统筹安排核酸采样顺序、时间、方式(上门采样或集中点采样)和采样地点。
2.设置临时集中采样点,镇办、单位、村(社区)、村民小组负责通知检测对象采样时间、地点,并做好现场采样的组织和配合工作。县指挥部调度应急采样队伍赴各采样点进行采样,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现场安全秩序和安保工作。
3.各应急采样队按生物安全要求及时将检测标本送核酸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各检测机构迅速开展核酸检测,按要求报告检测结果,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四)做好物资储备。发生聚集性疫情时,县内检测机构和县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的检测试剂由县应急指挥部和县卫健局根据需要统一调配。按照集中物资统筹调度的原则,确保检测设备不空转、不停运。各核酸检测机构要按照每日常规检测量试剂需求,保证30天正常运行的储备量,做好核酸检测用相关试剂的储备工作。局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组负责储备采购一定数量的核酸采样帐篷、采样人员防护装备、采样管、生物安全转运箱等核酸应急采样、送检所需相关设施设备。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
按照疫情防控需要,根据疫情可能波及的人群范围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是疫情精准防控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继续加强核酸检测实验室能力建设。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要尽快谋划新建核酸检测实验室,已建成的单位要在现有检测能力基础上进行扩容,不断提升自身应对突发聚集性疫情或爆发疫情的防控工作能力。全县各医疗机构要统一思想、加强协作,3家县级牵头单位要按照责任片区任务分配,迅速和责任片区镇办卫生院、民营医院沟通协商组建应急机动队采样队伍,开展人员培训,原则上镇办卫生院和民营医院每个单位抽调人数不得少于10人,于10月24日前将各自责任片区的核酸应急采样队伍人员花名册报县卫健局医政医改股。各镇办卫生院和民营医院要配合好3家县级牵头单位,积极选派人员,组建队伍,开展培训。
(二)强化措施,落实储备。
在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提前做好人员、物资、技术储备避免局部疫情出现甚至暴发时,因核酸检测能力严重滞后,给疫情防控和群众健康带来不利影响。
(三)加强管理,提高实效。
各核酸检测单位要大力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培训,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技术人员培训方案》、《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等文件要求,对相关检测人员加强标本采集、保存、运输、接收、检测、报告等全流程培训。强化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和生物安全管理,确保核酸检测实验室的规范运行,杜绝医院感染事件发生。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应急预案6
为全面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应对秋冬季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落实好“四早”要求,充分发挥实验室核酸检测在疫情应对与处置中的技术支撑作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根据省、市关于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积极应对可能新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出现确诊病例和划定为“中高风险”地区后,按照及时、有效、科学、精准的原则,对疫情可能波及的人群开展核酸检测,实现5—7天内完成县域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二、编制依据
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加快提高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 20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 、 《XX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三版)》、《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新冠病毒核酸复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等。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XXX副组长:
XXX、 XXX XXX、 XXX成员:
职责分工
1、县卫健委:
牵头制定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预案;督促指导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做好核酸检测能力储备;本县发生新冠肺炎病例时,迅速调集核酸检测医疗资源,合理确定核酸检测机构及采样点,确保短时间内迅速提高核酸能力;必要时协调上级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核酸检测工作。
2、县公安局:
负责核酸采样点现场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
3、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辖区内被检测人员的组织,核酸检测场地选择、准备、现场维护和消毒消杀等有关保障工作。
4、县人民医院、疾控中心:
结合实际,做好核酸检测所需的各类设备、防护用品、检测试剂的储备工作;加强核酸检测技术培训,建立核酸采样、检测人员后备梯队,提高检测技术水平,保障全员核酸检测需求;疫情发生时,在县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的采样、送检、实验室检测等工作。
四、核酸采样和检测队伍准备
成立新冠肺炎疫情核酸检测采样
组长:
XXX副组长:
XXX成员:
(略)联络人:
XXX XXXXXXXXXX工作职责:
日常情况下负责本单位核酸采样工作;应急情况下接受4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度,负责全县核酸采样工作。
成立新冠肺炎疫情核酸检测组
组长:
XXX副组长:
XXX成员:
(略)联络人:
XXX XXXXXXXXXX工作职责:疫情防控期间,接受县防控指挥部统一调度,负责全县核酸检测实验室核酸检测工作
五、核酸检测物资和试剂准备
我县下辖X个镇,XX个村(社区)常住人口XXXXXX人,按照疫情发生时,5—7天内完成县域内全员核酸检测的目标要求测算,采用稀释混样检测技术1:10,日核酸检测份额不少于XXXXX份。县人民医院、疾控中心要做好核酸检测所需的各类设备、防护用品、检测试剂等储备工作。
检测试剂按全员核酸检测测算需求,备齐核酸提取试剂(96人份/盒)150余盒,新冠PCR检测试剂盒(50人份/盒)300盒,各类耗材、防护用品均需满足检测需求。
六、核酸检测能力建设
1、加强县级核酸检测能力建设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技术人员培训方案》等要求,加强标本采集、保存、运输、接收整理、核酸提取、试剂使用、荧光定量等检测方法、结果报告、生物安全等全流程培训,确保核酸采样、检测工作人员满足全员核酸检测能力需求。5县人民医院和疾控中心PCR实验室核酸检测工作人员获得检测合格证书的人数要各达到6人以上。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证检测仪器正常运转、检测人员“三班倒”,满负荷检测情况下,县人民医院、疾控中心日核酸检测份额合计达736份标本以上,采用稀释混样检测技术1:10,日核酸检测份额合计达7360份标本以上。
2、依托第三方提升核酸检测能力
依托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提升我县核酸检测能力,积极协调合肥迪安等检测机构加入我县核酸检测体系,签订全员核酸检测协议,增加日核酸检测份额30000份,使得我县日核酸检测份额达37360份,以满足全员核酸检测需求量。
七、统筹调度计划安排
当发生疫情需进行全员核酸检测时,各镇在全力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基础上,根据以下要求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实施工作。
1、呼吸道标本的采集。各镇、村(社区)负责辖区内被检测人员的组织工作,需制定工作方案,主要负责被检测人员的通知、登记、宣传和现场保障等工作。
按照每个临时采样点3—5名人员的原则配备工作人员,包括负责人、登记人员和联络员等,抽调成立的核酸检测采样工作组人员全体上岗工作,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调度,按照每4000—5000名居民配备4—5名采样人员的原则开展标本采集工作。
2、临时采样点的设置。以划定的最小单位(如楼栋、病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为单位6设置临时采样点,由所在的镇、村(社区)负责选择室外空旷阴凉通风场地,搭建临时帐篷,配备充足的桌椅,悬挂醒目标识,现场分登记区和采样区,配备足量的采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和健康宣教材料,每半天对现场相关物品消杀一次,如为室内临时采样点,应使用分体式空调,配备充足的桌椅,室外悬挂醒目标识,入口处设置登记区,采样区内备有足量的采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和健康宣教材料,室内环境和物品4小时消杀一次,同时每个临时采样点配备1—2名警务人员,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和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中高风险”区域核酸检测全员覆盖。核酸样本的检测。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安排,第一时间激活县人民医院、疾控中心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要求,采用混样检测方法开展检测。
3、检测结果应当在12小时内反馈。
每天定时调度,随时掌握每天、检测试剂、防护用品使用消耗量、库存量,保证储备不少于10天的使用量,必要时调动各方资源全力保障核酸检测的物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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