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暴雨防汛应急预案(通用5篇)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通常需要预先编制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高速公路暴雨防汛应急预案(通用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速公路暴雨防汛应急预案1
为切实做好我局公路防汛工作,充分做好做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战备,并在突发灾害时能高效有序地实施防汛抢险,将水灾对公路的破坏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保障汛期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公路养护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公路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一、总体要求
强化防汛责任,加强防汛措施,科学指挥调度,把公路防汛工作做得更好,实现“确保汛期公路安全畅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公路防汛抢险工作,区局成立公路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各公路站成立负责所管公路防汛工作相应的组织结构,切实做好迎战大汛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三、具体要求
(一)各科室、各公路站要站在对公路财产高度负责、对公路安全畅通高度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水患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保持高度警惕,做好防大洪、抗大汛的准备。
(二)要切实遵循下级服从上级,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和团结协作的原则,一旦发生汛情,各单位抢险队伍要无条件服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调遣,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切实把防汛工作抓死、抓实、抓出成效。
(三)时刻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汛情。局防汛领导小组,要根据工作分工,坚持上路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掌握汛情,做到汛期期间值班无空岗,保证公路安全畅通。对在汛期无值班人员,无领导值班或巡查不及时,延误抢险时机或造成大损失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值班当事人的责任。
(四)防汛工作实行行政负责人负责制,遇有险情或接到上级抗洪抢险的任务时,各科室、各公路站负责人及抢险队伍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和投入抢险工作,对已发生的水毁路段和桥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人员修复,确保无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四、做好防汛物资的准备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尽快成立公路汛期抢险队伍,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险情,规划方案《公路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按照防汛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认真准备防汛石料、沙袋、雨布、铁锹等物质,做到机械、人员、车辆和物资“四落实”。早准备、早检查、早预防,确保水毁发生后,抢险物资能及时到位,以最快速度抢修通车。
五、全面检查、突出重点
1、进行汛前检查,彻底清除隐患,提高公路综合防汛能力。在主汛来临前半月,对全区干线公路、桥梁进行安全隐患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危桥、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采取有效的加固维修措施,并做好监测和预警工作,发现险情,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坚决杜绝各类公路重大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道路日常巡查工作,高度重视山区公路防汛工作,长抓不懈。对于所辖公路的桥涵、透水路基和泥石流、滑坡体、塌方、落石、沉陷路段及其它危及行车安全的路段,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当水毁等自然灾害发生后,执行24小时派人值守,对行道树歪斜影响行车的要及时处理,保障道路正常通行,对短时间不能疏通的水毁要立即组织修筑临时便道、便桥,尽一切可能确保公路运输安全通行。
3、抓好重点工程施工现场的防汛工作,提前将临时设施建筑材料施工机械设备等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安全生产、安全渡汛。特别是在河段进行桥梁施工的工程,要进行详细的防汛检查,尽快把施工人员转移到安全地段,责成施工单位制定防汛预案并督促落实,确保施工人员和物质安全。
4、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专人每日收听天气预报,及时掌握雨情、汛情,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5、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积极与电台、报社、电视台等多家传媒界密切配合,积极营造防汛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人民群众的支持并自发义务参加防汛抗洪劳动。并适时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道路通阻信息。
六、严格值班制度和汛期报告制度
坚持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把手负全责。汛期内要安排昼夜24小时值班,保证通信畅通。值班人员要保持高度警惕,切实负起责任,遇有较大汛情,公路断交和重大灾害时,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组织力量尽快抢修通车。按照市局要求严格汛期旬报制度,发生汛情的特殊时期,一遇险情随时报告。
七、实行责任追究
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确保通讯设备使用正常,值班车辆运行良好,对玩忽职守、遇险而退,对国家、人民造成财产和生命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高速公路暴雨防汛应急预案2
根据全县汛期安全会议精神,为了切实做好我乡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防御汛期洪水和夏季干旱灾害,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防汛抗旱任务
1、负责管辖区范围内农村公路和桥梁的防洪安全及抢修组织指挥。
2、负责防汛抢险救灾交通运输,调度安排人员和物资运输车辆。
3、负责协调并妥善解决在建桥梁等项目涉河问题,确保行洪畅通。
4、负责在建道路工程的通堵工作。
5、负责协助各村做好农村公路防汛抗旱工作。
二、组织领导
(1)成立乡农村公路防汛抗旱领导组
组长:
成员:
(2)防汛抗旱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设在乡农路办,联系电话:,具体负责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三、抢险队伍及物资准备
1、乡级配备抢险突击队员10人,各村至少配备5名突击队员。
2、准备沙袋、铁丝、钢管等器材,随时应急堵口。
3、汛期实行全天侯值班,参加防汛抗旱的人员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接到命令后迅速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抢险。
四、信息报告
1、各村在得知交通中断,要在第一时间向乡领导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和采取的措施等。
2、应急处理阶段要随时向乡领导组报告处置情况和灾情的发展情况。
3、应急状态解决后,乡农路办要及时将处置情况上报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灾情发生后,各村要在乡领导组领导下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1)根据灾情,通知有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
(2)立即疏运受灾群众;
(3)立即设立公路绕行标志,并告知绕行路线;
(4)立即组织抢修;
(5)协助有关部门对重要地段实行交通管制;
(6)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五、附则
各村、相关单位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报乡农村公路防汛抗旱领导组备案。
高速公路暴雨防汛应急预案3
第一节、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洪水、台风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公路部门应对暴雨、洪水、台风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编制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福建省交通厅防汛抗台应急预案》、《福州市政府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州市交通局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等编制。
1.3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协调配合,分级管理、属地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原则。
第二节、指挥体系和保障队伍
2.1市局应急机构
市局防汛(台)应急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组成。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
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市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预案启动、指挥协调、召开会议、制定措施、调动资源、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应急办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总工室、工程科、计养科、机材科、财务科、办公室、路政分局、安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由局分管领导任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工程技术组、机械物资保障组、交通保畅组、后勤保障组、信息报道组等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气象掌握、信息发布、上情下达、物资调剂、应急指导抢险救灾、交通保畅等工作。
2.2各单位防汛(台)应急机构
各单位分别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负责本辖区防汛(台)的防灾宣传、预防、预警、应急响应、灾情报告、应急处置、应急保障以及市局防汛(台)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2.3市县两级联动应急保障队伍
组建市县联动应急保障队伍,由市局应急办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配合,做到在灾情面前队伍集结迅速,人员及时到位,设备随时待命,第一时间赶赴受灾地区,及时抢通和修复受毁的公路设施。
第三节、应急响应
3.1防汛(台)应急响应分级
对应气象部门发布的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台风预警等级,防汛(台)应急响应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IV级(蓝色表示):指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已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至7级并可能持续;
III级(黄色表示):指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已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至9级或阵风9至10级并可能持续。暴雨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以达5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
II级(橙色表示):指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已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10至11级或阵风11至12级并可能持续。暴雨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以达5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
I级(红色表示):指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已经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暴雨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以达10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
3.2应急准备
3.2.1日常准备工作
(1)组织准备
各单位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着手各项防御准备工作,逐级落实责任,切实将防汛抢险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组织到位、制度到位、责任到位。
(2)物资准备
各单位要加强对防汛设备、器材、物资的维护和保养,要确保抢险物资存储布局合理,抢险机械保持完好状态。对重要工程和水毁多发路段,应在现场就近预先储备一定数量的抢毁材料和机械设备。必要时,实行定点储备和调集,一旦有灾情,集中指挥、统一调度。
(3)气象监控
各单位应随时关注掌握气候、水情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各级防汛抗旱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汛息,随时做好防汛抗台各项准备。
(4)排查隐患
各单位要重点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危桥等隐患点的监控,以及临江、沿河、傍山等水毁易发路段的桥涵构造物、防护设施和道班用房等的日常巡查和检查,着重做好涵洞、边沟、截水沟等排水沟设施的清淤和局部缺损修复;
在建公路项目应及时做好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的保管情况的检查,做好洪水、台风等应急情况下的保护和转移准备。
3.2.2响应措施
(一)Ⅳ级蓝色应急响应
(1)组织
Ⅳ级台风应急响应启动后,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坐镇指挥,对台风动态情况全面掌握,随时跟踪,一旦发生灾情,要指挥到位,措施有力。
(2)会商
市局组织召开会议,会商台风情况,分析台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传达省市领导、相关部门防御台风暴雨工作指示、要求及会议精神,各单位根据会商会议的部署,对本单位防汛(台)准备工作进行全面布置,并向有关部门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3)检查
各单位要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巡查,对发现的隐患部位必须组织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抢修,无法抢修的,必须加强实时监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提早报告;未来可能受台风影响地区的在建公路项目,提前做好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的保护和转移工作;路政部门要加大对公路的巡查力度,强化巡逻管控,对不符合要求的沿线广告牌、标志的要与养护部门配合,立即加固或拆除,防止被台风吹落砸到过往车辆、人员。
(4)物资
各单位要准备好抢险救灾物资器材,机管和操作人员按各自职责,检查本单位所拥有的装载机、发电机组、油锯等抢险设备技术状况,必须保证抢险机械设备完好到位,随时待命。
(5)值班
各单位要排出值班表,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要保证信息网络畅通,做好上传下达。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及办公室负责人应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主要领导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灾情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6)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做好准备,以便随时深入各分片单位一线,巡检、监督防汛抗台准备工作。
(二)Ⅲ级黄色应急响应
在Ⅳ级台风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检查
各单位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巡查,对发现的隐患部位必须组织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抢修,无法抢修的,必须加强实时监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提早报告;要全面检查在建工程地上塔吊、支架、悬挂物等高空作业设施;要加强办公楼、班站全面检查,同时注意用电管理。路政人员要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公路的清障工作,加强对未来可能受台风影响地区的在建公路,要做好施工材料的清理和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标志的设置工作,进一步加强公路沿线广告的安全性监控。
(2)物资
各单位在准备好抢险机械设备的基础上,机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还要做好社会上抢险机械(装载机、挖掘机、自卸车等)租赁准备工作,联系好社会上抢险机械,保证抢险需要及时调用。
(3)强化值班
各单位除正常值班外,加派工程技术人员值班。要坚持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驻值班室或办公室(含办公区)带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
(4)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分片深入各单位一线,巡检、监督各责任单位防汛抗台准备工作。
(三)Ⅱ级橙色应急响应
在Ⅲ级台风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检查
台风影响区域靠海一线所有在建公路项目必须全面停止施工;内陆地区要根据台风进展适时停工,并组织人员对工地进行必要的加固和防护,同时要转移好建设人员、设备,避免造成损失。路政部门要加强与交警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强化协调配合。
(2)物资
各单位在准备好本单位抢险机械设备的`基础上,随时提调社会上的出租机械,同时做好援助重灾地区抢险设备的准备;物供处还应准备好运输车辆、吊车和钢桥构件等随时待命。
(3)24小时值班
各单位要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责任领导要亲自带班,相关责任人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抢险救灾设备、机械手、运输车辆及驾驶员必须随时待命,确保一旦灾情发生,最短时间内随调随到。
(4)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要到达易受台风侵袭的现场实地,检查、监督防汛抗台准备,支援可能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
(四)Ⅰ级红色应急响应
在Ⅱ级台风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物资提调
各单位最大限度地准备装载机、挖掘机、发电机组、自卸车等抢险机械车辆,物供处钢桥构件随时起运;各抢险机械材料仓库管理人员24小时待命,随时提调抢险物资材料和机械设备。
(2)交通通行
道路、桥梁、隧道乃至农村公路遇到重大险情时,要及时关闭必经通行路段,并设置告示牌。
(3)公务活动
取消相关非应急性的公务活动和集体性活动,各部门减少安排常规性出差,正常上班,坚守岗位,严阵以待。
(4)驻地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驻地分片单位,与各单位一道,现场指挥、协调、指导防汛抗台工作。
第四节、应急处置
4.1应急处置分级
按照受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应急处置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四个级别。其中:
一般灾情应急处置是针对毁情损失小于10万元、或交通临时中断的灾情;
较大灾情应急处置是针对毁情损失10-100万元、或交通中断预计时间较短的灾情;
重大灾情应急处置是针对经济损失100-500万元、或交通中断预计时间较长的灾情;
特大灾情应急处置是针对经济损失500万元、或交通严重中断需长时间修复的灾情。
4.2应急处置措施
(一)一般灾情应急处置
(1)抢修组织
发生一般灾情时,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组织、指挥现场抢修。
(2)防止毁情扩大
发生一般灾情后,相关责任单位应加强公路设施巡查和排查,认真做好边坡崩塌、路基塌陷、涵洞阻塞等易发生毁情扩大和二次损毁的隐患点的监控和预警,及时消除隐患,努力把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采取措施防范毁情的扩大。
(3)现场安全管理
相关责任单位要重视一般灾情抢险救灾现场的安全管理。要警惕边坡滑动、滚石等伤人,对于坍塌方、桥涵构造物局部损毁、以及漫水桥和过水路面等危及行车安全的灾情现场,要及时设置规范完整的标志、警示牌,向司乘人员提供准确有效的安全信息。
(4)现场通行管理
在一般灾情现场,相关责任单位路政部门要积极协助维持受毁路段沿线的交通,确保公路畅通。严重受毁的,应安排专人进行看守。
(5)修复工程管理
对于灾情受毁点的修复,必须在落实核对受毁工程数量的基础上,做好受毁情况统计和修复方案设计,狠抓水毁工程质量控制,严格工程管理,确保修复工程质量。特别是对公路的桥涵、挡墙构造物等修复工程,要注意严格把好修复的各施工环节质量关。要加强修复的工期管理,倒计时安排修复计划,严格修复工期。抢修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向市级应急机构报告工作情况。
(二)较大灾情应急处置
在一般灾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投入应急保障队伍
发生较大灾情后,所在责任单位调用本级应急保障队伍全力投入较大灾情点的抢修,市级应急机构视情派出本级应急保障队伍或调动其他单位应急保障队伍对较大灾情点抢修工作进行支援。
(2)现场组织抢修
在组织抢修等应急处置工作中,要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干线后支线、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合理分配抢修力量,投入相关人员、设备,上足机械、多头推进,在最短时间内,抢通干线公路受阻路段。
抢修工作完成后,第一时间向市局应急机构报告工作情况,市局视情组织人员检查、落实修复完成情况。
(三)重大灾情应急处置
在较大灾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投入市、县两级联动应急保障队伍
发生重大灾情时,分局应急机构应立即从本辖区调动足够数量的应急保障队伍投入灾情点抢修,并做好路政保障和运输救援工作,保证道路通行的畅通安全和抢险救灾物资的及时运送。市局应急机构迅速调动市县联动应急保障队伍,通过直接指挥、督导、帮助受灾点研究修复方案以及机械开挖、修筑便道、架设便桥等措施,缩短交通恢复通行的时限。
国道应争取在24小时内抢通;省道应争取在48小时内抢通。
(2)交通管制
修复时间较长的重大灾情点,要做好交通管制工作,根据事先制定的水毁阻车绕行紧急处置预案,确定绕行路线,设立绕行引导标志,并通过媒体公告社会,引导车辆绕行。
抢修工作完成后,市局现场处置小组应组织人员检查、落实修复完成情况。市局领导视情对重大灾情点抢修工作进行巡查。
(四)特大灾情应急处置
在重大灾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应急保障队伍全市调援
发生特大灾情时,除了市、县两级应急机构的应急保障队伍全力投入抢修处置外,市局应急办可协调其他单位相关应急保障队伍跨区域对灾情点抢险救灾工作实施增援。
(2)应急机构工作措施
发生特大灾情后,市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立即赶赴受毁现场,指挥、指导开展应急处置。
抢修工作完成后,逐级上报抢修工作情况,并由市局应急办将工作情况报告省市交通公路部门。
第五节、应急决策
(一)应急启动
本应急预案的启动由市局领导小组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台风等气象预警信息,按照相应预警级别发布启动指令。预案启动后,各部门应进入相应岗位,物资设备处于待命状态,随时等候调遣。
(二)应急终止
符合下列应急终止条件的,终止本应急预案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的实施。
1、暴雨、台风、洪水等灾情解除;
2、现场抢修等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危险隐患排除等)已经结束;
应急终止由市局指挥机构发布。应急终止发布后,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各项措施均予解除,转入防灾常态管理。
第六节、信息管理
(一)报送渠道
1、各单位接到启动相应等级预警应急响应的指令后,应在3小时之内将本单位相关应急准备、应急处置措施等信息及时在福州公路政务信息网公布,并报市局办公室。市局办公室相关信息除公布政务网外,同时向省市有关部门发布。
2、各单位公路通阻信息统一上报市局工程科,并每2小时滚动报告相关进展情况。市局工程科负责通阻信息编辑,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以群发方式报送局领导,并报备办公室,同时通过信息专报系统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市局办公室负责编制水毁专题简报,报局领导及上级相关部门,同时不定期滚动向局领导及相关部门群发台风气象即时动态短信。
(二)报送内容和格式
内容主要包括受灾通阻情况、受灾损失情况(如路线名称、地点、桩号、地名、水毁时间与毁情、估计工程量及损失金额、拟修复方案及估计抢通时间)、其他文字说明信息等。报送格式为:公路水毁统计报表,同时也可增加文字简报形式。
(三)报送时限
各分局水毁信息均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公路水毁统计报表的填报时限分别为交通阻断后1、3、6、12小时之内,其余公路及水毁统计报表应在24小时内将填报。
(四)事迹宣传
各单位应及时收集抢险救灾中的典型模范人物、先进事迹与相关照片、视频资料,上报市局办公室。同时,密切配合市局做好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工作,做到防毁抗灾与宣传报道工作同步进行,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支持公路部门防汛抗台和抢险救灾工作,发动社会和广大群众参与防汛抗台。
高速公路暴雨防汛应急预案4
一、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先、统一领导、属地为主、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原则,强化抢救意识和大局观念,服从指挥,各尽其责,保证处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进行。
二、组织机构
成立井口镇道路交通安全及洪灾事故应急领导组,领导组具体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及洪灾事故应急领导和处置工作。镇交通安全及洪灾事故应急领导组下设五个工作组,成员及工作职责分别如下:
1、指挥协调组
负责对事故处置的具体指挥和协调,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施救,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调查。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公路、水路交通保障工作,负责事故现场道路的抢险抢修,提供运输车辆疏运事故现场人员及物资。
2、安全保卫组
负责现场处置、现场警戒勘查、组织救援、疏导交通、疏散群众、调查取证、控制交通肇事者、实施交通管制、事故责任追查和向上级报告情况等。
3、应急抢救组
负责现场抢险、电力输送和排除电力遗留的安全隐患。负责伤员的医疗救护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急救,并指导现场救护及防疫工作,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4、救灾救济组
协助做好事故家属及伤者本人的安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5、后勤保障组
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后勤保障工作。
高速公路暴雨防汛应急预案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xx高速公路系统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法律的规定,《xx省交通集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和《xx省建设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结合xx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xx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包括但不限于xxx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xx高速公路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xx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经理部、xx高速公路各标段项目经理部、xx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桩基质量检测站、xx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xx省xx程有限公司岩土分公司xx软基试验段项目部、河海大学xx高速公路软基监控课题组和xx省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范围为:xx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建设安全事故、xx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事故、有关参建单位参建职工伤亡事故等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异常情况
第四条本预案适用单位应结合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实施预案,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五条xx高速公路协调小组
xx高速公路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由xx高速公路安全生产事故协调小组负责指挥、协调
(一)组长:xxxx高速公路有限总经理;
(二)副组长:xxx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xx高速公路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总监理工程师;xx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经理部项目经理
(三)小组成员:工程部经理、行政部经理、安全员及各参建单位项目部负责人
(四)协调小组办公室
1、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xxx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由工程技术部经理任办公室主任
2、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协调小组成员及发生安全事故系统有关单位的专业人员组成
第六条应急处理指挥部
(一)指挥:xx高速公路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总监理工程师;xx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经理部项目经理
(二)副指挥:xx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安全员
(三)指挥部办公室及工作人员: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xx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经理部工程部,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其它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现场应急处理小组
(一)组长:xx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
(二)成员由各参建单位安全员组成,并组织一支负责应急救援抢险的队伍
第八条事故现场应保障有足够的卫生医疗、救援救护、治安保卫和通讯、供电、后勤保障设施及人员
第九条相关机构(部门)
xx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除履行好职责、规范要求外,应积极配合和协调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工会、纪检监察部门、公安交警和消防部门、卫生医疗部门、技术监督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妥善、高效地处理好发生的安全事故
第三章机构职责
第十条协调小组职责
(一)负责xx高速公路安全事故处理预案的制定、修改和宣传工作
(二)督促xx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三)检查督促xx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做好各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必要时,组织指导重点防范单位进行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演
(四)发生特大、重大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应急救援、抢险和处理xx高速公路事故范围内的支持保障工作
(五)督促、检查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按责任划分进行奖罚认定和处理,并逐级上报
第十一条应急处理指挥部
(一)结合xx高速公路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负责修改完善和贯彻落实工作
(二)全面负责突发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各项应急处理实施的准备工作,统一调配人、财、物等资源
(三)负责制定应急处理实施预案演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有针对性的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上级领导批示要求必须赶现场事件时,应组织人员、设备、物资进行紧急救援、抢险和处理工作,并随时向指挥中心报告事故原因、救援、抢险和处理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现场应急处理小组
(一)负责制定突发安全事故日常预防工作安排和相关部门、人员的应急处理工作职责
(二)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应变演习,明确分工,明确责任
(三)发现、接报安全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时,立即如实报告应急处理指挥部并及时组织救援、抢险和处理,尽快控制险情蔓延;必要时报告上级部门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事后,涉及单位责任的,进行全面分析处理,总结经验教训
(四)事故单位和(或)有关主管单位(部门)应积极妥善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和恢复生产工作
第四章事故划定
第十三条当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符合以下条件时,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相关成员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抢险和调查处理:
(一)工程建设施工方面
1、发生重大事故造成2人及以上死亡的;
2、因设备或机具造成伤亡人数之和在5人及以上的;
3、发生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等事故及其他重大异常事故的
(二)职工伤亡事故方面
1、生产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死亡2人及2个以上的;
2、职工发生中毒10人以上的
(三)xx高速公路建设范围内发生的其他安全重大事故和异常情况
(四)省、厅、集团、其它领导单位以及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批示要求赶赴事故现场的
第十四条应急处理指挥部按隶属管理、分级分工的要求、除按第一条条款规定范围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抢险和处理外,当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符合以下条件时,应急处理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相关成员应赶赴现场直接组织指挥进行救援、抢险和处理:
(一)交通工程建设施工方面
1、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死亡的;
2、因设备或机具造成重伤人数3人以上的;
3、发生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等事故及其他重大异常事故的
(二)职工伤亡事故方面
1、生产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死亡的;
2、职工发生中毒5人以上的;
3、xx高速公路建设范围内发生的其他安全重大事故和异常情况
4、省、厅集团、其它领导单位以及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批示要求赶赴事故现场的
第十五条现场应急处理小组除按第一、二条条款规定范围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抢险和处理外,其他规定范围外的相关情况均适用:包括xx高速公路建设范围内发生的其他安全生产事故和异常情况
第五章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第十六条协调小组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协调小组接警后,协调小组办公室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组织指挥进行救援、抢险和处理,并进入响应工作程序
(一)协调小组办公室正、副主任安排组织实施。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和处室各司其职,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及时制定应急处理安全保障措施和其他安全管理保证事项,并监督指导应急处理指挥部组织贯彻实施
(二)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做好救援、抢险和处理响应工作,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及时增加所需的应急处理援助响应人员、设备等;并切实做好救援、抢险、处理和善后的各项工作
第十七条应急处理指挥部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一)接警后,主要领导应过问事件并亲自或委派专人负责指挥,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制定临时应急处理措施,及时进行救援、抢险,进行有效控制,防止事故的蔓延
(二)各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做好救援、抢险和处理响应工作,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及所需的应急处理援助响应工作情况;并要求现场应急处理小组及有关人员切实做好救援、抢险、处理和善后的各项工作
第十八条现场应急处理小组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发现、接报安全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时,立即如实报告应急处理指挥部并及时组织救援。抢险和处理,报告当地政府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切实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财产,并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第十九条员工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xx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人道主义精神积极投入到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和处理之中去,并积极配合、协助事故的处理调查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干涉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章支持与反馈
第二十条协调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收集、统计、审核和上报工作,并应严格遵守事故报告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第二十一条当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各级领导组织机构应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奖惩、总结成绩,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吸取教训,进行整改
第二十二条xx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应经常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专业技能知识,开展广泛的自查自纠工作,增强职工的应急应变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以提高全员安全文化素质
第二十三条全面进行现状安全管理预评价和行业系统安全卫生管理整体评价,落实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和贯彻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现安全绩效管理与安全科学评价的有机结合
第二十四条xx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必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的事故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全面配合本预案的宣贯工作,并进行不断完善、充实,以验证其实施过程和正确性和效用性
第二十五条关于特大安全事故的有关问题适用于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有关条款严格照此规定执行和办理,确保管理到位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协调小组、应急处理指挥部和现场应急处理小组各成员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由继任人承担当然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试行预案由xxx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试行预案从发文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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