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事故安全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1-06-17 11:19:55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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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事故安全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5篇)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势态,总归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事故安全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幼儿园事故安全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5篇)

  幼儿园事故安全的应急预案1

  一、指导思想:

  1、以确保幼儿园全体幼儿、教职员工及他人的人身安全为根本。

  2、以尽一切力量扑救初期火灾、控制火势,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为目的。

  二、组织机构:

  1、义务消防队队长:

  2、义务消防队副队长:

  3、义务消防队分2个消防小组,每组6人。

  第一组:疏散组

  第二组:救援组

  三、人员分工:

  1、疏散组在组长的带领下,组织班级教师、保育员一道,共同负责幼儿的疏散、逃生工作。保健老师张x,负责师生在疏散、逃生过程中,突发意外事故的处理。

  2、救援组在组长的带领下,组织班级组员一道,共同负责幼儿园初期火灾的扑救工作。

  四、各项要求:

  1、疏散组成员必须熟悉本园的消防通道;

  2、疏散组成员必须熟练组织好幼儿,一切以本园幼儿的生命安全为重;

  3、救援组成员必须熟悉本园防火重点部位;

  2、救援组成员能够熟练使用本园灭火器材,清楚各项应急装置的操作;

  3、救援组成员必须熟悉本园灭火器材的位置;

  4、救援组成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下,参加过至少一次以上的消防应急演习。

  五、灭火预案程序:

  1、火灾发生时,救援组成员立即召集分工,王志惠负责报警,其余人员抢救物资。首先是关闭电、运用灭火器,其次是关闭煤气,最后是打开水源备水。

  2、救援组成员在抢救过程中,原则是以保证人员生命安全为第一。如果,不能扑救火灾,则以逃生为原则,保健老师王志惠负责第二组在逃生过程中,突发意外事故的处理。

  幼儿园事故安全的应急预案2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车安保工作相关要求,确保幼儿园所自有的运载幼儿车辆的公共交通安全,确保乘车幼儿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现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提高校车运营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车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宣传教育,努力保证我园校车交通营运安全,保障师生安全,维护相关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会稳定。

  二、责任分工

  1、成立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明确各成员职责

  组长:对本园校车直接实施安全管理;落实工作岗位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副组长:对校车上所涉及的组员进行安全行车教育,做好安全教育,并随时抽查各岗位人员的工作。及时收集上级对校车安全的要求;根据需要,拟订各类校车管理制度等

  校车安保督察员: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幼儿安全负责,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应积极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幼儿园汇报或者报警;阻止家长上校车。

  校车司机:每天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自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发现车辆安全隐患和技术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好校车的例行维修保养工作。

  随车管理员:测量幼儿体温;开展乘坐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劝阻不安全行为;及时化解校车内幼儿之间的矛盾。

  三、具体应急措施

  (一)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家长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家长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完成对校车灭火器的设施配置。

  3、严格要求校车相关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组长和副组长随时进行抽检。

  (二)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

  1、报警求助。校车安保督察员在事故后第一时间打110报警,拨打120急救。

  2、报告。校车安保督察员报告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启动本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立即向教育系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汇报(先口头后书面)。

  4、第一时间通知家长或家属。

  5、调查和总结。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及时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认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评估调查,并及时将总结情况报告市教育系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

  幼儿园事故安全的应急预案3

  为了保障我园广大教职员工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以便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分管园长、保健人员、食品采购员、各班主任组成的领导小组。

  2、分管园长、保健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3、食堂师傅负责保存好食物留样。

  二、建立及时逐级报告制度

  教职员工和幼儿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几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当班老师应立即向园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汇报园长,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园领导则立即向上级食品卫生部门、医院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点、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三、事故处置方法及具体措施

  1、各班保教人员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立即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园领导则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并即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并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医院抢救。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本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由分管园长、保健人员、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四、后期处置

  1、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饭菜成品,半成品,留样品等保留待查,以便卫生部门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每天留取食品样本,24小时后,全园一切正常后处理掉。

  2、园负责人及与本次中毒有关的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分餐老师及中毒人员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将中毒人员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进餐而未发病者、中毒者的主要特征,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食物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3、由幼儿园在核实无误下通知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4、园长室负责将事故处理结果向教育局报告。

  幼儿园事故安全的应急预案4

  一、指导思想: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幼儿大型集体活动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园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二、事故应急预案启动条件和范围:

  本《预案》所称事故,是指在园内的幼儿活动或幼儿园组织的在园外进行的幼儿集体活动中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严重、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

  (一)事故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1、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2、虽不属于重大事故,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3、组长认为有必要启动应急预案的。

  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之一的,均由组长发布启动应急预案的命令。

  (二)事故应急救援的范围

  1、中毒事故。一次造成10人以上急性中毒事故的;

  2、交通事故。一次性伤亡3人及以上的。

  3、意外事故。一次性伤亡3人及以上的。

  三、事故应急指挥组织机构:

  (一)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实行统一组织领导和分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二)幼儿园成立大型集体活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事故发生后,组长、副组长未到现场前,根据事故类别,由保健老师负责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三)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成立善后处理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对伤亡幼儿的处置。

  四、幼儿大型集体活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1、组长发布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的命令;

  2、按照《预案》程序组织、协调、指挥预案的实施;

  3、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幼儿大型集体活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1、立即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向“110”或“120”紧急报警求援,同时报告区教育局,区政府办公室。

  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和报告人及联系电话;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协助单位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3、事故的对外报告和公布,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扎口管理,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事故报告还应由领导小组填写报告单。

  (二)现场保护。在第一时间进入事故现场的人员必须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

  六、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本《预案》分设三类事故处理方案。

  1、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公安局交警大队制订的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2、食物中毒事件,按照区卫生局的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3、突发意外事故,按照区安全生产监督局的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七、事故应急措施:

  (一)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大型集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立即投入运作,组长及各组成员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有关部门。

  (二)协调公安部门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三)协调卫生部门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医药部门应当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险配合工作。

  八、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我园幼儿开展大型集体活动事故发生后,实施抢救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我园平时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预防大型集体活动事故的意识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教育全体人员都有参加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四)事故发生后,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并向“110”或“120”紧急报警求援,同时向教育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报告。

  (五)本预案中各类事故的发生可能并发相关的次生事故和衍生事故。一旦发生,应启动相关预案。

  (1)火灾、爆炸、建筑安全事故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届时,启动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2)爆炸事故可能引发火灾事故,届时,启动火灾应急预案。

  (3)水灾安全事故可能引发公共卫生事故,届时,应启动公共卫生应急预案。

  幼儿园事故安全的应急预案5

  一、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行政规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特制定本措施。

  (一)按照“积极预防”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对幼儿家长及全体师生员工宣传《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使全园师生及家长能够领会精神,熟悉条文,创造法治环境,切实增强积极预防的意识,提高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能力及水平。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园。

  (二)针对《办法》中幼儿园所承担的责任范围,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园“安全管理制度”系列,建立建全预防与处理机制,以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依法、合情合理及时的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将各种事故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进一步明确主管领导安全负责制,专职人员、各部门领导、各班组长、教师等要具体承担起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做到安全工作层层落实,常抓不懈。

  (四)完善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制度,做好内保工作,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积极做好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在工作中主动联系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督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确保幼儿的安全。

  (五)加强幼儿园园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的管理工作,在由幼儿园提供给幼儿使用的玩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抓好幼儿园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饮用水安全工作,做到谁分管谁负责,对食堂、消防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管理力度,对进入食堂的食品原料等要从源头上把好关,严防投毒事件、火灾事件、饮用水中毒、食品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七)各班级组织学生参加教学活动或园外活动时做到逐级审批制度,每次外出活动都应做好活动安全教育、保卫工作,安全注意事项,及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并批准、上报。在活动中,做到安全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等,追究其组织者的责任。

  (八)在教育教学中,教师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或其他有关规定,严禁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及操作规程,坚决杜绝组织或安排幼儿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及其他活动。不得组织幼儿参加具有易然易爆、有毒等具有危险性活动。加强对幼儿的关心,对学生中有特异体形或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学活动(如体育课)的学生,要尽量做到提前知道,在上课时给予必要的注意,避免造成事故。

  (九)加强门卫值班制度,严格控制开关园门时间:早晨7:00开门,晚上17:30关门,要求值班老师准时到位,并认真做好书面记录。对幼儿在园内所进行的危险性质活动(如爬墙、越门等),全园教职员工都应有加以制止的义务。

  (十)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领导及管理者、教师职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全园批评、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本预案启动时机:幼儿园发生幼儿伤害事故时,启动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教师

  (二)职责:

  1、幼儿发生伤害事故时,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机构成员、保健员应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及时采取紧急救援措施,保护现场,救助受伤害幼儿,同时应及时告知幼儿的监护人。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幼儿发生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应在一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

  3、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及做好事故现场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4、在做好抢救、救援工作的同时,尽快恢复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保证幼儿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

  5、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幼儿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幼儿园、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并依托教育局及相关部门的力量,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