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时间:2020-11-28 15:57:54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职业暴露应急预案范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可能需要提前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怎样写应急预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职业暴露应急预案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职业暴露应急预案范文

  为了保障我院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定义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包括羊水、心包液、胸腔液、腹腔液、脑脊液、滑液、阴-道分泌物等人体物质)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二、适用范围

  从事艾滋病病毒检测的实验室人员,负责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医疗护理工作的医务人员以及负责回收处置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

  三、预防

  (一)医务人员预防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二)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三)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四)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四、危险性评估

  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对危险性进行评估和确定。

  (一)暴露级别

  根据暴露源(含有艾滋病病毒的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的接触方式的不同,将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分为三级。

  1、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一级暴露: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小且暴露时间较短。

  2、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二级暴露: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大且暴露时间较长;或者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轻,为表皮擦伤或者刺伤。

  3、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三级暴露: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重,为深部伤口或者割伤物有明显可见的血液。

  (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分为轻度、重度和暴露源不明三种类型。

  1、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无临床症状、CD4计数正常者,为轻度类型。

  2、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且滴度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临床症状、CD4计数低者,为重度类型。

  3、不能确定暴露源是否为艾滋病病毒阳性者,为暴露源不明型。

  五、暴露后的应急处理

  (一)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紧急局部处理措施

  1、如是血液、体液等溅洒在皮肤粘膜表面,先用肥皂清洗,再用自来水或生理盐水冲。

  2、如溅入口腔、眼睛等部位,用清水、自来水或生理盐水长时间彻底冲洗。

  3、如发生皮肤粘膜刺伤、切割伤、咬伤等出血性损伤,应立即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然后用肥皂水或清水彻底冲洗。

  4、所有受伤部位在经过以上处理后,马上进行消毒,应用消毒液:75%酒精,0.2-0.5%过氧乙酸、0.5%碘伏、3%双氧水等浸泡或涂抹消毒,彻底清洗创面。

  (二)应当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对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

  1、用药时间

  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超过24小时的,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2、用药原则

  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可以不使用预防性用药;发生一级暴露但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二级暴露但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三级暴露且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或重度时,使用强化用药程序。

  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不明时,可以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3、用药方案

  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

  (1)基本用药程序:两种逆转录酶抑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服用28天。如双汰芝(AZT与3TC联合制剂) 300 mg/次,每日2次,用药时间为连续服用28天。或参考抗病毒治疗指导方案。

  (2)强化用药程序:强化用药程序是在基本用药程序的基础上,同时增加一种蛋白酶抑制剂,如佳息患或利托那韦。均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服用28天。

  六、应急后处理

  (一)事故登记

  各科室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事故后,对事故情况按要求填写《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附件四),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损伤的具体部位、程度;接触物种类(培养液、血液或其他体液)和艾滋病病毒载量水平;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包括赴现场专家或领导活动);是否采用暴露后预防药物,并详细记录用药情况、首次用药时间、药物毒副作用情况(包括肝肾功能化验结果)、用药的依从性状况。

  (二)报告、处置流程

  1、医务人员发生HIV职业暴露后,立即向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报告,在上班时间同时报告预防保健科、医院感染管理科;下班时间、节假日报告院总值班,由院总值班通知防保科、院感科。接到报告后,防保科、院感科立即分别报告分管院长,防保科负责报告区疾控中心。被暴露者同时填写《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报送预防保健科、医院感染管理科。

  2、如本人确认暴露,立即在医院进行采血,同时,携带《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艾滋病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及区疾控中心介绍信,到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力争4小时内完成评估及预防性服药。

  (三)报告内容:按照《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要求进行报告。其中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医务人员基本情况;损伤的部位、程度、接触物种类;艾滋病病毒载量水平;局部处理方法及经过(包括是否冲洗、消毒情况)为必报内容。

  (四)监测

  被暴露者要立即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该血清留样备用。被暴露者在暴露后的一年内要定期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即分别在暴露后1月、2月、3月、6月、1年检测。

  (五)保密

  无论重大事故或小型事故,单位和个人对事故涉及的职业暴露者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均应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参与事故处理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其姓名、住址和家人情况以任何形式向其他人员、社会公开。

  七、其他

  (一)院感科、防保科有责任为临床、医技科室和医务人员提供职业防护的技术指导、知识培训。

  (二)科室有责任组织医务人员学习职业防护的相关知识,有责任为医务人员准备足够的防护用品,为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提供物质保障。

  (三)医务人员有责任自觉学习职业防护的相关知识,树立巩固的职业防护意识,在进行医疗活动时,有责任严格按照标准预防原则进行防护。

  本预案从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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