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章程14篇[荐]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章程,章程是作用于组织内部的规范性文书。想拟章程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章程,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章程 篇1
当前占一半的学生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学习兴趣不高或没有兴趣,不少的教师对职业的认同感不强,缺乏工作激情,教学质量平平,家长满意度不高。如何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质量强校,提高家长。社会满意度?探索中,我有困惑,但更多的是围绕困惑思考,在探究。实践中成长。 聆听了中国教育学会会长 顾明远 先生。教育部基础教育课改中心教学处处长付宜 红
女士。北京 师范大学 博士生导士 余雅风
女士等教育专家的讲座,促使我从当前的困惑中走了出来,进一步明确了质量强校的着力点:一是学校及教师要充分保障学生受教育权,不落一个学生,教学方式方法上尽量适合全体学生,帮助每位学生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有效提高学习兴趣;二是全力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解决教师队伍缺乏工作激情问题。
学习兴趣不高或没有兴趣,会引起学生厌学或辍学,是当前教育中的〝真问题〞,真问题的解决,应该使学生从被动的学习中走出来,有机会主动选择,主动学习,在知识海洋中地探索中成长,享受付出带来的喜悦与收获,在成就中体验。锤炼。作为一名学科教师应在这一方面深度思考,并着力实践。 式教学,切切实实启迪学生思维,使课堂有效。高效。提高学习效率为学生减负,转变学习方式是当前学生提高学业成绩的主要途径,教师一定要指导学生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摈弃机械重复。死记硬背的学习方式,切忌以牺牲休息时间和身体健康的办法来提高学业成绩。关注学生心理为学生心理减负,学生学习的压力源于家庭或自己,就家庭来说总希望自己的孩子是最好的,将来一定考个名牌大学,来光宗耀祖,没有考虑孩子的实际,给孩子很大的压力;就个性强的学生来说,生怕别的学生比自己强,总希望自己一路取胜,怕失败,失败后又不能正确对待,实际上在自我施加的强大的压力下没有取得好的学习效果,这就要求我们教师躬下身来做学生生活中的朋友。学习上的伙伴,勤指导,常鼓励,帮助学生及时抛掉沉重的.心理负担,轻松学习。
四是多给学生一些关爱,让学生感受在校如在家的温馨。当前受打工潮流影响,农村家长都外出打工,孩子留守在家在校,缺少父爱。母爱,性格会孤僻,习惯会变差,学习会不安心,这就要求学校及教师通过多种方式演绎父母爱。像当前我县各校建设〝留守儿童之家〞的措施就非常好,不必多大投入,就给留守孩子一个〝家〞,让孩子们在〝家〞中上网。看电视。打亲情电话。进行亲情 视频,在这里缓解思亲之绪,在这里感触教师演绎的父母爱。
顾明远
先生在学术报告说:〝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教师〞。这一观点决不是对教师的贬低,更多地强调了教师本身要丰富内涵,学校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发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作为一名校领导,应该关注教师生存状态,为教职工减负,唤起他们的责任心和事业感。
一是经济上为教师减负。建立健全教师关爱机制,结合实际拟定慰问。帮扶教师制度,关注教师家庭经济困难,解决教师在生活的实际问题,在不违背政策的前提下利用自创勤工俭学经费提高职工福利待遇,尽量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二是心理上为教师减负。多关注教师自身的情趣和心理状态,多开展一些教职工文体活动,通过集体活动倡导教职工心态平和,积极上进,远离消极,扔掉烦恼,只有自己阳光,才能给学生带来阳光。 三是工作上为教师减负。进一步夯实〝访万家平台〞,让家长明确自己就是孩子〝第一位式的教师〞。教师不是所谓的〝保姆〞,要尽到家庭对孩子的培养责任,理解。支持教师,让教师用更多的精力提高教学质量。合理配置师资,做到学科配套,让教师找到合适的岗位和展示的舞台,这样一来,他们工作起来就会得心应手。轻松愉快。
学校章程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
xxx大学校友摄影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是由xxx大学校友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俱乐部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并自觉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风尚。
俱乐部的英文名为:Maritime University Alumni Photography Club(缩写为SMUPC)
第二条 俱乐部住所地
俱乐部办公地点为:xx市xxx区xx大道1550号灯塔校友之家
电话:xxx 邮编:xxx
第三条 俱乐部的管理
俱乐部接受xxx大学校友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 俱乐部的宗旨
俱乐部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开展多种形式的联谊、学习、交流、培训、研究等活动,实现校友间增进友谊、相互帮助、资源共享、共同进步的目的;促进校园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升学校人文素质,关心和支持母校的发展;积极为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第五条俱乐部的业务范围
(一)探寻各种渠道加强校友间沟通、交流和合作,增进同学友谊,搭建校友摄影爱好者艺术联谊、作品交流的平台;
(二)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各种形式的专题讲座、学术研讨、沙龙、采风、作品展览等活动,凝聚校友摄影爱好者的智慧和能量;
(三)下设“海子视觉”校友摄影作品交流网站,会员上传的.摄影作品版权归校友会和“海子视觉”网站共同所有,由xx舶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摄影作品的版权管理;
(四)发挥xxx大学人才和智力资源优势,为校友学业和事业发展提供支持;
(五)探索海大文化与摄影文化、海大人精神与摄影师精神的融合发展;
(六)承担社会责任,组织开展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七)依法开展会员认可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会员资格和入会程序
会员资格:
(一)拥护本章程;
(二)有加入俱乐部的意愿;
(三)爱好摄影的xxx大学校友。
符合以上条件,与俱乐部登记后,可成为俱乐部会员。
第七条 会员享受的基本权利
(一)在俱乐部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通过正当途径和方式对俱乐部各级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批评和建议;
(三)有权参加俱乐部的有关会议,有权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 会员遵守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俱乐部章程;
(二)执行俱乐部会员代表大会、俱乐部理事会的决议,积极支持和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俱乐部的形象和声誉;
(三)积极为俱乐部的发展建言献策,努力完成俱乐部委托的各项工作;
(四)会员以上传原创作品入会,不用再另缴纳会费
第九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俱乐部。会员如果1年内不上传作品或不参加俱乐部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俱乐部运行一段时期具备社会及市场价值后,经会长会议议定可向会员收取年度会费。
第十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和罢免
第十一条 俱乐部会员代表大会及其基本职责
俱乐部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俱乐部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理事会可以决定提前或延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须由出席会议半数以上的代表通过方为有效。
会员代表大会的权职如下:
(一)制定和修改俱乐部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俱乐部理事;
(三)审议俱乐部理事会各种工作报告、财务报告;
(四)决定俱乐部的终止事宜;
(五)决定俱乐部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俱乐部理事会
俱乐部理事会是俱乐部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组织俱乐部日常工作,对俱乐部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报告工作,服务俱乐部全体会员。
俱乐部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俱乐部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的召开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其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出席理事表决通过才能生效。
理事会职责
(一)筹备召开俱乐部会员代表大会;
(二)执行俱乐部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三)提出修改俱乐部章程的建议;
(四)向俱乐部会员代表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预决算报告;
(五)经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六)及时向全体会员通报理事会决议;
(七)其他应由理事会履行的职责。
第十三条 俱乐部会长会议
俱乐部会长会议,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会长召集,对俱乐部理事会负责。原则上,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等以本人报名认领、他人推荐等方式选择人选,经会长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 俱乐部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和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三)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相应职责;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等。
第十五条 俱乐部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任期三年。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
第十六条 俱乐部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条 俱乐部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会长会议、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俱乐部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 俱乐部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八条 俱乐部经费来源
(一)“海子视觉”校友摄影作品交流网站会员摄影作品(商业运作带来的收入)
(二)捐赠;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九条 “海子视觉”上线运行并在市场上形成自身影响力后,俱乐部按照“海子视觉”校友摄影作品交流网站有关规定,可对作品下载人收取一定的费用。
第二十条 俱乐部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一条 俱乐部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二条 俱乐部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 俱乐部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四条 俱乐部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五条 俱乐部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依法接受财务审计。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六条 对俱乐部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务处理
第二十七条 俱乐部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十八条 俱乐部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九条 俱乐部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构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俱乐部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俱乐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俱乐部理事会负责解释。
学校章程 篇3
为深入推进湖北高等学校章程建设,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根据《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目标
计划自xx年6月起实施,xx年底完成。到xx年底,73所湖北省属公办高等学校分批完成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
二、实施步骤
1、xx年10月,完成湖北大学、三峡大学、武汉轻工大学、武汉体育学院、湖北师范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等7所试点高校章程的核准与发布工作。
2、xx年12月,完成武汉科技大学、长江大学、江汉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湖北民族学院、湖北医药学院、湖北经济学院等11所本科高校章程的核准与发布工作。
3、xx年4月,完成湖北警官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湖北文理学院、湖北工程学院、湖北科技学院、黄冈师范学院、湖北理工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荆楚理工学院、武汉商学院等11所本科高校章程的核准与发布工作。
4、xx年6月,完成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荆州理工职业学院、鄂州职业大学等11所高职高专院校章程的核准与发布工作。
5、xx年8月,完成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荆州职业技术学院、仙桃职业学院、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等11所高职高专院校章程的核准与发布工作。
6、xx年10月,完成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武汉交通职业学院、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武汉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武汉民政职业学院等11所高职高专院校章程的核准与发布工作。
7、xx年12月,完成鄂东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财税职业学院、江汉艺术职业学院、三峡电力职业学院、湖北青年职业学院、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湖北体育职业学院、长江职业学院等11所高职高专院校章程的核准与发布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章程质量。各高校要健全章程建设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持章程制定工作,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加强条件保障。要严格按照《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规定,组织章程起草工作,保证章程内容和起草程序符合要求。要充分借鉴国内外高校章程建设的经验,制定出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学校实际与改革发展要求的高质量章程。要按照本计划的'时间安排,制定章程起草工作方案,明确校内起草程序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保证按时完成章程起草工作。
2、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高校主管部门要结合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改革要求,加强与有关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通过章程建设,推动高校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自我监督机制,明确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内涵,以及主管部门与高校之间权利义务和管理职权的边界。
3、做好高校章程核准工作。成立湖北省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提交核准的高校章程从不同角度进行评议、提出意见。章程核准委员会采取书面评议与会议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议、核准工作。高校申请核准章程,应当同时提交章程起草说明,对起草过程、章程内容、主要特点和制度创新等内容做出说明。章程核准委员会召开会议集中评议高校章程的,被评议高校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到会做出说明、回应提问。
4、完善章程核准后的执行机制。主管部门要会同高校建立健全章程执行机制,形成高校依据章程自主办学、主管部门对章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作为实施管理依据的新格局。各高校要健全校内章程监督机制,依据章程统一规章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规范管理职能、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章程执行情况要形成年度报告或者作为学校年度工作报告的内容之一,向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及主管部门报告。
学校章程 篇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由四个部分组成,即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或地名、字号、专业范围、非学历教育修饰词---专修、培训或进修,一般称为某学校或学院,如郑州黄河医学专修学院、郑州嵩阳中学)。
第三条 学校地址:(要求写明详细地址,如郑州市××区××路××号)。
第四条 学校性质:由___出资举办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
第五条
办学宗旨:(要求写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办学公益性原则,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学校设立的目的等)。
第六条 本学校审批机关是___,登记管理机关是___,本校依法接受审批机关及登记机关的指导与监督管理。
第二章 办学范围
第七条 学校办学范围:
(一)办学层次:中(初、高)等学历(非学历)教育;
(二)办学形式:学校招生对象(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成人),教学采用(全日制、业余)等形式;
(三)教学内容(专业);
(四)学制;
(五)办学规模;
(六)其他。
第三章 举办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举办者享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一)制定学校章程;
(二)组建首届学校决策机构,产生决策机构负责人;
(三)提供根据学校设置标准所需达到的办学条件,及保证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的经费;
(四)学校终止时,依法进行财务清算;
(五)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管理体制(董事会等章程另附)
第九条 学校的决策机构是董事会(理事会或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成员为
×人(应由五人以上组成,须为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应当具有 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条 民办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校长)担任。
第十一条 学校首届决策机构由举办者推选。每届任期___年,届满可连选连任。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 董(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
(四)筹措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
(七) 依法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
第十三条 决策机构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决策机构负责人或者1/3以上成员提议方召开。
第十四条 决策机构必须有2/3以上的组成人员出席方能召开,其重要事项须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能生效。
第五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五条
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全面和谐发展,且学有所长,使学生在道德情操,品行意志,体魄心理,兴趣特长等方面都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
第十六条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大力开展教学研究,积极改进教学方法,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一)鼓励和支持教师加强教育理论、教学业务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学习,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二)加强教改研究工作,积极引进教改成果,大力推广本校教改经验。加强学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培养和训练,注意发现和培养学生特长,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教育教学管理。认真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抓好备课、上课、课外辅导和考试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六章 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十八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___元,出资者___,金额___(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
第十九条 学校经费来源:
(一)开办资金;
(二)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收入;
(三)社会捐赠;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相关费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的资产。
第二十一条 学校存续期间,出资人不得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办学的积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资或担保,不得转让或分红。
第二十二条 学校接收的资助或捐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与资助人或捐赠人的约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二十四条 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五条 学校变更举办者必须进行财务清算;法人代表离任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六条 学校的资产管理,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自身监督。
第二十七条 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二十八条 学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从办学结余中提取合理回报,并按照有关合理回报的规定依法纳税。
第二十九条 办学结余是指学校扣除办学成本等形式的年度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 25% 比例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费用后的余额。
第三十条 学校在确定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前,向社会公布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和财务状况。
第三十一条 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决定,经2/3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在确定取得合理回报比例决定作出之日 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有关的资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取得合理回报的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
第三十二条 学校提取的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七章 教职工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三条 学校聘任具备国家规定任教资格的教师任教;
第三十四条 学校依法与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和,并对教职工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第三十五条 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学校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八章 终 止
第三十七条 学校自行终止,或者由于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举办者提出终止提议,经学校决策机构同意并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第三十八条
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学校组织清算;学校被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资不低债无法继续办学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三十九条 学校终止的所有善后事宜处理后15日内,到相应机关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四十条 学校终止后,学校的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退还学生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民办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由学校决策机构决议通过后15日内,报审批机关同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须经学校的决策机构决议通过,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决策机构。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自审批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学校章程 篇5
Ⅰ、创建宗旨: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进一步提高广大青少年的环境意识,从小养成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
Ⅱ、全校全称:
宁波市镇海区张和祥小学环保模范学校
Ⅲ、办学目标:
争创宁波市环保模范学校,把每一位学生培养成具有较强环保意识,习惯良好的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Ⅳ、活动主题: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Ⅴ、组织机构:
学校组建环境教育领导小组,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联系,取得支持,指导、帮助,日常管理活动由值周班负责。
Ⅵ、主要活动:
1.定期召开环境教育工作例会,每年制订环境教育工作计划。
2.办好环保科技兴趣小组,定期开展活动,使学生有明显的收效。
3.举办废物回收、废电池回收活动。
4.利用校报、校广播站、宣传橱窗、黑板报及时宣传环保动态、信息和知识。
5.利用好环保校本课程进行学习。
6、开展“创美”活动教育,评比“创美小先锋”。
学校章程 篇6
根据济宁市教育局、曲阜市教体局《关于推进中小学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强调“一校一章程”的要求,尽快落实学校建章立制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宪法、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强依章程为核心的学校制度建设体系,凝练学校办学理念、办学宗旨、办学精神,提升学校发展内涵,突出办学特色,完善治理结构,依法治校,全面推动现代化学校的制度建设,提高学校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重要意义
章程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和实施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和管理、开展社会活动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赋予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法律地位,明确了学校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六条规定设立学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是“有组织机构和章程”,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享有“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权利。由此可见,学校章程是学校依法确立法人地位,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必要条件,也是学校实施自主管理、自我约束、依法接受监督的基本依据。依法制定和实施学校章程,对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反映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的意愿,凝练共同的理念与价值认同,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构建现代学校制度体系,促进中小学校依法治校、科学发展,修订和完善学校《章程》意义重大。
三、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学校章程应当以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循教育规律。
(二)基础性原则。学校章程应当基于学校发展实际和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对学校重大和基本事宜做出规定,统领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三)发展性原则。学校章程应当将校情、发展愿景与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要求相结合,明确学校发展定位,力求体现本学校的传统、特点和文化。
(四)人本性原则。学校章程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核心价值引领,凝聚共同愿景,促进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各方价值的共同实现。
四、基本内容
学校章程应当载明以下基本内容:
(一)学校登记名称(含简称、英文译名)、办学地点、机构性质、隶属关系、学制和办学规模等基本信息。表述应当规范、准确。
(二)学校的发展历史、办学宗旨、发展定位、培养目标、办学方向和办学特色。可结合实际,规定校训、校风等内容。
(三)学校标识,包括校徽、校歌、校旗、校庆日等,一般使用文字描述。
(四)教师与学生。主要规定教师、学生的权利、义务,教师队伍建设、考核评价、职务聘任,学生入学、学籍管理、评价以及教师、学生合法权益保障与救济机制。
(五)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主要规定学校的领导体制、校长、校长办公会议、校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等组织的定位、宗旨、职责以及基本的'组织、议事规则,各内设机构的组成与职责。要落实校长负责制,注意理顺学校内部各组织、机构的职责关系,避免职责交叉、重复,建立科学、高效、有序的内部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参与机制。
(六)教育教学科研管理。主要规定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主要任务、基本准则以及课程体系、目标要求、实施方式、质量监测、考核评价等。
(七)资产、财务与经费管理。主要规定学校经费的来源渠道、使用原则和管理制度,接受捐赠的规则与办法。
(八)学校章程修订。学校发生撤并,或者名称、类别层次、办学宗旨、发展目标与管理体制机制等重大内容变化的,可以对章程进行修订。
(九)学校章程解释权归属与施行日期。
除上述基本内容外,各学校要将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教基一〔20xx〕10 号印发)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依据,并将相关内容体现在章程中;学校章程应当文体规范、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文字简明、措辞准确,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学校章程为条文式,可分为章、节、条、款、项、目等。
五、阶段时限
(一)成立章程起草组织(20xx年9月)。建立学校校长、校委会有关成员、教师代表、家委会代表参加的章程起草工作小组。
(二)形成章程草案阶段(20xx年10月)。要认真做好章程起草的准备工作,梳理有关中小学管理与办学的法律法规政策,作为章程起草的基本依据;杜绝网上下载文本搞形式主义,脱离学校实际做表面文章,要深入调查研究,对学校的发展历史、现状及发展方向,以及学校的办学特色、发展定位等进行全面的调研分析,总结提炼;要对本校已有相关制度进行梳理,充分借鉴已制定章程的建设经验,精心梳理章程内容按时形成草案。
(三)征求意见阶段(20xx年11月)。章程草案形成后,要在校内公开征求意见。对涉及学校发展定位、办学方向、培养目标以及与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问题,应当采取多种方式或者通过校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等渠道广泛征求教职工、家长、学生、社会(社区)等多方面意见、充分论证。对涉及与举办者权利关系的内容,学校应当与举办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协商。
(四)教代会讨论阶段(20xx年12月)。章程草案经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要及时提交学校教代会讨论。教职工代表大会对章程草案审议后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五)学校审定阶段(20xx年1月15日前)。章程草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起草组织应当将章程草案、起草说明以及征求意见的情况、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等,提交学校决策机构审定,审定无异议后于20xx年1月15日前,报街道教委和教体局核准并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章程建设是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必然选择,一定要高度重视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学校和中心园要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队伍,制定计划落实任务。街道教委建立监管机制,学校包保责任人跟进指导,督促制定学校和中心园章程工作。20xx 年9月,各学校按照全市要求,全面启动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到20xx 年1月基本完成,实现“一校(园)一章程”格局。
(二)加强指导交流。街道教委将根据学校章程建设进展情况,对中小学章程制定进行督促、咨询,进行校际间的交流。已形成章程的学校将章程公布在时庄教育网,加强经验交流与信息共享。
(三)完善执行机制。建立健全章程执行机制,形成学校依法依章程自主办学、主管部门对章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作为实施管理依据的新格局。各学校要结合章程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规范学校各项工作,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章程执行情况要形成年度报告或作为学校年度工作报告的内容之一,向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及主管部门报告。
20xx年7月23日
学校章程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温州市龙湾区兴永第二小学
第三条法定代表人:校长
第四条学校地址:温州市龙湾区
第五条学校性质:公办学校
第六条办学宗旨:育人为本,质量第一
第七条校训:依仁立人游艺兴学
校风:翰墨飘香雅行致美
教风:学博乐教日新有恒
学风:学思蕴乐点滴成习
第八条本校的审批机关是:
本校辖区管理的教育主管部门是:
第二章办学范围
第九条学校办学范围:
(一)办学范围:普通教育
(二)办学规模:
(三)办学层次:初等教育
(四)办学形式:全日制
(五)招生区域:温州市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十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区教育办任命,市教育局备案。校长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使职权。
第十一条校长的权利
(一)决策权。校长对重大问题有最后的决定权。
(二)人事权。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校长。按程序任免中层干部;决定对教师的使用、奖惩;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分流和引进教师。
(三)财经权。学校的财务活动、管理在校长领导下,由财政部门依法管理。
(四)管理权。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下进行内部管理,依法维护师生的合法利益。
第十二条校长的义务
(一)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保障义务教育实施。
(二)接受上级部门依法进行的督导、评估、监察、监督以及工作指派。
(三)接受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
(四)主持由全体校级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校务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审议机构的作用。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德育工作建设。构建学校、社区、家庭教育网络。
(六)重视办学基础条件建设,校园环境、校舍、教学设备设施等不断得到改善。
(七)关心教职工生活福利,不断改善教职工待遇。
(八)勤政廉洁,为人师表,离任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
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成立校务委员会,有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教职工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校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校务会议,讨论和决定学校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学校实行教职工岗位责任制。
第十五条学校实行教职工聘用制。按上级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定岗、定责、定人、定工作量。聘期为年。
第十六条学校实行工资制。具体构成
第十七条学校部门设置:
第四章德育管理
第十八条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目标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工程,全面发展学生的综合素质。实施生活德育教育,让孩子在生活中学会做人,成长为有礼仪、有修养、有文化的合格小学生。
第十九条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理念是:教育者首先要成为研究者和榜样;教育者要把爱心作为教育成功的重要开发资源;教育者要善于从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德育的核心任务是塑造人格,教师的人格是学生人格的一面镜子,教师必须以身垂范。
第二十条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全面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的思想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现代法制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和遵守纪律的教育等等,培养具有健康身体和健全人格的新世纪小学生。
第二十一条建立规范、高效的德育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德育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一)坚持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建立健全学校、部级、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成立社区教育委员会,形成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结合的德育工作。
(二)建立部级管理形式,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重视班级基础建设,突出班级管理特色。
第二十二条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开展学模范活动,以德养德。
第二十三条寓德育于丰富多彩的活动和实践中,积极为学生创造参加社会实践的机会。
第二十四条根据信息社会的特点,加强对信息环境、网络环境下的德育工作新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探索对学生进行网络行为规范教育的模式。
第二十五条加强体育、卫生工作,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加强卫生管理,加强劳动值日教育,培养学生的良好卫生习惯和劳动技能。
第五章教学工作
第二十六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的指导思想,积极更新教育观念,不断深化教学改革,重视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重视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重视学生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训练,重视学生创新思维与实践能力的培养。
第二十七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价机构,对教学全过程进行组织、指导与调控。
第二十八条加强活动课和课外兴趣小组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活动类课程的教学水平,逐步构建和完善具有学校特色的现代课程体系。
第二十九条加强现代教育技术研究与培训工作,充分发挥计算机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
第三十条培养学生的计算机能力,熟悉网络信息的获取与发布,能够利用网络学习。
第三十一条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组织好考试工作,认真做好学生成绩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各年级各学科组织的单元考试需经教务处批准。
第三十二条教师不得利用假期补课,任何人不得滥定复习资料和试题,班级不得自行停课。从依法治教的高度上加强对学生各类教学辅导用书的管理,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由此引发的各种不良后果。
第六章教师
第三十三条学校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职务制度。
第三十四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7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第8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每年制定教师培训计划,根据工作需要,有步骤地对教职工进行各种形式的思想政治及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三十六条教职工要严格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国家法律法规对教师的规范性要求,将师德纳入评优、绩效的评审中。
第三十七条对全校教师进行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聘任、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学校依法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逐年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享有公家政策规定的待遇,对有重大贡献的教职工申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九条对违反《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职工,根据学校教师奖惩措施予以处罚。
第七章学生
第四十条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成为正式在籍学生。
第四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国家、省、市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按照规定办理学生转学、借读、休学等手续。
学生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42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43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二条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做出重大贡献的学生,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学校以一定形式予以表彰、奖励。
第四十三条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根据学校奖惩条例予以处罚。学生对所受处罚不服,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四十四条学校积极为各类学生的发展创造条件。在课程计划、学习方式和学习评价上采用弹性机制。
第四十五条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照顾,适当减免学费,确保其顺利毕业。
第八章后勤工作
第四十六条学校后勤工作要坚持为教育一线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原则,落实和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和服务承诺制。
第四十七条学校经费来源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并依法接受社会捐赠和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其他费用。严格按照上级物价、财政、教育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向师生收取费用。
第四十八条认真贯彻《会计法》,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并接受政府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合理使用资金,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四十九条学校校产设施按有关规定管理。严防公物流失。严格设备管理制度,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建立校舍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十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需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安保工作,落实防范措施。
第九章附责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温州市教育局核准。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的修订需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并报温州市教育局核准。
第五十三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原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制度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自核准之日起施行。
学校章程 篇8
学校章程是学校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基本依据,制定学校章程是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20年)》、《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要求,奉贤区教育局以“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特色工作出经验”为目标,积极落实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法制化管理水平,为实现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现将我区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情况
1.统筹安排,有序推进
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健全领导组织、明确章程制定的重点与难点,专门制定了《奉贤区教育局推进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方案》,统筹规划全区学校章程建设进程,具体部署全区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按照“布置、核准、完善、总结”四个步骤,有序推进全区学校章程建设工作。
结合区域学校量多、面广、线长等现状,区教育局确定了符合区情的工作目标,即“到20xx年7月,区级以上‘依法治校示范校’、局直属单位完成制定或修订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的清理,并向全区同类学校示范;20xx年7月,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完成制定或修订学校章程;20xx年12月,完成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实现‘一校一章程’,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教育管理新格局。”
2.加强指导,科学实施
为加强对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的'指导,区教育局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区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宣传科、组织人事科、基教科、职成教科、行政许可科负责人组成。同时,设立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办公室,指定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相关工作。
在学校章程建设推进过程中,区教育局在区域层面大力开展培训指导工作,并下发《关于推进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就学校章程建设工作,从认识上,进一步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加强重视;从操作上,就学校章程制定的基本程序逐一说明、统一规范;并要求学习内部层层发动,向师生、家长、社区代表等宣传章程建设相关工作,提高章程建设工作知晓度和认同度。
3.核准修订,全面落实
根据总体工作要求,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均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修订了学校章程草案,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修改、通过后,报送局相关科室审核备查。截止20xx年7月15日,全区119所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完成章程制定、修订工作;区教育局于20xx年5月成立了专门的章程审核小组,对各单位章程进行逐一审核,并于8月30日前,将审核修改意见全部反馈给基层学校;目前,陆续收到各校重新完善的章程,预计9月30日前能够收齐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
二、工作特点
在推进章程建设过程中,区教育局要求各级各类学校从制定学校章程入手,面向未来规划学校发展,逐步建成“一校一章程”、“一校一制度”、“一校一特色”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其中,牢牢抓住了“三个结合”:
一是与学校评价制度相结合,实现上下联动。要求各学校以章程为依据,加强配套的规章制度建设,确保学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如解放路小学在制定完善学校章程的过程中,认真梳理了学校已有的各项制度,依据法律和学校章程对校内的规章制度进行了清理,并形成了最新版本的《上海市奉贤区解放路小学章程及管理制度汇编》,确保学校制度体系的合法适当、协调统一。
二是与谋划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实现远近互动。要求各学校以学校章程为统领,根据学校管理现状,加强学校的规划制定,实现学校自主发展,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可持续发展,为深化奉贤教育综合改革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如实验中学在制定完善学校章程及配套制度的过程,始终围绕“以人为本,自主发展”这一办学理念,就师资队伍建设、课程教学改革等学校发展问题进行了科学规划。
三是与形成学校办学特色相结合,实现单一与综合推动。要求各学校以章程为依托,以“一校一品”创建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学校办学目标,提炼和升华学校管理特色,彰显学校办学个性。如金汇学校在修订完善学校章程的过程中,明确将“培养具有中国文化素养和现代意识的公民而奠基”作为特色办学的目标,通过“彩虹乐团”等校园文化活动的品牌打造,在乡镇学校中成功凸显学校自身的办学特色。
三、后续工作安排
良法善治,与章程建设工作相比,章程的实施更具有实际意义。因此,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除了按照预计的时间节点完成所有学校章程的核准工作外,更为重要的就是要确保学校章程切实落实。一方面,要加强对学校管理者的指导监督,通过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促进学校管理者实施章程、用好制度、用活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学校师生的宣传指导,让学校章程真正成为师生权利权益的有效保障,让学校章程真正体现其生命力所在。
以上是我区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总体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借鉴其他区县的好做法,更好落实“一校一章程”建设工作,有力推进我区依法治校工作,努力开创奉贤教育综合改革新局面!
学校章程 篇9
高州市教育局: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规范学校管理,依法治校,大力推行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XX学校章程》,其内容包含:一、总则;二、管理体制;三、学籍管理;四、教育教学管理;五、财务后勤管理;六、卫生及安全管理;七、教师和学生管理;八、附则。章程草案由学校领导、全体教职工、家长代表讨论后,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一致同意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高州市XX镇XX小学
20xx年5月4日
学校章程 篇10
首先学习了教职年度考核方案。现在我明确的了解,我必须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来要求自己。其中的几点学习感受颇深。关于备课,今年做了很大的调整。从上至下的出谋划策,以及每个老师对每个环节的锱铢必较,都想把自己所备的课,做到极致的完美。关于〝辅导〞那条。我也感受颇深。以前自己在坚持培优帮困补差上做的稍显不够。虽然课堂上都能分层教学,在拔高优秀生的同时也会兼顾到后进生,但是在课后明显对后进生的的帮助要少很多,下学期,我计划要对班里的后进生有计划,有目标的进行课后辅导,课堂虽然是主战场,但是跟不上的学生还是会有,一定要争取不让每个孩子掉队,下学期我带三年级的4.5.6并同时担任三年级组小组长。自己觉得担负的任/务很重大。三年级是每个孩子的转折点,因为一。二年级的课本内容相对简单,三年级和二年级的英语跨度较大,我要做的'不仅是让自己这三个班的每个学生都轻松地跟上队,而且我也有责任让我们三年级这个团队的每位老师都认识到这点。一定要认真对待跟不上队的学生,一定要对这些学生做到有计划的辅导,不是盲目的无计划的今天想起来了,叫来辅导一下,忘了,几个星期月又没动静。我们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工作,认真对待帮差,分析学生,做好辅导时有的放矢。争取不让学生掉队。让每个学生都能轻松自信的学好英语。 学习教职工考勤制度时,觉得学校真是事无巨细,每件事情都为老师考虑,特别是这个亲情假,实施了这么长时间不知道为多少老师解决了多少难题。但是极个别老师竟然钻这个空子。真是让人无语。组里虽然没有这种现象,但是对一些不良迹象也有所耳闻,心里难免有些愤愤不平,到不是觉得会对自己有什么,只是觉得,总是想着迟到早走,总是想着钻学校制度上的一些漏洞,那教学能好到哪里,这样怎么可能把学教好。
学习到高新一小教导处教学检查制度。里面有提到学校适时举办年级组以及全校性作业展评。以前英语很少有这样的展评,只有书写比赛的展评,其实适时地举办作业展评真的会在很大程度上激发学生的上进心,每个人都想把自己最优秀的一面展示给别人。
学校章程 篇11
一、行为准则
1.监控室实行专人(政教处负责安排)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
2.要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3.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
4.值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不得在室内娱乐活动,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坚持对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持系统设备的清洁。
6.注意防潮,防腐,经常检查各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
8.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堡等电器。
二、管理准则
1.政教处要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学校设立门房值班室监控系统和校园内监控系统,门房监控系统保卫人员随时检查、管理,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校内监控设备主由政教处管理和维护。
3.系统管理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4.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
5.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6.严禁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软件。
7.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若在监控中发现情况,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有关领导。
8.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三、保密准则
1.非监控室管理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政教处及相关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2.未经有关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修改系统设置。
3.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校园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4.经学校领导同意,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
5.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泄露。
学校章程 篇12
广播操、眼保健操、大课间体育活动是小学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增强学生体质有着重要的作用,为了使学生养成自觉锻炼身体的习惯,不断增强体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特做如下要求:
1、坚持每天一次广播操,一次眼保健操制度。
2、课间操要求每位学生都要参与,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坚持晴天室外操,雨天室内操。班主任老师跟班,负责班级管理,体育老师一人整队,其余体育老师分级部检查、监督学生做操情况。每天对学生做操情况进行汇总。
3、要求课间操各班集合整队,做到快、静、齐,做操动作准确、优美,姿态正确规范,态度认真严肃,并组织学生检查,教师抽查,每周公布一次评比结果,将学生合格情况载入体育合格证。
4、组织学生积极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做到时间、场地、器材、经费、教师五保证,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5、大课间体育活动的内容与形式要丰富多彩,能够满足不同特长、不同举、不同层次学生的发展需要,促进学生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审判素质的全面提高。
6、班级制定本班的大课间活动方案,坚持依照课外体育活动安排表进行,由各班主任负责组织,体育教师负责巡回指导,做好活动情况登记,搞好学期总结测评。
7、学校坚持每年四月份和十月份举办学校体育节、艺术节,使参加人数达到学生总数的100%。
8、成立校级田径队、舞蹈队、合唱队、管乐队、科技活动组、信息技术活动小组等课外文体活动小组,促使孩子们全面发展。
9、在课外文体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安全教育,避免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0、学校对班主任及其他教师落实此项制度情况进行考核,学期末与教师奖惩挂钩,与教师学年度考评挂钩,与教师评优选先挂钩。
学校章程 篇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名称 团体名称:xx足球社团
第二条:性质 本社团是xx中学学生足球体育运动爱好者按自愿原则建立起来的全面性、非盈利性、开放性的学生体育组织。
第三条:宗旨 本社团推动校园足球文化的建设,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为宗旨。团结全校足球爱好者, 利用在校时间通过广泛地开展足球活动丰富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缓解学习压力,促进足球文化在校园的传播等方面发挥主力军作用。
第四条:地址 xx中学足球场。
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五条:本社团的活动范围
1、发动和组织广大学生积极参加足球活动,促进我校足球运动的广泛开展。
2、指导我校足球训练、竞赛等工作,不断提高足球爱好者的技术水平。
3、体育课教学中建立好班级足球队,进一步做好学校体育节级足球赛。
4、积极组队参加市、区里的各项足球赛事,开展校内外技术交流活动,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增进友谊的目的。
5、不断吸收我校足球爱好的学生参加本社团,壮大本社团的队伍。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社团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志愿加入本社团的意愿。
2、遵守社团章程,服从社团领导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3、自觉履行社团规定的.各项义务和权利。
4、热爱足球运动,有一定足球运动的基础。
5、品行端正,没有受到任何处分的,身体和心理都健康的本校在校学生。
6、要养成良好的集体主义作风,杜绝一切不良的个人主义行为, 积极参加活动,严格遵守活动时间。
第七条:会员入社团程序 凡是xx中学的足球爱好者,愿为社团服务并遵守社团章程, 均可向体育组提出申请,经教练能力测试后即可加入社团。
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力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优先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3、有对本社团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4、入团自愿,退团自由。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否则有权将其除名。
2、服从社团组织领导,维护社团权益和声誉。
3、有义务积极参加社团和上级发起的各项活动。
4、有义务监督社团的工作并提出工作建议。
第十条:会员退团程序
1、会员可以自动退出社团,但必须提交申请并说明理由,经社团领导同意后即可退出社团。
2、会员无故不参加三次以上由社团组织安排的活动作为自动退出社团。
3、会员有不遵守社团章程、不积极履行社员义务的,经集体讨论通过予以退出社团处理,并不得再申请入团。
第四章 社团组织
第十一条:足球社团管理机构设 团 长: 副 团 长: 指导教师:
第十二条:本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精通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
2、思想积极上进,学习上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3、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十三条:社团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否则有权将其除名。
2、服从社团组织领导,维护社团权益和声誉。
3、有义务积极参加社团和上级发起的各项活动。
4、有义务监督社团的工作并提出工作建议。
第十四条:社团负责人的退出和除名
1、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社团。
2、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社团,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3、有严重影响社团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学校名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
4、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社团管理机构研究可予以开除。
第十五条:团长职责
1、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领导监督本社团成员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3、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4、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十六条:副团长协助团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团长不在时,代理团长工作。
第五章 社团活动
第十七条:社团活动内容
1、本社团应本着宗旨,积极开展各项有意义的活动,多做实事,少走过场,并积极配合学校的大型活动。
学校章程 篇14
吉林省高等学校章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的总体部署,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教政法厅〔20xx〕1号)的'要求,为做好学习宣传与贯彻实施工作,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我校启动了大学章程修订工作。
学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门成立以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的章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并制定《长春理工大学修订大学章程工作方案》。章程修订过程中,多次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学校领导班子专题研讨,对章程中的关键问题以及反馈意见充分研究论证。经反复论证完善,教代会讨论,校长办公会通过,党委常委会审定,现已形成《长春理工大学章程(核准稿)》。
大学章程是我校按教育部统一部署所完成的“长春理工大学宪法”,意义非凡而重大。现向贵办提交《长春理工大学章程(核准稿》,请予核准。
xxxxx学校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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