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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大学》的心得体会
当我们受到启发,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如何写心得体会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大学》的心得体会,欢迎阅读与收藏。
四书之中,《大学》为经义之根本。《大学》的开头的总纲便首先阐明了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的三纲以及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八目,这三纲八目指出了儒门学士的学习修行的目的与所以安身立命的根本准则。就如同《共产党宣言》指出无产阶级政党的性质与任务一样,《大学》也指出了儒家学派的性质与任务。从个人的学习生活到国与国之间的政治斗争,由浅入深而又贯穿始终地将“正道”灌输到了儒门弟子的心中。
历史上,将《大学》从《小戴礼记》的从属地位中首先单独提出来的是韩愈。在经过两晋南北朝以及安史之乱的黑暗时代之后,儒家学者受佛道两家学术影响颇深,文学上崇尚追求声律辞藻,对仗工整的骈文。而为了解决这一由学术思想影响到社会风气的问题,韩愈为首一批知识分子掀起了古文运动。而为了解决更深层次的政治思想受到佛道两家感染,“欲治其心而外天下国家,灭其天常;子焉而不父其父,臣焉而不君其君,民焉而不事其事”的社会现状,韩愈提出了《大学》中的三纲八目,以此作为儒门学士的学术根本,用天下公义与佛老学说的个人心性相抗衡。自此,《大学》在儒家经义中的地位随着与佛老学术的斗争的深入进行,而变得越发重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成为了众多学子的政治理想。到了宋代,宋明理学日趋成熟,《大学》的基础地位也越发不可动摇。
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格物致知”。在《大学》中,解释“格物致知”的章节失传已久。宋明理学,无论是程朱理学还是陆王心学,都对“理”十分重视。相比起着重训诂的汉唐儒学,宋明理学更注重个人思想的阐述,也即“六经注我”与“我注六经”的以个人学术观点和经文相结合,在原有经义上阐发自己的学术思想。故比起考据经义内容,宋儒更注重研究义理,研究的方法便是致知。《大学》上讲,致知在格物,二程洛学开创性地将“致知”与“格物”合二为一,成为“格物致知”。而格物致知也成为了程朱理学的根本立足点。二程认为的“格物”,是“穷至事物之理”,为了认识存在客观事物中的“理”,必须“凡事上穷极其理”,包括读书学习,体察人情等等。而继承了洛学的朱熹,受到了张载气学的影响,认为世间事物是由气产生,由理驱动,所以“理”是“气”形而上的根本,也是物中的“性”。他对格物致知又进行了完善与补充,因为世间的“物”实在太过广泛,人不可能一一去“格物”来“致知”,所以要将广泛的不同事物的“理”提升到统一的宇宙本体,即“天理”的高度,也即“太极”中去,从而得到自己内心本有的“明德”。而这种追求“理”的过程,与三纲中的明明德是一致的。与程朱理学追求至高的“天理”不同,陆王心学提出“心即理”,人自身的“心”已经包含了所有的“理”。陆九渊反对了朱熹提出的“存天理,灭人欲”式的通过外在“格物”来获得“理”的做法,将“格物”的对象由外在事物变为内在的内心,追求人的“本心”,“致知”也是为了引出“本心”中的“明德”,通过“明心”来“明明德”。王.阳明则更进一步认为“心外无物”,人的知觉才是存在本身,同时反对理学中“格物”而后“致知”的做法,认为既然“心”才是唯一存在,那么就应当“知行合一”,将格物致知真正化为一体,再结合孟子所言“良知”通过实际行动“致吾心之良知”,回复人本性中的“明德”,以此来达到“明明德”的目的。无论是理学还是心学,与唯物主义哲学不同,无论如何格物致知,最终目的都是明明德这一纲领,所以还是回归到了人内心的层面上,而不是得到外在的“物理”本身。在宋明理学走向衰亡之后,王夫之对格物致知又进行了新的扩充。他将“物”由原本的人事扩展为包罗万象的自然界事物,既反对心学派将格心代替格物,混淆客观主观的唯心说法,又反对了理学派将格物与致知作为同一过程两个阶段的含糊做法,将“格物”与“致知”重新分成两件独立不同的事。“大抵格物之功,心官与耳目均用,学问为主,而思辩辅之,所思所辩者,皆其学问之事。致知之功,则唯在心官,思辩为主,而学问辅之,所学问者乃以决其思辩之疑。”王夫之以感性认知和理性认知的成分区别开了“格物”与“致知”,以论述“行可兼知而知不可兼行”的不同于程朱“先知后行”和王.阳明“知行合一”的知行观点,提倡务实不虚谈的学风。 时至今日,“格物致知”完全可以赋予更广泛的内涵。在西方自然科学飞速发展的时代,也是宋明理学体系崩坏,实学却受到文字狱的影响而没落,儒家学派又回到了训诂的老路上去的一个“万马齐喑”的时代。“格物致知”本身无疑是人类探究外在广阔世界的路途。相比宋明理学通过“格物”来追求内心的道德与义理,西方学者通过“格物”逐步发展和完善了自然科学的架构,比之儒门学士更能穷至事物之理。而在自然科学高度发展的今天,我们又能引入马克思唯物主义哲学的概念,通过观察客观事物和总结客观规律,我们能得到事物的发展规律,而想要“致良知”,也可以通过科学地统计手法观察客观事物,而不是以主观心性去“格物”来获得“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