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时间:2024-03-22 12:41:16 心得感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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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5篇(精)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5篇(精)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

  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让我感到人与狗也是的真情的,迪克宁愿把自己的爱人红娜咬死,也不愿让小主人阿炯受伤。为了给阿炯治病,自已去当别人的练功稻草人,身上一块块的伤口。

  迪克是一个从小出身天就被人抛弃的一条猎狗,当它在丛林中看到一条猎狗捉到一条猎物,主人非常高兴,就轻轻抚摸它的背。它看到了非常嫉恨。它渴望有一位欣赏和理解自己的主人,能有间遮风挡雨的.狗棚,能有一日三餐温热的狗食。它废尽了心思让别人收留它,可是,因为它长得太丑了,别人都把它当成了狼了。直到它遇到了阿炯它的命运改变了。

  它和阿炯每天都在客栈拉琴生存,直到有一天,客栈买了一台收音机。阿炯不能在那里拉琴了。迪克为了阿炯把客栈弄得乱七八糟,闯下了大祸。而在无奈的情况下,他们离家出走,去昆明找他的妈妈

  这本书让我感受很深,迪克是一个忠心的狗,而阿炯是一个非常爱狗的人。

  我建议大家要读一下这本书,非常有趣。

  谢谢大家!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2

  一条出生在温暖家庭的狗,刚出生不久就被遗弃了。他渴望主人那屋暖的大手在他的脊背上轻轻拂过。可他太丑了没有人喜欢他,只有盲少年阿炯收养了它。他同主人一起去寻找阿炯的妈妈,一路上经历了太多不如意,使迪克和阿炯都分外珍惜他们的亲情。

  迪克,一条多么好的狗,为了主人什么都敢做。可人们却认为它是灾星。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对待人我们不可以只看他的外表更重要的.是内心,既然我们可以这样对待人,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对待一条为了主人什么都敢去做的狗呢?当另外一只迪克在舞台上享受着人们的欢呼与赞美时而另外一只迪克却被关在夹墙里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这是多么不平等的待遇,可是只有阿炯知道迪克为了他放弃了多少大好机会忍受了多少痛楚。

  迪克教会了我一个道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而我们欣赏世界的方式也有很多可以看、可以听、也可以用手去摸。对待人和动物不要用眼睛去看他的外表,而是要感受他有没有一颗善良的心。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3

  迪克是一只小狗,在刚刚出生时因为丑陋被主人抛弃。

  它从小独自在森林里生活,多年的野外生活给它积累了丰富的打猎经验。可是它一直想要一个主人,最终它找到了阿炯。阿炯是一个盲人,他需要一个导盲犬,于是迪克成为了他的导盲犬。

  阿炯在很小的时候妈妈去了昆明再没有回来,阿炯决心到昆明去找她。

  阿炯和迪克一起,凭借了坚强的意志,穿越了几乎没有人敢穿越的寒冷的死林,到达了昆明。

  经历了很多的磨难,阿炯凭借着从小精通的二胡演奏本领,得到了昆明红蕾舞台的团长赏识,登台演出成为大明星。可是迪克却应为太丑被团长关了起来,受到了种种不公平待遇。

  最后阿炯找到了妈妈,才发现自己一直寻找的妈妈却不能认回自己;他选择了和最好的`朋友迪克一起离开,去寻找新的生活。

  我深深被这个故事和故事里的主人公:阿炯和迪克所感动。我觉得要向他们一样有坚强意志,不要碰到困难就退缩,要坚持下去才能成功。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4

  有一句话说的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从小就爱上了阅读。

  我有各种各样的书籍,文学作品,经典佳作,名著好文,还有故事小说。其中我最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而且风格独特,把故事性,趣味性和知识性融为一体。

  最近我又读了一本书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迪克是一只因为丑陋而被主人丢弃的猎犬,它在丛林中生活,即聪明又勇敢,但是,它无家可归,希望能有一个主人。一个村庄的盲少年收养了迪克,于是,迪克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一次,迪克为了主人阿炯,不小心犯下了大错,他们只好背井离乡,去投靠阿炯的生母。迪克为了主人,甚至咬死了它心爱的母豺红娜。经历了千辛万苦,他们终于找到了阿炯的母亲,阿炯自创的一首二胡一曲成名,但是陪他患难与共的'迪克却遭到了极不公平的待遇,最后阿炯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被这本书深深地震撼了,我的感悟很大。一只人见人厌的丑狗竟然如此坚强,如此勇敢,如此忠诚,如此聪明……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高尚的人谈论,可以陪伴你成长,让你增长知识,开阔眼界,使人的境界更高一层。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5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知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作品,这本书讲得是盲人阿炯和丑狗迪克的故事。

  故事讲述了一只丑陋的.狗,它一生下来就被主人遗弃了,后来遇到了盲人男孩阿炯,阿炯收留了它,并给他取名叫迪克。阿炯有一个继母,但她不喜欢阿炯,很讨厌他。后来,迪克在阿炯家闯下了大祸,警察要杀死迪克,阿炯就带着迪克去找与自己分离7年的亲生母亲。这一路他们经历了各种惊险,因为没钱,迪克跟着阿炯大街上拉二胡乞讨,阿炯因为天气太冷生病发烧,迪克为了阿炯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去赚钱给阿炯治病。有一位好心的阿姨帮助阿炯,不仅将阿炯带回家养病,还把阿炯安排在剧院演出。其实,这位阿姨就是阿炯的母亲,但是迪克在剧院又闯下大祸,阿炯就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迪克虽然是一只丑狗,蛋迪克对主人很忠诚,阿炯对迪克也很好,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对朋友要忠诚,你想要让别人对你好,你就必须先对别人好。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6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为迪克的丑狗由于长得丑被父母所嫌弃,出门谋生遇到了阿炯。阿炯是一个很可怜的孩子由于父母之间的.矛盾被母亲留在了父亲家,父亲又娶了一个后妈,结果阿炯的生活越过越苦,父亲让他跟着钱老瞎学习拉琴学的了一手好琴级技他跟着迪克去寻找母亲,幸亏有着迪克经过种种困难,最后虽然找到了母亲但母亲已经结婚了。最乎他不得不又过期了流浪的生活。

  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我非常感动1是为了阿炯寻母的那种毅力。2是因为迪克的忠臣它在爱与情的选择中选择了情保护了小主人。我觉得人和动物其实都是一家人可是人为什么要残害动物呢那拿到人和动物和谐相处不好吗?我再次呼吁人们不要再执迷不悟了我们不能在残害动物了。让我们和动物一起和谐相处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7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一个十分感人的故事,写出了狗的忠诚,也写出了一些为了钱和名声不顾一切的贪得无厌的人,那就同我走近这个故事吧。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被主人扔掉的奇丑无比的狗,它叫迪克,它丑到人见人怕的地步,因为它长着一副斜巴眼、鼻梁平塌,天生一张歪嘴,嘴唇还有一个V型豁口,露出排列极为不整齐的牙齿,但它被一个善良的小瞎子收养了,小瞎子每天到茶馆拉琴,迪克也每天跟着小主人,但好景不长,有一天,茶馆买了台收音机,不再要小主人拉琴了,小瞎子十分伤心,迪克一心为小主人报仇,所以就把收音机弄坏了,更糟的是还把茶馆老板给咬了,这下不得了,老板立即报了警,没有办法,小主人只好带着它穿过森林,到城里卖艺,最后进入了剧团之后一曲成名,小瞎子和迪克一下子成了名人,但在观众看到它奇丑无比的脸又无法接受,老板又找到了只好狗代替了迪克,把它关了起来,当小主人知道了这件事后,便偷偷的放开它,带着它一起远走高飞……

  读完书后我赞叹迪克对小瞎子的忠诚和小主人的善良,也为老板等人的做法表示反对,如果人人都视钱财和名声如命,那世界将会失去友情和忠诚。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8

  最近,我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盲人叫阿炯,他的身世非常悲惨,他把一个叫钱老瞎的'盲人认作师傅。他的师傅被一场大火烧死了,他只好到一个茶馆拉琴卖艺。半路上捡了一只狗,给他起名叫迪克。后来茶馆安了一个收音机,不需要拉琴,他的狗不知道收音机,在茶馆大闹天宫,被认为是疯狗,警察来阿炯家逮捕它。他被迫离家出走,到昆明一块叫豆腐营的地方去找他的妈妈,历经一番挫折后,终于成功了,但是这中间也发生了这样那样的事情。

  读完这本书后,我唯一的感受就是很感动,我非常同情和怜悯阿炯,他和迪克是最忠实的伙伴,而迪克两次被认为是疯狗,阿炯痛恨那些人,所以,他最后还是选择了流浪,因为世界上的任何事情都比冤枉好,当你被冤枉的时候,心里是最难受的。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9

  今天,我看完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盲少年阿炯和流浪狗迪克的故事。阿炯的妈妈从小就离开了阿炯,只剩下他和爸爸。他的爸爸虽不能说对阿炯不好,也不能说对阿炯好。因为发高烧,阿炯的眼睛失明了。因为迪克帮助阿炯找回了导盲棒,所以阿炯和迪克成为了好朋友,迪克成了阿炯的导盲犬……

  阿炯虽然看不见五彩缤纷的世界,但他的'内心没有放弃光明,所以阿炯的内心世界或许比现实更加美好。

  阿炯决定去寻找自己的妈妈。阿炯和迪克历尽艰辛才到了昆明,但一直没能找到妈妈。

  有一个好人是阿炯的母亲,可这个亲妈妈怕影响自己的名誉,想把阿炯送回老家丽江,可是阿炯坚决要找到自己的母亲。

  后来后爸宋英学把他捧成明星,把迪克锁了起来。迪克后来咬了厨师和白狮狗,所以他们准备打死迪克。阿炯为了保住迪克的性命,又开始当一个流浪的孩子。

  阿炯和迪克的感情深不可测,令我感动!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0

  迪克是一只很丑的猎狗,从小就被主人遗弃,小瞎子阿炯收养了它,阿炯的父亲和后母对阿炯很不好,有一次,迪克为了给小主人阿炯讨回茶楼拉琴的工作闯祸了,小主人决定带着它去找妈妈——阿炯的生母,他们去了昆明,可又找不到妈妈,只能乞讨。阿炯的亲生母亲看见了阿炯,却因名声、地位不和他相认。有一次,阿炯病了,迪克当活靶挨打攒钱为主人治病,后来他们成了红蕾剧场的`演员,演奏胡琴。迪克却在演奏中闯了祸,小主人和迪克离开了城市,继续流浪。

  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篇文章,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贞不渝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练拳击的大人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到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

  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对待一切事物都应该是平等对待,只有通过和别人的相处,才能衡量一个人的好与坏,要友善待人,也要友善对待动物,和动物友好相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1

  寒假里,我曾阅读过许多书籍,也曾为书中的人物喜怒哀乐过。而《我们一起走,迪克》让我深有感触。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一本文学小说,讲述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迪克的丑狗。因为他的丑陋,狗妈不愿意给他喂奶;主人而将他弃之荒野;顽劣的孩子惨死人道的使用暴力;人们更是接受不了想象与现实的反差……没有人懂迪克,他学会了坚毅与勇敢,他不需要自由。直至她遇见了他——盲孩子阿炯。他懂迪克,迪克义无反顾的跟着他,为他做任何事情。相依为命中,迪克和阿炯已经成为了不可分割的整体,上演了一出如泣如诉的'人生序曲。

  阅读完这本书,我觉得迪克是一只苦命狗,被人嫌弃、差点饿死、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肯收留他的小主人——阿炯,却因为干错事而被迫和小主人来到丽江,进入了盘龙歌舞团却险些被人杀死。

  迪克是一只苦命的狗,但是他有相依为命的小主人阿炯,有着一颗热血的心,有着一颗忠诚的心。迪克,甚至拥有比我们这些人还要美好的心灵。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2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我十分感动。

  故事主要讲了一只丑狗被主人遗弃了,后来被盲童阿炯收养了。从此,他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迪克还因为阿炯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利而大闹茶馆,结果被迫离乡背井。之后,他决定去找自己的阿妈,他现在的妈妈是继母,一路上,他们饥寒交迫,又遭到豺的.攻击,但他们勇敢地走出了“死亡”。让我最感动的是“迪克”,它帮助地质勘查探险队捡回矿物,小主人生病了,它只好在外面乞讨,还给人当靶子打、和拿着武器的成年人打,九死一生……他们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阿炯放弃了这里美好的生活,带迪克远走高飞。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他们的友谊深深地感动了。迪克虽然是只丑狗,但它对阿炯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朋友之间要忠诚相待,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3

  去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我们一起走,迪克》,我被书中的主人公阿炯和迪克之间的纯洁的爱深深打动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狗和一个人发生的故事。一条被猎户遗失的.丑狗——迪克,渴望得到新主人。一位盲童——阿炯,从小失去母爱,他和迪克结成伙伴,并相依为命。他带着迪克一起寻找那份遗失的母爱。迪克用自己的身体,为小主人遮风挡雨,为能有钱给小主人看病,它甘愿当人家练武术的活靶子。当阿炯找到自己的亲生母亲后,他却选择放弃母爱,和迪克一起流浪。

  我被阿炯和迪克之间纯正的爱深深地感动了!最让我感动和钦佩的是阿炯最后的举动。其实,他只要继续管阿妈叫阿姨,不久他就会成为正式演员,一辈子做城里人了,但是他选择了至纯的爱,选择和迪克一起流浪。

  我也想有一条像迪克那样的狗,也想经历那些事,但我更加地珍惜父母对我的爱!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4

  《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是六年级上册快结束时我让妈妈买给我的,虽然我早就读完了,但这里的故事让我深受感动到现在我也没有忘记。

  这篇故事刚开始时是比较伤感的:你却一生下来就丑的出奇。一副斜巴眼,眼角挤满了狗眵糊,鼻梁平塌,天生一张歪嘴,上嘴吻还有一个V形豁口,露出排列极不整齐的牙齿,无法闭严的嘴角时时流淌着一股又黏又滑的口涎;你长着一身乱糟糟的`没有光泽的狗毛,就像锅底黑,仿佛从娘胎里就患有疥疮,好几处体毛脱落,露出难看的青白色的狗皮;又细又短的尾巴光溜溜的不长一根狗毛,比老鼠尾巴好看不了多少。俗话说,母不嫌儿丑。但你实在太丑了,连母狗安莎都觉得扎眼,给你喂奶时闭着眼睛不看你,也不用舌头舔你,夜里山风料峭你想跟着狗弟、狗妹们钻进它的怀里取暖睡觉,也被它厌恶的用爪子踢蹬开去。

  就读完这一段,我就非常恨那个主人吗,事物的表面性其实是并不表现什么,要看它的内心。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5

  前几天花了一段时间看了杨文的《和孩子一起成长》,我突然明白了洋尔妈的教育方式。简单的说,就是生活上的简朴,精神生活的富养。讲究营养,但是,不讲究吃,多买书,多带宝宝游历。

  同时,杨文还提倡随机教育。也就是,生活处处是学问。虽然她很忙,陪伴孩子时间有限。但是在跟孩子一起的时候,她信奉高质量的教育,就所见虽闻,所思所想,随时随地和孩子进行交流和互动。她还会带他去参加会议,参与家庭或者自己事业的'讨论,提高孩子的社会感知力,判断力和思维能力。

  在这本书里,我更加深刻的感受到了一句老话。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孩子会打洞。这个不是说是遗传的优势。而是父母的示范效应实在是太强大。一个逻辑清晰,志向高远的妈妈势必在日复一复对自己生活的追求中,以一个标杆的形式在孩子的心中立下了榜样。

  无怪乎在《爱和自由》中,孙瑞雪教授说,对教室的布置,对美的引导方面,都要以最高标准来做好展示,而不是觉得孩子小随意糊弄孩子。因为这就像首印效应一样,在孩子的心中投下了影子,建立对美的最初印象。

  目前对读教育类的书有一种痴迷,觉得这种状态挺好的。入迷了就会多看,多看了就会多动,就会有点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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