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书

时间:2021-12-31 13:42:57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实用的调解协议书四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调解协议书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用的调解协议书四篇

调解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男,1983年4月14日,身份证号

  乙方:____,男,1990年2月28日,身份证号

  许启荣,男,1988年5月9日,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20xx年3月12日因琐事在安海永盛KTV发生纠纷,互相发生厮打,乙方将甲方致轻微伤,经医院检查证明,甲方已恢复正常,并无大碍。经甲、乙双方协商,于_20xx____年_5________月______31___日签订《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关于赔偿问题:

  由乙方向甲方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等陆万贰仟元人民币。乙方已向甲方支付医疗费等贰万贰仟元人民币,肆万元人民币协议签订生效支付贰万元人民币,余下贰万元人民币一年内支付。

  第二条 关于甲方日后身体状况的问题:

  甲方接受乙方赔偿,甲方日后再发生任何身体健康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第三条 甲方签订协议后,不再向任何机关或单位主张该起纠纷的权利。甲方对乙方表示谅解。

  第四条 该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永不反悔。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调解协议书 篇2

  申请人: 姓名 住所: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姓名 住所: 联系电话:

  第三人: 姓名 住所: 联系电话: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 案由) 一案,向 镇(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经镇(村)调解组织依法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纠纷各方达成共识内容,各方当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履行协议的期限等)。

  本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收之日起生效,各方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第三人:

  调解员:

  镇(村)调解组织盖章

  时间:

调解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兹就甲方与乙方有关劳动合同等劳动纠纷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对于未能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宜,甲方已经充分理解到自己的做法确实存在一定问题,并给乙方造成了不良影响,甲方对此向乙方表示歉意。

  二、因校区搬迁,用工岗位进行调整,因此从_____年_____月起甲方不再继续聘用乙方,并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

  三、补偿办法

  1、考虑到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实际情况,甲方经研究决定向乙方按在甲方工作的实际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乙方最近一个月的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进入甲方工作,工作年限为_____年_____月,最近一月工资额为_____元整。因此,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整)。

  甲方支付乙方之补偿费用,已经充分考虑了乙方的实际情况,并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体现甲方对乙方的人文关怀,而做出的一次性补偿。

  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协议书签订后,乙方须在三日内向劳动监察部门对双方的劳动争议提出撤回投诉,并向甲方提供撤回投诉申请的相应证明文书,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该文书后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一次性补偿费用。

  五、甲方将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一次性补偿费用,乙方或者其代理人签收领取该款项后即视为甲方已经履行完毕支付义务。

  六、乙方承诺自本协议履行完毕后,甲乙双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其他未了纠纷,乙方承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其他民事权利。

  七、甲乙双方约定,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完毕本协议第二、三、四条约定的事项,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或者经其特别授权的'代理人交付上述约定款项,乙方(或者特别授权代理人)收到后应签署收款凭据。如果甲方不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自双方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月__日 _____年__月__日

调解协议书 篇4

  在签订协议之前,我们先说说咱们新蔡仁义巷的故事,权作规劝两家以和为贵。仁义巷位于新蔡老城西街中段北侧。据传该巷形成于明代,曾有一段被人称颂的故事。新蔡为故吕国。春秋时为蔡国,属楚辖地。是南北要道,殷商富贾,来往频繁之处。明代中期,商业兴起,湖北、湖南、广东旅居新蔡之商人,在此合建“湖广会馆”。馆址位于老城西街中段北侧,(即今服务公司院)西与曹家大院(即今城关三完小)一墙之隔为曹家近邻。后来两家的界墙因年久失修而倒塌,双方都认定界墙为各自祖先所建,从而发生了界墙所在地主权的纠纷。两家均据理而争,各不相让。新蔡名绅富户,分别偏袒一方,加剧了双方争闹。此案经过县府好久审理不清。

  此后,曹氏将其事捎信诉之于本家在京官居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的曹凤,而曹凤以睦邻为百年大计,即在书信上批曰:“千里捎书为一墙,让出几尺有何妨,万里长城今尚在,不见当年秦始皇”。曹氏收到回信后,遵照而行,主动让出三尺地面,并立墙为界。湖广会馆主事,视之醒悟曰:“早知今日事,何必有当初!”即效仿之,也后退三尺,另立界墙。事后两家宴请达官、士绅,互表歉意,主动和好。从此就在这里出现宽六尺,长达三十三丈的笔直小巷,成为西后街人们越此巷、上大街的必经之路。

  两家你仁我义互让地面的趣事,受到公众的赞扬:“争之不足,让之有余,互相谦让,品德高尚”。这条小巷由此而取名为“仁义巷”,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至今世代成风传为佳话。

  其实像这样的佳话各地均有流传,虽然现在认为或许是一些文人骚客穿凿附会之作。但也反映出,大家向往“互谦互认,睦邻友好”的美好愿望。

  我还是本着以两家长期睦邻友好的关系的原则,展开调解。如果相互,互不谦让只好写如下文约:

  1、袁小玉提出让小长,让出二至三尺。双方同意可以共同签字。( )( )

  2、如果第一条达不成协议,袁小玉提出门前的东西路必须保持畅通(必须保证袁小玉可以正西,王小长可以正东)。双方同意可以共同签字。( )( )

  3、袁小玉进一步提出,如果小长不同意以上两条。她今后翻盖房子时,在自己的宅基地里无论怎样建房,王小长不得提出任何要求和干预。双方同意可以共同签字。( )( )

  4、双方未尽事宜,可以双方继续协商!有必要可以根据本协议适当增添条款。

  5、签字后方可有效。俗话说:“空口无凭,立据为证!” 本字据一式两份,各自收藏一份,为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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