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分配协议书锦集五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书,签订了协议书就有了法律依靠。那么协议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股份分配协议书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股份分配协议书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经营公司名称: 包头市嘉苑绒毛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代表: 麻爱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150207000015764
公司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工业开发区
第三条: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畜产品、绒毛加工;绒毛制品、针织品、纺织品、五金机电、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剧毒危险品)的销售。
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自 20xx 年 3 月 20 日至 20xx 年 3 月19日
第三章 投资资本及出资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人民币,实际购资为265万元。出资人和出资所占比例的基本情况为:
甲方: 麻爱国 ,身份证号: 150207197201019024 ,出资额: 106 万万元人民币(内含 出资额13.25万元, 身份证号: ) ,麻爱国、 共占注册资本比例 40 %,麻爱国占注册资本比例为 35 %, 占注册资本比例为 5 %元人民币;
乙方: 李栓林 ,身份证号: 150207196908178016 ,出资额: 106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40 %;
丙方: 张春林 ,身份证号: 152824197208043618 ,出资额: 53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20 %;
第四章 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 3 年内不得抽回出资额;
(四)、以其出资额比例,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分配协议书 篇2
合作人:
甲方: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丙方;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叁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定对甲乙丙叁方的美容院实行股份合作经营,现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股经营宗旨
精诚团结,共同发展。
第二条 合股经营项目和范围
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项目和范围;共同经营一家高档次的美容院,具体地址为:;店名为:;法人:
第三条 合股经营期限
合股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总股本:甲乙丙叁方协商,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和该店的发展角度考虑,决定首期对该美发院的总股本投入为 万元;合股经营期间各合股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同终止时,各合股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2、股权分配:经协商,甲方股权占总股份的,投资金额为万元;乙方股权占总股本的 ,丙方投资金额为 万元方股权占总股份的,投资金额为万元。利润分配及后续投入均以此为依据。
3、入股形式:甲方以现金形式注入,乙方以现金注入;丙方以现金注入该店的所有权归叁方共同拥有。
4、各合股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则按实际出资计算确立入伙份额。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年度核算为依据,按比例以现金方式分配;双方可协商留有一定的资金用于发展该美容院(留每月盈余缴房租)。
2.债务承担:合股债务先由合股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股人的合股协议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①需承认本协议;②需经全体合股人同意;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在退股时按原始入股股份的80%实施。②不得在合股不利时退股;若要强行退股,将按实际清算后退股方所占股份的30%实施。③退股需提前3-6个月告知其他合股人并经全体合股人同意;④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合
股人造成损失的,在视为无效的同时还要给予赔偿。3转让股份需合股人同意,否则视为无效。
第七条 合股负责人及其他合股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股人的义务:①维护共同的利益,热心合股事业;②努力奋斗,全力以赴,共创合股财富;③服从各项决议,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起表率作用;④以诚相待,求大同存小异。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合股人同意,不得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股人在任何场所做有损合股人利益的事宜。
3.针对个人言行违背合股事业,干扰合股经营的正常秩序。
4.如合股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股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合股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股人同意终止合股关系;③合股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股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股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股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协议由全体合股人签约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股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合股人各执一份。
合股人:__________(按手印) 合股人:____________(按手印) 合股人:____________(按手印)
公正当事人: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年月 日
股份分配协议书 篇3
合伙人(甲方):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
合伙人(乙方):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
(一)合伙项目名称: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向工商部门申请。
(二)经营地:南京市南湖路香缇丽舍6栋架空层。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美容(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条 合伙期限。
自20xx年5月9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共 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6个月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50
000元(包括甲方已出资经营门面房半年租金16000元),大写伍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0%;乙方出资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0%。
(二)双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于20xx年 月 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100000元,大写拾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甲方为美容院日常经营和管理者,每月工资暂定2400元(后期具体工资随经营和管理的变化而定)。
(二)乙方负责美容院财务工作,且配合甲方工作。现因乙方仍有正常工作,在退休前不享有工资待遇;在退休后,共同参与日常经营和管理,可以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工资待遇。
(三)盈余分配:每月核算盈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四)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出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出资手续和定力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二)退伙。
1、需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退伙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经对方同意。
3、未经双方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
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服务、货物等)、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五)合伙人不得泄露合伙项目的商业信息和商业秘密,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后果严重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退伙。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因应酬产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成本。
(五)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股份分配协议书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联合经营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代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公司地址:
第三条:公司类型: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章 投资资本及出资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和出资所占比例的基本情况为:
甲方: ,身份证号: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
乙方: ,身份证号: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
丙方: ,身份证号: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
第四章 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
年内不得抽回出资额;
(四)、以其出资额比例,对公司承担责任;
(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九条:在日常工作中,必须确立和支持甲方(即管理方)的绝对管理权,使甲方不受外界因素影响,从而避免管理结构混乱的情况发生。
第十条:除甲方以外,其余股份持有人,不得参与和干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对公司行政管理有任何异议,应在股东会议上向甲方提出,由股东共同制定相应措施。 第五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三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六章 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
第十四条:
(一)、第一期资金到位:各股东于《投资预算》制定后 日内按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之总投资的 %金额汇至公司指定账户。
(二)、第二期资金到位:各股东的第一期资金到位后
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运营前 日,按投资比例缴纳预算之总投资的 %金额汇入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五条:本店营运前,所有未列于《投资预算》之追加投资款项,将列入本店投资本额,该金额于正常营运前7日内依投资比例补足缴交至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六条:全体出资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金额时,每逾期 天,违约方应交付应交出资额的
%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各股东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本店,在与甲方自由协商的基础上,特聘请甲方经营人员管理本公司。
第十八条: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二或第三个月份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
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提供)。
第二十一条: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各股东均按其出资比率共同承担。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出资人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
日期:
本合同签署地点:
股份分配协议书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联合经营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第三条:公司类型: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第三章 投资资本及出资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和出资所占比例的基本情况为: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乙方: ,身份证号: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第四章 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所认 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 年内不得抽回出资额; (四)、以其出资额比例,对公司承担责任; (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九条:在日常工作中,必须确立和支持甲方(即管理方)的绝对管理权,使甲方不受外界因素影响,从而避免管理结构混乱的情况发生。
第十条:除甲方以外,其余股份持有人,不得参与和干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对公司行政管理有任何异议,应在股东会议上向甲方提
出,由股东共同制定相应措施。
第五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三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六章 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 第十四条:
(一)、第一期资金到位:各股东于《投资预算》制定后 日内按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之总投资的 %金额汇至公司指定账户。
(二)、第二期资金到位:各股东的第一期资金到位后 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运营前日,%金额汇入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五条:本店营运前,所有未列于《投资预算》之追加投资款项,将列入本店投资本额,该金额于正常营运前7日内依投资比例补足缴交至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六条:全体出资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金额时,每逾期 天,违约方应交付应交出资额的 %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各股东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本店,在与甲方自由协商的基础上,特聘请甲方经营人员管理本公司。
第十八条: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二或第三个月份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提供)。
第二十一条: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各股东均按其出资比率共同承担。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出资人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 日期:
丁方: 日期:
本合同签署地点:
江运大厦劳务施工承包 共同投资合作协议书
第一条 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 60_%;;乙方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年__月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因一方自身所造成的损失由自身承担所有责任及损失。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双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双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按相应比例承担。
3.双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4.共同投资人可以对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并指派以下施工管理人员: 施工员: 工资:每月 施工员: 工资: 每月 资料员: 工资:每月 塔吊工: 工资: 每月 塔吊工: 工资:每月 第六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 贰 份,股东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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